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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地下采礦安全技術方法
采礦方法是指如何安全、經(jīng)濟地采出礦塊、礦房或礦柱內礦石的方法,包括礦塊的采準切割、回采、采空區(qū)處理等工作。合理選擇采礦方法是指能針對地質條件,加強對開采工作的安全管理,減少人身傷亡事故。根據(jù)礦石回采過程中采場管理方法的不同,金屬、非金屬的地下采礦方法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1)空場采礦法。其特點是回采過程中,采空區(qū)主要靠暫留或永久殘留的礦柱進行支撐,采空區(qū)始終是空著的。一般在礦石與圍巖很穩(wěn)固時采用。
(2)崩落采礦法。其特點是隨著礦石采出,有計劃地用崩落礦體的覆蓋巖層和上下盤巖石來充填采空區(qū),及時控制采空區(qū)地壓和處理采空區(qū)。一般在礦體圍巖不穩(wěn)固、地表允許陷落的條件下采用。
(3)留礦采礦法。其特點是在回采過程中,采空區(qū)內暫時存留部分采下來的礦石,借以配合礦柱支承采空區(qū)。一般在礦石較穩(wěn)固,且不易氧化、粘結和自燃,礦體圍巖中等穩(wěn)固的條件下采用。
(4)充填采礦法。其特點是在回采時,采空區(qū)依靠充填其內的充填料、支柱或充填料與支柱相配合形成的人工支承體支承采空區(qū)。主要用于開采礦石價值高、要求回收率高、充填料材方便、地表不允許陷落和特殊復雜地質條件下的礦體。
第2篇 嘉豐礦業(yè)地下采礦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jié)? 施工準備
1、施工前,由區(qū)(隊)長負責組織,由技術人員負責傳達批準的《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傳達后進行考試、簽字,成績合格方可下井作業(yè)。不合格的人員必須補考,補考合格后再下井作業(yè)。輪休或請假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干部工人學習、考試成績分別登記在《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學習考試記錄表上。
2、施工前,技術科必須提前給出開門位置,標定好中腰線,施工單位嚴格按線施工。
3、開門前,必須檢查開門口左右各10m巷道的頂板,并將各種管路、電纜落地用舊皮帶、板梁掩護好。
4、開門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準備各種材料。
第二節(jié)?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風管理
1、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有兼職人員留名掛牌管理,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停開。
2、風筒吊掛平直,無脫節(jié)、無破口、無反接,礦車和支架不得磨擦擠壓風筒,風筒口距迎頭不大于5m,以保證迎頭有足夠的風量,漏風率不超過3%。
3、管理好為本工作面調風的風門、風窗等設施,不準隨意打開風門和挪動風窗位置。
4、局部通風機要正常運轉,任何人不得隨意關停。檢修設備或自動停電時,要全部撤出工作的人員,待恢復供電、供風后,由瓦檢員檢測沼氣、二氧化碳含量,在確認不超限的情況下方允許工作。
5、巷道貫通預透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掘進巷道貫通預透前20m,通風部門必須設計貫通預透后的通風系統(tǒng),做好貫通預透后調整通風系統(tǒng)的準備工作。貫通前20m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yè)。
(2)貫通預透時,必須有專人在現(xiàn)場統(tǒng)一指揮,停掘、預透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每次爆破前,回風巷預透地點的兩端入口處必須有專人警戒。
第三節(jié)? 頂板管理
1、掘進中,施工人員應堅持每15分鐘一次的敲幫問頂制度,特別是在打眼定炮過程中應清除危巖、排除隱患。
2、找頂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找頂工作應有名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一人找頂、一人觀察頂板并清理好退路。找頂人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后面,并保證退路暢通。
(2)找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里先頂部后兩幫,依次進行,找頂范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找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用長把工具找頂時,應防止巖石順桿而下傷人。
(4)頂幫遇有大塊斷裂巖石或巖石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后再順著裂隙、層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強挖。
4、每次爆破后,迎頭工作人員要等迎頭炮煙被吹散視線清楚后,必須由爆破工和班組長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拒爆、殘爆情況,并由外向里檢查頂板、錨桿等情況,敲幫問頂,清除頂幫懸?guī)r危巖。
5、在頂板破碎、壓力大或地質變化帶作業(yè)時,應使用木棚支護,打眼深度不超過0.8m。
6.迎頭嚴禁空頂作業(yè)。
第四節(jié)? 爆破管理
1、掘進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礦山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嚴格執(zhí)行掘進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及其爆破說明書。
3、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遍哨子制”(一響撤人、二響爆破、三響解除)“三保險”(拉線、設置警標、吹哨)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5、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符合規(guī)定的炸藥及雷管。
6、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性起爆。嚴禁使用2臺發(fā)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7、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避開機械、電氣設備,不潮濕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8、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9、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shù)量以當時當?shù)匦枰獢?shù)量為限。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0、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掘進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1、炮眼封泥應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塊狀材料和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祼露爆破,嚴禁放糊炮非發(fā)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1)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 m,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b、炮眼必須封滿炮泥;c、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頂板及圍巖情況;d、爆破時,必須站好崗并有班組長在現(xiàn)場指揮;(2)炮眼深度為0.6~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確1/2。(3)炮眼深度超過1 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 m。
13、爆破前,必須加強對固定機械設備和電纜的保護,并將移動設備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
14、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2)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wǎng)、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3)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4)電纜、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信號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護0.3 m以上的距離。
(5)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wǎng)、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7)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線要符合標準要求,不得有接頭,嚴禁采用固定母線爆破。
15、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fā)爆器。
16、每次爆破作業(yè)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wǎng)路全電阻檢查(引爆前,把兩條爆破母線用手指壓在兩個測量端子上,如測量燈亮說明各雷管線聯(lián)結良好,否則會出現(xiàn)啞炮,應檢查線路排除故障,測量合格后再起爆)。嚴禁用發(fā)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wǎng)路是否導通。發(fā)爆器必須統(tǒng)一管理、發(fā)放。必須定期校驗發(fā)爆器的各項性能參數(shù),并進行防爆性能檢查,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使用。
17、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直線不少于100 m,并有掩體,曲線75 m。
18、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手或鑰匙插入發(fā)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19、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jīng)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xié)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shù),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頂板、拒爆、殘爆等情況。
21、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22、處理拒爆、殘暴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現(xiàn)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xù)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用吹拒爆(殘爆)炮眼。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礦石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3、爆破后,擔任警戒人員接不到或聽不清撤崗信號,不準私自撤崗。
24、嚴格執(zhí)行爆炸材料領退制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余部分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嚴禁亂扔亂放。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1)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jiān)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2)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25、每次定藥爆破前班組長應指定專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點的安全通道站崗,站崗距離直線100m并有掩體,曲線75m。爆破結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崗。
26、巷道預透前20m,每次定藥爆破前班組長應指定專人到所有通往預透處的安全通道站崗,站崗距離直線100m并有掩體,曲線75m。并有專人負責聯(lián)絡,爆破工在接到站崗人員到位的通知后方可爆破,爆破結束站崗人員接到聯(lián)絡人員允許撤崗的通知后方可撤崗。
第五節(jié)? 機電管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查,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刂圃O備內部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的絕緣。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4、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
