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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30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3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嚴禁在未斷電的情況下進行任何維修操作,以防觸電事故。

2. 維修過程中,應避免使用金屬工具直接接觸帶電部件,以防短路。

3. 遇到復雜問題,不可盲目操作,應及時向上級或專業(yè)技術人員請教。

4. 維修完成后,務必確認所有工具已從設備內取出,防止設備運行時工具飛出造成傷害。

5. 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避免吸入有害氣體或粉塵。

6. 在試運行過程中,人員應遠離危險區(qū)域,防止意外發(fā)生。

以上規(guī)程應嚴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每位修理工都需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篇2

1. 充電前,務必確認電機車的電池已完全放電,否則可能影響電池壽命。

2. 檢查充電設備是否完好無損,特別是電源線、插頭和插座,避免因硬件故障引發(fā)事故。

3. 連接電源時,確保手干燥,防止觸電。插拔插頭時,應握住插頭本體,不可拉扯電線。

4. 充電過程中,避免接觸電池及充電器的發(fā)熱部分,以防燙傷。

5. 監(jiān)控充電電流和電壓,遵循設備制造商的建議,不得超負荷充電。

6. 充電期間,嚴禁在附近進行明火作業(yè),保持通風良好,預防氫氣積聚。

7. 充電結束后,待充電器冷卻后再斷開電源,以防短路或電弧。

8. 定期清理電池表面,保持清潔,防止腐蝕。

9. 發(fā)現異常情況如煙霧、異味、電池液溢出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應急措施,并報告給相關部門。

10. 員工應接受培訓,了解并掌握正確的充電操作方法和應急處理程序。

請注意,電機車充電是一項專業(yè)任務,必須由經過培訓的人員執(zhí)行。在操作過程中,務必遵守規(guī)程,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對于不熟悉操作的員工,應在其熟練掌握規(guī)程后再允許其獨立操作。通過嚴格的規(guī)程執(zhí)行,我們能確保電機車的高效、安全運行,為公司的生產活動提供有力支持。

篇3

1. 駕駛時必須保持專注,嚴禁酒后駕駛或疲勞駕駛。

2.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調整電機車的任何部件。

3. 在礦井內行駛時,需遵守礦井交通規(guī)則,與行人保持安全距離。

4. 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保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5. 遵守交接班制度,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電機車司機需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以確保礦山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要靈活應對各種情況,結合自身經驗和判斷,做出正確的決策。

篇4

1. 駕駛員應始終佩戴安全帽,穿好防護服,嚴禁酒后駕駛。

2. 不得超載,確保貨物裝載均勻,防止偏載導致車輛失控。

3. 遵守交通規(guī)則,特別是在交叉口和狹窄通道,要特別小心,避免碰撞。

4. 維護保養(yǎng)電機車時,務必切斷電源,防止電擊。

5. 學習并理解應急預案,定期參與安全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6. 遇到不熟悉的設備或操作,應及時請教上級或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嘗試。

電機車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確保生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每一位電機車工都應熟知并嚴格遵守,以此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篇5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電機車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不得在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作業(yè),如佩戴安全帽、穿防護鞋等。

3. 遵守交通規(guī)則,尤其在交叉路口和狹窄通道,要提前鳴笛示意。

4. 嚴禁酒后駕駛,保持清醒的頭腦和良好的反應能力。

5.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和保養(yǎng),確保電機車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南,實際情況可能因設備型號、工作環(huán)境等因素有所不同,操作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操作。在遇到不確定的情況時,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及時向相關人員咨詢或報告。

篇6

1. 司機應接受專業(yè)培訓,熟悉電機車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規(guī)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駕駛。

2. 工作中應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時詳細記錄車輛狀況,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4.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及時清理雜物,防止滑倒或絆倒事故。

5. 在狹窄、視線不良或人員密集區(qū)域行駛時,應特別謹慎,必要時鳴笛示警。

6. 遇到緊急情況,應優(yōu)先保障人員安全,迅速撤離危險區(qū)域。

電機車司機需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任何疑問或困難,應及時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求助,共同營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篇7

1. 遵守規(guī)程,切勿私自更改行車計劃或忽視安全檢查。

2. 注意個人防護,穿戴必要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反光服等。

3. 在調度過程中,保持專注,避免分心或疲勞駕駛。

4. 保持良好的溝通,確保信息傳遞清晰、及時。

5. 遇到突發(fā)情況,應冷靜應對,遵循應急處理程序。

電機車行車調度工作是礦山安全的重要一環(huán),每一位調度工都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時刻將安全放在首位,確保每一次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篇8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

2. 行駛過程中禁止超速、追逐或嬉戲,保持安全距離。

3.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如使用緊急剎車,并及時上報。

4. 雷雨天氣或線路故障時,應停止電機車運行,避免觸電風險。

5. 在維修或保養(yǎng)電機車時,務必斷開電源,避免電擊傷害。

6. 遵守廠區(qū)內交通規(guī)則,不得隨意穿越作業(yè)區(qū),確保人車分離。

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每一位操作人員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生產安全,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貢獻力量。

篇9

1.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電力作業(yè),務必遵守停送電程序。

2. 在拆卸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防止零件損壞或丟失。

3. 遇到復雜故障時,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切勿盲目操作。

4. 保持清醒的頭腦,避免因疲勞、飲酒或藥物影響工作狀態(tài)。

5. 遵守公司規(guī)定,嚴禁攜帶私人物品進入工作區(qū)域。

6.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更新知識,提高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每位電機車修理工都應理解并遵守這些規(guī)程,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

篇10

1. 跟車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電機車操作及礦山安全知識。

2. 遵守礦山安全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裝備。

3. 不得超速行駛,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停車,并及時報告。

4. 在視線不佳或信號不明時,應減速行駛或停車確認。

5. 保持通訊暢通,與調度室保持聯系,服從指令。

6. 發(fā)現設備故障,應及時維修,不能帶病運行。

7. 遇到特殊天氣或地質條件變化,應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電機車跟車工的工作既需要技術熟練,又要求責任心強。每一位跟車工都應牢記這些規(guī)程,以專業(yè)精神和嚴謹態(tài)度執(zhí)行任務,確保礦山運輸的安全與高效。

篇11

1. 穿戴防護裝備:工作時必須穿戴完整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防護眼鏡和防滑鞋。

2.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詳細交接電機車狀態(tài)、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3. 不得擅自離崗:跟車過程中,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保持對電機車的監(jiān)控。

