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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的日常運營中,車輛安全管理不僅是對員工生命安全的保障,更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它能降低事故風險,減少財產損失,提升企業(yè)形象,確保物流效率,從而維護公司的穩(wěn)定運營。一個健全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如同無形的防護網,保護著我們的車隊在道路上安全行駛。
安全制度有哪些
我們的車輛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駕駛員資質管理:所有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駕駛執(zhí)照,并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
2. 車輛維護檢查:每次出車前,駕駛員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車輛各項性能良好。
3. 行車規(guī)則: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超速、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的處理流程。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必須注重以下幾點:
1. 制度的透明度:所有規(guī)定應公開透明,確保每位駕駛員知曉并理解。
2. 執(zhí)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任何違規(guī)行為都應受到相應處罰。
3. 定期評估:安全制度應隨實際情況調整,定期進行效果評估和更新。
車輛安全目標管理與考核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全員參與,嚴格執(zhí)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公司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車輛安全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車輛安全目標管理和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度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車輛安全考核指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層層簽訂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責任書簽訂率要求達100%。
2、公司每半年組織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實行車輛安全生產獎懲制和車輛安全生產“一標否決”制。
3、公司對車輛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4、車輛安全目標、考核內容、方法詳見各類《車輛安全目標責任書》(見附件)。
當公司當年度各類事故超過簽訂《車輛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目標考核值時,對該公司車輛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按如下標準從超過月度考核:
1、工傷事故(人身傷害、職業(yè)病):
考核值 | 1.0‰以上 | 1.2‰ | 1.5‰ | 2.0‰以上 |
處理核 | 200元 | 500元 | 700元 | 1000元 |
2、車輛交通事故;
超過考核值 | 1起 | 2起 | 3起 | 4起以上每起 |
處理核 | 100元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第2篇 ?;穼S密囕v、設備及停車場地安全制度
一、為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專用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本制度中指公司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車輛。
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負責建立專用車輛檔案,并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回廠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統(tǒng)一停放停車場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車輛必須實行統(tǒng)一調度制度。車輛調度工作要求:
1、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規(guī)定范圍。
2、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yè)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3、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調用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調度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yè)務承運臺帳、日志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
五、車輛使用、保養(yǎng)、維修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進磨合保養(yǎng)。
2、車輛的維護和保養(yǎng)。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年檢。
3、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fā)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分管領導同意安排維修車間修理。
4、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購置車輛保險。
設備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置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志,配備、設置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并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置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guī)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四、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公司安全科備案的?;愤\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穼S猛\噲?。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guī)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yè)聯(lián)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fā)生任何滲(灑)漏。
5、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和行駛記錄儀。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qū)、低毒區(qū)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qū),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qū)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qū)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fā)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六、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jiān)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guī)范的監(jiān)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huán)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jiān)督管理。
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應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huán)保、安監(jiān)、質監(jiān)等部門的要求。
八、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qū)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guī)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lián)跸浪ā?/p>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xiàn)場應設置定置線、區(qū)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公司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jiān)控系統(tǒng),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九、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十、停車場若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車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jiān)、環(huán)保、質監(jiān)等部門。
十一、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給予處罰。
