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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0

建設規(guī)程

有哪些

在企業(yè)建設規(guī)程的制定過程中,我們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核心要素:

1. 目標設定:明確規(guī)程的目的,是提升效率、保障安全還是優(yōu)化流程。

2. 責任劃分:定義每個角色的職責和權限,確保任務分配清晰。

3. 操作流程:詳細列出每一步驟,使執(zhí)行者能理解并遵循。

4. 標準化制度:建立統(tǒng)一的標準,減少誤解和混亂。

5. 監(jiān)控與評估:設立監(jiān)控機制,定期評估規(guī)程的有效性。

6. 反饋與改進:鼓勵員工反饋,持續(xù)優(yōu)化規(guī)程。

標準

建設規(guī)程的標準應具備以下特點:

1. 明確性:規(guī)程應簡潔明了,避免含糊不清,確保所有相關人員都能理解和執(zhí)行。

2. 實用性:規(guī)程需基于實際工作情況,具有可操作性,不應脫離實際。

3. 完整性:涵蓋所有必要的環(huán)節(jié),無遺漏,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

4. 靈活性:允許在特殊情況下的適度調整,以適應變化。

5. 可持續(xù)性:規(guī)程應隨企業(yè)發(fā)展而更新,保持其長期有效性。

6.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企業(yè)行為合法合規(guī)。

是什么意思

建設規(guī)程的意思是指企業(yè)為了規(guī)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質量和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操作規(guī)則和指導原則。它不僅規(guī)定了員工應該如何做,還設定了執(zhí)行的順序、責任分配、標準要求和評估機制。規(guī)程的實施意味著企業(yè)內部有了統(tǒng)一的行為準則,有助于減少錯誤,增強團隊協作,促進企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在實踐中,規(guī)程需要不斷調整和完善,以適應市場變化和技術進步,確保其始終保持適用性和有效性。

建設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問題規(guī)程

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建設是城市應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映一個城市危機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隨著國民經濟和城市化道路的發(fā)展,該系統(tǒng)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自然災害、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事件等頻頻發(fā)生。如何高效的利用有限資源,建設適合本城市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變得非常迫切,這對提高政府的對災害和突發(fā)事件的處置能力,為市民提供快捷的緊急救援服務,為社會經濟發(fā)展提供更新更合理的安全支撐,體現政府新的職能的重要手段。

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是城市公共安全框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代表政府實施協調、指揮、調度的重要機構和場所,是反映一個城市應急和危機管理水平及城市綜合信息化應用的標志,也是城市危機管理的重要支撐設施。隨著我市《杭州市人民政府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即將出臺,我市應急體系中需要解決的應急目標逐漸明朗,用什么樣技術和手段解決變得十分緊迫,建設怎樣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是直接關系到政府職能是否能正常發(fā)揮,關系到該中心能否正常運行的關鍵,建設怎么樣的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國內外沒有固定的模式,雖然國外應急指揮系統(tǒng)建設多年,也是各不相同,加上國內各地區(qū)經濟和發(fā)展不平衡及地域特點不同,也沒有統(tǒng)一的建設模式,這需要我們充分考慮本市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做好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的基礎性研究,對建設杭州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政府管理體系與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技術體系關系的協調

從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建設來看,所建的系統(tǒng)平臺將統(tǒng)一各應急反應業(yè)務,提高了部門之間的協調能力和應急反應速度,但也帶來了不同部門之間的體制沖突,這還包含著各個部門自身長期工作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指揮方法和習慣之間的協調,怎樣體現良好協調關系的指揮平臺是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建設首先要精心考慮的問題。另外,我國的政府體系多數是樹形的垂直構架,其行政特征是對上負責,而快速反應機制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是以事件為中心的扁平結構,要求其對事件直接負責,這種結構和管理的不一致是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和運行也需要協調的問題。

2、系統(tǒng)的智能化建設

目前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的建設多數是基于特定災種,將不同類型的應急指揮系統(tǒng)或信息系統(tǒng)按照一定的預案要求,進行的需求組合和系統(tǒng)集成。更多的是體現“面向過去和已知”這個概念,應急事件雖有一定的共性,但不可預見性是城市應急的個性特征,怎樣建設即“面向過去和已知”又能面向不確定的“未知”,既能貫徹預案又能適應一些從未出現過的綜合性、邊緣性應急事件,使建設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有“腦子”作用,能為決策人員提供一個便利的、交互式的操作平臺,迅速、動態(tài)地識別事件,構造針對特定應急事件地信息處理和調度系統(tǒng),真正體現建設的意義所在,這是衡量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先進型和長期性的重要指標。

3、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的標準化建設

建設專業(yè)化、智能化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必須建立一套適應指揮的應用標準和應用支撐標準體系,雖然各職能部門信息化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取得相當的成果,但存在著各自建設帶來的問題,缺乏相對統(tǒng)一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這對建設綜合性和基礎性的指揮中心帶來內聯問題,同時這標準還應包括對應急事件的描述機制、數據單元描述、技術接口描述等,使建設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只有一種“共同語言”,怎樣確定適合我市應急指揮救援系統(tǒng)范圍內的規(guī)范標準,這對建設具有生命力的指揮中心避免出現“信息孤島”有著重要意義。

4、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各指揮中心的網絡構架

目前的指揮構架有決策型、管理型和協調型等數種,體現不同的指揮特征和效果,不同的指揮結構形成不同的指揮網絡,城市已有不少部門針對一些特定類型的事件建有各自的指揮中心,雖現有的部分中心內部建設具有相當的專業(yè)性和先進性,但系統(tǒng)對外部的延伸仍缺乏手段。構架一個合理的全市范疇的城市應急救援指揮系統(tǒng),使在重大事件面前,信息獲取與協調指揮的效率與城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保證良好的匹配,通過技術的手段清晰的體現各中心之間的職責關系,這將關系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網絡構架的合理性,也將關系到對應急救援事件的快速協調和處理能力,避免形成“指揮孤島”制約救援中心的正常發(fā)揮。

第2篇 盤電安全文化建設管理細則規(guī)程

1 目的

在盤電公司黨委和行政班子的正確領導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zhí)行,引導、保護和發(fā)揮全體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完善的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領導機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有力的物質保障機制和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將企業(yè)安全文化有機融入各項工作之中,用文化的力量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劃發(fā)展和執(zhí)行能力,確保企業(yè)長治久安。

2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天津國華盤山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3 安全文化建設的基本內容

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大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3.1培育環(huán)境文化建設

通過不斷加強企業(yè)內部科學管理,實現安全目標,努力增加電量,盡力降低成本,爭取合理電價,積極營造有利于企業(yè)經營的外部環(huán)境,實現企業(yè)與社會同進步、與員工同發(fā)展、與環(huán)境同依存,繼而實現企業(yè)、員工、社會和諧發(fā)展。

3.2提高素質文化建設

通過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技能,激發(fā)人的潛能,提高人的能力,發(fā)揮人的作用,保障人的利益,增強企業(yè)領導力、市場開拓能力和社會效益。

3.3完善制度文化建設體系

著力構建符合企業(yè)價值觀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以科學的制度體系規(guī)范員工行為,以有效的制度創(chuàng)新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企業(yè)管理快速步入決策科學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規(guī)范化的良性軌道。

4 專業(yè)術語

企業(yè)文化推行員:各支部、各部門負責宣傳和企業(yè)文化建設的責任人。

5 執(zhí)行程序

5.1健全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的組織機構

建設先進的企業(yè)安全文化是公司系統(tǒng)各級領導者的重要職責。公司系統(tǒng)各級領導必須站在企業(yè)發(fā)展的戰(zhàn)略高度,把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納入議事日程,與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5.1.1成立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領導小組,指導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在安全文化建設中人、物、財的投入及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

5.1.2企業(yè)文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的組織安排、推動和具體工作的開展、落實。

5.2培育環(huán)境文化

5.2.1生產環(huán)境、作業(yè)崗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職業(yè)安全健康標準。

5.2.2作業(yè)現場、危險源和危險點等部分設置符合國家和作業(yè)標準的安全標識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2.3建立內外部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實現安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5.2.4現場、班組活動場等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溻提示等宣傳用品。

5.2.5訂閱、下發(fā)省級以上有安全生產知識內容的報紙、雜志,每50人每少于1份。并在新聞媒體上宣傳本企業(yè)安全生產方面的創(chuàng)新成果、經驗等文章。

5.3提升素質文化

5.3.1企業(yè)安全理念內容完整、明確,安全目標清晰。

5.3.2領導層、管理層、班組、崗位逐級簽訂安全承諾責任書。

5.3.3實行全員安全培訓,全體人員均依法培訓并取得上崗資質,制定特殊崗位人員聘任、選拔程序,特殊工種持證山崗率100%。

5.3.4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播手段,宣傳法律法規(guī)、安全常識、事故警示、實踐經驗。

5.3.5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群眾性安全活動,每季度不少于1次。

5.3.6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廣泛宣傳、給予表彰獎勵,樹立榜樣。

5.4完善制度文化

5.4.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行為符合安全、衛(wèi)生、技術標準和安全規(guī)程。

5.4.2建立有完備的應急突發(fā)事件的救援機構和預案。

5.4.3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和完備的匯報制度,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早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5.4.4建立完善的職業(yè)健康保障機制,定期組織員工健康體檢,對高危作業(yè)、有毒害的環(huán)境有明確的工作時間和加班政策。

5.4.5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建立員工參與安全事務的機制。

5.4.6建立完善的安全績效評估系統(tǒng),把獎勵制度和安全生產有機結合。

6.職責

6.1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為安全文化建設第一責任者。定期完善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推廣工作規(guī)劃,組織檢查、指導,做好總結、評價工作,實現安全文化建設的不斷深化與提升。

6.2安健環(huán)部和黨建工作部作為安全文化建設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負責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的組織安排、推動和具體工作的開展、落實。

6.3各部門為安全文化建設的實施者、示范者和推動者,落實企業(yè)文化建設領導小組下發(fā)及安排的各項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做好督促、檢查,進行階段性總結,確保安全文化建設有效推進。

6.4員工是安全文化建設的主體,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主動學習安全知識、自主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全員參與,全員改進,不斷提升企業(yè)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第3篇 建設工程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工作人員(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招收及調換工種或脫崗6個月后重新上崗的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人員應經體檢合格,有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崗作業(yè)。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

3施工現場的有關管理人員,應獲得建設部規(guī)定的施工企業(yè)關鍵崗位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應帶頭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及本省有關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并監(jiān)督、檢查作業(yè)人員執(zhí)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電工、金屬焊割(氣焊)工、登高架設人員、各種起重設備的裝拆和操作人員、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學徒工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5從事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作業(yè)人員,應接受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作業(yè)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yè)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應接受新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從普通工種調換為特種作業(yè)工種的人員,還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7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人員,必須接受法律與法規(guī)及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8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yè)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yè),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9參加作業(yè)的人員在施工現場行走,應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撐及攀爬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架體、模板支撐和鋼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躍或跳躍等方式進入腳手架或作業(yè)層面;禁止在未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剛砌筑的墻面上作業(yè)或行走。

10作業(yè)人員享有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建議權、緊急避險權和人身保障權,并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

第4篇 電力建設生產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力建設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生產無關的一切活動。

第二條認真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細則,防止刀傷、碰傷、棒傷、砸傷、燙傷、踩膜跌倒及身體被卷入轉動設備等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第三條開機前,必須全面檢查設備有無異常,對轉動設備,應確認無卡死現象、安全保護設施完好、無缺相漏電等相關條件,并確認無人在設備作業(yè),方能啟動運轉。啟動后如發(fā)現異常,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按有關規(guī)程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

第四條嚴格遵守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禁止無證操作。正確使用特種設備,開機時必須注意檢查,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掛上故障牌。吊機操作者作業(yè)時要避開重物,禁止亂摔、亂碰斜吊重物等野蠻操作。

第五條不準超高、超重裝運鋼材原料,不準超高準放物料,防止傾斜倒塌傷人。

第六條按章作業(yè),有權拒絕上級或其他部門的違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級報告無效后越級向上反映。

第七條搞好崗位安全文明生產,認真貫徹十字操作法,發(fā)現隱患(特別對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災的危險部位)應及時處理及上報。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第八條簽發(fā)檢修工單、設備試運轉等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jiān)控工作。

第5篇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防性規(guī)程

本規(guī)定適用范圍:

