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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規(guī)定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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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某商業(yè)廣場餐飲經營管理規(guī)定

商業(yè)廣場餐飲經營管理規(guī)定

第1條 從業(yè)人員要求辦理健康證、嚴格按衛(wèi)生防疫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條 從業(yè)人員要求上崗穿著工衣,佩戴工帽,違者罰款50元。

第3條 從業(yè)人員講究個人衛(wèi)生,做到'四勤三不',即勤理發(fā)、勤刮臉、勤洗澡、勤剪指甲,不戴戒指、不化濃妝、不涂指甲油。違者每人每項罰款5元。

第4五條 凡制作飯菜、食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輔料如油、面、米、豬肉、醬油、醋及筷子、餐盒、食品袋等就餐用品,要做到慎重選擇,不采購腐爛變質、質量低劣的原料。違者罰款500元。

第5條 瓶裝飲料及定型包裝食品要向供貨商索要'三證','三證'不齊全的商品,不得上柜。違者每個品種罰款100元。

第6條 凡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須清洗消毒或加套食品包裝專用袋后使用,灶具每日清潔,清洗,保持干凈整潔。違者每次每項罰款50元。

第7條 所有食品上柜前須經檢驗,做到上柜食品無變質、無過期,違者每次每項罰款200元;如有將變質、變味、過期不潔的食品出售給顧客,而引起顧客投訴的、經查證屬實后罰款1000元;給顧客身體健康造成危害、并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者罰款1000元,并承擔顧客的醫(yī)藥費等費用;如發(fā)生食物中毒等惡性事件,按照國家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第8條 食品加工存放過程中生熟隔離,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使用售貨工具或戴專用手套。違者罰款50元。

第9條 每周徹底清洗柜臺、冰箱、冰柜、貨架、消毒柜、微波爐等經營設施,每日清洗垃圾桶,垃圾不得過夜存放。違者每次每項罰款50元。

第10條 營業(yè)期間,公共就餐區(qū)衛(wèi)生屬商場保潔清理,店鋪及店鋪外一米內屬商戶自行清掃范圍。

第11條 如營業(yè)期間未按照商場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所出售食品質量未嚴格把關從而造成相關職能部門處罰的,其相應責任由經營者自行承擔,并處于5000元罰款。

第2篇 餐飲公司宿舍管理規(guī)定(5)

餐飲公司宿舍管理規(guī)定(五)

一、公司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工作時間禁止一切娛樂活動。

二、就寢和午休時間不得大聲喧嚷,如因加班,應盡量避免發(fā)出大聲響,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三、因私外出人員必須在23:00時前回到宿舍。

四、員工個人宿舍衛(wèi)生自己打掃并保持整潔。出門要隨手關電燈、空調、電腦。注意節(jié)約使用電、水、氣,若發(fā)現(xiàn)未按前述辦理,給予每次30元的罰款,并在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分。

五、全體人員要從一言一行做起,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養(yǎng)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講究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保護環(huán)境,注意安全。

六、嚴禁非公司人員在公司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行政主管處申辦,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留宿(禁止異性留宿),違者給予每次500元的罰款,并在月度績效考核時扣除績效考核分10分。

七、公司提倡文明向上的業(yè)余活動,但要有節(jié)制,不可沉迷影響正常工作。

第3篇 餐飲部節(jié)能降耗管理辦法規(guī)定

根據餐飲部能源使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出節(jié)約用電、用水的措施和規(guī)定及獎罰辦法。對于違反規(guī)定者嚴格處罰,以便控制能源的利用,最大限度減少浪費,為賓館節(jié)約開支,提高管理水平,以達到節(jié)能降耗的目的。

一、節(jié)約用電規(guī)定:

1、全體員工要樹立愛店如家、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意識,人人節(jié)約,為賓館降低消耗。

2、排風扇、風機盤管,在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開關。

3、各崗點所用電器設備,在無人情況下應關掉電源(需正常運轉的設備除外)。

4、后廚風機不營業(yè)時應關閉。

5、各崗點及公共區(qū)域照明燈:

室內無人應隨手關燈。

前廳公共區(qū)域:上崗時照明全部開啟;午13:30、晚21:00以后僅留部分照明。

后廚操作間:白天盡量利用自然光,晚間上崗時開燈,下班及時關燈。

公共區(qū)域照明的開關工作由迎賓員負責。

6、餐廳包房照明燈具:

中午:客到時開啟照明燈具(可根據客人意愿,使用自然光源);

客人離場后,關閉照明燈具。服務員利用自然光照明進行收尾工作。

晚上:客到開燈,客人離場后,只留耗電最少的一路照明,供服務員進行收尾工作照明使用。

7、電視:客到打開(要征求客人意見),客人離場關閉。

8、員工應加強巡視,發(fā)現(xiàn)不亮的燈,應及時報修。

二、節(jié)約用水規(guī)定:

1、全體員工要樹立愛店如家、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從嚴樹立節(jié)約的意識。

2、各班組要加強用水管理,堅決杜絕濫用、浪費現(xiàn)象。

3、屬于設施損壞、不及時報修,造成水源浪費,屬于哪個班組,哪個班組負責。

4、需長時間流水化凍或浸泡、流水脫鹽時,要掌握好時間及水流的大小。嚴禁將各種蔬菜、肉類、魚類等放入水池內任其大水沖洗、無人操作。

5、水龍頭不用時隨手關緊。

6、洗餐具時先洗較為干凈的餐具,再洗油漬較重的餐具。洗餐具時,先接半池水洗,最后一遍再沖,避免沖水洗浪費。

7、洗潔劑水至少使用兩遍以上,盡量做到多次重復使用。

8、加熱飲料(非加汽飲料)應送到后廚蒸籠加熱,減少使用電熱水器里的開水,禁止使用熱水器沖熱飲料。

9、嚴禁使用冰塊冷卻熱水。

三、空調使用規(guī)定:

1、夏季:11:3018:00,冬季:11:3017:30開啟空調。

無客人的包房半小時后關閉空調;有客人的房間,客人離場,即刻關閉空調。

2、已預訂的房間:按客人約定的到達時間,提前30分鐘開啟空調。

3、春、秋季節(jié):空調不開啟。

用電區(qū)域

時間

電器狀態(tài)

說明

宴會廳

點名至客來

關閉或只開靠

里面的低瓦燈

盡量利用自然光線做衛(wèi)生

走廊

點名至上崗

只開一些

低瓦小燈照明

做衛(wèi)生

11:30~13:30

18:00~21:00

照明燈具全部打開

營業(yè)

13:30至客離

21:00至客離

只開一些耗

電低的小燈

收市做完衛(wèi)生

后全部關閉

包房

點名至上崗

只開一些耗

電低的小燈

盡量利用自然光線做衛(wèi)生

客到至客離

照明全部打開

營業(yè)

