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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5)
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五)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chǎn)的政策、法令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熟悉和精通本工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起重指揮和司機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正確、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插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脫落,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F(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編結繩扣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公分,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滑鞍設置在主線一側。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放在主線一側,其應用范圍應符合規(guī)定。
9.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此滑鉤等措施。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10.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11.吊桿與高壓線應按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12.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如:超高、變幅、行走、起戴、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保險水平仗、防脫槽限位等,必須可靠、靈敏、準確、有效、應經(jīng)常檢查調試,不準帶病運轉。
13.起吊路基應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釘或夾板必須釘牢或擰緊,不準有松脫現(xiàn)象,軌道的縱橫方向的平均均在1‰以下,軌距誤差不得超過1%,鋼軌接頭處不得懸空使用,且間隙應為3~6mm之間,錯開1.5米以上,接頭高低差不得大于2 mm,軌道上應設夾軌鉗。
14.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使用撬杠校正,構件位置要掌握要領,使用的工具墊鐵、焊條、螺栓等應放入工具袋內。
15.構件安裝后,必須檢查連接質量,如電焊連接要保證焊接牢固,如為螺栓連接,要緊固必要數(shù)量的螺栓,只有連接確實安全可靠,才能松鉤。
工程名稱:交底人:單位:班組:
年月日
第2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為保證起重機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3.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參照內燃機安全操作交底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c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4.輪式起重機完全依靠支腿來保持它的穩(wěn)定性和機身的水平狀態(tài),所以在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5.如果在作業(yè)過程搬動支腿操縱閥,將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機械傾翻事故。所以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長度和仰角決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額定起重量,作業(yè)時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7.汽車式起重機一般采用箱型伸縮式起重臂,它是雙作用液壓缸通過控制閥、選擇閥和分配閥等液壓控制裝置使起重臂按規(guī)定程序伸出或縮回,以保證起重臂的結構強度符合額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說明液壓系統(tǒng)存在故障,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9.各種長度的起重臂都有規(guī)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0.汽車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其液壓系統(tǒng)是通過取力器以獲得內燃機的動力。其操縱桿一般設在汽車駕駛室內,因此,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要封閉,室內不得有人,以防誤動操作桿,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以防造成起升機構超載受損,或導致起重機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3.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機恢復穩(wěn)定,以免造成起重機傾翻事故,不能使用緊急制動,下降中嚴禁制動。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5.起重機在滿載或接近滿載時,穩(wěn)定性的安全系數(shù)相應降低,如果同時進行兩種動作,容易造成超載而發(fā)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6.起重機帶載回轉時,重物因慣性造成偏離與吊鉤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動,使起重機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容易發(fā)生事故。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17.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8.為在再一次行駛時起重機的裝置不移動、不旋轉等,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19.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內燃機水溫在80℃~90℃時,潤滑性能較好,溫度過低使?jié)櫥驼扯仍龃螅鲃有阅茏儾?,如高速運轉,將增加機件磨損。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12時,不得高速行駛。
20.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3篇 內爬式塔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jīng)規(guī)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jīng)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當機構出現(xiàn)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程。
8、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步驟進行,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8.1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8.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3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jīng)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8.4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8.5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8.6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9、加節(jié)爬升后應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xiàn)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器重鉤上就離開現(xiàn)場。
11、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12、補充交底內容:
第4篇 桅桿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wěn)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作棚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員
(2)作業(yè)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lián)軸器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接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簡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線垂直,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6°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xiàn)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yè)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yè)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0)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承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yè)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yè)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使起重機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勻地傳給地面,以防在吊裝中發(fā)生沉陷和偏斜。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jīng)過計算確定。桅桿式起重機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關系到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能,夾角小,纜風繩受力小,起重機穩(wěn)定性好,但要增加纜風繩長度和占地面積。因此,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桅桿式起重機結構簡單,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纜風繩均勻地拉牢主桿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個地錨稍有松動,就能造成主桿傾斜而發(fā)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滿載重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作業(yè)在小范圍移動時,可以采用調整纜繩長度的方法使主桿在直立情況下穩(wěn)定移動。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如距離較遠時,由于纜風繩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轉運后重新安裝。
