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施工生產現(xiàn)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標準
1生產區(qū)域內物品、設施管理標準要求:
(1)擺放整齊,平穩(wěn)可靠,擺放不得妨礙操作;
(2)生產崗位辦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產工作場所應懸掛職業(yè)健康安全警識標識,張貼應不得低于1.5米,過時的、破舊的應及時清除或更換。
(4)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5)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分區(qū)、分類、分庫貯存,采用的貯存方式應與其性質相適應,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6)危險品和普通物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shù)木嚯x。
(7)遇水燃燒、易燃、易爆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得在露天地貯存。
(8)加強對危險物品的管理,暫存庫最大堆放量不得超過3日量,生產現(xiàn)場最大堆放量不得超過2日量,嚴格執(zhí)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9)危險化學品搬運時應輕拿輕放、禁止野蠻裝卸,運輸過程中應有可靠的防止發(fā)生晃動或滑動的安全措施。
(10)廢油漆、油料、紙箱、泡沫等由環(huán)保中心回收處理;油漆等易燃品應統(tǒng)一存放在車間庫房內。
(11)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執(zhí)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換管理。
(12)滅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內必須配備f扳手,水帶應采用雙頭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要經安保部審定,原則為不影響生產現(xiàn)場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內,有明顯標志,嚴禁懸掛于墻上。
(14)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亂扔亂放,應單獨存放,并在工作期間正確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標準要求:
(1)施工現(xiàn)場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xiàn)場。
(2)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xiàn)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tǒng)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tài);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3)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覆蓋物和施工標志。
(4)施工中動火現(xiàn)場必須清除易燃物品,將動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溝、電纜溝等予以封閉,用堅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氈布與周圍隔開,防止火花飛濺。
(5)氣瓶禁止敲擊、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曬,且氣瓶上嚴禁放置電焊地線。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7)焊機要采取防曬、防雨或防接觸蒸汽和水進入的措施,其電源和控制箱也應防雨,并保持清潔,安裝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應上鎖。
(8)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業(yè)場所半徑10米內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動火前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后,才能施焊、割作業(yè)。在更換焊條時,嚴禁亂扔焊條頭。
(10)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保護蓋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臨時線需用絕緣良好的電纜線,其截面應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懸空架設或沿墻放設,室內離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樹上、腳手架或金屬欄桿上掛線,穿越門窗(尤其是金屬門窗)使用時要加裝固定防護套。
(12)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應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處應高于4.5米。
(13)臨時線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雪設施。
(14)施工現(xiàn)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36v以下的電壓。
(15)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guī)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亂扔亂放。
3廠區(qū)交通通道標準要求:
(1)通道路面應平整、無臺階、無坑溝,井蓋、下水道蓋等必須保持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的及時修復。
(2)公司區(qū)域內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交叉路、溶媒庫、危險品庫以及禁止停放各種車輛地段,必須設有交通信號或明顯標志。
(3)公司區(qū)域內交通道路兩側路燈必須保持完好,有足夠照明。
(4)利用通道一邊停置車輛的應有劃線(白色)標志,但不得超過通道中心線。
(5)道路土建施工應有警示牌或護欄,夜間要有紅燈警示。