4. 避免疲勞駕駛: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避免因疲勞導致操作失誤。

5. 嚴禁酒后作業(yè):絕對禁止飲酒后上崗,確保反應敏捷,能迅速應對突發(fā)情況。

6. 定期培訓: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更新知識,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電機車跟車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每位工人都應嚴格遵守,時刻警惕,將安全放在首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礦山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高效、安全的生產目標。

篇12

1. 司機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駕駛電機車。

2. 操作時禁止佩戴可能導致視線或聽力障礙的個人物品。

3.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了解電機車狀態(tài)和工作計劃。

4. 在狹窄、彎道或視線不良地段,應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5. 禁止超載運行,確保電機車荷載符合規(guī)定。

6. 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及時報告異常情況。

7. 在維修或保養(yǎng)期間,務必切斷電源,防止觸電事故。

8. 作業(yè)完畢后,清理工作區(qū)域,保持電機車整潔。

電機車司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僅是一份技術指南,更是一種責任和承諾。每一位司機都應將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實際行動保障生產安全,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貢獻力量。

篇13

1. 操作前,務必穿戴好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和防滑鞋。

2. 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并取得操作證書。

3. 行駛過程中,保持專注,禁止使用手機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設備。

4. 遇到軌道異常、信號不明或前方有人時,應立即停車,并及時報告。

5. 裝載貨物時,應均勻分布,避免偏載,確保車輛穩(wěn)定性。

6. 定期檢查電機車的剎車系統(tǒng)、照明設備及警報裝置,確保其功能正常。

7. 在進行維修或保養(yǎng)工作時,務必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8. 發(fā)生緊急情況時,應按照應急預案執(zhí)行,切勿盲目行動。

9. 不得超速行駛,特別是在彎道、坡道和視線不良的地方。

10. 每次作業(yè)完畢后,做好電機車的清潔工作,以便于下次使用。

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操作者的自律和責任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每一位員工都應將規(guī)程內化為習慣,從而實現安全、順暢的生產流程。

篇14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熟悉電機車性能及安全操作知識。

2. 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塵口罩等。

3. 駕駛過程中,禁止吸煙、閑談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4. 保持電機車清潔,定期進行保養(yǎng),及時排除隱患,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5. 在特殊環(huán)境下(如濕滑、狹窄、視線不良等),應采取額外的安全措施,謹慎駕駛。

電機車司機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篇15

1. 作業(yè)前,修理工應接受安全培訓,熟悉電機車構造、性能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檢查電機車時,務必斷開電源,掛上警示牌,防止意外啟動。

3. 維修過程中,嚴禁使用濕手觸摸電氣設備,防止觸電。

4. 對于復雜故障,需多人協(xié)作時,要明確分工,保持有效溝通,確保作業(yè)安全。

5. 在拆卸、安裝部件時,使用專用工具,防止損壞設備或傷人。

6. 發(fā)現異常情況,如漏電、異響等,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

7. 作業(yè)完畢,清理現場,恢復設備原狀,歸置好工具,確保工作區(qū)域整潔。

8.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時,要遠離火源,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

9. 佩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絕緣手套等,確保人身安全。

10. 熟悉應急預案,定期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本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修理工的嚴格遵守,只有將安全意識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確保每一次維修任務的順利完成。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調整,但安全原則不可妥協(xié)。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們一定能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篇16

1. 司機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未經培訓不得擅自駕駛電機車。

2. 在啟動電機車前,務必確認周圍無人員靠近,防止意外傷害。

3. 行駛過程中,要保持警覺,隨時觀察前方路況,避免碰撞。

4. 嚴禁超載運輸,確保貨物捆綁牢固,防止途中掉落。

5. 遇到通信信號不清或視線不佳的情況,應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等待。

6. 電機車停放時,應選擇平坦安全的位置,關閉電源,拉緊手剎。

7. 在井下作業(yè),必須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遵守礦井安全規(guī)定。

8. 維護好電機車衛(wèi)生,定期清潔,確保設備良好運轉狀態(tài)。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為電機車司機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但實際情況中,司機應靈活應對,結合具體環(huán)境和設備狀況做出合理判斷。在執(zhí)行規(guī)程時,如有疑問或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匯報,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篇17

1.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操作過程中應始終佩戴安全帽,遵守礦山安全規(guī)定。

3. 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車按鈕,并及時報告。

4. 不得超載行駛,保持貨物裝載均衡,防止車輛失控。

5. 駕駛過程中,禁止吸煙和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6. 保持通訊暢通,隨時關注周圍環(huán)境變化,防止發(fā)生碰撞。

7. 注意電機車電池的充電與更換,避免過度放電影響電池壽命。

以上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體操作人員的配合與執(zhí)行,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確保蓄電池電機車的高效、安全運行,實現礦山生產的順利進行。在實際工作中,務必結合實際情況靈活應用,不斷優(yōu)化操作流程,提升我們的工作效率與安全性。

篇18

1. 在進行任何維修工作前,務必確認電機車已完全斷電,懸掛“禁止合閘”警示牌。

2. 使用專業(yè)工具,避免使用不合適的工具導致損壞或人身傷害。

3. 當拆卸部件時,注意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避免丟失小零件。

4. 遵循制造商的建議,使用指定的潤滑油和材料。

5. 對于復雜的故障,不要擅自處理,應尋求資深技術人員的幫助。

6. 在調試過程中,觀察電機車的運行狀態(tài),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并查找原因。

7. 維修完成后,清理工作現場,恢復設備原狀,并做好維修記錄。

這些操作規(guī)程不僅適用于窄軌電機車的日常維修,也適用于定期的大修和保養(yǎng)。每個修理工都應熟悉并嚴格遵守這些規(guī)程,以確保工作安全和設備性能。

篇19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

2. 遵守工作時間規(guī)定,防止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3. 不得超載,以免對電機車造成過度磨損或引發(fā)安全事故。

4. 在特殊天氣或環(huán)境條件下,如雨雪、霧天,需采取額外安全措施。

5. 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求助。

6. 任何情況下,人的生命安全始終優(yōu)先于設備保護,遇到危險應迅速撤離。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司機在執(zhí)行任務時,應始終保持警覺,以專業(yè)的態(tài)度和熟練的技術確保每一次行車安全。