第3篇 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6
學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學校學生接送車管理,根據教育局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jiān)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huán)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zhí)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yè)資格證。近三年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guī)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9、 通過主題班會、講座、校園網、黑板報、廣播站、征文比賽、圖片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乘坐超載車和非法營運車輛。
第4篇 營運車輛動態(tài)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加強對勞動車輛的管理,保持車輛良好的技術狀況,遏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安全、促發(fā)展。依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道路及交通部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必須建立勞動車輛日趟檢制度,編制車輛二級維護計劃,落實維護,按要求配備有效足量的滅火和安全防范用品,有條件的可以安裝gps。
二、 公司應按規(guī)定對營運車輛安全檢查,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業(yè)整改好方可繼續(xù)營運。
三、 加強車輛保險制度和安全風險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屬車輛應由公司統(tǒng)一按規(guī)定投保和繳納安全風險金。
四、 駕駛員使用營運車輛應遵守公司《駕駛員管理制度》。
五、 公司必須建立營運車輛的基本檔案,內容如下:(每年應注意及時更新檔案的內容)
1、 有效的行駛證、營運證、購置證、風車發(fā)票等證件的復印件。
2、 車輛保險合同書,承包合同書等。
六、 公司必須規(guī)范建立車輛技術檔案(一車一檔)內容如下:
1、 與具有二類以上維修技術資質維修企業(yè)簽定維修合同。
2、 設立單車技術檔案的登記臺賬。
⑴車輛技術參數⑵車輛里程記錄。⑶維修記錄(維修工時材料清單、發(fā)票等原件或復印件)⑷主要部件更換情況記錄⑸二級維護竣工檢漏報告單和出廠合格證⑹技術等級評定檢測報告單⑺交通事故記錄。
第5篇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油罐汽車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持續(xù)發(fā)展的方針,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懂管理,懂技術,責任心強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二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具備三年以上駕齡,且安全行車10萬公里以上年齡在45歲以下。
第三條、油罐汽車駕駛員必須學習油品安全知識,掌握油品裝卸操作規(guī)程,經專業(yè)培訓考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四條、公司每月至少組織駕駛員一次安全學習教育活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演習,不斷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感。
第五條、運輸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金額應在人民幣100萬以上,車上貨物保險及自愿保險以最高價值投保,其他保險項目視實際情況投保。
第六條、油罐必須實行周期檢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車油罐《計量檢定證書》及計量容積表,并建立技術資料檔案,保證油罐質量符合要求,配備附件性能完好,運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條、油罐汽車的火花熄滅器完好有效,配備兩個以上干粉滅火器。
第八條、按公司制定的標識要求,統(tǒng)一噴涂規(guī)定標識,車門噴涂企業(yè)名稱及編號,車頂安裝危險品標識燈箱。
第九條、油罐車進出罐裝,卸油現(xiàn)場應有現(xiàn)場工作人員引導,駕駛員應協(xié)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料品名、規(guī)格、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油罐汽車??课恢脺蚀_、安全,熄滅發(fā)動機,周圍20米范圍內無明火。
第十條、罐裝時,鶴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不得超裝,以防止在行車中溢油。
第十一條、甲乙類油品裝油完畢后,必須穩(wěn)油2分鐘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第十二條、卸油時,駕駛員應協(xié)助卸油工接好靜電接地裝置,連接輸油管線,備好滅火器材。卸油時必須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采用快速接頭。
第十三條、卸油前,穩(wěn)油15分鐘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內,能自動卸油的不準泵送卸油。
第十四條、卸油畢,排空管線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辦妥交接手續(xù)并記錄。
第十五條、雷雨期間暫停進行甲乙類油品裝卸作業(yè)。
第十六條、油品裝卸作業(yè)過程中,不能按電喇叭,修車,不能敲擊金屬,石塊等,對器具做到輕抬輕放,照明必須使用防暴燈具。
第十七條、駕駛員應配合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遠離車輛,要加強巡視,嚴格現(xiàn)場明火管理,嚴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條、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改裝不用油品應按規(guī)定進清洗。清罐時應按清罐要求進行,以防中毒和氣體爆炸事故。
第十九條、停車期間,油罐汽車應與高壓線,高大建筑物,樹木,人口稠密區(qū)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第二十條、駕駛員要穿著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纖類服飾。
第二十一條、油罐汽車應實行定點停放,滿車避免高溫暴曬。
第二十二條、車隊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責任。
第二十三條、油罐發(fā)生事故,必須按事故管理制度規(guī)定處理,并即使上報主管部門。
第6篇 車輛停放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tǒng)一停放和管理,確保車輛停放安全,結合公司車輛、停車場管理方面實際情況,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 車輛按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 駕駛室、后掛的車門、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3、 對車輛所備有的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
4、 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5、進場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禁止場內吸煙,嚴禁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6、 在停車場內需按場內規(guī)定的時速行駛。
7、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8、不得損壞停車場內各項設施。
9、 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10、停車場內發(fā)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1、如車輛被盜請立即撥打110;
12、如車輛出現(xiàn)危險情況請立即撥打119、110,后根據要求寫出書面報告;
13、進出停車場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登記。
14、停車場內監(jiān)控設施正常運行,并設置專門值班人員(或監(jiān)控人員),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
15、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16、此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________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第7篇 車輛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機每天務必做好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確保行車安全。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后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松脫現(xiàn)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
(5)發(fā)動機起動后,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后,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fā)動機及傳動系統(tǒng)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xiàn)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xiàn)象。