5、電鉆必須使用設置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起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6、掘進工作面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設備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
7、井下電纜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guī)定的電纜允許水平差相適應。
(2)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3)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8、敷設電纜(與手持式或移動式設備連接的電纜除外)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吊掛必須用電纜鉤。
(2)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shù)某诙?,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3)電纜鉤的懸掛間距不得超過3m。
9、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10、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其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型號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jīng)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3)同型橡套電纜之間的連接必須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以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采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面修補的橡套電纜必須經(jīng)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4)三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可設置在巷道水溝內或其它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內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平放與水溝深處。設置在其它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于35mm、長度不小于1.5m的鋼管制成,管上應至少鉆有2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于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制成,每根鋼管上應鉆10個直徑不小于5mm的透孔,兩根鋼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聯(lián)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11、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靈敏度不合格的推廣使用相敏保護,各類過流保護要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通流試驗。
12、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非專業(yè)人員嚴禁操作檢漏繼電器,各硐室內的檢漏繼電器必須加鎖,使用中的檢漏繼電器要按規(guī)定進行電容電流的補償調整,嚴格執(zhí)行日檢和遠方試驗制度。
13、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yè)。
14、使用中的各種電纜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吊掛,嚴禁用鐵絲吊掛。經(jīng)過維修的電纜必須進行浸水試驗,耐壓合格后方可下井。
15、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及小電器不得下井使用:
(1)絕緣坐破裂導致接線柱松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2)導電螺栓、螺母銹蝕超規(guī)定。
(3)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4)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防塵罩。
(5)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6)電機風翅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16、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合格,不得銹蝕。
17、機械部分的主要連接部件或受沖擊載荷容易松動部位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備帽)或其它防松裝置。電氣部分緊固用的螺栓、螺母應有防松裝置,彈簧墊圈應緊靠螺母安設。
18、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彈簧墊)規(guī)格應一致。
19、螺母擰緊后,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
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墊圈或螺母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20、電纜引入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
21、迎頭電氣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修,爆破時要撤出20m
以外,電煤鉆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點,并要盤好電纜。
22、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后,再人工送電。
23、各低壓操作信號打點器都必須使用按鈕,嚴禁明電操作。
24、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檢查維修,以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25、電氣設備與鐵路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于0.7m。
26、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
第七節(jié)? 提升運輸管理
1、各類司機必須由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合格證上崗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擔任,小絞車司機﹙或拖筐機司機﹚必須嚴格正規(guī)操作,要在無曲繩的情況下,啟動絞車。
2提升運輸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
(1)采用頂部平車場運輸系統(tǒng),平車場處安裝防跑車裝置,兩條擋車棍,一組臥閘阻車器,以防跑車傷人。
(2)平車場變坡點以下按裝一組臥閘阻車器,距變坡點以下一列車距離。
(3)下山以下40m處,安裝超速吊梁一組,安裝使用前須做實驗,并做好記錄,做到靈敏可靠。
4、迎頭處安裝防跑車、斷繩、脫鉤的安全設施手搬吊梁,采用4寸壁厚在5㎜以上的鋼管各一組,距迎頭不能小于10m,隨著迎頭向下掘進,而向下及時安裝使用,要求每提升一鉤時做到安全可靠使用。
5、為進一步加強提升防跑車安全管理,杜絕提升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需在手搬吊梁以上5m處安裝防跑車裝置、安全門各一組,隨著迎頭掘進與手搬吊梁一塊向下跟迎頭移動,并做到安全正常使用。
6、平巷采用人力推車運輸時,1次只準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兩車同向推車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小于30m,坡度大于7‰時,禁止人力推車,并在遇行人或拐彎時應提前發(fā)出呼號,不得出現(xiàn)放飛車現(xiàn)象。
7、絞車運輸時,司機精力集中,在聽清信號且無曲繩情況下,方可開車,倒拉牛運輸時在小絞車上方5m—10m范圍內支上兩棵直徑不小于250mm的圓木或礦11號工字鋼作護身點柱,柱子要支設牢固可靠,下端要打入實體巖石不小于100mm,上端與頂板垂直打牢,與最近軌道內緣間距為0.5m,倒拉車運輸時,嚴禁有余繩松車。
8、絞車聯(lián)系信號必須靈敏可靠、音響清晰,開車前,司機精力要集中,接信號無誤后方可開車。每臺絞車必須由司機、上、下把鉤工人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底車場不打回鈴司機不得開車。絞車處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站在護身板后則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絞車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面進行操作,嚴禁在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9、小絞車一次只準掛一個車,嚴禁小絞車司機兼做摘掛工作。固定小絞車的錨桿要齊全牢固可靠,并且小絞車的最突出部位距鐵路外沿不小于0.5m。
10、掛車工掛車前,要先檢查滑頭連接裝置,防脫裝置是否可靠,無問題后方可進入信號室打點行車。
11、小絞車司機應隨時檢查:閘把、閘皮、鋼絲繩、保安繩、回頭輪是否齊全,合格有效,發(fā)現(xiàn)問題后,應認真檢查處理,吊梁由掛車工負責檢查處理。
12、小絞車操作側必須設有合格的護身板,護身板的規(guī)格為寬340mm,垂高668mm(展開長度822mm),厚3mm的鋼板,并沿長度方向中壓制成兩條加強溝槽。護身板與絞車底座因定的3條螺栓必須上齊上緊、牢固可靠。所使用的鋼絲繩及保安繩繩徑不得小于15.5mm,保安繩要插有不小于2.5個捻距的繩套,母繩連接端的繩套分別用一副繩卡固定在主繩上或保安繩編套在主繩滑頭環(huán)上用一副繩卡固定,再用2副繩卡固定在主繩滑頭上方。
13、絞車車路要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嚴禁蹬坐滑頭,若有人上、下時,應使用信號閉鎖。
14、斜巷施工期間兼作人行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并設紅燈,設有躲避硐的一側要有暢通的人行道,行車時紅燈亮,行人立即進入躲避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15、斜巷車輛發(fā)生掉道時,嚴禁用絞車硬拉復位,必須采取復軌設施和其它復軌措施就地復軌。復軌時,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人工拿道復軌時,礦車兩側不準有人,并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
16、下山吊鉤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絞車司機必須精力集中,按信號開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清理浮石等雜物或起底落路時,礦車下方(下山方向)嚴禁有人,并在礦車下(下山方向)方支設兩棵趄柱頂牢礦車。
(3)上提或下松車輛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lián)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fā)出開車信號。
20、巷道的安全間隙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設備安置及物料堆放要留有不小于0.7m的安全距離。
第八節(jié)? 其它
1、巷道內無雜物,無淤泥、無積水(淤泥、積水長度不超過5m,深度不超過0.1m)。浮石不超過軌枕上平面。材料工具碼放要整齊。
2、作業(yè)場所懸掛施工斷面圖(并標明風筒、管線吊掛位置),炮眼布置圖及爆破說明表和避災路線圖。
3、使用風動錨桿鉆機時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鉆孔前,必須確保頂板與兩幫圍巖穩(wěn)定,進行安全作業(yè)。
(2)禁止機子平置于地面。
(3)鉆孔時,不準用帶手套的手去試握鉆桿。
(4)開眼位時,應扶穩(wěn)鉆機,進行開眼作業(yè)。
(5)鉆孔時,不要一味加大氣腿推力,以免降低鉆孔速度,造成卡鉆、斷釬、崩裂刀刃等事故。
(6)機子回落時,手不要扶在氣腿上,以防傷手。
(7)機子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xiàn)反扭矩。但均可把搖臂,取得平衡。特別是突然加載和卸載時,操作者更應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搖臂手把。
4、以上規(guī)定望認真執(zhí)行,如遇異常變化另行研究處理。本作業(yè)規(guī)程如內容不全或與《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相抵觸時,按《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5、本規(guī)程經(jīng)有關領導審核批準后,施工人員學習考核合格由安全礦長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3篇 采礦方法及安全技術
第一章、采礦方法的分類
根據(jù)回采時地壓的管理方法不同,將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采礦方法劃分為三大類,即空場采礦法、充填采礦法和崩落采礦法。
(一)空場采礦法將礦塊劃分為礦房和礦柱,分兩步回采,即先采礦房后采礦柱,以圍巖本身的強度及礦柱來支撐采空區(qū)的頂板。因此,礦體和圍巖穩(wěn)固是其應用的基本條件。
我礦采用的淺孔留礦采礦法及房柱法是空場采礦法中一種。
空場采礦方法的適用條件和特點:
適用:一般適用在礦巖穩(wěn)固的礦體中.
