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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塔吊塔式起重機拆除降節(jié)安全技術交底
基本要求:
1、塔式起重機的拆除降節(jié)作業(yè)必須由取得專業(yè)資質的隊伍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進行監(jiān)督和監(jiān)護。技術和安全人員必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并旁站監(jiān)督。
2、參加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要與作業(yè)人員名字相符合。
3、作業(yè)時應設立警戒區(qū)派出專人監(jiān)護。設立安全告示。
4、參加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遵守高處作業(yè)有關安全操作的規(guī)定。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5、塔吊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信號,高度集中精力,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塔吊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不安全的違章指揮。
降節(jié)注意事項:
1、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降節(jié)頂升作業(yè)。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塔身各連接螺栓。必要時要增加防風措施。
2、降節(jié)頂升作業(yè)前應檢查電氣的完好性、液壓系統(tǒng)是否正常、液壓油是否能滿足要求、液壓油管的完好性。液壓工作壓力是否正常。應檢查頂升系統(tǒng)、附著裝置聯接等,確認完好后才能降節(jié)。降節(jié)時應遵循先降節(jié)后拆除附著裝置的原則。塔式起重機的自由端高度始終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工作前應檢查頂升機構的鋼結構的焊縫、連接螺栓、軸銷的完好性。檢查鋼絲繩及導架、導輪的機械性能。
4、降節(jié)頂升前應將變幅小車開至一定位置處,使塔身平衡。然后打上回轉制動。
5、降節(jié)頂升作業(yè)中必須由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作業(yè)人員盡可能的站在起重臂方向的兩側。
6、塔吊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信號,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降節(jié)頂升開始后要打上回轉制動,之后,就不能進行任何機構的操作。直至塔身回轉機構下支座與塔身標準節(jié)做可靠連接后,塔吊司機才可以操作。
7、降節(jié)頂升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
8、當回轉機構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準旋轉起重臂來松動螺栓。
9、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10、降節(jié)頂升中如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如短時間內不能排除故障,應將頂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時將各連接螺栓緊固。
11、降節(jié)頂升前應檢查頂升橫梁完全進入頂升踏步內,回轉機構與標準節(jié)的連接螺栓拆除后方能開動液壓頂升系統(tǒng)將塔吊上部與標準節(jié)脫離。
12、頂升到10厘米時停止,看看塔身是否平衡,如不平衡要調整小車位置,使塔吊保持平衡,并記住此位置,下一節(jié)頂升時,小車提前停在此位置。
13、頂升到10厘米高度時停止頂升,觀察油缸是否下滑,檢查各個滾輪間隙及轉動情況,不合適要及時調整。然后收縮油缸到底停下,如此重復3次,確認安全,油缸不下滑后再開始降節(jié)頂升。
14、降節(jié)頂升過程中應注意液壓系統(tǒng)的狀況及工作壓力。
15、 更換踏步時應檢查踏步是否全部進入或脫離。
16、 停止作業(yè)后必須將回轉下支座與塔身可靠連接。
17、降節(jié)完成后采取必要的防風措施。避免塔吊因風轉動而撞到建筑物。
拆除注意事項:
1、所有作業(yè)人員禁止酒后上崗。高空作業(yè)人員要正確穿戴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
2、按照拆除方案作業(yè)。必須遵守拆除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
3、拆除負責人對所拆裝的塔吊各機構、各部位、重要部位、螺栓、卷揚機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進行檢查。
4、檢查拆裝作業(yè)中配備的起重機技術性能應保持拆裝作業(yè)需要,并要有特種作業(yè)證及汽車吊年檢合格資料。
5、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遇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
6、拆除負責人要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拆除順序、構件重量、構件尺寸、構件重心,
7、信號指揮人員應指揮信號明確清晰。
8、汽車吊司機要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超載。
9、拆除單位現場負責人要檢查核實汽車吊的規(guī)格型號、安全裝置、鋼絲繩、索具,必須滿足拆除需要。檢查汽車吊的起吊位置及支腿的支撐情況,保證汽車吊的安全使用。
第2篇 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guī)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程。
8、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步驟進行,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8.1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8.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3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8.4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8.5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8.6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9、加節(jié)爬升后應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器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11、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12、補充交底內容:
第3篇 塔式起重機的附著頂升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 附著式固定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機的設計要求。
2、 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3、 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廠家規(guī)定。
