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1. 消防責任體系:明確風電場各層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確保每個人了解并承擔其職責。
2. 風電設施消防設計:依據(jù)國家消防法規(guī),對風電設施進行防火設計,包括消防設施配置、疏散通道規(guī)劃等。
3. 消防設備維護:定期檢查與維護消防器材,確保其功能完好,如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tǒng)等。
4. 消防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5. 火災預防措施:實施火源管理,限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儲與使用,定期進行防火巡查。
6. 消防檔案管理:建立完整的消防資料檔案,包括消防設施圖紙、檢查記錄、培訓資料等。
應急預案
1. 火災報警程序: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立即啟動火災報警系統(tǒng),并向消防部門報警。
2. 應急指揮體系:設立現(xiàn)場指揮部,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揮,協(xié)調各部門應急響應。
3. 人員疏散:按照預設的疏散路線,迅速、有序地撤離至安全地帶。
4. 初期滅火:由受過培訓的員工使用近處的消防設施進行初期滅火。
5. 協(xié)同救援:與周邊單位建立聯(lián)動機制,必要時請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6. 火災后評估:火災撲滅后,進行現(xiàn)場評估,查明起火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修訂應急預案。
上墻模板
1. 消防責任公示牌:列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聯(lián)系方式,提醒全體員工共同維護消防安全。
2. 消防設施分布圖:清晰標注風電場內的消防設施位置,便于快速定位使用。
3. 火警應急流程圖:簡潔明了地展示火警發(fā)生后的報警、疏散、滅火等步驟。
4. 安全警示標語: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堆放雜物”等警示標語,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
5. 疏散指示標識:在疏散通道及出口處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識,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能快速找到出口。
以上各項制度旨在保障風電場的消防安全,通過全員參與和科學管理,將火災風險降至最低。全體員工需熟知并嚴格遵守,共同構建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風電場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風電場及其所處周邊村委的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安全,保障風電場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guī),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風電場實際情況,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 兼職消防管理員職責
為加強風電場及其周邊村委的消防管理工作,特聘用兼職消防管理員1名,負責監(jiān)督風電場周邊村委及場區(qū)內的防火情況、消防設施、滅火器具、滅火用具的檢查、維護和消缺。建立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記錄,確保風電場的消防滅火器具處于最佳狀態(tài)。
2.消防水系統(tǒng)的管理
2.1 消防水系統(tǒng)是風電場專用滅火設施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移做它用。
2.2 消防管理員每月末定期檢查風電場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井、消防栓、消防水輪帶的情況,發(fā)現(xiàn)損壞、丟失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補充、修復完整。
2.3 消防管理員每月末組織進行消防泵工作與備用的聯(lián)鎖切換試驗,并檢查消防水壓力、流量正常。
2.4 每年9月15日前,由消防管理員督辦完成消防水系統(tǒng)的保溫工作,確保消防水系統(tǒng)保溫完善可靠,滿足越冬的要求。
3. 消防器材的管理
3.1 消防器材是專用于滅火作業(yè)的特種器材,嚴禁任何人擅自挪作它用,生產現(xiàn)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動用消防器材的,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3.2 生產現(xiàn)場、生活場所配置的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每具消防器材的檢查周期不大于6個月,發(fā)現(xiàn)缺陷要及時修理更換。
3.3 嚴禁埋、壓、占和損壞消防器具及設施,嚴禁堵塞消防通道。
4. 空氣呼吸器的管理
4.1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是供搶險救護人員在濃煙、毒氣或缺氧的環(huán)境中進行滅火、搶險和救護工作的一種不可缺少的器具。每月檢查一次。
4.2 檢查的內容:氧氣瓶外觀有無異常現(xiàn)象、氣體壓力低于28兆帕時應及時補充;托架、背帶完整好用,壓力表、報警器、減壓閥附件齊全正常;面罩完整無漏氣現(xiàn)象、供給閥靈活好用。
4.3 建立臺帳,每次檢查完后進行登記,發(fā)現(xiàn)缺陷應及時消除。
4.4 呼吸器每三年應到地市級勞動局壓力容器檢測中心進行壓力檢測。明確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5 對風電場運行人員要及時進行培訓,熟悉呼吸器的使用方法,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 防火檢查制度
根據(jù)風電場所處的地理環(huán)境、有針對性地經常開展綜合性的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5.1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2 安全出口及應急照明的情況。
5.3 滅火器材配置及火災報警的有效情況。
5.4 生活區(qū)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5 生產現(xiàn)場重點防火部位的檢修動火管理情況。
5.6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6. 火災隱患整改
6.1 對于在防火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當分門別類及時處理。
6.2 在生產重點防火場所吸煙、無動火票違章作業(yè)的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6.3 對于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有關領導匯報。確定整改的措施、整改時間,監(jiān)督整改。
7. 風電場消防組織機構:
消防管理小組組長:皮華忠
義務消防隊隊長:董菁,其余均義務消防員。
第2篇 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風電場及其所處周邊村委的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安全,保障風電場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guī),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風電場實際情況,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 兼職消防管理員職責
為加強風電場及其周邊村委的消防管理工作,特聘用兼職消防管理員1名,負責監(jiān)督風電場周邊村委及場區(qū)內的防火情況、消防設施、滅火器具、滅火用具的檢查、維護和消缺。建立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記錄,確保風電場的消防滅火器具處于最佳狀態(tài)。
2.消防水系統(tǒng)的管理
2.1 消防水系統(tǒng)是風電場專用滅火設施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移做它用。
2.2 消防管理員每月末定期檢查風電場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井、消防栓、消防水輪帶的情況,發(fā)現(xiàn)損壞、丟失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補充、修復完整。