(一)對用人單位在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階段應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核或備案。

(二)對用人單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的衛(wèi)生審查。

(三)對用人單位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的竣工驗收的審查或備案。

(四)對以上行政許可事項的全過程。

一、公 示

(一)公示形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電子網絡(宣武區(qū)政府信息網)、辦公場所公示冊及一次性告知材料等方式進行公示。

(二) 行政許可公示的主要內容:

1、行政許可事項;

2、行政許可依據;

3、行政許可條件;

4、行政許可數量;

5、行政許可辦理流程;

6、行政許可的辦理期限(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計算在行政機關辦理時限之內的特別情況進行明確,如:申辦人整改時間、監(jiān)測或專家鑒定等時間。);

7、行政許可需要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8、行政許可涉及的示范文本(經區(qū)衛(wèi)生局法制科審查、備案后予以公示);

9、行政許可的決定等許可結果的公示;

10、申辦人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享有的監(jiān)督投訴等權利,并載明投訴部門與電話。

11、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項

(三)行政許可過程中遵循公示生效的原則、未經公示的事項和內容,不得作為行政許可的依據。

二、一次性告知

辦理行政許可的執(zhí)法人員在受理前的審查中必須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辦理行政許可的執(zhí)法人員在受理前審查中發(fā)現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告知書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執(zhí)法人員填寫同一格式的《申請材料補齊補正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受憑證》,并由當事人簽收。

三、受 理

(一)實行統(tǒng)一受理,由宣武區(qū)宣武區(qū)衛(wèi)生局衛(wèi)生監(jiān)督所監(jiān)督一科相關人員負責受理。

(二)文書制作及時限:

1、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2、申請人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執(zhí)法人員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向申請人出具《申請材料補齊補正通知書》、《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受憑證》。

3、對于申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有關規(guī)定的,執(zhí)法人員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填寫《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送達申請人。

(三)受理范圍及申辦材料要求:

除由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查的建設項目,宣武區(qū)轄區(qū)的新建、擴建、改造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均由宣武區(qū)衛(wèi)生行政機關進行受理、審查、審核及備案。由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查的建設項目暫定為:

1、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由市政府或由市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審批、注冊的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

2、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中關村科技園區(qū)等國家級和市級高新技術工業(yè)園區(qū)內的建設項目;

3、跨區(qū)(縣)行政區(qū)域的建設項目;

4、北京地區(qū)重大國際項目,如奧運會等建設項目。

申辦材料要求: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審核

1、申辦人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審核(備案)申報書,一式二份。

(2)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委托申報的,應提供委托申報證明。

2、標準:申辦者提交的資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

1、申辦人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職業(yè)防護設施審查申報表,一式二份。

(2)建設項目職業(yè)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3)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批復(復印件)

(4)委托申報的,應提供委托申報證明。

2、標準:申辦者提交的資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或備案

1、申辦人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市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報表,一式二份。

(2)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3)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批復或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的批復(復印件)。

(5)委托申報的,應提供委托申報證明。

2、標準:申辦者提交的資料齊全、規(guī)范、有效。

四、建設項目職業(yè)衛(wèi)生審查、審核許可及備案

第一節(jié) 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審核或備案

第一條 審核標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2001年第60號主席令)

(二)《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第49號令)

(三)《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衛(wèi)生部發(fā)布2002年6月1日實施)

(四)其他相關依據。

第二條 審核總時限:自受理之日20個工作日完成行政審核(初審15個工作日完成,審定5個工作日完成)。20日不能做出決定的,報衛(wèi)生局主管領導同意可以延長10日。

第三條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審核分類

(1)職業(yè)衛(wèi)生服務機構評價為職業(yè)病危害一般和職業(yè)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對于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2)對職業(yè)衛(wèi)生服務機構評價為職業(yè)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其建設項目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備案,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

第四條 權限

(1)宣武區(qū)衛(wèi)生局衛(wèi)生監(jiān)督所監(jiān)督負責對受理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初審意見。

符合標準的,提出同意批準的審核意見,制作建設項目認可書,填寫審批流程表,同申辦材料和初審意見一并轉審定人員。

不符合標準的,必須提出不同意批準的審核意見及理由,填寫審批流程表,同申辦材料和審核意見一并轉審定人員。

(2)宣武區(qū)衛(wèi)生局疾控科科長進行審定。

第五條 審核內容

申請材料完整性和規(guī)范性、職業(yè)衛(wèi)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服務范圍、評價報告的規(guī)范性,技術審查專家組成及審查意見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審核結果

審核同意的,由區(qū)衛(wèi)生局出具批復;不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自區(qū)衛(wèi)生局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建設單位。

第二節(jié)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

第七條 審核標準同本文第一條

第八條 審核總時限:自受理之日20個工作日完成行政審核(初審15個工作日完成,審定5個工作日完成),20日不能做出決定的,報衛(wèi)生局主管領導同意可以延長10日。專家審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期限內。

第九條 受理材料后,由區(qū)衛(wèi)生局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并根據技術審查結論進行行政審查。

第十條 權限同本文第四條。

第十一條 審查結果同本文第六條。

第三節(jié)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或備案

第十二條 審核標準同本文第一條。

第十三條 時限本文第二條。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或備案分類同本文第十八條。

第十五條 權限同本文第四條。

第十六條 審查結果同本文第六條。

五、批復文件領取

建設單位憑“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原件領取文件。受理機關收回“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領取人在領取單上簽字。

六、行政許可檔案的歸檔與交接

行政許可檔案歸檔遵照宣武區(qū)衛(wèi)生監(jiān)督所行政許可檔案歸檔制度執(zhí)行。

第6篇 建設工程竣工規(guī)劃驗收操作規(guī)程(二)

建設工程竣工規(guī)劃驗收操作規(guī)程(二)

(一)基本規(guī)程

1.規(guī)劃專項驗收在建設項目和要求配置的附屬設施已按《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完畢后進行。

2.小區(qū)內的道路廣場工程和停車位項目驗收可在市政驗收階段予以驗收。

3.建設項目手續(xù)不全的,不予驗收。在驗收前已立案查處的違法建設項目,待履行完法律手續(xù)后再進行驗收報備。在驗收時發(fā)現的違法建設應同時進行立案查處。

(二)規(guī)劃驗收評定標準

1.規(guī)劃驗收綜合評定為“符合規(guī)劃要求,同意報備”的指建設項目符合《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批準的指標和要求。

2.規(guī)劃驗收綜合評定為“同意報備,不符合規(guī)劃指標部分另案處理”的指建設項目因設計或施工原因引起的誤差,而造成實測指標無法滿足審批要求的。

3.規(guī)劃驗收綜合評定為“不同意報備,違法建設部分整改合格后再行報備”的指建設項目超用地紅線、超層、超棟、改變使用功能或實測指標嚴重違反強制性規(guī)范、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等情形的。

第7篇 8湖北省建設廳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精品資料

湖北省建設廳湖北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實施

db/t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in construction site

目次

前言

1總則 (1)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術語 (2)

4施工項目安全管理 (3)

4.1危險源識別 (3)

4.2安全生產目標 (4)

4.3組織機構 (4)

4.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

4.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 (8)

4.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5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實施與控制 (9)

5.1一般規(guī)定 (9)

5.2安全生產資金保障 (11)

5.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11)

5.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3)

5.5安全技術交底 (14)

5.6分包單位管理 (14)

5.7安全物資供應單位管理 (15)

5.8設備安全管理 (15)

5.9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管理 (16)

5.10環(huán)境與衛(wèi)生管理 (19)

5.1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24)

5.12應急預案 (24)

6檢查與改進 (28)

前言

本標準由湖北省建設廳提出。

本標準由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總站歸口。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

1總則

1.1為了提高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實現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和系統(tǒng)化,促進行業(yè)發(fā)展,依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1.2本規(guī)程適用于湖北省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及舊房拆除工程。不適用于搶險救災工程、公民自建房屋以及房屋維修的施工。

1.3 本規(guī)程所指的施工現場包括現場作業(yè)區(qū)、現場辦公區(qū)和現場生活區(qū)。

1.4 本規(guī)程是規(guī)范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的管理職責和要求,考核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規(guī)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據。

1.5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本規(guī)程依據下列規(guī)范性文件,結合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實際制定。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guī)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guī)程條款。引用文件的最

新版本適用于本規(guī)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9號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 /t77-2003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

jgj146-2004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

建辦【2005】89號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

建質【2004】213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

建質【2007】255號建筑施工人員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

建質【2008】75號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

建質【2008】76號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

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

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3術語

3.1 建筑施工現場construction site

建筑施工企業(yè)和人員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包括建設單位劃定的區(qū)域和場所、施工單位和個人為完成建筑產品而租用或購買的區(qū)域或場所以及生產活動中臨時占用的公共區(qū)域和場所等。

3.2施工項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施工企業(yè)自工程施工投標開始到保修期滿為止的全過程中完成的項目。在本規(guī)程中具體指總承包單位承建的項目及為施工管理而組建的項目部。

3.3安全生產safety production

為預防生產過程中發(fā)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種措施活動。

3.4本質安全intrinsic safe

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含有的、內在的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發(fā)生事故的功能。

3.5項目總承包單位project contractor

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6項目分包單位project subcontractor

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將承包的項目部分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

3.7危險源dangerous source

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yè)環(huán)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tài)。

3.8事故accident

在進行施工生產活動過程中,發(fā)生了違背人們意愿的不幸事件,使施工生產活動暫時或永久地停止。

3.9事故隱患accident potential

泛指生產系統(tǒng)(施工現場)中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

3.10特種作業(yè)special work

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或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健康易造成損害,或對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yè)。

直接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yè)人員。

3.11三級安全教育new workers safety education

用人單位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3.12個人勞動防護用品personal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施工活動的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安全(絕緣)鞋、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毒)口罩等保護從業(yè)人員不受危害的物品。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1危險源識別

4.1.1 危險源是導致施工現場發(fā)生事故的根源,施工項目必須把危險源作為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對象。

4.1.2 施工項目在施工管理總策劃時必須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和控制策劃。識別與施工現場相關的所有危險源,評價出重大危險源。

4.1.3危險源識別的方法有:

a)現場觀察:由具備一定安全知識,掌握一定職業(yè)健康與環(huán)保方面

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的調查者通過對施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的觀察,發(fā)現施工現場所存在的危險源。

b)詢問、交談:調查者通過對施工項目某項工作或者作業(yè)有豐富經

驗的人進行交談,從中初步分析出該項工作或作業(yè)中所存在的危險源。

c)獲取外部信息;從有關類似企業(yè)、類似項目、文獻資料、專家咨

詢等方面獲取有關危險源方面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結合本工程實際,進行歸納總結。

d)查閱有關記錄:通過查閱企業(yè)的事故記錄,從中發(fā)現存在的危險源。

4.1.3 施工項目應組織有系統(tǒng)安全工程知識的專家、經驗豐富的生產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評價組,通過定性和定量結合的方法,結合評

價組人員的經驗和判斷能力,對管理、人員、工藝、設備、設施等方面已識別的危險源進行評價分級,確定本項目的重大危險源。

4.1.3 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必須制定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在施工過程中予以實施,定期開展專項檢查活動,驗證各項措施和方案的實施情況。

4.1.4施工項目在實施擬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之前應先對以下要求進行充分性評審,評審通過后方可組織實施:

a)該風險控制措施是否會產生新的危險源。

b)該風險控制措施是否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結合項目工程

進度、成本壓力等情況能否被應用于工程實際。

c)受到危險源影響的相關方如何評價該預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d)結合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及相關要求和施工項目的安全目標,該

風險控制措施是否能使風險影響降低到可以接受或容許的水平。

e)該風險控制措施是否選定了標本兼治或投資效果最佳的解決方案,資金是否能夠保證。

4.1.5施工項目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將所識別的重大危險源及控制措施通過公示、學習培訓等形式告知現場施工人員。

4.1.6在施工過程中,應根據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施工工藝、相關方要求與投訴的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原有識別、評價和控制策劃結果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更新,并加以改進。

4.2安全生產目標

4.2.1施工項目應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指導下,依據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結合施工企業(yè)總體目標和創(chuàng)優(yōu)計劃,確定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指標。

4.2.2施工項目應以杜絕人員死亡、杜絕重大財產損失、杜絕發(fā)生重大社會不良影響事件為基本目標,提倡本質安全管理,追求施工全過程零事故,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零缺陷的安全管理目標。

