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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8

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

有哪些

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是確保企業(yè)生產活動順利進行,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設備完好無損的重要準則。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崗位職責:明確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安全操作流程、報告安全隱患。

2. 安全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確保他們具備必要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fā)狀況的能力。

3. 風險評估:對作業(yè)環(huán)境和設備進行定期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并采取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泄漏、設備故障等情況的處理流程。

5. 設備維護: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6. 個人防護:提供并監(jiān)督員工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護目鏡、防護手套等。

7. 現場管理: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有序,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識,避免意外發(fā)生。

模板

一、崗位職責 每個員工應熟知并執(zhí)行其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包括但不限于:

1.1 按照規(guī)定的操作步驟進行工作。 1.2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并采取初步應急措施。 1.3 參加安全培訓,提升自身安全素養(yǎng)。

二、安全培訓 2.1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培訓,涵蓋消防、急救、化學品安全等內容。

2. 2 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必須完成安全培訓并通過考核。

三、風險評估 3.1 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風險評估,及時更新風險控制措施。

3. 2 對高風險區(qū)域進行重點監(jiān)控,定期進行專項評估。

四、應急預案 4.1 制定并定期更新應急預案,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并能迅速響應。

4. 2 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五、設備維護 5.1 設備維護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定期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

5. 2 設立設備操作和維護記錄,跟蹤設備狀態(tài)。

六、個人防護 6.1 提供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裝備,并確保員工正確使用。

6. 2 對未佩戴或不當使用防護裝備的行為進行糾正。

七、現場管理 7.1 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設置清晰的安全標識和警告標志。

7. 2 定期進行現場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標準

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的制定和執(zhí)行應遵循以下標準:

1. 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及標準。

2. 貼近實際操作,具有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3. 不斷更新和完善,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變化。

4. 強調預防為主,兼顧應急處理能力的提升。

5. 重視員工參與,鼓勵提出安全改進建議。

通過嚴格執(zhí)行上述規(guī)程,企業(yè)可以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風險,確保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

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生技處管理崗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目的

規(guī)范員工行為,實現作業(yè)流程標準化,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2、范圍

適用于生產管理崗位安全操作。

3、內容

3.1正確穿戴勞保用品,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公司安全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3.2不冒險進入現場,注意現場的安全警示,遵守交通規(guī)則。

3.3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防護意識。

3.4認真及時傳遞相關信息、做到信息不失誤。

3.5及時制止他人違章行為,不違章指揮。

3.6執(zhí)行危險作業(yè)監(jiān)控要求。

3.7不隨意觸摸旋轉設備,上下樓梯注意防滑;

3.8遵守高空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不隨手拋物。

3.9堅持每月一次安全例會宣傳公司安委會的各項安全制度,對不安全行為,各種違反安全制度的現象要及時提出批評提出處理意見。

第2篇 化工(溶劑油漆)庫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性質相互抵觸及著火后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劑、易燃固體、易燃液體、腐蝕物品等應分類分室存放,定期檢查。發(fā)現分解變質等異?,F象,應及時進行鑒定處理。

2.發(fā)放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擊、破壞包裝或泄出。

3.嚴禁無產品標志,包裝不嚴密或破壞的化學危險物品入庫。

4.禁止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內。

5.對于易燃和可燃液體應按閃點分類存放保管,閃點低于45℃的易燃溶劑儲存室溫不得超過35℃。

6.庫內不準進行開包、開桶等作業(yè)。禁止在油庫內進行調漆作業(yè)。

7.正確使用庫內配備的滅火、急救設施。比水輕的易燃溶劑、過氧化物著火后不準用水撲救。金屬鉀、鈉等遇水燃燒物品著火后不準用水、泡沫或酸滅火器撲救。

第3篇 工貿企業(yè)彈藥火工品庫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庫房定員定量規(guī)定。非本庫人員進入庫內應檢查其手續(xù)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出入庫產品應帳目清楚,超過定量須經廠領導批準方準存放。

2.產品入庫應檢查合格證,嚴禁穩(wěn)定性不合格的產品進入成品庫。

3.產品堆放應穩(wěn)固,搬運方便。產品堆垛下面應墊枕木。雷管成品箱堆高不越過1.5m,其余堆高不超過2m,堆垛與墻的距離及堆垛之間的距離均不小于60cm。

4.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燥,不準滑水和積水,不準有蟲 鼠危害。

5.不同產品同庫存放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火藥、炸藥、藥及火工品工廠設計安全規(guī)范》中有關危險品分組存放的規(guī)定。

6.嚴禁在庫內進行開封、打包、修理包裝箱及產品返工等作業(yè),嚴禁穿鐵釘鞋進入庫房。

7.撒落地上的藥粒應及時收集送入廢品庫,成品庫內嚴禁堆放廢品。

8.嚴禁雷管和炸藥在同時同地進行裝卸。

9.采用機動車輛裝運產品時,應在庫房2.5m處進行裝 卸作業(yè)。

10.貯存時間較長的產品,應按規(guī)定抽查穩(wěn)定性能,穩(wěn)定性不合格時,要及時進行處理。

11.倉庫修理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門窗小修理可移至室外指定地點進行。大修必須將庫內產品全部搬出。

