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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設施設備管理涉及多種元素,主要包括設備的日常維護、預防性檢修、故障修復以及設備更新升級。這些環(huán)節(jié)構成了設備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確保設施設備的高效運行。
內容是什么
1. 日常維護:這是預防設備故障的基礎,包括清潔、潤滑、緊固等基本保養(yǎng)工作,以減少設備磨損。
2. 預防性檢修:定期進行設備檢查,預測潛在故障,提前進行必要的調整或更換零部件,降低設備突然停機的風險。
3. 故障修復:當設備出現故障時,迅速診斷問題,進行修復,以最小化生產中斷的時間。
4. 設備更新升級:隨著技術進步,適時對老舊設備進行替換或升級,提高設備性能和生產效率。
規(guī)范
設施設備管理與檢修維修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明確每項設備的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 - 設立定期維護計劃,并嚴格執(zhí)行,記錄每次維護的情況。 - 建立故障報告機制,確保快速響應并及時處理設備問題。 - 對維修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確保他們具備足夠的技能和知識來處理各種設備問題。 - 定期評估設備的性能和效率,根據評估結果調整維護和更新策略。
重要性
設施設備的有效管理與檢修維修制度對于企業(yè)運營至關重要。它不僅能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還能保證生產安全,防止因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延誤和損失。此外,良好的設備管理還能提升企業(yè)的整體效率,增強市場競爭力,是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在日常管理中,我們需要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這一制度,以應對不斷變化的生產需求和技術挑戰(zhàn)。
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范文
第1篇 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 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
1.1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在總經理的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
1.2安全部負責設施、設備的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1.3設施、設備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各單位負責本部門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所負責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在用狀況,對于重點設施、設備要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1.4設施、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測,確保能夠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設施、設備的維護制度
2.1使用部門負責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三好、四會,并遵守四項要求。
2.1.1三好:對設備要用好、管好、維護好;
2.1.2四會: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1.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2.2使用單位應制定計劃,對安全設備進行一級保養(yǎng)和二級保養(yǎng).一保、二保完成后都應記錄在維護保養(yǎng)記錄上。
2.3對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應實行四定:定使用人員,定檢修人員,定維護操作人員,定維修方式和備品備件,并嚴格執(zhí)行使用維護相關要求。
2.4安全設備使用單位應對每臺設備制定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guī)程執(zhí)行。
第2篇 z學校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目的
確保學校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為師生的教學、學習、工作提供保障。
二、范圍
適用于本學院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
三、職責
1、設備使用人是設施設備保養(yǎng)維護的主要責任人,要做好有關設施設備的管理及日常保養(yǎng)維護工作。
2、明確總務科專人負責設備設施維護和保養(yǎng),維修人員應以主人翁的態(tài)度,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tài)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
四、程序
維護保養(yǎng)堅持主動檢修和日常保修相結合制度,在程序上分為二級。
一級為日常保養(yǎng)。當設備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填寫《報修單》上交總務科;或直接到總務科記錄于《日常維修記錄本》;急事特辦,日常維修總務科將于第二天早上安排專人維護,維護完成后在“完成時間”一欄中簽名打勾,部門主管負責確認。
二級為定期維護保養(yǎng),一般每學期安排三次(每學期初、期中,期末),由總務科安排專人實施,認真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第3篇 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lián)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_,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_,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4篇 車輛等設備、設施技術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車輛及設備設施安全技術管理,維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發(fā)揮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特制定條例。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儲運部經理和車輛管理員具體分管車輛管理工作。
2、每年按時購買車輛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建立每輛車的完整檔案資料,各種單證分類歸檔,各種數據輸入電腦保持。
4、駕駛員每天必須做好出車前和回場后的一循環(huán)例行保養(yǎng)和清潔保養(yǎng)。
5、車輛維修實行定點制度,到交通部門認可的公司指定的單位維修保養(yǎng)。按規(guī)定對車輛維護周期進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車二級維護合格證》和《四川省機動車性能檢測報告》。
6 、車輛小、大修完畢,要有檢驗員檢查驗收合格后,車輛方可出車運營。
7、嚴禁“病車”從事運輸業(yè)務,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
8、加強輪胎管理,每條胎編號登記,定車定胎合理使用新舊輪胎。
9、 特種設備(叉車、起重機、電梯、消防等)交與專業(yè)公司定期維保養(yǎng)護。
10、每半年由總經理責成倉儲部經理、安全部經理等進行一次車輛,設施設備管理安全大檢查,以自查互查的辦法,發(fā)現問題,采取措施,寫出檢查報告和整改意見,不斷完善車輛、設施設備的等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
第5篇 z中心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嘉里中心消防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__嘉里中心所有消防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由__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共同負責,按一定的程序和分工進行;
2、當班監(jiān)控員負責對消防控制中心設備進行班查、日檢及日常清潔;對各類設備報警、誤報、故障等進行分類記錄;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上報消防主任及工程部跟進;
3、消防設施設備專業(yè)維修保養(yǎng)由公司聘請具有專業(yè)資質(政府消防部門認可)的消防公司承擔,與其簽訂《__嘉里中心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合同》;
4、消防保養(yǎng)公司按《合同》要求擬定《__嘉里中心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計劃》,經__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確認同意;
