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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96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有哪些制度

企業(yè)的生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安全規(guī)程、質量控制、設備維護、作業(yè)流程、員工培訓及績效評估。這些制度共同構成了企業(yè)生產活動的基石,確保生產過程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續(xù)。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為規(guī)范生產行為、保障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涵蓋了從原材料采購到產品出廠的全過程,旨在通過明確的職責劃分、標準操作程序和監(jiān)督機制,實現(xiàn)生產活動的有序進行。

重要內容

1. 安全規(guī)程:明確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行為準則,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2. 質量控制:設立嚴格的質量檢驗標準,確保產品的合格率,維護企業(yè)聲譽。

3. 設備維護: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生產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降低故障率。

4. 作業(yè)流程:定義每個生產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步驟,提高工作效率,防止錯誤發(fā)生。

5. 員工培訓:提供持續(xù)的技能培訓,提升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

6. 績效評估:通過對生產效率、質量、安全等指標的考核,激勵員工提高工作表現(xiàn)。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由管理層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和行業(yè)標準,起草生產制度。

2. 咨詢反饋:征求相關部門和員工的意見,確保制度的實用性和接受度。

3. 制度實施:公布并執(zhí)行制度,同時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守。

4. 監(jiān)督與評估:設立監(jiān)控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

5. 制度修訂:根據實際運行效果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適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這些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旨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高效、質量可控的生產環(huán)境,同時也體現(xiàn)了企業(yè)管理者的智慧和決斷,有助于企業(y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穩(wěn)定和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1 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于臨時工、包工隊、代培人員等。

3 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

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3.3安全科負責根據集團年度經營大綱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辦法及細則。

3.4安全科負責對本例貫徹落實和監(jiān)督檢查。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管理獎勵

4.1.1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給予單獨獎金100—1000元,每獎勵一人次車間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遵守集團、冶煉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1.1.2發(fā)現(xiàn)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違”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安全技術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先進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績的;

4.1.1.4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動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顯著成績的。

4.2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廠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作業(yè)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案。缺一人/次/項處罰責任人20元,扣1分。

4.2.1.2各車間凡是發(fā)生安全事故都必須組織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吸取教訓,無組織一次,處罰車間100元,扣5分。

4.2.1.3無故不按時參加廠部安全生產例會或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者,每有一人次處罰20元,車間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組不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或上一班安全隱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項次處罰30元,扣2分。

4.2.1.5對本崗《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隱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處罰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4.2.2.1生產各車間、工段、班組必須有專用安全檢查記錄本,記錄本車間、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情況。沒有檢查記錄或弄虛作假,處以當事人50—200元罰款,扣2分。

4.2.2.2各車間每日應對本車間危險源點和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缺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元,。

4.2.2.3要害場所沒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完好,過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處罰50—100元,扣1分。

4.2.2.4無故不參加廠部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者處罰30元。

4.2.2.5對于上級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安全整改通知,無故不整改、整改不徹底,或不按時整改的,每項處罰責任車間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員每日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檢,巡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無記錄每有一次處罰20—50元。

4.2.2.7安全員在動火等作業(yè)場所玩忽職守,不按規(guī)定監(jiān)護者,每有一次處罰50—200元。

4.2.3安全行為考核:

4.2.3.1進入工作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者,處罰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辦理各種安全工作票,檢修時不掛檢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處罰項目負責人50—100元,扣1—2分。

4.2.3.3違反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酌情處罰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違反集團《安全生產條例》各條款者處以責任人5—100罰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處罰當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執(zhí)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停、送電者處罰責任人50—200元。若造成廠區(qū)大面積停電或造成事故者處罰1000—3000元并開除出廠,扣3—100分。

4.2.3.7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擅自駕駛機動車輛者處罰5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處罰50—100元。

4.2.3.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者酌情處罰5—100元,扣3分。

4.2.3.9漫罵、用暴力手段阻撓、干擾安全人員履行職責,或對檢舉人員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處罰100—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執(zhí)行集團安委的裁定,并扣除發(fā)生事故單位當月績效工資的10%—30%。

4.2.4.2.對有輕傷指標考核的車間,半年為一個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傷醫(yī)療費用超限)的,給予2倍考核。對相關責任人,參照集團《違章違紀責任追究辦法》裁定、考核。每發(fā)生一次扣20分,超指標扣50分。

4.2.4.3凡發(fā)生事故,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向安全科匯報。經廠長或主管安全副廠長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過限12小時屬瞞報)虛報,不切合實際的匯報,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100—200元。當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將事故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24小時內報安全科,每延誤一天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200元,扣15分。

4.2.4.4 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所有人員及負責人有義務、有責任進行事故搶救。凡事故搶救后組織不力、不積極主動、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擴大化者處罰100元—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類安全處罰達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2.5.2車間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xiàn)象嚴重的,全年車間查處違歸人次達全車間人數10%的,年終取消全車間一個月的激效獎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產車間寫出本月安全工作總結,并于當月26日前報安全科??偨Y流于形式,不夠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罰車間第一責任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責任書》各項條款,完不成一項者,酌情處罰責任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關說明:

4.3.1安全科負責對本辦法的制定、解釋,落實、檢查和監(jiān)督,廠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安全科的獎勵考核行為,分管副廠長負責審批考核結果。

4.3.2在日常檢查中考核辦法未涉及或難以明確的項目,可參照相近項目酌情考核。

4.3.3為保證檢查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檢查必須做到檢查到誰,誰簽字確認;誰檢查,誰負責。

4.3.4以上涉及對員工的考核金額工段、班組長處罰金額30%,車間主任、副主任20%。

4.3.5檢查考核結果于每月底匯總一次,經主管安全廠長批準后生效,報廠部辦執(zhí)行。

4.3.6對職工的安全獎勵,經廠安全科審核統(tǒng)計及上報,廠領導評審批準后執(zhí)行。

5 相關記錄

5.1《安全獎(懲)臺帳》

第2篇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人追究制度

1、凡在安全生產、預防、搶救事故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凡是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3、對隱瞞事故、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弄虛作假和嫁禍于人的要嚴肅處理。

4、蓄意制造事故者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報司法機關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5、根據季查、月查、日查、班查的安全檢查制度,以公司對班組、班組對個人,要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扣緊。并按公司獎懲細則,將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責任制具體落實到每個職工的頭上,并與切身的經濟利益掛起鉤來。做到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現(xiàn)象。

6、對于安全檢查出的問題和生產作業(yè)中的“三違”現(xiàn)象,按照獎懲細則落實兌現(xiàn)。

第3篇 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起到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確保公司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滿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條 考核獎懲對象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駕乘人員

第二條 全員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

公司員工按標準足額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繳納標準: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員300;駕駛員1000元;乘務員500元。

第三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3、堅持考核結果與經濟獎懲和人員使用掛鉤。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任期目標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考核組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考核組副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

考核組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2、年度目標考核周期: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組織兩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計分:考核組根據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況對照公司與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項打分,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況取兩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標考核分值即為年度考核最終得分。

4、考核等級確認:考核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簽字確認,經考核組最后確定考核等級,考核得分為95分以上的可評為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考核得分為90分的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被評為先進的部門,進行通報表彰。對評為先進的個人全額退回安全責任金,繼續(xù)聘用并給予所繳納安全責任金1/2的獎勵;

(二)對考核為合格的部門不獎不懲,個人繼續(xù)聘用,退回個人安全責任金;

(三)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部門通報批評,個人不能完全兌現(xiàn)目標,實績較差,大家認可度低的人員,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繳納安全責任金、換崗、降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對不在處罰之列,但小錯不斷的人員予以誡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達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第4篇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樹立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思想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理工作,提高監(jiān)理部各級監(jiān)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身素質,切實維護和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及信譽,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小組人員組成

1、公司總經理擔任考核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由總工辦、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考核小組副組長,負責對本部人員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的考核工作,原則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時邀請有關人員參加。

二、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制考核方式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8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對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考核7項,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

3、其他監(jiān)理人員:對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遵守安全制度情況、現(xiàn)場監(jiān)管情況等考核4項。

三、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核細則

1、總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6項,總分100分。

1.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共考核8項,分值45分。其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參與對隱患整改方案的編制,及時對隱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10分;其余做好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與落實、學習,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等各項均5分。

1.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8項,分值55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害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確保各類安全文明工地計劃創(chuàng)建目標的實現(xiàn)等各項均5分。