(6)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設的繩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廠區(qū)內車輛管理標準要求:
(1)不得在轉彎處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車輛。
(2)自行車、摩托車按規(guī)定存放在車棚內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廠區(qū)內騎車。
(3)轎車、吉普車、面包車等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qū),嚴禁出租車進入廠區(qū)。
(4)廠區(qū)內各種車輛執(zhí)行限速5公里/小時的規(guī)定,倒車、進出庫房或廠房門口,限速3公里/小時。
(5)一切運載車輛應注意安全行駛,不允許亂停亂放,需停置的車輛必須??吭诙ㄖ镁€內,嚴禁違章搭載和野蠻行車。
(6)手推車載貨時,高度從地面算起不準超過一米,左右不準超過二十厘米,全長不準超過三米,載重量不準超過五百公斤,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7)機動車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高度從地面算起不準超過四米,長度前后不準超過車身二米。
5車間內安全通道標準要求:
(1)安全通道標記應醒目、清晰,通道平坦,無臺階、坑、溝或斜坡,雙線平行、筆直。
(2)車行道寬1.8m,人行道寬1m。
(3)安全通道必須暢通,各類材料、設備、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應有醒目標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標志牌應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過1米。
6生產區(qū)域地面狀態(tài)標準要求:
(1)路面應平整、無臺階、無坑溝、無積水、無油脂、無絆腳物等。
(2)在生產區(qū)域內所設置的坑、壕、池應加蓋或有護欄。
坑:指深0.5m、凡腳能踩入坑內的均稱坑,無規(guī)定面積的要求。
壕:深≥0.2m,寬≥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邊沿高0.8m,存放液體的。
凡在廠房內搭建平頂房,并利用平頂作堆場的,或者利用廠房屋頂作工場的,應有足夠的承重強度或防護欄桿。
(3)及時清除工業(yè)垃圾、廢溶媒、廢水及廢物等。
現(xiàn)場管理是當前企業(yè)關注的熱點,對促進安全生產、消除管理失誤,防止事故發(fā)生,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樹立企業(yè)形象,推動安全工作發(fā)展起到重要作用。
第2篇 冬季施工生產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冬季氣溫較低,氣候多為陰雨、大霧,給施工帶來安全隱患及不便。
為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shù)亩旧a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 安全管理規(guī)定:3.
1.1各作業(yè)現(xiàn)場需根據(jù)季節(jié)特點,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產期間,施工隊(班組、車間、工作站)定期進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3.1.3冬季施工生產項目的作業(yè)指導書中,必須有針對該項目的《冬季施工生產安全措施》。
3.1.4進入冬季施工生產,對有條件進行封閉的作業(yè)場所,應對其屋頂、門窗及孔洞及早進行封閉。
3. 2 大風、大霧、雨雪、低溫結冰天氣安全措施
3.2.1 大風(風力大于六級)、大霧(能見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氣嚴禁露天高空作業(yè)。
3.2.2 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 在現(xiàn)場施工區(qū)域清除積水、霜雪,防止結冰。
3. 3 防凍安全措施
3.3.1 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證通風良好。
3.3.2 對消防器具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消防設施應做好保溫防凍措施。
3.3.3 作業(yè)工器具、設備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霧水、低溫損傷施工工器具、設備。
3. 4 冬季用電安全措施
3.4.1 對施工、生活用電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電管理,確保供電設備、線路的正常運行。
3.4.2 施工配電盤必需裝設漏電保護器,臨時電源只能從漏電保護器后接引。
3.4.3 加強電動工具管理,嚴防電動工具受潮,雨雪天氣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4.4 嚴禁使用電爐取暖,取暖用電嚴禁超負荷;
用普通煤爐取暖必須有專門的除煙通道,且室內必須設置專門的通風口,防止發(fā)生觸電和火災事故。
3. 5 夜間加班安全措施
3.5.1 盡量避免夜間高處作業(yè),如確需進行,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 寒冷天氣高處作業(yè),除應做好防寒、防凍、防滑措施外,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備御寒勞動保護用品。
3.5.3 冬季夜晚施工照明應充足,高處作業(yè)使用的電梯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
3. 6 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 冬季氣候比較干燥,進入林區(qū)作業(yè),作業(yè)現(xiàn)場禁止吸煙、生活用火。
3.6.2 在林區(qū)內的各施工作業(yè)點須至少配備2只滅火器,作業(yè)結束時,由工作負責人檢查作業(yè)場地四周50米范圍內的起火隱患。
3.6.3 對于火災易發(fā)區(qū),隱患區(qū)進行一次排查,組織人力排除隱患,對于易發(fā)區(qū)進行重點監(jiān)控,要求其監(jiān)護人履行好監(jiān)護職責。
3.6.4 強化宣傳,做到預防在前。
要求項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隊在駐地張貼森林防火標語,積極營造防火氛圍。
3.6.5 加強動火管理、及時清除火源周圍的易燃物,動火區(qū)布置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3.6.6 禁止在密閉容器、房間內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設施必需保證通風良好。