篇20

1.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電機車的基本構造和工作原理。

2. 禁止酒后或疲勞駕駛,保持清醒的頭腦和良好的反應能力。

3. 工作中應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絕緣手套等。

4. 在坡道、彎道或視線不良地段,要格外小心,必要時應有專人指揮。

5. 不得私自改動電機車的電氣系統(tǒng),以免破壞原有保護裝置,增加安全隱患。

6.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電機車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7. 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演練,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共同維護安全生產環(huán)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每一臺電機車在運行中都安全可靠,為企業(yè)的生產活動提供堅實的保障。

篇21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電機車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 行駛過程中禁止接打電話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3.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報告相關部門。

4. 維護保養(yǎng)時,務必斷電操作,防止觸電。

5. 不得超載運行,以免損壞電機車或引發(fā)安全事故。

以上操作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希望每一位電機車操作員都能將安全放在首位,遵守規(guī)程,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篇22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知電機車的操作和安全知識。

2. 嚴禁酒后駕車,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

3. 在特殊天氣條件下,如雨雪、大霧,需謹慎駕駛,必要時停止運行。

4.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地面指揮人員、其他司機保持聯系,確保作業(yè)協(xié)調一致。

5. 在操作過程中,若發(fā)現規(guī)程中有不明確或不適用之處,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以便修訂和完善規(guī)程。

本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體電機車司機的嚴格遵守,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將安全放在首位,我們才能確保每一次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篇23

1. 在充電過程中,務必保持警惕,隨時觀察電瓶和充電器狀態(tài),一旦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相應措施。

2. 遵守“先接電瓶,后接電源”的原則,斷電時則反之,防止電弧放電。

3. 充電區(qū)域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非專業(yè)人員靠近。

4. 不得擅自調整充電參數,以免影響電瓶性能。

5. 遇到緊急情況,如電瓶泄漏、發(fā)熱過度等,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疏散人員,并通知專業(yè)人員處理。

電機車電瓶充電工作需要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嚴重后果。每一位充電工都應將安全放在首位,確保操作的準確性和規(guī)范性。

篇24

1. 不得超速行駛,以免影響制動效果,增加事故風險。

2.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如拉緊手剎、鳴笛示警等。

3. 禁止在電機車運行過程中進行檢修或接觸帶電部件,以防觸電。

4.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更改電機車的設定參數或維修設備。

5.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地面調度員保持聯系,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6. 遵守礦井通風規(guī)定,避免在有害氣體積聚區(qū)域長時間停留。

7. 保持工作環(huán)境整潔,及時清理軌道上的煤塵和其他雜物,防止滑倒摔傷。

以上規(guī)程應作為井下電機車工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位工人都應熟記于心,嚴格遵守,以確保井下作業(yè)的安全和高效。

篇25

1. 操作前務必進行詳細檢查:檢查電機車的剎車系統(tǒng)、燈光、喇叭、連接部件等是否完好,確認無異常后方可啟動。

2. 駕駛時保持專注:行駛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遵守交通標志,避免超速、超載,防止碰撞或翻車。

3. 熟悉緊急停車程序:遇到突發(fā)狀況,如線路故障、前方有人或其他危險,應立即按下緊急制動按鈕,同時鳴笛示警。

4. 嚴格按照規(guī)定??浚弘姍C車在不使用時應停放在指定區(qū)域,關閉電源,掛好剎車,以免滑動或被其他車輛碰撞。

5. 安全距離: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因制動距離不足引發(fā)事故。

6. 個人防護:操作人員必須穿戴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確保自身安全。

7. 嚴禁酒后駕駛:禁止在飲酒或服用可能影響反應能力的藥物后操作電機車。

8. 定期培訓: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確保其具備應對各種情況的能力。

在執(zhí)行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時,務必牢記安全第一,嚴格遵守規(guī)定,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任何疏忽或違規(guī)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只有每一位員工都認真對待并執(zhí)行這些規(guī)程,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篇26

1. 電機車啟動前,務必確認周圍無人,避免意外傷害。

2. 操作時應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護眼鏡等。

3. 不得擅自更改電機車的設置,如有異常需立即停機報告。

4. 在坡道行駛時,要特別注意控制速度,防止失控下滑。

5. 裝載貨物時,要確保貨物穩(wěn)固,避免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滑動。

6.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車按鈕,切勿慌亂。

7.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了解最新的操作規(guī)定和應急處理方法。

8. 電機車在非工作時間應斷電停放,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

9.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其他作業(yè)人員協(xié)調配合,確保作業(yè)流程順暢。

10. 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務必斷開電源,以防觸電。

電機車工在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時,要時刻保持警惕,嚴格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以確保個人安全和生產安全。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應靈活應對,但不能偏離基本的操作原則。通過持續(xù)的學習和實踐,不斷提升自身操作技能,為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貢獻力量。

篇27

1. 駕駛員需接受專業(yè)培訓,熟悉電機車操作和應急處理方法。

2. 遵守規(guī)程不僅是個人職責,也是團隊協(xié)作的基礎,每位員工都應相互監(jiān)督,共同維護安全環(huán)保的工作環(huán)境。

3. 在特殊環(huán)境下(如濕滑地面、狹窄空間)駕駛電機車時,應特別小心,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4. 切勿忽視小故障,及時報告并修復,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事故。

5. 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調整或修理電機車,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害。

通過嚴格執(zhí)行電機車安全環(huán)保操作規(guī)程,我們可以實現安全、高效且環(huán)保的生產作業(yè),為企業(yè)帶來可持續(xù)的發(fā)展。每一位員工都應認識到,遵守規(guī)程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安全、綠色的工作場所。

篇28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駕駛電機車。

2. 禁止未經許可的人員擅自操作電機車。

3.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始終保持專注,禁止接打電話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4.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制動按鈕,確保人員安全。

5. 駕駛員應熟知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狀況下迅速響應。

6. 在狹窄、視線不良或濕滑的區(qū)域行駛時,應特別謹慎,減慢速度。

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個操作人員的自覺遵守,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生產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每個員工都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讓我們共同維護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篇29

