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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工作職責:明確每個職位的職責和任務,確保員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
2. 工作流程:規(guī)定完成任務的步驟和順序,提高工作效率。
3. 時間管理:設定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包括加班政策。
4. 溝通機制: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促進團隊協(xié)作。
5. 考核與獎勵:設定績效評價標準,以及獎勵和懲罰措施。
6. 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劃員工的職業(yè)發(fā)展路徑和培訓機會。
7. 安全與健康:確保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和員工的健康權益。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合法合規(guī):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尊重員工權益。
2. 公平公正:制度應公平對待所有員工,避免產生歧視或不公。
3. 可持續(xù)性:制度應隨著企業(yè)的發(fā)展適時調整,保持其適應性。
4. 參與度:鼓勵員工參與制度的討論和修訂,增強制度的認同感。
5. 清晰易懂:語言表述要簡潔明了,避免產生歧義。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標題、正文和簽署部分。標題要簡明扼要,體現(xiàn)制度的主題;正文分為若干章節(jié),每一章下細分條款;簽署部分由負責人簽名,注明制定日期,有時還會包含修訂記錄。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理解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掌握了編寫和制定工作制度的基本方法和要點。在實踐中,應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使之成為推動企業(yè)發(fā)展、提升員工滿意度的有效工具。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制度
1、各儀器設備均建立檔案統(tǒng)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經科主任批準后方可上崗。
3、建立健全專業(yè)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yǎng)維護,并有保養(yǎng)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tài)指示(使用、維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周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定期檢查。
5、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完好,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保管人員和科室領導,不能私自亂_修。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儀器使用參數(shù)。
6、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清洗液,清理操作臺及登記使用情況。
7、注意保持儀器衛(wèi)生整潔,嚴禁在室內抽煙,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應盡量少入。
8、注意儀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每天了解儀器運轉情況及試劑使用情況,負責儀器的整潔,安全,經常檢查儀器水、電供應。
第2篇 儀器設備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儀器設備出租出借制度
根據(jù)z科技大學固定資產管理條例,各教學科研單位在確保自己使用的前提下,儀器設備可以對外出借,校外借用設備應繳納必要的押金。
一、對校外出借規(guī)定:
1.校外借用儀器設備憑單位介紹信,必須經學校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同意且簽署意見后,方可借出。
2.根據(jù)學校規(guī)定借到校外的儀器設備,原則上按照每天收取1%-5%的租金,所得款項作為更新儀器設備之用。
3.借用期限一般為兩個星期,到期續(xù)借需辦理續(xù)借手續(xù),逾期不還,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時追回。
4.凡因工作需要外攜儀器設備,而工作結束后儀器繼續(xù)由外單位借用者,應按照上述條文辦理出借手續(xù)。
5.借用單位負責借出儀器設備的維護,保證按期歸還,如有損壞及逾期不還的情況,可停止對該單位借出,損壞者依損壞賠償制度給予賠償。
二.對校內出借規(guī)定:
1.校內其他教學科研單位借用儀器設備必須有該單位證明、負責人簽字,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根據(jù)使用情況確定借出與否。
2.儀器設備借出前應進行必要的技術測試,且提出維護注意事項,借用單位應注明:借用單位、借用人、儀器設備名稱、借出及歸還日期、借用單位電話號碼,以便催還。
三.各單位應建立儀器設備借出流水賬,借出有測試,歸還是也應有測試,以確定設備是否完好。
四.各部門的常規(guī)教學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各實驗中心主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五.本制度為暫行規(guī)定,請各單位參照執(zhí)行。
z科技大學資產管理處
第3篇 現(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F(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采購:
1、學校統(tǒng)購部分按學校規(guī)定的采購程序購買。
2、信息中心自購部分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批量購置或購買較貴重設備,仍按學校規(guī)定的采購程序購買。
(2)購買少量低值零配件時,由實驗室主任決定;批量購買時,由中心主任和實驗室主研究決定。
(3)采購時要2人以上,對市場要多調查,多比較,使購買的物品達到最優(yōu)的性價比。
二、驗收:
(1)由主管設備工作的副主任、及技術人員組成三人以上的驗收小組。
(2)所有設備在到貨后48小時內進行初檢驗收,對計算機在二周內還要進行48小時的烤機實驗。
(3)填寫《設備開箱及技術驗收單》中的各項內容;驗收人、負責人、保管人均要簽名。
(4)設備的保修單、技術資料等及時分類歸檔存放。
三、使用和維護:
1、中心的設備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
(1)借方出具經學校領導簽字后借條到中心辦理借用手續(xù);
(2)當著借用人的面對設備進行檢查,借方確認設備運行正常,并在借用設備清單上簽名后,方可將設備取走。
(3)返還時,對著借用設備清單核查設備及其附件,并對設備進行檢查,無誤后,給予銷帳。若有問題,要求借方作相應的處理,并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
2、因管理不善,造成儀器設備丟失和損壞,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價賠償。
3、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均建立使用、維修檔案,詳細記錄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等情況。
