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一、電動葫蘆概述 電動葫蘆是一種常用的小型起重設備,主要用于提升和移動重物,廣泛應用于工業(yè)、建筑、倉儲等領域。其工作原理是通過電機驅動卷筒旋轉,實現(xiàn)鋼絲繩的收放,從而帶動吊鉤升降。
二、操作前準備
1. 檢查電動葫蘆:確保設備無明顯損壞,各部件連接緊固,電氣線路完好。
2. 安全裝置檢查:確認限位開關、制動器等功能正常,防止過載和失控。
3. 環(huán)境評估:作業(yè)區(qū)域應無障礙物,地面平整,電源穩(wěn)定。
三、操作步驟
1. 啟動前:將葫蘆固定在穩(wěn)固的支架或梁上,確保吊鉤對準重物。
2. 開啟電源:接通電源,啟動電機,試運行檢查運行是否正常。
3. 起吊操作:按下上升按鈕,緩慢起吊重物,保持勻速,避免劇烈晃動。
4. 下降操作:松開上升按鈕,按下下降按鈕,控制重物平穩(wěn)下降。
5. 停止操作:到達指定位置后,及時關閉電源,斷開吊鉤,確保安全。
四、安全注意事項
1. 嚴禁超載:電動葫蘆的最大負荷應在銘牌所示范圍內(nèi),超載可能導致設備損壞或事故。
2. 人員安全:操作過程中,禁止人員站在重物下方,防止墜物傷人。
3. 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清潔、潤滑和檢查,確保設備良好狀態(tài)。
4. 故障處理: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由專業(yè)人員檢查維修。
五、日常維護
1. 清潔:每次使用后清理葫蘆上的灰塵和污垢,避免銹蝕。
2. 潤滑:定期給關鍵部位涂抹潤滑油,保證運行順暢。
3. 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包括鋼絲繩磨損、電氣線路老化等。
4. 存儲:不使用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潮濕。
六、應急處理
1. 斷電:遇到突發(fā)情況,如設備失控,立即切斷電源。
2. 報告:任何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報告給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
3. 處理:由專業(yè)人員對故障進行診斷和修復,未經(jīng)許可不得自行拆修。
七、培訓與教育
1. 新員工培訓: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電動葫蘆的操作和安全培訓。
2. 定期復訓:所有操作人員應定期參加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復訓。
八、記錄與報告
1. 記錄操作日志:每次使用后,記錄設備狀態(tài)、操作情況和異常事件。
2. 故障報告:發(fā)生故障時,填寫詳細報告,包括故障現(xiàn)象、處理措施及結果。
標準
1. 符合gb/t 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
2. 遵循gb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3. 參照gb/t 14406-2011《通用門式起重機》
4. 滿足企業(yè)內(nèi)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以上規(guī)程旨在確保電動葫蘆的安全、高效使用,提高作業(yè)效率,降低事故風險。所有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確保個人和他人的安全。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動葫蘆安全使用維護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煽俊?/p>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diào)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調(diào)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nèi)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1、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2、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3、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4、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5、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6、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xiàn)自動斷電現(xiàn)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第2篇 環(huán)鏈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目的】規(guī)范起重機的使用,確保起重機正常運行及延長其使用壽命,特制定操作規(guī)程。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攪拌崗位600升中轉罐吊裝的安全操作及維護保養(yǎng)。
【職責】攪拌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內(nèi)容】
1. 開機前的準備:
2.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車間安全員培訓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準予操作。
2.2. 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如、吊點安裝牢固狀況、吊鉤、防脫片、鏈環(huán)、手電門、鋼絲繩、鋼絲繩夾頭及其他防護裝置等,證明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
2. 開機操作:
3.1. 插上電源,接通控制電源。
3.2. 起吊重物前試運行起重機。
3. 設備運行期間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起吊重物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重量。
4.2. 操作時嚴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
4.3. 切勿超載使用。
4.4. 制動帶上不得沾有油污。
4.5. 設備起吊狀態(tài)下無安全防護措施,人體任何部位嚴禁位于起重物品下方。