(三)車輛返回后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fā)動機熄火后,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xiàn)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松脫。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面,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凈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第8篇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 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 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 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fā)動機、輪胎等。
要做到一日三檢。
6. 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yǎng),并送到專業(yè)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 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 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guī)、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1.車輛維護的原則。
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
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 車輛維護的方式。
車輛維護作業(yè),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fā)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 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yè)范圍。
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
維護主要作業(yè)范圍如下: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yè),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
其作業(yè)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級維護:由專業(yè)維修工負責執(zhí)行。
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jié)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yè)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zhí)行。
各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周期的規(guī)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guī)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9篇 車輛運輸監(jiān)控平臺安全監(jiān)控制度
一、負責為企業(yè)運輸車輛管理運行數據查詢服務。
二、負責監(jiān)控平臺設備運行狀態(tài)管理、維護和報修工作,登記設備運行記錄。
三、負責監(jiān)控車輛運行軌跡和運行狀態(tài),對可疑車輛和地區(qū)按照運輸部門要求實施重點監(jiān)控觀察。
四、對車載終端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障全部設備完好;
五、車輛管理員負責gps設備的維修檢測工作,登記維修檢測記錄。
六、車輛管理人員要定時維護更新系統(tǒng)狀態(tài),保持信息傳遞速度和顯示刷新速度。定期對計算機硬件進行維護處理。
七、一旦監(jiān)控中心發(fā)現(xiàn)裝有gps車載終端的車輛無法進行有效監(jiān)控,監(jiān)控人員及時填寫gps設備檢修單同時駕駛員或負責人安排車輛前去進行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對車載設備進行檢測修理,不得無故拖延。
八、維修車間對gps車載終端建立檢修登記制度,并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進修的車輛進行檢測,確保設備完好。
九、負責跟進所有的物流運單,包括供貨商出發(fā)的及各分公司之間調撥的運單,并第一時間發(fā)送商品貨運通告,通知收貨方。
十、負責在物流系統(tǒng)中完成直運到貨信息的登錄工作。
十一、負責跟進貨運過程中的每一個交接環(huán)節(jié),必須確保貨暢其流。
十二、負責確保商品按時供貨、準點到位。
十三、負責確認發(fā)運商品是否安全、快捷、準點到達收貨方目的地。
十四、負責處理貨運中出現(xiàn)的各種不良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運輸主管處理。
第10篇 公交車輛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及措施
為加強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企業(yè)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切實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機構設置
公司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為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其主要負責人是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的責任人,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領導小組應按照行業(yè)安全規(guī)范和標準做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對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工作。
2、安全隱患排查的時間、方式和內容
(1)安全隱患排查的時間:安全隱患排查分為定期和不定期兩類。公司針對每年的黃金周、汛期開展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2次以上。
(2)安全隱患排查的方式和內容:查現(xiàn)場、查運行車輛、查運行路線,查駕駛員資格、動態(tài)狀況,相應監(jiān)督監(jiān)控安全設施、安檢程序、安檢設備,檢查制度、管理制度等。
3、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小組的職責:
(1)掌握本公司安全隱患的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隱患的現(xiàn)場管理。
(2)制定完善應急預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置措施,定期組織救援、設施、設備調配和人員疏散演習。
(4)及時掌握各條營運線路道路狀況、天氣、客流量等造成的安全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
(5)確保車況良好和隨車安全設施完好有效。
(6)了解駕駛員的資格、動態(tài)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7)公司技安科負責督促各部門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安全隱患的排查,負責實施具體的整改措施。
4、安全隱患整改的要求
(1)對安全隱患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由檢查人員負責監(jiān)督整改,直至整改完畢、消除隱患。
(2)安全檢查員要在安全經理的指導下,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檢查工作,確保能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報告,及時整改。
(3)安全隱患的整改要做到有措施、有報告、落實專人進行。
(4)整改是否達標,是否可以恢復運輸,必須由分管經理、安全股長和檢查員簽字后方可恢復: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復運輸。
(5)隱患排查中發(fā)現(xiàn)隱患的,應當責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并填制《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公司采取措施,落實專人加強管理,將發(fā)現(xiàn)的隱患排除。
(6)《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下達后。公司應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按期整改完畢,并提出整改完成報告
(7)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結束后,應當填制《安全隱患檢查記錄》,經公司領導簽署意見后存檔備查。
5、違規(guī)處理措施
對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或接到《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而未進行整改的。將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責任大小。根據法律、法規(guī)移送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第11篇 車輛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1、 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 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xiàn)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 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jié)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⑶ 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fā)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 崗前培訓教育
