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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是企業(yè)管理體系中的關鍵一環(huán),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規(guī)程:明確各類操作人員的安全操作標準和流程,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
2.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的風險識別和評估,確保安全風險處于可控狀態(tài)。
3.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審核檢查:實施定期的安全審核和檢查,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安全隱患。
5.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為保障安全、提高效率而設立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措施。它旨在規(guī)范生產行為,確保作業(yè)流程的安全、有序,通過設定獎懲機制,激勵員工遵守規(guī)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重要內容
生產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
1.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強化責任追究。
2. 獎勵機制:對遵守安全規(guī)定、避免事故發(fā)生的個人或團隊給予表彰和獎勵。
3. 懲罰措施: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包括警告、罰款、停職等。
4. 安全報告和記錄:建立完善的事故報告和記錄系統(tǒng),以便追蹤問題,改進管理。
5. 安全文化:培育尊重生命、重視安全的企業(yè)文化,使安全成為全體員工的共識。
制度流程
1. 制定:由安全管理團隊依據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企業(yè)實際制定詳盡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2. 宣傳:通過培訓、會議、公告等方式,確保每個員工都了解并理解制度內容。
3. 執(zhí)行: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制度,監(jiān)督員工行為,記錄安全表現。
4. 評估:定期評估制度的執(zhí)行效果,收集反饋,調整和完善制度。
5. 跟蹤: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追蹤處理,確保制度的權威性。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基石,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和執(zhí)行,可以有效預防事故,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在生產過程中如發(fā)現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堅決予以罰款處理并通報批評,如造成經濟損失,百分之百進行賠償。
(二)在禁煙、禁火場所,發(fā)現有違規(guī)吸煙、用火的行為,發(fā)現后要嚴格處理,如造成嚴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對在生產中有實用價值的建議、設備改進,公司予以獎勵。
(四)公司對于發(fā)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者給予獎勵。
(五)在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六)總經理在年度生產計劃中,應落實年度安全生產基金,由財務部保證資金投入,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獎勵方案與辦法,安全技術部草擬安全生產獎懲方案,工會監(jiān)督執(zhí)行。
(七)安全生產獎勵,應與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檢查與整改,安全生產技術進步,事故應急處理、班組安全生產競賽等方面結合起來,以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產獎勵,應同安全生產“五同時”工作相結合,是企業(yè)激勵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達到長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時要做好安全生產獎勵的檔案工作。
第2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為便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求進場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檢查時每發(fā)現一人未帶工作卡罰款5元。
2、進入施工現場未正確配戴安全帽的將給予罰款:一般施工人員每人次5元,管理人員每人次50元。
3、對于高處、懸空作業(yè)人員在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每發(fā)現一處不按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4、施工現場配電箱必須使用鐵制標準配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5、配電箱內的保險絲不得以大代小,更不得用鋁、銅、鐵絲代用,發(fā)現一處罰款50元。
6、施工現場人員不準穿拖鞋,違者罰款每人次5元。
7、手持電動工具(電錘、電鉆、打夯機、水磨石機、振動棒)必須使用高靈敏度漏電保護器(15ma/0.1s),發(fā)現一處未使用,罰款50元。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做到三相五線制,若未實行的罰款500元,并應在限期內按規(guī)定整改。
9、施工電梯必須按規(guī)定架設與防護,必須與工程主體結構部位連接牢固,并設上下限位裝置、超載限制器、防墜落裝置和樓層??勘kU,進料口、卸料平臺嚴密防護并設置相應的安全門,未按上述規(guī)定防護的每處罰款100元。
10、氧氣、乙炔瓶在陽光下爆曬或兩者間距不合要求、距明火不足10米的罰款50元。
11、在同時使用電氣焊時,子線、地線,氣繩之間無隔離保護措施的罰款50元。
12、各施工工地必須做好“四口、五臨邊”防護工作,經檢查未做好防護的每處將給予50元的罰款。
13、各工地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掛設安全網,若掛設不嚴或未掛設的罰款500元。
14、木工機具(平刨、電鋸)、鋼筋機械、卷揚機等機械設備必須要有防護措施,檢查中每發(fā)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
1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做好接零保護,發(fā)現一處不按規(guī)定的罰款50元。
16、施工現場無安全紀律牌,在危險區(qū)域醒目處未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的,每處罰款50元。
17、除特殊情況外,工地現場、工棚內不準使用電爐,發(fā)現一處罰款100元。
18、施工項目部未建立消防保衛(wèi)領導小組,現場未配置消防器材或未合理配置的,罰款200-500元。
19、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必須按主管部門要求與施工同步認真整理,整理不全或沒有整理的處200-500元的罰款。
20、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市區(qū)內施工未實行封閉圍擋均處以2000元的罰款。
第3篇 安全生產指標考核獎罰制度
一)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本園區(qū)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園區(q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日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
1、園區(qū)管理處對園區(qū)各企業(yè)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
2、園區(qū)管理處對園區(qū)各企業(yè)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均由園區(qū)行政部進行備案。
3、園區(qū)各企業(yè)對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考評,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每月進行一次考評。
三)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
四)園區(qū)各企業(yè)考核為優(yōu)良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重大傷亡事故、無亡人事故、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園區(qū)各企業(yè)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低于0.1%,無輕傷事故。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低于500元,歇工天數累計不超過5天。
五)園區(qū)各企業(yè)考核為合格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亡人事故無、無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園區(qū)各企業(yè)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低于0.25%。
3、火警事故不超過一起,無重傷事故。
4、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低于1000元,歇工天數累計不超過20天。
5、公司季度考評均為合格的企業(yè)。
六)園區(qū)各企業(yè)考核為不合格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發(fā)生一起亡人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火災事故、交通肇事事故的企業(yè)。
2、發(fā)生一次以上重傷及多人事故。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高于1000元,歇工天數累計超過20天。
4、園區(qū)各企業(yè)工人員年工傷事故負傷頻率高于2.5%。
5、公司季度考評二次評為不合格的企業(yè)。
6、未能履行企業(yè)承包合同,發(fā)生過重大違法違紀行為。
七)獎懲
1、考核為優(yōu)秀的企業(yè)、個人,發(fā)放雙倍安全獎金。
2、考核為合格的企業(yè)、個人,按標準發(fā)放安全獎金。
3、考核為不合格的企業(yè)、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扣除全部安全獎金,并處以罰款。