5、消防保養(yǎng)公司根據《保養(yǎng)計劃》,按月對所有消防設備進行保養(yǎng)維護,由__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相關人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6、消防系統(tǒng)每天的故障報修,由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工程部會同消防保養(yǎng)公司共同完成,一般要求報修項目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否則,報告相關負責人,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證系統(tǒng)其它設備運行不受影響;
7、設備月維護保養(yǎng)項目一般包括:設備外觀檢查、固定及接線情況檢查;電壓、工作電流、控制及聯(lián)動測試;設備清潔及緊固等;
8、年度保養(yǎng)項目一般包括:消防水系統(tǒng)泵體、管網、閘閥,防排煙系統(tǒng)防排煙機、防火、防煙閥檢查測試、緊固、上油、補漆;火災探測器清洗除塵等;
9、每個季度至少對火災報警系統(tǒng)進行一次綜合性測試,檢查報警功能、地址碼及聯(lián)動動作是否正確無誤;
10、消防設備保養(yǎng)維修質量及進度確認,均由__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保安部及工程部相關人員負責作出書面記錄并存檔;
11、每年保養(yǎng)《合同》期滿時,進行一次系統(tǒng)驗收,進一步確認保養(yǎng)維修質量,并以此作為下年度消防設施設備保養(yǎng)工作安排的依據;
第6篇 空壓機設備和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公司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北京利達華信電子有限公司內部空壓機設備。
三、管理規(guī)定:
1、設備管理部門:
本設備由技術研發(fā)部進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員為設備工裝組設備維修員;
2、管理職責及要求:
2.1﹑設備維修員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yè)。
2.2、空壓機設備維修員應熟悉所操作空壓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等技術特征。
2.3﹑非機房操作人員, 不得入機房, 因為工作需要, 必須經有關部門同意, 機房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崗位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認真交接班,空壓機一旦發(fā)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部門領導上報。
2.5、空壓機設備維修人員負責空壓機房5s﹐做到設備無銹蝕﹑污漬﹐地面無水漬﹑油漬﹑灰塵﹑雜物等。
2.6、技術研發(fā)部設備工裝組,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空壓機帶病運行。
2.7、禁止空壓機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2.8、空壓機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動它用。
3、設備管理操作規(guī)程:
3.1運轉前請檢查下列各事項:
3.1.1? 檢查各部分螺絲或螺母有無松動現象。
3.1.2? 皮帶之松緊是否適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潤滑油面是否適當。
3.1.5? 電線及電器開關是否合乎規(guī)定,接線是否正確。
3.1.6? 電源之電壓是否正確。
3.1.7? 壓縮機皮帶輪是否可輕易用手轉動(檢查時須停機注安全)。
3.1.8? 檢查所有的閥是否均處于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
3.1.9? 檢查系統(tǒng)并除去其內的外來異物。
3.1.10 打開并再次關閉儲氣罐下部的排污閥。
3.1.11 若系統(tǒng)設備檢修后重新啟動時,應除去所有為安全維護面安裝的維修附件及維修用標志牌。
3.2開紿運轉的注意事項:
3.2.1以上各點檢查完畢后將氣閥門全開,然后按下起動按鈕,使機器在無負荷狀態(tài)下起動運轉,這樣可以延長空壓機及原動機的壽命。
3.2.2檢查運轉方向是否和皮帶防護罩上箭頭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請關掉電源后進行維修。
第7篇 施工防護用品設備設施安全驗收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消除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辦法。
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范圍
1.1安全防護設施
① 腳手架類設施:馬道、落地式腳手架、(集)卸料平臺、附著升降式腳手架(爬架)、掛架、插口架子、挑架、滿堂紅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組合腳手架活動平臺)、外電線路防護架
② 洞口類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及管道井、煙道防護(含電梯井內水平安全網支搭)、樓梯口防護、(建筑物進出通道、外用電梯首層進出通道、物料提升機首層進出通道)通道口防護、豎向孔洞口(孔洞底邊距地小于一米)防護
③ 臨邊類防護設施:基坑(溝、槽)臨邊防護、陽臺周邊防護、框架結構周邊防護、(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防護、屋面臨邊防護、樓梯臨邊防護(含回轉樓梯井水平安全網支搭)、腳手架操作層防護
④ 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通道防護、樓外側安全平網支設、交叉作業(yè)防護、爬梯搭設、室外電箱、電焊機防護棚、卷揚機操作棚、模板工程驗收
1.2臨電設施:架空線路、電纜線路敷設、室內配線、配電箱內設備安裝、接地接零、電氣防護、照明裝置
1.3機械設備、設施
①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
② 中小型機械:混凝土攪拌機(站)、砂漿攪拌機、砼輸送泵、木工園鋸、木工平刨、鋼筋切斷機、冷拉機、鋼筋彎曲機、鋼筋調直機、卷揚機、電焊機、水泵、空壓機、套絲機、振動棒、砂輪切割機、水磨石機、彎管機、打夯機、手持電動工具等
1.4安全防護用品: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
2.驗收的組織及要求
2.1腳手架類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需在自檢、自驗合格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安全管理部門、技術部門進行驗收。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上一級安全部門、技術部門、項目安全員、工長及搭設班組、使用班組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對架體的扣件扭力矩進行測試。掛架、爬架驗收等還應有產權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爬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次升、降后組織驗收。
2.2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前應編制專項搭拆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塔吊、外用電梯安裝完畢須經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按當地政府要求的驗收表格驗收合格或報請地方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機械驗收按jgj33-86《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進行。
2.3物料提升機、電動吊籃在相關技術資料齊全的基礎上,安裝完畢報請上一級機械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產權單位及安裝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機械員、安全員等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龍門架做為物料提升機的檢驗項目一并進行驗收。
2.4塔吊、電梯
①塔吊、電梯平面布置圖
②設備租賃資質、安拆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
③審批的安拆方案;
④群塔吊作業(yè)防碰撞措施;
⑤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⑥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⑦操作、信號指揮、安拆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⑧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⑨自檢驗收資料、《安全檢驗報告》及《安全檢驗合格證》;
⑽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信號指揮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⑾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⑿租賃合同。
2.5物料提升機
①租賃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基礎施工驗收資料
④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⑤安拆人員、卷揚司機操作證復印件
⑥自檢驗收資料
⑦總包分包共同對機組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6電動吊藍
①設備租賃資質、租賃設備明細表、設備單臺編號、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
