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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匯編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4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有哪些制度

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2.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3. 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理機制:規(guī)定事故上報流程,設定應急預案,以快速應對突發(fā)狀況。

4. 培訓教育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5. 獎懲制度:激勵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相應處罰。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為保障安全、有序、高效運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則和程序。它涵蓋了生產活動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旨在規(guī)范員工行為,預防安全事故,提升生產效率,確保產品質量。

重要內容

生產制度的重點在于:

1. 明確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工種的操作步驟,防止誤操作導致的安全事故。

2. 風險評估:識別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

3.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環(huán)節(jié),確保產品符合標準,防止次品流出。

4. 環(huán)境保護: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實施綠色生產,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

制度流程

執(zhí)行生產制度的過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1. 制定:由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 審核:高層管理者對制度進行審查,確保其合規(guī)性和可行性。

3. 培訓: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新制度,理解并掌握相關規(guī)定。

4. 實施:在生產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記錄并監(jiān)控執(zhí)行情況。

5. 評估: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收集反饋,必要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這樣的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既體現了企業(yè)管理者的嚴謹態(tài)度,也體現了對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重視。通過有效的制度執(zhí)行,企業(yè)能夠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生產環(huán)境,促進長期穩(wěn)定的發(fā)展。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1、出現工亡、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5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取消當年一切評先資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追究第一責任人行政責任。

2、出現輕傷1人/次,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2000元,隱瞞不報者罰款4000元,責任單位出現2人/次及以上輕傷事故。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一切評先資格。

3、公司月度或專項安全檢查、考核合格的不獎不罰,考核優(yōu)良的獎項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罰項目部目標成本的1‰,獲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15000元,獲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5000元,上級部門檢查不合格的罰款5000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先資格。

4、安全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后就強行使用,每一項罰款2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確保專項一次性驗收合格率,每次未通過則罰款1000元。

5、下達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標,每減1%罰責任單位500元。

6、合理用工,嚴禁不經培訓無證上崗,每發(fā)現1人/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并責令辦理相關手續(xù)

7、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材料,杜絕假冒偽劣產品,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2000元。安全防護材料中的漏電保護器由安全設備科統(tǒng)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符合現行的質量標準,鋼絲繩、電纜、鋼管、扣件等產品應證件齊全,如發(fā)現項目部自購劣質產品等價罰款。

8、堅持正確使用“三寶”,杜絕“三違”現象的發(fā)生,每發(fā)現一人/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第2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三級管理制度

(一)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行政建立三級安全管理網,工會設立三級勞動保護監(jiān)督網,并認真開展活動。

(二)行政三級安全生產管理網,由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企業(yè)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領導機構,安全技術部、義務消防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以及按國家、地方規(guī)定的標準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注冊安全主任)作為機構。而車間主要負責人以及車間專(兼)職安全員及班組長,班組義務安全員,作為行政二、三級安全管理網絡的組成部分。

(三)企業(yè)工會為一級勞動保護監(jiān)督檢查機構,車間副主任工會小組長及車間義務監(jiān)督員議價班組副組長及義務監(jiān)督員分別組成二、三級勞動保護監(jiān)督網絡。

(四)行政三級安全管理網絡體系以及工會三級勞動保護監(jiān)督體系,各自每月要舉行一次工作例會,安全技術部及工會分別主持例會,主要議題為工作總結,討論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階段性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等。

(五)廠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技術每月應對車間、班組下達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及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的任務,并逐月檢查、跟進與總結。

(六)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每季要填報安全生產季報書;各只能部門負責人每月要填報安全生產月報書,由安全技術部匯總,審查、并處理報告書反映的重大問題。季報書、月報書要求填寫規(guī)范。

(七)車間、班組對安全技術部下達的月度安全生產活動計劃和任務,要按時按質完成,未能完成的應在月度報告書加以說明。

(八)安全技術部應對三級管理個監(jiān)督活動所形成的全部資料,匯總整理成冊,并且存檔。

第3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fā)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lián)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第4篇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強化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確保生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guī) >和規(guī)章,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廣州市轄區(qū)內取得經營資質的各類別的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當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按照本規(guī)范,制定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yè)務操作規(guī)范和監(jiān)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及做好相關實施記錄。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指導,督促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履行好安全生產管理的主體管理責任。