4、安全獎金及罰款金額由園區(qū)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
第4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此制訂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給予100~500元的獎勵(具體根據業(yè)績,由公司安全部門提出方案,總經理批準)。
1、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2、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3、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4、受到市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表揚的;
5、在市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6、對創(chuàng)市級“文明工地”、“標化工地”、“標化樣板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好安全帽,若不按規(guī)定配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每人罰款伍拾元。工人每人罰款貳拾元。
2、高空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配戴好安全帶的,每人罰款伍拾元。
3、違章乘坐井架吊籠上、下,乘坐者、開機者每人各罰款貳佰元。
4、違反防火規(guī)定造成火災,將按火災造成的損失的50%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違章操作施工機械造成事故,將根據事故情節(jié)的輕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施工現場因用電設施安裝問題造成事故,將追究現場電工的責任。
7、現場管理人員及班組長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將按事故責任輕重進行處罰,所有經濟責任由項目部承擔,并對項目部及個人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8、對上級部門安全檢查達不到標淮的,按獎勵等級進行對等處罰,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5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項目部按規(guī)定給予獎勵:
1、由項目部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專業(yè)項目部或分包單位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由項目部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內實現管理目標的;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5、獲得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優(yōu)良工地和通過上海市安保體系外審認證的;
6、受到區(qū)縣級通報表揚的;
7、在區(qū)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8、對創(chuàng)區(qū)縣級以上“文明工地”、“標化工地”、“觀摩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嚴、安全事故隱患不認真整改而導致工傷事故發(fā)生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2、未按國家、地方、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要求進行管理,造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受到各類經濟處罰、區(q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全面停工或局部暫緩施工、新聞媒體曝光查實、引起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3、在上級部門安全檢查中,被查出安全隱患,并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的,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4、在內部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違章違規(guī)現象,對責任單位進行記分考核,每記一分,罰款200元,具體記分標準見附件1《安全檢查考核記分細則》。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其主要來源是:
1、項目部自行設立的安全獎勵資金;
2、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者的罰款;
3、對發(fā)生違章、隱患不按期整改的罰款;
4、業(yè)主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獎勵資金。
第6篇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建設集團項目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成績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獎勵如下:
1、集團公司季度安全大檢查被評為優(yōu)良的,獎勵2000元;在各地、市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的并通報表揚的,獎勵3000--5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評為優(yōu)良并通報表揚的,獎勵10000--20000元。
2、被評為地級市雙標化項目優(yōu)勝單位(掛紅牌)的,獎勵3000元;被評為地市樣板標化的,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雙標化的,獎勵20000元;被評為部級雙文明標化工地獎勵50000元。(本款以項目竣工時最終成績?yōu)闇?不重復獎勵)。
第2條 對創(chuàng)標化、文明施工現場有突出貢獻的領導、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可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第3條 集團公司范圍內項目有下列行為的,集團公司對其所屬單位處罰如下:
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驗收,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罰款3000元;并責成限期整改。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2、現場施工用電不按施工方案布設,存在嚴重違章作業(yè)的,責成整改并罰款3000元;對項目部罰款2000元。
3、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無證上崗,一經查實,項目部罰款5000~20000元,并責成整改到位;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4、集團公司安全隱患整改單不按三定要求進行整改、回復的,每次罰款1000元。同一項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給予項目停工整改并罰款5000元。對分公司罰款2000元。
5、集團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的,罰款3000元:被各地市掛黃牌警告的,罰款5000元;在各縣(市)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10000元;在各地級市、總公司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20000元;在省、部級安全大檢查中,被評為不合格并通報批評的,罰款30000元。
6、項目發(fā)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罰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規(guī)定處理;項目發(fā)生重傷、設備、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3000~30000元;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加倍罰款,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條 對出現重大傷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由監(jiān)察室立案查處;觸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處。
第5條 已列為集團公司創(chuàng)市級雙標化項目的,工程竣工沒有達到目標的,罰款5000-10000 元。該項目在季度大檢查中評定為不合格的,加倍處罰。
第6條 對有用戶或群眾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存在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2000元罰款;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集團公司聲譽的,視情節(jié)處以2000-10000元罰款。
第7條 有下列行為情形之一的,單項罰款3000-20000元,并責成公司(分公司)限期整改:
1、不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安全員的;
2、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方案與實際不符的;
3、 塔吊、人貨梯等大型設備不納入集團公司設備處管理,日常維護、管理混亂,不按要求進行班前試運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4、施工項目安全臺帳弄虛作假或嚴重不符合要求的;
5、沒有實施、落實集團公司cis示范圖冊等規(guī)定、末使用集團公司統(tǒng)一標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極差,有損企業(yè)形象的;
6、項目拒絕集團檢查督促,對抗檢查人員的;
第8條 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00~2000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監(jiān)管不力,地市級以上檢查不合格一次,集團公司季度大檢查兩次不合格或對各類重大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內容落實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2、對各類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要求復驗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3、安全生產各分部分項驗收不及時,把關不嚴的。
4、對隱患及安全問題監(jiān)管不力追蹤不嚴,不能有效制止現場違章指揮、管理混亂的。