第5篇 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地鐵____標
工程名稱 | 分部分項工程 | 盾構工區(qū) | 工種 | 起重機司機 | ||||||
交底內容: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職業(yè)標準起重工》中相關規(guī)定,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實施,搞好文明施工。 1、嚴格按照本工區(qū)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操作,服從管理人員統(tǒng)一安排,如有異議事后向上級領導匯報; 2、嚴謹擅自動用他人崗位機械設備,未經(jīng)允許,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電氣線路; 3、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吸煙,嚴謹酒后上崗; 4、發(fā)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秉持“救人第一”為原則。 二、上崗作業(yè)前 1、檢查電器設備安全性,嚴格按照《起重機日檢記錄》要求檢查并填寫機械狀況,如有異常須報告領導,待維修完成后方可準備作業(yè); 2、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人員站在危險區(qū)內,確認安全后方可準備上崗作業(yè)。 3、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4、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5、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三、安全操作 1、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哲囆凶邥r,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4、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6、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7、露天作業(yè)的門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8、門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四、作業(yè)結束后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 2、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3、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 五、嚴謹違章作業(yè),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違章作業(yè)引發(fā)事故及損失,操作本人負相關責任。 | ||||||||||
審核人 | 交底人 | 日期: | ||||||||
接受交底人簽字: |
旁站監(jiān)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6篇 履帶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編號
工程名稱:___工程
施工單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履帶式起重機操作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內容:履帶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自重大,接地壓力高,作業(yè)時重心變化大,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為保證起重機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3.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參照內燃機操作安全交底啟動內燃機。
4.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其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時,俯仰變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當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防止起重臂后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機的變幅機構一般采用蝸桿減速器和自動常閉帶式制動器,這種制動器僅能起到輔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即換檔,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慣性超過了輔助制動器的摩擦力,將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壞的事故。所以,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載荷接近滿負荷時,其安全系數(shù)相應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會發(fā)生超載,在起吊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via.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井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吼上動作。
8.起重吊裝作業(yè)不得有絲毫差錯,起吊重物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繼續(xù)起吊,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鉤冒頂。當起重機停止運轉而重物仍懸在空中時,即使制動踏板被固定,仍應腳踩在制動踏板上,一旦發(fā)生險情時可及時控制,以保證吊裝作業(yè)的安全可靠。
9.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為了使載荷的合理分配和雙機動作的同步,抬吊時應統(tǒng)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xié)調,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為防止超載,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tài)。
10.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由于機身晃動,起重臂隨之俯仰,幅度也不斷變化,所吊重物也因慣性而擺動,形成斜吊,因此,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員觀察和控制,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應栓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11.起重機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轉彎,容易造成傾翻事故。所以,起重機行走時.轉彎不應過急;當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彎;當路面凹凸不平時,不得轉彎。
12.起重機上下坡時,起重機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隨坡度而變化,因此,起重機上下坡道對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仲角適當放大。下坡空擋滑行將失去控制造成事故,嚴禁下坡空擋滑行。
13.為了減少迎風面,降低起重機受到的風壓,作業(yè)后,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應關停內燃機,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各制動器加保險固定,操縱室和機棚應關門加鎖。
14.起重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運送。特殊情況需自行轉移時,應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動輪應在后面,機身、起重臂、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并應加保險固定。每行駛500~1000m時,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15.起重機通過橋梁、水壩、排水溝等構筑物時,必須先查明允許載荷后再通過。必要時應對構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過鐵路、地下水管、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并不得在上面轉彎。
16.用火車或平板拖車運輸起重機時,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機裝上車后,應將回轉、行走、變幅等機構制動,并采用三角術楔緊履帶兩端,再牢固綁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墊實,不得使吊鉤懸空擺動。
審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7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編號
工程名稱:___工程
施工單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內容: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l.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井應與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為保證起重機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3.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參照內燃機安全操作交底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臺液壓泵,待壓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4.輪式起重機完全依靠支腿來保持它的穩(wěn)定性和機身的水平狀態(tài),所以在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術,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龐先收緊穩(wěn)定器。
