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司爐工在操作鍋爐過程中應遵守的安全規(guī)定,確保生產活動的安全進行,主要內容包括:
1. 崗位職責與操作權限
2. 鍋爐設備的日常檢查與維護
3. 燃料處理與燃燒操作
4. 水質管理與防止結垢
5.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6. 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與保養(yǎng)
7. 工作交接與記錄管理
編制指南
1. 司爐工應熟悉并理解本規(guī)程,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不得擅自偏離操作流程。
2. 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專業(yè)的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確保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3. 對于新設備或技術改造后的鍋爐,需重新制定或更新操作規(guī)程,并進行相應培訓。
4.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規(guī)程的行為及時糾正,對潛在風險進行評估和整改。
5. 鼓勵司爐工提出改進意見,以提升規(guī)程的實用性和安全性。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復審,以確保其與最新的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保持一致。
2. 復審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結合實際運行情況,征求司爐工和其他相關人員的意見。
3. 對于因設備更新、工藝變更或安全事故導致的操作規(guī)程修訂,應在事件發(fā)生后一個月內完成。
4. 經復審修改的規(guī)程,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發(fā)布,并及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5. 復審記錄應妥善保存,以便查閱和追蹤。
本規(guī)程旨在為司爐工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降低事故發(fā)生的風險。在實際操作中,每位司爐工都應認識到,安全不僅是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更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的尊重。讓我們共同努力,確保每一次的燃燒都是安全而高效的。
司爐工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司爐工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1鍋爐司爐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鍋爐運行中發(fā)現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2篇 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鍋爐工應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二)操作過程中佩戴安全防護用具,保持操作間的通風良好。
(三)設備投入運行前,應對鍋爐的安全附件進行仔細檢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四)鍋爐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堆放雜物。
(五)司爐工應認真做好當班運行記錄。
(六)司爐工交接班,必須進行詳細記錄,臨接班前和當班中不得喝酒,患有疾病者不得上崗。
(七)發(fā)生事故不要驚慌失措,應立即查明原因;正確處理;如不能判斷事故原因,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司爐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八)定期對水質進行化驗,符合使用標準。
(九)保持鍋爐房內外環(huán)境的整潔。
第3篇 司爐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鍋爐司爐工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 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 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 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坡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 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露現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護連通管暢通。