特點:
1、除沿走向布置的極薄及薄礦脈,部分房柱法外,礦塊一般分礦房和礦柱兩步驟回采。
2、礦房回采過程中留下的空場暫不處理并利用空場進行回采和出礦等作業(yè)。
3、礦房開采結束后,允許一段時間進行采空區(qū)事后處理;根據(jù)開采順序的要求,在空場條件下進行礦柱回采。
4、根據(jù)所用采礦方法和礦巖特性,決定空場內是否留礦柱及其礦柱形式。
淺孔留礦采礦法回采過程:
采用自下而上分層回采,在每一個分層中進行鑿巖、崩礦、通風、局部放礦、平場及松石處理等作業(yè)。分層高度2-2.5米,回采工作面多為梯段布置。放礦分兩步驟,即局部放礦和大量放礦。局部放礦一般放出每次崩落礦石的1/3左右,礦房內暫留礦石,使回采工作面保持2.0-2.5米的作業(yè)空間。局部放礦以后,應立即檢查礦房頂板和上下盤,同時處理浮石,平整場地,當?shù)V房回采至頂柱時,即進行大量放礦。暫留礦石的作用是支撐頂?shù)装鍑鷰r。對采空區(qū)進行地壓管理。大量放礦時要均勻放礦。
(二)充填采礦法?分兩步回采,第一步回采時,隨回采工作面的推進,用充填材料填充采空區(qū),防止礦巖冒落。因此不論礦巖是否穩(wěn)固,均可以采用。充填采礦法分為非膠結充填法和膠結充填法。我礦采用的是非膠結充填法水平向上干式充填法。
非膠結充填法水平向上干式充填法
主要特點:
1、工作面上向分層推進,每層又以采、出、充形式循環(huán)作業(yè),工藝五環(huán)節(jié)多。礦塊生產(chǎn)能力隨著生產(chǎn)管理水平和機械化程度而異。
2、分層回采、分層充填。采空區(qū)高度較小,兩幫維護較容易能適應礦體變化,不容易丟邊和超采,還可以進行選別回采,貧損指標容易控制。
3、人在采場內作業(yè),直接對頂板進行木支護。人工頂子支護主要區(qū)域和位置:
1、破碎帶;2、裂隙;3、浮石;4、頂板的下凸處;5、暴露面積過大處。
前三條是起支撐作用,后兩條是起測控作用的。
(三)崩落采礦法
為一步回采,隨回采工作面的推進,同時崩落圍巖并充滿采空區(qū),達到控制和管理地壓的目的。圍巖不穩(wěn)固也可以采用。
第二章、空場采礦法安全要求
(1)加強頂板管理:
頂板管理主要是對頂板的監(jiān)測控制,是應用各種手段和方法,對井下采礦過程中所形成的空間、圍巖、頂板的觀察和測定,分析掌握其變形、位移等的變化情況和規(guī)律,獲得其大冒落前的各種征兆,以便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根據(jù)礦山地質條件,巖石力學參數(shù)以及大量監(jiān)測數(shù)據(jù)的規(guī)律和經(jīng)驗,選擇修正礦塊的經(jīng)構參數(shù)、回采順序、爆破方式等控制地壓活動,降低冒落的危害。
(3)根據(jù)采場結構、面積大小,結合地質構造,破碎帶的位置、走向,礦石的品位高低等因素,在礦巖中選留合理形狀的礦柱和巖柱,以控制地壓活動,保護頂板。在礦柱中,必須保證礦柱和巖柱的尺寸、形狀和直立度,由采礦技術人員檢查和管理。
(4)在礦房回采過程中,不得破壞頂板;嚴格控制炮孔的方位和深度。
(5)采用淺孔留礦法采礦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在開采第一分層前,應將下部漏斗口擴充成喇叭口形狀,并充滿礦石。
b、每個漏斗都應均勻放礦,發(fā)現(xiàn)懸空應停止其上部作業(yè),經(jīng)妥善處理懸空后方準繼續(xù)作業(yè)。
c、放礦人員和采場內的人員要密切聯(lián)系,放礦時采場嚴禁作業(yè)。
d、每回采一分層的放礦量,應控制在保證鑿巖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業(yè)高度一般應控制在2米左右。
(6)及時回采礦柱和處理采空區(qū)。
(7)采場鑿巖時要適當控制炮孔距離,以避免爆破后產(chǎn)生大塊,輸出礦石塊度不得超過250毫米。
第三章、充填采礦方法安全要求
(1)、采場必須保證兩個安全出口,并設有照明設備。采場兩端人道、集礦井和下渣井都應保持暢通。
(2)、采場鑿巖時,炮眼布置要均勻,沿頂板構成拱形。裝藥要適當,以控制礦石塊度。
(3)、每一分層回采后要及時充填,確保充填質量。充填料最大塊度不得超過300毫米。充填后,充填面至頂板高度不得小于1.6-1.8米。(電動鏟車出礦不得小于2.0米)
(4)、禁止人員在下渣井下方停留和通行。充填時,下渣人員應與采場作業(yè)人員建立信息聯(lián)系。
(5)、采場內的集礦溜井口必須設蓋板或格篩,防止作業(yè)人員墜井。
(6)、禁止在采場內同時進行鑿巖和處理浮石。
(7)、分層回采后,爆破后充填面至頂板不得超過3米。(電動鏟車出礦不得超過4.0米)
第四章、采場地壓及其控制
(一)、采場地壓的特點
采場地壓是指在地下開采過程中,原巖對采場或采空區(qū)圍巖及礦柱所加的載荷。這是由于地下礦體采出后所形成的采掘空間破壞了原巖的自然平衡狀態(tài),致使巖體應力重新分布,引起采場圍巖變形、移動或破壞等一系列地壓現(xiàn)象。這些地壓現(xiàn)象的發(fā)生和發(fā)展過程稱為采場地壓顯現(xiàn)。
由于采場空間的形狀、體積、分布狀況、形成及存留時間等方面的特殊性,歸納起來采場地壓具有暴露空間大、復雜性、多變性、顯現(xiàn)形式的多樣性、控制采場地壓的難度大等特點。
局部地壓顯現(xiàn)表現(xiàn)為采場礦體、圍巖或礦柱的變形、斷裂、片幫、冒頂?shù)痊F(xiàn)象;大規(guī)模的地壓顯現(xiàn)表現(xiàn)為采空區(qū)上方大面積覆蓋巖層急劇冒落,與冒落區(qū)相鄰的采場壓力劇增,出現(xiàn)礦柱壓裂、采準巷道開裂及冒頂現(xiàn)象。
(二)、采場地壓的控制
采場地壓控制的主要方法如下:
(1)合理確定采場斷面形狀及礦房、礦柱參數(shù)
利用礦柱控制回采礦房的跨度、形狀、并支撐上覆巖層的壓力;利用圍巖與礦柱的支承能力維護回采礦房的穩(wěn)定是地壓控制的基本方法。為此合理選擇礦房、礦柱參數(shù)及礦房斷面形狀與布置方向,以使礦房周圍應力分布盡可能地合理,便于充分發(fā)揮圍巖支承能力維護自身和穩(wěn)定,又能做到充分采出礦石。
(2) 支撐與巖體加固
回采不穩(wěn)固礦體時,常利用人工支護回采工作空間,防止冒落。傳統(tǒng)的支護方法是用立柱進行支護。近代又發(fā)展了巖體加固法,用錨桿、長錨索、注漿等加固不穩(wěn)定礦體,增強其穩(wěn)定。若對待采的不穩(wěn)固礦體預先進行加固,則可收到預控的效果,使回采更接近于在穩(wěn)固礦體中進行回采。
(3)利用免壓拱解除采場地壓
在高壓力區(qū)進行回采時,可利用形成免壓拱的方法使待采礦塊處于卸壓區(qū)內,借以解除原有的高壓力狀態(tài),使應力釋放,并使來自原巖體的載荷轉移到該區(qū)域之外,從而改善待采礦塊的回采條件。
(4)合理的回采順序
在地質構造復雜地段應先回采高應力塊段;自斷層下盤后退式回采;回采空間的長軸方向盡可能與礦體最大主力方向平行。
(5)充填
在回采期間利用充填處理空區(qū)來改善圍巖及礦柱的受力狀態(tài),增強采場圍巖的穩(wěn)定性和礦柱的強度,以及利用充填處理采空區(qū),借以阻擋圍巖冒落,緩和地壓顯現(xiàn),減少地表下沉,是一種常用的地壓控制方法。
充填體對圍巖的支撐作用:
a限制圍巖的變形與位移。
充填體對圍巖所提供的限制變形與位移發(fā)展的被動壓力,取決于充填體的力學性質。充填方式不同充填體下沉系數(shù)相差較大。因此為提高充填體向圍巖或礦柱提供的被動壓力,必須提高充填體的剛性。
b提高礦柱強度。
礦柱在充填體包圍下,改變了礦柱的受力狀態(tài),從單向受壓改變成三向受壓。
c減少能量釋放速度。
由于回采空間被充填后,蓄積于圍巖中能量釋放速度降低,從而提高了地下結構抵抗動載荷的能力。
(6)崩落
利用崩落圍巖的方法消除采空區(qū),控制地壓顯現(xiàn)以及使承壓帶卸載,改善相鄰采場的回采條件。
第五章、采礦機械
(一)采用電耙絞車出礦,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應有良好的照明;
2、絞車前部應有防斷繩回甩的防護設施;
3、電耙運行時,耙道內或尾部不應有人;
4、絞車開動前,操作人員應發(fā)出啟動信號;
5、電耙運行時,人員嚴禁跨越鋼絲繩;
6、電耙停止運行時,應使鋼絲繩處于松弛狀態(tài)。
(二)、采用電動鏟車出礦,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鏟運前,檢查工作場地照明是否充足。