客離后

空調、排氣扇關閉 、電視機關閉、電源插頭拔出,

只開一些耗電低的小燈

做衛(wèi)生,做完

衛(wèi)生后關閉

站位開始

半個小時

在有預訂的情況下,提前半小時

打開空調

開空調要注意室溫,營業(yè)過程中隨時調

節(jié)空調檔位

三、易耗品管理辦法

1、規(guī)范領用程序和使用量的標準。

2、各班組自設分發(fā)使用制度,責任到人。

3、使用量參考表:

物品名稱

用量

正常超耗

餐巾

每包2人

20%

濕巾

每包1人,有條件的換成毛巾

空氣清新劑

專人(pa)保管,避免浪費

牙簽

1小袋(紙袋)1人,或用牙簽筒

不用的可回收

筷子

每雙1人,公用筷子回收再用

5%

洗潔精

互相比較,定額

衛(wèi)生紙

互相比較,定額

一次性手套

1 人1只

2%

四、原材料操作管理

項目

執(zhí)行

原料驗收環(huán)節(jié)

嚴格執(zhí)行廚師長及各使用班組驗收制。

原料儲存環(huán)節(jié)

1、參照執(zhí)行《廚房衛(wèi)生管理辦法》,避免因儲存不當造

成浪費。

2、參照執(zhí)行《傳菜部崗位操作規(guī)范》中關于調料使用

儲存的規(guī)定,避免造成浪費。

操作環(huán)節(jié)

1、下腳料及自助餐余料合理使用,確實不用的需經廚師長鑒定。

2、原材料搭配與菜譜售價相符,大眾餐以低成本、深加工

為原則合理巧妙控制餐標成本。

五、監(jiān)督、執(zhí)行

1、建立班組監(jiān)督機制。

各班組根據班組內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自己班組的有效監(jiān)督管理制度,但要正確處理低成本與保證正常經營運作的關系。

2、設專項督檢人員,每日由值班管理人員檢查和記錄。

3、實行各班組領班負責制,對努力降低成本費用有顯著效果的給予獎勵,對成本費用控制不利,造成浪費的予以懲罰。

第4篇 餐飲行業(yè)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zhí)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第二章 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和培訓制度

第三條 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3.1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需接受臨時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新參加工作的從業(yè)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fā)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2食品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yè)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從業(yè)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3.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3.4當觀察到以下癥狀(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fā)熱、嘔吐)時,應規(guī)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3.5從業(yè)人員必須保證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食品加工人員的衛(wèi)生要求:

(一)進入經營場所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當用流動清水洗手、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fā)應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頭發(fā)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活動。

(二) 食品從業(yè)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fā)、勤洗衣服、勤換工作衣帽。男士禁止長發(fā)、長胡須。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行為。

(三)對食品從業(yè)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yōu)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guī)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定期對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四條 從業(yè)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4.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衛(wèi)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4.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衛(wèi)生操作技能培訓。

4.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公司食品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做知法守法模范。

4.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為主,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第三章 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指責規(guī)定

第五條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單位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崗位責任制度:

5.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yè)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5.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生產加工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監(jiān)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wèi)生,負責監(jiān)督生產加工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fā)現(xiàn)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5.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犙轄曬悍煞ü娼股鮮邢鄣氖稱罰轄又ふ詹蝗鈉笠擋曬菏稱罰跏比險娌檠楣┗醯ノ壞摹妒稱飛砜芍ぁ貳ⅰ妒稱妨魍ㄐ砜芍ぁ貳ⅰ隊抵湊鍘泛汀都煅楹細裰ぁ返齲繁k鄢齙氖稱吩詒v勢諛?,并应吱圃傡查产出史Q返耐夤坌宰春捅v勢?,发现问田啟悸斾涇同十咈史Q釩踩芾砣嗽北ǜ妗

第四章 食品供應商遴選制度

第六條 為規(guī)范供應商管理,提高經營合理化標準,建立完善供應商評估體系,采取日常業(yè)績跟蹤和階段性評價的方法,將供應商分出等級,對供應商進行篩選,使優(yōu)質供應商變得更優(yōu),普通供應商變?yōu)閮?yōu)質供應商,讓供應商和我們一起成長,一起提高,提高合作緊密度,同時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商。

第七條 范圍:適用于向本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及能直接影響到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品質的各類供應商。

第八條 供應商考核方法

8.1供應商的考核分為以下部分:

現(xiàn)場考核

日常行為考核

按照上面三個部分的考核情況,定期(季度/半年/一年)由采購部牽頭,品控部、物流部、財務部分別填寫《供應商定期考核評分表》,采購部負責對最后的分值進行統(tǒng)計填入《供應商定期考核總評分表》,并按分數對供應商進行評級。

8.2具體考核流程

8.2.1現(xiàn)場考核

8.2.1.1對于消耗品類(餐巾紙、店標袋除外)、清潔用品類、餐具類、廚具類、電器類(電磁爐除外)、用具類產品,當每次單筆訂單采購額均在5000元以下時,可不進行供應商現(xiàn)場考察,其他產品類別的供應商或單筆訂單采購額有在5000元以上的供應商,需進行現(xiàn)場考察。

8.2.1.2將現(xiàn)場考察結果填寫在《供應商現(xiàn)場考察記錄表》上,供應商現(xiàn)場考察內容如下:

(a) 各項資質情況是否發(fā)生變化;

(b) 廠區(qū)情況:包括廠區(qū)內外部環(huán)境、廠房配置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c) 工藝流程:包括車間、倉庫、檢測檢驗室內各項設施及設備、工藝配置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d) 管理能力:公司的組織結構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e) 衛(wèi)生情況:車間工人及設備的現(xiàn)場衛(wèi)生狀況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f) 品質管理:產品滿足公司相關產品的質量標準的能力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g) 生產能力:生產量滿足公司用量要求的保持及改善情況;

(h) 主要原輔料:進貨渠道是否正規(guī),并且生產、品質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標、行標等規(guī)定。

8.2.1.3對于在現(xiàn)場突擊檢查中發(fā)現(xiàn)供應商生產現(xiàn)場出現(xiàn)摻假、摻劣、勾兌過期產品等違背采購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或者雖然此行為沒有發(fā)生,但現(xiàn)場有導致此行為的嫌疑事件,不管當批生產的貨物是否為供應我公司的,檢查人員都應該立即通知直接上級,由采購部負責人協(xié)調對此供應商停止下訂單,對于供應商已確認但沒有發(fā)貨的訂單,也要進行撤單處理,并至少要取消該供應商一個月的供貨資格。

8.2.1.4對于在現(xiàn)場突擊檢查中出現(xiàn)問題的供應商,要求供應商出具書面整改方案,方案獲得品控部和采購部認可后方可重新開始訂貨,對于三次或連續(xù)兩次在供應商現(xiàn)場突擊檢查中出現(xiàn)問題的供應商,則要直接取消其供應資格,并將其降為不合格供應商。