1. 操作前務必進行全面的設備檢查,包括電池電量、剎車系統(tǒng)、燈光信號及控制系統(tǒng)等,確保無異常。

2. 起動電機車時,應先鳴笛示意,確認周圍環(huán)境安全后再緩慢啟動,避免突然加速造成失控。

3. 運行過程中,保持適當速度,遵守廠內交通規(guī)則,注意觀察前方路況,避免碰撞或急剎車。

4. 在坡道行駛時,要特別注意控制車速,防止下滑失控;裝載貨物要均勻,防止重心偏移。

5. 停車時,應選擇平坦地點,拉緊手剎,關閉電源,必要時使用支撐裝置防止車輛滑動。

6. 充電時,需在指定充電站進行,遵守充電安全規(guī)程,防止電池過充或短路引發(fā)事故。

7. 發(fā)現設備故障時,立即停止操作,按照故障處理流程進行報修,禁止私自拆卸維修。

8.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清潔電機車,潤滑關鍵部件,及時更換磨損件。

9. 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定,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10. 提高應急反應能力,熟悉應急預案,遇到緊急情況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和應對。

在實際操作中,要結合具體工作環(huán)境和設備特性,靈活運用操作規(guī)程,確保安全、高效的工作。每位操作員都應積極參與培訓,不斷提升技能,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工作需求。

篇30

1. 在進行任何維修操作前,務必切斷電源,防止電擊事故。

2. 使用專用工具,并確保工具完好無損,防止因工具問題引發(fā)的意外。

3. 維修過程中,遵守高空作業(yè)、受限空間作業(yè)等相關安全規(guī)定,確保個人安全。

4. 遵循零部件更換的原廠標準,不得隨意替換,以免影響設備性能。

5. 對于復雜故障,應及時尋求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幫助,切勿盲目操作。

6. 維修后的清潔工作同樣重要,避免油脂、灰塵等積累影響設備性能。

7. 始終保持警惕,注意周圍環(huán)境變化,防止因他人操作不當引發(fā)的危險。

8. 注意個人防護,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如絕緣手套、安全帽等。

以上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電機車修理工具備扎實的專業(yè)知識和嚴謹的工作態(tài)度。只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才能確保電機車的安全高效運行,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更大的價值。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一章總則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

2、使用通用設備、工具必須遵守其安全規(guī)程。

3、司機必須進行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車,副司機、徒工必須在正司機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jiān)護下,方可操縱設備。

4、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電機車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技術標準及要求。

5、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屬鐵路鋪設情況和牽引網絡的架設情況。

6、司機、副司機必須熟悉和掌握鐵礦所制定的鐵路行車組織規(guī)則、各車站管理細則、信號顯示等相關管理規(guī)定。

7、必須服從車間調度、調車員、車站值班員的指揮,保證安全、正確、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8、禁止非乘務人員操縱設備,禁止非乘務人員乘坐機車或列車。

9、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確認制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設備檢查

1、進行設備檢查、維護時,司機與副司機必須互相聯系好,并檢查機車周圍無影響作業(yè)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須檢查機車上的各種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備件是否準備齊全且完好,檢查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拉桿、止輪器等各種安全防護用品是否齊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護用品。

3、每班應保證檢查維護時間(累計時間):80噸機車為60分鐘;150噸機車為90分鐘。

4、檢車工檢查車輛時,必須用檢車牌換取工作牌,司機不得擅自搬動自閥手柄。試驗時,司機與檢車人員必須做好聯系確認,呼喚應答。沒有取下禁止移動信號前,司機禁止動車。

5、試驗制動機、調整制動行程、更換閘瓦時,車上車下必須做好聯系確認,呼喚應答。

6、用高壓風吹掃機車時,注意風壓,特別是吹掃電器部件時,應控制風壓,不得使用帶水的高壓風吹掃電器部件和電機。

7、冬季檢查、維護時,必須檢查閘瓦與動輪是否凍結;檢查處理撒砂作用和調壓動作情況;用酒精噴霧器噴射酒精,防止電機、電器部件凍結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機車不準投入運轉:

⑴、空氣制動或電阻制動、手搖制動不良時;

⑵、照明燈具等設置不完善時;

⑶、汽笛裝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時;

⑷、雷雨季節(jié)無避雷裝置或避雷裝置有缺陷時;

⑸、輪緣、主軸、平衡彈簧裝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斷、嚴重變形等,影響安全、運轉時;

⑹、主電阻、主電路燒損、接觸不良,出現嚴重漏氣、保護裝置失靈、動作不正常時

⑺、各部電機出現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牽引電機出現故障,未切除故障電機時;

⑻、蓄電池電壓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時;

⑼、80噸機車沒有送風機組,150噸機車缺一臺送風機組時;

⑽、車鉤與緩沖裝置作用不良;

⑾、集電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⑿、動輪擦傷到限;

⒀、只有一臺空壓機工作;

⒁、撒砂裝置作用不良;

第二節(jié)設備啟動及準備

1、機車必須經過乘務人員的全面、認真、仔細的檢查,確認機車各部正常,無任何安全隱患后,方可啟動。

2、機車啟動時,所有乘務人員及調車員必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各控制手柄應放置在零位上,閉合蓄電池開關及控制總開關,其它各控制開關應處于斷開位置,與其他乘務人員及調車員互相聯系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鳴笛,升起集電器。

3、若需人工頂起集電器時,應將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單閥手柄放置在制動位置上,上車頂人員必須穿戴好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帽,在安全地點站穩(wěn),與司機室內的乘務人員聯系好,使用絕緣拉桿將集電器頂起,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一定數值后,落下集電器,走下車棚,再鳴笛升起集電器。

4、集電器升起后,閉合補助壓扣,待風壓達到規(guī)定的數值,對空氣制動器和電制動進行試驗,制動管泄漏不得超過02公斤/厘米2,若兩種制動有一種失效,機車禁止啟動。

5、啟動時,將自閥和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上,使機車、列車完全緩解,并鳴笛一長聲,警示機車或列車啟動,同時開動通風機向牽引電機送風。

6、運轉手柄應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啟動,運轉手柄不得長期停放在同一變阻級上,時間不得超過30秒。

7、當啟動困難時(如冰、雪、上坡等),應在車輪下適當撒砂,防止空轉,當發(fā)生空轉時,禁止撒砂,必須將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轉停止后再撒砂,繼續(xù)逐級啟動。

8、上坡啟動時,應保持機車制動,先將列車緩解,再將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緩解機車制動,再繼續(xù)啟動。