6、 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出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 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 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 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 停爐后進行爐膛消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 運行中如發(fā)現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 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3、 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4篇 司爐工燃氣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崗位安全職責
1.1嚴格執(zhí)行安全責任確認制度,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殊作業(yè)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
1.2熟知鍋爐房各系統(tǒng)及工藝流程,對鍋爐本體、附屬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2.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
存在觸電、高處墜落、火災、灼燙、鍋爐爆炸、中毒等危險因素。
3.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
3.1鍋爐點火前,必須做到安全通道暢通,照明充足,對鍋爐本體、附屬設備、安全附件等安全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火作業(yè)。
3.2對已檢修的承壓部件或停用時間較長的鍋爐,必須進行水壓實驗,檢查鍋爐嚴密性和強度。
3.3沖洗水位表時,必須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側面開啟或關閉旋塞時要緩慢小
心。
3.4進行鍋爐定期排污作業(yè)時必須戴手套,若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沒
有照明時,禁止進行排污工作。
3.5開啟排污門時使用專用扳手,鍋爐在運行中禁止檢修或更換排污門。
3.6定期排污時,必須注意鍋筒水位,防止缺水,嚴格控制排污時間。
3.7專業(yè)檢修人員進入鍋筒內進行檢查、檢修等工作時,司爐工要做好監(jiān)護工作,保證要通風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燈。
3.8啟動設備時禁止用濕手啟動按扭。
3.9清理或擦拭運行中的設備時,不得戴手套 ,或將棉紗纏在手上,嚴禁用水管沖洗設備,女工將長發(fā)盤在帽里,扣緊衣服袖口。
4.崗位出現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及報告程序
4.1發(fā)生觸電傷害事故
4.1.1首先必須立即切斷電源,讓觸電者脫離危險點,若不能立即切斷電源,救護者要使用絕緣器具,將觸電者救離危害點。
4.1.2觸電者如出現休克癥狀,要將其抬到通風、平坦地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進行搶救后送醫(yī)院救治。
4.2發(fā)生高空墜落事故
登高作業(yè)造成墜落傷害時,救護者要對其進行檢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進行簡易包扎后送醫(yī)院救治。
4.3發(fā)生火災事故
4.3.1發(fā)生火災時,崗位人員應首先報警,確認自身安全和應急疏散通道暢通后,采取措施滅火。
4.3.2電氣火災禁止用水進行滅火。
4.4發(fā)生燙傷事故
發(fā)生燙傷時,救護者應立即讓傷者脫離危險點,用冷水沖洗傷處后送醫(yī)院救治。
4.5發(fā)生爆炸事故
發(fā)生爆炸事故后關閉天然氣總閥門,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領導、調度室匯報,通知天然氣公司。
4.6發(fā)生中毒事故
立即關閉鍋爐進氣閥門,撤離現場到通風良好處呼吸緩解,嚴重中毒呼吸停頓做人工呼吸,撥打急救中心電話。
4.7報告時要講清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后如實向調查
人員講述事發(fā)詳細情況。
4.8報告電話:
5.崗位主要參數、標準、相關記錄及要求。
5.1鍋爐運行中的參數及標準:
5.1.1燃燒室負壓維持在20—30pa。
5.1.2汽包水位±80mm報警。
5.1.3給水壓力﹤2mpa報警。
5.1.4安全閥設定壓力超壓時抬起報警。
5.2做好當日生產、檢修記錄及報表。
5.3記錄應真實,不得有涂改。
第5篇 中頻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中頻爐司爐工必須熟悉中頻爐的性能及構造原理,并遵守本規(guī)程相關內容,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第2條 必須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必須按照要求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4條 認真檢查電器部分、機械轉動裝置、水冷循環(huán)系統(tǒng),爐頭部分,并確保完好。
第5條 要將備用水箱貯滿水,并確保停電后滿足爐圈冷卻用水。
第6條 檢查并確保絕緣臺(爐臺板)牢固、干燥、整潔。 第7條 檢查并確保上料道路通暢。
第8條 認真檢查爐襯使用情況,并及時排除爐襯存在的隱患,確保爐襯滿足安全運行條件。
三、操作及注意事項