8.2.1.5相關部門共同進行供應商定期考核時,現(xiàn)場考核項的分值以最近的一次現(xiàn)場考察結果為準。

8.2.2日常行為考核

(a) 當供應商發(fā)生關于質量、交貨、投訴等問題時,由訂購專員將事故的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填寫在《供應商違規(guī)事件備忘錄》上;

(b) 訂購專員每月填寫《供應商月度違規(guī)事件統(tǒng)計表》,統(tǒng)計供應商當月產品質量、交貨及時率、交貨準確率、投訴反饋等違規(guī)情況以及品質的改善情況。

8.2.3.考核周期

8.2.3.1 供應商考核周期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四種。

8.2.3.2 對于新供應商第一年每個季度至少應考核一次。

8.2.3.3 對于連續(xù)三次評為一級、連續(xù)六次評為二級的供應商,可降低考核頻率,季度降為半年,半年降為年度。

8.2.3.4 供應商評級由好變差時應通知供應商分析原因及出具書面整改報告,同時將考核周期變?yōu)榧径瓤己恕?/p>

8.2.3.5 所有供應商每年至少應考核一次。

8.3供應商評級及注意事項

8.3.1. 供應商得分及評級

8.3.1.1 若供應商在合作期間,其提供的產品引起食物中毒,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違規(guī)使用食品添加劑或在食品中添加化學原料;市場抽檢中發(fā)現(xiàn)嚴重不合格,且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停業(yè)整頓;合作中存在欺騙、欺詐的行為;在新聞媒體中曝光,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滿足任何一項,將直接取消供應商資格。

8.3.1.2 合格供應商在合作期間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公司要求必須提供的各項資質若有任何一項失效,并且供應商提出不再保證其有效,則要直接取消其供應資格,并將其降為不合格供應商。

8.3.1.3 根據各部門的《供應商定期考核評分表》對供應商的打分,按照各部門的權重計算總得分。

8.3.1.4 根據供應商的得分對供應商進行分級,分級標準如下:

(a) 一級供應商:90-100分,請繼續(xù)保持;

(b) 二級供應商:80-89分,正常狀況,請努力;

(c) 三級供應商:70-79分,加嚴抽樣,請改善;

(d) 四級供應商:60-70分,列入重點監(jiān)督檢查,督促改進;

(e) 不合格供應商:60分以下,取消供應商資格。

8.3.2注意事項

8.3.2.1 對于連續(xù)三次被評為四級的供應商,應取消其供應資格。

8.3.2.2 對于連續(xù)三次評為三級以下(含三級)的供應商,應督促其進行改進,并針對對方的不良項目要求對方出具書面改善對策。

8.3.2.3 如果在停止供貨期間,供應商通過質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認證,可在通過之日提出重新考核申請。

8.3.2.4 不合格供應商,有關不合格的評估記錄存檔,采購部作永久保存以做參考。而在下列情況下, 可按照《新供應商開發(fā)制度》對其作重新評估:

(a) 供應商已取得相關資格或認證;

(b) 供應商在管理、服務等方面發(fā)生了質變;

(c) 提供新品牌、新配方或新產地的相同產品。

第五章 加工制作場所環(huán)境及設施設備維護、衛(wèi)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加工制作場所環(huán)境要求

9.1各功能間地面與排水、墻壁與門窗、屋頂與天花板符合餐飲服務操作規(guī)范要求,定期檢查,確保地面與排水無破損、漏水,墻面與門窗無破損、霉斑,屋頂與天花板無霉變、脫落。內外環(huán)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9.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9.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guī)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9.4發(fā)現(xiàn)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fā)現(xiàn)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9.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9.6廢棄油脂由專業(yè)的公司回收,并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第十條 設施、設備維護、衛(wèi)生管理制度

10.1配備冷藏、冷凍設施,烹調爐灶設施,餐用具消毒、保潔設施,留樣設施,專用空氣消毒設施,清洗設施,通風防潮設施,廢棄物存放設施,防蠅、防鼠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0.2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10.3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定點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

10.4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10.5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于5分鐘。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進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鐘。

10.6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10.7消毒后餐具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柜應有明顯標志,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10.8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10.9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的檢查,加強對有關員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培訓,設備、設施維護及時有記錄。

第六章 關鍵環(huán)節(jié)操作規(guī)程,包括采購、貯存、烹調溫度控制、專間操作、包裝、留樣、運輸、清洗消毒等

第十一條 采購驗收操作規(guī)程要求

11.1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11.2采購時應索取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fā)市場等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11.3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餐飲具的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11.4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進行登記,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 貯存操作規(guī)程要求

12.1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倉庫應當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12.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12.3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qū)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jiān)測。

(二)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分類擺放。

(三)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四)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wèi)生。

(五)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第十三條 烹調操作規(guī)程要求

13.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13.2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后再次銷售。

13.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豬肉)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fā)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13.4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13.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qū)于90分鐘內冷卻至10℃以下或四小時內冷卻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13.6用于烹飪的調料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并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第十四條 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規(guī)程要求

14.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14.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14.3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14.4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14.5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guī)程,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

14.6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14.7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4.8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14.9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14.10專間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并做好記錄。

14.11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設備、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14.12供加工用的蔬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切配間。

14.13制作好的涼菜應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再加熱:

第十五條 備餐及供餐操作規(guī)程要求

15.1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在備餐專間內操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15.1.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的原料,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15.1.2飲品制作的設備、工具、容器等應專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

14.1.3生豆?jié){燒煮時應將上涌泡沫除凈,煮沸后再以文火維持煮沸5分鐘以上。

15.2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fā)現(xiàn)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15.3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15.4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不得反復使用。

15.5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15.6飲品宜現(xiàn)制現(xiàn)飲。

第十六條 油條制作操作規(guī)程要求

16.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16.2需進行熱加工的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操作:需要熟制加工的油條應當炸熟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100℃。有國際或發(fā)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10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16.3未用完的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guī)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第十七條 食品再加熱操作規(guī)程要求

17.1無適當保存條件(溫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17.2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方可食用。

17.3加熱時中心溫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不符合加熱標準的食品不得食用。

17.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fā)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17.5無適當保存條件(溫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第十八條 包裝操作規(guī)程要求

18.1包裝庫房做好防蟲、防鼠、防蠅、防火、防潮工作,

18.2包裝做好離墻、離地工作,包裝物必須放置在鋪墊物之一。

18.3包裝專庫專管,禁止與其他物品混放,防止污染。

18.4包裝要分品種、分規(guī)格單獨存放,標識明確,防止混用。

18.5打包產品必須是經質檢部檢驗合格的產品,不合格產品禁止打包入庫。

18.6打包人員進入打包間必須符合員工衛(wèi)生制度相關要求。

18.7領取包裝時,仔細倉庫保管和打包班長核對領取包裝品種、數量,并檢查包裝的完好狀態(tài),運輸包裝時車輛必須鋪設鋪墊物,防止運輸過程中對包裝的污染。

18.8打包落地食品(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直接包裝回機,必須當不合格品處理。