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全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相關的政策規(guī)定;各區(qū)、縣級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政區(qū)內機動車維修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行業(yè)協(xié)會應充分發(fā)揮行業(yè)自律作用,定期組織對行業(yè)安全生產工作自查自糾,積極配合政府管理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是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因企業(yè)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爆炸、觸電、機械傷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的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須與各安全生產崗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生產層級責任制。

第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應急預案,保證安全生產配套資金的落實,規(guī)范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員工持證上崗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當配合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改進措施和整改意見,應當嚴格落實。

第十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或險情時,機動車維修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配備與生產規(guī)模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落實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熟識各工作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各工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在相應工位進行公示,提醒和規(guī)范各崗位工作人員的生產操作。

第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企業(yè)員工的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培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每季度召開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查找、分析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

第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臺帳和檔案管理制度,記錄每次安全生產會議及檢查情況,妥善保管備查。

第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維護更新、安全生產檢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等。

第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制定有關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yè)必須根據承修危運車輛所涉及的危化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指揮架構、通信聯(lián)絡、報告程序、應急設備的儲備和處理措施等內容。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并做好記錄。危險品車輛維修企業(yè)每年演練不少于2次。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生產經營場地的安全生產例行檢查制度,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安全、生產設備安全和生產操作安全。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參照《廣州市汽車摩托車維修企業(yè)安全生產指引》(穗維管[2007]43號)要求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監(jiān)督制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jiān)管企業(yè)安全生產情況,向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負責,及時報告安全生產隱患,并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意見。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領導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第二十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對工作人員和生產場地進行考核。企業(yè)應當對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再教育,對生產場地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yè)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 >,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有關制度和措施。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guī)范,未建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生產管理記錄不齊全的,限期15天整改;拒絕整改的,由經營所在地維管部門進行通報。

集團式經營企業(yè)或連鎖經營企業(yè),子公司或分支機構違反本規(guī)范的,追究其上級主管總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guī)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第5篇 煙花爆竹企業(y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目的: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生生產例會的召開。

職責:公司總經理主持安全生產例會;辦公室組織每月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及例會的記錄并存檔管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安全生產例會。

1、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遇有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每次例會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yōu)考核指標。

4、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2)針對生產、經營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等。(3)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4)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等。

5、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決議、執(zhí)行落實情況及有關記錄資料要及時整理、歸入安全管理資料檔案保存。

第6篇 工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與現場作業(yè)細則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1.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yè)已有的具體規(guī)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鍋爐等受壓容器,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等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

2.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三級教育:

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為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廠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廠級、車間、班組三級教育。

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

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經常性的宣傳教育:

可以結合本企業(yè)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

現場作業(yè)細則

場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

作業(yè)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簡化、方法工程三種,其研究目的在于減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驟,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適的方法完成。動作分析可分為五大原則,二十七條項目:

第一條 關于人體運動的原則

(一)使用雙手從事生產性工作;(二)雙手同時開始及完成各種對稱工作;(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動作連續(xù)曲線的動作;(四)工作應有節(jié)奏,使工作自動而圓滑;(五)操作范圍內,盡量使移動距離最短,并用最低類別的動作。

第二條 關于工作場所的原則

(一)手和手臂的運動途徑應在正常工作區(qū)域內;(二)必須用眼睛注意的工作,應保證有正常視野;(三)工具和材料應置于固定位置;(四)工作場所的高度應設計能供站立或坐著使用;(五)工作區(qū)域應以少移動為原則;(六)好的工作環(huán)境可以導致好的工作表現。

第三條 關于工具和設備的原則

(一)工具和設備應預置于隨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處;(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動作,使手能執(zhí)行更有用的工作;(三)使用將完成產品移去的自動彈出設施;(四)在方便操作的情況下,將機器控制排列妥善;(五)利用特別的工具和復合的工具(多種用途的工具);(六)考慮如何使用機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條 關于材料搬運的原則

(一)為方便捉拿,應有良好的設計;(二)安排重力輸送的漏斗、分離器、堆放和輸送帶,將材料送至使用地點;(三)預置和分類標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四)用落地輸送法將產品挪開;(五)將所有較重物品舉起時使用搬運機械。

第五條 關于節(jié)省時間的原則

(一)改善人工和機械動作的遲疑或暫時停止的問題;(二)通常動作形式需要較少步驟或元素者,所用的時間最短;(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是工作中。