9、列車在下坡啟動時,應充分緩解列車,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

后,緩解機車制動,并做好電制動的準備工作。

10、在冬季,必須經常將風缸內積水排凈。150噸以上的機車應用酒精噴霧器往氣路內噴射酒精,防止氣路凍結。

第三節(jié)列車運行

1、運行時,應認真確認顯示的各種信號,操作姿勢應正確,手不離把手,認真仔細觀察列車的運行狀況,與其他乘務人員做好聯系確認,呼喚應答。

2、運行中,司機必須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過眼看、耳聽、鼻嗅等判斷各部工作情況,發(fā)現異常,立即關電停車檢查。

3、當機車或列車由惰行轉換為帶電運行時,應在第一位稍停。待主電路接通后,再逐級切除電阻。運行時,除經濟運行級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秒。防止燒損主電阻。

4、主電路轉換時的要求:

⑴、串聯轉換為串并聯,串聯轉換為并聯時:操作要迅速;在牽引電機電流低于小時制電流,電網電壓高于1000伏時,方可轉換。

⑵、當從高壓級退回到低壓級時,應將手柄推至低壓變阻級,投入一定量的電阻后,再回升至低壓經濟運行。

⑶、并聯(或串并聯)運行中,出現電網電壓小于1000伏時,應轉換為低電壓級運行。

5、運行中隨時注意機車內各種儀表指示情況,必須在適當地點升起正集電器。

6、運行中通過區(qū)分器前或更換正側集電器及正側集電器落下再次抬起時,必須將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變阻級停留3—5秒。待主電路完全接通后,逐級平穩(wěn)操作。

7、運行在困難坡道上或曲線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著較差時,應在車輪下撒砂,防止空轉。

8、運行中遇到停電時:

⑴、若上坡應立即停車,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⑵、下坡時,應根據制動及環(huán)境情況,惰行到安全平坦地點停車,若總風缸氣壓低于7公斤/厘米2時,不得緩解,停車后擰緊手閘,掩好止輪器;

⑶、應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斷開輔助開關按鈕。

9、運行中若遇到雨雪時,應關閉各門,遇到大雷雨時,應降下集電器。

10、夜間運行時,必須打開標志燈。

11、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應按規(guī)定鳴笛,注意減速運行,并準備停車:

⑴、調車員或其他人員顯示鳴笛信號時;

⑵、在鐵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員、巡道員及有人、畜、車輛時;

⑶、進入曲線了望困難,高大建筑物妨礙了望時;

⑷、駛近車站、道口、裝卸場、扳道房、道岔稠密區(qū)段、廠房、橋梁、隧道涵洞、礦槽等時;

⑸、遇有大風、雪、雨霧、了望困難時;

⑹、兩組列車在同一車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時,在鄰線停有列車或車輛時;

⑺、駛近鳴笛標志、或其它必須鳴笛處時。

12、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需停車確認后再運行:

⑴、在軌道上或附近有障礙物等妨礙運行時;

⑵、電鏟、鉆機等設備距機車車輛太近時;

⑶、發(fā)現線路震動過大或機車車輛有異聲異狀時;

⑷、對鐵路線路、供電線路及信號顯示有懷疑時;

⑸、行至一停再開標志或指定的一停再開標志地點時;

⑹、駛到聯系地點及連掛車輛時;

⑺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以上過負荷繼電器動作時。

13、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采取緊急停車措施:

⑴、途中或站內任何人員向列車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時;

⑵、同一線路上對面出現機車車輛時;

⑶、機車、車輛發(fā)生故障,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

⑷、列車分離進入異線時;

⑸、鐵路線、供電線折斷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礙行車時;

⑹、信號顯示不明,經一再鳴笛而未改變或線路上有人、畜、車輛等經鳴笛仍未離開時;

⑺、調車員號志消失,經鳴笛仍不顯示時;

⑻、機車車輛脫軌,車輛自動起翻,人員掉落時;

⑼、遇有危害行車安全或其它變故及調車員使用車長閥時。

14、進出站前注意事項:

⑴、進站前,必須按規(guī)定減速、鳴笛預告,注意接車線是否停有機車、車輛等并做好站外停車的準備。

⑵、出站時,應確認列車禁止移動信號是否已去掉;

⑶、確認進出站信號、道岔開通方向是否正確,鄰線列車是否停于警沖標內方;

⑷、推進時,未得到調車員信號禁止開車。

15、進出掌子面、排土場注意事項;

⑴、進出掌子面接近電鏟或排土場時,應鳴笛預告;

⑵、遇有塌方,應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聯系;

⑶、注意獨頭道,停車時應距離車擋不小于5米。

⑷、到達裝車、翻卸地點停穩(wěn)后,鳴笛三長聲,表示機車不在開動,方能裝車或翻卸。

15、調車作業(yè)時,必須明確作業(yè)目的、程序及有關事項;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調車員顯示的信號行車;在信集閉車站,同時按信號機顯示行車。

16、列車因故在運行中退行時,必須停在后方車站信號機外方,經車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車站,可跟蹤出站調車的區(qū)間,禁止退行。

第四節(jié)制動、減速或停車

1、電阻制動(電制動)的使用:

⑴、電阻制動只作調速之用。

⑵、調節(jié)制動力時,應隨時注意牽引電機電壓表、電流表。電壓不得超過1700伏,電流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80噸、160噸機車為250a,150噸機車為200a)。

⑶、使用前,必須先檢查作用情況,確認電制動生效后,平穩(wěn)增加制動力,不得過猛搬動電制動手柄。

⑷、單機運行時,電阻制動與空氣制動不宜同時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電阻制動級上長時間停留。

2、空氣制動的使用:

⑴、實施常用空氣制動時,最小減壓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據需要可追加減壓次數,但一次減壓量不得超過1公斤/厘米2,累計最大減壓量不得超過1.7公斤/厘米2。應注意機車制動缸壓力不超過3公斤/厘米2,超過時應適當緩解。

⑵、在機車本身以外發(fā)生非常制動時,應立即關電,并將自閥手柄搬到非常位置。當使用非常制動時,應適當撒砂。

3、實施制動過程中,應根據線路情況、運行速度及機車、車輛制動性能,以空氣制動為主,電阻制動為輔,適當實施制動及撒砂。

4、機車在連掛車輛、非常制動及長時間停車后,為迅速向制動管充氣,可將自閥手柄搬到緩解位置,待制動管壓力達到6公斤/厘米2時,必須搬到運轉位置,防止充氣過量。

5、機車停止作業(yè)后,必須將反向器手柄取下,并關閉不需要的開關。

6、運行中遇到制動管斷裂、脫落或調車員使用車長閥大排氣時,應迅速將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將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車停穩(wěn)后,查明原因,處理妥善,方可繼續(xù)運行。