18.9產品打包時,質檢員每小時抽查一次打包斤稱,打包工每小時抽查一次打包斤稱。

18.10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食品包裝產品時應嚴格、認真執(zhí)行工藝標準;做好設備及場地清潔;原材料和產品標識清楚;在非食品包裝產品生產結束換食品級包裝產品時,應嚴格工藝紀律,認真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的發(fā)生。

第十九條 留樣管理操作規(guī)程要求

19.1中央廚房每次出品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19.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第二十條 記錄管理操作規(guī)程要求

20.1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食品安全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fā)現(xiàn)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20.2各項記錄均應有執(zhí)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20.3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20.4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

第二十一條 運輸操作規(guī)程要求

21.1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運輸需冷藏或熱藏條件的食品時應分別配備符合條件的冷藏或保溫設施。

21.2運輸食品的工具和容器應當保持清潔衛(wèi)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1.3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wèi)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21.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者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第二十二條 餐飲器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規(guī)程要求

22.1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22.2餐飲器具使用前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2.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22.4消毒后餐飲器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22.5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22.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22.7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22.8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2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22.10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2.11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時間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第七章 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第二十三條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要求

23.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有詳細記錄。

23.2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應標示 “食品添加劑”字樣,并有專人保管。

23.3食品添加劑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管。

第八章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24.1食品添加劑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yè)食品衛(wèi)生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符合gb276000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物品的現(xiàn)象。

24.2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或衛(wèi)生部公告名單規(guī)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衛(wèi)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4.3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出具的衛(wèi)生證明。

24.4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wèi)生許可證號、規(guī)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標識上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

24.5食品添加劑有適用禁忌與安全注意事項的,應當在標識上給予警示性標示。

24.6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

24.7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24.8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專一管”即專人管理、專人領用、專人使用和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

24.9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廢棄食用油脂、工業(yè)用料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采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guī)定。

24.10油條、糕點、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松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

24.11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并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九章 食品檢驗制度

第二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檢驗管理制度

25.1食品生產加工檢驗室應按照生產食品的檢驗需要配備檢測設備。

25.2檢驗員經過培訓,熟悉檢驗知識,掌握檢驗技能經考試合格,取得資質方能上崗操作。

25.3檢驗室應建立檢測設備臺賬,需檢定(校準)的設備應定期送具有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校準)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

25.4檢驗應如實記錄樣品來源、生產批次(或生產日期)、代表數量等情況。

25.5檢驗樣品應按“待檢樣”、“已檢樣”和“留存樣”分類存放,并加以標識。對已檢樣品應及時處理,保持檢驗室整潔。

25.6檢驗室按相關檢測方法標準進行,如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員對檢測結果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25.7檢驗室至少應配備檢驗員、審核員各一人,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應由檢驗員和審核員簽字并加蓋檢驗專用印章。檢驗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保存兩年。

25.8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和成品,應單獨登記造冊交質量負責人處理,并進行記錄。

第十章 問題食品召回和處理方案

第二十六條 食品召回管理辦法

26.1生產部通過自檢自查、公眾投訴舉報、監(jiān)督管理部門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產的食品屬于不安全食品的,應當主動召回。

26.2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食品召回分為三級:

(一)一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嚴重健康損害甚至死亡的,公司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24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

(二)二級召回:食用后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一般健康損害,公司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48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

(三)三級召回:標簽、標識存在虛假標注的食品,公司應當在知悉食品安全風險后72小時內啟動召回,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召回計劃。標簽、標識存在瑕疵,食用后不會造成健康損害的食品,公司應當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26.3相關部門擬定的食品召回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名稱、商標、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以及召回的區(qū)域范圍;

(二)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三)召回等級、流程及時限;

(四)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內容及發(fā)布方式;

(五)相關部門的義務和責任;

(六)召回食品的處z措施、費用承擔情況;

(七)召回的預期效果。

26.4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具體負責人、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等;

(二)食品名稱、商標、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次等;

(三)召回原因、等級、起止日期、區(qū)域范圍;

(四)相關部門的義務和消費者退貨及賠償的流程。

26.4.1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銷售的,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在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網站和省級主要媒體上發(fā)布。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網站發(fā)布的召回公告應當與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鏈接。

26.4.2不安全食品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銷售的,食品召回公告應當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和中央主要媒體上發(fā)布。

實施一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實施二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實施三級召回的,食品生產者應當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回工作。

情況復雜的,經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公司可以適當延長召回時間并公布。

26.5公司各部門知悉需召回不安全食品后,應當立即采取停止購進、銷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公司統(tǒng)一發(fā)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公司生產部開展召回工作。

26.6銷售部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其銷售的范圍內主動召回。

26.7公司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

26.8公司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xiàn)不安全問題。

第二十七條 處犞

27.1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z措施。

27.2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腐敗變質、病死畜禽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公司應當立即就地銷毀。

27.3不具備就地銷毀條件的,可由公司集中銷毀處理。公司在集中銷毀處理前,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27.4對因標簽、標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以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繼續(xù)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27.5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能夠實現(xiàn)資源循環(huán)利用的公司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7.6公司對不安全食品處z方式不能確定的,應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意見進行處理。

27.7公司應當如實記錄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z不安全食品的名稱、商標、規(guī)格、生產日期、批次、數量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章 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28.1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guī)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xié)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28.2公司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8.3發(fā)生食品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8.4發(fā)現(xiàn)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xiàn)場,積極配合衛(wèi)生行政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九條 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29.1當有消息(以電話或登門等方式)告知有顧客因吃本店食物而可能中毒時,接待人員應主動向來人/來電問清楚以下事項:

a.牳部分)顧客就消費時導致中毒的人數;

b.牳部分)顧客是吃何種食品導致中毒的;

c.牳部分)顧客是否已被送至醫(yī)院:

a)犎舯凰橢烈皆?,哉樐个医院、哪簹W考浼閉錚

b)犎粑幢凰橢烈皆?,应立煎N嬤慈來電必須先將該(部分)顧客立即送至就近的醫(yī)院。

29.2接待人員應將上述事項及時、準確的向經理匯報,再向上級領導匯報情況。

29.3該店負責人在獲知該消息后,應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a.犙桿僖緣緇暗確絞較蟣鏡耆逶憊ねūㄇ榭觶蝗糝卸鏡娜聳隙嗍?,负赠嚱z稍郊斷蟶霞讀斕薊惚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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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對到醫(yī)院處理該事件的同志到醫(yī)院后,應先向醫(yī)院處理該事件的醫(yī)生了解具體情況后,再到病房處看望該部分顧客。