4.6. 起重鏈條應垂直懸掛使用,其傾斜程度應保持在鏈條與鉛垂線間夾角不大于10°-15°范圍內(nèi),雙行鏈條不得翻身扭曲。當鏈條磨損處直徑減小量達原直徑10%時應更換新鏈條。當鏈條發(fā)生塑性伸長達原長5%時必須更換。鏈條嚴重生銹不得繼續(xù)使用。
4.7. 嚴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起吊物易燃易爆物品;本機不宜載人也不宜起吊飛濺傷人的腐蝕性物品。
4.8. 起吊時,下吊鉤不得與機體接觸,兩者之間不小于50mm。
4. 停車操作:
5.1. 起重機吊裝完畢后,將攪拌電機部分放在支撐架上,嚴禁長時間處于吊裝狀態(tài)。
5.2. 停車后,拔下電源插頭。
5. 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
6.1. 經(jīng)常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常現(xiàn)象,如:鏈環(huán)開焊、變形等;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并解決。
6. 安全注意事項:
7.1. 吊裝物品時,物品周圍及下方不得有人,防止重物脫落造成人身傷害。
7.2. 本機應妥善保管,切勿亂堆亂放,防止磕碰、受潮、生銹。機身一旦發(fā)現(xiàn)裂縫,嚴禁繼續(xù)使用。
7.3. 本機外殼應可靠接地(或接零)防止觸電。
7.4. 工作時如出現(xiàn)聲音異常,速度變化,控制失靈等不正?,F(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7.5. 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 10℃時極限載荷不得大于本機額定載荷的50%。
7.6. 電源電壓不低于額定電壓的90%。
第3篇 單梁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電動單粱起重機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3、 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的負荷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重量,作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實驗,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6、 安裝調(diào)試和維修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正確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降至上下極限位置時,能否及時切斷電流停止吊鉤升降,避免事故發(fā)生。嚴禁將限位器作為正常操作下的停電。
7、 同一跨度內(nèi)有多臺起重機工作時,必須保持1.5m距離,以防相撞。
8、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用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紐。
9、 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 制動電機應調(diào)整至使重物懸空制動,并在最大負荷下降制動時,制動下滑量不超過80mm。制動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2、 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刺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3、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4、 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故障時,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5、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設備動力部
第4篇 紡織公司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檢查,電動葫蘆起動裝置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損傷,吊鉤是否完好。
2、鋼絲繩須正確地卷繞到筒上。
3、起吊物件時應牢固的系緊,并用專用索具,不準用三角皮帶替索具,
4、起吊重量不允許超過規(guī)定的最大負荷量。
5、起重時工件應垂直上升,嚴禁斜向起吊。吊鉤、起吊裝置和工件不允許與任何物件相牽連。
6、起重和移動工件時應防止和避免工件搖擺。
7、鋼絲繩相互纏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8、未經(jīng)檢驗或檢修期限已過的起吊裝置、鋼絲繩、吊鉤等禁止使用。
9、起吊物件縛捆處有油脂時,應揩凈后再起吊。
10、運送工作時,必須注意前、后、左、進行工作的人員,不允許從人的上空運送工件。
11、嚴禁任何人在吊起后的工件下通行或站立。
12、起吊時,必須吊正工件的中心,在調(diào)運的過程中絕對禁止用人的力量來平衡工件。
13、工作結束或工間休息,在工件下面禁止任何人通行或站立,并采取支撐措施。
第5篇 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凡有操作室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6篇 電動葫蘆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
1.電動葫蘆須有專人定期保養(yǎng)、檢查,以免發(fā)生事故。
2.保證小車走輪邊緣與工字鋼腳寬之間每邊有3-5毫米的間隙。
3.鋼絲繩在一節(jié)長度內(nèi)折斷有達19根應立即更換。
一、 工字鋼軌與其連接的構架上應設接地線,葫蘆上任何一點的回路電阻不得大于4歐。
二、 各潤滑部位要有足夠的潤滑劑。
三、 經(jīng)常檢查導繩器和限位開關的靈敏度。
四、 嚴禁超負荷使用,不準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五、 不允許同時按兩個使電動葫蘆朝正反兩方向運轉的控制按鈕。
六、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懸掛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變形。
七、 工作人員必須保證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號、手勢,聽從指揮,沒有指揮人員,不得作業(yè)。
八、 不能擅離崗位,特別是在掛鉤上有重物時。