2、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共考核14項,總分100分。

2.1崗位工作職責及履職情況工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0分;以上級及公示施工限產安全標準化管理標準為依據,檢查與督促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規(guī)定落實10分;參加項目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xié)助落實整改措施。對各工種和班組要勤儉檢查、勤督促,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對違章作業(yè)要堅決制止,有權進行整改和處罰,并記錄和處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項均5分。

2.2崗位工作量化目標實施情況考核7項,分值50分。其中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10分;杜絕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10分;杜絕機械傾倒及機械損壞等生產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進場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等各項均5分。

3、其它監(jiān)理人員:安全崗位工作職責共考核四項,總分100分。

3.1法律、法規(guī)、制度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不參加學習一次扣5分;考試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2對批準的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日常工作常規(guī)提問不能回答或錯誤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況,分值20分。評分標準: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違章用電一次扣5;施工現(xiàn)場違反有關安全規(guī)定一次扣3-5分。

3.4現(xiàn)場監(jiān)管情況,分值40分。評分標準:未及時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安全問題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監(jiān)管標準一次扣5分;應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單位未執(zhí)行領導指示不報告每次扣10分;監(jiān)管現(xiàn)場出現(xiàn)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現(xiàn)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若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監(jiān)理部所有人員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四、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目標考評等級

對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他監(jiān)理人員的考核結論根據監(jiān)理人員評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級。

(1)優(yōu)秀: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監(jiān)理工程未發(fā)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終分值60分一下。

五、獎罰規(guī)定

1、監(jiān)理部總監(jiān)理工程師由公司考核小組評考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10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500元/年度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2、監(jiān)理部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 等級者獎勵500元/半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3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3、監(jiān)理部其他監(jiān)理工程師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評定級,連續(xù)兩次達到“優(yōu)秀”等級者獎勵300元/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達到“良好”等級者獎勵200元/半年或進行其他形式獎勵,對于“不合格”者,視情況處以書面警告、罰款和予以辭退等處罰。

4、工程監(jiān)理項目出現(xiàn)安全事故者,根據實際情況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公司制度對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進行處罰。

六、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深圳市粵鵬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第5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獎勵

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1.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xiàn)金和物質獎勵。

2、 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6篇 鋁輪生產品質異常獎懲制度

品質獎懲制度

1.目的

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和成品率。

2.范圍

本辦法覆蓋公司內部鋁輪生產全過程。

3.職責和定義

3.1品保部負責鋁輪品質異常的發(fā)現(xiàn)和處置,以及獎懲的實施。

3.2相關部門負責監(jiān)督本部門品質異常的日常管理。

3.3企管部負責對品質異常的復核。

3.4定義

3.4.1單班(個人)同一原因報廢的數量在5件(含)以上的稱為小批量報廢,20件(含)以上的稱為中批量報廢,超過50件的稱為大批量報廢。

3.4.2單班(個人)同一原因不合格的數量在5件(含)以上的稱為小批量不合格,20件(含)以上的稱為中批量不合格,超過50件的稱為大批量不合格。

3.4.3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質異常指在日常生產活動中,依照公司的技術規(guī)范、工藝文件、作業(yè)標準或其他管理制度規(guī)范操作所可以避免的非預期質量不良,且該不良判定責任為操作者; 或其他可經由目視或檢驗器具自檢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覺的質量不良。

4.共有異常

4.1責任鋼號

4.1. 1未打訂單、指令單、技術文件所要求的鑄造鋼號、熱處理鋼號、_光鋼號、機加鋼號等追溯鋼號且流入下一工序按10元/件罰款。未按有效技術文件打或打錯位置的按5元/件扣罰(含打印不整齊、不清晰的),試作時無法打的,書面聯(lián)絡技術部處理。

4.1.2未打訂單、指令單、技術文件所要求的偏距、pcd代碼、內部編號、客戶特殊要求的鋼號等鋼號且流到下一工序按20元/件扣罰,未按有效技術文件打或打錯位置,打印不清楚的且流入下一工序的同樣按20元/件扣罰,試作時無法打的,書面聯(lián)絡技術部處理。

4.1.3未按4.1.1或4.1.2要求打號碼,又無法分清責任人時,扣車間時50元/件處罰。

4.2當發(fā)現(xiàn)品質異常檢驗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拒簽或未進行改善措施,繼續(xù)生產造成不合格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扣罰責任者,按三倍扣罰班長。

4. 3.1不按送檢頻率送檢或首、中、末件檢驗輪子未做標識或不合格品未進行追溯的按每次處罰30元,責任領班連帶處罰20元;導致批量不合格或批量報廢的,另按本制度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扣罰責任者,領班連帶50%。

4.3.2沒按規(guī)定做好首,中,末件檢查及檢查記錄的,按50元/次處罰,領班連帶30元/次,主管連帶20元/次。

4.4各站下轉的輪子,未經品保簽字接收的按每棧板10元扣罰。

4.5各站可直接判定不良未挑出而下送的,可依逐站方式歸屬不良及扣罰。

4.6工作過程人為碰傷、摔傷、去毛剌打傷,可以挽救的且自動挽救好的不扣款,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責任者,無法區(qū)分時按50元/件扣罰班組,轉運過程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責任者。

4. 7品質異常經過品保抽檢或全檢未被發(fā)現(xiàn)并流入下道工序的,責任分配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4. 7.1未形成批量的,罰款由操作手自行承擔;

4.7.2形成批量,且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已經存在但未被發(fā)現(xiàn)

4.7.2.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4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7.2.4形成批量,但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不存在的,免除檢驗員責任,由操作手全額承擔罰款。

4.8.該工序如果系品保部全檢的,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8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4.9品質異常被操作者自己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現(xiàn)并及時報告車間和品保部,免除30%責任。

4. 10品保部誤將合格品判為廢品處理的,按20元/件進行處罰。

4. 11不良品未放置規(guī)定區(qū)域或者與良品混放,或未作注明狀態(tài)標識、原因標識,經發(fā)現(xiàn)每次扣責任者30元/次,班長連帶扣10元/次。

4.12新進人員試用期內, 該站或該班干部應善盡教導督察責任 ,若因此作業(yè)上產生之異?;虿涣紝偃藶槭枋Э杀苊獾?,該員該站或該班之直屬相關干部,依情節(jié)輕重每次扣款10-30元。

4.13 日常生產時,各生產車間、各生產工序發(fā)生的本制度未有特殊表述的廢品,每件扣款為該產品的計件工資的1.5倍。

5.特有異常:指各車間部門特有的異常,發(fā)生該異常進行處置時,按本款處理。

5.1鑄造車間

鑄造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鑄件脫模變形(后距偏大或偏小)、裂紋、刻字字跡不清或殘缺,頂桿印過高或過深、粘鋁、拉傷、欠鑄、偏距模塊用錯、備模員邊模裝錯,裝飾面粗糙,窗口缺肉、冒口切深等鑄造缺陷。

5.1.1車輪任何部位有肉眼可見的明顯的裂紋且流入下一工序,扣責任者30元/件。

5.1.2備模班裝錯模造成報廢每次罰款50~100元;鑄造領班罰款20元;形成批量的按5元/件處罰備模班,按2元/件處罰檢驗員,按2元/件處罰領班。

5.1.3備模班在備模時未確認或未核對好模具刻字及氣門孔位置等造成產品與圖紙不符的,按30元/次處罰備模員,導致返修的除承擔返修費用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備模員。

5.1.4 切冒口工序造成品質異常時可返修按2元/件處罰,造成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1.5在鑄造發(fā)現(xiàn)不按規(guī)定放置過濾網的,按10元/件扣罰操作手,領班連帶扣罰5元

5.1.6 因未放過濾網或過濾網放置不當,導致鋁輪因外觀渣孔原因報廢,盡管此現(xiàn)象在鑄造毛坯上未能發(fā)現(xiàn),在后續(xù)加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處罰。

5.1.7 鑄造操作手未做好自主品管,在品保簽收流轉單時發(fā)現(xiàn)不合格異常時,本崗位可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現(xiàn)并未及時處理的,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1.8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1.9_光檢驗完成輪子,送檢人員沒有及時拉回車間的,按5元/件處罰送檢人員。

5.1.10冒充品保檢驗人員在流轉單上簽名的,按100元/次處罰責任人,領班連帶扣罰50元/次,主管連帶扣罰30元/次。

5.2熱處理車間

熱處理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如機械性能未在標準范圍之內,輪網橢圓度超差,a面平面度超差,軸向變形,拋丸拋變形,裝卸過程碰傷,毛剌未打好,去毛剌碰傷裝飾面,大力鉆鉆中心孔鉆偏、鉆大或用錯鉆頭。毛坯運往毛坯存放區(qū)時混放。以上不良流入下一工序,且該不良屬于熱處理工序可以發(fā)現(xiàn)、可以校正的。

