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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顧名思義,是規(guī)定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應遵守的安全規(guī)定和責任分配,涵蓋了安全組織、安全管理、安全操作等多個層面。這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
2.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3.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
4. 應急預案和事故處理制度:預防和應對突發(fā)事件。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為保障生產活動安全、有序進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它旨在防止生產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這個制度不僅規(guī)定了安全操作規(guī)程,還涉及到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如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政策,以及對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措施。
重要內容
生產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
1. 安全目標設定:明確企業(yè)的安全績效指標。
2. 風險評估:識別和評估生產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每個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操作步驟。
4. 安全監(jiān)督與考核: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制度流程
生產制度的實施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依據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 宣傳:通過培訓、會議等方式,使全體員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內容。
3. 實施:嚴格執(zhí)行制度,確保每個生產環(huán)節(jié)符合安全規(guī)定。
4. 監(jiān)督:通過內部審計、安全檢查等方式,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情況。
5. 反饋與改進:收集反饋,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制度。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保障生產安全的基礎,它的有效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的重視和員工的自覺遵守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為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力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zhí)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追究對象及責任劃分
第三條 追究對象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崗位人員,其他有關人員的考核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懲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正職包括主任(經理)、黨支部書記,副職包括副主任(副經理)、黨支部副書記,對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崗位對待。
第四條 責任劃分
(一)如果是設備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實,人員技術培訓,規(guī)程建設,生產管理協(xié)調,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投產驗收問題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主,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次。
(二)如果是人員違章,安全設施存在隱患沒有監(jiān)督治理,安全培訓不落實,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沒貫徹執(zhí)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特種設備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的檢驗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主,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
(二)下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擔任,成員由部門人員組成。
第六條 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決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重大事項,討論通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職責: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事項的調查、核實、認定工作,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并提請領導小組會議決定。負責受理被處罰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的申訴或復查申請。配合上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組織機構開展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會議決定的行政處分、組織處理事項。
(三)公司所屬單位組織落實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開展責任追究的核實、認定和處理工作。
第四章 責任追究方式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方式分:批評教育、問責處理、紀律處分三類
(一)批評教育。包括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二)問責處理。包括責令檢查、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
(三)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 責任追究規(guī)定
第八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按人事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由政府部門組織調查的事故,若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嚴于本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九條 發(fā)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降級至留用察看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撤職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給予撤職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十一)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條 發(fā)生較大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間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一條 發(fā)生一般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成員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記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大過或降級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二條 發(fā)生惡性誤操作事件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誡勉談話至通報批評。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通報批評。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職通報批評至記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誡勉談話至警告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誡勉談話。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隱瞞事故的處罰
(一)對隱瞞人身重傷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大過處分。
(三)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一般誤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過處分。
(四)對隱瞞二類障礙、責任異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警告處分。
(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為隱瞞事故:
1.有故意隱瞞事故的個人或組織行為;
2.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將事故如實上報。
第十四條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故處理:
(一)隱瞞事故重要情節(jié)的。
(二)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三)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第十五條 其他規(guī)定
(一)公司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執(zhí)行上級公司處理決定。
(二)對責任單位黨支部書記的處分比照本單位負責人按同獎同罰的原則處分,黨內處分由上級黨組織根據情況決定。未涉及的其他責任人員參照本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三)除以上處理規(guī)定外,視情節(jié)輕重和具體情況,可同時采取組織處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機構或上級單位組織事故調查認定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的事故。
第十七條 事故等級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 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或者 3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十八條 負次要責任(或管理責任、一定責任)的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數(或本類、本級),“以下”不含本數(或本類、本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教育培訓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沒有規(guī)章制度就沒有準繩,無章可循,就容易出問題。
一個企業(yè)都有它的機構設置,都應根據上級有關法規(guī)和本企業(yè)的情況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項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實行,使企業(yè)的管理井井有條。
一、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以公司經理為首的各級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以工會領導的發(fā)揮工會組織“教育、協(xié)助、監(jiān)督”職能的群眾監(jiān)督保證體系。
3、以公司技術經理,公司質安科為首的安全技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經費計劃保證體系。
4、以工程隊直接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安全檢查保證體系。
5、以班組長底層對施工職工直接進行管理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訓
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首先在公司經理楊中芬的主持下,對全單位的廣大干部職工著重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通過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重要意義。從思想上、理論上認識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搞好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別人、保護自己的人生觀。通過學習,同樣提高了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
通過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廣大職工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反對違章指揮作業(yè),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2、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知識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體職工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和每年按規(guī)定學時進行安全培訓。了解在施工生產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產(中)現場的危險區(qū)域及安全防護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同時了解在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動力照明、臨時用電、高處作業(yè)等安全知識,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發(fā)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消防制度及滅火器材應用的基本知識,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知識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術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專業(yè)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教育。每個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其中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國家規(guī)定建筑登高架設、起重、焊接、電氣、爆破、壓力容器、鍋爐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廣大干部職工必須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各項紀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違章操作等現象的發(fā)生。
5、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新到本單位的工人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知識教育,臨時工、學徒工、農民工及實習和代培人員都必須接受本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
6、特殊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本單位對特殊作業(yè)人員,按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標準對特殊工種進行管理,嚴格把關,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進行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3篇 y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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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規(guī)定了各級領導干部、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本責任制適用全廠安全生產管理。
二、術語
“五同時”是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過”是指在處理事故過程中,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末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三、各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的職責