四、維修:
1、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由使用人或設的管理人員記錄并報修。
2、一般性故障在24小時內解決,較大的故障一周內解決。
3、鼠標、鍵盤、耳機等易損件,不可修復的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后以舊換新。
4、每年寒暑假,對機房、實驗室大修一次。維修計劃需報校領導審批。
五、報廢:
設備已過使用期限,且無法維修時向學校申請報廢,報廢的有關手續(xù)按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六、責任:
“誰主管,誰負責”。人為造成的非正常事故,由當事人或使用人負責,視其程度,按原價賠償或部分賠償。在學生上機和做實驗時發(fā)生的事故由輔導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負主要責任。其它時候由中心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第4篇 中醫(yī)院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審批及采購制度
人民醫(yī)院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審批及采購制度
(一) 年度購置計劃單價1萬元及以上的醫(yī)療儀器設備,由醫(yī)療設備科在每年年底前將各科室的需求申請表匯總后(單價10萬元、二級醫(yī)院為五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還應提交儀器設備購置論證表),提交經醫(yī)院醫(yī)療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提出下一年度的設備購置計劃草案,再交由醫(yī)院領導集體討論后確定作為下一年度的采購計劃。單價十萬元(二級醫(y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須報寧波市政府(或縣區(qū)級政府)采購辦批準后執(zhí)行。
(二) 急需和特殊性質的醫(yī)療設備的采購,由臨床科室填表申請:
1.五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還需填寫大型儀器設備購置計劃論證表,經醫(yī)務(審核臨床必需性)、財務(審核收費標準)、設備(審核醫(yī)療器械的準入等合法性)等部門審核,經醫(yī)院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或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
(1) 在政府采購限額以上的,報政府采購辦批準后,按批準意見進行采購。
(2) 在政府采購限額以下的,醫(yī)院自行組織采購。
2. 五萬元以下的儀器設備,經由財務(審核收費標準)、設備(審核醫(yī)療器械的準入等合法性)等部門審核,報分管院長批準后執(zhí)行采購。
(三) 甲、乙類大型儀器設備須經衛(wèi)生部或省衛(wèi)生廳批準后再進行招標采購。
(四) 醫(yī)療儀器設備的采購
1.根據(jù)臨床需要的緩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購計劃,臨床急需的設備應優(yōu)先采購。
2. 已列入儀器設備購置年度計劃的項目,按政府采購辦批準的要求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或其它方式采購。
3.醫(yī)院購置和接受贈送的醫(yī)療設備必須符合醫(yī)療器械管理條例及衛(wèi)生、計量、海關、商檢等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即要符合準入的合法性。
4. 證件的索取
(1) 招標采購的設備,在招標時,必須嚴格審查下列證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醫(y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yī)療器械經營企業(yè)許可證、醫(yī)療器械生產企業(yè)許可證、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3c認證證書、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在招標過程中必須具備的證件。
(2) 非招標設備的證件,必須在設備購置前,嚴格查驗和索取上述相關證件,核實其真實性和有效性。
⑶ 所有提供的證件復印件均要加蓋單位紅章。
5. 嚴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種變相形式采購醫(yī)療設備。
6. 招標采購的醫(yī)療設備應及時與中標單位簽訂協(xié)議或合同,以明確供貨、驗收、付款、質量保證、售后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條款。招標采購的醫(yī)療設備其名稱規(guī)格型號必須與中標通知書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設備質控的統(tǒng)一格式。
第5篇 設備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zhí)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tǒng)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fā)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jiān)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zhí)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 負責對不執(zhí)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fā)現(xiàn)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guī)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
第6篇 儀器設備計量制度
(1)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均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施行定期檢定,凡沒有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有效期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律不準使用。
(2)各檢測室對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編制周期檢定日程表,并負責組織定期檢定工作,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檢定合格證應隨同儀器設備、計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購置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先進行檢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檢定周期有效期內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失準時,經調整或修理后,必須重新進行檢定。
(5)凡經過計量檢定(包括自檢)合格的儀器設備貼上(綠色)合格證并檢定日期和周期,儀器設備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滿足檢驗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級使用者等可貼上(黃色)準用證,儀器設備已損壞或經計量檢定不合格,以及儀器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貼上(紅色)停用證。