5.2.1預鉆孔工序導致品質異常的,可以返修的按2元/件進行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進行處罰;預鉆孔未鉆或沒鉆好的流到下工序按3元/件處罰。

5.2.2 毛剌未打好,橢圓度、平面度未整好,下一工序反饋后按2元/件處罰。

5.2.3 不同型號、不同規(guī)格、不同的材面混放,經機加發(fā)現(xiàn)后作業(yè)員每件按3元扣款,主管領班各按1元/件罰款?;旆盼刺舫?,造成撞車責任歸機加。

5.2.4因操作未符合作業(yè)規(guī)范或要求整形不到位致使產品報廢的,按5元/件處罰。

5.2.5擅自設定更改溫度經品保人員發(fā)現(xiàn),扣責任者100元/次,(無法查出責任者則扣當班所有員工),主管處罰50元/次,造成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2.6未實事求是或按規(guī)定頻率記錄溫度情況的,每次處罰30元。。

5.2.7電鍍半成品包裝時輪子箱外標注與箱內輪子實物不符時,按20元/件扣罰責任人。

5.2.8對一些有明顯缺陷的車輪不加控制,以致發(fā)往電鍍廠或在抽檢時發(fā)現(xiàn)報廢每只扣責任者20元;工號鋼號不清沒挑出的連帶20元/件處罰。

.5.2.9對于發(fā)往電鍍廠的半成品,鉚釘孔少鉆的、氣門孔未鉆、磕碰傷等不良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扣罰責任人。

5.2.10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3機加車間

機加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1)批量尺寸超差、cap實配不良、pcd位置與圖不符(含位置度超差)、pcd鉆頭用錯、端徑跳不良、批量動平衡不良(2)風嘴位置鉆錯、鉆偏,鉚釘孔鉆偏或鉆大或漏鉆,拱絲孔偏傾斜或亂牙(3)夾偏,刀紋粗,磕碰劃傷、批量振刀、批量接刀,車廢不良。且上述品質異常責任者可以發(fā)現(xiàn)和判斷。

5.3.1機加工風嘴工序和pcd沉孔加工/鉚釘孔/cap螺絲孔/裝飾孔等工序未按作業(yè)規(guī)定造成品質異常的,按5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單獨的風嘴加工工序、裝飾孔工序和pcd沉孔加工工序不允許有調機廢品。

5.3.2毛剌未刮好下轉至下工序,按1元/件罰款,且要求立刻返修或另外承擔返修費用。

5.3.3 除4.3.1所述之外的其他工序每班只允許有一只調機廢品,超過該數量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3.4如果因為沒有調機品需增用合格品調機的必須得到領班以上主管領導的許可。鑄造按5件/規(guī)格提供給機加工,沒提供時書面反饋扣鑄造20元/件處罰。

5.3.5形成批量,且該異常在首中末件檢查時已經存在但未被發(fā)現(xiàn)

5.3.5.1形成小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4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5.2形成中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5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5.3形成大批量的,品保檢驗員連帶罰款總額的60%,機加站質檢員連帶罰款總額的70%,機加站調機員連帶罰款總額的70%,操作手按規(guī)定扣款。

5.3.6試漏員漏檢或由于工作不細心,錯檢,每件罰款200元,超過3件公司給予開除,必要時追究刑事責任,所有勞動報酬全部扣除。

5.3.7品保部機加檢查站未對機加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有鑄造缺陷但可通過氬弧焊補救的輪子進行適當處置的,按誤判為廢品處理,按10元/件進行處罰。

5.3.8涂裝回機加返修之輪圈 , 若返修量超過1.2 m/m 時, 有可能造成輪圈強度不足, 亦即j部(耳部)13 m/m返修后變成11.8m/m以下;j部(耳部)12m/m 返修后變成10.8m/m以下時,加工單位須主動提出測試要求,若未能提出致返修后強度不足屬加工單位責任時,加工調試前五件不扣款,后調試品應扣3元/件。

5.3.9 發(fā)生其他機加品質異常時,可以返修的按5元/件進行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進行處罰。

5.3.10動平衡不良責任由機加、熱處理、鑄造三個部門均攤;發(fā)現(xiàn)批量不良仍在生產的,按20元/件處罰。

5.3.11毛坯有異常無法修補應挑出報廢,如流入下站扣責任者按5元/件扣罰。

5.3.12有修改方案加工的試驗輪,沒打修改方案號的,按20元/件處罰。

5.4涂裝車間

涂裝車間的特有品質異常指:批量桔皮,起皺,色差,顆粒,砂印,磨痕,磨變形,塵點,漆膜性能異常(厚度、附著力、硬度、鹽霧試驗)碰傷,摔變形。

5.4.1對新來的油漆應采取小批量試做,未采取小批量(此處特指20-30件)試做而產生的批量品質異常(此處特指≥30件)每次按50元處罰責任人。

5.4.2形成中批量的砂印、磨痕、磨變形,不影響最終品質時,按0.1元/件扣款;因砂印、磨痕、磨變形等操作原因構成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4.3漆膜附著力、厚度、硬度、每天車輪的首件、中件及末件應及時檢驗,否則產生品質異常每件按1元/件處罰(透明粉除外)。

5.4.4對一些有明顯缺陷的車輪不加控制,以致發(fā)往客戶或在終檢檢出報廢每只扣責任者或涂裝車間20元。

5.4.5對于一些該用補土修補的車輪,沒有修補導致于終檢檢出每只扣款10元;雖然修補,但沒有打磨,以致外觀不良,終檢檢驗后每只扣款20元。

5.5包裝班(含電鍍包裝):

5.5.1混裝≤5件,每只車輪罰款20元,;形成小批量的每只車輪罰款20元,并通報批評,且開除直接責任者;標簽、配件用錯的,作業(yè)時碰傷報廢的按20元/只扣罰。

5.5.2 膠帶未粘好,紙箱包裝不整齊,每發(fā)現(xiàn)一箱扣款2元,標簽粘貼不整齊,每發(fā)現(xiàn)一箱扣款5元。

5.5.3 配件短缺或裝飾釘未打的每箱扣罰20元,裝飾釘未打到位的,每顆扣罰5元。

5.5.4包裝過程中因沒采取保護措施造成輪子臟污等不良時按10元/件扣罰

5.5.5 電鍍廠回廠輪子有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明顯不良,回廠后被發(fā)現(xiàn)的按10元/件扣罰外檢責任者,

5.5.6包裝檢驗員可發(fā)現(xiàn)而沒發(fā)現(xiàn)的明顯不良下送被發(fā)現(xiàn)10元/件扣罰責任者。

5.5.7包裝人員未按規(guī)定蓋責任印章或蓋不清楚的,按20元/件扣罰。

5.5.8 電鍍廠回廠輪子箱外標注與箱內輪子實物不符時,按20元/件扣罰電鍍廠。

5.5.9未攻絲或未攻好絲,造成無法正常安裝螺絲,經返攻絲后合格的按5元/件處罰電鍍廠,若無法安裝螺絲造成報廢的,除輪子退回電鍍廠外再按20元/件處罰電鍍廠。

5.5.10電鍍廠回廠輪子有明顯不良,回廠后被發(fā)現(xiàn)的,除輪子退回電鍍廠外,按10元/件扣罰電鍍廠。

5.5.11電鍍廠回廠的[入庫許可證]的訂單號或內部編號與訂單不符時,按10元/次扣罰外檢人員

5.5.12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流入下道工序,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10元/件處罰。

5.6倉庫

倉庫特有品質異常指:倉管員發(fā)料、發(fā)貨發(fā)錯,或數量發(fā)錯;倉庫沒有按入庫出庫規(guī)定程序去做,倉庫物品標識不規(guī)范不清晰,不同規(guī)格不同客戶產品混放;搬運工摔傷碰傷車輪。

5.6.1倉管員發(fā)料發(fā)錯,導致影響品質、影響生產,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罰款50~100元。