②審批的安拆方案;
③安拆前安全技術交底;
④安全鎖有效檢驗標定
⑤自檢驗收資料
⑥使用人員名單、操作證復印件
⑦總包分包對使用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⑧總包與分包共同簽定的安全管理協(xié)議書
⑨租賃合同
2.7洞口類防護設施、臨邊類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以每層為一個驗收單元,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生產經理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生產經理、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
2.8其他類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應編制安全技術方案,并經審批后實施。搭設完畢項目主管工長向項目安全員報驗,項目安全員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請組織防護設施驗收,有項目技術負責人、主管工長、項目安全員、搭設班組長等參加驗收。首層大模板工作平臺防護由項目報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首層以上由項目經理部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2.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審批后實施。臨電設施安裝完畢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人、項目安全員、臨電負責人和安裝人等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檢查驗收。
2.10中小型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分包隊伍自有施工機械、機具,進場后必須辦理安全技術性能安裝驗收手續(xù),由項目經理部各施工段主管工長、項目機械員、項目安全員、機械出租單位、機械使用單位及機械操作人員參加驗收,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2.11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材質證明、出廠合格證明和檢測報告,報項目安全保證部備案,當發(fā)現有疑問時,由具備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認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2.12因故停工、停產,恢復施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重新組織對各類設備設施的檢查驗收。
2.13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高大防護設施必須按變更后的方案重新組織驗收。
2.14專業(yè)分包、甲分包進場正式施工前,該施工段主管工長應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員與專業(yè)分包、甲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其安全員,共同辦理專業(yè)分包、甲分包所屬施工區(qū)域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xù)。
2.15參加各項驗收的人員必須在各類驗收記錄上簽字,驗收主持人要在驗收記錄上簽署驗收意見,否則驗收無效。
2.16各級驗收人員要認真負責,把住關口,嚴格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規(guī)范和批準的方案進行檢查驗收,要做到數據量化,填寫齊全,合格的予以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驗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對需重新組織驗收的項目經理部要責成有關人員盡快整改并重新驗收直至合格,各類設備設施驗收資料分類編號歸檔備查。
3.各分包單位負責所在施工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與日常維護。
4.各級安全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項目工長應督促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各級安全人員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證。對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隱患整改的單位,按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第8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fā)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lián)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第9篇 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保養(yǎng),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證長期、安全、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3.職責
生產部負責設備使用及維護制度的協(xié)調和控制。
4.工作程序
4.1人員應定期培訓(每年至少一次)。
4.2新工人必須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4.3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轉過程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應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并認真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4.4在操作過程中,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機修或電工,如遇緊急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及時向主管領導或值班干部報告。
4.5操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4.6認真做好設備的潤滑工作,保證設備潤滑狀況良好。
4.7及時消除設備的非正常狀態(tài),保持設備和環(huán)境整齊、清潔,做到設備見本色。
4.8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如實向接班人員說明設備情況。
4.9使用設備時,如果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相關設備管理制度,設備所在部門或生產部有權對其處以10-100元罰款,若造成設備損壞,根據情節(jié)輕重,責任人按設備原價值的10%-30%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按蓄意破壞處理。
第10篇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設施管理程序制度
物業(yè)轄區(qū)設備設施管理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物業(yè)管理范圍內公共設備設施的管理,確保各系統(tǒng)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滿足各項服務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物業(yè)管理范圍的所有設備與設施管理
3.0引用文件
3.1《質量手冊》
3.2iso 9002標準
4.0職責
4.1工程部負責公司所有設備的技術管理,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各管理處的設備管理、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情況。
4.2工程部負責審核設備設施的購置論證和選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3管理處工程維修部負責所管轄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并建立設備臺帳、設備檔案,設備卡等。
4.4管理處工程維修部負責所管轄范圍內設備設施的小修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完成工程部批準的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檢修計劃及更新改造工作,并作記錄。
5.0工作程序
5.1設備設施的購置、安裝、調試與驗收。
5.1.1設備購置由使用部門填寫《采購申請單》交工程部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再報總裁批準后方可實施。
5.1.2設備設施到貨后由工程部組織開箱驗收,合格后由供應商或工程維修部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完成后由工程部與使用部門實施安裝確認并詳細填寫設備驗收報告。
5.1.3驗收不合格的設備設施按合同條款處理。
5.2合格設備分類登記、編號建帳、建檔。
5.2.1設備正式驗收后,由工程部和管理處主任、工程維修部主管一起進行清點,辦理移交手續(xù)。
該設備的流水序號(01…)
設備名稱縮寫(漢語拼音字頭)
部門代碼
5.2.2由各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根據設備類別進行編號,例:
如__管理處1#客梯編號為dm/kt-01