4.2.3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應量化,通過目標預測和系統(tǒng)分析等科學的方法,確定合適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值。對影響目標實現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因素應制定專項管理方案,實現預先控制。

4.2.4施工項目安全目標應層層分解,逐級落實,與責任制掛鉤,實施考核與獎懲措施,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制定具體的工作步驟和控制措施,并形成管理文件。

4.2.5施工項目應定期對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適時制定糾正措施,改進工作程序,以確??傮w目標的實現。

4.3組織機構

4.3.1施工項目應當組建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施總的控制,全面均衡、協調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實現本質安全。

4.3.2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成人員應能全面控制工程施工各個生產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狀況,能夠及時解決可能帶來安全隱患的技術、管理、資金等問題。

4.3.3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在企業(yè)的領導下,承擔建筑施工

現場安全管理工作,自主組織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4.3.4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由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

4.3.5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單位、專業(yè)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組成,組長由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擔任。

4.3.6施工現場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具體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不能替代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4.3.7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a)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b) 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實施;

c) 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d) 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e) 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f) 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g) 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h) 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i)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4.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4.1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施工項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責任制度的建立必須把“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制度上確定下來,把安全與生產從組織上統(tǒng)一起來,按職責分工,明確各層次、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4.4.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覆蓋的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工長(施工員)、班組長及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組成的生產指揮系統(tǒng)的每一名管理人員。

4.4.3 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必須覆蓋的部門及其主要職責包括:

a) 生產:在明確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合理組織指揮生產,落實

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

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b) 安全:對各項專項安全方案、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c) 技術:編制各項專項安全方案從工藝、技術上確保符合安全生產

條件,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d) 機械:確保項目設備、電氣等方面的專業(yè)性安全管理。

e) 勞務: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f) 經營:負責對分包方、分供方資格資質管理和各項經營合同審核。

g) 材料:安全設施所需各類物質的采購、保管、發(fā)放的管理。

h)財務: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管理。

i) 教育: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j) 勞資:施工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管理。

k) 保衛(wèi)、衛(wèi)生、后勤:消防、行政、生活設施的安全衛(wèi)生管理。

l) 工會:保障從業(yè)人員自我保護的合法權利。

4.4.4施工項目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的分解、監(jiān)督檢查、考核以及獎懲做出具體的規(guī)定,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

4.4.5施工項目負責人主要職責

a)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b) 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費用的有效使用。

c) 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d)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4.4.6施工項目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

a) 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b)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c) 對作業(yè)人員違規(guī)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d) 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e) 對于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f) 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4.4.7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主要職責:

a)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b)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作出技術方面的鑒定;

c)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研究和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d)編制安全專項方案,開展安全技術交底活動;

e)有權拒絕上級安全的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f)定期召開技術、質量、安全組負責人會議,分析本項目的安全生

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g)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負責組織

制定本項目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h)督促技術部門對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huán)節(jié)提出

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

技術問題;

i)定期布置和檢查安全部門的工作,協助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

中發(fā)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4.4.8施工項目工長(施工員)主要職責:

a) 認真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上級批準的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方案,如需修改,必須經過原編制、審批部門的批準;

b)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生產活動中,必須同時把安

全工作貫穿到每一個具體環(huán)節(jié)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c) 遇到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d) 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不違章指揮,堅持有證操作規(guī)定;

e) 發(fā)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同時采取防護措施;

f) 負責所管轄的施工現場環(huán)境衛(wèi)生,以及一切安全防護設施,嚴格

遵守、執(zhí)行各項安全技術交底;

g) 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4.9施工項目班組長主要職責

a) 開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動和班后的安全會議;

b)對新工人進行現場教育,并使其熟悉施工現場工作環(huán)境;

c) 除了掌握施工技術、質量等問題外,還應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d) 及時采納安全員、兼職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fā)動班組共同搞好文明施工工作;

e)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組織安全活動、檢查執(zhí)行

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聽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教育班組職工堅守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

f) 認真遵守生產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制度,根據本班組的技術、思

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對本班組再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g) 經常檢查施工場地的安全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檢查

機械設備等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事故的隱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h)發(fā)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并組織

全班組人員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4.4.10施工項目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4.4.10.1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a)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

產負總責。

b)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

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4.4.10.2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

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防護措施,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

4.5.1施工項目應按工程規(guī)模設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檢查??偝邪鼏挝慌鋫漤椖繉B毎踩a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4.5.1.1 建筑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積配備。

a) 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b) 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c) 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yè)配備專職安全生

產管理人員,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5.1.2 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a) 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b) 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c) 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yè)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

理人員,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4.5.2 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a) 專業(yè)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

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b) 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

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

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

員,并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

少于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4.5.3 施工作業(yè)班組應當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yè)場所

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兼職安全員由施工作業(yè)班組長擔任。

4.5.4 采用“四新”時安全員的配備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yè)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4.5.1、4.5.2規(guī)定的配備標準上增加。

4.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施工項目應當貫徹執(zhí)行公司按照《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 /t77-2003)所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建立本項目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到位。施工項目部應當建立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

a)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b) 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和備案制度;

c) 施工作業(yè)人員三級教育制度;

d)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 安全防護用具使用管理制度;

f)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制度;

g) 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制度;

h) 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制度;

i) 消防保衛(wèi)制度;

j) 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

k) 其他制度。

5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實施與控制

5.1一般規(guī)定

5.1.1 參與項目施工的各方主體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專業(yè)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條件等,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5.1.2總承包單位將工程項目實行分包時,應當依法將項目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資格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專業(yè)承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并加強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

5.1.3 施工項目應當配備足夠人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5.1.4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施工項目其他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方可任職。

5.1.5 施工項目的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工、建筑起重司機(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拆卸工、建筑電焊工、建筑用中小型機械(鋼筋機械、切割機、攪拌機)操作工、建筑用場內機動車輛(壓路機、挖掘機、叉車、推土機等)駕駛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以下簡稱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1.6 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應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區(qū)、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wèi)生標準。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1.7施工現場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在城市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5.1.8 施工現場應當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huán)境的危害和污染。

5.1.9施工現場應當在入口處、建筑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

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1.10 施工項目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安全出口處設置明顯的安全通道標志。

5.1.11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應正確配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施工作業(yè)人員所在企業(yè)(包括總承包企業(yè)、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勞務企業(yè)等)必須按照規(guī)定免費發(fā)放或更換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和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5.1.12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操作技術技能,身體健康。特殊工種人員不得超過55歲,其它崗位人員不得超過60歲,不得雇用未成年工。

5.1.13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是直接工程費中現場管理費的組成部分,該費用列入建筑安裝工程成本,不得向企業(yè)職工攤派。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5.2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

5.2.1 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應對安全生產資金的計劃編制、支付使用、監(jiān)督管理和驗收報告的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體規(guī)定。

5.2.2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管理和使用應按照建

設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guī)定》(建辦【2005】8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2.3 實行工程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時,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規(guī)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單獨實施的,由分包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總承包單位批準后按時支付所需費用。

5.2.4施工項目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顚S?,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并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5.2.5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程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偝邪鼏挝徊话幢疽?guī)程和合同約定支付費用,造成分包單位不能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5.3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5.3.1施工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5.3.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

a) 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 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c) 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d) 起重吊裝工程

e) 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f) 拆除、爆破工程

包括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g) 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設備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

8)人工挖孔樁施工;

9)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

10)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1)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5.3.3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包括:

a)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

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

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b)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c)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

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d) 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

e)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yè)的工程

f)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g) 在建項目的所在地建筑行業(yè)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

5.3.4屬于5.3.3所列的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yè)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yè)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5.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4.1施工項目應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明確各層次、各類人員教育培訓的類型、對象、時間和內容,對安全教育培訓的計劃編制、實施和記錄、證書的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體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

5.4.2 安全教育培訓的類型和對象包括:

a) 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年度培訓;

b)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培訓、復審和年度安全培訓;

c) 項目技術人員的年度安全培訓;

d) 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培訓、復審和年度安全培訓;

e)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及新設備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f) 待崗復工、轉崗、換崗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

g) 新工人入場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h) 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5.4.3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根據不同類型和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項目實際分別做出明確規(guī)定,一般包括:

a) 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培訓,如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guī)、勞動紀律、遵紀守法等。

b)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培訓,如施工現場概況;項目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

度;施工流程、工藝;施工危險區(qū)域及安全防護基本知識、注意

事項、機械設備、動力照明基本安全知識;高處作業(yè)安全知識;

施工過程中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及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安全知識;消

防及滅火器材應用基本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知識等。

c) 工種與崗位安全技能培訓,如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d) 不定期典型重大安全事故通報及案例分析等。

5.4.4施工現場各單位的三級安全教育及各類安全培訓活動應以本單位為主體實施??偝邪鼏挝粦詤⒔▎挝粸閷ο?,進行項目的入場安全教育和其他安全教育活動。

5.4.5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應履行組織方和參加方的簽字手續(xù)。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應監(jiān)督各分包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正常開展,

收集相關證件和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5.5安全技術交底

5.5.1 安全技術交底是現場安全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施工項目應制定安全技術交底職責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以及分解落實、驗收檢查的規(guī)定。

5.5.2 安全技術交底實行以方案編制人(單位)為主責,逐級傳遞的原則,即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分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5.3 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應以方案的編制人(單位)為主責,會同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將專項安全的要求向參加施工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5.5.4 作業(yè)班組長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前的交底。

5.5.5 交底應細致全面,講求實效,必須形成書面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xù)。

5.6分包單位管理

5.6.1總承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的綜合能力進行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的名錄,明確相應的分包工程范圍,從中選擇信譽、能力等符合要求的分包單位。評價內容包括:

a) 合法的資質,法律法規(guī)要求提供的經營許可證明文件;

b) 與本單位或其他單位合作的市場信譽和業(yè)績;

c) 技術、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的證明,如安全業(yè)績、履約能力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5.6.2 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通過合同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管理要求,具體條款包括:

a) 分包單位的安全職責權限和安全指標;

b)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c) 分包單位施工方案的批準和實施要求;

d) 分包單位從業(yè)人員的資格要求。

5.6.3 總承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施工活動實施控制,并形成記錄??刂频膬热菖c方法包括:

a) 審查分包單位的專項安全措施方案;

b) 提供或驗證必要的安全物資、工具、設施、設備;

c) 確認從業(yè)人員的資格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對分

包單位管理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監(jiān)督檢查分包

單位對班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實施;

d)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和業(yè)績評價,處理

發(fā)現的問題,保持與分包單位的及時溝通。

5.7安全物質供應單位管理

5.7.1 施工項目應對供應單位的供貨能力進行評價,建立合格供應單位的名錄和合法的供貨范圍,從中選擇合適的供應單位。對供應單位的評價內容包括:

a) 技術、資金、生產、運輸管理的和安全、質量保證能力;

b) 生產制造許可證和法律法規(guī)要求提供的經營許可證及準用證明文件;

c) 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5.7.2 施工項目應通過供貨合同約定安全物資的產品質量和驗收要求。具體條款包括:

a) 產品的品名、規(guī)格、型號及等級;

b) 生產制造規(guī)程和標準;

c) 驗收準則和方法。

5.7.3 施工項目應對進場安全物資進行驗收,并形成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資應做好標識并并及時清退出場。驗收的方法包括:

a) 查驗質量合格證明和質量檢驗報告;

b) 通過外觀檢查和量具測量查看實物質量;

c) 按規(guī)定抽樣復試。

5.8設備安全管理

5.8.1 施工項目應當建立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自有設備、租賃設備以及分包單位所帶設備的管理要求、安裝和拆卸、設備驗收、設備檢測、設備使用、設備保養(yǎng)和維修、設備改造和報廢等管理規(guī)定,制度應明確相應管理要求、職責和權限及工作程序,確定監(jiān)督檢查、實施考核的辦法,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設備管理的各項活動應形成記錄。

5.8.2 設備的采購控制

5.8.2.1施工項目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級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購置合格的施工機械設備。所購設備的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等必須齊全。

5.8.2.2 購置實行生產(制造)許可證制度的產品必須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許可證。對生產企業(yè)開發(fā)的新產品,必須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持有國家或省級有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臨時生產(制造)許可證,方可購置。

5.8.2.3 對未實行生產(制造)許可證制度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通過國家或省級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部門鑒定認可后,方可購置。