(6)對自查的儀器、設備要制定校驗規(guī)程并做好記錄。
第7篇 小學科學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guī)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應編制好儀器設備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應根據(jù)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儀器設備總帳》、《儀器設備明細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儀器設備報廢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guī)范、準確無誤”。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fā)現(xiàn)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guī)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tài)。實驗室應設有《借物登記簿》、《實驗教學情況記錄簿》、《實驗教學情況統(tǒng)計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zhí)行報廢規(guī)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向分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予以報廢。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儀器設備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yè)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模式,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huán)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人身安全。
第8篇 儀器設備驗收、保管、降級和報廢制度
儀器設備驗收、保管、降級和報廢制度
一、儀器設備到貨后由工地實驗室和財務部門共同驗收,依據(jù)合同核對發(fā)票、運單,檢查型號、規(guī)格和數(shù)量是否相符并盡快調試儀器設備,若發(fā)現(xiàn)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向供貨單位(制造商)提出質疑、索賠或退貨。
二、接收新儀器設備后,若是固定資產,應填寫《檢測設備固定資產驗收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等,做到賬物相符;若為低值易耗品,則應登賬。所有儀器設備應建立檔案袋和使用記錄。
三、使用貴重、大型、精密進口儀器設備的人員均通過有關業(yè)務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者方準使用。
四、儀器設備保管人員應會同有關使用人根據(jù)說明書的要求制定操作規(guī)程。經實驗室主任審核后,書寫整齊上墻,并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
五、使用儀器設備前,使用人員必須檢查儀器設備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使用完畢后應清掃干凈,并做好使用記錄。
六、儀器設備在使用時如發(fā)生故障或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檢修。檢修完畢,調試正常經檢定合格后,方準恢復使用。
七、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的安放位置不得隨意變動,如需變動,事先應征得負責人同意,安裝后應重新進行檢定或校驗。
八、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它用,對于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設備,每月應通電運轉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并做好記錄。
九、儀器的外借應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借出與退還都應仔細檢查設備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十、儀器設備的檢定、校驗周期期滿時,不論在此期限內否使用或次數(shù)多少均應進行周檢。經檢定,校驗合格后方準繼續(xù)使用。
十一、儀器設備除周期檢定、校驗外,保管人還應會同使用及修理人員不定期地進行檢修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十二、所有檢測儀器設備均由保管人根據(jù)檢定、校驗和檢修結果,分別帖上合格證(綠色)、準用證(黃色)、停用證(紅色)三種標志。檢定、校驗、維修、記錄和證書,應及時存入儀器設備檔案袋內。
十三、檢測儀器設備技術性能降低時,應由檢定校驗或維修人員根據(jù)檢定、校驗和檢修結果,提出使用范圍建議,經主任批準后,實施降級限制使用處理。降級使用情況應存入儀器設備檔案。
十四、儀器報廢時,應由實驗室負責人提出報廢申請,填寫《檢測設備報廢申請單》,按照局《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試行)》逐級上報,辦理報廢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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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儀器、儀表自動化設備管理制度
為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控制和優(yōu)化工藝條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達到安全穩(wěn)定運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產部應根據(jù)計量儀器檢測,控制與聯(lián)鎖、報警要求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儀器、儀表計量管理和維修機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儀器、儀表的維護與管理。
2.生產部必須嚴格制定與實施儀器、儀表保管與使用規(guī)程、維護檢修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3.生產部必須建立帶有工藝控制點的模擬流程圖、儀表安裝施工竣工圖和調校記錄,儀表工作電源系統(tǒng)圖,儀表空氣管道系統(tǒng)圖等基礎技術資料。
4.儀器、儀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崗位有責任制、巡回檢查有規(guī)定,使用維護有要求,檢修調校有周期、有計劃,以保證儀器、儀表測量精度,不斷提高儀器、儀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號聯(lián)鎖的投運率。
(2)儀器、儀表使用人員,應對在用儀器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保持儀器、儀表的完整和清潔。
(3)儀器、儀表的報廢和更新,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廠分管領導部門組織經濟技術論證。認為技術先進,性能良好,經濟合理,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辦理報廢更新手續(xù)。