(1) 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2) 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與行業(yè)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guī)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wèi)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yè)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yè)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guī)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yè)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 日常培訓教育
(1) 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yè)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2) 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yè)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⑶ 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12篇 起重車輛安全運行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 有起重車輛的企業(yè),應當建立和健全關于起重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驗、安全規(guī)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zhí)行。保養(yǎng)
2、 企業(yè)應當對本企業(yè)的起重車輛進行登記,詳細記載每臺起重機的規(guī)格、性能等有關技術資料,以及歷次技術檢驗、大修理、改變起重機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況,以備查考。
3、 機動起重機一般應由專職的司機駕駛,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員負責掛鉤和指揮工作。起重機司機和負責掛鉤指揮人員,必須視覺、聽覺正常,經過專門訓練,并經企業(yè)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合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4、 禁止起重機械超負荷運行。
5、 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掛著的重物加工。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時停留,在特殊發(fā)問下,如需暫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過。起重機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6、 起重機司機、掛鉤工人和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工人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運行,如系電動起重機應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當將起重機安全穩(wěn)妥地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方,方可離開。
第13篇 校內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應加強對校內的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經學校同意,社會車輛不得進入學校。車輛必須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學校門口和校內的主要道路上應設置減速和限速標志。在重要路段應設置警示標志和減速墊。劃好各類行車標線。保證校內道路交通規(guī)范有序。
三、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經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門核準,領取《校車證》后方可運行。對接送學生的學校自有校車要噴涂統(tǒng)一顏色。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yè)性運輸。嚴禁租用私人車、報廢車、改裝車、故障車及貨運車接送學生。
四、機動車輛應定期保養(yǎng)和檢測,安全技術狀況必須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學生的專用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進行兩次技術驗審。
五、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并有專人負責。每一車次必須安排教師隨車接送。學校領導應定期隨車檢查,遇到惡劣天氣必須親自隨車接送學生。
六、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及安全駕駛經歷。對駕駛員應加強教育管理,嚴禁超載、超速、搶行、疲勞駕駛。學校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參加一次行車安全教育活動。
第14篇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以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管理規(guī)章制度包括維護保養(yǎng)、安全檢查、檔案管理等。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車輛事故記錄。第15篇 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為了加強進站客車管理,確保當日發(fā)班車輛情況良好。訂立本制度;
一、凡在我站發(fā)班的客運車輛必須憑當日例檢合格單原件報班。否則,不予排班發(fā)車。
二、凡屬本站始發(fā)班車,規(guī)定必須在檢驗臺進行例檢。憑例檢臺例檢合格證原件報班。否則,不予報派。當日返程班須有對方車站(該車始發(fā)站)出具的合格單憑證。
三、本站調度室應將收到的例檢單歸集,月終匯總交回車站統(tǒng)一存檔。
四、車站客運調度員違反以上制度的,一律作下崗處理。
第16篇 建筑二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xù)。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yǎng),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zhí)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jié)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tǒng)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zhí)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后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yè)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yè)。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qū),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tǒng)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性能良好。
第17篇 施工現(xiàn)場車輛交通安全制度
一、 凡在項目部施工現(xiàn)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項目部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項目部調度員指揮,嚴格按照現(xiàn)場交通標志和現(xiàn)場道路實際安全行駛。凡各施工單位及項目部各部門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凡在各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場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xù),然后到項目部辦公室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非施工車輛進入施工現(xiàn)場,應在門衛(wèi)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wèi)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離開施工現(xiàn)場時換回原證件。
二、現(xiàn)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xiàn)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三、 嚴禁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項目部規(guī)定、定點停放。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xiàn)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現(xiàn)場規(guī)定定點存放。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四、 違反上述任何規(guī)定,項目部物資裝備科和質量安全科的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罰款400元。對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 所有現(xiàn)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項目部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xiàn)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質量安科和物資裝備科檢查。