29.5當醫(yī)院、衛(wèi)生防疫站派人前來取留樣食品進行化驗時,則工作人員應立即予以配合。

29.6當經化驗確認為食物中毒時,在向上級機關以電話等方式匯報后,成立應急小組積極的處理該項事件;應急小組應由經理、安全質量檢查員等組成,并由經理擔任組長。

29.7處理人員在處理該項事件的過程中,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a.牫磷爬渚?、积极主动?/p>

b.牷胍皆漢臀郎酪卟棵排浜?,全程准娰处理的过程和结果?/p>

c.犑錄吹韃榍宄虼硨們?,矇膫冡易栽彨开场簯颌表任何抠犥招謹佉分v煥難月郟壞糜肴蘇紓看識嶗恚

d.牼】贍鼙苊餉教灞ǖ酪約笆苤胬┐蟮雀好媲榭觥

29.8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經理應將事件發(fā)生的經過和處理結果經填寫《突發(fā)事件處理報告》向本店所有員工匯報處理經過。若確定為中毒事件,則同時須以本店的名義向上級機關匯報其經過和處理結果

第十二章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第三十條 在生產部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jiān)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第十三章 廚房日常操作衛(wèi)生制度

第三十一條 葷素原料用專用池專用清洗,注上標記。

第三十二條 切配定位專桌,生熟食品冰箱分開專用,注明標記。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明顯標志,做到生熟分開專用。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經常保持干凈,用前消毒,用后洗刷。配菜時,不用腐敗變質和過期的原料。每切配完一種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經常搓洗抹布。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加工臺面、抹布干凈。待用食品洗凈后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內食品分類存盤存放,不重疊,定期除霜,無異味。確實做到“三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第三十三條 墻面、排風罩、工作臺、灶臺、地面無積灰、無污垢、無積水。廚房抽屜內整潔無灰、無蟑螂、無鼠跡。廢棄物及時倒入帶蓋桶內,當日清除。每班工作結束后,擦洗水斗,倒掉池中網籃內的殘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凈,拖清地板。整理好架子、灶臺,蓋好輔料容器的蓋子、剩余和備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籠罩蓋好,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區(qū)域的衛(wèi)生大掃除。使用者應尊重衛(wèi)生包干者的勞動,用后保持整潔(冷藏室、切配間定位放置物品)。

第三十四條 食品充分加熱,防止內生外熟。隔頓隔夜食品回燒后供應。每班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洗刷干凈。

第三十五條 烹調衛(wèi)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鮮,變質食品不蒸,不下鍋,不烘烤。

2、燒煮食品充分加熱,燒熟燒透,不外熟里生。

3、隔頓、隔夜、回收熟食回鍋燒透供應。

4、不用未經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盆。

5、工作結束,調料容器加蓋,灶上灶下沖洗清掃干凈。

第三十六條 食品冷藏衛(wèi)生制度

1、食品應分類保存,半成品與原料存放,生熟嚴格分開。

2、冰箱或冷庫由專人負責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使其無異味、臭味。

3、食品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變質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入庫或冰箱內,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物品不準放入冰箱或冷庫。

第三十七條 食品挑洗加工衛(wèi)生制度

1、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順序加工。

2、清洗加工過的蔬菜做到無泥沙、無雜草。

3、肉類食品、自加工時注意檢查質量,腐敗變質食品不加工。

4、肉類加工后無血、無毛、無污物。

5、宰殺家禽放血完全,除凈毛和內臟,病、死家禽不宰殺、不加工。

6、工具、容器沖洗干凈,葷素分開使用。

7、加工結束后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

第三十八條 切配間衛(wèi)生制度

1、專間工作人員上崗更衣戴工作帽后進入,不得留長指甲和戴首飾。整個涼菜間除工作必需之器皿工具外,不得存放其他無關用品。各種蔬菜洗凈入內,并且必須與熟菜分砧切配。

2、每天上班后清理冰箱一次,隔夜食品如需再次使用,應做再次燒熟處理;砧板、刀具用消毒液浸泡,工作人員雙手也必須進行消毒,地面用消毒溶液拖洗。

3、供應過后,各種熟食加蓋加罩,放入冰箱,案板全部洗刷擦干,犝璋逑淳還胃地面沖洗并刮凈。

4、切配間的各種用具必須單獨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凡是熟食改刀勻在切配間內進行;切配間的刀、抹布不得在切配間以外的地方使用。

5、晚上下班前,各種衛(wèi)生工作全部按規(guī)定完成后關閉窗和日光燈,此時各種人員均不再進入切配間。

第三十九條 面點間衛(wèi)生制度

1、面點間每天須更衣戴工作帽后方可進入,工作期間不得佩帶首飾進行操作,不得留長指甲。

2、面點間必須保持環(huán)境整潔,各種無關物品不得進入面點間,各種工具用后隨時洗凈,冰箱每天清理一次,地面每天隨時拖洗,和面機每天放水清洗。保持發(fā)酵箱及托盤整潔,各種模具用后洗凈擦干,按類歸放,防止銹蝕。

3、油條用料保持新鮮,各種添加劑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各種半成品制作后應分別加罩進入冰箱,防止脫水干裂變質。

4、每天工作過后,各種用具全部清洗干凈,抹布洗凈晾干,案板光潔無垢,工具擺放有序地面潔凈無灰。

第十四章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第四十條 目的: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yè)主體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第四十三條 職責

43.1犞柿扛涸鶉耍ㄊ稱釩踩芾砣嗽保焊涸鶚稱釩踩圓楣ぷ韉男鰲⒐芾砉ぷ鰨際稱釩踩圓櫸槳負妥圓楸ǜ妗o蜆竟芾聿惚ǜ媸稱釩踩圓榻峁

43.2犠圓樽槌ぃ禾岢鱟圓樾∽槊?,全面负赠樂Q釩踩圓槭凳┗疃?,史Q釩踩圓檣蠛朔槳負褪稱釩踩圓楸ǜ妗v筆羯霞叮菏稱釩踩芾砣嗽

43.3犞時2浚焊涸鵪鴆菔稱釩踩圓櫸槳?,组建史Q釩踩圓樾∽?,皽悗しQ釩踩圓榧蘋凳┳圓椋鴆葑圓楸ǜ妗6圓緩細襝钅康惱?、实施效辂进行确认?/p>

43.4犠圓樾∽槌稍保喊湊帳稱釩踩圓榧蘋笆筆凳┳圓?,虓讏A楸ǜ妗

43.5犑薌觳棵牛涸謚霸鴟段?,协助讏A?,负曾d靜棵挪緩細襝钅康惱拇朧┑鬧貧ê褪凳

第四十四條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4.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4.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fā)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大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大改變。