2、鏟運機的工作巷道、采場其高度應高出鏟車最高尺寸20㎝。
3、鏟運機嚴禁無燈、無喇叭行駛,避免在斜坡道上熄火(電機停止運轉)
4、電動機未停,鏟車操作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5、從最后一個炮響算起,井下2小時之內不得進入工作面。
6、工作完畢后,必須將鏟運機開到安全地帶,切斷電源放平鏟斗。
7、工作面要保持平整,作業(yè)面不得大于10度。
第六章、井下鑿巖爆破及炮孔排列形式
1、鑿巖
當?shù)V石較穩(wěn)固時,采用上向炮孔;礦石穩(wěn)固星較差時,可采用水平炮孔。打上向炮孔時,可采用梯段工作面或不分梯段整層一次打完。梯段工作面長度為10-15米。長梯段或不分梯段的工作面,可減少撬頂和平場的時間,并便于回采工作組織,目前使用比較廣泛。打水平炮孔時,不分梯段整層一次打完,分層高度為2米,炮孔間距0.8-1米。
2、炮孔排列形式
根據(jù)礦脈厚度和礦巖分離的難易程度確定,目前常用的排列形式有下列幾種:
(1)一字形排列這種排列方式適用于礦石爆破性較好,礦石與圍巖容易分離,礦脈厚度不大于0.7米的情況;
(2)之字形排列這種排列方式適用于礦石爆破性較好,礦脈厚度為0.7-1.2米的情況。這種炮孔布置,能較好地控制采幅寬度;
(3)平行排列?適用于礦石堅硬,礦體與圍巖接觸界線不明顯或難于分離的厚度較大的礦脈;
(4)交錯布置?用于礦石堅硬,厚度大的礦體。用這種布置方法崩下的礦石塊度均勻,在生產(chǎn)中使用非常廣泛。
爆破安全規(guī)程
第一章學習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重要性
一、爆破材料:
炸藥在我礦的作用就是崩落礦石和崩落巖石。礦山的掘進、巷道、井筒工程、采場崩落礦石都用爆破完成。
二、我礦常用的爆破材料:
名稱 | 結構、性能、作用 |
導火線 | |
火雷管 | |
非電導爆管 | |
2#巖石炸藥 |
三、爆破材料利用好了可以為我礦采出礦石帶來效益,反之,如果利用不良管理不善也可以給我們制造災難,輕了傷人,重了致命。
如果我們使用者能夠掌握爆破材料的性能,準確無誤的按規(guī)程操作,即能保證安全又能順利使用好爆破材料完成任務獲得效益。
第二章管理制度與職責范圍
一、爆破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從事過一年以上與爆破作業(yè)有關的工作;
2、工作認真負責;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體檢合格;
5、按爆破員培訓大綱(附錄a)的要求,進行過培訓并考試合格。
二、取得“爆破員作業(yè)證”的新爆破員,應在有經(jīng)驗的爆破員指導下實習三個月后,方準獨立進行爆破工作。
在高溫、有沼氣或粉塵等爆炸危險場所的爆破工作,必須由經(jīng)驗豐富的爆破員進行。
爆破員從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
三、爆破員的職責:
1、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guī)定進行爆破作業(yè);
3、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細則;
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fā)現(xiàn)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5、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shù)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
四、火藥運輸與作業(yè)點的臨時堆放
1往爆破地點運輸
(1)、在斜井運輸爆破器材時,應事先通知卷揚操作和信號人員,嚴禁在上下班人員集中時間運輸,不在井口和井下調車場停留。卷揚運輸爆破器材時,其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
(2)、用電機車運輸爆破器材時,電機車前后掛“危險”標志,用未裝爆破器材的礦車把裝有爆破器材的礦車與電機車及裝雷管的礦車隔開。電機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3)、人工搬運爆破器材時,不得提前班次領取爆破器材,領取爆破器材后,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不得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集聚的地方停留,禁止亂丟亂放;炸藥、雷管應分別放在兩個背包(木箱)內,禁止裝在衣袋內。
(4)、一人一次同時搬運炸藥和起爆器材不得超過10㎏,拆箱(袋)搬運炸藥不得超過20㎏,背運原包裝炸藥來得超過兩箱(袋)
2、作業(yè)地點臨時堆放
運到作業(yè)面的爆破器材應有專人看管,標以醒目的標志(井下應掛紅燈)。炸藥、雷管不得混放,起爆體不得和炸藥混放,堆放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
第三章爆破作業(yè)的基本規(guī)定
一、一般規(guī)定
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他爆破,必須按審批的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硐室爆破、蛇穴爆破、深孔爆破、金屬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環(huán)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須編制爆破設計書。
裸露藥包爆破和淺眼爆破應編制爆破說明書。
爆破設計書應由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批準。爆破說明書由單位的總工程師或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
2、在城鎮(zhèn)居民區(qū)、風景名勝區(qū)、重點文物保護區(qū)和重要設施附近進行爆破,須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與當?shù)赜嘘P?主管部門協(xié)商,并征得當?shù)乜h(市)以上公安部門同意。
大爆破應有現(xiàn)場指揮。大爆破設計書的審批權限,由各主管工業(yè)部(或相當于此級的總公司)規(guī)定。大爆破作業(yè)除報主管部門批準外,應征得當?shù)乜h(市)以上公安部門同意。
3、爆破作業(yè)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禁止進行爆破工作。
a.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
b.支護規(guī)格與支護說明書的規(guī)定有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護損壞;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參數(shù)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e.距工作面20m內風流中沼氣含量達到或超過1%,或有沼氣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
g.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
h.危險區(qū)邊界上未設警戒;
i.光線不足或無照明;
j.未嚴格按本規(guī)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4、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穿化纖衣服。
5、在大霧天、黃昏和夜晚,禁止進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間進行爆破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
