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內(nèi)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架空線路的作業(yè)流程,確保施工安全和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線路勘查與設計
2. 材料準備與檢驗
3. 基礎施工與塔架安裝
4. 導線架設與接續(xù)
5. 安全措施與應急處理
6. 線路驗收與維護
編制指南
1. 線路勘查與設計:依據(jù)地形地貌、氣象條件、環(huán)境影響等因素,進行詳細的線路規(guī)劃,確保設計合理、安全。應繪制詳細的工作圖紙,標明關鍵點和注意事項。
2. 材料準備與檢驗:采購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的材料,如電線、絕緣子、塔材等。在施工前,由專業(yè)人員進行質(zhì)量檢查,確保無缺陷。
3. 基礎施工與塔架安裝: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基礎挖掘和澆筑,待基礎穩(wěn)固后進行塔架組裝。塔架安裝時需嚴格校正,確保塔體垂直。
4. 導線架設與接續(xù):使用專業(yè)設備和技術,確保導線平穩(wěn)、準確地架設在塔架上。接續(xù)工作應在干燥、無塵的環(huán)境中進行,確保電氣性能。
5. 安全措施與應急處理:所有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裝備,遵守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制定應急預案,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
6. 線路驗收與維護:線路完成后,進行全面的電氣測試和外觀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定期進行線路巡檢,及時處理異常情況。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復審,由工程部負責人主導,結合最新的技術發(fā)展和安全規(guī)定進行修訂。
2. 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新的問題或發(fā)現(xiàn)規(guī)程中有不適用之處,應及時記錄并上報,以便適時調(diào)整。
3. 復審過程應邀請相關部門參與,確保規(guī)程的全面性和實用性。
本規(guī)程旨在為架空線路作業(yè)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但實際情況可能因地域、環(huán)境等因素有所不同,作業(yè)人員需結合具體條件靈活應用,確保作業(yè)安全高效。
架空線路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通信線桿架空線路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挖桿坑、拉線坑作業(yè)
第一條 挖桿坑、拉線坑,要特別注意防止挖壞地下管線或設施,如有煤氣管、自來水及污水管和電力電纜等管線,應在距管線40cm時,改用鐵銑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鋼釬)或鐵鎬硬鑿。
第二條 靠近墻壁或者設施挖桿坑、拉線坑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若有倒塌或碰觸損壞的可能,應采取加固或保護措施。
第三條 在地質(zhì)松軟或流砂地區(qū),挖長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時,必須支撐護土板。
第四條 采取爆破挖桿坑、拉線坑,必須由有爆破資質(zhì)的單位進行。
(二)立、拆、換電桿作業(yè)
第一條 人工、機械立桿、換電桿,都應了解周圍環(huán)境;不準非作業(yè)人員進入現(xiàn)場。在鐵路、道路、廠礦、學校附近及繁華地區(qū),必須設專人維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條 人工立、換電桿:
1.必須專人負責組織,統(tǒng)一指揮,明確分工,各負其責,齊心合力;
2.先檢查桿坑是否夠深,坡道(碼道)挖的是否合適,同時檢查工具、機具是否齊全、牢固;
3.作業(yè)人員應事先明確電桿的起立方向,防止觸碰房檐或其它設施和用戶燈線、電力線。
4.在山坡上或地勢不平地區(qū)立桿或立較長電桿,必須使用夾扛和栓幌繩。
第三條 拆電桿:
1.拆除電桿,必須先拆移桿上的線條和桿上設備及拉線,然后方可拆除電桿;
2.上電桿前,應先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傾倒可能,必須在拆除線條前打臨時拉線或用桿叉支穩(wěn)妥。
3.拆電桿前,應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觸碰附近電力線和其它設施。
4.人工拆電桿必須用繩索拉住,防止自由傾倒。使用吊車拔電桿應先試拔,若不動,可能是桿根設有橫木或卡盤,此時,不準再用吊車拔電桿。
第四條 更換電桿:
1.更換電桿時,如果在舊電桿上掛滑輪來吊立新桿,應先檢查舊桿桿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應設置臨時拉線。
2.新桿立起后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再上桿拆、移線條和附屬設備。安全帶及其附件是在人體墜落時,用于平衡地拉住人體并限制其下落距離的安全裝置,故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以便能經(jīng)受住由此產(chǎn)生的力。安全帶及其金屬配件、帶、繩必須按照《安全帶檢驗方法》國家標準進行測試,并符合安全帶、繩和金屬配件的破斷負荷指標。