(5)工藝控制的儀表整定參數(shù)或繼電保護整定值的變更,均應由廠生產技術部門提出申請,經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5.儀器、儀表安全運行
(1)儀表空氣、電源、管線保溫蒸汽的供給系統(tǒng),要經常維護檢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證正常供給、安全運行。
(2)儀器、儀表保護器件,聯(lián)鎖和報警設施的解除與停用,均應向生產部門提出,報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或其它授權人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3)生產部應組織定期或季節(jié)性儀器、儀表大檢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證安全可靠運行。
6.基礎資料
(1)儀表專業(yè)管理制度、檢維修規(guī)程等
(2) dcs、plc等控制系統(tǒng)臺帳、系統(tǒng)驗收記錄、系統(tǒng)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tǒng)修改記錄;系統(tǒng)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系統(tǒng)備份盤等。
(3)儀表聯(lián)鎖保護系統(tǒng)臺帳、聯(lián)鎖原理圖/邏輯圖、聯(lián)鎖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布圖、儀表說明書、回路圖、校驗及檢定記錄等資料。
(5)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6)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等。
7.檢查與考核
(1)公司設備管理部每季度對各使用單位的儀表設備進行檢查。各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本單位的定期檢查或日常檢查。
(2) 對儀表設備,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核:
a.儀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聯(lián)鎖系統(tǒng)投用率為100%;
d.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為100%。
第10篇 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儀器標校、維護、檢修制度
一、嚴格按有關要求,對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進行測試、標校,并及時存檔保管。
二、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要嚴格技術標準對系統(tǒng)設備進行標校和測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監(jiān)控中心。
三、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地點和位置正確安裝、使用監(jiān)控系統(tǒng)。按規(guī)定的要求安設相應類型的傳感器,并根據(jù)生產環(huán)境變化對傳感器的布置進行及時調整。
四、要認真進行系統(tǒng)的定期調校和斷電閉鎖裝置功能測試,確保監(jiān)控系統(tǒng)作用的充分發(fā)揮。
五、嚴格檢查系統(tǒng)外設設備反饋到監(jiān)控室相應終端的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六、嚴格檢查監(jiān)控系統(tǒng)各種檢測數(shù)據(jù)是否顯示正常,并標校其準確性。
七、嚴格檢查服務器、硬盤錄相等相關的顯示內容是否正確,工作是否正常。
八、嚴格對監(jiān)控室內的控制臺及計算機等設備表面及室內防靜電地板進行清潔。
九、每月對計算機系統(tǒng)的軟件進行文檔處理,并進行殺毒處理。對相關數(shù)據(jù)進行備份,并清除系統(tǒng)軟件的垃圾文件,打印所有的數(shù)據(jù)報表,檢查是否正確并分類存檔。
十、嚴格檢查機房和外場設備的避雷器是否良好。
十一、檢查機房電源柜的主要開關元件是否良好。
十二、檢查ups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特別是檢查后備時間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十三、每年在秋季對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包括室外監(jiān)控設備)的接地電阻檢測一次,檢查是否滿足技術要求。
十四、每年年底檢查全年備份數(shù)據(jù)是否正常。
十五、每年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嚴格檢查監(jiān)控室對地絕緣電阻的數(shù)值是否符合要求。
十六、每季度對系統(tǒng)的各主要設備及各項功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校正。
十七、做好各類資料的整理、匯總、歸檔保存工作。
第11篇 煤礦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 工具使用、保管及報廢制度
1、地測防治水儀器應按精度分級使用,如儀器陳舊需降級使用或報廢,需經礦能計辦及公司相關部門鑒定。
2、在觀測過程中,不準持望遠鏡旋轉儀器,轉動儀器前應首先松開固定螺旋,各制動螺旋不宜旋的過緊,微動螺旋應盡量全用中間部分。
3、在實測過程中儀器遷站,如通視條件較好,且距離較近時,儀器可以連同三腳架搬移。但應一手扶儀器一手扛三角架,否則應將儀器裝箱或把儀器與腳架分開,由專人扛著搬移。
4、實測過程中,觀測員不應離開儀器,任何時候都不能造成無人看管的現(xiàn)象,并應注意防曬防淋。在裝箱搬運時,應扣牢鎖好,確認無誤后,方可攜走。
5、儀器的光學部件,只能用揩鏡紙,不許亂拭亂揩,以免光學部件受損。
6、儀器使用完畢后,應先用軟部或毛刷清掃外部灰塵放在干燥通風的環(huán)境里晾干水汽,然后放置儀器柜中保管。
7、應建立儀器檔案,并由保管者認真填寫。
8、鋼尺經常保持清潔,有專人保管。儀器、工具購進、領進要登帳,發(fā)放要記帳,各類工具要以舊換新,丟失工具影響工作由自己負責。
第12篇 設備儀器工具使用保管發(fā)放報廢制度
1、鉆探設備工具、測水儀表由專人負責保管,并進行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借用進行登記,辦理借用手續(xù)。
2、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經常用的儀器由測量保管員保管,并設專人專柜,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專人負責擦洗維修保養(yǎng),保存完好。使用時由測量技術員借出,用后擦洗干凈,完好交給保管員保管。
3、屬于個人使用小型儀表工具(地質測量羅盤,計算器,成套繪圖工具等)由辦事員造冊登記發(fā)給個人使用和保管,如無故丟失和損壞,由個人賠償原價的50%。
4、曬圖機、繪圖儀設專人使用保管和維修,保持完好,正常運轉。
5、其它各項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員統(tǒng)一保管,領料開票入庫登記。
6、辦公室內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自己保管,如發(fā)生丟失,無故損壞,由本室人員共同負責賠償。
7、所有設備、儀器,未經礦領導批準,任何人無權私自外借,如領導批準 ,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留下借條待查。
8、小型儀表工具達到報廢期限,由保管員進行登記,交舊領新。
9、所有設備、儀器到達報廢期限,精度達不到要求,難以維修,經單位出具證明,報礦申請報廢。