第六條 填寫方式

(一)操作步驟需按照工作流程詳細記錄;(二)操作方法應于操作步驟手續(xù)中給予詳細記錄,操作方法盡量以顯淺文字敘述,使員工易于了解;(三)當機器工作時,工作應是進行中,而工作進行時,機器應在工作中;(四)應同時加工兩個或兩個以上零件;(五)操作方法若敘述不完整,需用圖示輔助說明,能繪圖者盡量用圖示,使操作員易于了解;(六)其余應注意事項,需填寫于表格中;

第7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科室、車間、分公司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yè)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并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復后,準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yè)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部門進行施工監(jiān)理。

4、建設工程竣工后,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后,準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后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xù),違反規(guī)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guī)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yè)生產系統(tǒng)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fā)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第8篇 電力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zhí)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追究對象及責任劃分

第三條 追究對象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崗位人員,其他有關人員的考核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懲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正職包括主任(經理)、黨支部書記,副職包括副主任(副經理)、黨支部副書記,對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崗位對待。

第四條 責任劃分

(一)如果是設備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實,人員技術培訓,規(guī)程建設,生產管理協(xié)調,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投產驗收問題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主,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次。

(二)如果是人員違章,安全設施存在隱患沒有監(jiān)督治理,安全培訓不落實,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沒貫徹執(zhí)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特種設備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的檢驗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主,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

(二)下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擔任,成員由部門人員組成。

第六條 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決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重大事項,討論通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職責: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事項的調查、核實、認定工作,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并提請領導小組會議決定。負責受理被處罰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的申訴或復查申請。配合上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組織機構開展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會議決定的行政處分、組織處理事項。

(三)公司所屬單位組織落實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開展責任追究的核實、認定和處理工作。

第四章 責任追究方式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方式分:批評教育、問責處理、紀律處分三類

(一)批評教育。包括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二)問責處理。包括責令檢查、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

(三)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 責任追究規(guī)定

第八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按人事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由政府部門組織調查的事故,若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嚴于本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九條 發(fā)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降級至留用察看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撤職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給予撤職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十一)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條 發(fā)生較大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間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一條 發(fā)生一般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成員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記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大過或降級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二條 發(fā)生惡性誤操作事件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誡勉談話至通報批評。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通報批評。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職通報批評至記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誡勉談話至警告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誡勉談話。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隱瞞事故的處罰

(一)對隱瞞人身重傷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大過處分。

(三)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一般誤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過處分。

(四)對隱瞞二類障礙、責任異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警告處分。

(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為隱瞞事故:

1.有故意隱瞞事故的個人或組織行為;

2.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將事故如實上報。

第十四條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故處理:

(一)隱瞞事故重要情節(jié)的。

(二)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三)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第十五條 其他規(guī)定

(一)公司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執(zhí)行上級公司處理決定。

(二)對責任單位黨支部書記的處分比照本單位負責人按同獎同罰的原則處分,黨內處分由上級黨組織根據情況決定。未涉及的其他責任人員參照本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三)除以上處理規(guī)定外,視情節(jié)輕重和具體情況,可同時采取組織處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機構或上級單位組織事故調查認定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的事故。

第十七條 事故等級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 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或者 3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十八條 負次要責任(或管理責任、一定責任)的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數(或本類、本級),“以下”不含本數(或本類、本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績效的考核和獎懲。

3.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獎懲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實施;負責獎懲檔案的建立。

3.3 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專款專用。

4.工作程序

4.1懲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對相關部門領導和責任者進行處罰。

4.1.1懲罰的范圍

4.1.1.1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的考核

部門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部門領導和事故責任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進行處罰。

4.1.1.2安全管理

4.1.1.2.1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4.1.1.2.2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4.1.1.2.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1.1.2.4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4.1.1.2.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1.1.2.6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1.1.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1.2懲罰類型

4.1.2.1根據違章情節(jié)的輕重程度,及時采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4.1.2.2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4.1.2.3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

4.1.2.4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1.3懲罰程序

4.1.3.1經濟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4.1.3.2行政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4.2獎勵

4.2.1獎勵的范圍

4.2.1.1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2.1.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者。

4.2.1.5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做出貢獻者。

4.2.1.7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yōu)異,被評為先進部門、班組、個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經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通過。

4.2.3.2先進部門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執(zhí)行。

4.2.3.3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部門的獎勵,由部門提出,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執(zhí)行。

5.其他

5.1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第10篇 h化工企業(yè)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 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 認真做好裝

第11篇 造船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造船新廠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造船新廠生產的發(fā)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造船新廠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造船新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廠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造船新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造船新廠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造船新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小組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五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員)。專職安全員3人,各施工隊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生產班組不脫產的主管、班長任安全員。