圍桿安全帶以靜負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測試時,應無破斷。懸掛、攀登安全帶以100kg重量檢驗,自由墜落,做沖擊試驗,應無破斷。架子工安全帶做沖擊試驗時,應模擬人型并且腰帶的懸掛處要抬高1m.自鎖式安全帶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墜落沖擊試驗,下滑距離均不大于1.2m.用緩沖器連接的安全帶在4m沖距內(nèi),以100kg重量作沖擊試驗,應不超過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帶國家標準對安全帶的使用和保管作了嚴格要求:
(1)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所用的吊繩則例外。
(2)緩沖器、速差式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lián)使用。
(3)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4)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5)安全帶使用兩年后,按批量購人情況,抽驗一次。圍桿帶做靜負荷試驗,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無破斷方可繼續(xù)使用。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時,以80kg重量做自由墜落試驗,若不破斷,該批安全帶可繼續(xù)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6)使用頻繁的繩,要經(jīng)常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帶子使用期為3~5年,發(fā)現(xiàn)異常應提前報廢。
上桿前檢查腳扣(把腳扣套在電桿根部,然后單腳踩在腳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絕緣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穿好絕緣鞋,綁好牽引繩
(三)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
第一條 布放線條前,應察看沿線的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條 緊線條前,應先檢查有無被樹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凍住等現(xiàn)象及其它障礙物,避免收緊線條時崩斷或彈起傷人。
第三條 布放線條或跨越鐵路、道路及宅院時,必須將線條收緊,不準拖拉在地面上或懸在半空中。
第四條 在跨越列車頻繁往來的鐵路和有車輛通行的道路,架設電纜吊線、明線和自承式電纜時,必須先在鐵路、道路兩側的電桿上裝設滑車,并在兩桿之間吊掛繩環(huán)的繩索,再用繩索拉線條或自承式電纜,用“環(huán)系渡線法”,使其從滑車、繩環(huán)內(nèi)徐徐通過。
第五條 拆除線條和自承式電纜時,必須采用“環(huán)系渡線法”先將跨越鐵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緊線條時,嚴禁線條、自承式電纜下垂、懸空。
第六條 上電桿拆除線條和自承式電纜前,應先檢查電桿,如桿根腐爛或埋深不夠,應設置臨時支撐,避免倒桿。
第七條 在終端桿上拆除明線時,應由下層兩邊向中間逐條剪斷(剪斷的線條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準一次將一邊的線條全部剪斷。拆除電纜吊線或自承式電纜時,先用繩索栓牢拉住,剪斷或松脫后慢慢松繩索放下。
第八條 在角桿上拆除明線一定要在與線條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線;如在角桿上剪斷線條,應對左右電桿上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提示。
第九條 在中間桿上拆除線條,應將全部扎線解開,嚴禁逐桿剪斷線條,在松解扎線時,應注意電桿有無異常情況,如電桿有傾倒可能,應立即下桿。
第十條 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
(四)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
第一條 作業(yè)人員應熟悉并注意供電線路設備,辨別高低壓線路的要點是:
1.高、低壓線路單獨架設時,高壓線路電桿之間的距離較低壓的大,電桿也較高。
2.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時,高壓線路在上,低壓線路在下;高壓線路的橫擔較低壓的長,線間距離較低壓的大。
3.高壓線路的瓷瓶為針式絕緣子,為茶褐色,體積較大;低壓線路的瓷瓶一般也為針式絕緣子,為白色,且體積較小。
4.高壓架空線一般很少有分支線,并只有三根導線。低壓架空線一般由變壓器低壓側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戶,導線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線)或兩根(火線加零線)。
第二條 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進行架線,緊線和打拉線等作業(yè),應保證最小空中距離如下:
1、35kv以下線路為2.5m;
2、35kv以上線路為4m。
第三條 在三電(電燈、電話、電視)合用的水泥桿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用戶燈線、變壓器及閘刀等電力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不準觸碰。
第四條 在電桿上方如有電力線交越,上桿作業(yè)時頭部不準超過桿頂;所用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和電力設備。