4、 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5、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加強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電機的電源。
6、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7、 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 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9、 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10、 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搭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11、 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12、 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臂就下班或離開安裝作業(yè)現場。
13、 塔身錨固裝置拆除后,必須隨之把塔身落到規(guī)定的位置。
14、 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末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 (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第4篇 上下旋式塔式起重機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域并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2、檢查各工作機構的潤滑及緊固情況。
3、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疲勞狀況和連接狀況。
4、檢查起重、變幅機構的剎車裝置,必要時進行高整。
5、檢查塔機的吊索具及輔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6、轉臺后部增加規(guī)定的壓重或攀繩,并緊所有夾轉鉗。
7、放起重臂時必須先將吊鉤放到地面。
8、準備傾倒塔身時,必須將起重臂頭部與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9、塔身放倒后,必須分段墊實后再行解體。
10、運輸時注意托架車的高速緊固及塔機轉臺支腿的綁扎固定,防止自行脫出,鉤物傷人:將基礎吊放平,以免運輸中超高。
11、塔朵拆除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指揮。
第5篇 塔式起重機使用中的安全技術要求
1、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家規(guī)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堆在隊長負責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督。
2、起重司機持有的操作證同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應相對應。
3、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1000。
4、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軌道中部附近,電源開關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5、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對有升降式駕駛室的起重機,斷繩保護必須可靠。
6、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8、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
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9、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10、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11、操縱各控制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矮轉向另一個方向。財政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12、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走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不、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離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機距離軌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3、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4、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米以上。
15、起吊作業(yè)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級以上強風區(qū)無防護不吊;三物體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固不吊。
16、塔式起重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的規(guī)定執(zhí)行。最基本的要求是: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緊張從人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將平穩(wěn),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二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度。
17、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18、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19、塔式起重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夠作業(yè)。裝拆前,應編制專項的裝拆方案并經過企業(yè)技術主管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6篇 塔式起重機的附著、頂升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 附著式固定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機的設計要求。
2、 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3、 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廠家規(guī)定。
4、 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5、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加強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電機的電源。