遇雷雨時應停止爆破作業(yè),并迅速撤離危險區(qū)。
6、裝藥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裝藥前應對硐室、藥壺和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
b.大爆破裝藥量應根據(jù)實測資料校核修正,經(jīng)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
c.使用木質炮棍裝藥;
d.裝起爆藥包、起爆藥柱和硝化甘油炸藥時,嚴禁投擲或沖擊;
e.深孔裝藥出現(xiàn)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應采用銅或木制長桿處理;
f.禁止煙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使用凍結的或解凍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藥。
7、堵塞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裝藥后必須保證堵塞質量,硐室、深孔或淺眼爆破禁止使用無填塞爆破(擴壺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d.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
e.禁止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8、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或藥柱中的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
9、炮響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硐室爆 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經(jīng)過通風吹散炮煙后),才準爆破工作人員進入爆破作業(yè)地點。
10、地下爆破作業(yè)點的有毒氣體的濃度不得超過表1的標準。
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氣體含量應每月測定一次,爆破炸藥量增加或更換炸藥品種,應在爆破前后進行有毒氣體測定。
地下各爆破作業(yè)點的通風要求與安全措施,應由單位的總工程師批準。
表1 地下爆破作業(yè)點有毒氣體允許濃度
名 稱 | 符 號 | 最大允許濃度 | |
按體積% | 按重量mg/m3 | ||
一氧化碳 | co | 0.00240 | 30 |
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 | no2 | 0.00025 | 5 |
二氧化硫 | so2 | 0.00050 | 15 |
硫化氫 | h2s | 0.00066 | 10 |
氨 | nh3 | 0.00400 | 30 |
二、爆破警戒與信號
1、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qū)的邊界,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2、地面爆破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設置崗哨,使所有通路經(jīng)常處于監(jiān)視之下。每個崗哨應處于相鄰崗哨視線范圍之內。
地下爆破應在有關的通道上設置崗哨?;仫L巷應使用木板交叉釘封或設支架路障,并掛上“爆破危險區(qū),不準入內”的標志。爆破結束,巷道經(jīng)過充分通風后,方可拆除回風巷的木板及標志。
3、爆破前必須同時發(fā)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qū)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
應使全體職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圍、警戒標志和聲響信號的意義,以及發(fā)出信號的方法和時間。
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所有與爆破無關人員應立即撤到危險區(qū)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點。向危險區(qū)邊界派出警戒人員。
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確認人員、設備全部撤離危險區(qū),具備安全起爆條件時,方準發(fā)出起爆信號。根據(jù)這個信號準許爆破員起爆。
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未發(fā)出解除警戒信號前,崗哨應堅守崗位。除爆破工作領導人批準的檢查人員以外,不準任何人進入危險區(qū)。經(jīng)檢查確認安全后,方準發(fā)出解除警戒信號。
三、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處理
1、爆破后,爆破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等待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xiàn)象。
2、爆破員如果發(fā)現(xiàn)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xiàn)象,應及時處理,未處理前應在現(xiàn)場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
3、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jīng)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
4、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認真填寫爆破記錄。
四、盲炮處理
1、處理盲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發(fā)現(xiàn)盲炮或懷疑有盲炮,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在附近設明顯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b.難處理的盲炮,應請示爆破工作領導人,派有經(jīng)驗的爆破員處理,大爆破的盲炮處理方法和工作組織,應由單位總工程師批準;
c.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在危險區(qū)邊界設警戒,危險區(qū)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yè);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
e.電力起爆發(fā)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爆破網(wǎng)路短路;
f.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未判明爆堆有無殘留的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
g.每次處理盲炮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
2、處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許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藥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藥包,加上封泥起爆。