第五條 跨越電力線架設線條時,嚴禁將線條從電力線上方拋過,必須在電力線兩側電桿上各裝置滑輪,以干燥繩索作成環(huán)行,將線條縛在環(huán)形繩套內(nèi)、牽動繩索使線條徐徐通過。繩索距電力線至少2m,牽動繩索時線條不應過松,以免下垂觸及電力線;也可在跨越電力線處做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再拆除。
第六條 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線條,應將線條用干燥繩索控制在電桿或線擔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緊現(xiàn)線時,線條蹦起來,使安全距離減少導致高壓觸電。
第七條 對跨越電力線和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的明線和電纜,在不影響通信質(zhì)量前提下,可從跨越的一側電桿下入地,再從另一側電桿引上。在電力線下方架設的明線和電纜,須安裝能抗12千伏以上電壓的“三線交叉保護管”。
第八條 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條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門聯(lián)系停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確屬停電,方可作業(yè)。
第九條 在有地下電力電纜的區(qū)域,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或使用機械敷設的通信電纜,施工前必須反復核實電力電纜的埋設位置及深度,確實無誤方可作業(yè)。
第十條 在作業(yè)過程中,若有電力線,用戶燈線觸碰、斷落在通信線條上或斷落在作業(yè)區(qū)域,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一條 在作業(yè)過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質(zhì)的線條,一律按電力線對待,并不準隨意剪斷。
第2篇 外線架空線路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1、電桿用小車搬運應捆綁卡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
2、人工立桿所用叉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互相配合,用力均勻。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nèi)不科有人??踊粚嵑?才能拆去叉木和拉繩。
3、登桿前應檢查電柱的牢固程度,并夯實根基。對舊木桿必要時要采取加固措施。登桿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使用腳扣應按電桿直徑選擇適應規(guī)格。安全帶應栓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栓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4、在原有電桿上架設與帶電導線平行的線路時,應保證安全距離,否則必須停電作業(yè)。穿越帶電導線架線時,應停電進行。如低壓線路確實不能停電時,必須在穿越導線兩側搭設隔離設施。
5、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diào)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6、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緊線應緩慢使導線升起,并注意有無掛住的地方,以免導線受力后突然崩起傷人。
7、架空線路施工中,每2-3公里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第3篇 通信線桿、架空線路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挖桿坑、拉線坑作業(yè)
第一條 挖桿坑、拉線坑,要特別注意防止挖壞地下管線或設施,如有煤氣管、自來水及污水管和電力電纜等管線,應在距管線40cm時,改用鐵銑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鋼釬)或鐵鎬硬鑿。
第二條 靠近墻壁或者設施挖桿坑、拉線坑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若有倒塌或碰觸損壞的可能,應采取加固或保護措施。
第三條 在地質(zhì)松軟或流砂地區(qū),挖長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時,必須支撐護土板。
第四條 采取爆破挖桿坑、拉線坑,必須由有爆破資質(zhì)的單位進行。
(二)立、拆、換電桿作業(yè)
第一條 人工、機械立桿、換電桿,都應了解周圍環(huán)境;不準非作業(yè)人員進入現(xiàn)場。在鐵路、道路、廠礦、學校附近及繁華地區(qū),必須設專人維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條 人工立、換電桿:
1.必須專人負責組織,統(tǒng)一指揮,明確分工,各負其責,齊心合力;
2.先檢查桿坑是否夠深,坡道(碼道)挖的是否合適,同時檢查工具、機具是否齊全、牢固;
3.作業(yè)人員應事先明確電桿的起立方向,防止觸碰房檐或其它設施和用戶燈線、電力線。
4.在山坡上或地勢不平地區(qū)立桿或立較長電桿,必須使用夾扛和栓幌繩。
第三條 拆電桿:
1.拆除電桿,必須先拆移桿上的線條和桿上設備及拉線,然后方可拆除電桿;
2.上電桿前,應先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傾倒可能,必須在拆除線條前打臨時拉線或用桿叉支穩(wěn)妥。
3.拆電桿前,應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觸碰附近電力線和其它設施。