5、開工前未對項目部進行安全生產綜合交底、未進行開工基本條件驗收的。
第7篇 中建安全生產檢查及獎罰制度
一、總則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指揮部內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約束和激勵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指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強項目的綜合競爭能力,結合公司當前生產經營形式制定本規(guī)定。
2、編制依據
中建總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條例》、檢查及評分標準、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股份公司、公司制定頒發(fā)的當年安全檢查標準。
二、安全檢查標準及規(guī)定
1、檢查層次
分為配合公司檢查、指揮部檢查和項目自查三個層次檢查。
2、安全檢查的形式
2.1配合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其中二、四季度為普查,一、三季度為抽查。季度檢查項目覆蓋率100%。
2.2指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總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帶隊,相關部門參加,檢查項目覆蓋率100%。
2.3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帶隊相關人員參加,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2.4指揮部根據季節(jié)性變化、節(jié)假日情況、日常安全管理狀況,組織專項安全檢查。
2.5項目安全部門進行日常巡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單。
3、安全檢查通報
3.1指揮部檢查完畢后,對項目安全管理情況進行通報,重大安全隱患進行督辦。
3.2項目部工區(qū)負責人是隱患整改第一責任人,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報安全部門進行復核,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3.3安全評分等級分為:
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分值<85)、優(yōu)良(分值≥85分)。
三、安全獎罰標準
安全獎罰基本原則是從嚴管理、獎優(yōu)罰劣。對于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安全管理活動,積極預防安全事故,努力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工地的相關人員,給予獎勵,成績突出的給予重獎。對于忽視安全生產,不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管理混亂,漠視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相關人員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1、安全檢查獎罰
1.1指揮部的獎罰
1.1.1指揮部未按要求進行月度檢查的,處罰指揮部總指揮長1000元。
1.1.2對指揮部安全檢查評分不合格的,處罰1000元,所罰金額由指揮部相關人員按比例承擔,其中,主要領導不得少于罰款30%。
1.2項目部的獎罰
1.2.1在股份公司、中建發(fā)展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獲得前三名的項目指揮部將給予嘉獎。獎勵項目經理、生產經理、安全負責人各不少于獎勵15%,其余的由項目經理分配。
1.2.2在股份公司、中建發(fā)展組織的安全檢查中排名倒數后三名的項目分公司將給予處罰。所罰金額項目經理、生產經理各不少于罰款25%,其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1.2.3在股份公司、中建發(fā)展組織的安全評價為不合格的項目分公司將分別給予10000元、5000元的罰款。所罰金額項目經理、生產經理各不少于罰款25%,其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1.2.4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未按要求及時編制方案、未按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規(guī)定進行驗收、驗收情況與現場嚴重不符的,對現場直接責任人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
1.2.5公司、指揮部所發(fā)整改內容,每有一條未整改,對直接責任人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1.2.6現場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所發(fā)整改內容,每一條未按時整改,對項目經理、生產經理處以300元——5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200元——300元罰款。
1.2.7地方政府部門、上級單位檢查整改內容,每一條未按時整改的對項目經理、項目生產經理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300元——500元罰款。
1.2.8未履行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職責、造成現場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對疏于管理的項目相關領導(項目經理、執(zhí)行經理、生產經理、總工和安全總監(jiān)等)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對項目專職安全員、現場工長(或專業(yè)負責人),每處處以300元——500元罰款。
1.2.9項目被政府部門誠信扣分的,對項目經理處罰1000元。
1.2.10項目在公司等上級部門或政府機構檢查中被責令停工的,處罰項目經理2000元。
1.3項目分包的獎罰
1.3.1項目提出的安全整改內容,每一條未整改,對分包單位罰款200元——500元。
1.3.2公司、指揮部月度安全檢查整改單內容,每一條未整改,罰款500元——1000元。
1.3.3監(jiān)理公司、業(yè)主單位所發(fā)整改內容,每一條未整改,罰款1000元——3000元。
1.3.4上級機關(股份公司、中建發(fā)展)和地方政府部門所發(fā)整改內容,每一條未整改,罰款3000元——5000元。
1.3.5地方政府檢查中不合格或造成公司誠信被扣分的,處罰分包10000元。
1.3.6上級部門或政府部門檢查中被責令停工整改的,按每天10000元進行處罰。
2、創(chuàng)優(yōu)獎罰
2.1獎罰標準
2.1.1指揮部獎勵創(chuàng)優(yōu)項目部和業(yè)務部門,對項目創(chuàng)優(yōu)作出了應有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
2.2考核辦法
2.2.1項目創(chuàng)優(yōu),在公司或上級單位檢查中均不得出現不合格情況,若出現檢查不合格的情況安全創(chuàng)優(yōu)獎金不得發(fā)放。
2.3對分包隊伍的創(chuàng)優(yōu)獎罰以合同約定為準。
3、事故處罰
3.1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指揮部,保證公司及時掌握事故信息,以便協(xié)助進行處理,避免信息傳遞不暢造成被動。對于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不管事故最后處理結果如何,對項目部項目經理、主管領導、安全負責人分別追加處罰3000、2000元和1000元。
3.2項目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包含與我公司有合同關系的勞務分包、工程分包、設備租賃裝拆等單位),依據事故調查情況對項目經理罰款6000-10000元、項目生產經理罰款2000-5000元、主管工長罰款1000-2000元、項目安全監(jiān)督負責人罰款1000-2000元,其它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發(fā)生較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由公司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確定。
3.3項目發(fā)生工傷事故的(包含與我公司有合同關系的勞務分包、工程分包、設備租賃裝拆等單位),依據事故調查情況,給予相關責任人500-5000元處罰。
3.4項目發(fā)生因工死亡、工傷事故以及其它安全事故的,項目經理由指揮部人力資源部將事故記錄記入其工作檔案。
3.6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發(fā)生的因工死亡事故隱瞞不報;發(fā)生傷亡事故時不積極進行搶救的;在事故調查中,偽造或破壞現場,毀滅證據,弄虛作假的;事故后不吸取教訓,現場管理混亂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2000-10000元。
第8篇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獎罰細則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強化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系統(tǒng)化、標準化、法制化建設,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從業(yè)人員職業(yè)健康和企業(yè)生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經理部結合滬昆客專湖南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獎罰細則。
第二條 經理部負責安全生產的檢查考核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并對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安全通報及經濟處罰。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考評組織
第三條 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檢查考評領導組:
經理任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任副組長,組員由經理部相關部門組成;由經理部領導組織,檢查考評領導組人員共同參與,認真做好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組 長:溫 波
副組長:崔國順 梁懷超
組 員:張國政 雷橫奇 王偉 李明 張迪 李小翠 馮艷明 翟曉斌
第三章 考評細則
第四條 評分標準依據考核評分內容,量化為百分制,針對各作業(yè)隊進行現場對照檢查、考核,從中評出優(yōu)勝者。(附件:安全生產考核評分表)
第五條 檢查考評時間及頻次
每季末舉行一次檢查考評,根據考評的結果進行通報和獎罰。
第六條 檢查、評分辦法
一、安全生產檢查考評,分為三個檔次:檢查考評90分以上為優(yōu)良;檢查考評90-80分為合格;檢查考評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二、檢查考評為不合格單位,責令其立即進行整頓,并要提交整改報告、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責任人。