第9條 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中頻爐的操作程序。
第10條 送電時,先合總閘,再按規(guī)定順序依次合各分路閘刀,斷電時則反之。
第11條 操作人員應仔細調節(jié)電壓、電流,禁止超過規(guī)定的正常范圍。
第12條 中頻爐運行時,要經常觀察儀表指示是否正常;認真檢查電器運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停機排除。
第13條 中頻爐運行時,要經常觀察水路系統(tǒng)是否有斷水、流速遲緩現象,發(fā)現問題及時停機排除。
第14條 工作期間,要經常檢查爐襯使用情況,發(fā)現隱患及時停爐處理或更換爐頭運行。
第15條 禁止從爐頭正前方或經過爐頭上方往爐臺上運送爐料。
第16條 加料時,要站在絕緣臺上,注意躲閃,并認真檢查爐料,嚴禁將含有密封容器、易燃物、爆炸物、油污、煤炭、潮濕的爐料投入爐內。
第17條 使用行車加料時,要與行車司機密切配合并將爐料捆綁牢固,緩慢放入爐內,并防止爐料突然墜入爐內。
第18條 爐膛內鋼水容量超過1/2時,禁止使用行車往爐內加料。
第19條 熔化爐料過程中,要經常翻動爐料并及時清理雜質,防止爐料被卡住或爐口被封住。
第20條 爐膛內的鋼液水平面低于爐臺板5公分以上時,禁止再加料熔化。
第21條 鋼水快熔煉滿爐時,切勿加入大塊爐料。
第22條 出爐前,待鋼水溫度足夠高后,分批進入礦石,加礦石應側身,注意躲閃,防止鋼水噴濺傷人。
第23條 清理廢渣時,切勿使用金屬管或潮濕工具。
第24條 出鋼時,要保證出鋼口、渣坑及附近地面干燥整潔,保持道路暢通。
第25條 出鋼時,應與行車司機、澆注工密切配合,傾爐要緩、回爐要快。傾爐、回爐操作按鈕開關失靈不停止時,要立即關閉電源應急開關,確保安全。
第26條 行車使用過程中出現停不下來故障時,要立即關閉行車緊急電源開關,排除故障并確認無安全隱患后再使用。
第27條 中頻爐出現故障時及時停機處理,處理不了時及時 匯報給值班人員。
四、收尾工作
第28條 出鋼后應仔細檢查爐壁是否可以繼續(xù)使用。
第29條 重新打爐時,爐底爐壁要按規(guī)定打到一定的厚度,嚴禁中頻爐運行時打制另一備用爐頭爐襯,打爐后應仔細檢查爐圈是否搭碰。
第30條 烘爐時要按規(guī)定進行,不得隨意改變烘爐用料,縮短烘爐時間。
第31條 工作結束后,認真做好生產記錄,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6篇 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流程
現場按程序交接班→烘爐檢查→冷態(tài)試驗無誤→爐排運轉正?!l閥靈活可靠→輔機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閉嚴密→給水排污管路暢通→煙火道暢通→油類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爐→觀察水位適當→水質符合要求→安全閥工作正?!鸁釕B(tài)試驗正?!鷫毫Ψ弦蟆鸂t膛爐拱清潔→前后集箱通暢→升火運行→水位檢查→檢查閥組關閉情況→排出空氣→調節(jié)引風送風量→觀察壓力及水位→檢查設施工作情況→正常運行→供水供氣→排污→停爐→停止送煤→停鼓風→微調引風機→停止爐排運行→清除煤渣→搞好衛(wèi)生做好收尾工作→現場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爐前的檢查
(一)在烘煮爐前,必須詳細檢查鍋爐的各部零件。鏈條爐排冷態(tài)試車12h以上,冷態(tài)試車達到下列要求:
1.排片無拱起或走偏現象。
2.兩側主動爐排片與側密封角鋼的最小間隙不小于10mm。
3.主動爐排片與鏈輪嚙合良好。
4.鏈排長軸兩端與鏈排兩側板的距離在主動軸處應保持相等。
5.檢查爐排片轉動無卡住現象
(二)檢查是否有斷裂的爐排片,爐排軸是否嚴重彎曲。
(三)點火門開啟靈活,煤閘門升降方便,上蓋板應嚴密復蓋好。
(四)爐排風道調節(jié)器節(jié)門和煙氣調節(jié)門開關應靈活。
(五)老鷹鐵活動容易并與爐排接觸處無卡住等弊病。
(六)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等試轉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嚴密。
(八)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九)蒸氣管路、給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暢通。
(十)省煤氣是否嚴密,煙火通道是否完全暢通。
(十一)所有軸承箱及油箱內應充滿潤滑油。
三、煮爐
(一)煮爐方法
1.將兩種藥品(氫氧化納和磷酸)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至水位表低水位處,不要將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則會降低煮爐效果。
2.加熱升溫至由空氣閥或安全閥冒出蒸氣時,(開始應打開此兩閥)即可升降,同時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和壓力表存水彎管。
3.在煮爐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部分是否滲漏,受熱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脹。
4.煮爐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h,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30%,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保壓8h,仍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h后,將爐膛密閉,直到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5.待爐冷卻到低于70℃即可通過排污方法將雜質排出,再用清水將鍋爐內部沖洗干凈。