第六條.新廠行政第一把手任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安全員是本廠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項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wèi)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造船新廠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xié)助生產廠長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整改的意見和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施。

8.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包括外施工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xié)助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 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及時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設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消防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油漆、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乙炔、氧氣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電氣設備、施工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1).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

2).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

3).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十七條.焊接; 1、焊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發(fā)證,學徒必須由師傅帶領教學。工作前應檢查設備、工具是否完好,二次線路和機殼是否有可靠接地,線路、焊鉗的絕緣是否良好,周圍環(huán)境是否符合明火施工條件,確認無誤,方可操作。操作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啟動焊機,在合閘時,必須戴好防護手套,人要站在側面,防止電弧灼傷。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及易燃、高溫氣體管路附近通過、更不得纏繞著一起。

3、焊機啟動后、要注意焊機運轉是否正常,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要立即停機、待排除故障后再啟動操作。

4、進入狹小艙室或容器內操作,應加強通風,嚴格執(zhí)行雙人輪換監(jiān)護制,監(jiān)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fā)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

5、在焊接小吊耳(鼻)時,必須清除鐵銹和氧化物,焊接后要除渣檢查,焊縫和包角必須符合技術要求。

6、拉扯焊線時,要注意是否被其他物件勾住,不要強拖硬拉,更不要拉焊鉗線的一端,防止焊線帶動物件墜落和焊鉗脫落傷人。

7、焊條頭不要亂扔亂丟,集中保管,特別高處作業(yè)更應注意。

8、高處作業(yè)時要佩戴好安全帶。操作時不要將電焊線纏繞在身上。在腳手板上作業(yè)不準以木箱、凳子等作為踏腳進行操作。多人立體作業(yè),要交叉進行,工具、材料要妥善堆放好,嚴防墜落傷人。

9、使用梯子時,梯腳要采取包扎橡膠或其他防滑措施,并放在堅固的支撐物上,梯頂必須扎牢。缺檔、損壞和結果松弛的梯子不準使用。

10、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嚴禁焼焊,必須時應該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并經消防部門檢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11、在艙室等地方作業(yè)時,應仔細檢查周圍環(huán)境和相鄰艙室的情況,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施工。

12、焊線要經常檢查,發(fā)現破皮或軋壞等,應及時包扎好或調試,以防短路。電源焊線不得有3個以上接頭;(最多3個)在船上或易燃物品的場所施工,必須帶有盛水的桶和有專人看火。

13、焊機不能雨淋暴曬或放在有腐蝕性的場所,防止有害介質的侵入。所有電線不得放在油脂、酸、堿等有腐蝕性的地方。

14、焊機的接地和工作搭鐵線,不準搭在各種氣瓶、管道、腳手架、鋼絲繩、軌道、屋架、貯罐等上面。工作回線,不準接行燈線。焊工自帶照明用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15、必須遵守明火作業(yè)“十不燒”:

(1)不是焊工不得燒焊。在容器或狹小艙室內無人監(jiān)護不燒焊。

(2)重點要害部門及重要場所未經消防部門的批準,未落實安全措施不燒焊。

(3)不了解燒焊地點和周圍環(huán)境(如該處是否能動用明火,有無易燃易爆物品等)不燒焊。

(4)不了解燒焊物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險性不燒焊。

(5)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如鋼瓶、油箱、槽車、貯罐等)未經徹底清洗不燒焊。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軟木等)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經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燒焊。

(7)有壓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不燒焊。

(8)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燒焊。

(9)在禁火區(qū)域內未經消防部門批準不燒焊。

(10)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作在作業(yè)(如油漆、噴涂作業(yè)等)不燒焊。

第12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3

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二)

1、目的:規(guī)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 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 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 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 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 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 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 各專業(yè)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 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第13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集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yè)病危害區(qū)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yōu)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 發(fā)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fā)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yè)、腳手架作業(yè)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yè)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fā)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

、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fā)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guī)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yè)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yè)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fā)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作業(yè)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yè)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yōu)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guī)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guī)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guī)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yè)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guī)作業(yè)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guī)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huán)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yè)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d、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志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qū)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fā)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zhí)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項目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jiān)科。

2、項目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盡可能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xié)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范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后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干部職工公開宣布。并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xù)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要有施工標志,安全標牌和安全語口號;

二、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四、腳手架(包括卸料平臺)必須符合標準;

五、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和物件應保持整潔;

六、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斗毆和爭吵罵人;