三、在限期內沒有實現整改目標的單位,經理部將責令其停產進行整頓,直至達到整改目標的要求,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累計三次考評80分以下的單位,將建議所屬子分公司調整領導班子。
第四章 獎罰措施
第七條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調動全體干部、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減少傷亡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激勵關鍵崗位上干部、職工盡職盡責承擔起安全生產責任,鼓勵單位和個人在安全生產中預防發(fā)生事故,經理部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貢獻、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有功集體、個人進行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 實現制定的安全目標:自1月1日-12月31日止,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控制和減少了一般責任事故。經理部對黨政正職、主管安全副職給予一次性安全獎3000元,總工(或技術主管)2800、安質負責人獎勵2600元,其他人員1500元。
第九條 凡在每季安全考核中評為第一名的作業(yè)隊,經理部根據實際情況以文件的形式予以10000和8000元安全獎勵,并在全線進行通報表揚。
第十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為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做出顯著成績的干部、職工,每季度由其所在作業(yè)隊寫出書面材料報經理部,由經理部安質部審查核實,安全總監(jiān)核獎,項目經理批準,給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安全貢獻獎,并在經理部通報表彰,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安全生產管理或監(jiān)察(檢查)工作中,提出保證安全生產建設性意見,經實踐效果好,保證了安全生產,取得一定效果者。
二、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檢查發(fā)現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建議或及時排除,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三、結合實踐認真研究,探索安全生產規(guī)律,在安全工作的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出成果、并有推廣價值者。
四、在經理部檢查中發(fā)現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個人。
第十一條 經理部對因工發(fā)生傷亡事故的作業(yè)隊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發(fā)生一次輕傷2人及以下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5000元;發(fā)生一次輕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負傷1人處以罰款1萬元。
二、發(fā)生一次重傷1人事故的,處罰款1萬元;發(fā)生一次重傷2人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1.5萬元;發(fā)生一次重傷3人及以上事故的,每重傷1人處罰款5萬元。
三、發(fā)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1人,罰款5萬元。
四、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處罰款10萬元。
五、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對事故上報、調查結案的,每件事故加罰5萬元。(重傷發(fā)生后24小時內先電話報經理部;死亡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報經理部)。
六、謊報或隱瞞職工死亡或重傷事故的,一經查出,每件事故加罰10萬元。對單位及領導人按違紀在經理部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對事故分部領導罰款
一、對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的單位,行政領導及主要責任人,罰款額為處罰總額的2﹪~10﹪。
二、對勞務隊伍,發(fā)生死亡或重傷的單位,其事故責任在我方者(不分主、次責任),經理部對其領導按上款的規(guī)定的50%進行罰款。
第十三條 經理部對發(fā)生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屬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處以罰款500元-2000元。
第十四條 經理部對施工過程存在安全隱患或發(fā)生安全問題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一、因安全問題被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的書面返工或停工令者,對其單位黨政正職、安全總監(jiān)每人罰款1000~2000元;副職、總工,每人罰款500~1000元,安檢部門負責人每人罰款500元。
二、經理部職能部門在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發(fā)現有安全方面的隱患,尚未構成影響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簽發(fā)《安全監(jiān)督檢查通知書》給予警告;在限定期限未予整改或屢教不改者,給事發(fā)單位處以1000~2000元罰款。
三、由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安全隱患時,經理部將根據對負面影響大小給予事發(fā)單位2000~5000元的處罰。
四、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凡不戴安全帽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50元,給予個人罰款每人次20元。
五、施工人員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六、進行高空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者,給予施工負責人罰款100元和個人每人次罰款50元;
七、施工現場或便道的安全標志不全或不正確時,給予施工負責人或責任人罰款100~500元。
八、配電箱的箱體或箱門未有pe線接零、末端箱內配置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 給予施工負責人和責任人分別罰款200~1000元。
九、機械設備無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種設備無證操作的給予施工負責人和個人分別罰款100~500元。
十、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或有證人數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一、施工現場規(guī)劃不合理,混亂無序,材料、機具堆放不整,通道阻塞,給予單位罰款1000元,施工負責人罰款500元。
十二、不服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且違章作業(yè)的,處以個人罰款200元。
十三、施工防護期間擅自離崗,未造成事故的,處以防護人員每次200元,因擅自離崗造成事故的,視事故程度處以500-5000元罰款。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發(fā)生的,取消當月考評資格: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者;
二、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者;
三、發(fā)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者;
四、輸管線、電纜、通訊、輸變電線路有一項發(fā)生安全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五、監(jiān)理、建設單位、質量監(jiān)督站,因安全方面勒令返工及停工并造成重大影響者。
第十六條 一次性安全獎由經理部安質部根據獎罰細則規(guī)定進行計算,經主管領導審批,經理部行文公布。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安質部以“罰款通知書”〔附后〕的形式送受罰單位, 受罰單位接到“罰款通知書”后, 一周內將罰款交至經理部財務部,不得拖延、拒付。不按期上繳的,由局經理部財務部雙倍代扣代收。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事故或安全隱患罰款由經理部財務部單獨列帳管理,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統(tǒng)一安排使用。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1、罰款通知書[式樣]
2、安全考核評分表
第9篇 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完善安全生產約束和激勵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實現安全生產,增強企業(yè)的綜合競爭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以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相關的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的基本原則是:
一、對于在租賃公司的安全生產中,積極進行科學管理、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先進集體和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特別突出的給予重獎。
二、對于在施工生產中忽視安全、不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漠視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和機械事故的集體和有關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停工待業(yè)、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的負刑事責任。
第四條 租賃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獎罰基金,做到??顚S?。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租賃公司總站、分站、高端項目、專業(yè)隊及所有機組。
第六條 以上款項,在安委會作出書面決定后生效,由公司財務部在安全基金內按規(guī)定入帳。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為分公司安委會,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一 般 規(guī) 定