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企業(y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②審批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劃和計劃以及生產中的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國家規(guī)定保證所需的經費開支,有計劃她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yè)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③定期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④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事故的責任者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審定安全生產獎懲事項。
(2)生產副廠長的職責
①協(xié)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②生產中認真貫徹“五同時”并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向題。
③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檢查分廠廠長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安全環(huán)保處的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獎懲會議。
④組織制訂(審定)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和廠內標準,對規(guī)程、制度的完善情況負責。
⑤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情事故,擬定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3)設備副廠長的職責
①對全廠設備、建(構)筑物良好狀況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②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和儀表的標定,及時處理設備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
③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基建副廠長的職責
①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申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②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四同時”的原則。
②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5)人事副廠長的職責
①負責審批全廠治安保衛(wèi)、職工教育培訓、醫(yī)療衛(wèi)生等工作計劃的同時,審批消防安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yè)衛(wèi)生的工作計劃,并保證實施。
②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③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三總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總工程師的職責
①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②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認真組織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③組織審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④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2)總會計師的職責
①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并合理開支。
②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行為不監(jiān)不管,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對由此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3)總經濟師的職責
①按國家規(guī)定,提出合理設置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的定編。
②在生產、經營中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并嚴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晉級或浮動晉級,要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
3、分廠廠長(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領導分廠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在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做到“五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環(huán)節(jié)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廠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全分廠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本單位的規(guī)程、制度健全完善負責,針對分廠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和發(fā)現的隱患和塵毒危害,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分廠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
(5)發(fā)生傷亡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重復發(fā)生。
(6)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
4、工段長、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工段、班組工人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經常教育和檢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等,并注意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經常檢查并保持工作地點的文明生產,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日活動,開好班前班后會。
(6)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事故險情時,有權立即指揮人員撤離現場。
(7)發(fā)生傷亡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并如實提供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四、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職能部門在各自負責瞥理的業(yè)務范圍內,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規(guī)定和標準。
2、廠長辦公室的職責
(1)在調研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課題之一。
(2)起草有關文件、工作總結、報告材料應將安全生產列為主要內容,督促協(xié)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現場參觀時,負責組織人員介紹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解決好防護用品,指定專人陪同,并對其安全負責。
(4)參與協(xié)助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計劃處(科)的職責
(1)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列人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布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的同時,公布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資金時,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職工安全、衛(wèi)生內容萬十劃下達前應征求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意見。
4、總調度室(生產經營處)的職責
(1)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如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應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作業(yè)。
(3)及時掌握全廠安全生產動態(tài),并通知有關部門,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時,下令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廠有關領導,通知安全環(huán)保處(科)和有關部門,同時派員直赴現場參與搶救、調查、處理,待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4)調度會應首先匯報生產的安全情況,協(xié)調解決基層單位和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
(5)在安排生產、施工程序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5、機動處(科)的職責
(1)對因設備長期失修、設備缺陷、備品備件不合格或因防護裝置不全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2)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和工業(yè)建筑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程、標準的,要組織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決。
(3)各種機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的引進、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和竣工驗收等,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條例、規(guī)程和標準。
(4)新設備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設備,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和監(jiān)測儀器,使用前要制訂出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分送有關部門。
(5)組織設備大、申修要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按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不準冒險作業(yè)。
6、總工程師辦公室(科技處)的職責
(1)組織新產品試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都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遵守有關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范與標準。
(2)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重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劃,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
(3)對新技術推廣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7、基建處(科)的職責
(1)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背“三同時”造成的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基建、技術改造工程,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合同,制訂安全措施,對因無安全合同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3)組織審查設計方案和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必須有安全環(huán)保處(科)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8、教育辦(教育科)職責
(1)對職工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應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3)按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應知應會內容和繼續(xù)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組織領導及職工的崗位培訓。
9、醫(yī)院、職防部門的職責
(1)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要全力組織搶救,對因搶救不及時或因采取措施不當,誤診、誤治造成傷勢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負責。
(2)負責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工種的職工進行體檢。
(3)對工傷、職業(yè)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和健康狀況,提出鑒定意見。
10、企管處(科)職責
(1)調研制訂專業(yè)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產列人主要內容。
(2)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比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內容。
11、勞資處(科)職責
(1)對因勞動組織嚴重不合理,人員分配不當或勞動紀律松馳又長期末予解決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負責督促檢查并及時調整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年老體弱和各種疾病人員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職工到女職工禁忌的崗位作業(yè)。
(4)按勞動保護要求,合理配備崗位定員。
(5)把安全生產列為工人晉級的重點考核條件。
12、財務處(科)職責
(1)對不按計劃撥付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或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監(jiān)不管,擅自核銷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2)按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jiān)督。
13、保衛(wèi)處(科)的職責
(1)對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劇毒等要害崗位管理不嚴造成的傷亡或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進行全廠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劇毒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zhí)行。
(3)參加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質量處(科)的職責
(1)在改進工藝、提高質量的各項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進廠原材料的質量檢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閉容器進人煉鋼爐而發(fā)生爆炸事故。
15、物資供應處
(1)對因采購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2)根據廠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組織貨源,保證質量,及時供應。
(3)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采購、搬運、儲存、發(fā)放應嚴格遵守國家頒發(fā)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保證安全。
16、干部處(人事科)的職責
(1)應把安全生產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內容。
(2)嚴格按編制定員配備、調整安全部門干部,并保證人員素質。
(3)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分,對職責范圍內工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17、廠工會
(1)根據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例,認真貫徹執(zhí)行和宣傳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健全規(guī)章制度,對行政和基層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配合行政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2)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各種形式安全生產競賽和技術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3)檢查職代會通過的安全生產提案執(zhí)行情況,組織基層工會抓好勞動保護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參加重大不安全隱患整改及塵毒治理方案的討論。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訂整改措施方案。