5.8.2.4 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施工機械設備。

5.8.2.5采購二手施工機械設備時,必須組織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指標及安全性能進行鑒定,確認合格方可購買,購買時要將設備相關技術檔案一并收存。

5.8.3 設備供方安全生產責任

5.8.3.1設備供方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5.8.3.2 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5.8.4 設備的租賃管理

5.8.4.1 施工項目承租設備,應根據對供應單位管理要求及對出租方資質資格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對出租商進行評價,選擇列入本單位《合格供應單位》名錄的出租商。

5.8.4.2簽訂租賃協議時,出租方應出具安全性能檢測證明。租賃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出租、承租雙方有關設備的使用、操作、維修、保養(yǎng)等方面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8.5施工項目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對設備狀況進行明細的登記。其內容包括設備來源、設備型號、設備規(guī)格、設備檢測及驗收、日常記錄及維修記錄等。

5.9 大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管理

5.9.1 本規(guī)程所稱建筑起重機械,是指納入特種設備名錄,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裝、使用、拆卸的起重機械。

5.9.2 安裝單位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5.9.3 大型建筑機械起重設備的管理、采購以及租賃,按本規(guī)程第5.8.1~5.8.5進行控制。

5.9.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

5.9.5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a) 不得將同一施工現場內的同一起重機械設備分包給兩家安裝單位實施安裝和拆除工作。

b) 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筑起重

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

c) 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

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d)審核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

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e) 審查安裝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f) 審查使用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g) 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

使用情況。

h) 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

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9.6 安裝單位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a) 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筑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筑起重機械

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b) 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c) 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d) 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 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員名單、

施工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

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5.9.7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a) 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

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b) 制定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c) 在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yè)區(qū)做好安全防護。

d) 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e) 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

f) 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

待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g)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

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

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h) 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租期結束后,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記錄移交出租單位。

5.9.8監(jiān)理單位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a) 審查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b) 審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

可證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c) 審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d) 監(jiān)督安裝單位執(zhí)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

e) 監(jiān)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

f) 發(fā)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限

期整改,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5.9.9 不同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建設單位應當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9.10 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內容包括:

a) 購銷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安裝

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b) 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記錄、維修和

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

運行資料;

c) 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5.9.11安裝單位應當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a) 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b) 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c) 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d) 工程驗收資料;

e) 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9.12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

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建筑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9.13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資料、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志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5.10環(huán)境與衛(wèi)生管理

5.10.1大門與圍擋

5.10.1.1 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圍擋。市區(qū)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擋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擋高度不低于1.8m。

5.10.1.2圍擋材料可根據項目平面策劃,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應做到堅固、穩(wěn)定、統(tǒng)一、整潔、美觀。

5.10.1.3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應當設置大門。門頭應有企業(yè)的形象標志,門外兩側明顯處設置工程監(jiān)督牌,公布行業(yè)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電話。

5.10.1.4 大門處應當設置門衛(wèi)室,實行人員、車輛出入登記制度和門衛(wèi)交接班制度。

5.10.2“五牌一圖”

5.10.2.1 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5.10.2.2“五牌一圖”應內容真實,有針對性。標牌的制作、標掛應規(guī)范整齊,字體工整。

5.10.3臨建設施

5.10.3.1 施工現場臨建設施應用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砌體式建筑或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臨建房屋一般不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wèi)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5.10.3.2 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5.10.3.3 施工項目應對臨建設施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惡劣天氣條件下應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安全。

5.10.3.4 臨建房屋為兩層時,樓梯及走道寬度不小于1.0m,外走道欄桿高度不低于1.0m,辦公室門距樓梯不大于30m。

5.10.3.5 臨建設施內燈具高度低于2.5m的應當使用安全電壓。

5.10.4辦公室

5.10.4.1 施工現場辦公室位置應與施工作業(yè)區(qū)劃分明確。

5.10.4.2 辦公室環(huán)境應安全、清潔,符合日照、通風及消防要求。5.10.5 職工宿舍

5.10.5.1施工現場宿舍應與施工作業(yè)區(qū)明顯區(qū)分,在建工程、地下室內不得兼作宿舍。

5.10.5.2 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宿舍門向外開,宿舍內的床鋪

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每間宿舍住宿人員不超過16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5.10.5.3宿舍與施工作業(yè)區(qū)之間應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宿舍不得作為施工現場倉庫,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

5.10.5.4冬季有防寒措施和防止煤氣中毒措施,夏季有降溫和防蚊蠅措施。

5.10.5.5 宿舍內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被褥疊放整齊,室內無異味。

5.10.5.6 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識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和通道。禁止封閉、堵塞、占用員工宿舍的出口和通道。

5.10.5.7宿舍外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好,設污物桶、污水池。宿舍周圍道路平整,室內照明燈具低于2.4m時,采用36v安全電壓,不準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5.10.6食堂

5.10.

6.1施工現場食堂所用建筑、裝飾材料和設施應符合安全、衛(wèi)生、消防及防疫要求。食堂應有衛(wèi)生管理制度,應具有衛(wèi)生許可證。

5.10.

6.2食堂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不得小于20m。食堂炊事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持有衛(wèi)生防疫部門頒發(fā)的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

5.10.

6.3食堂應配備必要的消毒設備、炊具、餐具和各類冷藏用品,并做到擺放整齊,生熟食應分類存放,食堂門窗應有防蚊蠅紗門紗窗和防鼠擋板。

5.10.

6.4 生活垃圾應定點回收,及時清理,不能與建筑垃圾混放。食

堂下水應設置隔油池、過濾池,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5.10.7廁所

5.10.7.1 施工現場應設置水沖式廁所,廁所地面應硬化,門窗齊全。蹲位之間應設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5.10.7.2廁所大小應根據作業(yè)人員的數量設置。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后,每隔四層宜設置臨時廁所或移動式廁所。

5.10.7.3 廁所應設專人負責清掃、消毒,化糞池應及時清掏。

5.10.8其他設施

5.10.8.1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淋浴室,淋浴噴頭數量應能滿足使用要求,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

5.10.8.2 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室、開水房、納涼亭等生活設施。

5.10.8.3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學習娛樂室,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5.10.8.4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醫(yī)務室,配備常用的保健急救器材和藥品。

5.10.9 場內道路

5.10.9.1 施工現場道路要平整、堅實,保持暢通,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機具等。

5.10.9.2 道路兩側要設排水措施,防止積水。

5.10.9.3施工現場盡可能利用原有的交通道路,并爭取提前修建、擴建和利用永久性基礎設施。

5.10.9.4 施工現場的道路應充分考慮現場車輛、施工人員流量的需

要,并盡可能形成環(huán)形。道路寬度應滿足表5.10.9.4的要求:

表5.10.9.4施工現場道路寬度最小極限值

5.10.9.5 道路最小轉彎半徑應滿足表5.10.9.5的要求:

表5.10.9.5施工現場道路最小轉彎半徑極限值

5.10.9.6 在現場狹小,行人和運輸車輛較多的交叉口,應臨時設立交通指揮人員。

5.10.10消防設施

5.10.10.1 施工現場應繪制消防平面布置圖,生活區(qū)、倉庫、配電室(箱)、模板制作區(q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并有專

人負責。

5.10.10.2 建筑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筑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立管,設加壓泵),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管具,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5.10.10.3模板加工車間、模板堆場等易燃品集中場所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水源或滅火器,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不低于20l/25;辦公區(qū)等一般場所不低于20l/100。

5.10.10.4配電箱、配電房等電力設施必須配置干粉滅火器,不得配置和使用泡沫滅火器。

5.10.10.5 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10.11材料堆放

5.10.11.1 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合理。

5.10.11.2材料堆放場地堅實、平整,并經硬化處理,地面無積水。

5.10.11.3 各種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品種、分規(guī)格堆放整齊,做到一頭齊、一條線、一般高。磚成垛,砂、石料成方,大型工具等應一頭齊。材料堆放區(qū)應設置標識牌,標識牌統(tǒng)一制作,表明名稱、品種、規(guī)格數量、檢驗狀態(tài)等。

5.10.11.4 建立材料收發(fā)管理制度,當天領用料應當天用完。

5.10.11.5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專庫存放,設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5.10.11.6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臨時存放在現場的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整齊,懸掛標志牌。

5.10.12防塵、降塵

5.10.12.1施工項目應采取控制揚塵的措施。施工現場內的地坪應當平整、硬化,裸露地面和土方堆場應用綠色防塵網遮蔽或種植草皮等植被,并經常清掃、灑水降塵。

5.10.12.2施工現場內集中堆放的渣土、砂石等必須采取底腳砌筑不低于50高度的圍擋,表面覆蓋彩條布等。

5.10.12.3在建筑物內清理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的廢棄物,必須采用封閉式垃圾道或用封閉式容器卸地,嚴禁凌空拋灑。遇4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清掃作業(yè)、土方回填、轉運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yè)。

5.10.12.4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封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5.10.12.5施工現場出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車輛出場必須沖洗干凈,不得帶泥上路。

5.10.13防水污染

5.10.13.1 施工現場應設置排水溝、積水井和沉淀池,建筑廢水不得肆意流淌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5.10.13.2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水磨石施工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經沉淀后循環(huán)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5.10.13.3現場存放油料及其他可能造成水污染的材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均應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體。

5.10.13.4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廁所設置化糞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10.14防噪聲污染

5.10.14.1施工項目應遵照gb 12523--90《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區(qū)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時段允許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huán)保部門申報。

5.10.14.2 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應搭設封閉式機棚,并盡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qū)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污染。

5.10.14.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xù)作業(yè)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做好周邊居民告知和溝通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5.10.14.4 進行夜間施工作業(yè)的,應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可采用隔聲布(板)等方法。

5.10.14.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降噪措施,并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5.10.14.6 施工現場應進行噪聲值監(jiān)測,監(jiān)測方法執(zhí)行gb 12524--90《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5.10.15治安綜合治理

5.10.15.1施工現場應做好治安管理工作,防止發(fā)生打架斗毆事件。

5.10.15.2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暫住制度,開工前按規(guī)定辦理從業(yè)人員暫住證。

5.10.15.3 規(guī)模較大的施工項目應開辦農民工業(yè)余學校,配置黑板、桌椅、電視機、dvd機等基本教學設施,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勞動技能、質量安全知識、法律知識、文明禮儀、衛(wèi)生防疫、權益保護等,切實提高農民工法律知識和綜合素質。

5.10.16社區(qū)服務

5.10.1

6.1 施工項目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5.10.1

6.2 在中考、高考等政府部門明令禁止施工期間,城區(qū)施工現場必須停止施工。

5.10.1

6.3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品。

5.11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5.11.1 施工現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當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5.11.2 現場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于1小時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分包單位負責人同時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11.3 項目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救援

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

5.11.4施工項目要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5.11.5事故處理完畢后,施工項目要認真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5.12應急預案

5.12.1施工項目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范圍,進行危險源識別。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確定重大危險源。

5.12.2 施工項目應當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履行審批程序。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包括:

a) 大型腳手架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

b) 觸電事故應急處置;

c) 坍塌事故應急處置;

d) 車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e) 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f)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

g) 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

h) 其他可能發(fā)生的危險事故應急處置。

5.12.3施工項目應告知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本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5.12.4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5.12.5 當施工現場施工環(huán)境、重大危險源發(fā)生較大變化時,施工項目應及時組織對原有應急預案的復審或變更。當預案發(fā)生變更時,應組織針對新預案的演練。

5.12.6 應急準備

5.12.

6.1應急組織準備

施工項目應建立應急救援小組,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

應急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a) 搶險組: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b) 安全保衛(wèi)組: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

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c) 后勤保障部: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d) 醫(y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e) 善后處理組: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

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f) 事故調查組: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

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5.12.

6.2應急物資準備

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合理組建專業(yè)和社會救援力量,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種救援機械和設備、監(jiān)測儀器、堵漏和清銷材料、個體防護設備、交通工具、醫(yī)療設備和藥品、照明、生活物資和消防設施等,并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保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5.12.

6.3通信系統(tǒng)準備

在現場指揮部、應急中心、各應急救援組織、新聞媒體、醫(yī)院、上級政府和外部救援機構等之間,必須建立暢通的應急通信網絡。

5.12.