第八條 租賃公司每年年初與生產管理部、分站、高端項目、專業(yè)隊和作業(yè)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其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和創(chuàng)建文明班組的要求以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對完成責任目標的單位進行獎勵,同時對沒有完成責任目標的進行處罰。
第九條 租賃公司每年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在租賃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綜合大檢查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將其成績作為年終評先的主要依據;對成績較差的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 租賃公司人力資源部建立員工工作檔案,對受到施工單位和上級安全生產表彰的機組和個人,優(yōu)先推薦評選各級先進;對于忽視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在生產中出現過安全環(huán)境事故以及在各級安全檢查中隱患較多、受到施工單位投訴和罰款、給租賃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榮譽損失的集體和個人,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給予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和相應的處罰,并取消其評先資格。
第十二條 對有關人員的行政處分,按照《中建三局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與處分暫行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辦理;對有關人員的黨紀處分,按照中紀委關于《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辦理。
獎 勵 細 則
第十三條 年終被租賃公司評為生產先進的單位和個人,租賃公司除通報表彰外,并分別給予1000元和500元的獎勵。
第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中,因服務質量好和安全生產工作扎實而受到施工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表彰(書面資料)的班組或個人,租賃公司分別給予班組每次600元或個人每次200元的獎勵。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無事故競賽”、“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活動中,取得優(yōu)勝的集體或個人,除主辦單位給予的榮譽獎和物資獎勵外,租賃公司另行給予集體500元或個人200元的獎勵。
第十六條 對在施工生產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和險情,并能及時向上級報告和積極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機械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租賃公司將通報表彰,并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300∽1000元的獎勵。
第十七條 對于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能提高設備運行安全、降低消耗的個人和班組,一經采納將根據情況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第十八條 對于在生產中進行技術攻關,解決了設備維修中凝難雜癥,提高了設備維修質量和效率的個人,將根據實際效果給予300∽1000元獎勵。
第十九條 在施工生產中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獲得了發(fā)明專利、科技成果、施工工法和在權威書刊雜志上發(fā)表了有關論文的人員,將根據實際等級給予500∽3000元的獎勵。
第二十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按照《塔式起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及《施工升降機運行檢查記錄表》進行評分: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為優(yōu)良,給予該設備機長200元的獎勵、組員100元的獎勵。
第二十一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檢查中,評分排在前三名的班組,分別給予400元、300元、200元的獎勵。本條與第二十條不重復計獎。
第二十二條 在安全環(huán)境管理評審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單位,給予1000元的獎勵。其中負責人和安全員各獎20%,余款由負責人分配。
第二十三條 在施工生產中,發(fā)現重大環(huán)境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關措施,避免了重大環(huán)境事故發(fā)生的個人,根據情況給予300~1000元的獎勵,并通報表彰。
第二十四條 在設備單機安裝自檢自改后,一次性通過分公司及安監(jiān)部門驗收,且保證項目無不符合項、一般項目不超過一項的班組,獎勵200元。
罰 款 細 則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的,除按照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追究法律責任、取消評先資格外,按照下列標準罰款:每死一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2000元、1500元和1500元;死亡兩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4000元、3000元和3000元;死亡三人,對單位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6000元、4500元和4500元;每重傷一人,對單位(項目)正職、副職和安全員分別罰款500元、300元和300元。
以上事故發(fā)生后,對責任人按第二十六條的標準進行罰款。
第二十六條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對事故主要(直接)責任人按下列標準進行處罰:
1、事故發(fā)生后,責任人或班組長未及時向租賃公司有關部門匯報,或不積極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長200元的罰款。
2、對事故直接(主要)責任人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的一定比例進行罰款:
經濟損失不超過1000元的,按損失的30%罰款;
經濟損失在1000元~5000元的,按損失的20%罰款,但不低于300元;
經濟損失在5000元~20000元的,按損失10%罰款,但不低于1000元;
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的,由租賃公司安委會討論處理意見,給予不低于2000元的元罰款。
3、對事故間接(次要)責任人按照直接(主要)責任人的10∽50%標準進行處罰。
4、對事故直接和間接責任人除進行以上經濟處罰外,作出書面檢討并在全租賃公司進行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 若發(fā)生重大環(huán)境事故,被政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對負責人和責任者分別給予5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責任者按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進行罰款。
第二十八條 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一般隱患超過三項的,從第四項開始,每項罰款50元;整改負責人應按照《設備檢查整改通知單》規(guī)定的要求和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應及時填寫整改結果并反饋,若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反饋,每次給予整改負責人100元的罰款;若弄虛作假,經復查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項給予50元罰款,若拒絕整改的,每次給予400元罰款(其中整改負責人和成員各承擔50%),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
第二十九條 安拆班組在設備安裝作業(yè)完畢后,必須進行自檢,認真填寫《設備安裝自檢表》并及時上報。若未進行自檢的,給予每臺次200元的罰款;若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有不合格項的,除進行整改外,每出現一項保證項不合格的罰款100元,出現一般不合格項超過3項的,每超過一項罰款50元;若未通過經檢測機構的檢測,每臺次罰款300元。(設備使用項目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三十條 起重機械設備(塔吊、電梯)的安裝拆卸,在無安拆施工方案情況下,組織作業(yè)班組進行安裝拆卸的,除停止作業(yè)外,給予組織者和作業(yè)班長各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一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前,施工組織者未對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給予組織者100元/次罰款。
第三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明知存在安全隱患,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冒險作業(yè)的,給予責任人或班組100元/次罰款,施工者有權拒絕作業(yè)并向上級舉報。造成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三條 特殊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若安排無證人員上崗作業(yè)的,給予安排者100元/人次罰款;明知自己無證而上崗作業(yè)的,給予作業(yè)者5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否則,給予當事人50元/次罰款;屢教不改的,除加倍罰款外,給予停工待業(yè)處理。若因此發(fā)生責任事故的,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五條 特殊工種嚴禁酒后作業(yè),否則,給予當事人100元/次罰款;若因此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六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2米及以上)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嚴禁工作期間穿高跟鞋、拖鞋,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若造成事故,按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處罰。