(二)如果烘爐和煮爐同時進行應在烘爐和末期將蒸氣壓力升高到鍋爐設計壓力的50%,待冷卻后清理干凈,檢查后做好重新點火準備。
(三)煮爐后應對鍋角、集箱的所有爐管進行全面檢查,如不清潔需做第二次煮爐。
(四)煮爐合格標準
1.鍋爐筒體內部和集箱內無銹蝕痕跡、油垢和附著焊渣。
2.鍋爐和集箱內壁上用石棉布輕擦能露出金屬本色,無銹斑。
3.煮爐完畢停爐后,應將下鍋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開,進行內部沉積物清理、沖洗和檢查,檢查排污閥有否堵塞和卡死現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應進行全面檢查,而后進行給水工作,未進水前必須關閉排污閥,開啟一只安全閥讓鍋爐內空氣排出。
(二)處理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給水溫度不高于40℃當鍋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時停止給水,待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四)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燒,此時應開大引風機煙氣調節(jié)門,增強自然通風,到燃物燃燒后調小煙氣調節(jié)門,間斷地開啟引風機,待到燃物燃燒旺盛后,開始手工添煤,并開啟鼓風機,當煤層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火門,從煤斗加煤,間斷開動爐排,待前拱燒熱,煤能正常燃燒后可以調節(jié)鼓引風量,使燃燒趨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汽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以3-4h為宜,以后升火冷爐不短于2h,熱爐不短于1h。
(六)后應隨時注意鍋筒內水位,如超過最高水位線,(報警)須進行排污。
(七)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氣時,即應關閉安全閥,并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彎管。當汽壓升到2-3個表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蓋是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應立即處理。
(八)期間,應檢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溫,該水溫應比工作壓力下飽和溫度低40℃。
(九)鍋爐壓力逐漸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種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五、調整安全閥
安全閥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一)松動重錘掛環(huán)、螺絲、里外移動重錘位置,觀察壓力表壓力,當安全閥正好在應該開啟壓力時開啟,此時擰緊重錘掛環(huán)、螺絲。
(二)所有安全閥經校正后不許隨便亂動。
(三)在校驗安全閥時,鍋筒內之水位較平常水位略低,并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后能隨時進水。
(四)在安全閥未校正前鍋爐絕對禁止投入運行。
六、供氣
當鍋爐內汽壓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供氣前鍋內水位不宜越過正常水位,供氣時爐膛內燃燒穩(wěn)定。
操作步驟如下:
(一)供氣時將總氣閥微微開啟,讓微量蒸氣進行暖管,時間一般不少于10min,同時將管路上的泄閥開啟,泄入冷凝水。
(二)緩緩全開總氣閥,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就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三)全開總氣閥后,應將總氣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后不能轉動。
(四)鍋爐供氣后,應再一次檢查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氣等到情況。
七、給水
(一)給水前首先檢查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水泵進水口至水箱的閥門,水泵排水口的閥門,操作閥門至鍋爐管路之間的閥門是否開啟(此時操作閥門不必開啟),若沒有開啟應開啟。
(二)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xù)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
(三)開動電機,當壓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產生的壓力時,開啟操作閥門。
(四)停止水泵運轉時,應先關操作閥門牌號,再停電機。
八、排污
(一)排污時首先將慢開快開閥(離鍋爐體近的一只)全開,然后微開快開閥(排在慢開閥后面的)以便預熱排污管路,待管道預熱后再緩緩開大,排污完畢閥門關閉次序與上相反。
(二)如2臺或2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此閥門,排污時注意:
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三)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污從降低鍋爐水位20-50mm范圍為宜。
(四)關閉排污后, 應檢查排污是否嚴密。檢查方法:關閉排污閥,過一些時間后,在離開第二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九、停爐
(一)臨時故障停爐:
當鍋爐遇到爐排卡住或爐排片斷裂時,為了迅速解除故障,應進行臨時故障停爐,其操作步驟如下:
1.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暫時停爐
暫時停爐是有計劃進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爐前根據用汽情況,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爐排速度減為最慢,此時應適當關小鼓風機,讓煤燒盡,最后停止鼓風機。
2.鍋爐冷卻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內壓力降到零,再關斷總汽閥及煙氣調節(jié)器。
(三)長期停爐
當鍋爐需要檢修時,應長期停爐。
1.按照暫時停爐的步驟停爐。
2.待爐內水慢慢冷卻到70℃以下時,方可將爐水放出,這時須將安全閥抬起,讓汽包內部與大氣相通。
3.為了縮短冷卻時間,亦可向鍋爐進入冷水,同時通過管道放出熱水,但水位不應低于正常水位。
4.爐水放出后,然后開啟入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污。
(四)緊急停爐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
1.鍋爐汽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雖經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汽,但汽壓仍繼續(xù)上升時。
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上升,雖經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時。
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有限時。
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6.水位表和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者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煙道中的氣體發(fā)生爆炸或復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9.鍋爐受壓、元件燒紅、裂紋、變形、接縫嚴重泄露,危及安全運行時。
10.鍋爐房發(fā)生火警或附近場地發(fā)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鍋爐房時。
(五)緊急停爐的順序
1.先停鼓風機,后停引風機。
2.將煤閘門閘到最低點,迅速鏟出煤斗內的存煤,并開點火門,清除爐排頭部堆積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爐排轉動,把爐膛內的渣及煤通過排渣門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爐排轉動。
4.打開放氣閥把汽排出。
5.當鍋爐發(fā)生嚴重缺水時應關閉總汽門,這時嚴禁向爐內盲目上水。
第7篇 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鍋爐工必須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鍋爐。
2、鍋爐工必須對鍋爐的受壓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徹底的熟悉和掌握。
3、鍋爐開火前,鍋爐檢修和清洗完畢后,鍋爐的出汽管、給水管、及排氣管上的臨時堵板和堵頭,必須拆除。
4、安裝入孔和手孔蓋前要徹底檢查,爐內有無工具及雜物,同時要檢查煙道,完全無誤時再關嚴,螺絲必須緊固。
5、所有安全閥及氣壓表要定期檢驗,保證有效。
6、要經常檢查排氣管及池水管,必須保持暢通。
7、輸氣管道要經常檢查,發(fā)現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修理,嚴格禁止代氣壓操作。
8、開火時,要對燃料進行細致的檢查,發(fā)現爆炸物及時匯報領導處理。嚴禁加入爐內。
9、開火嚴禁使用強烈揮發(fā)性的油類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開火時不可火力太猛,必須使鍋爐墻和鍋爐本體慢慢的加熱,和均勻的膨漲。
11、水管鍋爐必須保證膨漲水箱的正常狀態(tài)。
12、鍋爐工在鍋爐開火后,要經常檢查水位表的水位,嚴禁水位超過標準線。
13、鍋爐在運行中,鍋爐工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并禁止非鍋爐工參加工作。
14、鍋爐工要嚴格根據氣壓規(guī)定標準進行工作,嚴禁超氣壓。
15、鍋爐每季必須進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須進行一次大修,每周要進行一次試驗。
16、鍋爐工作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值班時間內接班。
17、如接班人員沒到,在班人員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18、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清爐、清除爐渣和爐灰,對鍋爐附件設備進行檢查,將發(fā)現的問題詳細交代接班人。