5.6.2成品倉庫多發(fā)或少發(fā),多發(fā)按實際成本金額賠償;少發(fā)4件以下處罰30~60元;4件以上處罰50~120元。

5.6.4倉庫物品標識不規(guī)范不清晰,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30元。

5.6.5不同規(guī)格不同客戶產品(樣品除外)混放,不論是入庫時還是發(fā)貨時,對責任人按5元/件處罰。

5.6.6裝卸工在搬運裝卸成品時,沒按規(guī)定作業(yè)造成紙箱損壞,或在庫成品未加以防護造成紙箱臟等不良時,按10元/件扣罰,輪子報廢時按20元/件扣罰。

5.6.7其他異常在本崗位發(fā)現(xiàn)并及時進行處理的,不予處罰;可以返修的除承擔返修工資外按1元/件處罰;導致報廢的,按20元/件處罰。

5.7銷售部與顧客溝通不及時影響品質每次處罰50~100元。

6.過程控制獎勵制度:

6.1在過程控制中下工序發(fā)現(xiàn)上工序不良品并主動挑出,對責任人或責任部門按本制度所列條款處罰,處罰金額的40%獎勵給發(fā)現(xiàn)者;所挑選出的不良無法找到責任者的,由責任部門承擔責任;所挑選出的不良不屬于本制度所述之品質異常,按3元/件獎勵發(fā)現(xiàn)者。

6.2對于磕碰劃傷實行逐站管理,即下一工序發(fā)現(xiàn)不良品扣罰上一工序。

7.關于顧客品質抱怨及退貨處罰:

7.1對于顧客退貨對主要責任部門每次/批按200元處罰,相關部門每次/批按連帶100元處罰。

7.2客戶抱怨時,品保部與責任單位于二天內建立8d小組,,否則延誤按20元/天處罰。

7.3對于顧客退貨處罰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元。

8其他

8.1對員工的處罰當月最高限額以保留生活費為標準(操作工300元、檢驗員450元、領班以上600元),超出部分下月再扣。

8.2在未來公司對操作者實行成品率考核后,經本制度處理的廢品可在操作者指標考核中予以剔除,但因此產生的成品率考核獎勵不予計算。

9. 本制度未能描述的異常情況,由企管部會同相關部門參考類似條款處理;涉及生產部、技術部等部門原因造成的批量品質異常按成本異常獎懲制度處理。

10.本制度解釋權歸品保部。

第7篇 ?;方洜I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績效的考核和獎懲。

3.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獎懲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實施;負責獎懲檔案的建立。

3.3 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顚S?。

4.工作程序

4.1懲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對相關部門領導和責任者進行處罰。

4.1.1懲罰的范圍

4.1.1.1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的考核

部門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部門領導和事故責任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進行處罰。

4.1.1.2安全管理

4.1.1.2.1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4.1.1.2.2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4.1.1.2.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1.1.2.4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4.1.1.2.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1.1.2.6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1.1.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1.2懲罰類型

4.1.2.1根據違章情節(jié)的輕重程度,及時采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4.1.2.2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4.1.2.3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

4.1.2.4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1.3懲罰程序

4.1.3.1經濟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4.1.3.2行政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4.2獎勵

4.2.1獎勵的范圍

4.2.1.1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2.1.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者。

4.2.1.5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做出貢獻者。

4.2.1.7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yōu)異,被評為先進部門、班組、個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經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通過。

4.2.3.2先進部門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執(zhí)行。

4.2.3.3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部門的獎勵,由部門提出,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執(zhí)行。

5.其他

5.1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第8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本著提高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安全生產方面,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肇事者或者有關人員的責任并處罰:

1.由于冒險蠻干或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

2.由于違章作業(yè)造成傷亡事故的;

3.發(fā)現(xiàn)有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不積極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減輕事故的;

4.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造成傷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造成傷亡事故。

第三條 項目部安全生產處罰規(guī)定如下:

1.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人員,經口頭警告,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一天內發(fā)現(xiàn)該部門單位所轄工地有下列行為的10個違紀人員,對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1)進入施工現(xiàn)場沒有戴安全帽者;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穿拖鞋者;

3)高空作業(yè)未系安全帶或系了安全帶沒有按要求懸掛者(大面積有安全操作平臺的除外);

4)高空作業(yè)未穿防滑鞋;

5)從事高空作業(yè),上下基坑和現(xiàn)澆支架不走馬道、爬梯者;

6)水上作業(yè)未穿救生衣者;

7)在崗位上打鬧者;

8)在預制梁板、施工機械、施工車輛陰涼處睡覺者;

9)在危險品、易燃品、油庫等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吸煙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嚴格的防火措施);

10)金屬切割作業(yè),氧氣瓶與乙炔瓶,氣瓶與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離,乙炔瓶沒有直立放置的,沒有防火措施的;

11)使用震搗器、電錘及其它手持電動工具,操作人員沒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

12)電焊工以紙面罩代替防護面罩,未戴防護手套作業(yè)的(點焊除外);

2.施工人員酒后上崗的,對其處以100元罰款。

3.安排帶病或疲勞過度無法上崗的施工員強制上崗的,對安排工作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

4.非相關人員進入危險作業(yè)區(qū)域,現(xiàn)場有工區(qū)負責人、分管技術員在場而無人阻攔和勸阻者,對工區(qū)負責人、現(xiàn)場分管技術員分別處以50元罰款。

5.非工作需要,隨意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吊、進入高空橋面作業(yè)區(qū)的,對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

6.施工車輛、施工機械(挖掘機、裝載機、壓路機、平地機、翻斗車及炮車等)駕駛室外嚴禁載人,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駕駛員或機械操作員處以100元罰款。

7.特種作業(yè)人員〔電工、起重工、起重指揮、電氣焊工、金屬焊接切割、廠內車輛駕駛(挖掘機、壓路機、推土機、翻斗車、平地機、汽車泵、汽車吊等)〕,必須持有效期以內的本工種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書上崗,凡無證上崗操作者,對其處以100元罰款,并立即停止作業(yè)。

8.挖掘機、各種吊車、龍門吊等作業(yè)時,臂桿下、回轉半徑范圍嚴禁人員入內。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現(xiàn)場負責施工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生事故的,租賃機械由機主負責經濟賠償;項目自有的機械設備,追究現(xiàn)場負責人和機械操作手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并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9.在高壓線附近起重吊裝作業(yè),必須與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因吊裝而損壞用電、通信等設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裝作業(yè)的部門單位負責賠償,同時對操作人員和現(xiàn)場負責施工的負責人分別外以100元罰款。

10.對有明顯標志并對現(xiàn)場施工人員已進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時而損壞地下管線的,由使用方負責賠償,同時對操作人員和現(xiàn)場負責施工的負責人分別處以200元罰款。

11.使用卷揚機、電動葫蘆、手拉葫蘆、起重機等要正確地選擇并檢查鋼絲繩、吊具、鎖具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凡使用損壞程度超過報廢標準的鋼絲繩、吊具、鎖具,起重鋼絲繩回頭固定無保險卡或經過補焊的吊鉤的,對負責施工的班組長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生事故的追究現(xiàn)場責任人責任。

12.各種車輛、機械必須由固定司機駕駛、操作。司機、操作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應車輛和機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禁將車輛、機械交與他人(無論有無駕駛證、操作證)駕駛、操作,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司機或操作員處以200元罰款,對非駕駛員或操作者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生后果的由駕駛員和非駕駛員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因工作需要由項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有經常性的檢查維修保養(yǎng)記錄,沒有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維修、保養(yǎng)沒有記錄的對操作員處以100元罰款;并對機械部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

14.生活區(qū)、施工區(qū)、機械設備等易發(fā)生火災的地方,未按要求設置滅火器材的,對工區(qū)、施工隊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15.因電器線路或電焊、金屬切割作業(yè)沒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而導致起火的,對該班組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對違章操作者處50元罰款,并對火災所造成損失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6.項目部、各工區(qū)、站、施工隊從事炊管的人員和廚師,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體驗,對未能持健康證而上崗的炊管人員、廚師,發(fā)現(xiàn)一名,對相應部門的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17.項目部、施工隊因采購物品不新鮮或采購腐爛變質等物品或因消毒措施不當而引起職工中毒事故發(fā)生的,發(fā)生一次事故,對相應部門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并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項目所在地區(qū)如發(fā)生傳染性疾病,項目部已采取措施,并作出具體的要求,而施工隊沒有按要求實施,導致有人員染病的情況,項目部將追究相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18.因防暑措施不到位,發(fā)現(xiàn)一例中暑者對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19.因防護措施不到位,因發(fā)現(xiàn)一例因煤氣中毒者對相關部門單位相關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