七、遵守建設單位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現場“四口”的安全防護;

九、盡可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十一、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yè)現場;

十二、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第14篇 某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是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保護施工現場人員人身安全,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不受損失,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發(fā)生的一項施工措施,項目部、班組無論工程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將安全隱患予以整改、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第二條 項目部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外,每月至少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專、兼職安全員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全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教育的內容。

第三條 生產班組的班組長、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班前應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場所、機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

第四條 項目部、各班組在節(jié)假日、臺風雨季前做好季節(jié)性檢查工作,由項目經理或總工程師、生產副經理帶隊,各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重點檢查高空、腳手架、龍門架、拌和樓、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施工用電、工棚防火防臺風、預防中毒的安全狀況等。

第五條 項目部在組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時,必須對班組的工程分(承)包隊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時進行檢查。

第六條 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實行登記制度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七條 項目部每季的檢查情況,分項整理總結后報分公司安全辦備一份存檔。

第15篇 煙花爆竹經營企業(y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目的: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生生產例會的召開。

職責:公司總經理主持安全生產例會;辦公室組織每月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及例會的記錄并存檔管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安全生產例會。

1、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遇有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每次例會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yōu)考核指標。

4、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2)針對生產、經營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等。(3)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4)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等。

5、安全例會的會議記錄、決議、執(zhí)行落實情況及有關記錄資料要及時整理、歸入安全管理資料檔案保存。

第16篇 生產企業(yè)現場領導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企業(yè)主體責任落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提我公司安全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術語、定義

決策權:從某種意義上說,領導過程就是制定決策和實施決策的過程,決策正確與否是領導者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

(2)指揮權:指揮權是領導者實施領導決策或規(guī)劃、計劃等的必要保障,如果沒有這種保障,領導者便無法完成其使命。

職責及管理內容

在保證完成生產計劃的前提下,有權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安全施工計劃的建議。

有權檢查安全施工決議執(zhí)行情況和安全計劃完成情況,對不執(zhí)行決議而影響進度者有權追究責任,并向上級報告。

(3)在施工現場,有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guī)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的指揮權。以生產班組為主體,在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4)現場帶班領導要立足于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檢查巡視,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并據實做好交接工作的指揮權。

(5)在安全施工負責人帶班或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同時給予規(guī)定上限的經濟基礎處罰,并依法從嚴從重追究企業(yè)負責人的責任。

(6)班組長既要管生產又要管安全,實行“一崗雙責”制度,班組長在遇到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yè),有權組織員工及時撤離現場,有權拒絕執(zhí)行上級的違章命令,有權停止本班違章違規(guī)人員的工作,對管理不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該撤的撤,該罰的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7篇 食品生產企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wèi)生法》,及時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并將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2、生產企業(yè)周圍環(huán)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wèi)生區(qū)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huán)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guī)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禁止采購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guī)范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xù)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于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于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后出廠。

第18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的文明施工,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產實際,為杜絕重大惡劣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降低-般事故頻率,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發(fā)展生產,并推行以安全生產為突破口的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及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條例。

第2條工程承包以后,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與建設單位和公司具體訂立安全合同,明確責任制和獎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3條各級正職領導是“安全生產”第-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導應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4條公司總經理責任制:1、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政府部門所訂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則和安全生產條例,擬定獎懲辦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副總經理責任制:1、貫徹國家、政府的勞動保護條例和法令,執(zhí)行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的要求。2、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足之處。并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4、主持重大工傷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6條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管理責任制:1、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審批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2、組織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人員,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安全作業(yè),編制操作規(guī)范、技術措施。3、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重大隱患的處置技術方案。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

第7條公司總經濟師的安全管理責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規(guī)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經濟可行性條例和實施方案,達到經濟杠桿作用,使安全生產經費被合理利用,產生出更好、更多、更積極的安全生產效益。3、根據公司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經濟政策和獎罰條例。4、加強經濟核算,統(tǒng)籌安排安全生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5、總結和調查,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和經費的實施情況,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條公司總會計師安全責任:1、根據公司的章程,統(tǒng)籌落實安全生產材料、設備、技術經費。2、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并進行統(tǒng)一資金調度。3、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jiān)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占用經費的現象。4、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于領導正確決策。

第9條辦事處主任安全管理責任制:1、認真執(zhí)行國家、政府各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結合駐地生產實際,充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積極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組織工地進行安全競賽活動,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阻止危險事故苗子,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調查處理工作,并制訂落實整改措施,按照實行可能,改善職二勞動和生活條件,搞好工地衛(wèi)生,注意職工勞逸結合,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發(fā)展生產,提高效益。