12.倉庫內的門窗玻璃應保持完好,嚴禁破碎玻璃混入產品內。

13.庫內使用的手推車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4篇 工貿企業(yè)化工溶劑、油漆庫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性質相互抵觸及著火后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室存放。自燃物品、氧化劑、易燃固體、易燃液體、腐蝕物品等應分類分室存放,定期檢查。發(fā)現分解變質等異?,F象,應及時進行鑒定處理。

2.發(fā)放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使易燃物品互相摩擦、撞擊、破壞包裝或泄出。

3.嚴禁無產品標志,包裝不嚴密或破壞的化學危險物品入庫。

4.禁止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在木板房或席棚內。

5.對于易燃和可燃液體應按閃點分類存放保管,閃點低于45℃的易燃溶劑儲存室溫不得超過35℃。

6.庫內不準進行開包、開桶等作業(yè)。禁止在油庫內進行調漆作業(yè)。

7.正確使用庫內配備的滅火、急救設施。比水輕的易燃溶劑、過氧化物著火后不準用水撲救。金屬鉀、鈉等遇水燃燒物品著火后不準用水、泡沫或酸滅火器撲救。

第5篇 沖壓機械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

沖壓加工是利用金屬模具將鋼材或坯料分離或變形的工藝方法。具有操作簡單、生產效率高、尺寸和形狀精度高、能沖制復雜零件、容易實現機械化和自動化等優(yōu)點。廣泛應用于汽車、拖拉機、電機、電器儀表、輕工等制造行業(yè)中。

一、沖壓機床的安全防護裝置

沖壓機床的安全防護裝置,是指滑塊下行時,設法將危險區(qū)與操作者的手隔開,或用強制的方法將操作者的手撥出危險區(qū)的安全裝置。常用的防護裝置有防護柵欄、撥手式防護裝置等(參見機械工業(yè)部1985年5月頒發(fā)的《沖壓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柵欄式防護裝置

是在壓力機上加防護柵欄,使操作者與危險區(qū)或被保護區(qū)隔開。防護柵欄隨壓力機的滑塊運動,當滑塊下行時,柵欄隨之下行,使操作者與沖模隔開,從而保護操作者的安全。

2. 撥手式防護裝置

撥手式防護裝置是在沖壓時,將操作者的手強制脫離危險區(qū)的一種安全裝置。它通過一個帶有橡皮的桿子,在滑塊下行程時,將手推出或撥出危險區(qū)。

這種防護裝置結構簡單,但其作用力較大,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推開作用的可靠保護較滯后。新式撥手裝置與控制系統(tǒng)聯鎖,撥手裝置不工作,壓力機也不能工作。

3. 紅外防護裝置

由發(fā)光源發(fā)出不可見的紅外線,不經過光學透鏡聚光,而直接輻射出來。接收器也不經過光學透鏡聚光,而直接接受紅外光??捎行Х乐股眢w接近危險區(qū)。

沖壓機安全防護裝置種類很多,除上所述外,還有牽手式安全防護裝置,觸感聯鎖安全防護裝置,雙手操作安全防護裝置等。

二、沖壓機床的進出料裝置

設置沖壓機床進出料裝置,實現進出料機械化、自動化,是提高生產率,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簡易送出料裝置,也能起到保證作用。

1. 手動安全工具

在中型沖壓機上,如不能采用機械化送料,則可用手動工具送料、取料,使沖壓工雙手完全不接觸危險區(qū)。

手動工具有機械式的鑷子、鉗子、鉤子、真空吸盤、氣動夾鉗等。

2. 簡易手工送料裝置

只要用手推動坯料,使坯料沿著導板滑入凹模,即達到送料的目的。

3.機械輸料裝置

機械進出料裝置結構簡單,動作準確,操作方便,保障安全,還能提高產量,應推廣使用。

三、管理措施

要實現沖壓安全,除采取各種技術措施外,還必須采取各種管理措施,主要有:

1.建立工藝管理制度。生產要在工藝文件指導下進行,文件要有安全內容,在工藝操作卡上必須明確注上沖模安全狀況、編號,配備的安全工具名稱、編號等。有了這些具體明確的工藝文件作為生產依據,才能防止各種由于無章可循或工藝紀律不明等原因而造成的傷害事故。

2.建立沖壓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管理制度。沖壓設備出現故障,安全防護裝置失靈,都可能是造成工人傷亡事故的物質條件。因此,要建立沖壓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的維護和保養(yǎng)制度,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操縱系統(tǒng)、安全防護裝置、電器和主要的緊固件等,觀察運轉中有無特殊聲響或其他異常情況,發(fā)現故障和隱患應立即停機修理,嚴禁“帶病”運行。

3.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教育職工認真執(zhí)行。要堅決制止違章現象,對于因違章而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者要根據責任制度給予教育和嚴肅處理。

4. 沖壓機的安全操作。

工作前,首先要仔細檢查操縱機構是否靈活、可靠,緊固件有無松動。特別是注意操縱系統(tǒng)的彈簧有無失效或斷裂現象。空載試驗機器的運轉是否正常,滑塊單動運動是否有遲滯或連沖現象,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手工送取單個坯料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專用工具。應在工作中自始至終地使用安全裝置。