20.因勞保用品不合格或發(fā)放不及時,發(fā)現(xiàn)因防護原因而引起的傷害,對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

21.凡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標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的,發(fā)現(xiàn)一次,對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對所屬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并按價賠償損壞的標識、標牌。

22.有下列行為的,對電工處以50元罰款(若該部門單位電工已對該部門單位負責人已提出整改意見的除外):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的架(敷)設,不符合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發(fā)現(xiàn)一次,對架(敷)設線路的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2)對使用木質配電箱,或無配電箱直接將刀閘裝在木板上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使用單位部門處以200元罰款。

3)臨時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即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電;二級漏保,即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各設漏電保護器,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4)開關箱應做到“一箱、一機、一閘、一漏”,有門、有鎖和防雨、防塵,嚴禁“一閘多接”,違者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100元罰款;嚴禁用其它導體代替熔斷絲,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500元罰款;配電箱內有多路配電(指2路以上)無標記注明的,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50元罰款;閘刀破損、閘具不符合要求的,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50元罰款;移動照明燈具用鐵桿支架無絕緣保護的,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50元罰款。

5)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的,違者對使用部門單位處以100元罰款。

23.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由項目部集中各班組、現(xiàn)場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班組長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必須有交底和被交底方的簽名記錄,沒有交底或交底無記錄的對班組長處以50元罰款,對工區(qū)主任處以100元罰款。

24.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guī)格的施工人員,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5.未經過領導同意,擅自向河道、池塘排放泥漿,違反上述規(guī)定對實施排放的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6.對存在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的,對其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200元罰款,對拒不整改的部門單位處以300~500元罰款,并停工整頓。

27.屢次違反某一條款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下一次的處罰以上一次罰款的雙倍數計罰。

28.現(xiàn)場受到業(yè)主批評或罰款的,對經理部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項目部應對責任部門單位負責人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29.對安全工作不負責任,違反上述多項規(guī)定的部門負責人將處以100~300元的合并處罰。

第四條 項目每年在總結、評比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必要的表彰與獎勵;

第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的基本條件

一、先進單位

1.嚴格執(zhí)行了國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級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方面有顯著成績和值得全公司推廣的先進經驗的;

2.領導重視、將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環(huán)保工作,并把安全工作、環(huán)保工作納入單位經營考核內容;

3.組織健全,按規(guī)定配備了專、兼職安全人員,設立了安全機構,有切實可行的制度、措施并貫徹實施,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各項活動,落實了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4.在完成項目下達的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的情況下,積極采取了預防傷亡事故的有效措施,無因工傷亡事故發(fā)生。

二、先進個人

1.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級的各項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以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作積極主動,能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工作中無“三違”行為,無事故和隱患責任;

2.熱愛本職工作,并對預防和避免因工傷亡事故有突出貢獻;

3.在安全技術、管理方面及環(huán)境保護方面有重大發(fā)明、技術履行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議被采納;

4.在預防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突出貢獻。

第六條 批準權限及獎勵辦法

一、凡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由項目向公司報送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提出意見,呈公司安委會批準;

二、凡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稱號,并通報表彰及發(fā)給適當獎金予以獎勵,獎金數額由籌建處研究決定。

第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9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減少和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協(xié)調發(fā)展,依據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一)控制指標

控制指標有:各類事故起數、傷亡人數;一般機械、設備事故,輕傷負傷率;火災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職業(yè)病等。主要內容是:(1)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

不突破下達的死亡人數控制指標。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標

1、不發(fā)生一票否決的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起數,不突破下達的指標。

(3)上訪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達的指標。

(二)工作指標

工作指標有: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教育,重大事故隱患監(jiān)控和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投入,事故報告和應急組織,安全檔案管理,工作創(chuàng)新等情況,從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安全隱患整改率,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監(jiān)控評價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日常監(jiān)控評價由每季控制指標完成情況監(jiān)控和日常對工作目標落實情況的檢查組成。

年終考核由實地考察考核和綜合考核組成。

(二)考核分值計算。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監(jiān)控考核評價標準,總分100分計算,其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40分,工作目標為60分??己瞬捎弥痦椏鄯洲k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為止。

(三)考核結果的檔次劃分,考核結果分為“突出、比較突出、一般、較差”四個檔次??偡?0分以下的定為“較差”;69-79分定為“一般”;80-89分定為“比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為“突出”。

本辦法使用于對公司各車間完成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的考核。

第10篇 安全檢查與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公司發(fā)展的基礎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確保安全效益的豐收。

1、礦山配備專職安全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巡查工作,在檢查中必須嚴厲查處崗位違章、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持機組連續(xù)穩(wěn)定可靠,安全運行。

2、在安全生產的同時,要注意加大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必須達到計劃要求。

3、安全巡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如不能處理的報礦山領導處理,或發(fā)現(xiàn)情況不及時匯報處理的,將追究安全員責任。

4、礦山鼓勵員工技術創(chuàng)新,實行工作考核制,對員工在工作中出工不出力者進行懲罰,對積極表現(xiàn)者進行獎勵。

第11篇 焦化廠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杜絕“三違”減少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參與生產的全廠各部門及員工的獎勵、違規(guī)違章處罰。

本制度適用于全廠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管理內容與方法

3.1總則

3.1.1為保護員工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發(fā)生,實現(xiàn)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焦化廠生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3.1.2每位員工都必須遵守焦化廠各項規(guī)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所有員工對他人的違章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義務。對領導違章指揮有拒絕執(zhí)行的權利。

3.1.3違反本制度的行為,不論是否產生后果,均應承擔責任,按本制度給予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屢教不改的可以加重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1.4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在同一部門(車間)一個月內查出違章2起(含2起)以上,對該部門(車間)負責人處罰100元,對部門(車間)主管負責人處罰50元。

3.1.5在各種特殊安全活動期間查到違章違紀行為,一律加倍處罰。

3.1.6根據具體情況,有些專業(yè)對口問題可由生產處與機電處規(guī)定為整改項目,在限定整改期內完成,可不處罰。

3.1.7對所查的違章違紀處罰,由安環(huán)科下發(fā)處罰通報,并上報公司財務處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1.8對安全工作較好的單位和個人,或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有關部門和個人,廠部將酌情給予獎勵。

3.1.9凡出現(xiàn)輕傷、重傷、死亡事故,部門不得評先進;凡個人出事故,個人不能評先進。

3.1.10凡發(fā)生輕傷、重傷、死亡事故,按焦化廠《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執(zhí)行。

3.1.11未經公司安環(huán)處批準,一律不按工傷對待。

3.2處罰規(guī)定

3.2.1違反安全管理制度處罰規(guī)定

3.2.1.1未經公司、廠級、車間、班組(工段)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不得安排上崗,如安排上崗造成工傷事故的一律不按工傷對待,并對安排上崗的領導處罰200元,并通報批評。

3.2.1.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罰50元。

①進入工作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guī)范的;

②戴手套或袖口不緊操縱旋轉設備的;

③在生產崗位打鬧、看書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④從事粉塵作業(yè)員工,作業(yè)時不帶防塵口罩的。

3.2.1.3未按規(guī)定組織安全活動的,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次。員工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處罰50元/次,連續(xù)兩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處罰100元。

3.2.1.4安全記錄不全或不按規(guī)定記錄,處罰車間負責人20元。

3.2.1.5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隱患單位必須限期整改,違者處罰隱患單位部門(車間)、班組(工段)負責人每人100元。因有關人員不負責任,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處罰有關責任人100—3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2.1.6不按規(guī)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1.7擅自拆卸、挪用或損壞安全標志、防護信號,處罰100元,并責令賠償。

3.2.1.8飲酒后上崗操作處罰100元,安排飲酒上班者處罰200元,班中飲酒處罰200元,并作辭退處理。

3.2.1.9不接受正確安全管理,對違章違紀行為,不接受檢查批評,無理取鬧、阻撓、抵制、謾罵安全管理人員者,視情節(jié)一次處罰50—200元。

3.2.1.10檢修掛牌

①檢修不掛牌處罰100元;

②先檢修后掛牌處罰50元。

3.2.1.11正常情況下不準頂替非工種的員工啟動、關閉機器,違者處罰100元。

3.2.1.12不準跨越欄桿、皮帶及試轉機器,違者處罰100元。

3.2.1.13特殊工種“人證不合一”私自上崗作業(yè)的處罰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及班組(工段)長各處罰50元。