5.如果在作業(yè)過程搬動支腿操縱悶,將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機械傾翻事故。所以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長度和仰角決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額定起重量,作業(yè)時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7.汽車式起重機一般采用箱型伸縮式起重臂,它是雙作用液壓缸通過控制闖、選擇閥和分配閥等液壓控制裝置使起重臂按規(guī)定程序伸出或縮回,以保證起重臂的結構強度符合額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說明液壓系統(tǒng)存在故障,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9.各種長度的起重臂都有規(guī)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0.汽車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其液壓系統(tǒng)是通過取力器以獲得內燃機的動力。其操縱桿一般設在汽車駕駛室內,因此,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要封閉,室內不得有人,以防誤動操作桿,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以防造成起升機構超載受損。或導致起重機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3~pg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3.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機恢復穩(wěn)定。以免造成起重機傾翻事故,不船使用緊急制動,下降中嚴禁制動。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5.起重機在滿載或接近滿載時,穩(wěn)定性的安全系數(shù)相應降低,如果同時進行兩種動作,容易造成超載而發(fā)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6.起重機帶載回轉時,重物因慣性造成偏離與吊鉤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動,使起重機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容易發(fā)生事故。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17.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8.為在再一次行駛時起重機的裝置不移動、不旋轉等,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19.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內燃機水溫在80℃~90℃時,潤滑性能較好,溫度過低便潤滑油粘度增大,流動性能變差,如高速運轉,將增加機件磨損。行駛時水溫應在80'c~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20.行駛時應保持中逮,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審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8篇 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配備專職掛鉤工持證指揮。
2.必須遵守起重機械操作的“一般規(guī)定”和“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3.塔式起重機安裝之后,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和經(jīng)有關部門檢測通過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6.起重機行駛軌道不得有障礙物或下沉現(xiàn)象。軌道壓板螺栓完整有效,軌道末端應有止檔裝置和限位器撞桿。
7.工作前應認真做好例保工作,檢查傳動部分潤滑油量,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種限位和保險裝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整,經(jīng)試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機必須得到確切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fā)信號。
8.1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止修復,嚴禁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
8.2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標記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辯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的緊急措施。
8.3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8.4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8.5當?shù)蹉^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采用低速起升。
8.6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8.7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8.8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8.9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加檔,每檔停1—2s’直至最高檔。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檔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檔。
8.10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l00mm。
8.11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8.12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200—50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8.13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8.14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8.15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8.16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遵守有關的規(guī)定。
8.17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米。
8.18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8.19動臂式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8.20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其重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8.21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jù)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8.22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guī)定,起重機拐彎是應在外軌面上撤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冀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yè)或吊重物轉彎。
8.23司機必須經(jīng)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8.24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8.25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9.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yè):
9.1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yè)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9.2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xiàn)象。
9.3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推。
9.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10.停機后檢查:
10.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10.2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10.3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
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10.4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柜)的門窗,拉斷其他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
10.5在無安全的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10.6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上。
11.遇有臺風警報.下旋式塔機應央軌器夾緊撐住轉臺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纜風繩拉住塔身上部或將整機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機應用四根纜風拉住塔身上部,夾緊夾軌器。
12.填寫機構履歷書及其規(guī)定的報表。
13.補充交底內容:
第9篇 輪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1、每班工作前,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各項檢查與保養(yǎng)后,方可啟動發(fā)電機。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將所有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發(fā)動后應注意各部儀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異響。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2、開始工作前,應先試運轉一次。運轉時先接上主離合器再按順序扳動各機構的操縱桿,檢查各機構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必要時應加以調整或檢修。
3、作業(yè)前應注意在起重機回轉范圍內有無障礙物。
4、汽車起重機不準吊重行駛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5、重物起吊時,司機的腳應放在制動器踏板上,并嚴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鉤到達頂點。
6、當起重機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時,在卸重前應先將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繩拉緊狀態(tài),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脫鉤,以防止起重機卸載后向后傾翻。7、行使過程中,汽車起重機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須墊約 50毫米的橡膠快,吊鉤掛在汽車前端保險杠上不得過緊。
8、當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時,仰角不得小于 50 ℃。
9、蓄能器應保持規(guī)定壓力,低于或大于規(guī)定壓力范圍不僅會使系統(tǒng)惡化,而且會引起嚴重事故。
10、在現(xiàn)場不得吊著重物行走。
第10篇 橋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使用車間
作業(yè)內容
工種
一、進入車間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紀律,操作工人必須取得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三、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四、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五、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六、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二)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八、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九、開動前,應先發(fā)出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十、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距離3~5m。
十三、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十四、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十六、操作人員由扶梯攀爬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十八、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二十、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切斷電源。
二十一、現(xiàn)場補充交底內容:
交底人簽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員)簽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安環(huán)科、車間各一份。
第11篇 桅桿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wěn)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作棚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員
(2)作業(yè)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lián)軸器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接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簡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軸線垂直,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6°
(6)鋼絲繩應與卷筒及吊籠連接牢固,不得與機架或地面摩擦,通過道路時,應設過路保護裝置。
(7)在卷揚機制動操作桿的行程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或阻卡現(xiàn)象。
(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
(9)作業(yè)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yè)的卷揚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物件或吊籠下面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休息時應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0)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異響、制動不靈、制動帶或軸承等溫度劇烈上升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業(yè)中停電時,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
(12)作業(yè)完畢,應將提升吊籠或物件降至地面,并應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使起重機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勻地傳給地面,以防在吊裝中發(fā)生沉陷和偏斜。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jīng)過計算確定。桅桿式起重機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關系到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能,夾角小,纜風繩受力小,起重機穩(wěn)定性好,但要增加纜風繩長度和占地面積。因此,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桅桿式起重機結構簡單,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纜風繩均勻地拉牢主桿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個地錨稍有松動,就能造成主桿傾斜而發(fā)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滿載重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作業(yè)在小范圍移動時,可以采用調整纜繩長度的方法使主桿在直立情況下穩(wěn)定移動。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如距離較遠時,由于纜風繩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轉運后重新安裝。
第12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為保證起重機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機作業(yè)前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檢查: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3.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參照內燃機安全操作交底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c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4.輪式起重機完全依靠支腿來保持它的穩(wěn)定性和機身的水平狀態(tài),所以在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5.如果在作業(yè)過程搬動支腿操縱閥,將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機械傾翻事故。所以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長度和仰角決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額定起重量,作業(yè)時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7.汽車式起重機一般采用箱型伸縮式起重臂,它是雙作用液壓缸通過控制閥、選擇閥和分配閥等液壓控制裝置使起重臂按規(guī)定程序伸出或縮回,以保證起重臂的結構強度符合額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說明液壓系統(tǒng)存在故障,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9.各種長度的起重臂都有規(guī)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0.汽車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其液壓系統(tǒng)是通過取力器以獲得內燃機的動力。其操縱桿一般設在汽車駕駛室內,因此,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要封閉,室內不得有人,以防誤動操作桿,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以防造成起升機構超載受損,或導致起重機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3.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機恢復穩(wěn)定,以免造成起重機傾翻事故,不能使用緊急制動,下降中嚴禁制動。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5.起重機在滿載或接近滿載時,穩(wěn)定性的安全系數(shù)相應降低,如果同時進行兩種動作,容易造成超載而發(fā)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6.起重機帶載回轉時,重物因慣性造成偏離與吊鉤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動,使起重機處于不穩(wěn)定狀態(tài),容易發(fā)生事故。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17.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8.為在再一次行駛時起重機的裝置不移動、不旋轉等,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19.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內燃機水溫在80℃~90℃時,潤滑性能較好,溫度過低使?jié)櫥驼扯仍龃?流動性能變差,如高速運轉,將增加機件磨損。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12時,不得高速行駛。