第13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xiàn)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guī)程,按章操作,如出現(xiàn)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須養(yǎng)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tài)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jiān)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yè)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xù)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xù)。
第14篇 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儀器設備出借制度
一、教師需要使用教具、儀器,請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員辦理出借登記手續(xù),并驗明教具、儀器質量,用畢即還,損壞賠償。
二、對易損物品,請謹慎使用,如有損壞,應辦理報廢手續(xù),由領導簽字后銷賬。
三、愛護公物,提高教學增加儀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開展教學工作。
儀器設備報廢報損制度
一、易損物品,如有損壞,即辦理報廢手續(xù),請領導簽字后銷賬。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繼續(xù)使用者,請領導審核,辦理報廢手續(xù),予以報廢并銷賬。
三、已不適合小學教學的儀器設備,請領導審核,進入倉庫,聽候處理。
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
一、教師使用教具儀器,因失職而造成損壞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二、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故意損壞儀器者,按質論價,酌情賠償。
三、教師借用的教具儀器如不慎遺失、損壞,視實際情況酌情賠償。
第15篇 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器材維修管理制度
1.公司設專人負責設備管理和維修,工程副總經理分管該項工作。
2.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guī)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修,損壞、報廢等情況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3.機電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堅持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管理。
5.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并保持動作靈敏可靠)。
6.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維護好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
7.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法操作。
8.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確保在用設備臺臺完好。
第16篇 測量及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測量及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測量儀器是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工程定位、放樣的工具,測量儀器價值高、使用范圍廣泛,使用條件環(huán)境差,為加強管理,確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___負責測量儀器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測量儀器動態(tài),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yǎng)、報廢制度。
3、由___負責檢驗、試驗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檢驗、試驗設備動態(tài),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yǎng)、報廢制度。
4、購置的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應在市場調研的基礎上,選購具有權威部門頒發(fā)許可證的產品。對新購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采購部門應與接收部門共同驗收,并做好記錄。
5、根據(jù)設備的使用規(guī)定,經指定的權威檢驗部門檢測校準合格后,加以合格標識方可使用。
6、檢驗、測量設備包括計量器具,按A、B、C級別分別控制和校準并按規(guī)定填寫《計量器具檢測記錄》、《試驗設備檢測記錄》;
7、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原始資料和技術檔案完整。
8、在崗計量人員、試驗人員應經專業(y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9、保證檢驗、測量和試驗在適宜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如因溫度、濕度、振動、隔音等環(huán)境影響,要采取措施,消除和減少環(huán)境對測試結果的影響到允許的范圍內。
10、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前,應由操作人員自檢,無異常情況方可使用,如有異常不準使用。自檢情況應填寫《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校準記錄》。
11、對特殊、關鍵工序使用檢測設備時,必須按規(guī)定自檢,并填寫《特殊、關鍵工序檢驗、測量、試驗設備自檢記錄》。
12、所有在帳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包括計量設備均應加以明顯標識。
a.綠色標簽表示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注明有效期;
b.黃色標簽表示自檢合格的工具類設備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級使用的設備;
c.紅色標簽表示不合格或暫停使用的設備(包括封存、報廢)。
第17篇 儀器設備使用登記管理制度
(1)試驗室設儀器設備管理員。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儀器的標定、校驗、更換易損配件,小修調試。儀器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維修由操作者負責。
(2)操作者必須按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工作,嚴禁超負荷、超量程。按保養(yǎng)維護潤滑的要求進行保養(yǎng)維護潤滑,做到不銹蝕、無塵埃、不研磨,保持設備儀器的清潔、整齊。
(3)操作者發(fā)現(xiàn)儀器設備出現(xiàn)不正?,F(xiàn)象,停止運轉,通知設備員進行檢查維護,待允許運行后,再進行操作,否則一切后果操作人員負責。
(4)設備員負責管理儀器設備檔案,按要求填寫清楚。
(5)試驗室重要儀器設備明確專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隨意使用,如使用必須經負責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須由本設備直接操作者在場方可。