第五節(jié)更換集電器、操作臺

1、更換集電器時,必須斷開輔助電路,將司機控制器運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電器。

2、正、側集電器交換:

⑴、機車、列車由固定線路駛入移動線路時,應早降正集電器,根據情況可早升側集電器。

⑵、機車、列車由移動線路駛入固定線路時,必須晚升正集電器,防止刮壞正集電器。

3、設有兩臺正集電器的機車更換操作臺時,可升起操作臺端的正集電器。

4、更換操作臺必須在40‰以下坡度的線路上,待機車、列車停穩(wěn)后方可進行。

5、離開原操作臺時必須做到:

⑴、一切控制開關箱按鈕必須全部處于斷開位置,并取下鑰匙;

⑵、司機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須全部處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氣制動機實施制動后,自閥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關閉重聯塞門,并取下制動機操作手柄。

6、到達新操作臺以后,分別將取下的控制開關箱鑰匙、司機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動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復位,并必須進行制動性能試驗。

第六節(jié)兩臺以上機車重聯運行

1、必須指定其中的一臺機車位主機,其余機車位輔機。

2、運行中由主機負主要責任,輔機必須根據主機鳴示的指示信號配合操作。

3、若輔機在運行前方時,應負責了望,并用鳴示信號向主機匯報運行前方的情況。

4、若輔機連結制動管時,應關閉重聯塞門,并開放無火裝置,并將自閥手柄放置在運轉位置。

5、若兩臺機車在列車同端連掛,通過道岔時,不準同時升起相鄰兩臺集電器。

第七節(jié)機車故障

1、機車在運行中,若發(fā)現不正常音響、氣味、冒煙、火災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將運轉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電器,停車檢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電路進行使用和起動。

2、處理機車故障時的要求:

⑴、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盡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電器,并確認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⑵、處理故障時,各種部件工作狀況發(fā)生改變的,必須復原或修復,故障處理完畢,必須確認處理狀況,若無法處理時,必須實施應急措施,限速入站報告情況,或就地申請救援。

⑶、一切應急措施均屬臨時性措施,實施措施方案時,應以不擴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設施為原則。

⑷、對刮集電器、脫軌、撞車等事故,經救援后,司機必須做好技術檢查,確認對運轉無礙后,方可自行運行或與救援車連掛運行。

2、處理電氣設備、部件、線路故障時的安全要求:

⑴、當高速開關、過負荷繼電器、主輔可熔器連續(xù)兩次動作或熔斷時,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進行試驗或再起動。

⑵、當更換主、輔可熔絲(片)時,必須按原容量規(guī)格更換,可熔絲(片)必須上緊,將垂度朝向噴出口,并徹底清掃瓷瓶、導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換各類接觸器時,必須將集電器落下,斷開高速開關及低壓電源,對風動式的接觸器,處理時還要切斷高壓室的控制風源,更換完畢后,應檢查接線是否正確,滅弧狀況是否良好。

⑷、斷開高壓電源后,可再低壓供電情況下,檢查電控接觸器動作情況。

⑸、處理低壓部件故障時,必須斷開全部電源。處理故障必須按電氣原理正確布線,不準設臨時線,不準帶故障作業(yè)。

⑹、處理低壓安全連鎖裝置電路故障時,嚴防短接接點或錯接,處理保安裝置故障時,不準亂動鉛封。

⑺、運行中正集電器損壞,不能自行修理時,應與有關人員聯系救援,入庫修理,必要時,應將損壞的集電器綁扎好,防止刮壞架線。

3、處理牽引電機故障時:

⑴、將故障開放器搬道斷開位置,切除故障電機,必要時,將故障電機相對方向的電刷取出。

⑵、80噸機車切除故障電機后只允許在串聯級運行入庫修理;150噸、160噸機車在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仍可實行主回路轉換,并在短期內減少牽引量的情況下,牽引貨物。

⑶、切除故障電機時,必須待機車停穩(wěn),斷開全部電源后方可進行。

4、處理機械故障時:

⑴、運行中氣壓調節(jié)器發(fā)生故障時,可使用短接按鈕,在嚴格監(jiān)視儀表的情況下,運行至平坦地點,向有關人員聯系處理。

⑵、一臺電動空壓機組故障,而生產必須使用機車時,可暫時用作需要風量較小的零活機車(不得作為列車牽引),應盡早入庫修理。

⑶、當制動支管折斷或個別閘缸故障時,應關閉相應臺車的截斷塞門,并與有關人員聯系后,自行回庫處理。

⑷、當發(fā)現齒輪箱有異常現象時,應切除相應的牽引電機,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經鑒定采取適當措施后方可動車。

⑸、當發(fā)現燃軸,應打開軸箱蓋檢查。燃軸輕微時,應限速入站報告,嚴重時,應原地報告調度,等待救援處理。

5、更換閘瓦時,必須先將制動管折角塞門關閉,再緩解機車,換完后,必須將折角塞門打開。

第八節(jié)機車長時間停用

1、機車實施常用制動后,將自閥手柄放置到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置到制動位置,擰緊手閘,并采取必要的止輪措施,最后還要進行一次緩解試驗,檢查止輪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電器,斷開高速開關,將控制開關箱按鈕全部放置到斷開位置,取下鑰匙。

3、司機控制器各手柄應全部處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關好門窗,隨身攜帶好鑰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動車。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上下車時

1、上下車梯時,應“眼看準”、“手把緊”、“腳踩穩(wěn)”,禁止跳上跳下。

2、下車時,應注意觀察上下車地點的情況,避免踩空、絆倒、滑倒。

3、車輛未停穩(wěn)時,禁止打開車門,禁止采取止輪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進行攀登作業(yè)。

5、禁止列車啟動后上下車。

第二節(jié)行走時

1、禁止在運行線路的鋼軌、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臨時停放的車輛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電動道岔附近行走時,禁止踩踏軌面、道岔拉桿、尖軌尖端、信號機導線、導管、警沖標等,不得將手、腳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軌移動的空擋內。

4、禁止將手、腳伸入已抬起的軌枕下面。

5、在地面作業(yè)或行走時,禁止靠近或站在鄰近線路上,必須注意觀察鄰近線路上有無列車運行,有列車通過時,應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時,應選擇比較平整、無障礙物的路徑,禁止奔跑及跳躍。