3.2.1.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車間)各級負責人處罰500—1000元。

①指揮或指派非持特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如機動車駕駛、操作起重機械,從事電工、焊接作業(yè)等)的;

②擅自同意職工違反操作規(guī)程、工藝、規(guī)范進行生產作業(yè)的;

③擅自同意使用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和技術需求的機械設備的;

④職工違章作業(yè),領導及各級管理者在場且不予制止;

⑤不按規(guī)定進行班前安全教育,班前教育不記錄的,每周不進行安全學習查無記錄的;

⑥不積極主動配合安全檢查活動,對提出隱患不積極整改的;

⑦所負責的范圍受到地方政府、上級安監(jiān)、環(huán)保等部門通告批評的;

⑧指揮員工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環(huán)境下從事各種作業(yè)的,并給員工造成傷害和財產損失的。

3.2.2違反壓力容器安全規(guī)程處罰規(guī)定

3.2.2.1氧氣和乙炔瓶間距不足5米、氧氣瓶、乙炔瓶與動火點的距離不足10米的,處罰使用者50元;氧氣瓶和乙炔瓶安全附件不齊、損壞在用的處罰使用者50元。

3.2.2.2乙炔瓶在使用、運輸、儲存時,應保持垂直旋轉,未保持直立位置,處罰責任者50元??掌縼y丟亂扔、在陽光下暴曬、靠近熱氣、坐在空瓶上的,處罰責任者50元。

3.2.2.3氧氣瓶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沾上油污或與易燃品、油脂、帶有油污的物品混合堆放的,處罰責任人50元。

3.2.2.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應保持距離10米以上,瓶口凍住時,嚴禁明火烘烤,違者處罰100元。

3.2.2.5空壓機的壓力表、安全閥、油壓機、溫度計和儲氣罐的安全閥、壓力表必須齊全、可靠,缺少或不按期進行校驗,處罰設備負責人50元。

3.2.3違反電氣安全規(guī)程處罰規(guī)定

3.2.3.1電氣設備、線路檢修或倒閘操作,不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處罰電氣工作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100元。

3.2.3.2電氣設備(包括電鉆、磨光機、行燈、潛水泵等移動電器)未按規(guī)定采取保護措施,處罰電氣負責人100元。

3.2.3.3使用電焊機應采取保護接地措施,焊接變壓器二次側線路應使用規(guī)定的橡膠絕緣線,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他金屬物體搭接作導線,違者處罰50元。

3.2.3.4電線與電源相接時,應設開關或插座、插頭,不允許隨意搭、掛、插接,違者每處處罰電氣負責人100元。

3.2.3.5各種電氣開關盒(箱)蓋缺少或損壞,處罰50元;在電氣設備上、電線上搭掛雜物、晾曬衣服的處罰50元。

3.2.3.6不按技術規(guī)范使用熔斷器,處罰50元。

3.2.3.7行燈使用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溫暖潮濕的地方使用行燈不得超過12伏,違者處罰使用者或有關責任人50元。

3.2.3.8電工卷圓用具不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試壓或亂丟亂放,處罰50元。

3.2.3.9未經登記批準,亂拉臨時線,處罰50元;雖經登記批準但敷設接線不符合技術要求或電氣設備拆除留下的電線頭未做妥善處理處罰50元。因施工需要敷設的臨時線跨越干道,未按期按規(guī)定架空或埋地下的處罰100元。

3.2.3.10變配電室、主電室、電磁站不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guī)定的處罰50元;在電柜上存放物品、亂放雜物者處罰50元。

3.2.3.11按要求需接地的建筑物、動力管網、易燃易爆儲罐必須有可靠接地,未按要求設置的每處處罰50元。

3.2.3.12未按規(guī)定時間監(jiān)測避雷設施、測量接地電阻或接地電阻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處罰電氣負責人50元。

3.2.3.13在電纜溝上堆放重物或向電纜溝、窨井內傾倒垃圾、雜物的處罰50元。

3.2.3.14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粉塵的場所,不使用防爆電器的,門窗不向外開的,處罰電氣負責人50元。

3.2.3.15在氧氣、煤氣及其他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上輻射照明、動力、電話線的,處罰敷設線路負責人50元。

3.2.4違反起重安全規(guī)程處罰規(guī)定

3.2.4.1各種起重機械的吊鉤、鋼絲繩、鏈條等安裝使用必須有相應等級的資格證書和產品合格證書,否則處罰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4.2各種起重機械不標明起重噸位,缺少安全裝置或失靈,每項處罰使用部門(車間)設備負責人50元。

3.2.4.3行車的供電滑線應當有鮮明的顏色,沿線指示燈要完好,違者處罰50元。

3.2.4.4行車違反“十不吊”規(guī)定的處罰50元。

3.2.4.5行車指吊必須使用口哨、專人指揮,違者處罰50元。

3.2.4.6使用的鋼絲繩、鏈條磨損超限的,處罰使用者100元。

4.2.4.7在用的c行鋼繩、磁盤吊的鏈條掛耳磨損超過10%,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4.8行車起步或吊物附近有人員時,行車工必須先打鈴示警,違者處罰20元。

3.2.5違反檢修、施工安全處罰規(guī)定

3.2.5.1設備檢修不制訂檢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落實的,處罰檢修負責人100元。

3.2.5.2各檢修項目的負責人在安排施工項目時,必須認真執(zhí)行“三同時”,違者處罰100元。

3.2.5.3高空作業(yè)不佩戴安全帶的、沒有專人監(jiān)護的,違者一次處罰100元。

3.2.5.4高空作業(yè)隨便拋擲物件的,處罰50元。

3.2.5.5施工現(xiàn)場深坑、深槽、預留孔沒有明顯標志,未設防護欄,未加蓋,每發(fā)現(xiàn)一處,處罰有關責任人50元;檢修時需挪動防護罩欄的,檢修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到位,違者處罰50元/處。

3.2.5.6戴手套打大錘,處罰責任人50元。

3.2.2.7進入煤氣管道、鼓冷、化產區(qū)域和焦爐地下室檢修,必須先進行氣體檢測分析,違者處罰檢修負責人100元。

3.2.6違反防火、防爆、要害部門安全規(guī)程處罰規(guī)定

3.2.6.1焦爐煤氣壓力低于500pa,不采取措施而進行生產,處罰生產指揮者200元,處罰部門(車間)500元。

3.2.6.2在禁火區(qū)違章動火,處罰動火部門(車間)500元,處罰違章指揮者200元,處罰違章動火者100元。

3.2.6.3禁火區(qū)內發(fā)現(xiàn)煙頭,每個處罰所在部門(車間)50元;禁火區(qū)堆放無關的易燃物品的,處罰車間200元。

3.2.6.4消防器材管理上違反焦化廠消防器材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每次處罰50元。

3.2.6.5在要害崗位擅自用電爐或大功率電器取暖的,除沒收電爐外,處罰100元。

3.2.6.6進入要害部位不進行登記或登記不全的,每次處罰要害部門當班責任人20元;擅自進入要害部位者,每次處罰50元;擅自進入要害部位施工,處罰施工單位每人次50元。

3.2.7違反車輛管理制度的處罰規(guī)定

3.2.7.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處罰200元。

①無證駕駛車輛的;

②酒后駕駛車輛的;

③把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的。

3.2.7.2出車不檢查或帶病出車的處罰50元。

3.2.7.3各種車輛進入油庫必須有阻火器裝置,無阻火器不得進入,違者對油庫當班管理人員處罰100元。

3.2.8違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處罰規(guī)定

3.2.8.1未經允許,不得無故在危險場所內逗留(指有墜落、擠壓、沖撞、觸電、中毒、車輛壓碾和物料掩埋等危險的場所),違者處罰50元。

3.2.8.2工作場所內通道應平整通暢,并由足夠的照明設施,廠房內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違者處罰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8.3工作場所的升降口、平臺走道應加圍欄,為生產需要所設坑、池等應有圍欄或蓋板,各圍欄高度應符合國家標準,違者每處處罰所在部門(車間)負責人50元。

3.2.8.4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不履行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罰50元。

①安全宣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

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未按要求進行;

③安全會議未按要求參加;

④安全會議內容未能及時傳達。

3.2.8.5各單位安全責任制未落實,處罰安全負責人100元。

3.2.8.6違反生產現(xiàn)場“六不準”者處罰50元。

①生產現(xiàn)場不準吸煙及攜帶煙、火;

②生產現(xiàn)場不準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

③生產現(xiàn)場不準帶小孩、家屬上班;