第18篇 醫(yī)院醫(yī)療儀器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醫(yī)院醫(yī)療儀器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醫(y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guī)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二)對衛(wèi)生部或衛(wèi)生廳規(guī)定的有關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wèi)生部規(guī)定的《大型醫(y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y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對儀器設備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狀態(tài)、使用時間、運行狀況、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2.高值儀器設備(三級醫(yī)院定1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二級醫(yī)院定5萬元及以上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科室主任和護士長是第一責任人),無關人員不能上機。維修部門應確定一名維修專管人。
3.醫(y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管理、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移交手續(xù)。
4.新購貴重儀器應定期報告使用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情況。
5.未經醫(yī)院領導批準,科室使用的儀器不準外借。
6.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醫(yī)療設備科及分管院長,并按規(guī)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四)使用操作人員在醫(y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到:
1.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發(fā)生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2.急救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應急預案,用手動方式代替儀器設備進行工作,然后調用同類儀器設備,再通知維修技術人員到達現(xiàn)場維修。
3.大型儀器設備或對臨床診斷治療影響很大的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yī)務科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應由技術人員負責檢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繼續(xù)使用。
5.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guī)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需連續(xù)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遺失。
第19篇 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沙長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為了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根據(jù)《雷鋒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保證教育、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學校要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下,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確定儀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fā)揮其作用,保證教育、教學等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投資效益。學校要在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直至報廢的全過程中,加強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使儀器設備在整個壽命周期中充分發(fā)揮效益。
第三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充分挖掘現(xiàn)有儀器設備能力。
第四條 儀器設備管理是一門科學。由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通過業(yè)余教育、專業(yè)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其業(yè)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學校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分輕重緩急制訂年度購置計劃。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應經各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請主管校長批準后執(zhí)行。計劃外臨時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應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七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購置,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及使用條件等,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校長批準執(zhí)行。
第八條 自制儀器設備(包括請外單位加工制造)的必須申報計劃,并應對其技術設計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進行論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試制。試制結束,經技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賬。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統(tǒng)計資料,是制訂計劃的主要依據(jù)。要隨時掌握儀器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金額、分布和使用情況,經常匯總,按要求做到數(shù)字準確,情況真實。