5.2.3工程部和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應各自保存一份《設備臺帳》和重要的設備技術資料。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記錄和檢查記錄由管理處工程維修部保存。
5.3設備運行管理
5.3.1運行值班人員應嚴格按有關工作手冊及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5.4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5.4.1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按設備運行情況確定大、中修計劃,報公司工程部批準,工程維修部實施,并做好《設備大、中修記錄》報工程部存檔。
5.4.2管理處工程維修部按有關工作手冊進行維修保養(yǎng),對于簡單的維護保養(yǎng)(如加油、除銹等)填寫《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對于中修以下的維修,填寫《維修日常記錄》。
5.4.3對于外包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按《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程序》執(zhí)行。
5.4.4管理處工程維修部定期對公共設備設施、公共使用場地進行巡檢,填寫《設備設施日常巡檢記錄表》、《工程維修巡檢記錄》。
5.5設備維修管理
5.5.1工程部每季度對各管理處機電設備、公共設施進行一次監(jiān)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工程部設施、設備檢查記錄表》上。
5.5.2對于巡檢和維護保養(yǎng)中發(fā)現的一般問題及設備故障,由工程維修部主管組織安排人員維修,并填寫《維修日常記錄》。
5.5.3對于巡檢和維護保養(yǎng)中發(fā)現中修以上工程由工程維修部主管寫申請報告,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由工程維修部填寫《設備大、中修記錄》。
5.5.4對于外包設備設施的維修按《分承包方的選擇和評審程序》執(zhí)行。
5.6重大設備設施故障處理
5.6.1對于重大設備設施故障,工程維修部解決不了的,及因設備設施故障而停電、停水、停機等事件,管理處應及時上報工程部處理。
5.6.2管理處維修部配合公司工程部進行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處理方案,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實施。
5.6.3需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zhí)行。
5.7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5.7.1工程部經理每年第一季度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根據設備設施運行狀況和新技術、新產品動向,綜合考慮后提出設備設施更新改造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報總裁批準后方可實施。
5.8設備設施的報廢
5.8.1因淘汰或損壞無法修復,致使設備設施無法使用時,由工程維修部主管組織相關人員胡認,填寫《設備設施報廢申請表》由工程部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報總裁批準后才能報廢并除帳。
6.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6.1《給排水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2《電梯管理工作手冊》
6.3《制冷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4《供配電設備管理工作手冊》
6.5《工程維修管理工作手冊》
6.6《設備臺帳》
6.7《設備檔案登記表》
6.8《設備卡》
6.9《設備開箱記錄表》
6.10《設備驗收報告》
6.11《維護保養(yǎng)記錄表》
6.12《設備設施日常巡檢記錄表》
6.13《工程維修巡檢記錄》
6.14《維修日常記錄》
6.15《設備大、中修記錄》
6.16《設備設施報廢申請表》
6.17《主要設備選型、論證報告》
6.18《機電設備設施大、中修計劃表》
6.19《工程部設備、設施檢查記錄表》
附表一:《設備臺帳》
第11篇 設備、設施、貨物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設施、貨物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與生產全過程的系統(tǒng)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一。?設備設施選購
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的安全。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yè)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二。?設備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
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經考驗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三。?設備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共同落定。
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機器做好日常保養(yǎng)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yǎng),有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按照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fā)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狀況和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質量保持在最好狀態(tài),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實行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yǎng)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規(guī)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設備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經常性的加注潤滑油。防止過度磨損
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yǎng)、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5)?建立設備保養(yǎng)卡片,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記錄
6)?保持設備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huán)境衛(wèi)生好。
五。?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 。
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會同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第12篇 燒結廠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燒結廠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燒結廠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監(jiān)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聯(lián)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后辦理報廢。
7、如發(fā)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第13篇 教學設備設施管理辦法制度
為保證教學設備、設施完好,滿足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 教學設備包括教室內的微機、投影機、投影幕布、電視、dvd等,教學設施包括教室內的桌、椅、窗簾等,明確專人管理。
2. 嚴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教學設備,避免設備損壞。
3. 如在操作中遇到問題,應請專業(yè)人員排除故障,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4. 做好教學設備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嚴禁在設備附近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及強磁性物品。
5. 要做好設備的防火、防盜等工作,放學后關閉設備電源,關好門窗。
6. 未經專管人員許可,不得擅自操作教學設備,對設備造成損壞的,給予處罰。
7. 故意損壞教學設備、設施的,折價賠償。
第14篇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設備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
管理職責
3.1 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jiān)督檢查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的落實情況。