18、廠團委的職責
(1)經常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法規(guī)、遵章守紀教育,組織開展團員身邊無事故活動,表彰先進。
(2)組織好青年監(jiān)督崗,作好生產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充分發(fā)揮共青團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把監(jiān)督崗和無事故活動作為評選先進團支部的重要條件。
五、安全技術專職機構的職責
1、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職責
(1)在總廠生產副廠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廠長、生產副廠長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xié)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經常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3)組織制訂、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負責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組織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
(5)參加重傷、傷亡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與處理,員責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分析、報告和建立傷亡事故數據庫的工作,督促檢查承包項目安全工作,督促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和發(fā)放使用情況。
2、分廠專(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1)在分廠廠長領導下,協(xié)助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2)負責組織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迸人車間和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莉上報工作。
(3)負責組織分廠的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4)協(xié)助領導開展定期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自查和專業(y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解決。
(5)協(xié)助領導修訂分廠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操作細則、安全責認制和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對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章的統(tǒng)計上報。
(8)根據上級規(guī)定,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正確使用。
第4篇 冶金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關系到國家與人民長遠利益的一項基本國策。為了貫徹執(zhí)行這一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障職工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冶金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在各項生產建設工作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第一位,實行安全管理第一領導責任制。
第三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都必須在各自崗位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冶金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二章 級行政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 各級行政領導在各自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六條 廠長(含公司經理、礦長、工程公司經理、地質大隊長,以下同)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按權限審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計劃,根據國家規(guī)定保證所需的經費開支,有計劃地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yè)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三、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至少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相應作出決策,組織實施。
四、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批準本單位內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
七、按權限主持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按權限審定安全生產的表揚、獎勵與處分。
九、主持領導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并積極開展工作。
十、按國家規(guī)定審定本單位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的編制。
第七條 生產副廠長的職責:
一、協(xié)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二、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等。
三、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四、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肇事故,擬定改進措施,組織落實。
五、檢查車間主任(含坑長、工程隊長、地質隊長等以下同)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安全技術科(處)的工作。
第八條 設備副廠長的職責:
一、對全廠設備、建(構)筑物良好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二、負責組織和審批全廠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三、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 經營(基建)副廠長的職責:
一、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
二、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三同時”(即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原則。
三、負責分管部門、科(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條 行政(人事)副廠長的職責:
一、負責審批全廠治安保衛(wèi)、職工教育培訓、醫(yī)療衛(wèi)生等工作計劃的同時,審批消防安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yè)衛(wèi)生的工作計劃,并保證實施。
二、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分管部門、科(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一條 總工程師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二、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認真組織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三、組織審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四、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險肇事故)發(fā)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五、負責分管部門、科(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二條 總會計師的職責:
一、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并合理開支。
二、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行為不監(jiān)不管,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對由此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第十三條 總經濟師的職責:
一、按國家規(guī)定,提出合理設置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的定編。
二、在承包經濟責任制中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并嚴格考核。
三、工人、干部晉級或浮動晉級,要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
第十四條 車間主任(或相當于車間主任)的職責:
一、對所領導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每月主持一次全車間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
三、針對車間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和發(fā)現的隱患和塵毒危害,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車間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嚴格貫徹三級安全教育制,注意職工的思想動態(tài),
第5篇 ?;菲髽I(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結合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的實際情況。堅持嚴要求、嚴管理,明確各自的責任,使安全生產管理有條不紊的進行,經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各科室安全職責
1.1 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1.1.1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確立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1.1.2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zhí)行“三同時”規(guī)定,健全安全設施;
1.1.3監(jiān)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審批安全生產獎懲方案;
1.1.4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并組織風險評價工作。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消減風險,預防事故的發(fā)生。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1.5 組織公司有關科室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改善勞動條件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向上級有關科室報告;
1.1.6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計劃,對安全費用的提取與使用實施監(jiān)督檢查;
1.1.7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設計審查、總體開工方案審查、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1.1.8組織對公司發(fā)生的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fā)生的重大事故調查、登記、統(tǒng)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1.1.9安委會負責評審應急救援預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潛在事件和突發(fā)事故發(fā)生后的評審;
1.1.10安委會負責每年評審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適合性,評審結果記入《文件評審記錄》中。當發(fā)生各項變更須進行修訂時,可根據《文件管理規(guī)定》中的規(guī)定進予以及時修訂。
1.2 工會安全職責
1.2.1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監(jiān)督行政做好企業(yè)的各項安全和衛(wèi)生工作;
1.2.2監(jiān)督公司新改擴建工程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協(xié)助開展班組安全建設,教育職工遵章守法;
1.2.3定期研究公司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提出改進安全生產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1.2.4參加安全檢查活動,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1.2.5督促有關科室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1.2.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競賽,評選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1.2.7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善后處理工作;
1.2.8依法為從業(yè)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1.2.9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1.2.10負責定期組織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積極倡導公司安全文化;
1.2.11執(zhí)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并根據職業(yè)禁忌證要求,做好新工人招聘(包括臨時工錄用)工作。負責公司員工的人事變更管理工作;
1.2.12組織對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從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yè)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告知從業(yè)人員,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1.3 辦公室安全職責
1.3.1負責及時下發(fā)、傳達和督促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政策、法令和法規(guī);
1.3.2負責收集安全生產方面的提案,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并檢查有關決議執(zhí)行情況,作好辦公會議和公司生產會議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記錄;
1.3.3在擬定總經理方針目標、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時要有安全生產的內容;
1.3.4負責對小車司機的安全出車教育,確保行車安全。檢查辦公樓用電安全、煙火安全和其它安全;
1.3.5協(xié)助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
1.3.6對新入司員工(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及時與安委會聯(lián)系,協(xié)助做好公司級安全教育。未經公司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到車間;
1.3.7新員工(包括調入人員)進司前,應進行必要的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zhí)行有關職業(yè)禁忌癥和女工保護的規(guī)定;
1.3.8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配合安委會做好禁忌病員工的工作調整;
1.3.9檢查、監(jiān)督車間執(zhí)行“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能代替技術工;學徒工沒有師傅帶領指導,不得安排獨立操作”的規(guī)定。在組織對員工的轉正考核工作的同時,必須進行安全基本知識考核;
1.3.10負責檢查審批重要工種和要害部位人員的安排,注意保持相對穩(wěn)定,如確需調動時,應先聽取安委會及有關科室意見,調配工人時應考慮該崗位對技術、健康狀況的要求;
1.3.11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yī)務勞動部門的鑒定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因工傷亡的善后處理工作。
1.4 財務安全職責
1.4.1對照國家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負責安全技術費用的提留,做到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顚?并優(yōu)先安排;
1.4.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1.4.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資金,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安全隱患;