6、禁止在鐵路中間及兩側1.5米內行走。

7、禁止在運行中的機車前面搶越鐵路。

8、禁止從停放的列車或車列底部鉆越,必要時,必須確認列車或車列暫無移動的可能,然后抓緊把手,由制動臺上越過。

9、橫過鐵路時,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過”的規(guī)定,注意四周機車運行情況及腳下有無障礙物,線路上有停放列車或車列時,應先確認無移動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車或車列前后5米以外通過。

第三節(jié)運行時

1、禁止臆測行車,禁止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禁止非乘務人員及無乘車證的人員搭乘機車或列車。

3、150噸、160噸機車禁止逆向操縱。

4、機車在運行中,禁止更換操縱臺,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閑談,禁止超負荷或超速運轉,禁止關閉通風機及發(fā)電機。

5、禁止正側(或兩臺正集電器)集電器同時抬起,叉線交叉點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電器。

6、停車、聯掛車輛時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7、禁止在換向手柄與行車方向相反時,使用電阻制動。

8、在坡道上停車時,禁止落下集電器,必須將自閥手柄放在保壓位置,單閥手柄放在制動位置。

9、在列車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動停車。

10、使用非常制動時,禁止緩解單閥。

11、在列車未停穩(wěn)前,禁止搬動自閥手柄。

12、禁止帶負荷升降集電器。

13、運行途中,禁止隨意停車,特別是長大坡道上。

14、80噸機車切除一組故障電機后,禁止使用電阻制動。

15、禁止帶電駛入停電線路,禁止搶入安全防護區(qū)。

16、禁止在區(qū)分器處升降集電器。

第四節(jié)檢查、維護時

1、正、側集電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業(yè);

⑴、禁止進入高壓室;

⑵、禁止檢查電阻;

⑶、禁止上車棚;

⑷、禁止打開儀表箱;

⑸、禁止在高壓室、電阻室側門附近進行檢查和維護作業(yè);

⑹、禁止檢查、維護牽引電機和輔助電機(檢查整流情況、異常音響和震動除外)。

2、上車棚頂部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必須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和絕緣手套;

⑵、必須與其他乘務人員聯系徹底,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須落下集電器,將按鈕開關全部置于斷開位置,取下壓扣箱鑰匙,關閉集電器上升氣路,檢查集電器是否完全脫離電線,確認無誤后,方可上車棚;

⑷、上、下車棚人員必須從規(guī)定的專用通道上下,禁止從機車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車棚;

⑸、處理正集電器故障時,必須注意身體各部與直流架線的安全距離;

⑹、禁止在岔線處處理正集電器;

⑺、處理側集電器故障時,必須將側集電器恢復到定位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⑻、拉拽側集電器大線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和戴好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其它

1、各種保險絲(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鐵、銅、鋁絲代替。

2、禁止溜放調車,

3、當連掛無制動的車輛時,上坡必須推進運轉;下坡必須牽引運轉。

4、壓道岔或在警沖標外方裝卸貨物、停留時,必須經車站同意,按指定地點和要求進行作業(yè)。

5、在采場作業(yè)時,若接到或聽到放炮預告信號后,必須將機車或列車迅速開到安全地點進行避炮。

6、高壓取暖電爐上禁止放置油類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蓋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換閘瓦。

8、進行檢查、維護時,不得將導電物或工具等掉落入電機、電器和其它設備內。

9、禁止帶有隱患的車輛外出作業(yè)。

10、裝車時,禁止進入電鏟旋轉半徑內;禁止踩踏電纜線;禁止靠近正在裝車的車輛。

11、發(fā)生觸電事故時,禁止使用導電的物件進行搶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傷人員,必須立即落下集電器,切斷電源,盡快將傷員送至安全地點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yī)院及有關部門,

12、發(fā)生電氣設備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或沙土進行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13、發(fā)生燃軸火災時,只準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沙土、水滅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車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車時,必須采取好止輪措施,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四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一節(jié)集電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等缺陷。

2、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集電器磨板體不得有裂紋、折損、彎曲、變形、開焊等現象,正集電器兩側下垂角度應為45度。

4、磨銅板不得有燒損、偏磨、溝痕、斷裂、松弛等現象,固定螺絲必須緊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編銅線不得有燒損,斷線數不得超過1/3。

6、各空氣傳動部及接頭有泄漏現象。

7、各種銷子、螺絲等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無松弛。

8、正集電器必須作用良好,升降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3—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⑵、150噸電機車的正集電器上升時間為5—7秒;下降時間為3—5秒。

⑶、各型電機車的側集電器上升或下降時間為5—10秒。

第二節(jié)車棚及其附屬裝置

1、車棚不得有漏雨現象,各處的流水溝應保持通暢。

2、避雷器應保持完好無缺,導線連接良好,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3、主、輔可熔片必須符合規(guī)格,安裝正確,消弧裝置齊全完好,無炭化、燒損,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照明燈具、標志燈、氣笛必須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門窗應開關靈活,密閉作用良好。

6、走臺、車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斷裂、開焊、變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絲應齊全完好,無松動。

8、電機車上的各種安全防護及連鎖裝置必須保持齊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節(jié)主、補電阻

1、電阻絲不得出現剝落現象,電阻片不得有變形、燒損等缺陷,電阻片(絲)上不得有異物。

2、連接銅帶不得有松弛、折損、燒斷等缺陷。

3、絕緣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

4、各部安裝螺絲及銅帶卡子必須齊全完整,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缺陷。

第四節(jié)主輔電機

1、電刷與刷套(或刷盒)之間的間隙應適當,電刷接觸壓力應符合規(guī)定:

⑴、主電機為0.3—0.4公斤/厘米2;

⑵、輔助電機為0.2—0.25公斤/厘米2。

2、電刷磨耗不得超過表中規(guī)定: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電機型號

電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電機應使用同一牌號的電刷,電刷與換向器接觸面處的缺損不得超過電刷斷面積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應無燒損、斷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體不得有裂紋、破損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

5、換向器面應保持平整、光潔、無污垢,刷下火花等級不得大于1 1/2級。

6、換向片間的溝應整潔,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潤滑裝置的各種部件必須齊全完整,油路暢通,油量適量,不得有甩油現象。

8、電機軸承溫升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滾動軸承為40℃;滑動軸承為30℃)

9、接線盒出口接線應完整,吊線卡子無缺損、脫落,牽引電機吊掛裝置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絲齊全完好,無松動。

