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探放水前準備
1. 確定探放水區(qū)域:依據(jù)地質報告和水文資料,確定可能積水的地段,制定探放水方案。
2. 設立警戒線:在探放水區(qū)域周圍設立明顯的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 檢查設備:確保探水鉆機、排水設施及監(jiān)測儀器處于良好狀態(tài),備足必要的配件和材料。
二、探放水操作
1. 鉆孔施工:按照設計的鉆孔位置和角度進行鉆孔,保持鉆孔方向準確,防止誤穿至積水區(qū)。
2. 實時監(jiān)測:鉆進過程中,通過壓力表和聲波探測儀實時監(jiān)測鉆孔內的水壓變化,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鉆進。
3. 注漿封堵:若發(fā)現(xiàn)鉆孔內有水流出,應立即注漿封堵,防止水源涌入工作面。
三、排水處理
1. 安裝排水設施:在探放水點附近設置臨時排水系統(tǒng),確保積水能迅速排出。
2. 監(jiān)控排水量:在排水過程中,持續(xù)監(jiān)測排水量和水質,以便及時調整排水策略。
3. 安全排放:將排放的水引至安全地點,防止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四、安全措施
1. 個人防護: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防水服、安全帽、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2.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人員疏散、應急救援等環(huán)節(jié)。
3. 定期巡查:定期對探放水區(qū)域進行巡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隱患。
五、記錄與報告
1. 記錄作業(yè)數(shù)據(jù):詳細記錄探放水過程中的各項數(shù)據(jù),如鉆孔深度、水壓、排水量等。
2. 編寫報告:作業(yè)結束后,編寫探放水報告,包括作業(yè)過程、結果分析及建議。
3. 信息反饋:將探放水報告及相關信息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為后續(xù)工作提供參考。
標準
1. 探放水操作應遵循國家煤礦安全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相關作業(yè)標準。
2. 作業(yè)人員需持證上崗,熟悉探放水設備操作和應急處理程序。
3. 探放水方案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審查,確??茖W合理。
4. 探放水過程中,任何異常情況都應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5. 安全設施和防護措施必須到位,確保人員安全。
考試題及答案
1. 何時需要進行探放水作業(yè)?(a) a. 在可能積水的地段進行作業(yè)前 b. 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積水 c. 作業(yè)結束后發(fā)現(xiàn)滲水 d. 任何時候都不需要
答案:a
2. 探放水過程中,發(fā)現(xiàn)鉆孔內水壓異常應如何處理?(b) a. 繼續(xù)鉆進 b. 立即停止鉆進并注漿封堵 c. 減慢鉆進速度 d. 忽略并繼續(xù)作業(yè)
答案:b
3. 探放水作業(yè)人員應佩戴哪些個人防護裝備?(c) a. 安全帽、防塵口罩 b. 防水服、安全帶 c. 防水服、安全帽、防滑鞋 d. 防塵口罩、防滑鞋
答案:c
4. 探放水報告應包含哪些內容?(d) a. 作業(yè)過程、結果分析 b. 數(shù)據(jù)記錄、應急處理 c. 人員配置、設備狀況 d. 作業(yè)過程、結果分析、建議
答案:d
探放水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探放水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探水是采掘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頂?shù)装濉葞秃颓胺降暮畼嬙欤òㄏ萋渲?、含水層、積水老窯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其目的是為有效的防治礦井水害做好必要的準備。
(二)探水的準備工作及操作
1、準備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維修,檢查探放水的設備和工具。
(2)認真學習領會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了解施工地點的地質、水文和采掘、機、通、運情況,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術要求包括:方位、傾角、孔徑、深度、數(shù)量等。
(3)將所有設備、器材安全運抵現(xiàn)場,準備開鉆。
2、操作
(1)檢查作業(yè)地點的支護是否完整,作業(yè)面圍巖是否穩(wěn)定,作業(yè)點的通風措施是否落實,瓦斯檢查是否到位。
(2)在作業(yè)地點上標出預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在巷道內標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用鉆桿慢速開孔,并注意方位角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嚴格按照所用鉆機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鉆進過程中,做到平穩(wěn)推進,正常排粉,保證方位,每次加接鉆桿前,要排完孔內煤(巖)粉。
(5)鉆進中發(fā)現(xiàn)有來水征兆時,應放慢速度觀察推進,若來水增大,應停止推進,在探放現(xiàn)場指揮員的指導下,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才能對已經來水的鉆孔繼續(xù)鉆進,但恢復鉆進前,要檢查設備設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滿足安全需求。否則,不得鉆進。
(6)經允許對已經來水的探眼繼續(xù)鉆進時,速度要盡量放慢,并注意來水變化情況。若鉆桿已經穿入老空區(qū),應停止鉆進,但不能取出鉆桿,應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鉆桿在孔中的摩擦力。此時,若來水壓力不大,可取下鉆機,撤出人員、設備、器材,觀察來水變化情況,若來水壓力很大,應暫時放棄鉆具,迅速撤出人員到安全地帶。
(7)已經鉆穿老空區(qū),并有來水的作業(yè)地點,應停止探水作業(yè),立即報告調度室,除水勢平穩(wěn),排水設備確有富余能力的情況下,允許其他區(qū)域從事正常采掘活動。否則,應暫時停止井下采掘活動,但礦井通風和排水工作不能停止。
(8)在確認積水已排盡及現(xiàn)場支護完整,通風良好的情況下,才能制定最后掘老空的方案。
(9)正常鉆進達到設計深度,而未見來水的鉆孔,應在排盡煤粉(巖粉)后停止鉆進,并把實際方位、傾角和終孔深度報告調度室。