1.4.4審查各項安全獎懲的落實情況,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1.4.5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5 技術質檢安全職責
1.5.1在領導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安全工作;
1.5.2了解、熟悉國家有關安全產品的技術規(guī)范、標準。組織制訂(修訂)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公司分析(化驗)系統(tǒng)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專業(yè)操作規(guī)程;
1.5.3負責及時掌握在化驗過程中可能發(fā)生各類事故的情況,并制定應急措施;
1.5.4負責對實驗室內各種儀器設備、各種試劑的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
1.5.5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
1.5.6負責生產事故分析時的化驗檢測和數據處理,保證所提供各項數據的可靠性;
1.5.7保持化驗室清潔衛(wèi)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負責做好各種器具洗刷、消毒工作;
1.5.8負責全廠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各項設備管理檢查、評比、考核工作;
1.5.9負責制訂、修訂全廠設備安全操作維護規(guī)程,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1.5.10負責設施的配置、標識、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確保設施、設備符合環(huán)保、安全技術要求;
1.5.11負責編制設備大、中修計劃并實施。做好設備改造、檢修中的環(huán)境、安全保護措施;
1.5.12負責編制設備購置需求計劃,參加設備的選型、安裝等工作;
1.5.13負責全廠供電管理;協(xié)調與供電部門的關系,分配單位的用電及安全;
1.5.14負責全廠設備管理及機電維修人員質量、環(huán)境和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
1.5.15負責設備事故的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1.5.16負責相關內部質量、環(huán)境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傳遞。
1.6 生產科安全職責
1.6.1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6.2制訂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1.6.3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優(yōu)先考慮,并同生產計劃一并安排;
1.6.4在檢查生產計劃進度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進度,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1.6.5參與生產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編制或修訂;
1.6.6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1.6.7遇到生產中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1.6.8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1.6.9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協(xié)助(副)總經理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1.6.10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jiān)督檢查;
1.6.11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人員按期執(zhí)行;
1.6.12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xié)同人事課定期組織安全考核。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負責公司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消防演練,進行防火檢查;
1.6.13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jiān)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1.6.14負責對壓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jiān)督,建立好臺帳;
1.6.15負責動火等危險作業(yè)的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1.6.16協(xié)助有關科室做好職業(yè)病防治等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
1.6.17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fā)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報有關方面;
1.6.1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具體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7 倉庫安全職責
1.7.1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建立健全物資安全保障制度,嚴格執(zhí)行《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7.2加強對危化品貯存的管理,根據物料特點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
1.7.3加強對各庫區(qū)、貯罐區(qū)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管理;
1.7.4加強?;吩诒竟镜倪\輸、裝卸管理,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1.7.5要經常對倉庫、灌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1.8 經營科安全職責
1.8.1負責制訂或修訂并實施化學危險品,易制毒物品、車輛安全運輸、倉庫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1.8.2負責對客戶及采購、保管、搬運、駕駛等人員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加強物資的安全管理。
1.8.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各種防護器材料采購、供應工作。
1.8.4在經營活動中,要仔細考察對方資信,并如實向領導匯報結果。訂合同時,服從領導安排,認真、細致審核合同條款,做到無漏洞;
1.8.5 出差人員,應牢記領導要求,嚴格要求自己,言行舉止文明大方,處處樹立我公司形象,時刻注意人身財產安全;
1.8.6 經常走訪客戶,重點客戶每月聯(lián)系不小于一次;
1.8.7在經營活動中,要及時催收貨款,加速資金周轉,減少拖欠或其他不應有的損失;
1.8.8 經營活動中,堅持原則,嚴守商業(yè)秘密,不謀私利;
1.8.9負責對本科室人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協(xié)助安委會組織安全培訓。
1.9 車間安全職責
1.9.1 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嚴禁違章和冒險蠻干,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9.2 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進行生產,保證生產安全;
1.9.3遇到生產中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操作;
1.9.4 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人身安全;
1.9.5 嚴格遵守公司及車間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1.9.6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1.9.7 認真填寫各種生產記錄,認真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生產中出現的問題,盡快解決,保證生產安全進行。
2、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2.1 總經理安全職責
2.1.1 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地方政府頒布的各項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標準,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參加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fā)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1.2 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審核、批準;
2.1.3 建立公司安全工作組織網絡,確定并不斷完善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2.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根據公司的情況配備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并保證安全生產經費足額到位;
2.1.5 主持參加公司級綜合性安全檢查,組織有關科室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及時決策整改或召集有關專門會議研究解決;
2.1.6 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1.7 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解決安全措施費用;
2.1.8 組織和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難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法;
2.1.9 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2.1.10 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發(fā)生事故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如實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2.2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2.2.1 制訂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2.2.2 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優(yōu)先考慮,并同生產計劃一并安排;
2.2.3 在檢查生產計劃進度的同時,應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進度,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2.2.4 參與生產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編制或修訂;
2.2.5 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2.2.6 遇到生產中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
2.2.7 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2.2.8 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協(xié)助(副)總經理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2.9 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jiān)督檢查;
2.2.10 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科室按期執(zhí)行;
2.2.11 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xié)同人事課定期組織安全考核。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負責公司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消防演練,進行防火檢查;
2.2.13 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jiān)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2.2.14 負責對壓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jiān)督,建立好臺帳;
2.2.15 負責動火等危險作業(yè)的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2.2.16 協(xié)助有關人員做好職業(yè)病防治等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
2.2.17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fā)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報有關方面;
2.2.18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具體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 主管經營領導安全職責
2.3.1 對分管的職能科室負直接安全領導責任。
2.3.2 組織制定化學危險品、易制毒物品的采購、供應、運輸、倉儲、保管等安全制度,并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
2.3.3 參加公司綜合性安全大檢查,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及倉庫物資儲存保管變質質量管理事故的調查處理。
2.4 主管行政領導安全職責
2.4.1 對分管的職能科室負直接安全領導責任。
2.4.2 督促有關人員抓好職工體檢、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防治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參加事故搶救,提高醫(yī)療質量,防止醫(yī)療事故。
2.4.3 檢查、監(jiān)督食堂食品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2.4.4 組織對重大醫(yī)療事故和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
2.5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2.5.1 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zhèn)鬟_和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guī)程、總結。
2.5.2 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中,必須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記錄、臺賬。
2.5.3 組織、領導車間安全領導小組活動,每月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解決車間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車間解決不了的問題,要有臨時防范和監(jiān)護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直到解決為止。
2.5.4 組織制定和修訂班組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并實施車間安全技術措施。
2.5.5 負責組織對進入車間工作的新工人、臨時用工人員、培訓和實習人員等進行二級安全教育(車間教育)、人員崗位調轉教育、停工安全教育、工傷人員復工教育,以及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的日常教育,并定期組織考核。
2.5.6 組織定期(每周一次)、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落實、整改不安全隱患,使車間設備、安全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
2.5.7 對本車間發(fā)生的各類事故,應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及時組織并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及時上報。
2.6 員工安全職責
2.6.1 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2.6.2 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
2.6.3 嚴格執(zhí)行工藝規(guī)程,精心操作。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2.6.4 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中的異常情況;
2.6.5 維護保養(yǎng)好設備,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時上報;
2.6.6 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6.7 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同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6.9 做好5s工作,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
2.7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2.7.1 專職安全員在安委會經理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檢查督促執(zhí)行。