3.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zhí)行。
4.工作內容
4.1設備的采購
4.1.1設備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采購,并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復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設備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設備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設備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管理部設備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設備的類型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設備編號。
4.2.3所有設備的相關資料統(tǒng)一由設備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設備圖紙及技術文件等)。
4.2.4新設備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yè)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并張貼于設備的醒目位置。
4.2.6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xié)助管理部設備科對設備進行管理,監(jiān)督、指導本部門設備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設備的維修
4.3.1 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yè)技能,在維修作業(yè)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4.3.2 如生產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后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并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設備帶病運行。
4.3.3 設備發(fā)生故障后,使用部門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yè)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 接到《設備維修申請單》后,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設備現場,核實故障后懸掛故障維修標志。
4.3.5維修設備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后上鎖,并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志,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3.6如設備故障比較復雜,管理部設備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設備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設備外修申請表》,并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續(xù)。
4.3.8設備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zhí)行。
4.3.9故障設備修好后,維修人員應通知使用部門負責人對設備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待試機正常后,由部門負責人在“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去。
4.4設備的保養(yǎng)
4.4.1本廠需要保養(yǎng)的設備設施有:注塑機、銑床、電火花、車床、線切割、沖壓機、噴油線等。具體詳見《設備、設施清單》。
4.4.2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廠所有需要保養(yǎng)的設備設施進行年度維護保養(yǎng)。
4.4.3各部門操作人員負責所操作機械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
4.4.4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公司各設備的特性,制定具有實效性、針對性的《日常點檢表》,即制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么)、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等(允許值)。
4.4.5操作人員根據《日常點檢表》的內容與要求,每天上班前對設備逐項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點檢記錄。如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專業(yè)維修人員,嚴禁私自處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操作的機械設備進行清潔。
4.4.7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公司各設備的特性,制訂年度《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計劃表》交安全主任負責審核、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實施。
4.4.8班組長應定期對設備的零部件進行緊固,避免零部件松動、振動、滑動、脫落而造成的設備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設備科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對設備的薄弱部位經常進行檢查及保養(yǎng),次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檢查保養(yǎng)記錄。
4.4.10 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維修技術人員應安排專業(yè)人員定期拆卸設備的重要部件,進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檢查、調整各部件配合間隙,緊固松動部位,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4.4.11 管理部設備科應根據設備內的油質狀況,安排專人定期更換或是添加。
4.4.12 管理部設備科應在每年年底安排維修技術人員清洗或更換設備的電機軸承、測量絕緣電阻;檢查、測定設備的主要精度和相關參數;并做好相關記錄。
4.4.13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應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如電動葫蘆等),安全主任負責監(jiān)督實施;如專業(yè)維護保養(yǎng)人員在保養(yǎng)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更換零部件,安全主任應立即停止該設備的運作,并以書面形式上報,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名后,及時要求專業(yè)人員維修或更換。
4.5設備的淘汰
4.5.1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2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淘汰的設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強制報廢。
4.5.3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4設備發(fā)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5、附則
5.1未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者,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相關標準進行處罰。
5.2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6.相關記錄
6.1《設備日常點檢表》
6.2《設備維修申請表》
第15篇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檢修制度
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設備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設備的效能,保持設備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術裝備實力和管理水平,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設備管理制度。
2、公司設備管理委員會是全公司設備管理的領導和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全公司設備管理的政策、目標及實施方案。設備物資部為設備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備的全過程管理。
3、設備使用單位應做到:
3.1管好設備:健全設備的臺帳和檔案,做到帳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齊全完整。