3. 7 冬季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3.7.1 人力運輸?shù)牡缆窇孪惹宄系K物,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后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3.7.2 督促駕駛員出車前進行車輛例行檢查,定期進行保養(yǎng)維修,禁止帶病行車。
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把不安全的隱患及早排除。
3.7.3 天氣、道路條件不良時,車輛應減少運輸重量,增加安全系數(shù)。
3.7.4 冬季雨雪天氣、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 車輛必須加裝霧燈,否則禁止使用。
4 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4.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和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第3篇 雨季施工生產及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根據(jù)雨季氣候特點,為保證雨季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慮雨季給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帶來的困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shù)挠昙旧a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 雨季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 電網施工
3.1.1根據(jù)雨季特點,結合施工生產進度情況,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組織方案,及時調整施工保障資源,合理配置人員、機具、設備,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3.1.2針對工程施工特點,編制雨季施工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措施組織施工,加強危險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護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預防性管理、技術措施,重點加強邊坡防護、地基處理、高空作業(yè)等工作。同時要控制人員、物資在施工便道運輸過程中因路面濕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還應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機具、個人安全防護造成的影響,認真檢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過程的安全。
3.1.3加強與當?shù)貧庀?、醫(yī)療衛(wèi)生、應急救援部門的溝通與聯(lián)系,廣泛了解當?shù)氐牡刭|災害情況,對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內可能發(fā)生泥石流、山體滑坡、山洪等自然災害,做好預控措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公司職能部門、建設單位進行匯報,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設備事故。
3.1.4 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針對雨季施工可能導致的自然災害,編制應急預案,并組織交底,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 物資加工、運輸及后勤保障
3.3.1各單位要加強車輛運輸?shù)陌踩芾砉ぷ鳌R篑{駛人員及時了解沿途的氣候及路況,做好出發(fā)前的車況檢查,為安全運輸提供保障。
3.3.2各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駕駛人員連續(xù)、疲勞駕駛,同時,要求駕駛人員嚴格遵守雨季行車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車輛及委托運輸時,要完善相關手續(xù),對重要設備、施工機械的運輸應完善保險手續(xù),預防因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3.4物資部門要對庫區(qū)的防雨、防雷設施及生產電源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項生產任務順利進行。
3.3.5物資部門的材料運輸與裝卸,要充分考慮雨季運輸與裝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編制雨季材料運輸與裝卸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遵照措施組織運輸與裝卸工作。
第4篇 雨季施工生產、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根據(jù)雨季氣候特點,為保證雨季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慮雨季給施工生產安全及交通安全帶來的困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shù)挠昙旧a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 雨季施工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 電網施工
3.1.1根據(jù)雨季特點,結合施工生產進度情況,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組織方案,及時調整施工保障資源,合理配置人員、機具、設備,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3.1.2針對工程施工特點,編制雨季施工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照措施組織施工,加強危險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護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預防性管理、技術措施,重點加強邊坡防護、地基處理、高空作業(yè)等工作。同時要控制人員、物資在施工便道運輸過程中因路面濕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還應充分考慮雨季對施工機具、個人安全防護造成的影響,認真檢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過程的安全。