九、 上班時間不能與他人閑聊。
第7篇 電動葫蘆安全技術規(guī)程
1.電動葫蘆須有專人操作,并嚴格遵守天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
2.使用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鉤滑子上升時嚴禁撞頂。
4.起吊前,要跑空車及鉤頭空負荷升降。檢查上限位開關及其制動裝置是否好用。
5.起吊行走方向不準站人或有障礙物。
6.起吊離地后,要停車檢查鋼絲繩扣受力是否均勻,吊環(huán)是否牢固,不合要求時『立該調(diào)整或重新捆縛。當符合要求時,再吊離地面o.5米,檢查保險閘是否正常。
7.單軌電葫蘆在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慢行。
8.嚴格執(zhí)行“天車作業(yè)十二不吊”的規(guī)定。
9.工作完畢,將吊鉤升到半空,斷開電源總開關。
10.掛鉤人員應遵守《掛鉤安全技術規(guī)程》。
11.物體吊至空中,操作人員應站在吊車外側看清確無障礙時,再拉行大車,要確保人身安全。
第8篇 群吊電動葫蘆使用中應注意安全規(guī)程
群吊電動葫蘆在使用中應注意的安全規(guī)程如下:
1.每次起吊前,應空載是試吊,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啟用。
2.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3.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4.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5.對電動葫蘆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6.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切斷電源。
第9篇 電動葫蘆操作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1、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電動葫蘆操作工作業(yè)。
2、本操作指南適用于我隊_lda5t電動葫蘆。
二、上崗條件
1、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操作工應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熟悉電動葫蘆的一般構造、工作原理、技術特征、各部性能,能獨立操作。
3、操作工應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
三、安全規(guī)定
1、上班前及班中嚴禁喝酒,上班時不得睡覺、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遵守本操作指南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2、對長期停運的起動設備,作業(y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任何異常及故障后,才可使用,否則禁止任何作業(yè)。
3、操作工必須熟悉起重通用及專用指揮信號。
4、操作電動葫蘆時,嚴禁吊拉埋置物及斜拉作業(yè)。
5、禁止突然拉緊鋼絲繩吊起重物,以防沖擊拉斷鋼絲繩。
6、絕對禁止卷筒上鋼絲繩全部下降后起吊物體。
7、作業(yè)場地光線必須良好,操作工應站在能夠全面觀察的方位,注意力高度集中。
8、如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停止設備運行,切斷電源并與維護人員聯(lián)系及排除故障。
9、吊運作業(yè)時,吊載附近不得有其他作業(yè)人員,不允許吊載從其他作業(yè)者頭上通過。
10、電動葫蘆操作工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操作工須按規(guī)定的操作順序進行。
(2)協(xié)助維修工檢查維修設備工作,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及時如實填寫記錄,妥善保管,不得丟失。
(4)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四、操作準備
1、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操作。
2、電動葫蘆工作業(yè)前進行下列各項檢查:
3、對長期停用的電動葫蘆重新使用時,應進行試車,確定無異常時才可使用。
4、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上運行范圍內(nèi)無異物或障礙物。
5、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動作方向一致。
6、檢查上升、下降限位是否合適有效、制動可靠靈敏。
7、檢查吊鉤、滑輪組或吊裝鋼絲繩完好。
8、檢查被吊物是否超載,吊鉤是否平衡、牢固。
五、操作順序
1、操作工在正常情況下按以下操作順序進行:
接到開始吊運指揮信號——檢查吊運是否符合要求——操作啟動按鈕——緩慢將被吊物吊運到位——檢查被吊物放置是否穩(wěn)固——按下停止按鈕——將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六、正常操作
1、吊運作業(yè):
(1)看到指揮預備信號后,注意力高度集中,做好作業(yè)準備。
(2)按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將吊鉤降落在起吊物的下上方合適高度處,等捆綁好后,聽指揮吊運。
(3)操作電動葫蘆時,應緩慢、勻速位移;起吊時,先將鋼絲繩緩慢拉緊,慢慢吊離地面,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衡進行起升吊運。
(4)被吊物運到預定位置,確保穩(wěn)固、安全。將手柄控制開關打到“off”位置,電源總開關打到斷開位置。
2、對電動葫蘆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內(nèi)容為:
1)各轉動部位應無異響和異常震動。
2)檢查軌道運行范圍內(nèi)沒有障礙物。
3)吊裝鉤及滑輪組完好。
4)吊裝鋼絲繩無損壞。
5)馬達及附件性能良好,連接件牢固可靠,轉動件轉動靈活。
6)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停止吊運作業(yè),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7)巡回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經(jīng)過,必須及時填入運行日志。
(2)電工葫蘆的日常維護內(nèi)容:
1)吊裝鋼絲繩要定期更換新繩。
2)滑動軸承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換油。