第十條 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儀器設備科學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技術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全可用狀態(tài),不斷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制訂操作規(guī)程、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有專人負責技術安全工作,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和技術驗收制度。到貨后要及時開箱清點檢驗和安裝調試,進行技術驗收,主管部門要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作,進口儀器設備,要有索賠報告,完成索賠工作,以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第十四條 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應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以確保儀器設備的精度的性能。
第十五條 要加強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儀器設備應做到隨時保養(yǎng)和維修,精密儀器設備應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和檢測,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六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對上機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
第十七條 要通過研究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濟規(guī)律,逐步確定技術狀況、完好率、利用率等綜合性考核指標,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必要的賬、卡制度、堅持每年至少對帳一次,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第十九條 根據(jù)儀器設備性能特點和不同的使用要求,進行經濟和技術論證,做到合理選型,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級使用或調往其他需要單位。
第二十條 精密貴重儀器要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參加校際協(xié)作,對外開展技術服務,并制定合理的收費(包括收取時的折舊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系人為原因造成積壓和浪費的,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確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理使用或維修護理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報廢儀器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經技術鑒定和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校長批準后,予以報廢,并進行財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制訂儀器設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獎懲條例。對工作成績突出,重視開發(fā)或增收節(jié)支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應給予鼓勵和獎勵,對不負責任,造成儀器設備損失、丟失和浪費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或經濟上給予制裁。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辦學、愛護國家財產的思想教育,全體師生員工都應該自覺地愛護設備器材。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防止設備器材的損壞和丟失。
第二十五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均應賠償。學校考慮賠償?shù)妮p重要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對象、物資性質、本人一貫表現(xiàn),事后的態(tài)度和認識及損壞價值的大小,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責令賠償損失價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對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應定期整理簡要書面記錄,交由學校辦公室,作為考績,鑒定的參考資料。對重大事故,應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并結合具體事件的處理,針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一貫嚴格執(zhí)行制度、愛護設備器材,提高設備利用率有顯著成績的,主動采取措施積極搶救物資,減少損失的,以及對損壞、浪費、盜竊設備器材的行為堅決進行斗爭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先進事跡應及時總結推廣。
第二十八條 由于下列主觀原因,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應予賠償:
1.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規(guī)定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卸設備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術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輕率動用設備器材;
4.工作失職、不負責任,教師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5.粗心大意,操作失誤;
6. 大手大腳,鋪張浪費;
7.由于其他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
第二十九條 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經過鑒定或有關負責人證實,可不予賠償:
1.因實驗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損失,確實難于避免的;
2.因設備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fā)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耗;
3. 經過批準,試用稀缺的設備器材,試行新的實驗操作或檢修的,雖然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 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
第三十條 屬于下列情況,在確定賠償金額時,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予賠償:
1. 按指導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上的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2.一貫遵守制度、愛護設備器材,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3.發(fā)生事故且能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主動如實報告,認識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經常洗涮、移動易碎的低值易耗品,一學期累計損失在一定范圍以內的。