3、處理淺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經(jīng)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裝藥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對于淺眼藥壺法,平行眼距盲炮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m。為確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許從盲炮孔口起取出長度不超過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發(fā)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眼內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藥包誘爆;
d.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操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藥,但必須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應在當班處理,當班不能處理或未處理完畢,應將盲炮情況(盲炮數(shù)目、炮眼方向、裝藥數(shù)量和起爆藥包位置,處理方法和處理意見)在現(xiàn)場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繼續(xù)處理。
4、處理硐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如能找出起爆網(wǎng)路的電線、導爆索或導爆管,經(jīng)檢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測量最小抵抗線,重劃警戒范圍,聯(lián)線起爆;
b.沿豎井或平硐清除填塞物,重新敷設網(wǎng)路,聯(lián)線起爆或取出炸藥和起爆體。
上一頁123下一頁第四章?地下爆破
一、一般規(guī)定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山坡滾石時,必須在通往陷落區(qū)和滾石區(qū)的道路上設置警戒,樹立醒目的標志,防止人員誤入。
2、工作面的空頂距離超過設計(或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數(shù)值時,不準爆破。
二、井巷、隧道掘進爆破
1、用爆破法貫通巷道,應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都要在圖上填明進度。兩工作面相距15m時,地質測量人員應事先下達通知,此后,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掘進,并應在雙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點派出警戒。雙方工作面的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才準起爆。巷道貫通后,兩側開掘面應協(xié)調放炮時間。
2、間距小于20m的兩平行巷道中的一個巷道工作面需進行爆破時,相鄰工作面的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點。
3、距離炸藥庫30m以內的區(qū)域禁止爆破。在離炸藥庫30~100m區(qū)域內進行爆破時,禁止任何人員留在庫內。
4、獨頭巷道掘進工作面爆破時,必須保持工作面與新鮮風流巷道之間的暢通。爆破后人員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用水噴灑爆堆,并進行充分通風。
5、天井掘進采用深孔分段裝藥爆破時,裝藥前必須在通往天井底部出入通道的安全地點派出警戒,確認底部無人,方準起爆。
6、豎井、盲豎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進爆破,起爆時井筒內不得有人。
7、在井筒內運送起爆藥包,必須把起爆藥包放在專用木箱或提包內。不得使用底卸式吊桶。禁止同時運送起爆藥包與炸藥。
8、往井筒掘進工作面的運送爆破器材時,除爆破員、司泵工和信號工外,任何人不得留在井筒內。
工作盤和穩(wěn)繩盤上除護送吊桶的爆破員外,不得有其他人員。裝藥時,禁止在兩個吊盤上進行其他作業(yè)。
9、井筒掘進時,必須使用絕緣的柔性電線作爆破導線;電雷管腳線的長度應比炮眼深度長1m以上;電爆網(wǎng)路的所有接頭都必須用絕緣膠布嚴密包覆并高出水面。
10、起爆前必須打開所有的井蓋門。與爆破作業(yè)無關的人員必須撤離井口。
11、用鉆井法鑿豎井井筒時,破鍋底和開馬頭門的爆破作業(yè)必須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并報單位總工程師批準。
用凍結法鑿豎井井筒時,一般不得用爆破方法開鑿表土凍結段。如果必須爆破,則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報單位總工程師批準。
12、井筒掘進爆破使用硝化甘油類炸藥時,所有炮孔的布置必須與前一批炮孔的位置互相錯開。
三、地下采場爆破
1、地下深孔或硐室大爆破時,起爆之前所有人員必須撤出危險區(qū)。危險區(qū)范圍
由設計確定。
2、通向二次爆破(破大塊)地點的每一個入口,都必須設置警戒標志。只有在確認爆破危險區(qū)無人的情況下,方準起爆。
第五章:幾個方法易發(fā)生事故及事故案例
案例1、雷管與火藥混放事故案例
我礦曾出現(xiàn)過巖工(爆破工)領回火藥到掌子頭后沒有分開存放導致雷管爆后引爆火藥作業(yè)人員距爆區(qū)十幾米沖擊波沖擠肺內出血死亡。
案例2、火藥材料不輕拿輕放管理不當,板石礦曾出現(xiàn)露天二次破碎上平盤(中段)給下平盤扔加工好后的雷管導火線時雷管磕到石塊上爆破,沒有傷人。
案例3、作業(yè)人員出現(xiàn)時間誤覺,沒有及時撤離掌子面炮響了,黑松電站當場崩了三人。同類型我礦東風、東部各崩傷兩人。
案例4、我礦小栗子車間在90年代初曾有一名員工上衣工作服兜里揣一個雷管開電車,弓子與架線劃落火花碴子掉在兜里引爆雷管將胸部崩傷。
案例5由于警戒不良,他人走入炮區(qū)被炮崩傷,事故案例很多,在我礦也有工程技術人員走進采場放炮區(qū)域險些被炮崩傷。外礦此案例較多。
第六章安全距離
一、一般規(guī)定
1、各種爆破、爆破器材銷毀以及爆破器材倉庫意外爆炸時,爆炸源與人員和其他保護對象之間的安全距離,應按各種爆破效應(地震、沖擊波、個別飛散物等)分別核定并取最大值。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離
1、一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爆破地震安全性應滿足安全震動速度的要求,主要類型的建(構)筑物地面質點的安全震動速度規(guī)定如下:
a.土窯洞、土坯房、毛石房屋1.0cm/s;
b.一般磚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塊建筑物2~3cm/s;
c.鋼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
d.水工隧洞10cm/s;
e.交通隧洞15cm/s;
f.礦山巷道:圍巖不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10cm/s;圍巖中等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20cm/
s;圍巖穩(wěn)定無支護30cm/s。
8.2.2 爆破地震安全距離可按式(1)計算:
r=(k/v)^(1/α)q^m ........(1)
式中: r--爆破地震安全距離,m;
q--炸藥量,kg;齊發(fā)爆破取總炸藥量;微差爆破或秒差爆破取最大一段藥量;