第10條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chuàng)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yè)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并執(zhí)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并貫徹實施。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后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guī)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11條安??坡氊煟?、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政府部門及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負責生產過程安全控制,輔導工地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jiān)督和宣傳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3、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4、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訂倉庫等危險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衛(wèi)制度,嚴防不法分子擾亂生產秩序,依法打擊危及工地安全和生產的違法事件。做好與當地公安及街道社區(qū)的橫向聯(lián)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5、應對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夠針對性的,提出完善意見。6、督促分公司、項目部完善施工限產的保險設施,對違章作業(yè)的單位和個人按制度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單位與個人按刺度給予獎勵,組織特殊工種上崗培訓和職工的三級文全教育,定期對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考核和繼續(xù)教育。7、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安全科權數分配為70%,全權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2條技術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定、規(guī)程、標準,組織編制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制適合本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程,確保針對性。2、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3、同機械設備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與安??埔黄穑幹茊挝还こ探ㄖ娣e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與公司總工程師和其它各生產管理部門一起會審。10000m’以下的單位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由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職能部門負責編制,經公司總工程師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zhí)行。

第13條財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2、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3、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觀。

第14條材料設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制訂公司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2、對一切施工機械、電器、井架、車輛等施:廠設備,必須配備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保險裝置,并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添置,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3、確保施工現場中所需的安全設施、材料物資。4、施工設施的材料、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必須保證國家所規(guī)定的標準,并應有合格證書。5、采購人員的購買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等。應注意安全性能指標,不能貪圖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資采購進庫,應選擇技術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并有鑒定合格證的設備和材料。6、參加調查處理與設備有關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術鑒定和整改意見。

第四章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5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l、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負責項h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yè),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有權執(zhí)行公司獎罰制度,阻止違章違紀行為。2、及時檢查機械、電器、井架、架子“四口五臨邊”的保險與保護措施,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設施驗收工作,及時做好安全交底與安全資料。4、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上級。

第16條班組長(工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帶頭做好安今生產工作,監(jiān)督職工的安全生產』二作上的違章作業(yè),確保職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合理分配職工的工作,杜絕違章指揮和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及時檢查施工作業(yè)處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設施不完善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并整改,對沒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應責令停止作業(yè)。4、發(fā)生工傷事故,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報告領導,如實匯報情況。

第17條職工安全生產職責: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qū)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愛護機械、電器等施工安全設備和設施,不準亂操作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決不能不懂裝懂,亂玩電器、機械等設備,不準私自架設、安裝電器設備。3、經常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4、發(fā)生工傷事故,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黨委、團會、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18條公司黨委的安全生產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教育公司各部門貫徹實施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從組織上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能。2、支持行政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工作,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建議,幫助落實各項安全措施。3、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經驗。4、黨委辦公室,應做好政治宣傳工作,宣傳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19條公司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委安全生產職責:1、積極組織全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頒發(fā)的勞動法規(guī)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類規(guī)范章程。2、發(fā)揮共青團的模范先鋒作用,帶頭執(zhí)行各項規(guī)范和規(guī)定,以身作則帶領廣大青年遵紀守法,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的建議。3、發(fā)現不遵守規(guī)程和制度的現象,堅決指止,對嚴重犯規(guī)現象進行堅決抵止。4、組織團員和青年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

第20條公司工會安全生產職責:1、工會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guī)范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2、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協(xié)調勞動關系、改善勞動條件,參與安全工作不足的處理。3、督促協(xié)調勞動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給予工作上的監(jiān)督指導。4、發(fā)現勞動保護工作上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議。5、積極為職二廠排憂解難,維護職工的正當利益和權利不受侵犯,發(fā)揮好職工的勞動熱情,加強安定團結。

第21條招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工地招收安排職工時,嚴禁招收安排有癲癇病、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和患精神分裂癥、身體殘疾的人,嚴禁招收十八周歲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廠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則有工地及招收者負全部責任。2、不準招收帶幼兒和兒童的人參加工作,不能安排婦女上高處作業(yè),應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參加施工,如確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須辦理好用工手續(xù),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招收使用。4、嚴禁招收社會閑散人員和“三無”人員參加施工,誰招收誰負責。