6.4人員應急救援素質教育準備

應急救援備勤人員,尤其是接近重大危險源的操作層人員,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他們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相關事故的預防對策和事故發(fā)生后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預先制定的主要及備用疏散線路和集合地點,了解各種警報和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培訓。

5.12.7應急預案制定后應及時組織演練,使應急人員熟悉各類應急處理和整個應急行動的程序,明確自身的職責,提高協同作戰(zhàn)的能力。演練的形式包括:

a)桌面演練:對演練情景進行口頭演練,一般是在會議室內舉行。

主要由應急組織的代表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按照應急預案及其標準工作程序,討論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的演練,主要結合參演人

員解決問題的能力,處理應急組織相互作關系和職責劃分的相關問題。

b) 功能演練: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驗應急人員以及應急體系的

策劃和響應能力。其特點是針對某項應急響應功能或其中某些應急響應行動舉行的演練活動。

c) 全面演練: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

價應急組織應急運行能力的演練活動。

5.12.8 演練參與人員包括:

a)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承擔具體任務,并在演練過程中盡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采取的響應行動。

b) 模擬人員:在演練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門,演練

過程中模擬緊急事件、事態(tài)發(fā)展。

c) 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度,根據演練方案及

演練計劃的要求,引導參演人員按響應程序行動,并不斷給出情況和消息,共參演的指揮人員進行判斷、提出對策。

d) 評價人員: 負責觀察演練進展情況并予以記錄。

e) 觀摩人員:是指來自有關部門、外部機構以及旁觀演練過程的觀眾。

5.12.9演練結束后,應對演練的結果進行評估,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不足,查找救援體系的欠缺,并予以改進和完善。

a)改進項: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以改善的問題。他不會對人員安全與健康產生嚴重的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一定要求予以糾正。

b) 整改項:指演練過程中所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不可能在應急救

援中對公眾的安全與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應急準備缺陷,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

c) 不足項:演練過程中所觀察或識別出的應急準備缺陷??赡軐е略?/p>

真正的緊急事件發(fā)生時,不能確保應急組織或應急救援體系有能力采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護公眾的安全與健康。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5.12.10 應急響應與實施

5.12.10.1接警與通知

接警作為應急響應的第一步,必須對接警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保準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員接受報警后,應按照預先確定的通報程序,迅速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發(fā)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應的行動。

5.12.10.2指揮與控制

建立分級響應、統(tǒng)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程序是應急救援有效開展的關鍵,能更方便準確地對事故進行初始評估、確認緊急狀態(tài),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決策、建立現場工作區(qū)域、確定重點保護區(qū)域和應急行動的優(yōu)先原則。

5.12.10.3事態(tài)監(jiān)測與評估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必須對事故的發(fā)展態(tài)勢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tài)的監(jiān)測,所以在應急預案編制時必須建立對事故及場外進行監(jiān)測和評估的程序。

5.12.10.4應急人員安全

施工現場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涉及坍塌、危險物資的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危險性極大,必須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突發(fā)事故的預防對策和安全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jiān)測等,明確應急人員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

5.12.10.5人群疏散與安置

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對疏散的經濟情況和決策、預防性疏散準備、疏散線路、疏散運輸工具、疏散區(qū)域、疏散距離、安全隱蔽場所以及現場恢復作出細致的規(guī)定和準備。

5.12.10.6消防和搶險

為盡快地控制事故的發(fā)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從而最終控制住事故,并積極營救事故現場的受害人員,在保證應急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消防和搶險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內容之一。

5.12.10.7現場急救

在策劃、編織預案時,必須針對所在建筑工程項目所盡可能發(fā)生的各類重大事故,做好現場急救、傷員運送、治療及健康監(jiān)測等方面的部署和安排。

5.12.10.8警報和緊急公告

施工現場所發(fā)生的事故有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qū),對周邊地區(qū)的公眾可能造成威脅時,必須發(fā)出警報和緊急公告。

5.12.10.9警戒與治安

為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

和人群疏散暢通,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并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傷亡,在事故現場周邊必須建立警戒區(qū)域,實施交通管制。

5.12.10.10公共關系

應急預案中應明確重大事故發(fā)生后,將有關事故的影響、信息、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等相關信息發(fā)布的審核和審批程序,保證發(fā)布信息的統(tǒng)一性。

5.12.11現場恢復

應急預案應對事故處理后的現場恢復工作做出相應的闡述,宣布應急結束的程序、撤離和交接程序、恢復正常狀態(tài)的程序、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qū)域的連續(xù)監(jiān)測、事故調查與后果評級等。

6檢查與改進

6.1 施工企業(y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督與檢查,發(fā)現隱患必須督促落實整改,并負責對整改完成情況跟蹤和復查,直至隱患消除。對企業(yè)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類檢查必須高度重視,并按照檢查的要求,在全公司各施工現場逐項落實到位。

6.2 施工項目應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應對檢查形式、方法、時間、內容、組織的管理要求、職責權限以及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整改、處理和復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

6.3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應與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活動相結合,達到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的目的。

6.4 安全檢查的類型一般包括:

a) 日常檢查,如班組的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各級安全員及安

全值日人員的巡回安全檢查,項目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對

隱患的查處。日常檢查的重點是當日施工現場各施工作業(yè)點安全

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b) 定期安全檢查,如項目按周、旬、月組織的安全檢查。定期檢查

的重點是施工現場各處固定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和機電設備安全

運行情況。

c) 專項安全檢查,如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腳手架、安全防護

設施、消防等專題檢查及驗收性質的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由安

全員主持,按照檢查項目,邀請相關技術人員參加。

d) 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如針對冬季、雨季、高溫、臺風

季節(jié)等氣候特點的安全檢查,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等假

日前后的安全檢查。此類檢查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針對檢查內容,對安全狀況作出綜合性評價及現場處置。

6.5 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措施、查機械設備、查安全設施、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主要對人的不安全意識和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的缺陷進行分析,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的設施、設備,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予以糾正。

6.6 安全檢查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標準進行,并對照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和存在的事故隱患問題,均應定責任人、

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措施、定整改所需資源、定復查時間進行落實。重大隱患排除前或排除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qū)域撤離作業(yè)人員,責令當時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直至隱患消除。

6.7隱患排查

6.7.1 施工企業(yè)和施工項目必須制定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活動,查找在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導致發(fā)生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6.7.2 施工項目應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把隱患排查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消除。施工項目隱患排查活動應由項目負責人主持。

6.7.3 開展隱患排查活動時應對容易發(fā)生事故隱患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重大危險源重點排查。

6.7.4施工企業(yè)主要處理和解決因管理缺陷而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協調、督促施工項目解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6.7.5 施工項目主要解決施工機械設備和各類生產設施不滿足相關規(guī)定而形成的事故隱患。

6.7.6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立足于施工現場發(fā)現和制止“三違”現象。

6.7.7對隱患排查結果應分析其形成原因,跟蹤治理結果,并形成書面記錄,按時向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7.8 施工項目應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懲制度,鼓勵和發(fā)動職工發(fā)動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積極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

應當給予獎勵。

6.8同一施工現場多次發(fā)生或多個施工現場均存在的同類隱患,施工項目和施工企業(yè)應當列入專項科研計劃,研究和制定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同類隱患的再次發(fā)生。

6.9 各種類型的檢查活動,應當形成書面記錄,檢查方和受檢單位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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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標準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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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說明

目次

前言

1 總則 (32)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2)

3 術語 (32)

4 施工項目安全管理 (32)

5 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實施與控制 (32)

6 檢查與改進 (33)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條文說明

1總則

1.2 本條規(guī)定了《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程》的使用范圍是湖北省內所有在建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及舊房拆除工程,但不包括搶險救災、公民自建房屋和房屋維修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由于搶險救災、農民自建房屋和房屋維修工程的建設管理程序、施工組織、技術標準、管理要求與一般房屋建筑的基本建設程序和要求相去甚遠,因此不納入本規(guī)程的適用范圍。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無說明)

3術語

(無說明)

4施工項目安全管理

4.3.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由以項目負責人為首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組成,負責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有關事宜的決策,而安全生產部門由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專職管理部門,負責項目安全生產決策的執(zhí)行和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與檢查工作,二者之間人員組成、工作重點均不相同,故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不能替代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4.6本條規(guī)定了施工項目應當獨立建立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一方面,施工企業(yè)根據《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 /t77-2003)制定的

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施工現場的,項目部可以直接引用;另一方面,不在本條所列的,而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有必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可以制定。

5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實施與控制

5.1.12 本條規(guī)定了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的相關條件,對施工人員年齡的限制基于以下原因:一方面建筑施工屬于高危行業(yè),尤其是特種作業(yè)崗位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和老齡人由于身理原因,反應較慢,自我保護能力較差,難以勝任高強度、高風險的工作,故本規(guī)程規(guī)定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不得超過55歲,其他崗位人員不得超過60歲,不得雇傭未成年工。

5.3.2人工挖孔樁工程為限制使用工藝,但在許多地域仍在采用,該工藝具有較大的風險性,故必須制定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5.10.2.1本條所規(guī)定的“五牌一圖”內容為施工現場必須制作和公示的。項目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制作和懸掛其他內容的公示牌,但內容和形式必須符合本規(guī)范相關條款要求。

5.10.5.2宿舍內每張床鋪面積不得少于2,床鋪之間必須留有走道,宿舍內還需設置儲物柜等生活設施,因而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2.5。

5.10.5.7 室內照明燈具應置于人正常情況下難以觸及的地方,當宿舍使用雙層床鋪時,燈具不得置于床鋪正上方,否則必須使用安全電壓,以防觸電。

6檢查與改進

(無說明)

湖北省建設廳公告第19號

現批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技術規(guī)程》為湖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其中:4.1.1、4.1.4(1)、4.2.5(1)(2)、5.1.1、6.0.1、7.1.1、7.1.4、8.2.1、8.2.2、8.3.1、8.4.2、8.4.5、9.1.1、9.1.3作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zhí)行。該標準編號為db42/535-2009,自2009年6月1日實施。

本標準已經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同意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備案,其備案號為:j11308-2008。該標準為非強制性標準。

第8篇 建設工程作業(yè)人員操作規(guī)程

1 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作業(yè)人員(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招收及調換工種或脫崗六個月后重新上崗的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

2 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人員應經體檢合格,有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外電線路電壓(kv) l 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離(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離(m) 6 ≥7 ≥7 >7 >7

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崗作業(yè)。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

3 施工現場的有關管理人員,應獲得建設部規(guī)定的施工企業(yè)關鍵崗位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在施工管理過程中,應帶頭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及本省有關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并監(jiān)督、檢查作業(yè)人員執(zhí)行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 電工、金屬焊割(氣焊)工、登高架設作業(yè)人員、各種起重設備的裝拆和操作人員、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學徒工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5 從事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作業(yè)人員,應接受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施工作業(yè)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 作業(yè)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應接受新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從普通工種調換為特種作業(yè)工種的人員,還必須經過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的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7 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人員,必須接受法律與法規(guī)及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8 參加施工作業(yè)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yè)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yè),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9 參加作業(yè)的人員在施工現場行走,應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撐及攀爬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架體、模板支撐和鋼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躍或跳躍等方式進入腳手架或作業(yè)層面;禁止在未鋪設腳手板的腳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剛砌筑的墻面上作業(yè)或行走。

10 作業(yè)人員享有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建議權、緊急避險權和人身保障權,并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

第9篇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建設工程形式的基本條件是:

(1)制定了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保證施工安全的各項措施。

(2)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已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審批。

(3)具備執(zhí)業(yè)資格的各關鍵崗位人員已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

(4)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guī)定為作業(yè)人員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

第二條: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電力線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壓電力線路的下方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第三條:施工現場采取的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由專業(yè)人員搭設或安裝。搭設或安裝完畢,施工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記錄。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及高處臨邊等危險作業(yè)處,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掛設符合規(guī)定的各類安全標志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五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業(yè)人員通行。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設置規(guī)定的標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夠的照明。

第六條:施工現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動。確因作業(yè)需要臨時折動的,應經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措施,方可拆除。作業(yè)完畢,立即恢復原狀。

第七條:施工現場各種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及施工臨時用電線路等,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和人員安裝或拆除。使用中應有專人操作和維護。首次安裝或分段安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記錄。

第八條:建設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分部(分項)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指揮生產的人員在向班組分配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向他們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第九條: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必須制定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實施防護措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監(jiān)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實施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應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牌,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第十條:施工現場用工,不得違反規(guī)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