六、 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辦公室統(tǒng)一印發(fā)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wèi)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wèi)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第18篇 鐵路公司車輛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安全工作,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輛(含電動車)及職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駕私家車(含摩托車)。
第二章 公司車輛安全責任
第三條 車輛主管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所有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調度,其行政辦公室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人為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責任人,駕駛員為公司車輛安全直接負責。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管理要求,行政辦公室應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本部門安全工作內容,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車輛安全管理機構。
3.會議制度
(1).定期匯報和分析車輛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車輛安全行駛情況、駕駛員違章情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針對問題和解決情況,檢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由分管部門領導、安全員,車隊(班)長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本月車輛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上次安全例會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車隊(班)長匯報所屬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遵章守紀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等。并做好會議記錄。
(4).車隊(班)長每旬召開一次會議,對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培訓、司機安全行車遵章守紀、車輛日常保養(yǎng)現(xiàn)況等情況進行一次點評,并做好會議記錄。召開會議前,通知主管部(室)領導參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車輛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明確車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制定長途、夜間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的安全駕駛控制措施。
(2)汽車隊(班)長、安全員、駕駛員崗位安全責任制。
(3)司機學習制度。違章、事故分析制度。
(4)車輛派車管理制度。
(5)車輛臺賬(每車使用、行駛記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應急處置預案。
(7)車輛“三檢”制度。
(8)車輛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5.行政辦公室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組織司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guī),并督促司機嚴格執(zhí)行。
6.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察并報公司批準的技術過硬、質量保證、零配件合格、價格合理的車輛定點維修點。
第四條 駕駛員的安全責任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2.未經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同意,不準將機動車交給他人駕駛。
3.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前,應當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4.駕駛員駕駛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行駛途中禁止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5.嚴禁酒后、疲勞、超速、超載、逆行、闖紅燈和違反禁令標志等違章行為。
6.駕駛員在外停車必須在規(guī)范、合法停車場所停車,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xiàn)場長時間停車或過夜的,應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場所停車;車輛停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之前再次檢查確認。
7.車輛駕駛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保養(yǎng),隨時檢查車輛性能,避免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yǎng),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視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研究給予處罰和賠償。
8..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及車輛整潔。
第三章 公司車輛安全檢查
第五條 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行政辦公室監(jiān)督檢查落實,禁止未經行政辦公室及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第六條 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對車輛應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絕故障車上路行駛。
第七條 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tǒng)是否暢通,有無跑漏;(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檢查滅火器、千斤頂、警示牌 、維修工具包是否齊備。
第八條 行駛中檢查,連續(xù)駕駛車輛超過4小時應停車休息不少于20分鐘。并對車輛技術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 返回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進行及時的保養(yǎng)或維修。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車。
1.油、電、水系統(tǒng)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齊時。
4.駕駛員身體狀況不好時。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由行政辦公室、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對公司車輛進行定期的安全技術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行駛安全。
第十二條 駕駛員應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庫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庫時,須經公司及行政辦公室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
第四章 車輛交通事故
第十三條 事故報告
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當地交警,并迅速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領導及行政辦公室,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妥善保存現(xiàn)場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2.凡發(fā)生一般以上(造成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必須1小時內報告公司分管領導、行政辦公室。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迅速報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工會、行政辦公室。
第十四條 事故調查分析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配合交警、保險公司做好現(xiàn)場勘查和車輛鑒定以及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確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五條.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應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按照管理權限,對事故責任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罰。