第19篇 生產型企業(yè)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規(guī)范使用程序,提高車輛利用率,保障公司各項業(yè)務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用車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管理,凡西安市范圍內用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進行用車登記(見附件)后使用;西安市以外用車,必須填寫派車單(見附件),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由綜合管理部派車。

(二)綜合管理部要嚴格把關,依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合理調配接待用車和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因公外出人員需用車的,必須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提前一天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若長途(單程100公里以上)需提前二天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按任務的輕重緩急統(tǒng)一調度。

(四)車輛日常應停放在指定車位,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車。否則按違紀處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五)休假期間,公司所有車輛應停放在公司,車輛鑰匙與隨車證件在公司綜合管理部保管。如遇特殊情況用車,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車。

(六)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原則上由借車方承擔。

(七)公司班車

公司在韋曲至公司廠區(qū)之間設置上下班班車,沿途設定乘車站點,需乘車人員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侯車,過時不候。

發(fā)車及候車站點的增減、行駛路線的確定及變更由綜合管理部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條 安全管理

(一)公司車輛實行專職駕駛員負責制,確需他人駕駛或互換車輛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批準并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后方可互換。

(二)駕駛員行車時,需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證件。

(三)未經指派不得私自駕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含其他有駕駛證的人)。

(四)駕駛證不按規(guī)定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者禁止繼續(xù)駕駛車輛;禁止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

(五)禁止飲酒后駕駛車輛,禁止穿拖鞋駕駛車輛。

(六)車未停穩(wěn),禁止上下乘員;車門沒有關好,禁止行車,車輛起動前,要觀察車前、后、兩側,確認安全后方可行駛。

(七)駕駛員確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門窗,并將車中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隨身攜帶或放入行李箱并加鎖保存,確保安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的,駕駛員通常不可遠離車輛。

(八)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九)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英雄車、賭氣車、強超、硬會、超速行駛等一切交通違法行為。

第四條 車輛例檢保養(yǎng)

(一)車檢

1.駕駛員應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日常自檢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綜合管理部每周需對公司所屬車輛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在檢查后及時處理安全隱患,需要維修應及時報修,杜絕行車事故。

(二)維護

1.駕駛員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以提高服務質量降低運行成本為目的,應隨時保持車容整潔,車內衛(wèi)生、空氣清新。

2.因長途、雨、雪天氣行駛,通過泥濘道路車身泥污較重、遇最低氣溫在5°c以下及車身遇水結冰時可到洗車行洗車,通常情況下應自己清洗車輛。

3.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說明及養(yǎng)護規(guī)程,及時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見附件)申請保養(yǎng)。

4.綜合管理部審核《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的行駛里程、保養(yǎng)級別、保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保養(yǎng)或維修。

5.車輛出現故障,由駕駛員提出維修意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如在用車途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向綜合管理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維修地點,確需在當地維修的,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按程序呈報審批),綜合管理部審核維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報領導審批后送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車輛修好接車時,駕駛員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6.綜合管理部必須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檔案,做到記錄詳細真實,處置及時有效,及時安排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

第五條 車輛及人員保險,車輛需購買強險、商業(yè)險,具體由綜合管理部安排落實。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檔案資料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歸檔保管。

第六條 交通事故管理

(一)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論大小迅速逐級上報,嚴禁駕車逃逸。

(二)綜合管理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根據事故級別、損失等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

(三)對事故駕駛員公司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給予相應處罰。

(四)事故處理后,綜合管理部應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產生的原因、責任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制定安全、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全體駕駛員得到教育,杜絕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第七條 車輛費用管理

(一)車輛因公所發(fā)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等小額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從行車備用金重墊付,公司據實報銷;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等數額較大的費用,按照公司借款審批程序事前辦理借款,事后報銷沖賬。

(二)所有違章費用及非公出車所發(fā)生的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由駕駛人員承擔。

(三)行車費用。

1. 公司車輛燃油由公司統(tǒng)一購買加油卡,駕駛員每日檢查車輛油箱油量,使用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確保車輛燃料充足。特殊情況無法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的,需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并告知綜合管理部,經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現金加油,同當月費用一并報銷。

2. 綜合管理部每月26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牽頭對公司所屬車輛運營費用進行統(tǒng)計匯總(見附件),為確保匯總計算的準確性,匯總時需確保郵箱為滿箱狀態(tài),周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行車費用每月一次,該車的駕駛員為匯總的第一責任人,無固定駕駛人員的,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匯總人。