第三十一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除按上列規(guī)定處理外,一般應責令當事人進行檢討,并給予適當?shù)呐u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吸取教訓,提高認識。情節(jié)一般,損失價值很輕的可以免予檢討。
對于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態(tài)度惡劣的;損失重大、后果嚴重的,除責令賠償外,應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其損失價值,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計算:
對單價2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儀器,如照相機、錄音機、電風扇、秒表、計算器等,損壞丟失要嚴格計價賠償;
2.對單價200元以上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計價應按:
①損壞丟失零配件的,只計算零配件的損失價值;
②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③損壞后質量顯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應按其質量變化程度,酌情計算損失價值。
3、損失丟失的設備器材或零配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并減除殘值計算。特殊情況可按當時市價合理議價計算。
第三十三條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幾個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jù)各人責任的大小和表現(xiàn)認識,分別予以適當?shù)呐u和處分,并分擔賠償費。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迅速查明情況和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處理。損壞精密、貴重、稀缺設備器材和重大事故,應保持現(xiàn)場,由學校領導負責組織嚴格的審查,專案處理。對某些零星低值器材的損壞丟失,可以根據(jù)具體使用、管理情況,即時進行登記,定期上報處理。
第三十五條 賠償處理的權限,可以根據(jù)物資性質及損失價值大小,由部門領導、主管校長分級分責審批。處理結果,由學校備查。
第三十六條 賠償費由負責審批部門根據(jù)確定的賠償金額及本人經濟情況,確定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如賠償人經濟上確有很大困難,可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證明,報審批部門批準可以緩期償還或減免一部分。
第三十七條 確定賠償金額和償還期后,由賠償人所在部門按期負責催繳,學校財會室負責收款并督促檢查償還情況,應每學期清理一次,如經一再督促教育,仍然無故拖延不繳,學??梢圆扇∵m當?shù)男姓胧?/p>
第三十八條 被批準分期或延緩償還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愛護設備,確有顯著成績或有其他較大貢獻的可以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材料,經主管校長批準,減免其待繳的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權,統(tǒng)一歸口總務科,任何部門與個人都無權借任何名義租出或轉讓或捐贈或任意處置。
第四十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器設備,可以報損報廢:
1、使用期已超過規(guī)定年限,儀器設備陳舊,達不到最低限定的技術指標,再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2、技術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下且屬國家已下令淘汰的儀器設備。
3、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或修理費用超過同類同等技術指標的產品,現(xiàn)市價的50%的儀器設備。
第四十一條 報損報廢辦理程序
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報損報廢單,并附交固定資產帳目、卡片報告部門領導,同部門領導、校產管理員及主管校長簽字,認定報損報廢。
2、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批量大或單臺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由有關三人以上技術小組進行鑒定,由主管校長審批簽字。
第四十二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處置
1、凡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或挪用零配件,更不準私自租借、變賣、轉讓或捐贈,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對于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中有利用價值的零配件,由原使用管理部門統(tǒng)一盡量回收,回收有用的零配件以作為維修備用。
3、對裝盛過有毒物品的報損報廢儀器設備,作為廢品變賣時或扔棄時,應事先做好消毒處理或給收購者以文字說明資料,以免損害他人健康。
4、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主管部門會同總務科共同提出處理意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賬卡管理
1.辦妥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手續(xù),將報損報廢單、賬目、卡、文書資料一并分別交財會室和校產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2.每年結束前,由使用保管部門匯總,寫出當年報廢的儀器設備統(tǒng)計數(shù)及文字說明,報校產管理部門備查。
第四十四條 處理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所得收人,一律上交財會室,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十五條 為了鼓勵和調動負責報損報廢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嚴格把關、勤儉節(jié)約、收舊利廢、拆零、精心修復盡力提高已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的殘值的積極性、主動性,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第20篇 設備、儀器、儀表臺帳管理制度
1、人員應根據(jù)使用單位和使用人,編制報警儀使用臺賬,登記每臺報警儀的 強檢單位、強檢周期、強檢時間,嚴禁超周期使用。
2、維修人員每天查看故障記錄,及時修復故障儀器,并按規(guī)定每周對報警儀進行調校,每天對在架儀器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報警儀維修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執(zhí)行維修管理制度,按照煤礦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認真填寫便攜儀維修、調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