2.3 消防管理員每月末組織進行消防泵工作與備用的聯(lián)鎖切換試驗,并檢查消防水壓力、流量正常。
2.4 每年9月15日前,由消防管理員督辦完成消防水系統(tǒng)的保溫工作,確保消防水系統(tǒng)保溫完善可靠,滿足越冬的要求。
3. 消防器材的管理
3.1 消防器材是專用于滅火作業(yè)的特種器材,嚴禁任何人擅自挪作它用,生產現(xiàn)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動用消防器材的,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3.2 生產現(xiàn)場、生活場所配置的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確保每具消防器材的檢查周期不大于6個月,發(fā)現(xiàn)缺陷要及時修理更換。
3.3 嚴禁埋、壓、占和損壞消防器具及設施,嚴禁堵塞消防通道。
4. 空氣呼吸器的管理
4.1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是供搶險救護人員在濃煙、毒氣或缺氧的環(huán)境中進行滅火、搶險和救護工作的一種不可缺少的器具。每月檢查一次。
4.2 檢查的內容:氧氣瓶外觀有無異?,F(xiàn)象、氣體壓力低于28兆帕時應及時補充;托架、背帶完整好用,壓力表、報警器、減壓閥附件齊全正常;面罩完整無漏氣現(xiàn)象、供給閥靈活好用。
4.3 建立臺帳,每次檢查完后進行登記,發(fā)現(xiàn)缺陷應及時消除。
4.4 呼吸器每三年應到地市級勞動局壓力容器檢測中心進行壓力檢測。明確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5 對風電場運行人員要及時進行培訓,熟悉呼吸器的使用方法,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 防火檢查制度
根據(jù)風電場所處的地理環(huán)境、有針對性地經常開展綜合性的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5.1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2 安全出口及應急照明的情況。
5.3 滅火器材配置及火災報警的有效情況。
5.4 生活區(qū)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5.5 生產現(xiàn)場重點防火部位的檢修動火管理情況。
5.6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6. 火災隱患整改
6.1 對于在防火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當分門別類及時處理。
6.2 在生產重點防火場所吸煙、無動火票違章作業(yè)的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6.3 對于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有關領導匯報。確定整改的措施、整改時間,監(jiān)督整改。
7. 風電場消防組織機構:
消防管理小組組長:皮華忠
義務消防隊隊長:董菁,其余均義務消防員。
第3篇 風電場消防管理制度
5.1.總則
5.1.1消防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達到消除火災、控制火警、確保安全的目標。
5.1.2消防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5.1.3消防工作應立足于自身,加強防范措施與自救措施。
5.2.消防組織及職責
5.2.1組織:
風電場長為消防負責人,每個風電場都應建立義務消防隊。設義務消防隊隊長一名,消防隊下設消防組,每一班為一個消防組,設組長一名。
5.2.2職責:
5.2.2.1負責貫徹、執(zhí)行公司頒發(fā)的消防管理制度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實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生產、行政管理計劃,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總結、同評價。
5.2.2.2布置和組織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5.2.2.3積極組織撲救火災、火警事故,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
5.3.防火重點部位
5.3.1開關室、主控室、主變壓器、柴油發(fā)電機室等
5.3.2機艙、塔架內
5.3.3各類倉庫
消防措施
1風電場重點防火部位應有明顯標志,并落實責任人。
2風電場應有的兩圖:
(1)重點防火部位位置圖。
(2)全場消防器材布置圖。
3存放物資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一律禁止動用明火,并懸掛“嚴禁煙火”的警告標志。
4保持現(xiàn)場整潔干燥,禁止存放腐蝕、易燃易爆物及其它雜物。
5室內使用的各種電器用具用畢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
6對重點部位設備經常巡視。
7室內發(fā)生火災,首先切斷著火部位相應的電源,使用滅火器撲救,以免造成設備損壞及保護裝置誤動。
8室內發(fā)生火情,必須立即組織,積極撲救,同時向有關部門迅速正確報警。
9主變壓器著火時,應立即斷開相應的各側電源,如變壓器外部(頂部)著火,應迅速排油至燃燒處以下,使燃燒點油源斷絕,自行滅火。如主變內部著火,防爆膜未破裂前,絕對不能放油。
10主變壓器著火必須注意周圍的電纜溝不能被燃油噴濺起火,應采用砂土封堵,防止電纜起火蔓延。
11主變壓器著火,在斷開主變各側電源后,可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12進入電纜夾層應隨手關門,以防小動物進入損壞電纜而引起火災,嚴禁煙火進入電纜豎井。
13防止電纜火災延燃措施有封、堵、涂、隔和其它方式。
14凡穿越墻壁,樓板和電纜溝道而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儀表盤、保護盤等處的電纜孔洞,必須經防火涂料嚴密封堵。
15風電場根據(jù)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shù)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16消防器材應根據(jù)設備的分布、火災的性質、取用方便的原則進行合理布置配備,各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7消防設施、器具是專用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得隨意損壞。
18消防設備、器材實行定置管理,使用、調換情況必須有記錄。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符要求的消防設施器材應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處理或調換,保證消防設施器材隨時可用。
19消防設備、器材實行定置管理,使用、調換情況必須有記錄。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應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處理或調換,保證消防設施器材隨時可用。
20風電場每月全面進行一次檢查,并根據(jù)節(jié)日安全保衛(wèi)和上級要求,增加節(jié)日前后的防火特別檢查。
21義務消防隊應定期組織訓練及活動,提高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22新工人進場上崗前,在進行安全教育時,也要進行防火意識教育,了解風電場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23運行值班人員在當值時間內巡視檢查時,應對防火安全措施情況一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24管理不善、制度執(zhí)行不嚴、玩忽職守造成火警事故、火災事故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4篇 華能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
3引用標準: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4內容
4.1職責:
4.1.1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由安全員負責。
4.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
4.2.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4.2.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2.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2.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2.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4.2.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4.3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
4.3.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4.3.2當值班組每日對風電場進行防火巡查。安全主管每月組織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督查落實班值整改完成情況。
4.3.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3.4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4.4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
4.4.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4.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4.4.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4.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4.4.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4.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4.5.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4.5.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5.3.1消防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4.5.3.2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5.3.3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5.3.4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5.4消防器材管理:
4.6.4.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4.6.4.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4.6.4.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7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4.7.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4.7.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4.7.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4.7.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4.8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4.8.1用電安全管理:
4.8.1.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4.8.1.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4.8.1.3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8.1.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4.8.2用火安全管理:
4.8.2.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8.2.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shù)陌踩綦x,并準備適當種類、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放歸原處,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4.8.2.3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8.2.4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擅自動火作業(yè)者,予以記小過一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4.9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
4.9.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4.9.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4.9.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9.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4.9.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4.9.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4.10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
4.10.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4.10.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4.10.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10.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4.10.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4.1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
4.11.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11.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11.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11.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4.11.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4.12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4.12.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4.12.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4.12.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12.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4.12.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4.12.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4.12.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4.12.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區(qū)域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4.12.9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4.12.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4.13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
4.13.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4.13.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4.1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4.1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4.13.2.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13.2.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