第三十七條 在租賃公司進行的設備綜合大檢查評比中,得分在80分以下的機組,給予機長200元的罰款、組員100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在設備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認真及時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和《設備交接班記錄》,并及時上報。若沒有填寫記錄的,給予責任人50元/項次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嚴禁班組人員對設備租賃方搞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風。否則,經查屬實的,給予當事人200元/次的罰款;有不當所得的,除沒收其不當所得外,并按不當所得的100%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停工待業(yè)或解聘處罰。
第四十條 在工作中采取不合作的工作態(tài)度,受到項目書面投訴的,給予責任者100元/次的罰款;或因此被項目扣減臺班費,使單位受到經濟損失的,參照第二十六處罰。
第四十一條 若因滋事打架斗毆,至使對方受傷,除承擔傷者全部費用外,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況給予200元-1000元罰款。若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另參照第二十六條處理。
中建三局二公司機械設備租賃公司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職工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y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展,特制訂本辦法。
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揚和獎勵,貢獻突出的酌情加獎。
⑴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獎勵1000-3000元。
⑵發(fā)現隱患和隱情,采取果斷措施,使隱患和危險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獎勵500-1000元。
⑶年終評為公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為安全先進小組(工地)的;評為安全先進個人的;按公司年度先進集體、個人同等獎勵。
⑷事故發(fā)生后,積極搶救傷員和財產,有明顯成效,表現突出的,獎勵200-1000元。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工地、項目經理部)處以罰款。
⑴施工現場無(缺)一圖五牌,無安全標牌的罰200-500元。
⑵安全教育不落實,不進行安全教育,經批評教育無改進的,罰200-500元。
⑶無安全檢查制度或安全檢查不落實,現場無安全技術資料和專(兼)職安全員的,罰200-500元,安全資料每缺少一項罰100元。
⑷施工缺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不落實的,罰200-500元。
⑸施工中“四口”、“臨邊”防護、安全網、各類架子、井架等搭設和使用不符合技術規(guī)程要求的,罰200-500元。
⑹現場臨時用電不采用“三相五線制”及“一機一閘一保護”的罰200-1000元,用銅絲代替熔斷絲的每代替一根罰100元。
⑺機具、機械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不按安全要求使用的,罰100-300元。
⑻文明施工差,現場材料堆放混亂,落手清做得差,罰200-1000元。
⑼臨時辦公室、食堂、廁所、宿舍、浴室等生活設施衛(wèi)生狀況不整治的,罰款100-800元。
⑽發(fā)現重大隱患處理不及時、整改不得力,罰200-1000元。
⑾不接受安全管理,言行不一,弄虛作假的罰500-1000元。
⑿發(fā)生重傷、死亡或一次三人以上重傷事故的罰款2000-10000元,隱不報,一經查實,加罰1000-5000元。
⒀凡黃牌警告一次,通報批評的項目,罰款5000-20000元。
⒁凡受通報批評,黃牌警告的所屬分支機構、辦事處,按項目部罰款數額的50%作出罰款處理。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任人,予以30-100元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加重處罰,并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⑴進場不戴安全帽、赤膊、穿拖鞋以及酒后作業(yè)的。
⑵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或從上往下拋擲物體的。
⑶無證進行特種作業(yè)的。
⑷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的,不懂電氣和機械擅自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的。
⑸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警示裝置的。
⑹違章作業(yè),造成隱患或致人傷害的。
⑺不服從管理,拒絕公司管理人員檢查、指導,威脅、漫罵、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加重處罰。
4、分支機構、項目部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整改單,在期限內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安全獎勵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意見,提交公司領導審定,受獎單位和個人憑生產部開具的獎勵通知,主管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直接領取。對單位的罰款,公司財務部、各辦事處按罰款通知單與罰款數額從被工程款中代為扣取,存入生產部獨立賬戶之內。對個人罰款,被罰人當場繳納,繳納不出的,由項目經理代繳。
第11篇 商住樓工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中認真執(zhí)行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規(guī)定,不發(fā)生安全事故及不違反項目各項規(guī)章制度,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經常排除患及在事故搶救中等各方面做的好的隊伍及個人,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
2.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人和干部,進行教育和經濟處罰,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處分和重罰或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3.對于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規(guī)范的;對于亂拉亂掛電源線的;對于無特殊工種操作證施工的;對于發(fā)現事故不搶救的。
4.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5.玩忽職守,違返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發(fā)現有事故隱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也不及時報告,導致發(fā)生事故的;發(fā)生事故意破壞現場,隱滿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于他人的。
6.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開除現場和停職并處罰。
7.現場所有機械操作者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及非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發(fā)生事故的。
8.現場臨時用電所有電線和設備未經有關人員同意私自動用、亂接、移、拆的。
9.防止高空墜落,如有模板、鋼管等大型材料墜落,發(fā)生事故的進行處罰,若發(fā)生傷亡則追究刑事責任。
10.對三寶四口防護成品進行隨意拆除和挪用的。
第12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考核辦法與獎罰制度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獎罰措施。
本標準適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項目部。
2引用文件
《關于調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優(yōu)罰劣辦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產獎罰實施細則》
3管理內容
3.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考核
3.1.1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經理、安全科負責考核,考核的依據為本年度的安全檢查記錄和傷亡事故記錄以及在外部檢查中獲得的榮譽。
3.1.2班組及施工工人由項目經理,現場工程師,施工員進行考核,考核依據為:是否做到遵章守紀。
3.2獎罰措施
3.2.1對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先進項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檢查中獲得各種榮譽的依“獎優(yōu)罰劣辦法”進行獎罰;對在各次大檢查(或抽查)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按“實施細則”對項目部進行處罰。
3.2.2對在年度安全生產考核中獲得優(yōu)秀的班組給予“先進班組”榮譽稱號,附帶適當物質獎勵,對在各次大檢查或抽查中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按“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第13篇 某清潔生產獎罰制度
1、獎勵制度
1.1 各科室、車間超額完成清潔生產目標的,給予獎勵。
1.2 干部、員工的清潔生產合理化建議或清潔生產削減方案被公司采納,將根據效益的大小給予獎勵,并作為評先進的依據。
1.3 表彰獎勵以黑板報等為載體的,宣傳清潔生產的好稿件和撰稿人部門。
1.4 對考核成績優(yōu)秀的干部、職工給予獎勵。
1.5 在清潔生產中,各科室、車間的工作績效明顯提高的,將給予獎勵。
1.6 在清潔生產中表現突出的干部或員工將給予獎勵。
2、懲罰制度
2.1 參加清潔生產培訓或座談時,不準遲到、早退、睡崗、閑談,違者罰款5元。
2.2 參加培訓人員有事提前請假,不準打電話請假或捎假,違者罰款10元。
2.3 不參加清潔生產培訓或會議的,罰款30元。
2.4 參加培訓或座談人員,先在簽到表上簽名后入座,違者罰款5元。
2.5 在考核中成績不合格的,通過學習后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罰款10元,并全廠通報。