19、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經常保持室內清潔寬暢。
第8篇 工貿企業(yè)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鍋爐運行人員必須遵守鍋爐運行操作規(guī)程。無操作合格證者嚴禁獨立操作。
2.工作前應認真檢查鍋爐設備、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給水系統(tǒng)、引、進風系統(tǒng)、排污等部位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嚴格執(zhí)行鍋爐運行規(guī)程。司爐工在點火前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3.鍋爐運行時,當班人員應有明確的分工。
4.鍋爐運行中,應密切監(jiān)視水位計、壓力表和各種儀表參數。必須按《規(guī)程》檢查各種安全附件和水、汽、煤、風及排污系統(tǒng)。
5.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①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計的下部可見邊緣。
②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③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④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⑤水位計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⑥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⑦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
⑧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6.鍋爐運行中,司爐工應做到勤看火、勤檢查、勤分析、勤聯系、勤調整。做到安全、經濟、穩(wěn)定地運行。
7. 鍋爐停止運行時,在壓力尚未降到零位以前司爐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8. 鍋爐房內不準烘烤衣物,堆放雜物,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鍋爐房內。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司爐工
1.鍋爐司爐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
2.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擅離工作崗位,接班人員未到位前不得離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3.安全閥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按規(guī)程要求調試定壓。
(2) 鍋爐運行期間必須每月進行一次升壓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3) 必須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
4.壓力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將鍋爐工作壓力值用紅線標注在壓力表的盤面上。嚴禁標注在玻璃表面。鍋爐運行中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壓力表的指針不得超過盤面上的紅線。如安全閥在排氣而壓力表尚未達到工作壓力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 鍋爐運行時,每班必須沖洗一次壓力表連通管,保證連通管暢通,并做回零試驗,確保壓力表靈敏有效。
(3) 鍋爐運行中發(fā)現鍋爐本體兩閥壓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鍋爐運行前,必須標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線。
(2) 鍋爐運行時,必須嚴密觀察水位計的水面,應經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線之間并有輕微變動,如水位計中的水面呆滯不動時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鍋爐運行時,水位計不得有泄漏現象,每班必須沖洗水位計連通管,保持連通管暢通。
6.鍋爐自動報警裝置在運行中發(fā)現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7.鍋爐運行中啟閉閥門時,嚴禁身體正對著閥門操作。
8.鍋爐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裝置,在作業(yè)前應檢查鋼絲繩及連接,確認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掃作業(yè)前,必須將料斗固定。
9.排污作業(yè)應在鍋爐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
10.停爐后進入爐膛清除積渣瘤時,應先清除上部積渣瘤。
11.運行中如發(fā)現鍋筒變形,必須停爐處理。