44.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準實施。

44.4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4.4.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4.4.2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4.4.3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44.4.4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范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44.5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44.5.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范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44.5.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xiàn)場檢查,檢查員采用現(xiàn)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44.5.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44.5.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確鑿。

44.5.5幫助受檢核部門制定并評價糾正措施。

44.5.6對自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44.5.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并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44.5.8提交自查報告。

44.6糾正措施

44.6.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并規(guī)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4.6.2糾正措施須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44.6.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后,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并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6.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檢小組確認。

44.6.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4.6.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44.6.7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第十五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此規(guī)定由食品技術人員修訂,食品安全人員修訂整理,解釋權最終歸公司品控部所有,其他制度若與其相違背的,以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修訂本制度。

第5篇 餐飲廚房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強化營運期佳兆業(yè)廣場的消防安全管控,規(guī)范并指導各分公司做好廚房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guī)范和集團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規(guī)范。

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城鎮(zhèn)燃氣報警控制系統(tǒng)技術規(guī)程》

3. 適用范圍及對象

本標準適用營運期佳兆業(yè)廣場所有廚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 步行街餐飲商戶廚房;

2) 主力店餐飲廚房;

3) 超市熟食區(qū)操作間;

4) 員工食堂。

4.管控內容及要求

4.1安全用電

4.1.1廚房區(qū)域配電箱須裝在廚房入口墻面,并與蒸爐、油鍋、灶臺、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離,且配電箱底邊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間;

4.1.2廚房配電箱內電源開關及總閘須張貼對應控制設備標識,箱門上須張貼開關箱配線圖、標識清晰無污跡;

4.1.3廚房墻插必須加裝防水罩,嚴禁使用移動插線板;

4.1.4餐飲商戶內需24小時持續(xù)供電設備如:冰箱、冰柜等,須單設專用供電回路,單獨控制。嚴禁使用多項插座,嚴禁其它用電設備共用該路電源或插座供電;

4.1.5廚房安全用電檢查由工程部負責,每月進行1次廚房安全用電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熱成像儀電氣安全檢查。安全用電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斷路器、開關負荷、開關發(fā)熱、接地情況、 漏電保護器、布線規(guī)范(橫平豎直)、虛線、脫線開關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違規(guī)用電行為。

4.2 滅火器

4.2.1廚房區(qū)域內滅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備兩具4kgabc干粉滅火器,且不得少于兩具,滅火器須在離灶臺、常用大功率設備等周邊1米距離內,安放位置固定并設明顯標識、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滅火器的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檢查應包括但不限于內容:外觀、壓力、生產日期、充裝日期、附件完整、埋壓、遮擋等。

4.3 滅火毯

4.3.1廚房區(qū)域內,滅火毯須配置規(guī)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須固定放置于灶臺左右兩側并設有明顯、統(tǒng)一的標識,且每個灶臺應配置不少于一張滅火毯;

4.3.2廚房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員工每年要進行一次滅火毯實操演練;

4.3.3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滅火毯檢查,每月不少于兩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損壞、污染、規(guī)格、放置位置合理性、會否使用等。

4.4擋火板、油煙口、油煙管道

4.4.1須使用階梯式擋火板,擋火板之間必須達到無間隙拼接;油煙口開口不得大于油煙罩內平面面積的30%;開口位置應位于油煙較大灶臺的側上方;油煙罩長度超過3米,須設2個油煙口,油煙口間距不大于2米;

4.4.2廚房擋火板必須每日擦拭,表面無積油、油垢等;每周對油煙口上方半臂之長進行清刮和擦拭,無油垢積存;

4.4.3油煙管道須建立清洗計劃;商戶排油煙管道在滿足不積油情況下,可分為兩級清洗方式:一級為重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級為輕油煙商戶,分戶排油煙管道每2個月不少于1次清洗;當以上清洗頻次下排油煙管道仍有積油,須采用調整清洗級別、專項突擊清洗、采用技術改造等解決方案;

4.4.4安管部負責建立油煙管道清洗檔案,每月歸檔一次清洗記錄。油煙清洗檔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油煙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單位資質、清洗前后對比照片(照片須顯示拍攝時間)、驗收記錄、清洗收據或發(fā)票影印件等。

4.5.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管理

4.5.1廣場(自持部分)內有油煙管道的廚房必須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動滅火裝置的控制柜須牢固固定在墻或支架上,安裝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為宜,控制柜應遠離熱源;

4.5.2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更換的要求。

4.5.3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必須具備自動、應急、手動三種啟動方式;噴藥管線須為不銹鋼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銹鋼管件絲扣聯(lián)接;必須有延時噴水功能、并可自動關閉。

4.5.4工程部負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日常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電源、指示燈處于自動狀態(tài)、氣瓶壓力、保險銷是否取下、開關正常、藥劑充裝時限、探測頭、噴射頭清潔無異物堵塞、噴射頭防護帽無脫落、箱體封簽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閥處于開啟狀態(tài)等,管路是否污垢過多;

4.5.5工程部負責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臺賬及檔案的建立。臺賬及檔案應包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護保養(yǎng)合同、藥劑充裝資料、維護保養(yǎng)記錄等內容;

4.5.6商管公司營運部須監(jiān)督相關商戶,每6個月由設備廠家對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進行維護保養(yǎng)一次,并出具維保合格證明;

4.6可燃氣體報警器

4.6.1廚房可燃氣體報警器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規(guī)定,并應滿足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4.6.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米~1.5米,靠近門軸的側面距離距墻不應小于0.5米;

2) 操作面宜留有1.2米寬的操作距離;

3) 安裝須牢固,不傾斜;

4) 當安裝在輕質墻上時,須采取加固措施。

4.6.3為了正確使用探測器及防止探測器故障的發(fā)生,嚴禁安裝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煙影響的地方;

2) 給氣口、換氣扇、房門等風量流動大的地方;

3) 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對濕度:≥90%rh);

4) 溫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 有強電磁場的地方。

4.6.4工程部負責廚房燃氣報警器日常檢查,檢查內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氣報警器控制箱電源開啟正常、指示燈顯示正常(綠色為正常、紅色為異常、黃色為故障)、燃氣報警器探測頭污損、安裝位置異常等。

4.7 感溫探測器

4.7.1廚房感溫探測器須安裝70℃報警的感溫探測器。其安裝空間高度小于8米時,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裝不少于1個感溫探測器,廚房內獨立封閉空間必須加裝感煙探測器;

4.7.2廚房感溫探測器日常檢查由安管部負責,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測器外觀、有無松脫、污損、指示燈正常巡檢等。

4.8 噴淋設施

4.8.1廚房區(qū)域內噴淋設施須嚴格按照經當地消防部門及物業(yè)公司核準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安裝。如商戶進行二次裝修,需對噴淋設施實施改造的,須重新向當地消防部門及商管公司申請,并按審核通過的設計圖紙進行改造;