2.7.2 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公司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7.3 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2.7.4 協(xié)助車間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負責新入廠員工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組(崗位)的二、三級安全教育。
2.7.5 負責安排并檢查安全活動,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2.7.6 負責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和臺帳記錄。
2.7.7 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huán)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2.7.8 要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2.7.9 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tǒng)計分析,按時上報。
2.7.10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guī)格化。
第6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第7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規(guī)定了各級領導干部、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本責任制適用全廠安全生產管理。
二、術語
“五同時”是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過”是指在處理事故過程中,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末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三、各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的職責
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企業(y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 規(guī)和規(guī)定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②審批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劃和計劃以及生產中的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國家規(guī)定保證所需的經費開支,有計劃她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yè)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③定期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④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事故的責任 者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審定安全生產獎懲事項。
(2)生產副廠長的職責
①協(xié)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②生產中認真貫徹“五同時”并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向題。
③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檢查分廠廠長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安全環(huán)保處的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獎懲會議。
④組織制訂(審定)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和廠內標準,對規(guī)程、制度的完善情況負責。
⑤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情事故,擬定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3)設備副廠長的職責
①對全廠設備、建(構)筑物良好狀況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②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和儀表的標定,及時處理設備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
③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基建副廠長的職責
①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申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②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 “四同時”的原則。
②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5)人事副廠長的職責
①負責審批全廠治安保衛(wèi)、職工教育培訓、醫(yī)療衛(wèi)生等工作計劃的同時,審批消防安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yè)衛(wèi)生的工作計劃,并保證實施。
②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③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三總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總工程師的職責
①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②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認真組織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③組織審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④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2)總會計師的職責
①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并合理開支。
②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行為不監(jiān)不管,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對由此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3)總經濟師的職責
①按國家規(guī)定,提出合理設置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的定編。
②在生產、經營中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并嚴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晉級或浮動晉級,要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
3.分廠廠長(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領導分廠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在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做到“五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環(huán)節(jié)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廠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全分廠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本單位的規(guī)程、制度健全完善負責,針對分廠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和發(fā)現的隱患和塵毒危害,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分廠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
(5)發(fā)生傷亡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重復發(fā)生。
(6)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
4.工段長、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工段、班組工人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經常教育和檢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等,并注意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經常檢查并保持工作地點的文明生產,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日活動,開好班前班后會。
(6)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事故險情時,有權立即指揮人員撤離現場。
(7)發(fā)生傷亡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并如實提供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四、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職能部門在各自負責瞥理的業(yè)務范圍內,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規(guī)定和標準。
2.廠長辦公室的職責
(1)在調研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課題之一。
(2)起草有關文件、工作總結、報告材料應將安全生產列為主要內容,督促協(xié)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現場參觀時,負責組織人員介紹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解決好防護用品,指定專人陪同,并對其安全負責。
(4)參與協(xié)助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計劃處(科)的職責
(1)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列人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布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的同時,公布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資金時,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職工安全、衛(wèi)生內容萬十劃下達前應征求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意見。
4.總調度室(生產經營處)的職責
(1)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如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應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作業(yè)。
(3)及時掌握全廠安全生產動態(tài),并通知有關部門,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時,下令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廠有關領導,通知安全環(huán)保處(科)和有關部門,同時派員直赴現場參與搶救、調查、處理,待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4)調度會應首先匯報生產的安全情況,協(xié)調解決基層單位和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
(5)在安排生產、施工程序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5.機動處(科)的職責
(1)對因設備長期失修、設備缺陷、備品備件不合格或因防護裝置不全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2)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和工業(yè)建筑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程、標準的,要組織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決。
(3)各種機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的引進、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和竣工驗收等,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條例、規(guī)程和標準。
(4)新設備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設備,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和監(jiān)測儀器,使用前要制訂出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分送有關部門。
(5)組織設備大、申修要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按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不準冒險作業(yè)。
6.總工程師辦公室(科技處)的職責
(1)組織新產品試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都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遵守有關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范與標準。
(2)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重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劃,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
(3)對新技術推廣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7.基建處(科)的職責
(1)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背“三同時”造成的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基建、技術改造工程,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合同,制訂安全措施,對因無安全合同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3)組織審查設計方案和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必須有安全環(huán)保處(科)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8.教育辦(教育科)職責
(1)對職工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應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3)按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應知應會內容和繼續(xù)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組織領導及職工的崗位培訓。
9.醫(yī)院、職防部門的職責
(1)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要全力組織搶救,對因搶救不及時或因采取措施不當,誤診、誤治造成傷勢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負責。
(2)負責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工種的職工進行體檢。
(3)對工傷、職業(yè)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和健康狀況,提出鑒定意見。
10.企管處(科)職責
(1)調研制訂專業(yè)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產列人主要內容。
(2)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比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內容。
11.勞資處(科)職責
(1)對因勞動組織嚴重不合理,人員分配不當或勞動紀律松馳又長期末予解決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負責督促檢查并及時調整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年老體弱和各種疾病人員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職工到女職工禁忌的崗位作業(yè)。
(4)按勞動保護要求,合理配備崗位定員。
(5)把安全生產列為工人晉級的重點考核條件。
12.財務處(科)職責
(1)對不按計劃撥付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或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監(jiān)不管,擅自核銷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2)按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jiān)督。
13.保衛(wèi)處(科)的職責