3.1.3加強與當?shù)貧庀?、醫(yī)療衛(wèi)生、應急救援部門的溝通與聯(lián)系,廣泛了解當?shù)氐牡刭|災害情況,對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內可能發(fā)生泥石流、山體滑坡、山洪等自然災害,做好預控措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公司職能部門、建設單位進行匯報,避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及設備事故。
3.1.4 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針對雨季施工可能導致的自然災害,編制應急預案,并組織交底,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 物資加工、運輸及后勤保障
3.3.1各單位要加強車輛運輸?shù)陌踩芾砉ぷ?。要求駕駛人員及時了解沿途的氣候及路況,做好出發(fā)前的車況檢查,為安全運輸提供保障。
3.3.2各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駕駛人員連續(xù)、疲勞駕駛,同時,要求駕駛人員嚴格遵守雨季行車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車輛及委托運輸時,要完善相關手續(xù),對重要設備、施工機械的運輸應完善保險手續(xù),預防因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3.4物資部門要對庫區(qū)的防雨、防雷設施及生產電源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項生產任務順利進行。
3.3.5物資部門的材料運輸與裝卸,要充分考慮雨季運輸與裝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編制雨季材料運輸與裝卸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遵照措施組織運輸與裝卸工作。
4 雨季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各單位(項目部)要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嚴格加強雨季行車的安全管理,嚴肅車輛調度紀律,沒有特殊事由,減少出車頻率。
4.2嚴格加強雨季車輛檢查。重點檢查制動、轉向、傳動系統(tǒng)、燈光、雨刮、喇叭、輪胎、后視鏡、止退器、防火防盜裝置、安全帶等。
4.3 嚴格貫徹執(zhí)行“八不準”、“兩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準”:
(1)不準違法駕車。雨天行車,駕駛員視線受阻視力變弱,車輛行駛要減速慢行多鳴號。嚴格控制車速,正確操作駕駛車輛,嚴禁違法超速超載行駛。
(2)不準駕駛“帶病”車輛。嚴禁發(fā)生因機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準猛打方向。雨季行車路面較滑,輪胎與地面的附著力變小,磨擦系數(shù)降低,猛打方向會使轉向失控,導致車輛橫滑、調頭、方向失靈發(fā)生翻車、撞車等事故。
(4)不準使用緊急制動。雨季行車路面較滑,制動距離延長,使用緊急制動會使車輛調頭側滑。
(5)不準猛加油門。猛加油門會使車輪打滑,應保持平穩(wěn)勻速行駛。
(6)高速公路不準盲目超車,路上積水容易產生側滑翻車。
(7)不準盲目進入涉水區(qū),必須“一看二慢三通過”。
(8)不準盲目通過泥石流、山體滑坡地段。
4.3.2“兩注意”:
(1)注意避讓行人。雨中行人撐雨傘,騎車穿雨具,導致其視線、聽力受到限制,往往車輛臨近時才知來車,會發(fā)生驚慌避讓或自行滑倒等,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切記減速慢行多鳴號,合理避讓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嚴禁熬夜及一切影響身體健康危害安全行車的活動。
4.3.3“一熟悉”:
熟悉各種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區(qū)便道和彈石路的結構不一樣,行車時操作方法也各異。
4.4 針對陰雨天霧大,道路能見度低,要求駕駛員在行駛前檢查車輛燈光,行駛中必須集中注意力,對前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禁止盲目超車。
4.5 雨天行車必須確保雨刮器處于良好狀態(tài),注意減速行駛,通過泥濘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車速要慢,盡量不超車,會車時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氣禁止動車。
4.6 雨季在濕滑的路面行駛,因車輛附作力小,車輪容易發(fā)生空轉和打滑,為確保安全,無特殊事情禁止駕駛員動車。
4.7 雨季后,應對運輸?shù)缆愤M行整修,確保運輸?shù)缆窌惩āξkU路段應設置警告標志,提醒駕駛員注意行車安全。
4.8 人力運輸?shù)牡缆窇孪惹宄系K物,抬運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寬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后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4.9 施工隊(班組)每周的安全日活動,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分析和總結雨季行車的安全經驗。安全員應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監(jiān)督和教育。
5 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4.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和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第5篇 冬季施工生產及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冬季氣溫較低,氣候多為陰雨、大霧,給施工帶來安全隱患及不便。為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shù)亩旧a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 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1各作業(yè)現(xiàn)場需根據(jù)季節(jié)特點,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產期間,施工隊(班組、車間、工作站)定期進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3.1.3冬季施工生產項目的作業(yè)指導書中,必須有針對該項目的《冬季施工生產安全措施》。