v--地震安全速度,cm/s;
m--藥量指數(shù),取1/2;
k、α--與爆破點地形、地質等條件有關的系數(shù)和衰減指數(shù),可按表2選取,或由試驗確定。
表2 爆區(qū)不同巖性的k、α值
巖 性 | k | α |
堅硬巖石 | 50~150 | 1.3~1.5 |
中硬巖石 | 150~250 | 1.5~1.8 |
軟 巖 石 | 250~350 | 1.8~2.0 |
3、爆破沖擊波安全距離
a、露天裸露爆破時,一次爆破的炸藥量不得大于20kg,并應按式(2)確定空氣沖擊波對在掩體內避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距離。
rk=25q^(1/3) ...........(2)
式中:rk--空氣沖擊波對掩體內人員的最小安全距離,m;
q--一次爆破的炸藥量,kg;秒延期爆破時,q按各延期段中最大藥量計算;
毫秒延期爆破時,q按一次爆破的總炸藥量計算。
b、藥包爆破作用指數(shù)n<3的爆破作業(yè),對人和其他被保護對象的防護,應首先核定個別飛散物和地震安全距離。當需要考慮對空氣沖擊波的防護時,其安全距離由設計確定。
c、地下爆破時,對人員和其他保護對象的空氣沖擊波安全距離由設計確定。地下大爆破的空氣沖擊波安全距離應邀請專家研究確定,并經(jīng)單位總工程師批準。
4、個別分散物安全距離
a、爆破(拋鄭爆破除外)時,個別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表6的規(guī)定;對設備或建筑物的安全距離,應由設計確定。
拋擲爆破時,個別飛散物對人員、設備和建筑物的安全距離,應由設計確定,并報單位總工程師批準。
表6 爆破(拋擲爆破除外)時,
個別飛散物對人員的安全距離m
爆破類型和方法 | 個別飛石的最小安全距離 |
一 露天土巖爆破① | |
1.破碎大塊巖礦 | |
裸露藥包爆破法② | 400 |
淺眼爆破法 | 300 |
2.淺眼爆破 | 200(復雜地質條件下或未形成臺階工作面時不小于300) |
3.淺眼藥壺爆破 | 300 |
4.蛇穴爆破 | 300 |
5.深孔爆破 | 按設計,但不小于200 |
6.深孔藥壺爆破 | 按設計,但不小于300 |
7.淺眼眼底擴壺 | 50 |
8.深孔孔底擴壺 | 50 |
9.硐室爆破 | 按設計,但不小于300 |
二 爆破樹墩 | 200 |
三 森林救火時,堆筑土壤防護帶 | 50 |
四 爆破拆除沼澤地的路堤 | 100 |
五 河底疏浚爆破③ | |
1.水面無冰時,用裸露藥包或淺眼、深孔爆破 | |
水深小于1.5m | 與地面爆破相同 |
水深大于6m | 不考慮飛石對地面或水面以上人員的影響 |
水深1.5~6m | 由設計確定 |
2.水面覆冰 | 200 |
3.水底硐室爆破 | 由設計確定 |
六 破冰工程 | |
1.爆破薄冰凌 | 50 |
2.爆破覆冰 | 100 |
3.爆破阻塞的流冰 | 200 |
4.爆破厚度大于2m的冰層或爆破阻塞流冰一次用藥量超過300kg | 300 |
七 爆破金屬物 | |
1.在露天爆破場 | 1500 |
2.在裝甲爆破坑中 | 150 |
3.在廠區(qū)內的空場上 | 由設計確定 |
4.爆破熱凝結構 | 按設計,但不小于30 |
5.爆炸成型與加工 | 由設計確定 |
八 拆除基礎、炸倒房屋和構筑物;在建筑物附近進行開挖控制爆破 | 由設計確定 |
九 地震勘探爆破 | |
1.淺井或地表爆破 | 按設計,但不小于100 |
2.在深孔中爆破 | 按設計,但不小于30 |
十 用爆破器擴大鉆井④ | 按設計,但不小于50 |
② 同時起爆或毫秒延期起爆的裸露爆破裝藥量(包括同時使用的導爆索裝藥量),不應超過20kg。
③ 為防止船舶、木筏駛進危險區(qū),應在上、下游最小安全距離以外設封鎖線和信號。
④ 當爆破器置于鉆井內深度大于50m時,最小安全距離可縮小至20m。
第4篇 采礦車間年終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為切實做好年底檢修的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產(chǎn),特制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一般規(guī)定
1、成立車間檢修安全監(jiān)管小組,實行安全員跟班監(jiān)管,認真監(jiān)督施工人員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督促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消除安全隱患。
2、對檢查-455m漏斗襯軌、更換-455m漏斗及襯板,以及更換-370m卸礦站曲軌、掛板加焊等重點工程必須實行隊長和工程技術人員跟班監(jiān)管,保障施工質量和安全。
3、施工前維修隊負責人或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正確穿戴好各種勞動保護用品。
5、作業(yè)地點照明要保持良好,作業(yè)現(xiàn)場及時清理,防止物體墜落和人員絆倒。
6、井筒作業(yè)過程中確保聯(lián)絡信號暢通,必須做到有專人指揮。
7、杜絕立體交叉作業(yè),井筒作業(yè)時各中段馬頭門處要設好警界,掛上“井筒作業(yè)、禁止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二、起重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起吊前起重工要對起吊設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起吊鋼絲繩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起吊重量要求,鋼絲繩的捆綁是否符合要求,人員站位是否正確,起吊構件和各固定裝置是否可靠,對起吊物要綁扎牢固,棱角處要采取措施過渡,經(jīng)起重工確定后方可工作。
2、起吊前監(jiān)管人員應對起吊物經(jīng)過的路線及放置地點進行檢查確認,做好安全警示及準備工作,發(fā)現(xiàn)不安全情況時,應及時聯(lián)系指揮或操作人員。
3、起重信號由起重工統(tǒng)一指揮,指揮標志、手勢事前必須明確、統(tǒng)一。
4、起吊重物時,工作人員應與重物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任何人員停留在吊物下方。
三、井筒、溜井、井邊及其它高處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1、井筒作業(yè)信號工與絞車工必須事先統(tǒng)一豎井提升信號,實行確認制。
2、井筒作業(yè)和其它高處作業(yè)時上下不得同時交叉作業(yè),以防高空墜物傷人。
3、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等的人員進行井筒、溜井、井邊和其它高處作業(yè)。
4、2米以上(含2米)的各種高處作業(yè),周圍又無安全依托的,必須系掛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系掛牢固。
四、電氣、設備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 遵守電氣安全技術操作有關規(guī)定。
2、電氣設備在拆修前,技術負責人或班長必須向工作人員說明修理范圍、技術要求及安全措施。
3、電氣設備在拆修前,必須事先斷開電源,取下熔斷器,并在電源控制開關箱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或在開關箱上加鎖。
4、機械設備的附屬電氣大修,事先須與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或修理人員取得聯(lián)系。電氣部分與機械同時進行大修時,雙方工作人員必須相互配合。上下、左右多層次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只顧自己。
5、電機與電器拆修時,線頭應編號并用絕緣材料包扎好。高壓電器、線路拆除后的接頭必須短路接地。