工作中發(fā)現機器運轉聲音不正常,產生連沖、操縱不靈或電氣故障,應立即停車檢修。

沖壓機使用腳踏開關時,必須加設防護擋板。當滑塊啟動后,腳必須立即離開踏板。

在機器運轉過程中,嚴禁到轉動部位檢查與修理。調整、修理和清理模具,必須在停車后進行。

工作結束后,關掉電動機,整理工作地點,清理沖壓機工作臺,給沖壓機加油,揩凈機床及沖模,并在沖模和滑塊的導板上涂油。工作全部完畢,把踏板移到空檔或把踏板鎖住。

第6篇 井下藥庫管理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必須嚴格遵守爆炸品安全管理法規(guī)和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 庫內最大儲量:炸藥不得超過三晝夜用量,雷管不得超過十晝夜用量。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存放。存放炸藥和雷管的硐室不準裝燈。

3. 庫內嚴禁煙火,照明線路必須是防火電線(鉛皮電纜)和防爆燈。不許自己隨意接燈或用電熱取暖。不論庫內人員和領料人員都不許打鬧。

4. 班前不許喝酒,班中不許睡覺,不準擅離崗位。進坑要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上下班要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清點庫存,要帳物相符,有關事項要交待清楚。

5. 無爆破證者絕不發(fā)給爆破材料;特殊情況必須有保衛(wèi)科、安全科的證明信。發(fā)放爆炸物品和領取爆炸物品都必須輕拿輕放,當面點清。領料票字跡要清楚。

6. 庫內人員不得違章作業(yè),加工火雷管必須在硐室內進行,剪導火線不準短于1.8米。藥庫人員必須對爆炸品嚴格管理,嚴禁丟失、被盜、送人和私拿轉借。

7. 經常檢查爆炸品,發(fā)現不合乎安全規(guī)定要求的爆炸品,一律禁止發(fā)放。庫內人員有權制止領料人員及其他人員的不安全行為。

8. 礦內運輸爆炸品車上必須掛紅旗,不準在人員集中的地方停車。嚴禁炸藥和雷管混裝。爆炸物品運送中嚴禁煙火。除專職押運人員外,任何人不準乘坐裝有爆炸物品的車輛。車上禁止捎帶雜物。

9. 泥球機開車前要檢查機器設備。開車后發(fā)現異常聲響立即停車,修好后方可使用。

10. 注意檢查電源和開關,防止觸電。發(fā)現問題立即找電工處理。經常保持機器設備清潔和搞好衛(wèi)生,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或匯報。

第7篇 氣瓶庫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氣瓶儲存不得靠近熱源并防止陽光直接照射。

2、儲存氣瓶應旋緊瓶帽,戴好防震圈。臥放氣瓶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不超過5層。

3、氣瓶的漆色應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4、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互相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氧氣瓶應單獨存放,嚴禁與氫氣瓶、石油氣瓶、油類物質等同室存放。

5、嚴禁在庫內扭動氣門、試氣、查壓,如需進行要移出庫外,并避開瓶閥口進行。

6、報廢的氣瓶或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應單獨放置,嚴禁繼續(xù)使用或挪作它用。

第8篇 自卸車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安排。

1、?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請假、無故不上崗,每個月只能請兩天假,而且不能連續(xù)請兩天,如情況特殊需連續(xù)請假的必須生產部主管審批。

2、?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可通過電話向車隊長請假,工作由隊長統(tǒng)籌安排,而后回來必須補請假條。如未經允許則為曠工。

3、?未通過請假手續(xù)而沒有上班的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天績效工資和計件工資外,罰款50元,一個月內曠工三次以上或者兩個月內曠工5次以上的,除進行相應處罰外視為自動離職處理。

二、?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規(guī)定和打卡制度。嚴禁叫人代打卡和替人打卡,未經當班管理允許不得私自提前下班和中途擅自離崗。

1、?嚴禁遲到或者早退,如果出現遲到或早退確按離開工作崗位時間和績效工資評估。

2、?一個月累計遲到或者早退超過30小時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并和每天的績效工資計件工資掛勾。

三、?加強工作責任心,上班時下班后認真做好車輛檢查和保養(yǎng)工作。

1、?每天的工作以輪班為基礎,保養(yǎng)以維修計劃為準則,以輪流保養(yǎng)為根本,做到能駕駛、會保養(yǎng)、會檢查、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

2、?下班可提前20分鐘加油吹空氣濾清和處理車輛發(fā)現的問題。上班的人員可直接檢查車輛開工,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排除故障隱患或報告當班管理和車隊長。

3、?每天下班所有車輛包括鏟車全部停放在12車間向西邊方向停放,以防打不著火時可有利于接火。

四、?提高安全意識,嚴格遵守自卸車操作規(guī)程,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嚴防事故發(fā)生,各車輛在需要對方讓行時必須打喇叭示意。

五、?廠區(qū)內行車時嚴格控制車速,在離目的地500m時減緩車速行駛,所有車輛不得超過十公里。

六、?對管理安排的工作有不同見意和意見要及時和當班管理員進行溝通,嚴禁消極抵觸、頂撞管理,帶情緒上崗開賭氣車。

七、?上班時間嚴禁醉酒駕車。

八、? 每天工作前檢查車輛

1.檢查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油情況。

2.檢查行車、駐車制動可靠性。

3.檢查空載時汽車系統(tǒng)運行情況。

九. 起步

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保障后,先鳴笛,后起步。

2.制動氣壓表讀數須達到規(guī)定值方可起步。

3.起步時不得突然加速,應平穩(wěn)起步。

3.改變行駛方向及變換驅動操縱桿必須在車停后進行。

4.運載物料時,應保持動臂下鉸點離地面400mm以上,不得將鏟斗提升到最高位置運送物料。

十. 車間裝卸作業(yè)