(10)在正常鉆進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對鉆進情況和異常情況,應向接班負責人交待清楚。
(11)探放水工作結束后,要把設備、器材、工具全部進行清理和維修保養(yǎng)。
(二)探水的原則
采掘工作中必須執(zhí)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因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窯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含水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或通過它們之前。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或裂隙發(fā)育帶時。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鉆孔時。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qū)時。
(7)采動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或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隔水巖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8)接近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預兆或情況不明時。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時。
1、探放老空水
礦井采掘的廢巷老空積水,其幾何形狀極不規(guī)則,積水量大者可達數(shù)百萬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們時,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傷亡事故,故必須預先進行探放老空水。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則外,還應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體原則。
(1)積極探放。當老空區(qū)不在河溝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區(qū)內積水不會過分加重礦井排水負擔、且積水區(qū)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資源急待開采時,這部分積水應千方百計地放出來,以徹底解除水患。
(2)先隔離后探放。與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聯(lián)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補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積水量較大,水質不好(酸性大),為避免負擔長期排水費用,對這種積水區(qū)應先設法隔斷或減少其補給水量,然后再進行探水,若隔斷水源有困難無法進行有效的探放,則應留設煤柱與生產區(qū)隔開。待到礦井生產后期再進行處理。
(3)先降壓后探放。對水量大、水壓高的積水區(qū),應先從頂、底板巖層打穿層放水孔,把水壓降下來,然后再沿煤層打探水鉆孔。
(4)先堵后探放。當老空區(qū)為強含水層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沒,出水點有很大的補給量時,一般應先封堵出水點,而后再探放水。
2、探放斷層水
凡遇下列情況必須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導)水斷層存在,在具體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夠嚴密時。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預測有斷層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導)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時。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層厚度與實際承受的水壓處于臨界狀態(tài)(即等于安全隔水層厚度和安全水壓的臨界值),在掘進工作面 、采面影響范圍內,是否有斷層情況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發(fā)生突水時。
(4)斷層已為巷道揭露或穿過,暫時沒有出水跡象,但由于水層厚度和實際水壓已接近臨界狀態(tài),在采動影響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強含水層連通,或有底板水的導升高度時。
(5)井巷工程接近或計劃穿過的斷層淺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時。
(6)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斷層60m時。
(7)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斷含水斷層100m時。
(8)采區(qū)內小斷層使煤層與強含水層的距離縮短時。
(9)采區(qū)內構造不明,含水層水壓又大于2~3mpa時。
3、探放含水層水
由于基巖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動力條件等都具有明顯的不均勻性,煤層頂、底板砂巖水、巖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對采掘工作面沒有任何影響,而在另一些地段卻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必須探清含水層的水量、水壓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層頂、底板含水層的水害,既要從整體上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采取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視井下采區(qū)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驟和重要依據(jù)。如無水或補給量很小,通過探查孔放水即能達到降壓或疏干的目的;若補給水源豐富,水量大,需要通過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試驗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條件后才能采取相應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層水是礦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內容之一。