第十一條:_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10篇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操作規(guī)程

2.0.1建設工程開工的基本條件是:

1制定了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保證施工安全的各項措施。

2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已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了審批。

3具備執(zhí)業(yè)資格的各關鍵崗位人員已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

4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規(guī)定為作業(yè)人員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

5已申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并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2.0.2施工現場應當實行封閉管理并實行圍擋作業(yè)。圍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圍擋高度符合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出入口應固定并設置大門和有關標志牌,配備門衛(wèi)人員并建立門衛(wèi)制度。禁止與施工作業(yè)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

2.0.3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的設計和實施,應有利于生產并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風、防爆、防震、防雷及衛(wèi)生等要求。

2.0.4施工現場各種臨時設施,應符合平面布置圖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保持安全生產與生活用房之間的安全距離。一般情況下活動板房不小于7m;鐵皮房不小于5m;臨時的鍋爐房、發(fā)電機房、變電室、廚房等與其他房屋的間距不小于15m。施工現場設置的廁所和淋浴室應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0.5施工作業(yè)區(qū)和辦公、生活區(qū)應有明顯劃分,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在建工程主體樓層內不得兼作宿舍和辦公室。

2.0.6施工現場內場地應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積積水?,F場道路應有硬化措施且保持暢通。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有交通標志。必要時,應設指揮?;疖嚨揽趦蓚?應設落桿并設專人管理。

2.0.7施工現場的工具、構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須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規(guī)定的位置放置。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按品種、分規(guī)格堆放整齊并設置標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否則應有防傾倒措施。

2.0.8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電力線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壓電力線路的下方搭設作業(yè)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材料及其他雜物等。

2.0.9施工現場采取的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由專業(yè)人員搭設或安裝。搭設或安裝完畢,施工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紀錄。

2.0.10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及高處臨邊等危險作業(yè)處,應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防護措施,掛設符合規(guī)定的各類安全標志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2.0.11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業(yè)人員通行。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設置規(guī)定的標志提供安全和足夠照明。

2.0.12施工現場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動。確因作業(yè)需要臨時拆動的,應經施工現場負責人統(tǒng)一并采取相應措施,方可拆除。作業(yè)完畢,立即恢復原狀。

2.0.13施工現場各種腳手架、垂直運輸設備及施工臨時用電線路等,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由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和人員安裝或拆除。使用中應有專人操作和維護。首次安裝或分段安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紀錄。

2.0.14建設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分部(分項)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指揮生產的人員在向班組分配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向他們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2.0.15施工現場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檢查制度。

2.0.16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得小于表2.0.16所規(guī)定的數值,達不到要求的必須制定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實施防護措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監(jiān)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實施過程中作業(yè)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應設置醒目的警告標志牌,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2.0.17基礎坑槽施工,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作業(yè)時應有專人負責檢查邊坡土質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滲水或支撐走動,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作業(yè)并采取加固措施。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表2.0.16

外電線路電壓(kv)

1以下

6~10

35~110

110~220

220~50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離(m)

6

≥7

≥7

>7

>7

2.0.18施工現場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機械與基礎坑槽邊的距離,應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往坑槽內運材料,應有信號聯系。

2.0.19施工現場用工,不得違反規(guī)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

2.0.20_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11篇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

1 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

300mw、以下機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

機型正朝著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fā)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

但交叉作業(yè)、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

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yè),臨時設施多,作業(yè)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

由于“產品”固定,作業(yè)環(huán)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因素多。

是事故易發(fā)性的作業(yè)場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yè)的群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

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zhí)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guī)、標準等管理標準。

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huán)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jié)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 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

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2;

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

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

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6、防臺風、防汛應急預案、

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guī)范,(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等)。

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huán))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

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yè)審核,并簽字。

批準后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

對于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

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 優(yōu)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yè)安全危險和環(huán)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huán)境因素,從而為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并能夠得到有效控制。

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

1、常規(guī)和非常規(guī)的活動;2、作業(yè)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3、作業(yè)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危害辨識、環(huán)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yè)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huán)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和環(huán)境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huán)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

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并根據各作業(yè)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huán)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

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jié)點,不定期發(fā)布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5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準、布置、交底、實施和監(jiān)督的程序化和規(guī)范化,使作業(yè)層便于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準、同時執(zhí)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tǒng)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后進行系統(tǒng)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后,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后送上一級會審,然后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準。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fā)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準后變更。

6 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后果,負面影響大。

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fā)生過600t__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梁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guī)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

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yǎng)各個壞節(jié)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

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yè)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一是在機械的保養(yǎng)、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guī)范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機械操作、 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

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tài)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鑒定做好相關記錄;

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yǎng)、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yǎng)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第12篇 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措施規(guī)程

安全是煤礦永恒的主題,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確保煤礦安全生產、保障和維護職工生命安全的基石,是企業(yè)生存發(fā)展的“生命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礦井 “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壓倒一切”的重要工作,應嚴格按照“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評標準”要求,制定礦井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規(guī)劃,并嚴格落實,對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實行動態(tài)達標管理,尤其是采掘工作面,每月均對各專業(yè)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定,經考評各現采掘面、各專業(yè)得分均在90分以上,達到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

一、 礦井概況

__煤礦為區(qū)屬地方國有煤礦,隸屬于__礦業(yè)集團。礦井始建于1970年,1975年投產,設計年生產能力為15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為12萬噸/年。

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基本情況

為力爭實現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的奮斗目標,我礦積極采取各種措施,扎實開展各項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通過全礦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與管理有了較大提升,上半年經市局考評,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總分為91.745分,其中采煤專業(yè)91分,掘進專業(yè)92分,機電專業(yè)92.5分,運輸專業(yè)91.5分,通風專業(yè)92分,地測防治水專業(yè)91.5分,安全管理專業(yè)91.5分,達到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要求。

三、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具體措施

思想重視,責任落實。礦特別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總工程師及安全、生產、機電等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專業(yè)副總和技術、安全、調度、機電、教培等部門及采、掘、運、機電等區(qū)隊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負責部署、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技術科,技術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日常工作。同時礦、科室、區(qū)隊以致班組形成層層有目標、件件有規(guī)劃、項項有標準、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個個有壓力的組織保障體系。還在全礦開展“以結果為導向、查擺短板、落實百分百責任”活動;完善采掘等區(qū)隊跟班人員、安監(jiān)員、安全質量驗收、日常檢查、礦領導抽查“五位一體”安全質量預控體系。

努力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化理念建設抓規(guī)范,提標準,樹精品理念。為此礦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工作標準和操作規(guī)范以及行為規(guī)范;以加強安全質量管理為切入點,進一步細化、完善“三個一”工程質量標準,著力打造精品采區(qū)、精品采掘工作面、精品硐室和文明崗位,以點帶面,全面促進安全質量提升,堅決杜絕不合格工程。注重發(fā)揮精品工程、模范典型的引導輻射作用,從井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等專業(yè),分別評選出管理嚴、安全穩(wěn)、標準高的典型,按照全面精細化管理標準,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規(guī)劃和配套考核辦法。對先進班組、先進人物大張旗鼓的宣傳重獎;對質量低劣工程、后進人物進行亮相、重罰,使之無再生土壤。

在職工中樹立處處是精品的理念,從井下到地面,從物品、設施到每一天、每件事、每一處都要進行規(guī)范化、標準化管理,培養(yǎng)造就職工良好的習慣,努力營造遵守行為規(guī)范,上標準崗、干標準活、放心活的積極性、良好氛圍,為安全質量標準化持續(xù)推進打下良好的基礎。

突出重點,實現動態(tài)達標每月根據實際適時開展“頂板管理、通防、火工品、防治水、提升運輸、機電”等專項主題活動,突出抓好重點領域,促進工程質量過程控制。加強對薄弱工程剖析式檢查,特殊地點重點督察,加大獎罰力度等管理措施,嚴格工序質量管理;把“班評估、旬驗收、月考核”制度落到實處,確保安全質量實現動態(tài)監(jiān)控、動態(tài)達標。

高度重視安全質量標準化素質建設對全員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素質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全員素質,以員工素質保安全質量。針對新人多、人員流動性大、人員素質差等問題,教培部門編制針對性教培方案。要通過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的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識,杜絕習慣性違章,徹底解決部分職工安全思想不上境界、工作低標準、行為低要求和部分管理人員標準執(zhí)行不嚴、方式方法不靈活、管理力度不強等現象,努力鍛造本質安全型的具有較高安全質量標準化素質的職工隊伍。

拓展教培思路,采取多種形式,逐級層層加強教育培訓。培訓、學習、考試有目標,有計劃,有組織,不走過場,不走形式。一是通過礦、區(qū)隊、班組召開班子會和專題安全會,各專業(yè)、各單位按礦部署召開班子會和員工會;二是通過班前班后會、周五安全活動日、黑板報、簡報、候車通道張貼畫、井上下警示語等形式和手段宣傳教育,組織觀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強化質量意識、管理意識、標準意識。三是堅持利用崗前培訓、脫產培訓、班前培訓、現場培訓、以師帶徒、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業(yè)務技術素質培訓,提高職工的業(yè)務技術素質和業(yè)務技能。四是礦及區(qū)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溝通、啟發(fā),使職工形成自覺,努力從點滴坐起,從自我做起,相互監(jiān)督,互不傷害。五是在職工中開展“安全在我心中,質量在我手中”、“保證不傷害他人、保證不傷害自己、保證不被他人所傷害、保證按章作業(yè)”等活動;調動職工干標準活、放心活的積極性,為安全質量標準化持續(xù)推進打下良好的基礎。六是根據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學習安全工作規(guī)劃和具體措施。推行十日一題、每月一考和班前抽查提問,班中跟蹤監(jiān)督、班后分析點評等提高素質。

加強技能考核。形成了通過考核督促個人努力盡快提升業(yè)務技術素質水平和操作能力,為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更上一個新臺階打下堅實基礎。

重細節(jié),抓實處,狠抓現場文明生產管理。對各生產作業(yè)場所的工業(yè)衛(wèi)生、電纜吊掛、設備管理、物料垛放、牌板設置等細節(jié),我們通過日常管理,重點檢查,嚴抓整改等方式加強管理,使現場文明生產有了很大提升。

強化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的閉環(huán)管理。充分發(fā)揮礦已有的的頂板、通防、機電運輸、防治水四個專業(yè)隱患排查小組作用,堅持每月一次的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管理重點的排查,采取相應的措施,重點安排和落實,由各有關部門、單位按各自的職責組織實施,并對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做到項目、措施、整改、人員、責任、資金六落實,保證從排查反饋、治理整改、報請驗收,到復查驗收并排查環(huán)節(jié)環(huán)相扣,實現閉環(huán),確保隱患整改質量達標以及時消除隱患。

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礦井本質安全水平。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不足部分礦積極協助財務部門從其他方面協調解決,從而確保安全投入不欠賬。積極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和設備,推廣采用科技含量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提高機械化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升設備安全性能,提高企業(yè)本質安全水平。

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礦井安全的基本保障措施,是伴隨煤礦企業(yè)安全發(fā)展的長期性工作。

為使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再上一個新臺階,進一步提升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更需要全礦上下自覺形成抓質量、保安全、求生存、圖發(fā)展的戰(zhàn)略意識,需要我們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進行精進管理,需要我們將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持之以恒的抓好、抓牢。今后我們將更嚴格的落實《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評比考核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投入,充實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所需的各項軟硬件設施,抓緊抓牢現場工程質量等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精進管理,確保建設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奮斗目標圓滿實現。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13篇 建設應急機制信息系統(tǒng)要點規(guī)程

多年來,我國在公安、消防、醫(yī)療急救、地震救援、抗洪、核事故、森林防火、海上搜救、礦山和?;肪仍阮I域已逐步建立了應急指揮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各行業(yè)各部門和各單位普遍重視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了各自的智能化的指揮決策信息系統(tǒng)。

在城市建設快速發(fā)展的今天,對城市管理,特別是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有效處置,首先必須依靠高效準確的城市應急聯動指揮系統(tǒng),為此,建設應急聯動信息共享機制十分必要。