3.1.4進入冬季施工生產,對有條件進行封閉的作業(yè)場所,應對其屋頂、門窗及孔洞及早進行封閉。
3.2? 大風、大霧、雨雪、低溫結冰天氣安全措施
3.2.1大風(風力大于六級)、大霧(能見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氣嚴禁露天高空作業(yè)。
3.2.2 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現(xiàn)場施工區(qū)域清除積水、霜雪,防止結冰。
3.3? 防凍安全措施
3.3.1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證通風良好。
3.3.2對消防器具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消防設施應做好保溫防凍措施。
3.3.3作業(yè)工器具、設備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霧水、低溫損傷施工工器具、設備。
3.4? 冬季用電安全措施
3.4.1對施工、生活用電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電管理,確保供電設備、線路的正常運行。
3.4.2施工配電盤必需裝設漏電保護器,臨時電源只能從漏電保護器后接引。
3.4.3加強電動工具管理,嚴防電動工具受潮,雨雪天氣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6篇 施工生產場地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與基本要求
1、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有效管理公司生產交通安全,防止生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提高生產交通運輸、裝卸效率,并規(guī)范其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涉交通安全,即生產交通安全,是指生產和施工過程中的運輸、裝卸車輛和人員的安全。本規(guī)定主要適用于各分公司生產場地車輛駕駛及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同時適用于工程項目施工現(xiàn)場內車輛駕駛及運輸、裝卸安全管理。
3、生產車間應建立運輸、裝卸車輛技術檔案,有計劃地對運輸、裝卸車輛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使其始終保持完好、安全狀態(tài)。新購、改造、改裝和修復后的運輸、裝卸車輛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試運轉,證明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制訂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準使用。
4、機動車輛和裝卸機械的駕駛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組織的專業(yè)技術、安全操作考試合格,取得駕駛證后,方準駕駛。
5、從事運輸作業(yè)的新工人和實習人員,入廠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并在指定的老工人帶領下工作三至六個月,經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從事危險品運輸、裝卸的人員,應每季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和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準繼續(xù)操作。
從事運輸作業(yè)的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凡患有各種禁忌癥者,不得繼續(xù)從事原職工作。
6、生產車間應做好運輸、裝卸作業(yè)的防暑、防寒和防滑工作,按規(guī)定發(fā)給作業(yè)人員勞動防護用品。運輸、裝卸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時應正確配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生產車間應與運輸、裝卸班組或人員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交通安全責任人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二、廠(場)內道路、裝卸場地與堆場
1、廠(場)內道路具體規(guī)定如下:
1.1 廠(場)內道路應暢通,保持路面平整、路基穩(wěn)固、邊坡整齊、排水良好,并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
1.2 廠(場)內道路的轉彎半徑應便于車輛通行,在彎道、交叉路口的橫凈距范圍內,不得有妨礙駕駛員視線的障礙物。
1.3 廠(場)內道路主、次干道的最大縱坡一般不得大于8%;經常運送易燃、易爆危險品專用道路的最大縱坡不得大于6%;廠(場)內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一般不得大于3%,鐵軌終端應有車擋和緩沖裝置。
1.4 廠(場)內道路應設置交通指示標志,其設置位置、形式、尺寸、顏色等應符合國家標志和交通部門頒布的現(xiàn)行規(guī)定要求。
1.5 跨越道路上空架設的管線或其他構筑物,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及需通行車輛要求,與路面保持安全距離。
1.6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儲存區(qū)域,應根據(jù)安全生產的需要,將道路劃分為限制車輛通行或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施工生產場地應根據(jù)生產規(guī)模、材料儲備量,設置相應的裝卸場地和堆場。具體規(guī)定如下:
2.1 裝卸場地和堆場的地面應平坦、堅固,坡度一般不得大于2%,并有良好的排水設施。
2.2 裝卸場地和堆場應保證裝卸人員、裝卸機械和車輛有足夠的活動范圍和必要的安全距離,并應有良好的照明設施。
2.3 物料應按品種、特性和安全要求分類堆放,物料堆垛保持一定間距。成箱、成捆等規(guī)則形狀的物料,應碼成穩(wěn)固的堆垛;散裝物料應根據(jù)其性質確定堆放高度,并有可靠的設施固定其位置,防止位移或崩塌。