12.燃油、燃氣鍋爐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必須按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
(2) 運行中程序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燃料源,并及時處理。
(3) 運行中發(fā)生自鎖,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嚴禁用手動開關強行啟動。
(4) 鍋爐房內嚴禁煙火。
13.運行中嚴禁敲擊鍋爐受壓元件。
14.嚴禁常壓鍋爐帶壓運行。
第10篇 灰廠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白灰廠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要穿戴好勞動保護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2、到爐子平臺以上工作,要兩人以上,為了防煤氣中毒,要站在上風向。在下風向工作時,要佩戴好空氣呼吸器和co報警儀。
3、到爐頂檢修設備時,要指定專人聯絡,如果聯系信號不準確,不準開車,在確認無誤后先點動,后聯動試車。
4、非崗位操作人員,禁止操作白灰窯設備。
5、高空作業(yè),嚴禁從豎爐上向下扔物件。
6、點火烘爐要嚴格遵守先點火后開煤氣的原則,在點火操作時,必須先將點火棒點著送入窯內,在確認著火時,方可送煤氣,一次沒有點著火,不準二次點火,只有將窯內氣體置換放空后,方可二次點火。
7、在煤氣區(qū)域內作業(yè),開關盲板閥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的環(huán)境及其他人員的安全位置,并配帶好空氣呼吸器,保持空氣瓶壓力正常,且要佩戴好co報警儀。
8、檢查門、孔等只有在停窯和負壓的時候才可打開。
9、豎窯停用要鼓風、吸氣放散窯內氣體,平臺及放散管周圍嚴禁有人逗留,以防煤氣中毒。
第11篇 生活鍋爐司爐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爐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獨立操作。
2. 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作業(yè)前檢查確認所使用的工器具、防護用品應符合安全要求。
3. 嚴禁站在有水或潮濕的地面上操作電氣開關。
4.運轉中的設備不得檢修和清掃,切勿將雜物掉入電機體內。
5.單人巡視設備只能觀察,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匯報車間、廠調度,需處理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處理。
6.嚴禁觸摸機械轉動部位及電氣線路,轉動部位及電纜接頭處防護罩應良好。
7.設備檢修處理前必須停機,同時應切斷電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8.發(fā)現電氣故障或事故,要立即匯報車間、廠調度,不得私自處理。
9.檢查煙道和爐膛內是否有異物,爐墻壁是否嚴密,有無漏風,檢查煙道各部位情況。
10.經常檢查壓力和溫度 ,不允許超過規(guī)定數值。排污處理時看清周圍環(huán)境,以防蒸汽燙傷。
第12篇 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
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鍋爐工必須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鍋爐。
2、鍋爐工必須對鍋爐的受壓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徹底的熟悉和掌握。
3、鍋爐開火前,鍋爐檢修和清洗完畢后,鍋爐的出汽管、給水管、及排氣管上的臨時堵板和堵頭,必須拆除。
4、安裝入孔和手孔蓋前要徹底檢查,爐內有無工具及雜物,同時要檢查煙道,完全無誤時再關嚴,螺絲必須緊固。
5、所有安全閥及氣壓表要定期檢驗,保證有效。
6、要經常檢查排氣管及池水管,必須保持暢通。
7、輸氣管道要經常檢查,發(fā)現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修理,嚴格禁止代氣壓操作。
8、開火時,要對燃料進行細致的檢查,發(fā)現爆炸物及時匯報領導處理。嚴禁加入爐內。
9、開火嚴禁使用強烈揮發(fā)性的油類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開火時不可火力太猛,必須使鍋爐墻和鍋爐本體慢慢的加熱,和均勻的膨漲。
11、水管鍋爐必須保證膨漲水箱的正常狀態(tài)。
12、鍋爐工在鍋爐開火后,要經常檢查水位表的水位,嚴禁水位超過標準線。
13、鍋爐在運行中,鍋爐工嚴禁離開工作崗位,并禁止非鍋爐工參加工作。
14、鍋爐工要嚴格根據氣壓規(guī)定標準進行工作,嚴禁超氣壓。
15、鍋爐每季必須進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須進行一次大修,每周要進行一次試驗。
16、鍋爐工作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值班時間內接班。
17、如接班人員沒到,在班人員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18、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清爐、清除爐渣和爐灰,對鍋爐附件設備進行檢查,將發(fā)現的問題詳細交代接班人。
19、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經常保持室內清潔寬暢。
第13篇 司爐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憑司爐工合格證進行操作。