4.人工拆電桿必須用繩索拉住,防止自由傾倒。使用吊車拔電桿應先試拔,若不動,可能是桿根設有橫木或卡盤,此時,不準再用吊車拔電桿。
第四條 更換電桿:
1.更換電桿時,如果在舊電桿上掛滑輪來吊立新桿,應先檢查舊桿桿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應設置臨時拉線。
2.新桿立起后與舊桿捆扎在一起,再上桿拆、移線條和附屬設備。
(三)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
第一條 布放線條前,應察看沿線的環(huán)境,如有障礙物,應制定跨越障礙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條 緊線條前,應先檢查有無被樹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凍住等現(xiàn)象及其它障礙物,避免收緊線條時崩斷或彈起傷人。
第三條 布放線條或跨越鐵路、道路及宅院時,必須將線條收緊,不準拖拉在地面上或懸在半空中。
第四條 在跨越列車頻繁往來的鐵路和有車輛通行的道路,架設電纜吊線、明線和自承式電纜時,必須先在鐵路、道路兩側的電桿上裝設滑車,并在兩桿之間吊掛繩環(huán)的繩索,再用繩索拉線條或自承式電纜,用“環(huán)系渡線法”,使其從滑車、繩環(huán)內(nèi)徐徐通過。
第五條 拆除線條和自承式電纜時,必須采用“環(huán)系渡線法”先將跨越鐵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緊線條時,嚴禁線條、自承式電纜下垂、懸空。
第六條 上電桿拆除線條和自承式電纜前,應先檢查電桿,如桿根腐爛或埋深不夠,應設置臨時支撐,避免倒桿。
第七條 在終端桿上拆除明線時,應由下層兩邊向中間逐條剪斷(剪斷的線條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準一次將一邊的線條全部剪斷。拆除電纜吊線或自承式電纜時,先用繩索栓牢拉住,剪斷或松脫后慢慢松繩索放下。
第八條 在角桿上拆除明線一定要在與線條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線;如在角桿上剪斷線條,應對左右電桿上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提示。
第九條 在中間桿上拆除線條,應將全部扎線解開,嚴禁逐桿剪斷線條,在松解扎線時,應注意電桿有無異常情況,如電桿有傾倒可能,應立即下桿。
第十條 線路架設與拆除作業(yè)區(qū)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接近。
(四)在電力線附近作業(yè)
第一條 作業(yè)人員應熟悉并注意供電線路設備,辨別高低壓線路的要點是:
1.高、低壓線路單獨架設時,高壓線路電桿之間的距離較低壓的大,電桿也較高。
2.高、低壓線路同桿架設時,高壓線路在上,低壓線路在下;高壓線路的橫擔較低壓的長,線間距離較低壓的大。
3.高壓線路的瓷瓶為針式絕緣子,為茶褐色,體積較大;低壓線路的瓷瓶一般也為針式絕緣子,為白色,且體積較小。
4.高壓架空線一般很少有分支線,并只有三根導線。低壓架空線一般由變壓器低壓側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戶,導線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線)或兩根(火線加零線)。
第二條 在高、低壓電力線下方或附近作業(yè),必須嚴防與電力線接觸,進行架線,緊線和打拉線等作業(yè),應保證最小空中距離如下:
1、35kv以下線路為2.5m;
2、35kv以上線路為4m。
第三條 在三電(電燈、電話、電視)合用的水泥桿上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用戶燈線、變壓器及閘刀等電力設備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不準觸碰。
第四條 在電桿上方如有電力線交越,上桿作業(yè)時頭部不準超過桿頂;所用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和電力設備。
第五條 跨越電力線架設線條時,嚴禁將線條從電力線上方拋過,必須在電力線兩側電桿上各裝置滑輪,以干燥繩索作成環(huán)行,將線條縛在環(huán)形繩套內(nèi)、牽動繩索使線條徐徐通過。繩索距電力線至少2m,牽動繩索時線條不應過松,以免下垂觸及電力線;也可在跨越電力線處做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再拆除。
第六條 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線條,應將線條用干燥繩索控制在電桿或線擔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緊現(xiàn)線時,線條蹦起來,使安全距離減少導致高壓觸電。
第七條 對跨越電力線和在高壓線下方架設的明線和電纜,在不影響通信質(zhì)量前提下,可從跨越的一側電桿下入地,再從另一側電桿引上。在電力線下方架設的明線和電纜,須安裝能抗12千伏以上電壓的“三線交叉保護管”。
第八條 拆除跨越電力線的通信線條時,必須事先與供電部門聯(lián)系停電,拉閘斷電后,須設專人看閘,作業(yè)前應驗證確屬停電,方可作業(yè)。
第九條 在有地下電力電纜的區(qū)域,與電力電纜交叉或平行埋設或使用機械敷設的通信電纜,施工前必須反復核實電力電纜的埋設位置及深度,確實無誤方可作業(yè)。
第十條 在作業(yè)過程中,若有電力線,用戶燈線觸碰、斷落在通信線條上或斷落在作業(yè)區(qū)域,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一條 在作業(yè)過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質(zhì)的線條,一律按電力線對待,并不準隨意剪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