一、加強政府對應急機制信息體系建設的統(tǒng)一領導

在一個反應靈活的應急機制中,靈敏的信息系統(tǒng)是有效運轉的前提。從2003年抗擊“非典”的戰(zhàn)役中得到的啟示說明,必須建立一個眾多相關部門的數據資源達到共享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統(tǒng)。而大量的信息化建設也必須在平時的工作中堅持不懈地去做。這樣,才能在突發(fā)事件面前,從容應對,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只有建立一個由國家保障的統(tǒng)一的運行和管理的信息報告機制,讓信息的收集更加翔實、迅捷,才能做到應急反應快捷;也只有從國家的高度建立一個強化各級政府領導地位和職責的應急機制,才能更加有效地調動多個部門和多個學科配合,使應急機制運轉更加有力。因此,只有在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統(tǒng)一領導下,實行統(tǒng)一規(guī)劃,整合現有資源,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在出現緊急情況時,才能夠實現信息的良性互通。

目前,由于政府應急資源的部門化和利益化,加大了應急資源和信息共享機制建設的難度。因此,應急機制建設是十分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應該在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建立以城市為中心的應急體系,設立專門機構,組建職業(yè)隊伍,制定相應的職責、權力和流程方案。可通過政府組織和民間機構,開展應急聯動的體制、管理、運營、決策、考核等多層次的研究,構建切實可行的應急聯動業(yè)務模型、部門協作模型、管理與運營模型,通過不斷改進和完善,逐步理順政府應急聯動的體系。

二、建立健全應急機制信息化

建設的統(tǒng)一標準和規(guī)范

應急聯動系統(tǒng)首先要實現信息聯動。因此,多部門異構數據的集成是應急指揮系統(tǒng)設計的核心焦點。由于部門眾多,相關的信息系統(tǒng)也非常多,數據庫平臺也是多種多樣,這就需要統(tǒng)一的基礎信息交換平臺,將不同部門的信息系統(tǒng)和應用系統(tǒng)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個覆蓋全面的應急指揮信息支撐網絡,滿足指揮過程中的以下應用需要:異構數據庫之間的關聯查詢;異構數據庫之間的交叉對比;數據庫之間的數據提取和更新;數據格式和類型轉換;系統(tǒng)之間的信息傳遞;用戶身份認證與授權管理;數據訪問與交換日志。異構系統(tǒng)互連與綜合數據交換的實現,與電子政務網絡和應用的建設有著密切的關系。

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建設和使用也是一個長期過程。國外大型應用系統(tǒng)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是持續(xù)不斷的技術標準化和業(yè)務標準化建設。各種標準在系統(tǒng)規(guī)劃、系統(tǒng)設計、業(yè)務模型、技術選型過程中起到了強有力的引導作用,保證了系統(tǒng)的改進具有良好的繼承性和一致性。

在應急指揮方面,美國政府和民間有大量的專門機構進行業(yè)務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的研究,如911 phase i 、ii,e9-1-1及apco 35、apco36等各種業(yè)務,以及cti、無線通信、gps、電子地圖等各類技術標準。這些標準在美國應急指揮系統(tǒng)的產品化過程中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

沒有標準支持,必然會造成系統(tǒng)生命周期縮短,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力下降。國家應高度重視,不斷將實踐中成功的應用通過標準固定下來,不斷總結、不斷積累、不斷提高,促進系統(tǒng)產品化、產業(yè)化發(fā)展。

三、整合現有應急服務資源

應急聯動系統(tǒng)就是綜合各種應急服務資源,采用統(tǒng)一報警和求助的號碼,統(tǒng)一接警,統(tǒng)一指揮,聯合行動,為公眾提供相應的緊急救援服務,為城市的公共安全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系統(tǒng)。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采用不同的三位數字電話號碼,作為城市處理緊急呼救的特服號碼。例如:美國采用911,英國采用999,比利時采用900, 瑞典采用900。日本、法國、德國、加拿大、香港等技術先進的國家和地區(qū)也相繼建立了以城市為區(qū)域中心的區(qū)域報警、求助應急處置體系。通過一個特服號碼電話報警求助,指揮中心依據報警求助內容,分別調動警察、消防、醫(yī)療急救、水電搶險等部門進行緊急處置或聯合行動處置。美國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建設城市社會應急聯動中心。今天,應急聯動中心(911中心)已遍布美國的各個州市。美國911服務開通以后,各州市有了統(tǒng)一的應急聯動中心和通信系統(tǒng),警察、消防和急救等部門采用現場合署辦公的方式處理各類緊急事件。當市民撥打911電話后,由911中心的接警員統(tǒng)一接警,根據事件內容,迅速做出反應,聯合各相關部門統(tǒng)一處置。市民在很短時間內便可得到最快速的救援和服務。我國南寧市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已開通統(tǒng)一的“110”報警電話。接警后根據內容,分轉到110、119、120、122或12345等相應席位。一般事件各席位各盡其職,下達指揮命令;重大事件由指揮長臺,協調各警種統(tǒng)一指揮。實現了跨部門、跨警區(qū)以及不同警種之間的統(tǒng)一協調指揮,也使報警和聯動出警更加準確、快捷和高效。此外,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京、大連、濟南、成都等城市的聯動系統(tǒng)也己開始建設。

四、建立國家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

應急機制的信息體系的建設,是應急機制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而建立和完善國家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是整個應急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基礎工作。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檢測手段,做好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公共事件的預警,提高突發(fā)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水平,建立健全國家統(tǒng)一的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為快速決策和啟動應急機制提供依據。

國家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體系總體目標是:建立統(tǒng)一指揮、功能齊全、先進可靠、反應靈敏、實用高效的國家公共安全應急體系技術平臺。

應急智能系統(tǒng)主要組成:決策技術主要包括應急預警、應急決策指揮和應急資源配置等;預案庫主要是為各種突發(fā)事件所做的預案;模型庫主要是指火災模擬、危險化學品泄露模擬、人員疏散模擬;數據庫主要是指基礎信息系統(tǒng)、地理信息系統(tǒng)、應急資源信息系統(tǒng)等。

地方各級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是國家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緊急突發(fā)事件進行監(jiān)測、行動決策、救援指揮和工作協調的功能。將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納入政府電子政務系統(tǒng)之中,平時用于日常管理,突發(fā)事件來臨時,成為危機處置指揮系統(tǒng)之一。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是一個復雜和高度集成的系統(tǒng),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確保系統(tǒng)的正常安全運行,因此該系統(tǒng)具有很高的安全措施保證。

公共安全信息技術平臺系統(tǒng)的建設要應用大量監(jiān)測、通訊和信息方面的裝備,也需要研發(fā)一批軟件及其集成技術,具有鮮明的知識產權與產業(yè)化發(fā)展的特點。國家應建立和制定公共安全通信信息技術平臺的國家標準體系和相應技術政策,鼓勵和扶持國內有條件的企業(yè)和科研單位,加強該領域應用性和安全性的研究與開發(fā),加大自我知識產權占有的比重和產業(yè)化的份額,以利于我國信息產業(yè)發(fā)展和信息的安全和暢通。

五、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框架

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分析是系統(tǒng)設計的基礎。任何一個系統(tǒng)都必須包含組織結構、運行流程和技術支撐,三者之間的有機結合才能實現系統(tǒng)功能的優(yōu)化。其中,信息管理與技術支撐系統(tǒng)主要是通過技術手段,特別是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和通信聯絡設施,來提高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性能和績效。

一個功能完備、安全可靠、高度網絡化和信息化的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是一個城市或區(qū)域最高層的綜合信息處理平臺,它不僅是輔助決策系統(tǒng)的重要信息來源,也是下達應急指揮指令的安全通道。它要求建立統(tǒng)一的信息資源庫、緊急救助標準化流程數據庫,統(tǒng)一協調城市救助力量和救助資源,建立備份中心等。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信息管理與技術支撐系統(tǒng)可分為5個部分:應用系統(tǒng)、數據及數據庫、支撐平臺、標準與接口和系統(tǒng)安全。

1.應用系統(tǒng)

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信息管理與技術支撐系統(tǒng)中的應用系統(tǒng)采用基于inttanet/internet結構、c/s模式與b/s模式相結合的體系結構。它由以下部分組成:應急指揮調度系統(tǒng)、信息維護系統(tǒng)、領導輔助決策系統(tǒng)、辦公自動化系統(tǒng)、基于webgts的應急信息發(fā)布系統(tǒng)。

應用系統(tǒng)以功能為中心,各個部門、人員根據權限的不同,對系統(tǒng)擁有不同的操作及使用權限。也就是說,根據所有應急部門的業(yè)務功能,將整個系統(tǒng)設計成一個統(tǒng)一界面,以功能劃分模塊,整個系統(tǒng)是由功能模塊有機結合而成的,而登錄用戶按所屬部門、職位享有相應的功能模塊操作權限。

2.數據及數據庫設計

系統(tǒng)的數據庫是一個以應急指揮中心為核心,以各聯動單位調度中心為節(jié)點的分布式異構數據庫。數據有地圖數據庫、屬性數據庫、動態(tài)數據庫、經驗知識庫、統(tǒng)計分析庫、柵格圖像庫、文檔數據庫、模型數據庫、方法數據庫、數據庫字典。其中空間信息數據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設計的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源管理、數據的分層管理和數據庫(數據分為地理數據和屬性數據)。

3.支撐平臺設計

支撐平臺有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監(jiān)控系統(tǒng)、顯示系統(tǒng)、gps系統(tǒng)、有/無線通信系統(tǒng)、圖像傳輸系統(tǒng)、電源及機房、軟件支撐平臺等。支撐軟件平臺系統(tǒng)包括計算機操作系統(tǒng)、數據庫管理系統(tǒng)、gis系統(tǒng)和應用軟件開發(fā)平臺系統(tǒng)等。以下是我們的一個實例:數據庫服務器:oracle,gls支撐平臺:mapinfo pronession mapbasic,oa平臺:lotus domnino,開發(fā)平臺: dclphi vc jbuilder,操作系統(tǒng):windows advance server,網絡協議:tcp/ip,軟件平臺結構:軟件平臺采用c/s十b/s結構。

4.標準與接口設計

由于本系統(tǒng)是一個復雜的、由各種技術、各種相關系統(tǒng)、數據集成的系統(tǒng),因此系統(tǒng)接口的設計十分重要。系統(tǒng)接口分為外部接口、內部接口。接口有數據接口、軟件接口、硬件接口。標準的建設是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核心工作。

5.系統(tǒng)安全的設計

城市應急聯動系統(tǒng)的安全設計從系統(tǒng)安全、數據及數據庫安全兩方面進行了設計,前者保證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的穩(wěn)定性和可靠性,后者進行了數據保護,以維持系統(tǒng)的數據安全。

應急信息化建設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在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建立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綜合信息技術支撐平臺體系,為有效應對突發(fā)事件提供有利的支撐和保障。

第14篇 電力建設安全規(guī)程題庫

一、 填空題(每空1分,共20分)

1.安全帶(繩)應掛在___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并不得_ 低掛高用 ,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在變、配電站(開關站)的帶電區(qū)域內或臨近帶電線路處,禁止使用鋼卷尺、皮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工作。

3.變、配電站及發(fā)電廠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

_電源 切斷,然后進行 救火 。

4.在試驗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同時,應制定相應

的_安全措施;_,經本單位_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5.各類作業(yè)人員在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

權__停止作業(yè)_或者在采取可能的__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并立即報告。

6.任何人發(fā)現有違反本規(guī)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_,經_糾正__后才能恢復作業(yè)。

7.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三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guī)程,并經_考試合格__后,方能恢復工作。

8.高處作業(yè)應使用 工具袋 ,較大的工具應 固定在牢固 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栓牢傳遞,嚴禁上下 拋擲 。

9.作業(yè)人員的基本條件之一: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學會__緊急救護; __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_。

10.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_合格;并符合有關_要求__。

二、 單選題(將正確選項的符號填入試題的括號中,每題1分,共10分)

1.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安全措施時,應經(d)的同意。

(a)工作許可人(b)工作負責人 (c) 工作票簽發(fā)人(d) 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

2.在事故應急搶修時 ,應(d)。

(a) 使用一種工作票 (b) 使用二種工作票

(c) 執(zhí)行口頭或電話命令 (d) 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

3.各類作業(yè)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yè)現場和(c)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a) 周圍 (b) 旁邊 (c) 工作崗位

4.各類作業(yè)人員應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a)培訓,經考試合格上崗。

(a) 崗位技能 (b) 專業(yè)知識 (c) 專業(yè)技術

5.依據國家有關(c ),結合電力生產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a) 標準 (b) 規(guī)范 (c) 法律、法規(guī) (d) 法規(guī)