3.2用好設備: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不超負荷使用設備,禁止不文明或違章作業(yè)。
3.3維護保養(yǎng)和修理好設備:設備操作、維修人員嚴格按照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或使用保養(yǎng)手冊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維護作業(yè),并嚴格按設備的修理規(guī)范對設備進行檢修,及時排除故障,保質按時修好設備。
4、設備操作、維修人員必須認真并熟練掌握設備的操作和維護規(guī)程,掌握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必要的理論知識,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5、設備的操作和保養(yǎng)人員,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十二字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密封),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作業(yè)。
6、設備的使用應執(zhí)行“操作證”制度。對于特殊工種,應經勞動部門或有關部門考試(核)合格,取得專門的操作證才能上崗。
7、各單位對設備的用油、用水實施專人管理,嚴格制度的執(zhí)行。
7.1潤滑油在使用前應實行 “一沉淀”(機油沉淀72小時)、“三過濾”(進庫、出庫和加油前均應過濾),防止水和雜物進入設備的內部。
7.2設備操作、保養(yǎng)和維修人員應熟悉掌握設備的用油牌號、潤滑周期和潤滑點,設備潤滑必須嚴格按“六定”的要求進行,即:定人負責、定期檢測、定點潤滑、定時加油、定量給油、定質換油,保證油品對號率100%,做到量足時準。
7.3施工設備和車輛的用水要根據設備使用要求和使用環(huán)境溫度,合理使用軟化水或防凍液,并定期對其進行檢驗。
7.4設備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應采取必要的沉淀和過濾措施。
8、設備外委各級修理、保養(yǎng)必須履行一定的審批程序,填寫外委修保審批單,經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在公司范圍內協(xié)調確無修理能力時,經批準后方可送到社會上修理,否則不得外修。如各單位自行外委修理,則由經辦人及單位領導承擔全部費用。
9、安全生產設施、設置檢修制度
為確保安全生產設施、設置、器材、設備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單位和項目作業(yè)現場負責人為分級管理主責人,各項目作業(yè)現場按分項指定對應的檢修實施人員,實施檢查。
9.2特種設備由特種作業(yè)操作人員負責日常檢修,有資質的專業(yè)隊伍實施專項檢修工作。施工用電由現場專職電工負責日常和專項檢修,特殊情況下 和電力部門做好檢修工作。中、小型機械由現場設備管理員負責檢修落實,專職安全員和現場材料員及時予以配合。檢測器材由現場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材料員配合實施檢修,必要時及時送專門機構落實檢修。其它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安排落實。
9.3日常檢修項目必須及時發(fā)現,隨時檢修,問題處理在當日完成。
9.4日常檢修要保持相應記錄;專項檢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實施監(jiān)督、有檢測驗收以證檢修質量。所有檢修資料做到及時歸檔,現場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
9.5對檢修落實不力的單位或個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現場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并從重、從嚴予以處罰。
第16篇 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檢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加強設備現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礦井生產現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費用,并??顚S谩?/p>
第二章 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guī)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tǒng)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guī)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jiān)控集控系統(tǒng)。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 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fā)現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 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guī)定。
第三章 檢查試驗規(guī)定
第八條 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 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 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fā)現、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zhí)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fā)現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三條 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 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tǒng)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fā)現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zhí)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fā)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tǒng)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fā)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 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guī)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 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 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tǒng)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tǒng)、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據;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 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每月上崗次數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qū)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qū)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fā)現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tǒng)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tǒng)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 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tǒng)所發(fā)生的異常運行狀態(tài)、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fā)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fā)現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 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tài)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tǒng)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 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fā)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xié)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 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tǒng)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tǒng)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tǒng)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 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二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fā)現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fā)現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 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fā)現斷絲較多、發(fā)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fā)現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可繼續(xù)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guī)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 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