1、自卸車應與裝載機配合工作,行車前應檢查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油情況

2、起步前先察看車斗舉升開關或操作桿是否在斷開位置,同時觀察道路是否暢通并發(fā)出開車信號,以一擋起步。再從倒車鏡或駕駛室后窗查看確定車斗無異常后,方可換二擋、三擋進入正常行駛。

第9篇 油庫管理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油庫管理人員,負責油庫安全和監(jiān)督檢查油庫附近有無煙火圍墻(鐵絲網)應完整無缺。

2、滅火器、防火沙、锨、鉤等防火器材齊全有效,不得挪用。

3、加油時管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做到:

(1)汽車停車熄火,無煙火。

(2)車上除司機以外,任何人不得乘車入庫。

(3)禁止吸煙。

達到以上條件方可給予加油。

4、不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油庫,入庫人員禁止吸煙,禁止一切不正當的行動。

5、油庫周圍20m內不得堆放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油庫院內不得有雜草、雜物。

6、油庫必須設有避雷裝置,上空不得架設電線。

7、油庫內的油罐、輸油管、開關必須按時檢查,每天檢查加油室的加油器,保持良好狀態(tài)。

8、油庫內不準用電氣和手電照明,加油室的電燈必須采用防爆燈。

9、油庫必須按規(guī)定懸掛“禁止煙火”等標志,嚴格執(zhí)行油庫管理規(guī)定。

第10篇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辦法

1、使用部門應對氧乙炔集中供氣設專人管理,配置乙炔房、氧氣房鑰匙,負責氣體房門鎖管理、氣體調壓、換氣工作、檢修維護。負責專人要熟練掌握各條管道的工作原理和相關知識。

2、匯流排使用前,在氣瓶、管道閥門全部關閉的情況下,將所要用匯流排一側氣瓶的高、低壓截止閥打開,先微量開啟所要使用一側的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高壓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然后再順時轉動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將氣體壓力值調節(jié)到車間工作區(qū)所需壓力值稍高。

3、開啟乙炔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瓶閥。開啟減壓閥時,操作者面部不要對著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4、車間工作區(qū)需要調節(jié)氣體壓力時,應首先在終端箱調節(jié)減壓閥,如最高壓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應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壓力值。

5、正常工作日中,停止用氣時,先關閉終端箱截止閥,再旋松終端箱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直到終端壓力表示值為零。周末或節(jié)假日,還必須關閉匯流排截止閥,并切斷匯流排室內電源。

6、氧氣匯流排換氣時,觀察自動切換裝置某一側供氣指示燈熄滅,則說明該側氣瓶壓力不足,可以直接更換氣瓶。氣瓶更換后,先微量開啟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

7、乙炔使用氣壓不足時,先觀察乙炔房匯流排使用一側的壓力表,當壓力表低于使用需求時,則表示壓力不足,需要切換,關閉該側截止閥,再將匯流排另一側的截止閥打開,此時,可以對壓力不足一側的氣瓶進行更換。

9、每月對氧乙炔管路做1次保壓試驗,關閉終端截止閥,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分別對氧氣管、乙炔管增壓至1mpa、0.3mpa,保壓3小時,觀察終端壓力表是否有壓降,如有壓降,則說明管道存在泄露點,需要檢查排除。

10、每月檢查1次以上乙炔房報警裝置,并做好檢查記錄。乙炔報警器如發(fā)出警報聲,則說明乙炔房有漏氣,檢查漏氣點并予以消除。進行檢查維修時嚴禁攜帶手機、穿靜電衣服。

11、每月檢查1次以上匯流排連接軟管,以及軟管各連接部位。如發(fā)現異?;驌p壞應及時更換。

12、乙炔房內搬運氣瓶時應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檢查維修時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以免產生火花。

1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裝使用管理辦法

1、氧氣集中供氣房、乙炔集中供氣房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2、乙炔房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必須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及防爆開關,必須設置防爆排風扇。

3、使用部門應配置專職(可兼職)人員每天至少檢查1次氧乙炔房,巡視周圍安全情況,做好巡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的培訓,持證上崗,集中供氣房非操作、維修人員禁止入內。

5、氧乙炔房內不得存放與本系統(tǒng)無關雜物、易燃易爆物品。

6、氧乙炔房匯流排氣瓶,應有防倒措施。不得存放備用氣瓶。

7、氧乙炔集中供氣系統(tǒng)安裝時,應注意各連接部分的清潔,切忌雜物進入系統(tǒng)。

8、氧乙炔減壓器的高壓腔和低壓腔都應裝有安全閥,當壓力超過許用值時,自動打開排氣,壓力降到許用值即自行關閉。

9、閥門和附件應采用鋼、可鍛鑄鐵或球墨鑄鐵材料制造的,或采用含銅量不超過70%的銅合金材料的產品。乙炔的工作壓力為0.02mpa以上至0.15mpa,管內徑不大于50mm時,宜采用1.6mpa。

10、氧乙炔終端、匯流排處均應設置回火器。

11、發(fā)現減壓器、各連接端口處有損壞或漏氣,以及壓力表超差、不歸零位等現象,應及時進行維修。

12、匯流排應按規(guī)定使用一種介質,不得混用,以免發(fā)生危險。

13、氣體匯流排嚴禁接觸油脂,使用工具維修和操作工手上不能沾有油脂,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