2.4 裝卸場地和堆場應根據(jù)需要設置消防和防護設施,并設置必要的安全指示或警示標志。
三、車輛運輸與機械裝卸
1、機動車輛具體規(guī)定如下:
1.1 車輛必須由當?shù)毓步煌ú块T核發(fā)號牌和行駛證,方準行駛;限于廠(場)內行駛的車輛,必須由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號牌和行駛證,方準行駛。
1.2 車輛必須按當?shù)毓步煌ú块T規(guī)定時間接受檢驗;限于廠(場)內行駛的車輛,必須按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時間接受檢驗。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得行駛。
1.3 生產車間應根據(jù)實際生產情況制訂駕駛員交接班制度。交接班駕駛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2、機動車駕駛員具體規(guī)定如下:
2.1 不得駕駛與執(zhí)照不相符的車輛。
2.2 駕駛車輛時應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廠(場)駕駛時應配帶安全帽。駕駛室不得超額坐人。
2.3 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他有礙安全行駛的活動。
2.4 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礙行車安全時,不得駕駛車輛。
2.5 試車時,必須掛試車牌照。不得在非試車區(qū)域內試車。
2.6 駕駛員不從事駕駛工作六個月至一年者,需要繼續(xù)從事駕駛工作時,須經公安交通部門重新復試;一年以上者,應重新考核。
3、車輛裝載、運輸具體規(guī)定如下:
3.1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數(shù)量;載物的高度、長度和寬度限制應按公安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2 裝載貨物必須均衡平穩(wěn),捆扎牢固。貨物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遮擋車號牌、轉向燈、尾燈和制動燈;裝載散狀、粉狀或液態(tài)貨物時,不得散落、飛物或滴落車外。
3.3 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時,車廂周圍嚴禁煙火,車上應根據(jù)危險貨物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消防器材;車廂兩端上方須設危險標志;在貨車排氣管消音器處裝設火星罩。并不得與其他貨物混裝。
裝載液態(tài)或氣態(tài)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車,必須掛設接地靜電導鏈;裝載液態(tài)氣體的車輛,應有防曬措施。
4、機動車輛的貨物裝卸具體規(guī)定如下:
4.1 機動車駕駛員應負責監(jiān)督裝卸作業(yè)。用吊車裝卸貨物時,機動車駕駛員和隨車人員應離開車輛。
4.2 裝卸時應按貨物堆放順序進行作業(yè)。裝卸成件貨物,應靠緊穩(wěn)固;對能移動的貨物,應使用支桿、墊板或擋板固定;高出車廂欄板的貨物,應使用繩子捆綁牢固。
4.3 裝卸時機動車輛必須與貨物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多輛機動車同時進行裝卸時,相鄰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5、裝卸機械具體規(guī)定如下:
5.1 裝卸機械的制動器、限位器、指示器和安全防護裝置等應齊全有效,照明和信號裝置的作用良好。裝卸作業(yè)時不得超過其額定負荷量使用。
5.2 在作業(yè)前應對裝卸設備進行檢查和試車,如發(fā)現(xiàn)有不安全因素,及時排除后,方準作業(yè)。作業(yè)完畢后機械各部件應恢復到規(guī)定的安全位置。
5.3 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和鏈條等吊掛用具,應在使用前檢查,并定期試驗,嚴禁降低安全系數(shù)使用。
6、機械裝卸作業(yè)具體規(guī)定如下:
6.1 作業(yè)前應制定作業(yè)計劃,檢查裝卸場地和裝卸機械的運行路線,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2 生產車間應制定機械裝卸作業(yè)的統(tǒng)一指揮手勢、信號。作業(yè)時由專人負責指揮。
6.3 露天工作的裝卸機械,在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不能保證安全時,應停止作業(yè)。
6.4 機械與人工同時進行裝卸作業(yè)時,人與機械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6.5 使用起重機吊物時應先試吊,不準斜吊、拉吊。信號不明、掛吊不當、物件有尖銳楞角未墊好、重量不明或超負荷等不準起吊。吊桿下及其轉動范圍內禁止站人。
四、附則
1、機動車及自行輪胎式機械車輛在進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時,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2、對違反交通安全規(guī)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必須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裝卸、搬運的其他安全規(guī)定參照公司制定的《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wq—09)執(zhí)行。公司各相關部門、分公司、工程項目部及車間除遵守本規(guī)定外,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相關交通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和要求。
第7篇 冬季施工生產、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冬季氣溫較低,氣候多為陰雨、大霧,給施工帶來安全隱患及不便。為加強各在建工程項目、物資運輸?shù)亩旧a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fā)生因氣候原因導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 安全管理規(guī)定:
3.1.1各作業(yè)現(xiàn)場需根據(jù)季節(jié)特點,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產期間,施工隊(班組、車間、工作站)定期進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3.1.3冬季施工生產項目的作業(yè)指導書中,必須有針對該項目的《冬季施工生產安全措施》。