3)定期檢查電機、制動裝置。
七、特殊操作
吊運作業(yè)中出現(xiàn)故障操作:
1、吊運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應先停止吊運作業(yè),然后切斷總電源。
2、與維修人員聯(lián)系及時排除故障,并匯報值班隊干。
3、待故障排除后,再進行吊裝作業(yè)。
八、收尾工作
1、做好當班電動葫蘆記錄和工作日志。
2、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操作工認真交待清楚。
第10篇 鑄造車間特種設備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車間工作崗位使用的電動葫蘆必須有專人負責操作,嚴格執(zhí)行行車工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
2、 操作人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方可啟動。
3、 不得超負荷起吊,嚴禁斜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等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禁撞頂。
4、 起吊物體時,嚴格按照起吊標準執(zhí)行,物體必須符合安全重量,掛鉤工按規(guī)程操作,捆扎牢固,物體的棱角處,設墊襯保護。
5、 起吊物與吊鉤應在同一條中心線上方能起吊,避免拉壞導繩器與鋼絲繩故障發(fā)生。
6、 使用拖掛線,電氣開動起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7、 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8、 各種不同型號的電動葫蘆,行車都要安裝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
9、 對特種設備檢修維護要定期進行,確保設備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11篇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電動葫蘆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使用維護
1.新安裝或經(jīng)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shù)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2.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并檢查是否正常。
3.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 是否正??煽俊?/p>
4.在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huán)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shù)(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5.安裝調(diào)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shù)蹉^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10t,16t,20t必須大于120mm)。當?shù)蹉^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6. 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7. 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8.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采取措施,并仔細加以記錄。
10.調(diào)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制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nèi)穩(wěn)定起升的距離)。
11.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鋼絲繩的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t5972-19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執(zhí)行。
12.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不應含有雜質和污垢。
13.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小片,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
14.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防止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
15. 在使用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切斷主電源。
16. 使用中應特別注意易損件情況。
17. 10~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xù)運轉后,可能出現(xiàn)自動斷電現(xiàn)象,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此時可以下降,過一段時間,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xù)工作。
18.使用與管理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4條執(zhí)行。
19.檢查與維修按jb9009-1999《鋼絲繩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中第5條執(zhí)行。
安全注意事項
在了解操作說明的基礎上,還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請對使用說明書和銘牌上內(nèi)容熟記后再操作。
2. 請將上、下限位的停止塊調(diào)整后再起吊物體。
3. 在使用之前請確認制動器狀況是否可靠。
4. 使用前若發(fā)現(xiàn)鋼絲繩出現(xiàn)下列異常情況時,絕對不要操作。
(1) 彎曲、變形、腐蝕等。
(2) 鋼絲繩斷裂程度超過規(guī)定要求,磨損量大。
5.安裝使用前請用500v兆歐表檢查電機和控制箱的絕緣電阻,在常溫下冷態(tài)電阻應大于5mω,方可使用。