第二十八條 信號、操車系統(tǒng)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fā)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fā)出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tǒng)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lián)u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fā)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 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xù)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qū)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qū)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tǒng)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 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tǒng)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jié)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 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lián)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huán)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濟運行。
第七章 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 認真執(zhí)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qū)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 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日常保養(yǎng):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發(fā)現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yǎng):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yǎng)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八章 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tǒng)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xù)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 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fā)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 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guī)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qū)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xù)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wèi)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 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xù)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 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xù)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 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yè)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xù)。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 現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第17篇 中學實驗設備設施器材保養(yǎng)維修制度
中學(學校)實驗設備設施器材保養(yǎng)維修制度
(一)管理員、實驗教師、任課教師應互相配合,搞好教學儀器、電教器材的保養(yǎng)維修工作。
(二)管理員對需保養(yǎng)的教學儀器、電教器材,要制定出保養(yǎng)計劃,做到及時保養(yǎng)不誤時。
(三)對有故障的教學儀器、電教設備,應及時登記造冊,進行維修。常用設備,應在一周之內修復。
(四)未經實驗教師和管理員允許,嚴禁亂拆、亂裝設備、儀器。若有違犯者處以相應數量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除如數賠償外,還要加倍罰款。
第18篇 設施/設備監(jiān)測檢測和維護制度
1、目的
為保證實驗室工作人員對各類檢驗儀器的安全使用,維護檢驗工作的正常運轉,確保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2、范圍
適用于檢驗科內的各種檢驗儀器。
3、職責
3.1 本中心檢驗科人員必須以本制度規(guī)范自己的工作。
3.2 檢驗科負責人負責檢查和監(jiān)督。
4、制度要求
4.1檢驗科內各種設施要符合相關規(guī)定,所使用的所有儀器應經過安全使用認證。檢驗科供電線路中必須安裝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
4.2科內大型儀器、設備、精密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登記、建檔,儀器設備的使用者,需經專業(yè)技術培訓
4.3科內儀器設備應在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并按照檢定周期的要求進行自檢或強檢,對使用頻率高的儀器按規(guī)定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期間核查。
4.4主要儀器設備應建立使用記錄,有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相關技術參數和維護記錄,并置于顯見易讀的位置。儀器使用者必須認真遵守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定期維護儀器設備。4.5儀器設備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設備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設備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后,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設備(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4.6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異常,隨時記錄在儀器隨機檔案上,維修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并做維修記錄。
4.7儀器設備使用結束后,必須按日常保養(yǎng)進行檢查清理,保持良好狀態(tài)。
4.8所有儀器設備應加貼唯一性標識及準用、限用、禁用標志。
4.9長期用電設備(如冰箱、培養(yǎng)箱)應定期檢查,并記錄運行情況。
4.10因故障或操作失誤可能產生某種危害的儀器設備,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4.11使用直接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前,必須確認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能正常啟用。實驗工作完成后,必須對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清洗、消毒。