3.1.4進入冬季施工生產,對有條件進行封閉的作業(yè)場所,應對其屋頂、門窗及孔洞及早進行封閉。
3.2 大風、大霧、雨雪、低溫結冰天氣安全措施
3.2.1大風(風力大于六級)、大霧(能見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氣嚴禁露天高空作業(yè)。
3.2.2 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現(xiàn)場施工區(qū)域清除積水、霜雪,防止結冰。
3.3 防凍安全措施
3.3.1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證通風良好。
3.3.2對消防器具應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對消防設施應做好保溫防凍措施。
3.3.3作業(yè)工器具、設備工作完畢后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霧水、低溫損傷施工工器具、設備。
3.4 冬季用電安全措施
3.4.1對施工、生活用電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加強用電管理,確保供電設備、線路的正常運行。
3.4.2施工配電盤必需裝設漏電保護器,臨時電源只能從漏電保護器后接引。
3.4.3加強電動工具管理,嚴防電動工具受潮,雨雪天氣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3.4.4嚴禁使用電爐取暖,取暖用電嚴禁超負荷;用普通煤爐取暖必須有專門的除煙通道,且室內必須設置專門的通風口,防止發(fā)生觸電和火災事故。
3.5 夜間加班安全措施
3.5.1盡量避免夜間高處作業(yè),如確需進行,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寒冷天氣高處作業(yè),除應做好防寒、防凍、防滑措施外,作業(yè)人員必須配備御寒勞動保護用品。
3.5.3冬季夜晚施工照明應充足,高處作業(yè)使用的電梯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
3.6 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冬季氣候比較干燥,進入林區(qū)作業(yè),作業(yè)現(xiàn)場禁止吸煙、生活用火。
3.6.2在林區(qū)內的各施工作業(yè)點須至少配備2只滅火器,作業(yè)結束時,由工作負責人檢查作業(yè)場地四周50米范圍內的起火隱患。
3.6.3對于火災易發(fā)區(qū),隱患區(qū)進行一次排查,組織人力排除隱患,對于易發(fā)區(qū)進行重點監(jiān)控,要求其監(jiān)護人履行好監(jiān)護職責。
3.6.4強化宣傳,做到預防在前。要求項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隊在駐地張貼森林防火標語,積極營造防火氛圍。
3.6.5加強動火管理、及時清除火源周圍的易燃物,動火區(qū)布置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3.6.6禁止在密閉容器、房間內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設施必需保證通風良好。
3.7 冬季交通運輸安全措施:
3.7.1人力運輸?shù)牡缆窇孪惹宄系K物,運輸用的工器具應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認真檢查,雨雪后抬運物件時,應有防滑措施。
3.7.2督促駕駛員出車前進行車輛例行檢查,定期進行保養(yǎng)維修,禁止帶病行車。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把不安全的隱患及早排除。
3.7.3天氣、道路條件不良時,車輛應減少運輸重量,增加安全系數(shù)。
3.7.4冬季雨雪天氣、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車輛必須加裝霧燈,否則禁止使用。
4 相關文件: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4.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和架空電力線路部分)
第8篇 施工生產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三分局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各種意外用電傷害事故,保障施工人員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分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單位(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為施工生產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項目)施工生產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負全面管理責任。各級主管部門對施工生產安全用電負直接管理責任。施工現(xiàn)場用電崗位人員對安全用電負直接責任。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分局所屬各單位(項目)的施工生產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章施工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四條施工用電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五條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條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第七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
(一)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shù)量、規(guī)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負荷計算;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guī)格;
(五)應編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tǒng)圖;
(六)應編制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八條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