6、 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7、 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 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9、 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10、 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搭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11、 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12、 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臂就下班或離開安裝作業(yè)現場。
13、 塔身錨固裝置拆除后,必須隨之把塔身落到規(guī)定的位置。
14、 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末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 (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第7篇 附著式、內爬式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2)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yè)之前;
3)對白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4)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tǒng)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5)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6)檢查拆裝作業(yè)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yè)的需要;
7)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yè)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8)安全監(jiān)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人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8篇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 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裝配拆卸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特制訂以下措施。
2. 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是指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頂部、可回轉臂架型建筑機械。
3. 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塔機安裝拆卸業(yè)務的企業(yè),其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各級崗位責任制;
(2)安全質檢機構或者網絡;
(3)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設備和器具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技術和施工人員專業(yè)技術培訓和考核制度;
(6)有關裝拆工藝、裝拆方案技術交底以及裝拆過程等資料的存檔管理制度。
4. 裝拆企業(yè)在實施塔機安裝拆卸之前,應當滿足以下各項條件:
(1)會同塔機使用單位共同對塔機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和鑒定,經雙方認可后,方可裝拆;必要時,還可以會同生產廠家共同鑒定,經三方認可后,方可拆卸;
(2)制訂裝拆工藝和方案;
(3)裝拆企業(yè)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應當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配備專人統(tǒng)一指揮塔機裝拆;
(5)配備相應的技術、安全監(jiān)護人員;
(6)做好裝拆前現場情況和施工過程的資料記錄工作。
5. 裝拆企業(yè)的施工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技術的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市建委頒發(fā)的《上海市建設工程塔式起重機裝拆督作證》后,方可上崗施工。
6. 塔機安裝或者拆卸過程中,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和產品使用說明;嚴格執(zhí)行工程技術部門制訂的裝拆工藝和裝拆方案。
7. 塔機安裝或者拆卸后,裝拆企業(yè)應當及時做好有關安裝或者拆卸全過程的裝拆工藝、方案、設備配置等資料的記錄和歸檔。
8. 塔機安裝之前,對已完成塔機基礎、路基、軌道和附墻等隱蔽工程的項目,裝拆企業(yè)應當會同有關基礎施工單位共同檢查,裝拆企業(yè)對檢查結果無異議的,方可進行塔機安裝。
9. 塔機安裝完畢后,裝拆企業(yè)應當向市建委認可的檢測機構申請檢測,經檢測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9篇 塔式起重機械頂升加節(jié)安全技術交底
項目名稱:合肥融僑悅城二標段9#樓施工單位:湖北海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安裝單位:合肥鴻順建筑機械服務有限公司監(jiān)理單位:安徽建科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設備型號:qtz80注冊編號:-2568
安全技術交底大綱: 1、設備安拆現場應由施工和安裝單位聯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jiān)理單位進行旁站監(jiān)督,所有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交底到每個從事安拆或輔助工作的人員,由本人簽字且注明證件編號。 2、設備安拆前應對設備及周邊環(huán)境進行檢查、考評,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施工,安拆過程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安裝設計使用說明書和專項施工方案進行。 | |
安全技術交底細則及補充說明:(不夠可附頁) 一、安全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服從統(tǒng)一指揮,不得擅自行動,嚴禁作業(yè)時間打鬧、開玩笑; 2、安裝附著、錨固、頂升、加節(jié)等作業(y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特殊工種操作證的人員來完成; 3、特殊工種操作人員不準穿破底、高跟鞋、皮鞋,衣著要靈便,不適宜高空作業(yè)者不得作業(yè); 4、了解機械設備的性能,嚴格按照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安裝程序進行作業(yè),嚴禁對產品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的安裝程序進行改動; 5、熟知起重機附著安裝作業(yè)的聯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聯接尺寸、聯接件規(guī)定及要求,對于有潤滑要求的螺栓,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要求,用規(guī)定潤滑劑進行潤滑; 6、安裝附著、頂升、加節(jié)時,必須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吊環(huán)、吊具等用具,不準帶病操作,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有專人進行監(jiān)護; 7、安裝完畢,各種安全開關、限位、保險裝置須經模擬動作試驗無誤差方可送電使用; 8、遇大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得從事該項作業(yè); 9、禁止違反工作程序,作業(yè)過程中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嚴禁玩忽職守; 10、在堅固要求有預緊力的螺栓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可讀數的工具,將螺栓準確的堅固到規(guī)定的預緊力值。 二、技術交底: 1、按塔式起重機附著、頂升、加節(jié)安裝方案嚴格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塔式起重機說明書》、《起重機械操作使用規(guī)程》、《jgj1000-1999》、《建筑機械使用安裝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的相關要求進行操作。 特別強調,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隱患。 | |