6.本規(guī)程適用于運用中的發(fā)、輸、變、配電和用戶電氣設備上的(d)(包括基建安裝、農電人員),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參照執(zhí)行。

(a) 工人 (b) 管理者 (c) 領導者 (d) 工作人員

7.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災害發(fā)生時,如要對設備進行巡視時,應得到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巡視人員應與(c )之間保持通信聯絡。

(a) 有關領導 (b) 管理部門 (c) 派出部門

8.不在高壓設備上工作,但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要做安全措施者應填用(a)工作票。

(a) 第一種 (b) 第二種 (c) 帶電作業(yè) (d)事故應急搶修單

9.在手車開關拉出后,必須觀察隔離擋板是否可靠(b)。

(a) 拉出 (b) 封閉 (c) 隔離

10.待用間隔(母線連接排、引線已接上母線的備用間隔)應有名稱、編號,并列入(c)管轄范圍。

(a) 運行 (b) 檢修 (c) 調度

三、多選題(將正確選項的符號按正確的順序填入試題的括號中。每題2分,共10分)

1.已終結的(b,c)單應保存一年。

(a) 工作記錄 (b) 工作票 (c) 事故應急搶修單 (d) 工作任務單

2.無法在(a)上進行試驗時,可用(c )等確證驗電器良好。

(a) 有電設備 (b) 運用中的電氣設備 (c) 高壓發(fā)生器 (d)低壓發(fā)生器、

3.胸外按壓有效時,每一次(a)可以摸到傷員的(c)一次搏動。

(a) 按壓 (b) 呼吸 (c) 頸動脈 (d) 脈搏

4.高處作業(yè)應使用安全帶(繩),安全帶(繩)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并不得低掛高用,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a,b,c,d )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帶后應檢查扣環(huán)是否扣牢。

(a) 避雷器 (b) 斷路器(開關) (c) 隔離開關(刀閘) (d) 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

5.經本單位批準允許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c )或(d )遮欄。

(a) 靠近 (b) 觸及 (c) 移開 (d) 越過

四、 判斷題(正確打“√”,錯誤打“×”;每題1分,共10分)

1.作業(yè)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工作人員的穿戴應合格、齊備。(×)

2.工作終結表示工作票已告終結。(√)

3.臨時代替的工作負責人,可以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

4.工作負責人在工作中可根據工作需要變更安全措施,變更后應及時告知工作許可人。(×)

5.工作票簽發(fā)人可以兼任所簽工作票中的工作負責人。(×)

6.事故應急搶修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好記錄可不用事故應急搶修單。(×)

7.凡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都必須填用帶電作業(yè)工作票。(×)

8.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辦公室、控制室、保護室、值班室除外),應戴安全帽。(×)

9.工作場所的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操作盤、重要表計、主要樓梯、通道、調度室、機房、控制室等地點,還應設有局部照明。(×)

第15篇 建設施工單位打樁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建設施工單位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建設施工單位打樁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作業(yè)場地應平整、無障礙物,在軟土地基地面應加墊路基箱或厚鋼板,在基礎坑或圍堰內要有足夠的排水設施。 2、起重用鋼絲繩、卡環(huán)等器具應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載使用。 3、打樁時,樁基近處禁止無關人員靠近。操作及監(jiān)護人員、裝錘油門繩操作人員應站在規(guī)定距離以外,打樁區(qū)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吊運樁必須避開樁基駕駛室。 5、移動樁架或停止作業(yè)時,應將樁錘放在最低位置(即落在地面或柱上)。 6、送樁、拔出或打樁結束移開樁基后,地面孔洞必須回填或加蓋。 7、作業(yè)時有專人指揮,統(tǒng)一行動,指揮信號應明確,樁基工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信號,不得各行其是。 (二)樁基的運輸 1、樁機不宜帶尾部陪重上、下拖車,樁機前部只允許帶底節(jié)導桿同主機一起運輸。 2、拖車跳板或斜橋的掛鉤或銷軸連接必須牢固,跳板或斜橋上應墊置防滑木板或膠帶,其坡度不得大于20°,樁機在拖車上應穩(wěn)固牢靠。 3、a型架、變幅動滑輪必須放于最低位置,導桿應朝拖車后方,樁機的回轉銷必須插牢。 (三)樁機的拆裝與移動 1、用扒桿安裝塔式樁架時,升降扒桿動作要協調,到位后應接緊纜風繩,綁扎底腳,組裝時應用工具找正螺孔,嚴禁將手指伸入孔內。 2、安裝(拆卸)履帶式及軌道式樁機,連接(拆卸)各種桿件應放在支架上進行。豎立(或放下)導桿時,必須鎖住履帶或軌鉗夾緊,并設置溜繩。立樁時,偏吊距離應不大于3m。 3、導桿升到75°時,必須拉緊溜繩。導桿豎直裝好撐桿后,方可拆除溜繩。 4、移動塔式樁架時,禁止跨越滑輪組。 5、直式裝架橫移時,左右纜風繩要有人松緊,兩個甏頭要同時繞樁底盤距扎溝滑輪不得小于1m,縱向移動時,應裝走管上扎鉤滑輪及木棒取下,牽引鋼絲繩及其滑輪組應與樁架底盤平行。 6、繞甏頭應帶帆布手套,手距甏頭不得小于60cm,一根鋼絲繩頭不準繞在兩個甏頭上,若發(fā)生克索應立即停機反轉解除。 (四)履帶式打樁機的操作 1、吊裝時,正前方吊樁距離不超過4m,不得偏心吊樁,宜采用邊提錘邊喂樁的方法,禁止采用將垂高懸,一次到位,再行喂樁的方法。 2、樁未在地面插牢,樁未喂進樁帽,樁、樁帽、樁錘三者不在同一垂直線上時,嚴禁開錘施打。 3、操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時刻保持各種桿的正確位置,注意鎖好離合器、保險栓和卷揚制動器。 4、機下施工人員在工作時,應避開樁有傾斜趨勢的方向和樁錘的正下方,扶樁,穩(wěn)樁時,禁止站在樁和前叉架之間。 5、每根樁開始入土及地基較軟時,應關閉油門冷打,待每擊貫入度小于100mm時,再開油門啟動樁錘,不得在樁自沉或貫入度太大時給油啟動。 6、打樁時,樁機操作人員和油門拉繩控制人員應密切注意樁在擊打過程中的變化,尤其注意樁身是否有斷裂跡象和貫入度太小,而出現錘跳過高的現象(一般不得超過2.5m),出現異常應立即停錘。 7、履帶式三點支撐機行走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行走中不得同時回轉或吊樁,在坡道上行走時,應將樁機重心移在坡度的上方,坡度不得大于5°。 8、作業(yè)后,關閉油門,蓋住汽缸口和進排氣孔,鎖住安全限位裝置。 (五)液壓靜力壓樁機的操作 1、禁止使用未按規(guī)定周期鑒定的計量器具,各類液壓安全閥與電氣保護裝置應由專業(yè)人員調整、鉛封。 2、操縱時經常注意壓力表及電流、電壓表數值,發(fā)現異?,F象和緊急情況,必須首先斷開電磁卸壓閥,然后關閉電機,停機檢查,絕對不允許先關電機。 3、停止作業(yè)時,將所有開關手柄回到零位,將夾頭箱降到最低位置,墊好枕木。 4、拆卸裝運時,所有油缸活塞縮回油缸,拆卸活動軟管,及時將堵塞蓋戴上。 (六)柴油機的操作 1、樁機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說明書規(guī)定。 2、檢查螺栓緊固情況,特別是導板的固定螺栓,不得松動和缺件,導板與導桿的間隙大于7mm時應更換。 3、挺桿后仰18.5°時,嚴禁提升樁錘,打斜樁時,應將樁吊入門架固定穩(wěn)當,再行后仰挺桿。 4、檢查起落架工作情況并加以潤滑,采用自動油泵潤滑時,活塞下落而氣缸未燃爆時,起落架不得落下。 5、筒式樁錘采用清潔的軟水冷卻,嚴禁在無水情況下作業(yè)。 6、樁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業(yè)時,樁機回轉制動應緩慢,軌道式樁機不得向同方向回轉兩周,在最后十擊貫入度值平均小于5mm時應停止作業(yè)。 7、作業(yè)后樁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卡緊軌鉗,放倒挺桿時,卷筒制動要牢靠,并在挺桿兩側栓好拉繩,緩慢放倒,拉繩應保持張緊,挺桿不應有擺動。 (七)螺旋鉆孔機的操作 1、鉆機應裝有鉆深限位的報警裝置,安裝前應仔細檢查各部位,10m以上的鉆桿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吊起安裝。 2、鉆機應旋轉平衡、堅實,汽車式鉆機應支好支腿,用自動微調或線錘調整挺桿,保持垂直。 3、鉆頭先對準樁位接觸地面才能轉動,鉆機發(fā)出下鉆限位報警時應停鉆,稍稍提升鉆桿,待報警信號解除,方可繼續(xù)下鉆。 4、鉆孔時,如遇卡鉆,應立即停機斷電,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強行啟動,如遇機架擺晃、移位、鉆聲異常、螺絲松動等,應立即停機處理。 5、鉆孔時,嚴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上的泥土。作業(yè)完畢,應清除鉆標和螺旋片的泥土,將鉆機下降接觸地面,各部制動住,操縱桿放空檔位置,切斷電源。 (八)樁的連接和切割 1、砼樁連接時,所用的膠泥盛器,不準用錫焊,膠泥澆注后,上節(jié)樁應緩慢放下。 2、鋼管樁等金屬連接,采用電焊 或氣體保護焊,應由電焊工來操作。 3、鋼管樁的切割采用等離子切割機進行。 4、操作人員必須載好防護面罩、電焊手套、帽子、濾模防塵口罩和隔音耳罩,人站在上風操作,不戴防護鏡的人員不得直接觀察等離子弧,裸露的皮膚不得接近等離子弧。 5、切割時,禁止觸摸割嘴等帶電體。 6、使用的釷、鎢電極應有專門的存放的地方,磨削電極時應戴口罩,廢渣應經常進行濕式清掃,妥善處理。 (九)使用人工成孔作業(yè)時的規(guī)定 1、孔口應保持干凈,周圍2m內不得有堆放物和上空不得有懸掛物,從孔內取出的土應運至孔口2m以外。 2、孔壁應做護壁保護,用紅磚做護壁,壁厚不得小于24cm;用鋼筋砼護壁,不得小于15cm。每節(jié)護壁的高度不得大于1m。挖孔進入擴頭時,其護壁高度不得大于0.5m。 3、如遇土質差,紅磚護壁不能穩(wěn)固孔壁時,應立即使用支護板打鋼筋砼護壁,遇流沙、淤泥土質時,護壁高度每段不得超過0.5m。 4、人員進入孔內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靈巧牢靠的工具,并隨時注意觀察孔壁變化情況,與地面人員取得聯系,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離開孔內,處理完后,才能繼續(xù)進入孔內作業(yè)。 5、取土和下料的提升器具必須穩(wěn)固牢靠,不得湊合使用,人工提土或下料時,提升繩上應打好“力點結”。 6、提土或下料時,孔內應停止作業(yè),人員站靠孔壁,觀察吊物升降情況并做好防墜落物的準備。 7、孔內滲水嚴重,應深挖積水坑,并配合泵抽水,保持作業(yè)面無積水。 8、孔內光線不足,應用36v以下的行燈做照明,照明、水泵、通風等線路必須絕緣可靠,并不得相互纏繞,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9、注意檢查、檢測孔洞內有無易燃、有毒等氣體,經處理確認對人體不會傷害后,方可進行孔內繼續(xù)工作。 10、孔口提升用的三腳架,必須牢固,架桿各方長度,距離必須一致,并連接牢固,桿與地形成的夾角不得大于70°,架桿底部必須墊設木板,以防三腳架下塌或偏倒造成事故。 11、移動三腳架時,必須6人抱架桿,在統(tǒng)一指揮下移動,移動時要保持各方面的角度和距離。

建設規(guī)程15篇

有哪些在企業(yè)建設規(guī)程的制定過程中,我們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核心要素:1.目標設定:明確規(guī)程的目的,是提升效率、保障安全還是優(yōu)化流程。2.責任劃分:定義每個角色的職責和權限,確保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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