20.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3篇 門式橋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
施工單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門式、橋式起重機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內容:門式、橋式起重機與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l.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n。
2.門式起重機在軌道上行走需要較長的電纜,為了防止電纜拖地面受損,需要設置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能減少電纜長度。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2)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全完好。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曼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9.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12.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3.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14.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15.露天作業(yè)的門式、橋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16.門式,橋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肘,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17.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橋式起重機應將小車停放在兩條軌道中間,吊鉤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
18.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19.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撮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0.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21.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22.電動葫蘆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得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應嚴防沖撞。
23.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 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24.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25.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制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應有2m空地并應正確操作電鈕。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制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于80mm。否則應清除油荇或更換制動環(huán)。
29.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審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寫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員一份)。
第14篇 門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西安地鐵____標
工程名稱
分部分項工程
盾構工區(qū)
工種
起重機司機
交底內容: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職業(yè)標準起重工》中相關規(guī)定,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實施,搞好文明施工。
1、嚴格按照本工區(qū)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操作,服從管理人員統(tǒng)一安排,如有異議事后向上級領導匯報;
2、嚴謹擅自動用他人崗位機械設備,未經(jīng)允許,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電氣線路;
3、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吸煙,嚴謹酒后上崗;
4、發(fā)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秉持“救人第一”為原則。
二、上崗作業(yè)前
1、檢查電器設備安全性,嚴格按照《起重機日檢記錄》要求檢查并填寫機械狀況,如有異常須報告領導,待維修完成后方可準備作業(yè);
2、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人員站在危險區(qū)內,確認安全后方可準備上崗作業(yè)。
3、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4、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5、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6、操作室內應墊木板或絕緣板,接通電源后應采用試電筆測試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方可上機,上、下操縱室應使用專用扶梯。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在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各限位開關靈敏有效后,方可作業(yè)。
8、開動前,應先發(fā)出音響信號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應平穩(wěn)勻速,在提升大件時不得用快速,并應拴拉繩防止擺動。
三、安全操作
1、吊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時,應經(jīng)安全主管部門批準,并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運路線嚴禁從人上方通過,亦不得從設備上面通過。空車行走時,吊鉤應離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應慢速行駛,行駛中不得突然變速或倒退。兩臺起重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3~5m距離。嚴禁用一臺起重機頂推另一臺起重機。
4、起重機行走時,兩側驅動輪應同步,發(fā)現(xiàn)偏移應停止作業(yè),調整好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作業(yè)中,嚴禁任何人從一臺橋式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橋式起重機上去。
6、操作人員由操縱室進入橋架或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有自動斷電聯(lián)鎖裝置或事先切斷電源。
7、露天作業(yè)的門式起重機,當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并鎖緊夾軌器。
8、門式起重機的主梁撓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
四、作業(yè)結束后注意事項
1、作業(yè)后,門式起重機應停放在停機線上,用夾軌器鎖緊,并將吊鉤升到上部位置。
2、作業(yè)后,應將控制器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關閉并鎖好操縱室門窗。
3、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
五、嚴謹違章作業(yè),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違章作業(yè)引發(fā)事故及損失,操作本人負相關責任。
審核人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交底人簽字:
旁站監(jiān)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組、交底人、資料保管員各一份。
第15篇 桅桿式起重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2)
桅桿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技術交底(二)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設備名稱:桅桿式起重機
作業(yè)內容: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jīng)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制作的護線架
6.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wěn),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面時,應檢查并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xù)起吊。
7.在起吊滿載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桿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
8.作業(yè)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于拉緊狀態(tài)?;剞D裝置應有安全制動控制器。
9.起重機移動時,其底座應墊以足夠承重的枕木排和滾杠,并將起重臂收緊處于移動方向的前方。移動時,主桿不得傾斜,纜風繩的松緊應配合一致。
補充作業(yè)指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