2.6 生產一線的員工沒有清潔生產意識的,不知道清潔生產相關知識的,員工罰款10元,負責人并罰5元。
2.7 科室、車間不按規(guī)定完成任務,根據情況罰負責人10—20元。
2.8 對車間的跑、冒、滴、漏現象,視而不見的,員工罰5元,并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2.9 科室、車間要以板報的形式,宣傳清潔生產的各項內容,不按規(guī)定宣傳的罰負責人10元。
2.10 各科室、車間負責人要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提出清潔生產削減方案或合理化建議(不準抄襲),否則罰款30元。
2.11 在清潔生產中不配合工作的干部罰20元,員工罰10元。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違背清潔生產要求的,罰款10元。
第14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生產管理獎罰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獎罰
管理文件:安全生產管理獎罰制度
1.進入工地現場不帶安全帽的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
2.未經工地現場管理人員同意,私自穿拖鞋進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腳,每次罰款20元。
3.未經工地管理人員同意,擅自將六口(電梯井口、線井口、籠口、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防護設施拆除的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馬上修復。
4.對在高空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者,首次教育,對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將處以50元的罰款。
5.施工機具要求安排專人操作,對未經安排擅自開機者,處以50元罰款。
6.井架提升機嚴禁載人上落,違者罰款100元。
7.嚴禁在排柵上進行上、下爬行,違者罰款50元。
8.對擅自搭接電源,動用機電設置者,違者罰款50元。
9.施工場地,嚴禁家屬、小孩進入玩耍,違者罰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況下,不準上、下交叉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
11.安全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時,對工地發(fā)出整改通知書后,逾期未整改者,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300元。
第15篇 地質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具體獎罰制度詳見《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 安全生產獎罰考核制度
第1條 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榮譽獎或物質獎:
(1)認真執(zhí)行本條例,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方面,有重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2、獎金來源可在公司獎勵基金和罰款中提取。
第2條 對于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教育不改的應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fā)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4)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者嫁禍他人的;
(5)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解決的安全隱患和治理塵毒作業(yè)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職工繼續(xù)在塵毒作業(yè)環(huán)境下從事生產,導致職業(yè)病的;
(7)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8)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修,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3、處分包括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4、公司必須貫徹本條例,搞好勞動保護和堅持安全生產的模范。
第16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4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四)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剎違章、禁冒險、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使項目部安全管理納入正規(guī)化、制度化,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室、班組、個人,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中取得一定成績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績的;
3)在安全防護措施方面,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2、罰則
1)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職工,給予經濟處罰,對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元,不系好帽帶罰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褲、三角褲頭或赤膊上班,有行為之一者,罰款10元;
(3)高處作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系好安全帶,罰款20元;
(4)磨石子機、打夯機、振動器等移動式用電機具的操作手,不按規(guī)定戴絕緣手套、穿防護鞋操作,罰款20元;
(5)凡在高處作業(yè)未經批準擅自向下擲垃圾物料者罰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擔責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木作車間和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動火者,罰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現場內特別是在腳手架上打鬧、嬉戲、追逐開玩笑者,罰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罰款30元;
(9)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除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如洞口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等,查有行為之一者,罰款30元;
(10)隨便開動他人操作的機械者,罰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當事人責任;
(11)乘井架吊籃上下者,罰款20元,開機者罰款50元;
(12)私燒電爐或非專業(yè)電工在生產區(qū)域或宿舍內私拉電線、亂接電源者罰款20元;
(13)無特殊工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項目,罰款20元,指使者罰款50元;
(15)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不按規(guī)定戴勞動保護用品,罰款20元,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有嚴重違章行為的,吊扣操作證3至6個月;
(16)塔吊、井架、施工電梯等操作人員違反規(guī)程規(guī)定,查有冒險作業(yè)者,罰款30元;
(17)專業(yè)電工違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禁項目之一者,罰款20元,利用鋼絲或其它金屬代替保險絲,查有一根罰款10元;
(18)電、氣焊作業(yè)人員使用氧氣、乙炔氣割焊,不遵守明火規(guī)定距離,電焊機一、二次側進出線長度超規(guī)范要求,查有一處罰款20~50元;
(19)塔吊電梯司機、塔吊指揮、卷揚機、攪拌機操作人員或其他作業(yè)人員,擅離崗位或在崗位上不專心操作,罰款20~50元;
(20)凡攜帶家屬或小孩進入作業(yè)場所者,罰款20元。
2)項目部各科室、各班組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查處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頓:
(1)單位工程未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而進行施工的,罰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項工程無安全技術交底,查有缺一項,罰款100元,未履行簽字手續(xù),罰款50元;
(2)施工用電方案、腳手架搭拆方案、高層井架、塔吊及人貨電梯安裝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項而進行施工的,罰款100元,未報批,罰款50元;
(3)四口、五臨邊有一處未及時進行防護或防護不嚴密,罰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時設置進料防護棚、進料防護門、吊籃安全門、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上下聯(lián)絡信號,查有一處罰款100元,用鋼筋代替井架纜風繩,查有一根罰款50元;
(5)施工機具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殼、嚴重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查有一處罰款50元;
(6)現場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guī)定存放,罰款100元。
3)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班組、各科室有關負責人,除給予經濟罰款外,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fā)現有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4)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者嫁禍他人的;
(5)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解決的安全隱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8)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3、獎懲手續(xù)及有關說明