6.請絕對不要起吊超過額定負載量的物件,額定負載量在起吊鉤銘牌上已標明。
7.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絕對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機構用來載人。
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9. 起吊物體、吊鉤在搖擺狀態(tài)下不能起吊。
10. 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11. 限位器不允許當作行程開關反復使用。
12. 不得起吊與地面相連的物體。
13. 請不要過度點動操作。
14. 不要用手電門線前拉其它物體。
15. 在維修檢查前一定要切斷電源。
16. 維修檢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載狀態(tài)下進行。
17.使用前請確認楔塊是否安裝牢固可靠。
第12篇 電動葫蘆的安全使用規(guī)程
電動葫蘆是一種小巧靈活的起重運輸設備,如果使用不當,會有許多安全的問題,如鋼索的質量、上下限位保險、導索器、電器設施等,都可能出現(xiàn)問題,及時的維修是必要的,而正確的使用也是關鍵,近段檢查發(fā)現(xiàn),電動葫蘆問題較多,今天修好,明天就壞,維修費用大大增加,其原因大多是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操作不當,或野蠻操作造成的,其方式表現(xiàn)在多方面,斜拉操作,超載起重,交叉起吊等;易損壞鋼索和導索器,至使鋼索出現(xiàn)彎曲變形,重疊纏繞,或嚴重腐蝕,還有操作者故意將上下限位器扳起,人為使保險裝置失效,也有的帶著手套抓握鋼索起吊,也有的在起吊時站在起吊物下方,所有這些操作現(xiàn)象,都是違章操作,是事故隱患,是不安全的操作行為,不但使設備造成損壞,維修費用增加,更重要的是很大可能給人身造成傷害,希望廣大員工提高安全生產(chǎn)意識,時刻保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珍愛自已的身體和健康,杜絕一切違章操作行為。
電動葫蘆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嚴禁斜拉,超載起重;嚴禁交叉起吊;
2、嚴禁起吊時手抓鋼索;
3、禁止起吊時人在起吊物下方行走、停留、作業(yè);
4、嚴禁人為破壞上下限位保險;
5、起吊重物時檢查鉤掛是否牢固;
6、起吊前,先檢查設備狀態(tài)及安全裝置,發(fā)現(xiàn)鋼索彎曲變形,鋼索有毛剌,重疊纏繞,導索器損壞,限位保險裝置失效等設備故障時,嚴禁使用;
7、在發(fā)現(xiàn)第6項各問題時,當班人員必須和維修工或電工聯(lián)系,報告情況,進行維修;沒修好前,嚴禁使用。
第13篇 電動葫蘆工熱力運行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凡是在工房內(nèi)的電動葫蘆吊必須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2.開事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構、限位器及控制控鈕,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捆扎應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處,應設墊襯保護。
5.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或采用點動。
第14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起重設備前,首先檢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確定起重設備是否可用。
二、送電后進行試車,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正下方操作,首先檢查起重機大車行走情況,確定大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 ○右(左),大車行走正常后,再檢查小車行走情況,并確定小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右(左),小車試車正常后,再檢查吊鉤升降情況↑升、↓降,吊鉤升起時停3秒、開5秒兩次,吊鉤下降時停3秒、開5秒兩次。試車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時,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綁結實,捆綁繩扣與卡環(huán)應與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應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點下方,這樣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轉。
四、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150mm停車檢查各受力部位,抱閘、小車、鋼絲繩、繩扣等,停車檢查時間1分鐘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車檢查重物下落情況,下落距離不得超過10mm。符合要求后繼續(xù)起吊。
五、重物起吊時,不準同時有兩個方向的運動,重物在空中平移時應盡量接近地面,并且不應有大幅度擺動,必要時應加設攬風繩控制。
六、 微調(diào)點動各電動機時,時間間隔不應低于3秒,以免燒壞接觸器觸頭。
七、重物在落地時,要墊支撐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設備后,應使單梁起重機停在吊裝口上方,電動葫蘆停在單梁起重機靠近吊裝口一端,吊鉤起升到不影響其它作業(yè)位置。斷掉電源,把操作開關盒放在開關箱內(nèi)。
九、起重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環(huán),起吊大型重物時,一定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令。
第15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nèi)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xiàn)場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jīng)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lián)系好、扎緊提放好、統(tǒng)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