④生產現(xiàn)場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⑤生產現(xiàn)場不準亂拋雜物、隨地吐痰;

⑥生產現(xiàn)場不準嬉笑打鬧。

3.2.8.7機械設備的安全設施要完整齊備,無安全設施處罰200元,并限期整改。

3.2.8.8設備啟動時,操作工必須對設備周圍進行安全確認,方能啟動設備,違者處罰200元;造成人員、設備損失者,加倍處罰。

3.2.9事故管理處罰規(guī)定

3.2.9.1發(fā)生事故,未能及時召開分析會,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9.2事故發(fā)生后,安全措施不落實,處罰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3.2.9.3事故發(fā)生開過分析會后,事故報告應及時上交,未及時上交事故報告處罰100元。

3.2.9.4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應按本規(guī)定加強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yè),若安全負責人在現(xiàn)場不制止違章,安全負責人將加倍處罰。

3.2.9.5對隱瞞事故不報或瞞報、謊報、誤報、漏報及弄虛作假的部門(車間)和個人,按查實的事故等級加重處罰。

3.3獎勵規(guī)定

3.3.1全年生產無死亡、重傷、輕傷事故。

3.3.2為促進安全生產,并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

3.3.3保護公共財物,防止、挽救事故有功,是企業(yè)和職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3.3.4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的。

3.3.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12篇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參與、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根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通用規(guī)范(aq 3013-2008)、《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3號)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獎懲。

三、職責與權限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保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資金投入。負責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單位、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3.2 安環(huán)部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日常管理,編制安全生產目標、組織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及考核。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級組織、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

3.3 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落實和考核。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的實現(xiàn),同時向各自的直接上級負責。

四、安全生產目標與責任制考核

4.1 董事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具體考核內容為:

4.1.1 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4.1.2 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1.3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作出批示。

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4.1.5 組織制定并修訂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1.6 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工作條件。

4.1.7 持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督促職能管理部門抓好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4.1.8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時”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4.1.9 組織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公司部門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4.1.10 主持召開公司安全會議,聽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重大問題。

4.1.11 審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確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

4.1.12 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4.1.13 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14 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實施救援,并采取相應應急處理措施,及時、如實上報各類事故。

4.2 公司各級領導必須明確自己的崗位安全職責,并根據職責范圍履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逐項抓好落實。

4.3 公司領導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將目標層層分解,并逐級簽訂安全目標承包責任書,將目標責任從上到下直至落實到班組和個人。

4.4 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責,具體考核內容為:

4.4.1 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情況。

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

4.4.3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基礎安全工作建設情況。

4.4.4 對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情況。

4.4.5 組織制訂、修訂部門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4.4.6 本部門主要安全職能履行情況。

4.4.7 本部門事故發(fā)生情況及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4.5 職工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落實者,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起著重要作用,具體考核內容為:

4.5.1嚴重違章

4.5.1.1在公司禁火區(qū)吸煙;

4.5.1.2登高作業(yè)不使用安全帶;

4.5.1.2班前飲酒、酒后上崗,酒后駕車;

4.5.1.3電氣設備檢修不按規(guī)定掛牌;

4.5.1.4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不戴防毒面具;

4.5.1.5未辦理特種作業(yè)票證(動火、設備內、臨時用電、登高等)而進行施工作業(yè);

4.5.1.6嚴重違反國家安監(jiān)總局規(guī)定的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進入設備內的八項規(guī)定行為。

4.5.2 較嚴重違章

4.5.2.1生產區(qū)不戴安全帽;

4.5.2.2防爆區(qū)內使用手機;

4.5.2.3上班時間睡崗、離崗、聚崗、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5.2.4違反工藝規(guī)定操作;

4.5.2.5非電氣焊工進行電氣焊作業(yè);

4.5.2.6用汽油等易燃氣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4.5.2.7帶未成年人非本崗位人員上崗;

4.5.2.8移動式電動工具不安裝觸電保護器。

4.5.3 一般違章

4.5.3.1電氣焊工不按規(guī)定分開放置乙炔、氧氣瓶5米以外;

4.5.3.2不按規(guī)定填寫各種票證;

4.5.3.3違章混放氫氣、氧氣、乙炔氣瓶;

4.5.3.4壓力容器及附件不按規(guī)定監(jiān)測、校驗,失靈;

4.5.3.5電機連軸裝置缺防護罩;

4.5.3.6焊接設備管道時,用設備當二次線;

4.5.3.7勞動保護器材,消防器材管理保管不好,殘缺不全,衛(wèi)生差,濾毒罐失效,不及時更換;

4.5.3.8地溝蓋板損壞不及時更換;

4.5.3.9安全防護欄破損不牢;

4.5.3.10設備法蘭、螺栓不全;

4.5.3.11用金屬物撞擊帶有氣體的設備、管線、活塞、活門等物體;

4.5.3.12違反安全規(guī)定違章指揮;

4.5.3.13施工完畢沒按要求做到工完場地清;

4.5.3.14亂接亂拉電線;

4.5.3.15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

4.5.3.16不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4.5.3.17其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各種行為、安全遺患。

五、考核方法與獎懲

5.1 考核分為自評考核和公司考核,堅持自評考核與公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公司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具體實施,每季度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終進行綜合考核。

5.2 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認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年終對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表進行自評考核,自評考核表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 。

5.3 公司對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考核時成立考核小組,由安全、生產、職工代表等有關部門及人員組成??己诵〗M必須盡職盡責,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5.4 考核小組在組織考核時應充分肯定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業(yè)績,認真聽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陳述、現(xiàn)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對照考核標準表進行考核。

5.5 考核組應與被考核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5.6 職工的考核由各部門組織進行考核,考核情況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

5.7 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職工考核按照考核表內容進行,考核方法定量與定性相結合,考核總分90分以上為優(yōu)秀,80—90分為良好,70—8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四個檔次。部門負責人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獎懲,職工由所在部門(車間)進行獎懲。

5.8 公司對考核情況優(yōu)秀、良好者分別進行獎勵,安全責任制考核獎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六、附則

6.1 被考核人弄虛作假,提供假情況、假資料的,取消考核資格并通報批評。

6.2 考核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批評及行政處分。

6.3 本制度由安環(huán)部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建筑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xiàn)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xiàn)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yè)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d、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qū)等,否則處以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fā)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xiàn)場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xiàn)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第14篇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國務院、市及集團有關安全法規(guī)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參照《××集團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并結合股份公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與考核制度。

一.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fā)現(xiàn)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fā)現(xiàn)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fā)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股份公司將視情節(jié)予以獎勵。

二.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fā)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guī)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guī)程及安全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fā)現(xiàn)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jié)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xiàn)各類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xiàn)事故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15篇 食品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鑒于本公司是食品化工生產企業(yè),為了保證生產連續(xù)性,確保本公司的企業(yè)形象,完善企業(yè)內部管理,以確保公司產品的質量,提高市場參與競爭力,經本公司決定,特作如下獎懲規(guī)定:

一、嚴格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發(fā)現(xiàn)遲到早退者,1-10分鐘扣3元、10-30分鐘扣4元、30分鐘扣1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滿10小時者扣30-50元,如個別員工的遲到早退是由于特使情況造成的,由有關部門負責人調查核實后簽字認可,可酌情處理。

二、嚴禁擅自中途離廠,若需提前離廠可請假,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并持有請假條,傳達室方可放行,否則,離場時間作曠工處理。

三、有事處理、休息必須有請假條,經部門領導批準,否則,作曠工處理,并扣除當月的獎勵。

四、嚴禁上班時間睡覺、脫崗、串崗、打牌、下棋或做一些于上班無關地事情,發(fā)現(xiàn)一次扣5-10,屢教不改者從嚴罰款,此外由于上述情況的存在造成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按事故的情況進行不同處理。

五、嚴禁與生產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如發(fā)現(xiàn)扣除當事人及傳達室當班人員各5元(包括小孩進入生產區(qū))。

六、考勤卡于月初交財務科,凡遺失者需及時補卡,不交不補者財務科不結算工資。

七、認真按工藝操作和計量,正確投料,對違反工藝紀律和計量操作規(guī)程者,每查到一次罰款10-20元,因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各類事故者,做事故事例進行分析處理。

八、工作時間提前洗澡或沒有按公司規(guī)定的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統(tǒng)一著裝者上崗,發(fā)現(xiàn)一次扣5-10元。