4.12科內應指定專人對安全設備和實驗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證其處于完好工作狀態(tài)。儀器設備較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定期通電、除濕。有記錄,保持設備清潔干燥。(例如每年應對生物安全柜進行一次常規(guī)檢測,須特別關注高效過濾器。定期對離心機的離心桶和轉子進行檢查)。
4.13高壓滅菌器使用時,定期進行生物學指示劑檢測。
4.14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qū)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4.15所有儀器設備在維修和維護保養(yǎng)前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第19篇 設備設施、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tǒng)的維護保養(yǎng)、檢測管理制度
為了設備設施檢維修、檢測過程中,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 設備檢維修可分為:計劃檢修和非計劃檢修二種:
1、計劃檢修包括設備大修、中修等有計劃的維修。
2、非計劃檢修是因特殊情況(如管道泄漏、機器突然損壞等)而作出臨時檢修決定。有短期檢修,局部檢修、日常維修,事后檢修等。
二、設備檢修維修提出和實施
1、大修、中修計劃由各崗位提出,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屆時實施。
2、短期檢修、局部檢修、日常維修和事后檢修由車間主任提出和實施,并報安全科備案,以便監(jiān)督,確保檢修能順利進行。
3、裝置停車大修應參照《裝置停開車管理制度》進行,必須做到事項
1)大修由生產部作為檢修項目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等相關人員進行實施,負責搞好項目落實,材料的準備,安全施工方案的確立及勞力的準備等工作。
2)大修時,做到由檢修項目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面向現場,分工負責,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3)特種設備檢修必須由具備相應檢修資質的單位進行。
三、設備設施檢修安全規(guī)則
1、加強檢修工作小組領導,做到安全組織、安全任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四落實“。
2、一切檢修項目應根據檢修計劃都應到安全、生產部門處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
3、凡在廠區(qū)內需要動火、入罐、動土、高處作業(yè)、抽堵盲板、吊裝作業(yè)等都應到安全科監(jiān)督下進行。檢修應嚴格執(zhí)行行業(yè)標準aq3026-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并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4、檢修傳動設備或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撥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牌或上安全鎖卡。
5、使用移動電器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
6、安全科相關負責人應對檢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現場檢修施工。
7、檢修人員在檢修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章制度,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和安全科有關人員的指導,檢修人員不得任意更改施工方案及作業(yè)證指定的范圍、方法、步驟。
8、在禁火區(qū)內施工,要嚴格執(zhí)行禁火區(qū)內相關規(guī)定,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防止產生火花。
9、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崗位檢修時,要經常與生產部聯(lián)系,確保檢修安全,一旦生產發(fā)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先停止檢修作業(yè),迅速撤離現場。
10、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tài);
2)檢查閥門的開關情況。
3)檢修所用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搬走或拆除,保持現場整潔。
11、開車前,崗位操作人員認真檢查確認維修部位和安全部件,保證其安全可靠,儀表管線暢通。
12、生產崗位交接班時,操作人員必須將檢修中變動的設備管道、閥門、電氣、儀表等情況相互交接清楚。以免下一班操作人員誤操作。
四、設備設施安全監(jiān)測管理
1、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本公司聚合車間設計高溫高壓化工生產裝置,系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根據風險狀況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了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tǒng),包括排壓閥門,泄壓閥門等設施;
2、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區(qū)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檢測報警設施,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的報警信號發(fā)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
3、按照gb50057在廠區(qū)安裝防雷設施;
4、儀表等安全設施的維護和送檢:包括儀表等安全設施應編入設備檢維修計劃,定期檢維修,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維修拆除的,檢維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
5、對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規(guī)范管理,建立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臺賬,定期進行校準和維護,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對風險較高的系統(tǒng)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對于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各部門按照公司《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建立臺帳、維護、保存記錄。
6、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安全設施,建立“安全設施臺帳”。
7、為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設備等必須進行定期委托有特定資質的監(jiān)測單位對其進行檢測,并做好相應的臺帳。
第20篇 勞保用品、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使用、維修制度
勞保用品:
在施工中絕緣鞋、絕緣手套、口罩、工作衣必須在工作前準備好。施工中正確使用。在工作中,如發(fā)現不能用的情況不再使用。
安全設施:
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及監(jiān)察部門驗證。鋼管及扣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在使用中,必須按國家有關部的規(guī)定正常使用,在施工中發(fā)現有損失的要及時修理,正常維修。對安全通道口要按安全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
機械設備:
采購時必須選用技術先進,高效節(jié)能經濟耐用,安全可靠,方便維修和便于管理的施工機械設備。具體要求:①安全性;②可靠性;③節(jié)能性;④先進性;⑤環(huán)保性;⑥耐用性;⑦配套使用性;⑧靈活性;⑨經濟性;⑩安全性;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前施工人員:①必須崗位培訓;②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證每年審一次,審驗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證,代補審合格后在行發(fā)證;③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有正常的運行記錄憶及施工機械設備交接班制度。
機械設備維修制度:定期檢測,定向修量是建立在以設備狀態(tài)檢測為基礎的維修制度。發(fā)現故障征兆,預測其發(fā)展趨勢,以便適時采取維修。機械設備送廠大修時,必須清洗干凈,保證運轉或行駛狀態(tài)。零件、附件和儀表齊全。有關技術檔案應隨機送廠。為保證機械設備的維修質量,機械修理廠應做好以下技術檢驗工作。
1)①進場檢驗;②零件檢驗;③過程檢驗;④竣工檢驗;
2)質量要求:①發(fā)動機組成;②離合器組成;③各齒輪箱組成;④操作機構;⑤傳動機構;⑥行走機構;⑦液壓系統(tǒng);⑧儀表;⑨電機。
3)①級機械設備大修工期;②機械設備大修費用;③建立機械設備修理臺帳;④考核、機械設備大修質量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