1)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評先活動,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2)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當然執(zhí)法部門,對上述違章的人和事有權給予處罰;
3)個人罰款由安全科出具罰款通知單,由所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在本人工資中扣除,分別上繳;
4)集體罰款,由安全科出具罰款通知單,款項送交項目部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在有關金額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繳者每天追加5%的滯留金,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6)各科室、班組觸犯上述有關條款,如確因材料供應不及時或材料質量不過關、計劃部門部署不周、機械設備不及時修復等,項目部分擔50%的罰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齊抓共管;
7)行為人觸犯上述條款受到處罰,如查明質安科、班組平時教育、監(jiān)管不嚴,有關責任人按當事人處罰數款的20%進行罰款;
8)對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條款的違章違紀現象,可類比進行處罰;
9)所有罰款用作安全獎勵基金或用于項目部添置安全防護設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經費。
10)本條例由項目部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17篇 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項目部按規(guī)定給予獎勵:
1、由項目部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專業(yè)項目部或分包單位與項目部簽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由項目部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內實現管理目標的;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革新、重大改進及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有關部門認可的;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或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yè),對維護安全紀律避免重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作出貢獻的;
5、獲得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優(yōu)良工地和通過上海市安保體系外審認證的;
6、受到區(qū)縣級通報表揚的;
7、在區(qū)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中取得優(yōu)良成績的具體組織落實、布置的有關人員;
8、對創(chuàng)區(qū)縣級以上“文明工地”、“標化工地”、“觀摩工地”進行具體組織落實、設置、布置的有關人員。
二、處罰
1、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嚴、安全事故隱患不認真整改而導致工傷事故發(fā)生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2、未按國家、地方、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要求進行管理,造成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受到各類經濟處罰、區(q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全面停工或局部暫緩施工、新聞媒體曝光查實、引起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辦法》給予處罰;
3、在上級部門安全檢查中,被查出安全隱患,并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的,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4、在內部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違章違規(guī)現象,對責任單位進行記分考核,每記一分,罰款200元,具體記分標準見附件1《安全檢查考核記分細則》。
三、項目部安全獎勵基金,其主要來源是:
1、項目部自行設立的安全獎勵資金;
2、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者的罰款;
3、對發(fā)生違章、隱患不按期整改的罰款;
4、業(yè)主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獎勵資金。
第18篇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范本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fā)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xù)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fā)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fā)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yè),如發(fā)現酒后作業(yè)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yè)發(fā)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jié)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fā)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jiān)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jiān)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fā)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yè)處嚴禁吸煙發(fā)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guī)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fā)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fā)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yōu)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第19篇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各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規(guī)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根據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一、獎勵
1、在整個項目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無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組,項目部命名為安全先進班組,頒發(fā)獎狀、錦旗和獎金,以資鼓勵。
2、在施工期間,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職工及時發(fā)現、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項經部將視情節(jié)予以200元以上的獎金。
3、凡在施工過程中、從開始至竣工無發(fā)生施工無違規(guī)的單位,報公司批準積極予以獎勵。
二、處罰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未系安全帶的罰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元/次。
2、凡發(fā)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1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fā)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jié)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jié)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違反以上所定的罰款條例的,除個人給予罰款處理外,其班組長加罰100元。同一個人違反兩次以上將給予加倍處罰。至本工程結束,若個人只違反一次的,罰金予以退回。
以上條列自2023年3月20日起執(zhí)行,希望各班組落實清楚并堅決執(zhí)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jiān)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的工作。
沈陽山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莊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項目部
2023年3月20日
第20篇 裝飾企業(yè)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裝飾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根據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為全面落實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通過用經濟的手段促進強化提高項目負責人和職工的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獎罰工作依據公司根據公司工地安全達標要求和定期檢查制度對工地進行安全獎罰。
2、獎罰標準:公司《工地安全達標要求獎罰實施細則》和《關于加強項目經理管理規(guī)定》。
3、獎罰目的:通過獎勵與處罰激勵各工地主動積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從而達到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共同提高的目的。
4、獎罰的執(zhí)行:根據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工地查出的隱患進行處罰。
5、獎罰金的用途:根據取之于安全用之于安全的原則,對獎罰金除部分用于獎給安全工作較好的工地和個人,一部分用于開展安全教育的活動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