4.8.2安管部負責廚房區(qū)域內噴淋設施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噴淋頭污染、未使用標準噴淋頭、安裝位置不規(guī)范、安裝數量不足、噴淋管網上拴掛物品或管線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標識、應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 廚房面積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廚房面積大于30平方米,必須設置不少于2個安全出口,2個安全出口間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門開啟方向應向外;

2) 安全出口日常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標識常亮、疏散門開啟方向正確、無鎖閉、阻塞、占用等。

4.9.2 疏散標識

1) 廚房疏散標識(含安全出口標識)應使用接入消防電源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如使用蓄電型的疏散指示標志,須每個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疏散指示標志應處于常充電狀態(tài),疏散指示標志必須保持常亮;

2) 安管部負責廚房疏散標識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標識設置明顯、常亮、無破損、松脫、亮度均勻、地面蓄光型標識清潔、無破損等。

4.9.3應急照明

1) 廚房應急照明宜選用消防電源作應急照明電源,如使用蓄電型應急照明,須每隔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于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應急照明應處于常充電狀態(tài);

2) 工程部負責應急照明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電型應急照明處理充電狀態(tài)、無破損、松脫、接入雙回電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訓

4.10.1餐飲商戶員工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通過后,方可上崗;

4.10.2安管部負責對新入職的廚房工作人員進行廚房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培訓及考核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廚房作業(yè)管理(包括設備設施配置要求、三關一閉、油煙清洗、動火監(jiān)護等)、突發(fā)情況處置方法、滅火器材使用維護、消防四個能力、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的使用維護等;

4.11 監(jiān)管機制

各項目須建立有效的監(jiān)管機制,確保值班經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飲商戶總數的10%,安管部負責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項目負責人每月抽查重點餐飲商戶,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追究管理責任人的監(jiān)管責任。

4.12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商戶的管控

4.12.1責任界定及整改

1) 各項目應發(fā)函明確告知餐飲商戶未加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可能產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責任界定;

2) 未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的商戶,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限期安裝。對未能在期限內安裝的商戶,各項目應積極溝通并協(xié)調,督促商戶整改,確保安裝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戶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期間,各項目應要求商戶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確保安全:

1) 商戶須每周組織全員進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安管部每月對商戶全員進行一次專項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2) 廚房區(qū)域須配置充足的滅火器和滅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滅火器,每個灶臺配置滅火毯2張;

3) 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對商戶內的噴淋末端裝置、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測,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對油煙罩及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4) 廚房動火期間,必須確保有專人在崗值守,嚴禁離崗、脫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標準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團相關消防安全作業(yè)指導書及國家、地方相關法規(guī)及規(guī)范執(zhí)行;

5.2本標準自下發(fā)之日執(zhí)行,并作為集團總部對各分公司、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及考核依據。

第6篇 某酒店餐飲部安全管理制度與規(guī)定怎么寫

一、 餐飲部防火制度與規(guī)定:

(1) 宴會廳、餐廳、酒吧服務人員隨時注意發(fā)現(xiàn)有吸煙客人未熄滅的煙頭掉在煙碟外邊,要立即禮貌地收起熄滅。

收臺布時必須馬上拿到后臺抖凈,以免卷入未熄滅的煙頭而引起火情;

(2) 廚房在使用各種火爐時要有專人負責,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要用點火槍點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紙張直接點火;

(3) 廚房的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注意檢查,如發(fā)現(xiàn)短路、漏電、超負荷等情況,要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4) 宴會廳、餐廳有活動時,所有出入門、通道和樓梯必須保持暢通,以便疏散;

(5) 廚房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線路插銷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超負荷,絕緣要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6) 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制定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7) 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掌握溫度不可過高,鍋內油不得過滿。

嚴防因溫度過高或油溢出鍋臺而引起火災;

(8) 不得往爐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質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fā)生事故。

二、 宴會廳及餐廳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舉辦各類展覽、展銷、會議或文藝等活動時,餐飲部應將主辦單位活動安排和活動詳細內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 如遇大型活動使用部門應該制定安全措施,報保安部;

(3)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場所;

(4) 活動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2) 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及做他用,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3) 禁煙區(qū)不得吸煙;

(4) 使用臨時電器設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禁止亂拉監(jiān)時電源線;

(5) 凡可移動電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電纜,客戶自備電器的電源線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6) 墻壁插座使用功率不準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由工程部實施;

(7) 臨時電器設備總功率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實施;

(8) 臨時燈具必須與墻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安裝裝飾燈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9) 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包括高熾照明),如必須使用須有安全措施,并報保安部批準;

(10) 各種活動不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做清洗劑;

(11) 妥善保管自帶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2) 租用單位搭設臨時舞臺,必須提前將方案、用電負荷及安裝線路圖等內容報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準施工;

(13) 餐廳在營業(yè)期間,服務人員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

要注意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物被盜,有條件的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14) 服務人員在清理衛(wèi)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

(15) 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暢通,以備疏散;

(16) 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xù)制度。

第7篇 餐飲業(yè)廚房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廚房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包括個人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器皿衛(wèi)生和食品衛(wèi)生,針對廚房有關食品加工生產的所有人員。

二、 是廚房全面管理的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全面貫徹落實本規(guī)定,并結合廚房實際情況對廚房工作員工進行衛(wèi)生知識的宣傳教育。

2、不定時檢查、抽查及督導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并作好記錄。

3、結合廚房的實際情況,制定衛(wèi)生管理的具體補充規(guī)定。

第一部分 廚房工作人員個人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進入廚房,必須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冠的整潔。

2、廚房人員必須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fā)、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3、如廁后要用肥皂和清水洗手。

4、在處理食物時,雙手必須清潔。

5、在上班時間內禁止抽煙,在任何時間都不許在工作間內抽煙。

6、在處理食物過程中,避免對著食物咳嗽和打噴嚏。

7、如果手有創(chuàng)傷,應貼上防水膏藥布貼于患處,并且在處理食物時,戴上一次性手套。

8、若員工患上腹瀉、發(fā)燒、或其他容易傳染食品的病癥,應立即停工治療。

第二部分 崗位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必須做到每次工作完成后統(tǒng)一清掃,定期進行大掃除。

2、應定人、定時清掃,經常保持環(huán)境清潔,廚房內做到無蒼蠅、無蟑螂等。

3、廚房地面、地溝、墻角、門窗、房頂,操作臺應保持清潔干燥,無油垢、污漬。

4、骯臟的抹布或碟子禁止用于制作食物的桌子或砧板上。

5、不要把紙箱或報紙等雜物放在貨架上。

6、禁止閑雜人員出入操作間。

第三部分 設備、器皿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容器保持完好,無破損、無油垢,并分類擺放。