11、通風裝置應保持完整無缺,作用良好。

第五節(jié)電器部件

1、高低壓線端子不得油燒損、脫焊、松動等缺陷,各線號牌應齊全完好,標記清晰。

2、高低壓接觸子(觸頭)必須保持接觸良好,不得油脫落、灼損、松弛等缺陷。

3、高低壓線不得有破損,高壓線斷裂不得超過原規(guī)格的五分之一,低壓線斷裂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4、絕緣接手、絕緣立柱不得有燒損、炭化、裂紋等缺陷。

5、傳動部分作用靈活可靠,空氣部分無泄漏。

6、消弧裝置不得有燒痕、炭化、破損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聯動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

8、各保護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動作可靠鉛封無脫落。

9、儀表裝置應保持完好無缺,作用良好,準確。

10、各可熔絲(片)部件齊全,規(guī)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壓線路、電磁閥線圈無發(fā)熱現象。

第六節(jié)氣路部件

1、調壓器、安全閥、給風閥、減壓伐、逆止伐必須按規(guī)定值調整號,作用正確,無泄漏現象。

2、各氣伐手柄位置正確,操作靈活,應經常排除氣路中的積水。

3、管路及接頭上不得有泄漏,連接處必須緊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氣制動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技術要求:

⑴、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為6公斤/厘米2。

⑵、搬動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動位置時,列車減壓1.7公斤/厘米2后,將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閘缸壓力相應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動的最大減壓量應為1.7公斤/厘米2,最小減壓量為0.5公斤/厘米2。

⑶、將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時,列車管壓力應恢復至6公斤/厘米2,而閘缸氣壓應維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應超過0.2公斤/厘米2。

⑷、將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時,閘缸氣壓應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將自伐手柄放在運轉位置時,閘缸氣壓應降為零。

5、檢查空壓機不得有漏油、漏氣、異常音響等現象。

6、檢查空壓機軸承、閥室、汽缸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全缸為100℃,滾動軸承為80℃,滑動軸承為70℃。

7、各部螺栓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且緊固牢靠。

第七節(jié)走行部

1、車鉤的三態(tài)作用良好,全開程不得大于250㎜,閉鎖程不得大于135㎜,車鉤中心至軌面高度應為815—890㎜。

2、提鉤桿、鏈、緩沖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腳踏板安裝必須符合要求,螺栓、支鐵無松動、裂紋、折損等現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間連接器、中間回轉裝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損、松動等現象。

5、牽引梁、結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紋及嚴重變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須齊全、緊固。

6、軸箱滑板不得有松動、脫落等現象,軸承溫度不得超過允許溫度(06×環(huán)境溫度+45℃),最高不得超過70℃,油枕不得有腐爛,軸擋板螺絲無缺損、脫落,軸箱內無雜物,軸箱蓋完整無缺,且密封良好。

7、輪箍無松緩、輪緣無缺損,踏面擦傷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

一處擦傷長度不得超過60㎜,二處擦傷每處不得超過50㎜。

擦傷深度不得超過1㎜。

8、輪緣厚度不得小于23㎜。

9、彈簧裝置吊桿、墊板不得有折斷、變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須完整無缺,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0、齒輪箱不得有漏油現象,傳動聲音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1、撒砂裝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絲應齊全完整,且緊固。

12、車體各部安全吊鏈裝置必須保持完整無缺。

第八節(jié)基礎制動裝置

1、基礎制動裝置作用必須保持良好狀態(tài),無彎曲、變形、脫落等缺陷。

2、各部螺絲、卡子、銷子、鉚釘必須保持齊全完好狀態(tài)。

3、手制動裝置應應保持作用良好。

4、閘瓦折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磨損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動缸行程在全制動時,必須保持在70—110㎜之間(標準90㎜)。

第九節(jié)其它部件

1、蓄電池的電解液不得過多或過少,其液面高度應保持在極板上10—15㎜。

2、蓄電池外殼不得有破損、裂紋、泄漏等缺陷。

3、蓄電池檢查孔蓋應保持完整無缺,通風良好。

4、接線端子無缺損,連接引線無破損、腐蝕短接等現象。

5、酸性電池接線端子接線后,必須涂抹凡士林油。

6、蓄電池不得過充,不得過放電。

7、刮雨器、取暖電爐、電風扇、熱飯爐等必須保持齊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規(guī)定使用。

第十節(jié)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1、各種可熔絲(片)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更換。

2、運用中,應及時更換下列磨損件:

⑴、各電機磨損到限的電刷;

⑵、到限的閘瓦;

⑶、汽笛的振動板;

⑷、燒損、破損的燈泡;

⑸、各類燒損的接觸子;

⑹、各類燒損、折斷、開焊的編銅線;

⑺、補齊各部缺損的螺栓、銷子及銷軸;

⑻、側受電弓絕緣木及大線;

⑼、補注蒸餾水。

3、各部潤滑:

⑴、潤滑油脂必須按規(guī)定的品種質量要求使用,季節(jié)有別,禁止混雜使用。

⑵、注油前,必須將注油處和油盒周圍擦凈,注油應適量,以達到正常潤滑為準。

⑶、保持潤滑管路完整無缺,暢通無阻。

⑷、空氣壓縮機油箱注油位,應在平道上停止運轉時,檢查,油量必須適量。

⑸、各部潤滑,應按下表執(zhí)行

部件名稱

使用油脂

標號

期限

軸箱

車軸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軸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機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齒輪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壓機曲軸箱

壓縮機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滾動軸承

鈣鈉基潤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電器滑板

鈣基潤滑脂

每天

集電器各軸處

機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軸箱導框、磨擦面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車鉤

機械油30#或鈣基潤滑脂

每天

4、清潔衛(wèi)生:

⑴、正、側集電器及車棚;

⑵、各絕緣瓷瓶;

⑶、機械室、高壓室、司機室及各門窗玻璃;

⑷、定期清掃輪對;

⑸、臺車連接、緩沖裝置、中間運轉裝置;

⑹、各電器部件的絕緣接手、絕緣立柱,消弧罩的清掃,必須保持無燒痕、炭化、積塵。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30篇)

電機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篇11.嚴禁在未斷電的情況下進行任何維修操作,以防觸電事故。2.維修過程中,應避免使用金屬工具直接接觸帶電部件,以防短路。3.遇到復雜問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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