(1)對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管理不嚴造成的傷亡或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進行全廠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zhí)行。
(3)參加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質量處(科)的職責
(1)在改進工藝、提高質量的各項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進廠原材料的質量檢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閉容器進人煉鋼爐而發(fā)生爆炸事故。
15.物資供應處
(1)對因采購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2)根據廠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組織貨源,保證質量,及時供應。
(3)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采購、搬運、儲存、發(fā)放應嚴格遵守國家頒發(fā)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保證安全。
16.干部處(人事科)的職責
(1)應把安全生產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內容。
(2)嚴格按編制定員配備、調整安全部門干部,并保證人員素質。
(3)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分,對職責范圍內工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17.廠工會
(1)根據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例,認真貫徹執(zhí)行和宣傳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健全規(guī)章制度,對行政和基層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配合行政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2)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各種形式安全生產競賽和技術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3)檢查職代會通過的安全生產提案執(zhí)行情況,組織基層工會抓好勞動保護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參加重大不安全隱患整改及塵毒治理方案的討論。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訂整改措施方案。
18.廠團委的職責
(1)經常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法規(guī)、遵章守紀教育,組織開展團員身邊無事故活動,表彰先進。
(2)組織好青年監(jiān)督崗,作好生產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充分發(fā)揮共青團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把監(jiān)督崗和無事故活動作為評選先進團支部的重要條件。
五、安全技術專職機構的職責
1.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職責
(1)在總廠生產副廠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廠長、生產副廠長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xié)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經常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3)組織制訂、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負責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組織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
(5)參加重傷、傷亡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與處理,員責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分析、報告和建立傷亡事故數據庫的工作,督促檢查承包項目安全工作,督促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和發(fā)放使用情況。
2.分廠專(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1)在分廠廠長領導下,協(xié)助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2)負責組織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迸人車間和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莉上報工作。
(3)負責組織分廠的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4)協(xié)助領導開展定期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自查和專業(y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解決。
(5)協(xié)助領導修訂分廠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操作細則、安全責認制和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對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章的統(tǒng)計上報。
(8)根據上級規(guī)定,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正確使用。
第8篇 (公司)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fā)揮。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yè)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yè)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以下簡稱“責任制”) 。
3.2 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 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fā)本企業(yè)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 企業(yè)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企業(yè)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 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 責任制的制訂與發(fā)布
5.1.1 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5.1.3.1 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5.1.3.2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yè)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5.1.3.3 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yè)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5.1.4.2 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
5.1.5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5.1.5.1 安全生產職責;
5.1.5.2 到位標準;
5.1.5.3 權限與義務。
5.1.6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5.1.6.1 貫徹、落實政策法規(guī)的行動;
5.1.6.2 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5.1.6.3 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5.1.6.4 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5.1.6.5 參與體系的內審;
5.1.6.6 對評估發(fā)現問題的處置;
5.1.6.7 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5.1.6.8 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5.1.6.9 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5.1.6.10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5.1.6.11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 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yè)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fā)。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發(fā)布。
5.2 責任制的溝通
5.2.1 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 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業(yè)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 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 責任制的培訓
5.3.1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 安全環(huán)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考核。
5.4 責任制的執(zhí)行與評估
5.4.1 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 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yè)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業(yè)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 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yè)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fā)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fā)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 責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環(huán)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
5.6.2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六、相關記錄
6.1 《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 《安全績效考核表》
6.3 《培訓記錄》
第9篇 電力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促進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充分發(fā)揮作用,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所有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意識, 不斷強化安全生產執(zhí)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追究對象及責任劃分
第三條 追究對象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崗位人員,其他有關人員的考核按《……有限責任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懲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正職包括主任(經理)、黨支部書記,副職包括副主任(副經理)、黨支部副書記,對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崗位對待。
第四條 責任劃分
(一)如果是設備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實,人員技術培訓,規(guī)程建設,生產管理協(xié)調,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投產驗收問題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主,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次。
(二)如果是人員違章,安全設施存在隱患沒有監(jiān)督治理,安全培訓不落實,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沒貫徹執(zhí)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特種設備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的檢驗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監(jiān)督系統(tǒng)為主,生產技術系統(tǒng)為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他成員
(二)下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主任擔任,成員由部門人員組成。
第六條 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決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重大事項,討論通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公室職責: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事項的調查、核實、認定工作,提出初步處理建議,并提請領導小組會議決定。負責受理被處罰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的申訴或復查申請。配合上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組織機構開展工作。人力資源部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會議決定的行政處分、組織處理事項。
(三)公司所屬單位組織落實本“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開展責任追究的核實、認定和處理工作。
第四章 責任追究方式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方式分:批評教育、問責處理、紀律處分三類
(一)批評教育。包括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二)問責處理。包括責令檢查、停職檢查、責令辭職、免職。
(三)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 責任追究規(guī)定
第八條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按人事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由政府部門組織調查的事故,若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嚴于本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九條 發(fā)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降級至留用察看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撤職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給予撤職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十一)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條 發(fā)生較大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對負次要責任(間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三)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記大過及以上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到二檔處理。
第十一條 發(fā)生一般事故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成員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行政記大過至留用查看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記過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大過或降級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記過處分。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二條 發(fā)生惡性誤操作事件
(一)對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者給予記過至留用察看處分。