6、在帶電設備附近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與帶電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7、電機大修解體拆線圈時,擺放要平穩(wěn),防止?jié)L動砸手,舊繞組拆除不得用手拉,防止漆包線傷手。
8、高處電氣設備大修時,工作區(qū)域應有人警戒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工作者必須系好安全帶,工具、材料、配件須裝工具袋或用繩索傳遞,不準拋擲傳遞,以免掉落傷人。
9、使用酒精、汽油清洗時,應遠離明火,操作人員不許吸煙。
10、班組存放的絕緣漆、酒精、汽油等易燃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容器,且要置于通風良好而又遠離火爐、烘箱的房間。
11、所有電氣設備的大修,必須嚴格按線路圖(原理圖)、布線圖進行,不得任意更改,特別是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拆除。17. 電機通電試驗時,要放穩(wěn),外殼必須接地,并掛警示牌或有人監(jiān)視。短路試驗時,禁止用手去握住轉軸。
12、帶機械設備的電氣大修完工后,需要通電試車時,必須與機械修理人員或使用人取得聯(lián)系,互相配合,如機械尚未修完,不具備試車條件時,不得單方面強行通電試車。
13、在井下進行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大規(guī)模停送電或涉及到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及安全時,須事前通知井下調度,待調度通知各相關人員后方可停送電。
五、焊接、切割工作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謹防觸電,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屬飛濺傷害,預防爆炸及其它傷害事故發(fā)生。
2、乙炔氣瓶般運、裝卸、使用時都應豎立放穩(wěn),嚴禁在地面上臥放并直接使用。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塊氣瓶,必須先直立后,靜止20分鐘再連接乙炔減壓器后使用。
3、切割工作之前要對氣瓶、管道、儀表等連接部位應進行檢漏工作。
4、使用氧氣瓶前,應先稍打開瓶閥,吹出瓶閥上粘附的細屑或臟污后立即關閉,然后接上減壓表再使用;開啟瓶閥,操作者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并緩慢開啟,避免氧氣流朝向人體、易燃氣體或火源噴出。
5、氧氣、乙炔氣等氣瓶,不應放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不小于1—2公斤表壓的余氣。
6、電焊機應按要求接地,防止觸電事故。
7、焊接電纜線嚴禁搭在氣瓶上,禁止利用軌道、管道、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電纜。
8、焊工在焊接、切割中應嚴格做好防火安全措施,焊接作業(yè)點10m范圍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料(特殊區(qū)域作業(yè)時要設專人看護)。
9、當焊接或切割工作結束后,要仔細檢查焊接場地周圍,確認沒有起火危險,并打掃干凈作業(yè)場所方可離開現(xiàn)場。
六、檢查-455m漏斗襯軌、更換-455m漏斗及襯板安全措施
1、將漏斗礦石放空后,要將-370m卸礦站邊沿及溜井幫壁的浮石清理干凈。
2、檢查清理溜井浮石工作由安全員擔任,清理檢查時人員乘吊籠自上而下進行。人員乘吊籠時要系好保險帶。
3、絞車安裝時要固定牢固。作業(yè)前要停掉卸礦站上方架空線的電。
4、對鋼絲繩、滑輪及吊籠連接吊掛裝置進行細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5、檢查清理人員要佩戴對講機,事先確定好聯(lián)系信號,吊籠升降時安全員注意拿穩(wěn)拿好撬棍。
6、絞車司機要由有經(jīng)驗的人員擔任,切實控制好絞車運行速度,不宜超過0.5m/s。
7、必須等吊籠停穩(wěn)固定后,人員方可進出吊籠。
8、在卸礦站檢查工作現(xiàn)場設專人進行現(xiàn)場安全管理,防止車輛和閑雜人員靠近。
9、檢查溜井浮石工作結束后,由爆破員放炮空震,空震3到5次,再放空。爆破員要嚴格按照爆破工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并由安全員監(jiān)督執(zhí)行,溜井各分層口設好爆破警戒。
10、待炮煙散盡,工作人員在-370米卸礦站邊沿用絞車將鋼板放至-455米漏斗襯軌上方。共使用兩輛絞車,用d扣系住鋼板同一側的兩個孔。鋼板另一端的兩孔用d扣系好兩根鋼絲繩,用于-455米漏斗口調整鋼板的位置,并將一個照明燈一起下放,隨時可以觀看下放情況。絞車固定要穩(wěn)固牢靠,作業(yè)前要先做安全檢查方可使用。
11、當鋼板放至-455米漏斗襯軌上方時,從漏斗口掏出鋼板另一側的兩根鋼絲繩。-455米漏斗口安排兩位工作人員。佩戴對講機或者電話與-370米卸礦站絞車指揮人員取得聯(lián)系,通過互通信息調整鋼板位置,直到鋼板封閉好下放口為止。
12、再使用安全氣囊進行封閉,形成雙保險。
13、更換-455m漏斗及襯板期間,要在卸礦站前后要設好阻車器,掛上警示牌,防止車輛和閑雜人員靠近。并安排相關人員定期檢查-370米卸礦站口情況。
七、檢查更換-481m礦廢石漏斗、電振給礦機及襯板工作安全措施
1、-455至-481礦倉和廢石倉要放空,并放炮空震一次再放空。爆破員嚴格按照爆破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作業(yè),由安全員監(jiān)督執(zhí)行,并設好爆破警戒。
2、-455米破碎機老虎口用木板封牢,并在-481m礦石漏斗上方搭建安全防護平臺,平臺上面要鋪設草袋等能緩沖墜落的物件,并經(jīng)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始檢查更換工作。
3、-481m廢石漏斗上方搭建安全防護平臺,平臺上面要鋪設草袋等能緩沖墜落的物件,經(jīng)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始檢查更換工作。
4、-481m更換漏斗及襯板期間,-370米礦石、廢石卸載站前后要設好阻車器,掛上警示牌,防止車輛和閑雜人員靠近。并安排安全員定時檢查。
八、更換-370m卸礦站曲軌及掛板加焊工作安全措施
1、-455m漏斗襯軌、漏斗襯板檢查更換結束后拉礦石將卸礦坑天上礦石,以便于拆裝曲軌。
2、作業(yè)時要先停掉卸礦站上方架空線的電。
3、起吊時起重工首先要檢查好安全,起吊工作必須由起重工統(tǒng)一指揮。
4、禁止交叉作業(yè)。
5、更換掛板時必須將掛板吊掛牢固。
6、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九、更換-370米廢石卸載站圓鋼隔篩及掛板檢查或者更換工作安全措施
1、-481m廢石漏斗襯板檢查更換結束后拉廢石填滿廢石站,以便于隔篩及掛板檢查或者更換。
2、作業(yè)時要將卸載站的架空線停電,并在前后設好阻車器,掛上警示牌,防止車輛和閑雜人員靠近。
3、起吊作業(yè)要嚴格按規(guī)程執(zhí)行,并設專人指揮。
4、禁止交叉作業(yè)。
5、更換掛板時必須將掛板吊掛牢固。
6、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帶系好安全帶。
十、巷道維修注意事項
1、檢修期間進行-370m大巷的支護工作時,要認真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特別是打眼前要及時用長柄工具,找掉危巖。另外要停掉施工地點架空線的電,并報告安調站。最后要做好線纜、管道和信集閉設施的保護工作。
2、需要擴巷時,對各種線纜、風水管、架空線以及信集閉設施等應給予拆除,以免放炮崩壞。放炮前必須設好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