交底人(施工單位和安裝單位簽字) 施工單位: 安裝單位: 日期: | 被交底人(安裝人員和參與人員及其證件號): 1、 2、 3、 4、 5、 6、 日期: |
旁站監(jiān)理(簽字): 日期: |
第10篇 附著式塔式起重機搭拆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 分部分項工程 | 主體工程 | 工? 種 | 機械工 | |
附著式塔式起重機搭拆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必須安裝在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5的基礎上,基礎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1/1000。 2.塔式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必須在白天進行,如需要加快進度,可在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的夜間做一些拼裝工作。不得在大風、濃霧和雨天進行。 3.在拆裝做業(yè)的全過程,必須保持現場的整潔和序。周圍不得堆放雜物,以免防礙作業(yè)并影響安全。對放置起重機金屬結構的下面,必須墊放枋子,防止損壞結構或使結構變形。 4.安裝架設用的鋼絲繩及其連接和固定,必須符合表準和安裝上的要求。 5.在進行逐件組裝或部件安裝之前,必須對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況、連接情況、鋼絲繩穿繞情況、電氣線路等進行檢查。 6.在拆裝起重臂和平衡臂時,要始終保持起重機的平衡,嚴禁只拆一個臂就停止作業(yè)。 7.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如突然發(fā)生停電、機械故意、天氣驟變等情況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或作業(yè)時間已到需要停休時,必須使起重機已安裝、拆卸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錨固牢靠,所有結構已連接牢固,塔頂的重心線處于塔底支承四邊中心處,再經過檢查確定完善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8.安裝時應按安全要求使用規(guī)定的螺栓、銷、軸等連接件,螺栓緊固時應符合要求的預緊力,螺栓、銷、軸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護裝置。 9.在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限位裝置和限位器碰塊安裝撈牢靠。各部位的攔桿、平臺、銷、護鏈、扶欄、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 10.安裝作業(yè)的程序,輔助設備、索具、工具以及地錨構筑等,均應遵照該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或參照表準安裝工藝執(zhí)行。 11.進行維修保養(yǎng)時,必須停機使用,切斷電源。 12.拆除時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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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11篇 附著式內爬式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2)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yè)之前;
3)對白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4)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tǒng)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5)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6)檢查拆裝作業(yè)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yè)的需要;
7)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yè)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8)安全監(jiān)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人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淺析
我國現行塔式起重機的技術規(guī)范大部分是90年代頒發(fā)的,縱觀現狀,國內生產的各類塔機與之相對照,尚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安全裝置不全、輔助機構欠缺等問題。如有的缺少卷筒防脫繩裝置;有的缺少變幅小車斷軸防墜裝置;有的缺少風速儀;有的缺少紅色障礙燈。更有甚者,至今尚未執(zhí)行電氣系統(tǒng)的三相五線制。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我們只有統(tǒng)一在國家頒發(fā)的標準規(guī)范范疇之內,熟悉規(guī)范,掌握規(guī)范,才能提高我們的制造水平和使用水平,才能對老式塔機進行改造與更新。不執(zhí)行規(guī)范,后患無窮,甚至會付出生命的代價。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塔式起重機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通知》中指出:據不完全據計,自1998年以來,在塔機事故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就有25起,共造成76人死亡,18人重傷。又據國內權威部門對1200例塔機事故的調查分析中發(fā)現,塔機傾翻和斷臂等事故占了塔機事故的70%,而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載和違章作業(yè)引起的,當然塔機的制造質量差、安全裝置不全或失靈也有直接關系。通過熟悉規(guī)范,不但能保證安全生產,而且還能靈活運用規(guī)范。下面就塔機的部分規(guī)定、規(guī)范和標準,以及個人的理解進行說明。
1 塔機非工作狀態(tài)與工作狀態(tài)的區(qū)分已安裝架設完畢的塔機,不吊重,所有機構停止運動,切斷動力電源,并采取防風保護措施,稱為非工作狀態(tài)。塔機處于司機控制之下進行作業(yè),包括吊重運轉,空載運轉或間歇停機,稱為塔機工作狀態(tài)。
2 塔機檢驗規(guī)則的分類
(1)型式檢驗 按規(guī)定的檢驗方法對產品樣品進行檢驗,以證明樣品符合指定標準或技術規(guī)范的全部要求。一般由生產廠家或國家和地方質量監(jiān)督機構進行。
(2)出廠檢驗 產品交貨,用戶驗收時進行。包括性能試驗、安全裝置檢驗、連續(xù)作業(yè)試驗。