第2篇 井下探放水安全規(guī)程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深水是采掘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頂?shù)装濉葞秃颓胺降暮畼嬙欤òㄏ萋渲?、含水層、積水老窯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其目的是為有效的防治礦井水害做好必要的準備。
(二)探水的原則
采掘工作中必須執(zhí)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因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窯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含水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或通過它們之前。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或裂隙發(fā)育帶時。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鉆孔時。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qū)時。
(7)采動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或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隔水巖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8)接近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預兆或情況不明時。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時。
二、探放老空水
礦井采掘的廢巷老空積水,其幾何形狀極不規(guī)則,積水量大者可達數(shù)百萬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們時,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傷亡事故,故必須預先進行探放老空水。
三、探放老空水的原則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則外,還應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體原則。
(1)積極探放。當老空區(qū)不在河溝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區(qū)內積水不會過分加重礦井排水負擔、且積水區(qū)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資源急待開采時,這部分積水應千方百計地放出來,以徹底解除水患。
(2)先隔離后探放。與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聯(lián)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補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積水量較大,水質不好(酸性大),為避免負擔長期排水費用,對這種積水區(qū)應先設法隔斷或減少其補給水量,然后再進行探水,若隔斷水源有困難無法進行有效的探放,則應留設巖柱與生產區(qū)隔開。待到礦井生產后期再進行處理。
(3)先降壓后探放。對水量大、水壓高的積水區(qū),應先從頂、底板巖層打穿層放水孔,把水壓降下來,然后再沿煤層打探水鉆孔。
(4)先堵后探放。當老空區(qū)為強含水層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沒,出水點有很大的補給量時,一般應先封堵出水點,而后再探放水。
四、探放斷層水
凡遇下列情況必須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導)水斷層存在,在具體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夠嚴密時。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預測有斷層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導)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時。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層厚度與實際承受的水壓處于臨界狀態(tài)(即等于安全隔水層厚度和安全水壓的臨界值),在掘進工作面 、采面影響范圍內,是否有斷層情況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發(fā)生突水時。
(4)斷層已為巷道揭露或穿過,暫時沒有出水跡象,但由于水層厚度和實際水壓已接近臨界狀態(tài),在采動影響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強含水層連通,或有底板水的導升高度時。
(5)井巷工程接近或計劃穿過的斷層淺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時。
(6)根據(jù)井巷工程和自設斷層防水煤柱等的特殊要求。
(7)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斷層60m時。
(8)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斷含水斷層100m時。
(9)采區(qū)內小斷層使煤層與強含水層的距離縮短時。
(10)采區(qū)內構造不明,含水層水壓又大于2~3mpa時。
五、探放含水層水
由于基巖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動力條件等都具有明顯的不均勻性,煤層頂、底板砂巖水、巖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對采掘工作面沒有任何影響,而在另一些地段卻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必須探清含水層的水量、水壓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層頂、底板含水層的水害,既要從整體上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采取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視井下采區(qū)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驟和重要依據(jù)。如無水或補給量很小,通過探查孔放水即能達到降壓或疏干的目的;若補給水源豐富,水量大,需要通過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試驗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條件后才能采取相應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層水是礦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內容之一