14、氣體匯流排不要安裝在有腐蝕性介質的地方。

15、氣體匯流排不得逆向向氣瓶內充氣。

16、乙炔匯流排、管道均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每80~100米處以及進出車間建筑物處應設接地裝置。

17、乙炔管道嚴禁穿過生活間、辦公室。廠區(qū)和車間的乙炔管道,不應穿過不使用乙炔的建筑物和房間。

18、乙炔管道與其它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

(1)給水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2)熱力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3)燃油管、氧氣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50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4)滑觸線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5)絕緣導線或電路并行凈距不低于1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6)非防爆型開關、插座、配電箱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3m;另外,乙炔管道應布置在最上層,其固定支架不應固定在其它管道上,不應與導電線路(不包括乙炔管道專用的導電線路)敷設在同一支架上。

19、氧乙炔管道應有顏色區(qū)分,氧氣供氣管為藍色,乙炔供氣管為白色,并每隔不超過18米距離內有氣體流向標識。

20、匯流排投入使用后,應進行日常檢查維護。正常使用中,每年對壓力表進行計量檢測。壓力表計量檢測按公司機電管理辦法執(zhí)行。

21、管道閥門檢修時,必須在氧氣乙炔匯流排管道總閥門關閉,并將管內的余氣排凈后進行。乙炔管如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氮氣對管道內的殘余氣體進行排除。

22、氧乙炔房應設有用途標識、嚴禁煙火、爆炸性氣體、無關人員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識,并有專職人員責任牌、聯系電話、檢查維護記錄等。

2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第11篇 爆破材料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我公司的爆炸材料管理工。

第2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 負責爆炸材料庫內爆炸材料的管理工作。

2、 將在籍的爆炸材料建賬、將爆炸材料的領用、退情況記錄齊全、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3、 負責爆炸材料的發(fā)放、退庫管理。

4、 必須對所有雷管進行壓碼編號。

二、上崗條件

第3條 必須政治可靠、忠于職守、責任心強、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守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4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5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需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入井人員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2、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掌握礦井爆炸材料儲存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3、掌握爆炸材料的數量。

4、掌握爆炸材料庫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5、掌握和了解各種爆炸材料的功能和成份。

三、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2、爆炸材料庫必須具有當地公安機關核發(fā)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且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庫存量。

3、內、外部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儲存措施。

4、嚴格執(zhí)行人員,爆炸材料出、入庫檢查、登記制度,收存和發(fā)放安全管理制度,嚴防爆炸材料在儲存過程中丟失和被盜。

第7條 庫房要保持電話暢通,照明齊全,有足夠數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須充足,要有防凍結措施。

第8條 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必須穿著棉布或抗靜電工作服。

第9條 各種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種都應專庫貯存,但當條件限制時,可按國家的有關同庫貯存的規(guī)定貯存。

第10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爆炸材料必須貯存在硐室或壁槽內、硐室之間或壁槽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爆炸材料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井下爆炸材料庫應包括庫房、輔助硐室和通向庫房的巷道。輔助硐室中,應有檢查電雷管全電阻、發(fā)放炸藥、雷管編號的專用硐室。

第11條 必須有專門硐室上架存放爆破員的藥箱、雷管箱、存放的藥箱、雷管箱、雷管想內不準有剩余炸藥、雷管。

第12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的布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庫房距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響全礦井或大部分采區(qū)通風的風門的法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10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m。

2、庫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線距離:硐室不得小于35m、壁槽式不得小于20m。

3、庫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法線距離:硐室式的不得小于3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m。

4、庫房與外部巷道之間,必須用3條互成直角的連通巷道相連。連通巷道的相交處必須延長2m,段面積不得小于4m2。在連通巷道盡頭,還必須設置緩存砂箱隔墻,不得將連通巷道的延長段兼作輔助硐室使用。庫房兩端的通道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設置齒形阻波墻。

5、每個爆炸材料庫房必須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供發(fā)放爆炸材料及行人,出口的一端必須裝有能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另一個出口布置在爆炸材料庫回風側,可鋪設軌道運送爆炸材料,該出口與庫房連接處必須裝有1道抗沖擊波密閉門。

6、庫房地面必須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庫房和通道應設置水溝。

第13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必須砌喧或用非金屬不燃性材料支護,不得滲水,并應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庫出口兩旁的巷道。必須砌喧或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支護長度不得小于5m。庫房必須備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第14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天的電雷管需要量。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貯存。每個硐室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2t,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槽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400kg,電雷管不得超過2天的需要量。

第15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必須采用礦用隔爆型的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阻燃電纜,電壓不得超過127v。嚴禁在貯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內裝燈。不設固定式照明設備的爆炸材料庫,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炸材料庫內。庫內照明設備或線路發(fā)生故障時,在庫房管理人員的監(jiān)護下檢修人員可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進入庫內工作。

四、 爆炸物品的管理

(一)地面爆炸材料庫房管理

第16條 庫房周圍40米內和防爆土堤內無雜草。避雷設施完好。庫房周圍排水溝暢通。非庫房內工作人員進入庫房,必須持有效證件,并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所有進入庫區(qū)的人員嚴禁攜帶煙火、手機、傳呼機等違禁物品。