(二)對負次要責任(或間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三)對主要責任者所在部門(分公司)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四)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副職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五)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領導班子人員給予誡勉談話至通報批評。
(六)對主要責任單位分管專工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七)對主要責任單位其他相關專工給予通報批評。
(八)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副職通報批評至記過處分。
(九)安監(jiān)部、生技部主任給予誡勉談話至警告處分。
(十)安監(jiān)部、生技部分管專工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十一)安監(jiān)部、生技部其他相關專工給予誡勉談話。
(十二)對次要責任的單位比照主要責任單位人員減低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隱瞞事故的處罰
(一)對隱瞞人身重傷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大過處分。
(三)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一般誤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記過處分。
(四)對隱瞞二類障礙、責任異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決策人給予警告處分。
(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為隱瞞事故:
1.有故意隱瞞事故的個人或組織行為;
2.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將事故如實上報。
第十四條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故處理:
(一)隱瞞事故重要情節(jié)的。
(二)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三)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第十五條 其他規(guī)定
(一)公司領導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執(zhí)行上級公司處理決定。
(二)對責任單位黨支部書記的處分比照本單位負責人按同獎同罰的原則處分,黨內處分由上級黨組織根據情況決定。未涉及的其他責任人員參照本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三)除以上處理規(guī)定外,視情節(jié)輕重和具體情況,可同時采取組織處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機構或上級單位組織事故調查認定負主要責任或重要責任的事故。
第十七條 事故等級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 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或者 3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十八條 負次要責任(或管理責任、一定責任)的生產安全事故,可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規(guī)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數(或本類、本級),“以下”不含本數(或本類、本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教育及培訓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沒有規(guī)章制度就沒有準繩,無章可循,就容易出問題。
一個企業(yè)都有它的機構設置,都應根據上級有關法規(guī)和本企業(yè)的情況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項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實行,使企業(yè)的管理井井有條。
一、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以公司經理為首的各級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2、以工會領導的發(fā)揮工會組織“教育、協(xié)助、監(jiān)督”職能的群眾監(jiān)督保證體系。
3、以公司技術經理,公司質安科為首的安全技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經費計劃保證體系。
4、以工程隊直接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安全檢查保證體系。
5、以班組長底層對施工職工直接進行管理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訓
我公司的安全生產教育,首先在公司經理楊中芬的主持下,對全單位的廣大干部職工著重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通過學習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重要意義。從思想上、理論上認識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搞好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別人、保護自己的人生觀。通過學習,同樣提高了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和廣大職工的政策水平。
通過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廣大職工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反對違章指揮作業(yè),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2、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知識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體職工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和每年按規(guī)定學時進行安全培訓。了解在施工生產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產(中)現場的危險區(qū)域及安全防護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同時了解在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動力照明、臨時用電、高處作業(yè)等安全知識,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發(fā)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消防制度及滅火器材應用的基本知識,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知識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術教育就是結合本工種專業(yè)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教育。每個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工種、本崗位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其中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國家規(guī)定建筑登高架設、起重、焊接、電氣、爆破、壓力容器、鍋爐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廣大干部職工必須遵紀守法,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各項紀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違章操作等現象的發(fā)生。
5、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新到本單位的工人必須通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知識教育,臨時工、學徒工、農民工及實習和代培人員都必須接受本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
6、特殊作業(yè)人員的培訓
本單位對特殊作業(yè)人員,按國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標準對特殊工種進行管理,嚴格把關,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進行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方準獨立作業(yè)。
第11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fā)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fā)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章 安委會職責
第六條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委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辦公室設在行政事業(yè)部。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對重大安全工作進行決策。
第八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研究分析企業(yè)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生產經營情況,經常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九條 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對企業(yè)重大隱患的整改提出解決意見和要求。
第十條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堅持事故的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一條 組織召開安全例會、表彰會、經驗交流會,以及開展重大的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檢查。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yè)部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經營的規(guī)章制度及上級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計劃,指導和檢查各部門、基層單位落實情況。
(二) 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保設施、滅火器材、線路電氣、辦公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管理、保養(yǎng)。
(三)協(xié)助監(jiān)察督查等部門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并對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提交安委會。
(四)負責對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節(jié)假、公休日辦公場所的安全值班保衛(wèi)工作。
(六)做好安保資料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做好企業(yè)的文件歸檔的保密工作。
(八)負責對檔案室及檔案資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上訪人員的疏導、解釋工作。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考核或提拔干部時,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內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業(yè)的人事檔案保密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發(fā)放到位
(四)參加企業(yè)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調查工作;做好因工負傷職工的傷殘等級鑒定工作。負責因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及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配送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車輛、商品等安全負有第一責任。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明確,分工到人。
第十五條 監(jiān)察督查部安全職責
(一)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所有安全設備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負責本部門車輛的行駛安全。
(三)參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當事人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六條 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各種營業(yè)款項及現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票據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儲現金時,做好防范措施。保險柜不得超過100元的現金過夜。
第十七條 信息技術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統(tǒng)內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電腦病毒發(fā)作、黑客入侵破壞、重要數據丟失等 。
(二)負責對各部門網絡用戶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審計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審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二)監(jiān)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監(jiān)督各部門資金往來帳的安全使用情況。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因未履行職責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和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除工作質量分、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分,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
(二)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2萬元(含2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
(三)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2萬元-5萬元(含5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3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60分,并通報批評。
(四)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1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80分及年終獎的1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或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五)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5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0分及年終獎的2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第二十九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項目不通過三同時 報批而擅自進行有關項目施工的;或者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執(zhí)行審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時內上報,死亡1人或傷2人的24小時內上報,生產經營或火災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發(fā)即報,最遲不能晚于4小時上報。上報事故先口頭后須有文字電傳,事故(交通)結案須有書面報告和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其他事故上報參照執(zhí)行)凡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30分,或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第六章 獎勵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或在本職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者,獲市政府表彰的給予500元獎勵;獲省政府表彰的給予1000元獎勵。
(二) 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上報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給予200元以上獎勵。