2、司爐工必須帶頭執(zhí)行鍋爐房安全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
3、工作前必須檢查設備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污閥及通風除塵設備),確認良好后,方可操作。
4、鍋爐在正常運行中,應連續(xù)供水,保持水位(60%~70%左右),不準燒低水位和滿水。鍋爐經“叫水”仍不見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滿水時,應采取措施處理。仍不見水位恢復,應停爐檢修。
5、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不少于兩次。要密切注意兩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辭,如發(fā)現一只表失靈,應立即修復,兩只同時壞時,應停爐檢修。如發(fā)現水位表有浮油現象,出應停爐檢查。
6、司爐人員應定期作自動及手動排汽,以檢查和確保安全閥的靈敏可靠,安全閥每月校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7、鍋爐運行中,鍋爐壓力應控制在額定在范圍內。如發(fā)現兩只相差1個大氣壓力時,應設法找出失靈的表,并立即更換。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
8、為確保排污閥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應開啟1次,并在運行穩(wěn)當時及低負荷時進行排污,排污操作應戴手套。
9、鍋爐在運行中,嚴禁在鍋爐本體,閥門,入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擊。如發(fā)現有漏水,漏氣,要立即停爐檢查。
10、加煤時,不準有爆炸物投入爐內,清爐渣應在用氣量少時進行。
11、鍋爐的除塵設備應保持完好,定期檢查和清除積塵。發(fā)現除塵設備嚴重失效時,應停爐檢修。
12、爐墻倒塌,鍋爐本體及構架燒紅,鍋爐元件損壞,以及其它意外情況危人員時,應立即停爐,迅速關閉風機,引風機應開著打開爐門,用煤灰或生煤蓋沒火焰,禁止?jié)娝蚣铀?/p>
13、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報告領導和采取措施,發(fā)生事故時除報告領導和搶救外,還要保護現場。
第14篇 司爐工安全技能操作規(guī)程
1 工作前必須查抄汽鍋各部位和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計、水標位表)及消煙清除粉塵實行,明確承認無缺方可操作
2 汽鍋正常運行時,應持續(xù)供水,水標位應連結在1/2水標位計處,不準燒低水標位或者滿水
3 汽鍋經叫水明確承認水標位降落或者滿水時,應采納措施處置懲罰經叫水仍不見水標位恢復,應遏制上水,并采納緊迫停爐,找出原因
4 每一班應沖刷水標位表,不患上少于2次,同時查抄兩只水標位表預示水標位是不是相符如發(fā)生其中一只掉靈,要當即修復,如兩只同時壞時,應當即停爐檢修
5 司爐職員應每一兩周試驗安全閥門排汽一次,以查抄和確保鏢全閥活絡靠患上住安全閥掉靈汽鍋不準運行
6在汽鍋運行不變及低負荷時,應按劃定每一班打開排污閥排污一次,排污時應戴手套兒
7 汽鍋在運行時,壓力要節(jié)制在定額范圍內如發(fā)明兩只表壓力誤差超過01mpa時,應找出掉靈的表,并當即改換
8 汽鍋在運行中,嚴禁在汽鍋本體、閥門、人孔、管道等部位敲擊和補綴受壓元件,以防汽水兒噴出傷人
9 汽鍋并汽汽門事件,出產汽鍋15分鐘,取暖和汽鍋30分鐘開完開完汽門時,應留出汽門總量的十分之一
10 開汽門時,身板應站在汽門芯子的側面,開動時要緩慢舉行
11 貯氣罐和吐氣管道在送汽前應先放水,待發(fā)明蒸汽時、再關上放水閥,以免汽水兒打擊造成變亂
12 裝備在運轉中,克制在傷弊害做擦抹、徹底掃除或者補綴工作
13 到爐上查抄工作時,必須從臺階、走臺上下,克制跨越或者攀緣,防止摔傷
14 燃煤汽鍋在加煤時,不準將爆炸物投入到爐內
第15篇 司爐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二、 按工藝要求執(zhí)行養(yǎng)護參數,開閥通氣,隨時注意觀察溫度等參數變化情況
三、 定時檢查蒸汽壓力表、數量表、減壓閥等表件情況,發(fā)現損壞不靈等情況及時報告。
四、 做好運行記錄和鍋爐本體、輔機、散熱片、管道等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五、 及時正確地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處理運行中的設備故障,對有異?,F象危急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
六、 明確水質標準。定期除垢,保證爐水合格。
七、 遇到有礙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督機構報告。
八、上下班認真清理打掃,保持鍋爐房及養(yǎng)護窯內的清潔衛(wèi)生。
九、 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燙傷。
十、 嚴密監(jiān)視鍋爐內水位,定期沖洗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一次,當水位爐表看不到水位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鍋爐內實際水位時,嚴禁上水。
十一、 嚴密監(jiān)視壓力表,避免超壓,防止因操作失誤引起超壓。
十二、 違反每條者,每事次扣款5元,年終未扣款者給予一次性獎勵。檢查人未檢查或檢查出未處理者一次扣款10元,三次者調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