九、認真搞好365日的安全消防工作,嚴禁吸流動煙,嚴禁在禁火區(qū)吸煙,第一次發(fā)現(xiàn)對當事人扣發(fā)遵守制度獎500元,如有第二次發(fā)現(xiàn)立即除名,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十、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安排,一貫對廠紀廠規(guī)不遵守者,進行除名。

十一、本廠的員工和外來的員工應互幫互助,相處向兄弟姐妹,不吵架,不打鬧,發(fā)現(xiàn)一次雙方各罰50-100元,情況嚴重者,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十二、外來員工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當地地方政府規(guī)定和民約,尊重當地的風俗,不偷人家的事物,不敢損人利己的事情,辦好當地政府登記手續(xù)和住宿證,努力鍛煉好獨立生活的能力,搞好團結關系,絕不允許不在公司工作的老鄉(xiāng)在公司指定布置的房間住宿,如有發(fā)現(xiàn)此類事例一次警告,二次連同公司當事人一起開除。

十三、工作時間應全心全意完成本職工作,對出勤不出力者,一次警告,警告無效者除名。

十四、檢舉揭發(fā)違反廠紀廠規(guī)人員,揭發(fā)檢舉者獎勵10-50元。

十五、及時發(fā)現(xiàn)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報告廠部的獎勵100-500元。

十六、在生產工作中,認真搞好工藝操作為公司節(jié)約原料,提高效益的,按其表現(xiàn)獎勵100-500元。

要與公司其它制度如考勤,獎勵制度一致

第16篇 安全質量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嚴肅場紀場規(guī),確保生產安全正常運作,根據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獎勵: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分別給予表揚或獎勵:

1對于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得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

2、對認真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避免重大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在發(fā)生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lián)尵?、保護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5、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6、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班組或個人。

7、對于在生產按照驗收規(guī)范執(zhí)行得好,保證質量、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班組和個人;

8、對于在生產過程為減少構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為了將質量隱患消除在萌牙狀態(tài),不至于返修時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費者。

二、懲罰:

不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生產的班組、個人,視情節(jié)處罰如下:

1、違反用火、用電和設備操作規(guī)程的視情節(jié)罰:100-200元/人、次;

2、凡違反禁煙規(guī)定,在禁煙區(qū)吸煙者,罰款50元,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xiàn)煙、煙頭等跡象罰責任班組50元/個,并由責任班組繳納罰款;

3、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規(guī)定著裝,扣罰100元/人、次;

4、外來人員無安全著裝入場,罰門衛(wèi)責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人、次;

6、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滅火器材、安全標志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100元;

7、不得在工作時與班長、管理人員爭吵,或與其它員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并作檢查。態(tài)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二次者予以解雇。

8、場內禁止做私活,違者按實物價值5倍處罰。

9、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fā)工資,予以解雇。

10、不得在生產區(qū)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由電工接電,用后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1、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50

12、質檢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視情節(jié)處100元以上罰款。

第17篇 安全生產評價與考核獎懲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xiàn),建立有效的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根據職、責、權相統(tǒng)一的原則,對公司各級負責人、管理人員和職工,以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工程項目部(生產車間)實行安全生產評價與考核,并進行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2、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負有評價、監(jiān)督實施權,并有權對本級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安全生產評價與考核獎懲應遵循如下原則:

⑴ 與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責任逐級分解相一致,實行逐級考核獎懲的原則。

⑵ 量化評價與定期考核的原則。

⑶ 職、責、權與個人利益分配相結合的原則。

⑷ 有罰有獎的原則。

二、評價

1、公司安全生產決策機構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定期對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評價,具體評價內容和要求參照公司有關評價辦法進行。并結合每季度安全環(huán)境大檢查對在建工程施工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和評價。

2、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在建工程施工現(xiàn)場進行分階段的安全評價,主要分基礎、主體二層、主體結頂、裝飾、竣工等階段進行。評價內容和要求可結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公司相關辦法進行。

3、對本單位生產車間的安全生產評價可定期(每季度一次)進行。評價內容和要求可根據公司相關辦法及生產實際確定。

三、考核

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規(guī)定如下:

1.1 公司、分公司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及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作為工作業(yè)績重要組成部分,實行年度考核。

1.2 作業(yè)現(xiàn)場負責人(項目經理、車間主任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

1.3 作業(yè)現(xiàn)場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現(xiàn)場負責人每季度考核一次。

2、安全管理目標考核規(guī)定如下:

2.1 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并以安全環(huán)境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按各自職責對各級部門和單位進行逐級分解,以此作為各自工作業(yè)績組成部分,實行年度考核。

2.2 工程項目部(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各班組長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由現(xiàn)場負責人每月考核一次。

3、工程項目部(生產車間)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必須做好書面記錄,并作為現(xiàn)場安全記錄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存檔。

4、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guī)定,公司三類人員(企業(yè)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根據浙建建(2005)36號文件《浙江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三、獎勵和處罰

1、公司對定期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評價及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檢查、評價結果,以通報形式予以表揚和批評,并作出相應的經濟獎懲。

2、對各相關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的具體考核,按每年度制訂和下達的各單位經濟責任指標及考核辦法執(zhí)行。

3、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會,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以及預防重大安全傷亡事故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4、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對各在建工程項目、后勤廠區(qū)的作業(yè)現(xiàn)場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能時,可對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其違章違紀行為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

⑶ 依照公司或本單位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對于發(fā)生的安全責任事故,公司對有以下行為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 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

⑵ 在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⑶ 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

其中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應根據其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按照主要責任、重要責任、一般責任或領導責任等,予以應有的處罰。

5、公司對分包單位實行安全保證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保證金比例及措施。

第18篇 公交企業(yè)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建立安全生產競爭機制,調動員工安全管理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動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用于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同時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詳見公司事故責任倒查制度),追究相關人責任,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罰款并在公司安全例會上予以通報,情節(jié)嚴重者撤消職務或解聘。

三、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與安全生產評價相結合進行并堅持以下原則: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則3.自查自評與組織考核相結合的原則4.平時考評與定期考評相結合原則5.獎優(yōu)罰劣的原則。

四、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分為基礎工作和安全效果兩部分:1.基礎工作主要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政策、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市場準入關、從業(yè)資格關、車輛技術關的落實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責任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期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2.公司組織由相關員工代表參加評審組負責分組考核評審工作;3.評審組提出考核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查;4.分管領導將考核審查意見提交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5.將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結果公布、通報,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六、公司每年下達一次基礎工作目標和安全效果目標的具體指標,并與各責任人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各責任人要按照責任承諾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

七、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制度。每年度評分標準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為加強公共交通安全運輸管理工作,確保人命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救援領導小組,其余人員根據事故救援需要臨時確定。

二、工作職責:1.負責各類事故的全面指揮工作;2.負責督查落實協(xié)調好各方面的工作;3.負責各類事故中疏散人員、保護好現(xiàn)場、保護好乘客人生安全、衣物及貴重物品,負責車輛組織對乘客的分流和傷員的運送工作;4.將情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負責建立登記工作。

三、工作原則:1.統(tǒng)一指揮原則,各小組成員必須接受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安排、積極參加各類事故的應急處置;2.自動遞補原則,領導小組組長不在崗時、副組長自動遞補、承擔應急工作的領導職責;3.自動停休原則,領導小組各成員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動到單位參加應急工作;4.奉公盡責原則: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盡職盡責、拒絕冷漠、傳遞溫暖、無私奉獻、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應急工作。

四、工作程序:1.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救援電話后,首先弄清事故現(xiàn)場及周圍地理情況,立即召集救援領導小組所有成員,通報事故現(xiàn)場情況,商議事故、事件現(xiàn)場具體救援方案;2.事故現(xiàn)場救援方案確定后,及時攜帶救援設施趕赴現(xiàn)場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如現(xiàn)場施救難度大,需另聘專業(yè)救援人員時臨時確定;3.應急救援設施如需要其它大型輔助救援設施,及時與相關單位聯(lián)系增補調運。

五、救護和醫(yī)療:事故發(fā)生后,按照公司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yī)療救護網店,迅速聯(lián)系醫(yī)療機構、配合協(xié)助醫(yī)療部門開展緊急現(xiàn)場處理和醫(yī)療救護。

第1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xiàn)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xiàn)。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xiàn)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yè)法人對實現(xiàn)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xiàn)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xiàn)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chuàng)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xiàn)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xié)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xiàn)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xiàn)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xiàn)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xiàn)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fā)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xiàn)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

第20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xiàn)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xiàn)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xiàn)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xiàn)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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