第3篇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許上崗操作。
(2)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煤礦安全知識培訓,熟知預防災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災路線。一臺探放水鉆機組現(xiàn)場人員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探放水設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時嚴格按工程技術人員標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規(guī)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徑等進行施工,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4)探放水作業(yè)地點要保證風量充足。施鉆過程嚴禁停風、停電、停水。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檢查次數(shù)及時間間隔檢查瓦斯和有害氣體含量。
(5)探放水作業(yè)地點必須設專用電話,保持通訊暢通。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施工人員應熟悉一般滅火知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具。
二、探放水設備安裝
(1)設備安裝前必須檢查鉆場及其周圍的安全狀況及有害氣體含量。當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時,不得進行工作。
(2)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鉆機安裝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選擇適當位置安放鉆機。
②鉆機主軸中心線對準鉆孔位置,擺正鉆機架,機座使用地錨或專用支撐柱固定。
③垂向鉆孔鉆機立軸角度必須與鉆孔設計一致。
(3)井下鉆場應保持整潔,鉆具碼放整齊。
(4)井下鉆場必須具備的安全措施條件如下:
①在掘進工作面或獨立巷道探水時,應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離措施。
②井下鉆場應設專用電話,保持通訊暢通。
③工作人員進入鉆場必須首先檢查鉆場周圍巷道頂板、兩幫等安全情況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④探放水人員必須配戴礦燈和自救器,衣襟、袖口、褲腳必須束緊。
⑤放水前要事先疏通挖好的排水溝,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5)設備拆卸與運輸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鉆機在車輛上必須捆綁結實,不準超高或超長。拆下的螺絲等零件,要用有蓋的箱子裝好。易于丟失的零件,由鉆工自帶,不得裝車。
②在拆卸搬運時,設備的氣孔、油眼必須堵嚴,各連接螺栓、螺母、軸座、銷子等應裝回原處。裝卸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直接敲打。
③人工搬運設備時,設備要捆綁牢固,并輕抬輕放,要由有經驗的專人統(tǒng)一指揮,起落行動一致。
④用專用車輛搬運設備時,設備下發(fā)及周圍嚴禁人員停留。
三、探放水設備的操作
(1)鉆機開工前,必須由跟班區(qū)(隊)長或技術員親自檢查立軸的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鉆機各部件安裝是否穩(wěn)固,并進行試運轉。
(2)正式開鉆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①操作系統(tǒng)各手把、按鈕、儀表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②液壓系統(tǒng)的油量和各油管接頭控制閥密封是否完好,油壓系統(tǒng)要調整到“0”位。
③制動裝置、摩擦離合器、鎖閉裝置是否正常,必要時進行調整。
④排水水泵轉動是否正常,排水量應達到要求。
(3)探放水鉆進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①禁止用手和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②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腳踏絕緣墊。
③在探放水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打傷人。
④操作人員應穿戴整齊,扎緊袖口,防止被轉動部件鉸傷。
(4)鉆進過程中,記錄員必須在現(xiàn)場邊施工邊用筆逐項填寫記錄。
(5)每竣工一個探放水鉆孔,都必須核實該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鉆桿長度,核實鉆孔實際深度。撤鉆時,應在原孔所在的幫或頂位置打上明顯標記。
(6)在鉆進中,若發(fā)現(xiàn)孔內涌水,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涌水量。
(7)鉆孔內水量、水壓過大時,應立即停鉆,但不拔出鉆桿,需繼續(xù)鉆進時,必須采取反壓和防噴措施。
(8)若發(fā)現(xiàn)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等異常現(xiàn)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但不拔出鉆桿。立即報告調度室。
(9)疏通鉆孔時,操作人員不準直對鉆桿站立操作。
(10)放水地點值班人員要認真監(jiān)測鉆孔水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做好記錄,遇有異常變化時,應立即報告調度室。
(11)采用膠塞或水泥止水時,應先按設計要求試壓,達到預定抗水壓力,并保持30min后,套管不松動、不漏水,再安裝止水閥門。止水套管的接頭必須用膠圈密封,防止漏水。
(12)當從探水線開始探水,掩護巷道掘進時,每打完一個探水孔,均要由探放水總負責進行驗收。每打完一組探水孔應有探放水總負責人和技術部門共同確定下一步巷道掘進長度。
(13) 探放采空區(qū)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只準用專用鉆機探放水。
②放水孔必須打中采空區(qū)水體,并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實放水量,直到采空區(qū)水放完為止。
③透采空區(qū)后,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斯檢查工檢查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用木塞或黃泥封閉。
四、收尾工作
探放水結束后清理鉆機等設備,將清點后的鉆機工具及配套設備等整理后擺放整齊,不得丟失任何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