3. 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審核過的匯總表和原始票據進行報銷。

4. 原則上車輛費用每月報銷一次。單次費用數額較大的可以在財務辦理借款,同匯總報銷一起報銷沖賬。

5. 車輛費用發(fā)票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報銷,超過30日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導致未能及時報銷的,應寫書面的情況說明,經驗證人、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審核簽字,經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核準后方可進入報銷程序。

(四)車輛發(fā)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上報,由綜合管理部結合實際情況對故障進行分析認定,非因駕駛員責任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能夠確認責任人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

(五)年審、保險費用。車輛年審、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費用在發(fā)生當月同其他行車費用一并報銷。

第八條 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yǎng),實行車輛日查、周檢,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養(yǎng)護,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確保車容整潔、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二)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禁酒后駕駛、爭道強行、超速超載,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三)駕駛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規(guī)定,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使用,凡違犯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一切法律、經濟及相關責任,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四)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做到著裝整潔得體,儀容干凈衛(wèi)生,言行文明周到,與相關領導或客戶同行時須保守機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有關商業(yè)或公司信息及內容。

(五)因公出車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油料、路橋、停車等費用,由駕駛員先行墊付,憑發(fā)票和派車單并完善相關審批手續(xù)后予以報銷。

(六)綜合管理部應每月對公司車輛進行一次違章記錄查詢,凡有違章或處罰的,責成違章駕駛員自行處理和承擔,逾期造成重大影響的,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駕駛人員相應的處分。

(七)駕駛員酒后駕車的,一經發(fā)現予以辭退。

(八)無照駕駛、酒后駕駛、非公外出、私借車輛造成違犯交規(guī)、發(fā)生事故、車損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九)車輛外出發(fā)生事故且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經交管部門認定為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待事故處理完畢后予以辭退。

(十)駕駛員在修車、加油等票據報銷中弄虛作假、侵占公款公物的,除追繳非法所得外,將予以辭退。

第九條 附則

(一)本辦法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二)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0篇 公司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確保公司所屬礦山生產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進行,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訂。

第二條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委員,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主任委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安全部為專職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公司運營部要對公司所屬礦山生產部門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和管理。同時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有嚴重隱患無法及時排除的要報告公司主管部門和領導并總經理,必要時要采取停產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五條各部門在職工上崗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yè)。如爆破作業(yè)等。

第七條公司對各選廠廠長、坑長、工段長、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條公司礦山企業(yè)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九條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在生產實踐中開展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十條公司所屬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批準開工生產。對已經在進行生產的,要進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許按照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三條各生產車間或作業(yè)面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

第十四條各生產車間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zhí)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入口處醒目地樹立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條各生產車間設計規(guī)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六條各生產車間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條各生產車間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八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作業(yè)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一)冒頂、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塵爆炸;

(三)沖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災;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業(yè)發(fā)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害物質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二十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要會同各生產車間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二條各生產車間廠長、主管副總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公司總經理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的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定期向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fā)揮職工的監(jiān)督作用。公司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四條公司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公司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工會有權要求企業(yè)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公司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公司工會發(fā)現企業(yè)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或者生產過程中發(fā)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yè)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fā)現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生產管理部匯報公司領導后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必須向職工發(fā)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八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guī)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各生產車間落實制定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安全保衛(wèi)部參與督促檢查。

第三十條公司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y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在條件限制的情況下,充分與所屬地政府和醫(yī)療機構合作。

第三十一條公司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分配給各生產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wèi)部會同財務部共同管理費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各生產車間要無條件接受政府安全生產堅督管理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jiān)督職責:

(一)檢查礦山企業(yè)和管理企業(yè)的主管部門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二)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三)檢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四)檢查礦山企業(y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監(jiān)督礦山企業(yè)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情況;

(六)參加并監(jiān)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監(jiān)督職責。

第三十三條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jiān)督人員有權進入公司任何礦山生產車間,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fā)現有危機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根據要求各礦山生產車間要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如發(fā)生礦山事故,公司各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和無條件地參與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五條如發(fā)生一般礦山事故,由公司負責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如發(fā)生重大礦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yè)按照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八條礦山事故發(fā)生后,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現場危險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公司礦山生產車間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除公司進行經濟處罰外,將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礦山安全監(jiān)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四十二條公司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精神和物資獎勵。

第四十三條公司每年年底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員工評比。評比結果作為發(fā)放獎金和其他獎勵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悖的,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并將隨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公司綜合部、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解釋。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匯編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1、出現工亡、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5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取消當年一切評先資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追究第一責任人行政責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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