2.對隱瞞事故不報、謊報、弄虛作假,不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的,一經查出按事故等級加重處罰。
3.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有關事故材料。
4.公司以交警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為依據,研究給予公司事故責任人相應處罰。。
5. 公司車輛由行政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索賠由行政辦公室和小車班向承保公司索賠。
6.駕駛員在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其交通事故發(fā)生車輛損毀的,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剩余金額為基數,根據責任大小承擔部分費用,負全部責任者承擔損失的2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5%,負次要責任者承擔損失的10%,個人賠償最高金額不超過1000元;車輛違章罰款扣分由當期駕駛員個人承擔 。
第十六條 公司車輛在公務中發(fā)生被盜、意外損傷等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投保保險公司,公司將根據責任大小給予責任人處罰,其經濟損失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根據責任大小由公司研究個人承擔全部或部分費用。
第十七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酒后駕車或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員、下班后車輛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車輛丟失的,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章 其它相關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員工周末休假交通安全規(guī)定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自覺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知識。
2.員工駕駛機動車(含摩托車)周末或輪休回家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機動車,必須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有證件不得漏檢。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 員工駕駛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對不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員,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 員工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
5. 因公出差人員或外派(駐外)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fā)生。
6. 周末或輪休回家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間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后,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fā)現(xiàn)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并及時向部門及公司分管領導報告。
7 因事故受傷就醫(yī)時應向醫(y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yī)證明材料。
8.因公司提供宿舍,除周末或輪休回家外,其余時間非工作安排,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9. 員工周末或輪休回家拼車,車輛所有人不得有違規(guī)營運行為,并與其他乘車人達成安全協(xié)議,防止交通事故糾紛發(fā)生。
10.員工駕駛、乘坐的車輛(含摩托車),明顯超出回家休假所經路途,(周末回家休假指員工探配偶、父母)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責。
第十九條 食堂電動車管理
1.食堂電動車管理由公司工會負責,工會要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保證電動車證照齊全,定期檢查電動車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性能保證情況,并做好記錄。
2.食堂電動車一般只作食堂采購用,其騎乘人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及騎乘電動車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其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
3.食堂電動車非食堂采購或工作需要外出,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負。
第二十條 公司員工及時發(fā)現(xiàn)車輛故障隱患,或及時制止違章違規(guī)行為避免了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公司將根據調查視情況研究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第二十一條 公司車輛運行登記制度
小車班做好油耗、行駛里程、安全情況登記。按月記載單車加油情況和行駛里程數,每月底公布并清算一次;小車班和本車駕駛員共同做好安全行駛情況記錄和車輛安全狀況檢查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行政辦公室報告。以上登記作為計發(fā)車勤人員補貼、補助和兌現(xiàn)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行車補貼標準及獎懲制度
為調動駕駛員的積極性,體現(xiàn)安全、節(jié)約和獎勤罰懶的原則,按以下標準實施補貼和獎懲:
1.車公里補助標準,以每月里程及派車登記手續(xù)為準,每公里補助0.15元,預留0.5元作為安全考核基數,當月無各類責任事故,下月一次性計發(fā)。
2.根據車輛保險費有關規(guī)定,公司車輛在規(guī)定的保險期內,若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按保險公司出具的優(yōu)惠額為依據,單車考核,獎勵駕駛員優(yōu)惠額的60%,獎勵相關管理人員優(yōu)惠額的20%,公司提留20%。
第二十三條由于駕駛員技術操作不當、自檢自保不力或人為的原因造成機械事故,全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駕駛員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調離崗位、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19篇 冶金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xiàn)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fā)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fā)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guī)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xiàn)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fā)現(xiàn)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fā)現(xiàn)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fā)現(xiàn)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guī)定要求,若發(fā)現(xiàn)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第20篇 車輛安全措施制度
為確保今年“百日安全競賽”活動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車輛安全制度:
一、駕駛員要立足本職、恪盡職守,樹立愛崗敬業(yè)的良好精神風貌,不私自外出,不擅離工作崗位;在平時的本職工作中,對車輛油、水、電、氣等方面嚴格把關,保證戰(zhàn)備的需要;在每天對車輛的清洗過程中,要認真檢查水箱是否缺水,防止車輛在出警過程中出現(xiàn)“開鍋”現(xiàn)象。
二、做好駕駛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要經常性的關心駕駛員的身體狀況,及時了解其身體和思想心理動態(tài),堅決禁止憑情緒開車、憑心情開車。
三、強化法規(guī)意識。認真貫徹公安部“五條禁令”,在出警往返過程中,要做到不開“英雄車、霸王車、賭氣車”,要嚴守交通規(guī)則,堅決禁止酒后駕車,杜絕因思想麻痹造成車輛安全事故。
四、突出重點,精心組織好對車輛安全的大檢查:
1、對車輛油、水、電、氣的情況做到勤檢查、嚴管理。
2、加強對車輛電路的故障排除。
3、車輛的油類,時刻保持充足,以防止在出警過程中油料耗盡而耽誤時間、貽誤戰(zhàn)機。
五、實行嚴格的責任制
執(zhí)勤駕駛員認真保養(yǎng)所分管車輛,嚴禁無關的人員駕車;認真把個人的本職工作落實到位,一方面督促駕駛員組的每一個成員,層層落實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另一方面,駕駛員內部也要施行責任制,對于駕駛員的安全工作督促不到位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嚴格加強駕駛員隊伍的管理,加強后勤保障,嚴格控制人員外出,全隊駕駛員要把車輛信息管理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對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落實情況要及時反饋,對車輛故障要及時上報,并及時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