第17條 庫房必須有避雷電設施、消防蓄水池、消防泵、水槍、滅火器等防火設備。

第18條 不同性質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種都應專庫貯存;同類炸藥出廠日期不同,也不準混放;但當條件限制時,可按國家的有關同庫貯存的規(guī)定貯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

第19條 庫內照明,光源最好采用外照式;如用室內照明,必須用防爆設備。

第20條 地面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發(fā)放爆炸材料的專用套間或單獨房間。分庫的炸藥發(fā)放套間內,可臨時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與發(fā)爆器。在分庫的雷管發(fā)放套間內發(fā)放雷管時,必須在鋪有導電的軟質墊層并有邊緣突起的桌子上進行。

第21條 庫房內應有通風、防潮、降溫的設施和措施。

第22條 對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地面臨時性爆炸材料庫的最大容量要求:

1、炸藥不得超過3噸,雷管不得超過1萬發(fā),并不得超過該庫所供應單位10天的需要量。

2、庫房里的空氣應保持干燥,溫度一般不準超過30℃,并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潮措施。

3、地面臨時性爆炸材料庫周圍,必須設圍墻或鐵刺網,其高度不得低于2米,圍墻或鐵刺網距庫房的距離不應小于5米。

4、地面臨時性爆炸材料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照明、防火和避雷電措施、管理制度與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庫相同。

第23條 在地面臨時保管當天使用的爆炸材料時,可存放在棚子、帳篷、平硐內或其他地點,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爆炸材料箱上必須覆蓋帆布,防止雨淋日曬,箱下必須墊有厚度200厘米以上的墊木。

2、炸藥不得超過3噸,雷管不得超過1萬發(fā),不成箱的雷管必須放置在加鎖的專用箱子內。雷管必須放在距炸藥25米以外的地點。

3、保管爆炸材料的地點距有人的建筑物、公路、鐵路等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

4、保管爆炸材料的地點必須圍有柵欄或鐵刺網,并有警衛(wèi)晝夜看守。

第24條 開鑿井筒或平調時,可在距井筒或平硐口以及周圍主要建筑物50米以外加設橫堤,或250米以外不加橫堤的專用房屋或硐室內貯存1天使用的爆炸材料,但最大炸藥貯存量不得超過500千克。

(二)井下爆炸材料庫管理

第25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不得滲漏水,并應采取防潮措施。庫房必須備有足夠數量的合格消防器材。

第26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只準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貯存方式。

第27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最大貯存量:

1、不得超過該礦井3天的炸藥需要量和10晝夜的電雷管需要量。

2、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

3、每個硐室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2噸,電雷管不得超過10天的需要量;每個壁槽貯存的炸藥量不得超過400千克,電雷管不得超過1天的需要量。

第28條 在多水平生產的礦井內、井下爆炸材料庫距爆破工作地點超過2.5千米的礦井內、井下無爆炸材料庫的礦井內可設立爆炸材料發(fā)放硐室,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發(fā)放硐室必須設在有獨立風流的專用巷道內,距使用的巷道法線距離不得小于25米。

2、發(fā)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貯存量不得超過1天的供應量,其中炸藥量不得超過400千克。

3、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貯存,并用不小于240厘米厚的磚墻或混凝土墻隔開。

4、發(fā)放硐室應有單獨的發(fā)放間,發(fā)放硐室出口處必須設有!道能自動關閉的抗沖擊波活門。

5、建井期間的臨時爆炸材料發(fā)放硐室必須具有獨立風流。必須制定預防爆炸材料爆炸的安全措施。

6、管理制度必須與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相同。

第29條 井下炸藥庫發(fā)放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和雷管必需有保持干燥的措施,防止受潮變質。

2、收發(fā)炸藥和雷管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亂扔和撞擊,炸藥要擺放整齊,碼放高度不得超過5箱。

3、任何人員不得攜帶礦燈進入井下爆炸材料庫。不設固定照明設備的爆炸材料庫,進入庫房人員必須使用帶絕緣套的礦燈。

4、發(fā)放臺上必須鋪有能導電的半導體橡膠板;該橡膠板下面還必須鋪設金屬網,并用導線將其接地。

第30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和發(fā)放硐室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24小時值班,現場交接班必須清點庫存,并填寫爆炸材料交接班記錄。

第31條 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爆炸材料庫。檢查人員必須持有入庫許可證件并進行登記,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員的陪同下方準進入庫房。

第32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建立火藥發(fā)放臺賬和庫存臺賬;做到日清點、旬盤結,賬、物相符,按時報主管部門。

第33條 過期、失效、報廢炸藥應存放在專用硐室內。報廢雷管不得多于500發(fā)、失效炸藥不得多于100千克,并應報主管部門申請銷毀。

第34條 火藥發(fā)放必須按照入庫順序發(fā)放,做到先入庫先發(fā)放,防止積壓。

第35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要經常檢查以下內容:

1、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2、爆炸材料是否受潮、滲油、受熱或分解變質。

3、電路、照明、防火是否符合規(guī)定。

(三)炸藥檢查和電雷管全電阻檢查

第36條 炸藥檢查:檢查藥卷外觀是否完整,防潮劑是否剝落,封口是否嚴密等,否則不得發(fā)放。

第37條 雷管檢查:金屬殼是否有裂縫、砂眼和銹蝕。對紙殼雷管,應查看紙殼是否松裂,管底起爆藥是否碎裂,腳線是否良好,有無生銹。

第38條 電雷管發(fā)放前必須逐個做全電阻檢查并進行編號;電雷管箱必須在存放硐室外開啟,一次開啟一箱。并清點數量,每次最多取100發(fā)進入硐室做電雷管全電阻檢查、編號。未做全電阻檢查、編號的,不得發(fā)放。