(3)常規(guī)檢驗 用戶正常使用時進行,包括每次轉移工地。安裝后在同一地點工作,每年進行一次,但安全裝置每半年進行一次。重大故障修復后也要進行常規(guī)檢驗。常規(guī)檢驗包括性能試驗、安全裝置檢驗。
3 塔機性能試驗內容(gb/t5031)安裝拆卸試驗、絕緣試驗、空載試驗、載荷試驗(額定載荷、超載25%靜載荷、超載10%動載荷試驗),操作試驗。
4 塔機的安全裝置: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小車變幅斷繩保護裝置和斷軸保護裝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夾軌器,風速儀,吊鉤與卷筒防脫繩裝置等。
5 風速的規(guī)定:我國標準規(guī)定,塔機安裝、拆卸、爬升或頂升作業(yè),最大安裝高度時風速不大于13m/s,相當于6級風。而從法國引進的f0/23b塔機規(guī)定:在風速超過16.6m/s的情況下塔機不得頂升,相當于7級風(安裝手冊)。筆者認為,以執(zhí)行我國標準規(guī)定為宜。
6 塔身垂直度的規(guī)定
(1)塔機安裝后,在空載無風狀態(tài)下,塔身軸心線對支承面的側向垂直度為4/1000,同時要測量互成90°的兩個方向。應該注意的是測量時起重臂與被測塔身,必須在同一平面內,即垂直起重臂時測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內的垂直度,對著起重臂測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外的側向垂直度。
(2)塔機附著后,附著點以下,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1000,附著點以上仍為4/1000。
(3)內爬式塔機,在上下兩支承裝置間測量時,其塔身對基準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5/1000。
(4)塔機在起升額定載荷時,起重臂根部水平靜位移△_應不大于h/100,其中h對移動式塔機為塔身與起重臂連接處至直接支持整個塔身的作用平面的垂直距離。對附著式塔機為塔身與起重臂連接處至最高一個附著點的垂直距離。δ_按下式計算:δ_=[1/(1-fn/fe)]_δm
式中:久fn——在額定起升載荷作用下,塔身與臂架連接處以上所有垂直力;
fe——歐拉臨界載荷;
δm——額定起升載荷對塔身中心線的彎矩m引起的塔身與起重臂連接處的水平位移。
有的單位為了簡化計算,對附著式塔機同樣使用h/100,h定為塔身與起重臂連接處至最高一個附著裝置之間的垂直距離。顯然,這樣計算出來的數值偏大。
7 司機室
司機室應設總電源開合狀態(tài)信號指示、超起重力矩和超起重量報警或信號指示。司機室用冷暖風機應選用鐵殼防護式并固定安裝,外殼接地。采用空調器應單獨設置電源。塔機在工作時,司機室內噪聲不應超過80db(a)。司機室不能懸掛在臂架上,其位置不應在臂架正下方。可附在回轉塔身上。8對安全指示燈與風速儀的規(guī)定塔頂高于30m的塔機,其最高點及臂端應安裝紅色障礙指示燈,其供電應不受停機影響。對臂架根部鉸點超過50m的塔機,應在頂部設置風速儀,當風速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能報警。
對于第一項規(guī)定,有的地區(qū)做得較好,未安裝的技術監(jiān)督機構不予驗收。對于第二項規(guī)定,所有塔機幾乎都沒有安裝,只有個別用戶定貨時主動提出來,廠家才給予安裝。9對小車變幅塔機的規(guī)定
在空載狀態(tài)下,起重小車任意一個滾輪與軌道的支承點對其他滾輪與軌道的支承點組成的平面的偏移不得超過軸距公稱值的1/1000。
對最大變幅速度超過40m/min的起重機,在小車向外運行時,當起重力矩達到額定值的80%時,應自動轉換為低速運行。當幅度限位開關動作后,應保證小車停車時其端部距緩沖裝置最小距離為200mm。
10 起升高度限位器
動臂變幅塔機的吊鉤裝置頂部距起重臂下端刪一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升運動。小車變幅塔機的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的最小距離,對上回轉塔機鋼絲繩2倍率時為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塔機2倍率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升。
11 起重力矩與起重量限制器的規(guī)定
當起重力矩超過其相應幅度的規(guī)定值并小于規(guī)定值的110%時,應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變幅的動作。
當吊重超過最大超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時,應停止提升方向運行,但允許機構有下降方向的運動。
12對卷筒與滑輪的規(guī)定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報廢:
有裂紋及輪緣破損;卷筒壁厚磨損量達到厚度的10%;滑輪槽壁厚磨損量達到厚度的20%;滑輪槽底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0%。
(2)滑輪上應設有鋼絲繩防脫槽裝置,防脫槽裝置與滑輪最外緣間隙不得超過鋼絲繩直徑的20%。
13 對吊鉤使用的規(guī)定
(1)吊鉤禁止補焊。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報廢:
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變形;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14使用高強螺栓的規(guī)定
采用高強螺栓連接時,必須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扳手,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起重機出廠時必須配備此種扳手。
15 塔機直立梯護圈的規(guī)定
塔機直立梯應設護圈,護圈任一點都應能承受1000n集中載荷。當梯子設于起重機結構內部,且梯子外側與結構間的距離小于1.2m,則可不設護圈。
16 構件變形后修理的規(guī)定
塔機結構件在運輸或轉移工地時,難免碰撞變形,出現桿件彎曲或造成裝配困難。此時,一般允許局部火焰校正處理。但是主要結構件的主弦桿變形太大時,必須和生產廠家聯系,求得妥善處理。
17 結構件報廢的規(guī)定
塔機主要結構件當腐蝕深度達到原厚度的10%時,則應予報廢。當然也可以通過計算來決定,即主要結構件由于腐蝕而使結構件的應力提高,當超過原計算應力的15%時,應予報廢。
18 出廠塔機鋼絲繩的規(guī)定
生產廠對印60tm以上塔機,起升高度在70m以下時,一般按4倍率配備鋼絲繩;而70m以上高度,則應按2倍率使用,否則使用長度不夠。也可向生產廠提出要求,特殊定貨。
19對液壓系統(tǒng)的規(guī)定
液壓系統(tǒng)應設有防止過載和液壓沖擊的安置。溢流閥的調整壓力不得大于系統(tǒng)額定工作壓力的110%。
為了防止液壓油缸因載荷影響、油管破裂而導致負載部分超速下降、墜落,在液壓系統(tǒng)中應設可靠的平衡閥、液壓鎖。液壓鎖、平衡閥應宜接裝在液壓缸體上。
20 對塔機電氣系統(tǒng)的規(guī)定
塔機電源應設置電路總開關,能方便地切斷整機電源。
電氣系統(tǒng)采用三相五線制。應有可靠的保護裝置,具有短路及過流保護,欠壓、過壓及失壓保護,零位保護,電源錯相及斷相保護。塔機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0,重復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電路對地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ω。
參 考 文 獻
1 《塔式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gb/t13752—1992
2 《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t9462—1999
3 《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gb/t5031—1994
4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1994
第13篇 塔式起重機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拆除順序:塔機的拆卸順序與架設程序相反.
