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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銷售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隨意排放、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嚴禁油氣管道、容器未經抽空、置換合格就進行管輸、充裝、儲存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油氣設備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攜帶火種、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車輛未戴防火帽進入油氣庫區(qū)、作業(yè)區(qū),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消防設施和搶險器材,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合格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其他交叉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未經許可在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灌裝化學品,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在易燃易爆區(qū)域用汽油等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嚴禁油品、液態(tài)烴脫水(液)(含切水、切堿等)時操作人員離開現場,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yè),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2篇 液化石油氣罐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
(1)遵守液化石油氣罐車運輸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對罐車進行定期檢查。
(3)參與制定、修訂完善公司液化石油氣罐車行駛管理制度,并遵照執(zhí)行。
(4)有權拒絕違法駕駛作業(yè)。
(5)班前、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辨識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苗頭。
(6)駕駛室嚴禁混運禁忌化學品并嚴格控制火源,如運輸禁忌化學品等而導致事故,應負全部責任。
(7)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搶救傷員,最快時間內上報事故。
(8)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10)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對自身安全負責。
第3篇 安全生產責任-液化石油氣罐車司機
(1) 遵守液化石油氣罐車運輸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 對罐車進行定期檢查。
(3) 參與制定、修訂完善公司液化石油氣罐車行駛管理制度,并遵照執(zhí)行。
(4) 有權拒絕違法駕駛作業(yè)。
(5) 班前、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辨識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苗頭。
(6) 駕駛室嚴禁混運禁忌化學品并嚴格控制火源,如運輸禁忌化學品等而導致事故,應負全部責任。
(7) 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搶救傷員,最快時間內上報事故。
(8) 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9)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10) 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對自身安全負責。
第4篇 液化石油氣罐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書
(1)遵守液化石油氣罐車運輸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2)對罐車進行定期檢查。
(3)參與制定、修訂完善公司液化石油氣罐車行駛管理制度,并遵照執(zhí)行。
(4)有權拒絕違法駕駛作業(yè)。
(5)班前、班中、班后進行安全檢查,辨識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苗頭。
(6)駕駛室嚴禁混運禁忌化學品并嚴格控制火源,如運輸禁忌化學品等而導致事故,應負全部責任。
(7)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搶救傷員,最快時間內上報事故。
(8)有責任、有義務第一時間消滅身邊的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有責任、有義務無條件參加公司安排的搶險任務。
(9)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及制止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參加嚴重威脅個人人身安全的危險作業(yè)。
(10)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對自身安全負責。
第5篇 液化石油氣灌裝站站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站長對液化石油氣灌裝站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液化石油氣灌裝站安全生產負全面負責:
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把安全工作列入液化石油氣灌裝站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fā)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2、 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副站長和下級行政正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 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 組織審定并批準液化石油氣灌裝站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 按規(guī)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 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第6篇 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銷售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禁煙區(qū)域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起重、電氣焊作業(yè),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隨意排放、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嚴禁油氣管道、容器未經抽空、置換合格就進行管輸、充裝、儲存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油氣設備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攜帶火種、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車輛未戴防火帽進入油氣庫區(qū)、作業(yè)區(qū),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消防設施和搶險器材,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合格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其他交叉作業(y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未經許可在生產裝置區(qū)、罐區(qū)灌裝化學品,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在易燃易爆區(qū)域用汽油等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嚴禁油品、液態(tài)烴脫水(液)(含切水、切堿等)時操作人員離開現場,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yè),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7篇 液化石油氣灌裝站安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接受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委托,組織實施本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組織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有效運行,具體組織實施防火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并及時掌握本站整體消防現狀。
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站內配置的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每日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匯報本站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并記錄歸檔。
7、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