第39條 電雷管的編號要嚴格按照搓碼機(打號機)說明書規(guī)定操作。不準用硬物在雷管上刻編號。

第40條 出廠時電雷管有統(tǒng)一編號的,發(fā)放時要對照爆破員的姓名、編號,逐發(fā)逐段進行登記,不得出現差錯和漏記。

第41條 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必須在專用的硐室內進行,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并定期檢驗和校正全電阻檢查儀。檢查不合格及交回的廢雷管要單獨存放在庫內,并建立臺賬。更換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儀電池時,應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點進行。

第42條 檢驗電雷管用的電流不得超過50毫安(0.05安)。

第43條 電雷管全電阻檢查合格后,要將電雷管腳線理順成束。理順成束時不準手拉腳線硬拽管體,更不準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輕輕理順、伸展整齊,每10發(fā)或20發(fā)為一組卷繞腳線,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編號待發(fā)。

五、操作準備

七、正常操作

第55條 爆炸材料管理工發(fā)放爆炸材料,必須先檢查爆破工的證件及標準藥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齊全,再根據領料單如數發(fā)放,并登記入賬。

第56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發(fā)放爆炸材料:

1、未持有合格證件的爆破工。

2、凡未經領導簽發(fā)、印章不齊全或涂改的領料單。

3、藥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爛、無蓋板),或有箱無鎖。

4、使用不合格藥包或無炸藥包的。

5、炸藥和電雷管變質、失效的。

第57條 硬化、水分超過0.5%的硝銨炸藥不許發(fā)放;其檢查方法是從外觀看藥卷是否受潮、滲水,或出現漿狀物,用手輕輕揉搓有無硬塊。

第58條 爆破工將當班剩余的炸藥、電雷管退庫時,應持有當班班組長的簽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認真查對、驗收,確認領退數量相符,方可辦理退庫手續(xù)。退庫的炸藥、電雷管發(fā)放前必須重新檢查,合格后方準發(fā)放。

第59條 對在領退手續(xù)上作弊、有意損壞、偷盜、私藏、炸藥、雷管人員,爆炸材料管理工發(fā)現后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60條 經常檢查炸藥和雷管,防止其變質和自燃自爆。不得積壓,不合格產品不準發(fā)放。

第61條 庫房外來人員憑證進入,并登記。嚴禁無證人員進入庫內,嚴禁把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等的物品帶入庫內,嚴禁在庫內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

第62條 嚴禁容易產生靜電的任何衣服進入庫房。開啟雷管箱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63條 庫內爆炸材料的擺放整齊,各項設施清潔,地面無雜物。壓碼錯誤、字碼不清以及位置不當的電雷管按報廢處理。

第64條 經全電阻檢查,電阻達不到要求的電雷管按報廢處理。

第65條 變質或報廢的炸藥、雷管要專門存放,妥善保管。

第66條 雷管箱不得有裸露針頭。

八、特殊操作

第67條 經常檢查庫房滅火器、砂箱、鏟子、防火桶等,保證完好。

第68條 雷管或炸藥的擺放高度不得超過2箱。

第69條 庫房抗沖擊波密閉門、抗沖擊波活門以及其它風門要保持關閉狀態(tài),并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九、收尾工作

第70條 爆炸材料管理和發(fā)放中發(fā)現的問題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記錄在值班簿中。

第71條 查看發(fā)放、退庫記錄,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第72條 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12篇 液化氣儲罐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

一、液化石油氣槽車卸車規(guī)定

1、槽車必須停穩(wěn),沒有滑動可能,并熄滅引擎。

2、將槽車接地線與卸車臺地線相接。

3、作業(yè)時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貯罐充裝量不得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5、雷雨天氣、附近發(fā)生火災及糟車或設備出現液體泄漏、液體壓力異常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等不得卸車。

6、卸車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7、卸車時要做好卸車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送貨單位、送貨時間、車型、車號、數量、質量、送貨人等。

二、液化氣貯罐區(qū)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為保證罐區(qū)安全生產,運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

1、對每臺儲罐的進液、出液都必須嚴格監(jiān)測,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2、貯罐第一次充裝或檢修后投產,必現進行置換,使罐氧含量小于4%時方可進行充裝。

3、貯罐必須嚴格控制充裝重,根據實際容器和存放介質標定的最大允許充裝量確定最高警戒液面高度,嚴禁超量充裝。

4、貯罐進液時,必須使一臺貯罐完成后再向另一臺貯罐進液,嚴禁同一臺貯罐邊進邊出。

5、運行貯罐應每班次定期進行檢查,定時對壓力、液位、溫度作好詳細記錄。

6、貯罐及工藝管線應定期排污,一般夏季每班次至少兩次,冬季每班次至少四次,防止管線凍堵。

7、貯罐液位計應保持靈敏可靠,玻璃板式液位計應經常排污保持透明,刻度清晰。

8、貯罐壓力表、溫度計要經常檢查,定期校驗,如有失靈或損壞的應立即更換。

9、貯罐上所有閥門應開關靈活,嚴密不漏,運行人員應經常檢查管線及閥門的運行情況,不得有跑、冒、滴、漏現象。

10、在夏季運行人員應隨時注意貯罐的溫度和壓力變化,當溫度和壓力達到一定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噴淋降溫。