(三)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的有功人員或日常生活中見義勇為的職工受到社會各界贊揚和媒體表揚的將給予獎勵800元以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本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2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保護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的文明施工,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產實際,為杜絕重大惡劣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降低-般事故頻率,切實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發(fā)展生產,并推行以安全生產為突破口的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加強落實各級領導部門及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條例。
第2條工程承包以后,必須同時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合同與建設單位和公司具體訂立安全合同,明確責任制和獎罰,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好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3條各級正職領導是“安全生產”第-責任人,應對本單位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責,分管領導應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4條公司總經理責任制:1、公司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應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政府部門所訂的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則和安全生產條例,擬定獎懲辦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檢查督促各級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5條副總經理責任制:1、貫徹國家、政府的勞動保護條例和法令,執(zhí)行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的要求。2、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足之處。并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3、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級職能部門及全體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4、主持重大工傷事故的現場調查和處理,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第6條公司總工程師安全管理責任制:1、組織技術人員,編制、審批安全生產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2、組織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人員,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機械設備的安全作業(yè),編制操作規(guī)范、技術措施。3、解決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重大隱患的處置技術方案。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操作規(guī)程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
第7條公司總經濟師的安全管理責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規(guī)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經濟可行性條例和實施方案,達到經濟杠桿作用,使安全生產經費被合理利用,產生出更好、更多、更積極的安全生產效益。3、根據公司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編制安全生產的各項經濟政策和獎罰條例。4、加強經濟核算,統(tǒng)籌安排安全生產經費的籌集和使用。5、總結和調查,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和經費的實施情況,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條公司總會計師安全責任:1、根據公司的章程,統(tǒng)籌落實安全生產材料、設備、技術經費。2、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并進行統(tǒng)一資金調度。3、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jiān)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占用經費的現象。4、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于領導正確決策。
第9條辦事處主任安全管理責任制:1、認真執(zhí)行國家、政府各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結合駐地生產實際,充實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許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積極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員的工作。3、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遵章守紀及法制教育,領導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組織工地進行安全競賽活動,經常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阻止危險事故苗子,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參加調查處理工作,并制訂落實整改措施,按照實行可能,改善職二勞動和生活條件,搞好工地衛(wèi)生,注意職工勞逸結合,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發(fā)展生產,提高效益。
第10條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chuàng)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yè)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并執(zhí)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并貫徹實施。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后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guī)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fā)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三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第11條安??坡氊煟?、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政府部門及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guī)及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負責生產過程安全控制,輔導工地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jiān)督和宣傳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3、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發(fā)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4、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訂倉庫等危險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衛(wèi)制度,嚴防不法分子擾亂生產秩序,依法打擊危及工地安全和生產的違法事件。做好與當地公安及街道社區(qū)的橫向聯(lián)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5、應對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夠針對性的,提出完善意見。6、督促分公司、項目部完善施工限產的保險設施,對違章作業(yè)的單位和個人按制度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單位與個人按刺度給予獎勵,組織特殊工種上崗培訓和職工的三級文全教育,定期對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考核和繼續(xù)教育。7、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安全科權數分配為70%,全權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第12條技術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定、規(guī)程、標準,組織編制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編制適合本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程,確保針對性。2、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3、同機械設備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4、與安保科一起,編制單位工程建筑面積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與公司總工程師和其它各生產管理部門一起會審。10000m’以下的單位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由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職能部門負責編制,經公司總工程師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zhí)行。
第13條財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2、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3、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觀。
第14條材料設備科的安全生產職責:1、制訂公司所有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2、對一切施工機械、電器、井架、車輛等施:廠設備,必須配備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保險裝置,并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添置,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轉。3、確保施工現場中所需的安全設施、材料物資。4、施工設施的材料、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必須保證國家所規(guī)定的標準,并應有合格證書。5、采購人員的購買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等。應注意安全性能指標,不能貪圖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資采購進庫,應選擇技術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并有鑒定合格證的設備和材料。6、參加調查處理與設備有關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術鑒定和整改意見。
第四章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5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l、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負責項h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作業(yè),模范遵守安全生產操作制度,有權執(zhí)行公司獎罰制度,阻止違章違紀行為。2、及時檢查機械、電器、井架、架子“四口五臨邊”的保險與保護措施,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設施驗收工作,及時做好安全交底與安全資料。4、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上級。
第16條班組長(工種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帶頭做好安今生產工作,監(jiān)督職工的安全生產』二作上的違章作業(yè),確保職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合理分配職工的工作,杜絕違章指揮和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3、及時檢查施工作業(yè)處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和設施不完善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并整改,對沒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應責令停止作業(yè)。4、發(fā)生工傷事故,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報告領導,如實匯報情況。
第17條職工安全生產職責: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安全設施不完善和危險區(qū)域,無安全措施應停止操作,并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整改意見。2、熟悉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愛護機械、電器等施工安全設備和設施,不準亂操作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決不能不懂裝懂,亂玩電器、機械等設備,不準私自架設、安裝電器設備。3、經常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4、發(fā)生工傷事故,應及時全力搶救傷員,并立即報告領導,保護觀場,如實向調查組反映事故經過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黨委、團會、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18條公司黨委的安全生產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教育公司各部門貫徹實施勞動保護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從組織上保證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機能。2、支持行政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工作,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建議,幫助落實各項安全措施。3、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掌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好經驗。4、黨委辦公室,應做好政治宣傳工作,宣傳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19條公司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委安全生產職責:1、積極組織全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頒發(fā)的勞動法規(guī)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類規(guī)范章程。2、發(fā)揮共青團的模范先鋒作用,帶頭執(zhí)行各項規(guī)范和規(guī)定,以身作則帶領廣大青年遵紀守法,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出完善、改進和提高安全設施的建議。3、發(fā)現不遵守規(guī)程和制度的現象,堅決指止,對嚴重犯規(guī)現象進行堅決抵止。4、組織團員和青年開展安全生產勞動競賽,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質。
第20條公司工會安全生產職責:1、工會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規(guī)范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2、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協(xié)調勞動關系、改善勞動條件,參與安全工作不足的處理。3、督促協(xié)調勞動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給予工作上的監(jiān)督指導。4、發(fā)現勞動保護工作上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議。5、積極為職二廠排憂解難,維護職工的正當利益和權利不受侵犯,發(fā)揮好職工的勞動熱情,加強安定團結。
第21條招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1、工地招收安排職工時,嚴禁招收安排有癲癇病、心臟病、高血壓、貧血和患精神分裂癥、身體殘疾的人,嚴禁招收十八周歲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廠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則有工地及招收者負全部責任。2、不準招收帶幼兒和兒童的人參加工作,不能安排婦女上高處作業(yè),應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參加施工,如確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須辦理好用工手續(xù),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招收使用。4、嚴禁招收社會閑散人員和“三無”人員參加施工,誰招收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