第九條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后,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三章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十條施工用電線路
(一)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線材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
(二)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三)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
(四)電纜與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小于2m,交叉間距不小于1m。
(五)在有灰塵或潮濕低洼的地方敷設電纜,應采用橡皮電纜,如用橡皮線則須裝于膠管中或鐵管中。
第十一條配電箱、開關箱
(一)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二)移動式配電箱不準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三)配電箱、開關箱,及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不允許使用木質電箱和金屬外殼木質底板。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
(四)配電箱應標明其名稱、用途,箱門應配鎖,由專人負責。
(五)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十二條接地與接零
(一)各種電器必須按設備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絕疏漏。
(二)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三)當現(xiàn)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電氣設備應根據(jù)當?shù)氐囊笞鞅Wo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混接。
(四)施工現(xiàn)場的電力系統(tǒng)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第十三條施工照明
(一)露天裝設的燈具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每個燈具上應設熔斷器。
(二)室內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三)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電壓不得超過12v。工作手燈應有膠把和網罩保護。
第十四條安全距離
(一)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于下表所列數(shù)值。
外電線路
電壓
1kv以下
1~10kv
35~11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二)施工現(xiàn)場的機動車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數(shù)值。
外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6
7
7
(三)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四)現(xiàn)場開挖非熱管道溝槽的邊緣與埋地外電纜溝槽邊緣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五)落地安裝的變壓器應設固定圍欄,圍欄高度不應低于1.8m,變壓器外廓與圍欄或與建筑物外墻的凈距離不應小于0.8m,變壓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0.3m,相鄰變壓器外廓之間的凈距離不應小于1.5m。
第十五條安全標志
(一)各種電氣設備應設立安全標志。
(二)配電室門前應設“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標志牌。
(三)露天變壓器室進出門應上鎖,并掛有“有電危險”的警告牌。
(四)處在施工中的供電設備,開關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五)高壓設備工作地點和設備上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等警示牌。
(六)在進行停電檢修作業(yè)時,首先取下熔斷器(管),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合閘”的警告牌。
第十六條配電室
(一)配電室嚴格按照操作制度進行操作。
(二)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使用安全用具。
(三)嚴禁帶電作業(yè)。
(四)配電室內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五)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得短路。不得用搖表測帶電設備的絕緣電阻。
第十七條安全用具
(一)使用安全用具包括:絕緣安全用具、登高安全作業(yè)用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檢驗器、防護和警告安全用具。
(二)電工作業(yè)時應服裝整齊,穿絕緣膠鞋,戴絕緣手套。
(三)作業(yè)前,應檢查安全用具。登高作業(yè)應檢查登桿工具、安全帶是否完好,確認完好無缺,方可登桿作業(yè)。
(四)安全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用具不準使用。
第十七條電氣器材、物質、材料的采購:電氣器材、物質、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
第十八條移動用電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檢修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yè)。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三分局各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辦法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三分局質安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