(1)降塔:按頂升時相反順序,拆除塔身標準節(jié),降低塔身;
(2)按上述順序將塔身降至最低并將頂升的插銷插入爬升內。
(3)放下吊鉤,拆下起重繩固定端,收回起升卷筒。
(4)收回小跑車至首節(jié)架臂根部固定,拆下變幅繩固定端,收回變幅卷筒。
(5)利用起重機械放下平衡重。
(6)拆除電源。
(7)利用吊車拆除駕駛室。
(8)拆除起重臂a、首先在臂架端部拴兩根大繩,控制臂架方向。b、起重吊索固定在臂架平衡部位,吊車慢慢吊起重臂向一個角度(15度至20度),使拉桿放置在上弦桿上。c、將拉桿從1、2節(jié)之間拆開,并固定在上弦桿上。d、放平起重臂拆下根部鉸軸使起重臂平穩(wěn)脫離上轉臺,放置在地面上。
(9)拆除平衡臂(方法同起重臂)。
(10)拆除塔帽。
(11)拆下頂升套架與下轉臺之間的固定銷軸。
(12)吊下液壓站。
(13)將上下輕臺及回轉機構等一起吊下。
(14)吊下頂升套架。
(15)拆除標準節(jié)。
(16)拆除底架。
(17)拆除底塔機部件,按要求分解裝箱運離現場。
2、拆除應注意事項:
(1)拆卸時風力不得大于4組;
(2)作業(yè)人員應分工明確,統(tǒng)一指揮;
(3)劃定作業(yè)區(qū),設置專職監(jiān)護人員;
(4)拆卸人員應戴安全帽、穿膠鞋,凳高配戴安全帶;
(5)禁止從高處向下拋物;
(6)禁止塔上、塔下多層作業(yè);
(7)塔吊解體后,要進行維護保養(yǎng),零部件應入庫保管,對不能入庫保管的傳動部分要抹黃油。
第14篇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伍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系數人員在場監(jiān)督。拆裝作業(yè)屬于分包的,應預先訂立分包合同。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作業(yè)技術方案,報總包單位審批后實施。
3、拆裝單位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督,并向作業(yè)人員作拆裝技術方案交底。
4、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拆裝人員進行方式現場必須持證上崗,應穿上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zhí)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
5、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和機械動作應正確、可靠,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在無上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塔式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各安全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⑵、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⑶、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供電電纜無破損;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各機械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8、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10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就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下降到安全地帶。
11、作業(yè)中,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銷緊夾軋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2、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13、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室內應有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規(guī)操作。
第15篇 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安全技術交底
1、按方案進行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要統(tǒng)一指揮。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2、塔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集中精力,注意指揮信號,正確操作,不得擅離崗位。
3、作業(yè)人員要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
4、安裝拆卸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必須在夜間進行時應保證充足的照明。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并妥善處理己安裝或拆卸部件。
5、螺栓連接件、軸銷等不得隨意代用。應按規(guī)定的扭矩緊固螺栓。
6、吊裝時要找好平衡。要正確使用吊索、卸扣等。
7、拆卸塔機時應妥善保管拆下的零部件,避免丟失損壞。不得拋擲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