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其開啟壓力不得超過貯罐的設計壓力,應為最高工作壓力的1.14-1.17倍。安全閥下的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tài),并有明顯的全開標志。

昇興(福建)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部

2022-04-07

第13篇 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爆炸物品系特殊管理物品,為保證安全,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購買

1.根據施工需要,嚴格購買煤礦允許使用的爆炸物品,嚴禁 購買非煤礦使用爆炸物品。

2.根據公安機關核定的庫存容量購買,嚴禁多購。

3.按爆炸物品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審批,到指定地點購買。

二、運輸

(一) 地面運輸

1. 地面運輸必須用爆炸物品專用車。

2. 必須用兩人以上經濟民警押運。

3. 炸藥、雷管必須專車運輸,嚴禁同車運輸。

4. 專用車運輸時必須與其他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5. 司機必須持證開車。

(二) 井下運輸

1. 爆破工必須依法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爆破員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爆破工必須是專職的。

2. 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3.接觸爆破器材的人員應穿棉織服裝或其他抗靜電服裝,嚴禁穿化纖服。

4. 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開運輸。

三、 儲存

(一)地面儲存

1.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分別存放在符合公安機關驗收合格的炸藥庫和雷管庫內。嚴禁將炸藥和電雷管混存混放。

2.不得超量存放炸藥和電雷管。

3.做到帳物相符。

4.嚴格執(zhí)行領取清退制度。

(二)井下存放

1. 爆破器材運送至工作地點后,必須把炸藥和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炸藥箱和雷管箱內并加鎖,嚴禁將炸藥和電雷管混存混放。

2. 炸藥箱和雷管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機械和電器設備,通風良好的地方,并應放在巷道掛有電纜、電線的另一側,炸藥箱和雷管箱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

3. 鎖炸藥箱和雷管箱的鑰匙必須有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交與他人。

4. 放炮時必須將炸藥箱和雷管箱分別移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四、使用

1. 做引藥、裝藥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 行。

2. 使用煤礦安全型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3. 不同廠家生產的或同一廠家不同批次生產的及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混合使用。

4. 發(fā)爆器必須統(tǒng)一管理,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必須有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交與他人。

5. 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 制度。

6. 嚴禁放糊炮、明炮。

7. 放炮線嚴禁有明接頭,嚴禁以鋼軌、電器設備及其他導體及大地作回路放炮。

8. 放炮前后必須嚴格檢查瓦斯,只有符合規(guī)定方準裝藥放炮。

9. 封泥、水炮泥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10.聯線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11.通電后拒爆時,放炮工必須先取下發(fā)爆器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取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后方可沿線檢查,查出拒爆的原因。

12.處理瞎炮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用其他方法處理瞎炮。

13.放炮后清點剩余的炸藥和電雷管,填好清退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數量相符后,經班長簽字,當班剩余的炸藥和電雷管必須及時退回炸藥雷管庫,嚴禁私藏炸藥和電雷管。

第14篇 工貿企業(yè)氣瓶庫管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氣瓶儲存不得靠近熱源并防止陽光直接照射。

2.儲存氣瓶應旋緊瓶帽,戴好防震圈。臥放氣瓶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高壓氣瓶堆放不超過5層。

3.氣瓶的漆色應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4. 盛裝有毒氣體的氣瓶或所裝介質互相接觸后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必須分室儲存,并在附近設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氧氣瓶應單獨存放,嚴禁與氫氣瓶、石油氣瓶、油類物質等同室存放。

5.嚴禁在庫內扭動氣門、試氣、查壓,如需進行要移出庫外,并避開瓶閥口進行。

6.報廢的氣瓶或超過檢驗周期的氣瓶應單獨放置,嚴禁繼續(xù)使用或挪作它用。

第15篇 氧氣瓶運輸管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進行運輸時,每一個氧氣瓶均應裝置防震膠圈兩個,并必須旋緊安全帽,在運輸途中,必須保證不使氧氣瓶跌落、撞擊、受熱、沾污油類和損壞。

2、運輸氧氣瓶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禁止押運和搬運人員在車上吸煙。

(2)氧氣瓶的頭部必須朝向一方,裝好車后,瓶應固定牢。汽車裝氧氣瓶時,應按車箱橫向放置。

(3)夏季必須對氧氣瓶適當覆蓋,防止日光暴曬。

(4)必須輕裝輕卸、防止震動,嚴禁拋、扔、滾滑。

(5)易燃物品或易爆物品、油脂或帶油脂的物品不得和氧氣瓶同車裝運。

3、倉庫存放氧氣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要直立放置整齊,并設有欄桿和支架加以固定。臥放時,必須使之固定,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堆放整齊。

(2)安全帽必須旋緊,防震膠圈要齊全完好。

(3)不得受日光暴曬。

4、儲存氧氣瓶的倉庫或臨時庫,周圍10米內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引用明火。

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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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哪些機電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1.設備操作前的準備-1.1檢查設備:確保機電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無明顯損壞或故障。-1.2了解設備:熟悉設備的操作手冊,理解其工作原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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