2、案臺、刀具、抹布應專崗專用,保持清潔、無異味,防止交叉污染。

3、冰箱要保持整潔,并每兩月定期清潔一次。

4、要確保用具操作情況良好,應時常檢查用具的接觸面是否有破損或生銹。

5、廚房設有水果、涼菜專用的案板及刀具,使用前后需進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部分 儲藏食物的衛(wèi)生要求

1、把新鮮的食物儲藏于冷凍室或保險柜內、分類擺設,并要保持鮮度。

2、經過處理的生熟食品應分離、分放在雪柜里,生的食品存放在熟的食品下。

3、冷葷熟肉在低溫處存放超過24小時應回鍋加熱。

4、熱的熟食要涼透后方可入柜。

5、保持冷凍室、保鮮室和雪柜內整潔,并定期進行洗刷、消毒。

第五部分 對老鼠、蒼蠅等害蟲的防范措施

1、抹桌子時不要把殘物掃到地面或地溝里。

2、殘渣丟進罩有塑料袋的垃圾桶內,蓋好垃圾桶。

3、隨手關閉操作間的門,防蟲鼠進入。

4、殺蟲劑須放在遠離食品的地方。

第六部分 食品衛(wèi)生安全規(guī)定

1、由原料制成品實行:不購腐爛變質的原料,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實行三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制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3、定期清洗冰箱,冰箱內不許積壓時間過久的食品,對于變質變味的食品應及時處理。

4、保持環(huán)境整潔,采取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必要時要對食品存放貨架,冰箱等定期消毒。

5、各種餐具、廚具和盛放食品和容器,必須清洗干凈,并定期消毒。

6、注意飲食操作衛(wèi)生,嚴禁在工作時吸煙。砧板、灶臺應隨時保持衛(wèi)生清潔冷拼在原料切配時應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應經常搓洗,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員應定期檢查身體,符合健康要求。

七、通風設施:定期2月清洗排煙設備。

照明設施:每周清潔廚房照明設施一次。

廚房地面:每日保持地面清潔。

廚房墻壁:每天擦拭1.8米以下墻面,每周擦拭1.8米以上墻面一次。

廚房門窗:每天擦拭門窗一次。

八、 對廚房員工進行食品衛(wèi)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全體廚房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內容。

第8篇 c餐飲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規(guī)定

餐飲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規(guī)定

為切實加強業(yè)務招待費管理,進一步控制費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開展業(yè)務活動,又有利于提倡勤儉節(jié)約、提高效益,經研究決定對業(yè)務招待費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定義 本辦法所稱招待費,是指因公務活動或業(yè)務需要而合理開支的招待費用。交際費用包括餐費、禮品費用等。

二、管理原則

嚴格控制、限額支出、強化考核、責任到人。

三、具體規(guī)定

1、經營業(yè)務中必需的招待費支出實行“預算控制、逐筆報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門經理擬定年度業(yè)務招待費預算方案,經總經理審核后,擬定出各部門的年度業(yè)務招待費支出計劃及分解計劃,根據審批權限經財務部復審后報送總經理審批。

(2)對業(yè)務招待費用開支實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終考核。若遇特殊業(yè)務活動確需增加額度的,經各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決定。對超額完成銷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額。 (3)各部門經辦人員實際每筆支出業(yè)務招待費之前必須事先填寫《業(yè)務招待申請審批單》,先經部門經理審批,最后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可列支,未經事先批準者一律不得報銷。高于原授權金額需要重新申請,取得授權人同意方可報銷。報銷時需注明招待對象,就餐飯店,金額,陪同人員等

2、業(yè)務招待費列支標準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況不允許招待費開支;

②客戶來酒店招待:經理級招待100元/位;酒店級分管領導招待標準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實報實銷,業(yè)務招待就餐無特殊情況一律在本酒店進行。

3、報銷審批手續(xù)

經辦人員必須在每筆招待支出發(fā)生后的二天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同時附合法票據及《業(yè)務招待申請審批單》辦理審批手續(xù)。

四、列支考核 經年終考核超過規(guī)定額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減部門主要負責人年終獎金。凡不按規(guī)定或超標準開支的招待費,一律不予報銷,由有關責任人自負。

五、附則 本規(guī)定適用于索易東總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本規(guī)定由總部財務部負責解釋。 附:

業(yè)務招待申請審批單

日期: 年 月日

經辦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來客單位

來客姓名及職位

招待理由:

申請支出金額(大寫):$:________元

年度支出計劃

累計支出

可用數額

總經理審批意見:

部門經理審核意見:

實際支出金額(大寫): $:________元

單據張數

總經理審批意見:

副總經理復審意見:

財務經理初審意見:

部門經理審核意見:

第9篇 餐飲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規(guī)定范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餐飲服務行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餐飲服務行業(yè)。

第三條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設置要求:

大型及特大型餐館、學校和幼兒園食堂、供餐人數1000人及以上的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yè)的總部必須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其他可為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擔任。

第四條 餐飲服務單位設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歷,具有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

(二)參加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

(三)身體健康并取得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第五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掌握下列知識: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二)常見的食品污染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三)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方法;

(四)餐飲場所、環(huán)境、設備以及食品采購、儲存、加工制作、銷售等過程的食品安全要求;

(五)個人衛(wèi)生要求;

(六)其他相關內容。

第六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從業(yè)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對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wèi)生狀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對患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者及時調離相關崗位;

(六)對發(fā)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時報告衛(wèi)生行政部門,并協(xié)助調查處理;

(七)接受和配合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并定期向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八)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九)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七條餐飲服務單位應當為食品安全管理員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不得妨礙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向監(jiān)管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報送食品安全管理員設立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員發(fā)生變動時,餐飲服務單位應向監(jiān)管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備案,并及時配備具備資質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九條 各級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應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對未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無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發(fā)放(換發(fā))餐飲服務許可證。對食品安全管理員未履行職責,責成其所在單位作出處理,并取消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

第十條 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教材和試題,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書的發(fā)放,食品安全管理員實行網絡培訓或者是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4年,每年應接受培訓一次,資格證書在全市范圍內有效。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第10篇 餐飲發(fā)票開具管理規(guī)定辦法

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餐飲發(fā)票開具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餐飲定額發(fā)票的管理規(guī)定及消費者發(fā)票維權的基本常識【1】

荊楚網消息 (湖北日報) 一、餐飲發(fā)票的管理規(guī)定

(一)武漢市餐飲定額發(fā)票的樣式(印制規(guī)格、面值)及防偽

武漢市餐飲定額發(fā)票票面為單頁式。

由存根聯(lián)、發(fā)票聯(lián)及兌獎聯(lián)組成。

每本發(fā)票50份,規(guī)格為18.50厘米×8厘米,采用80克雙膠紙印制。

其票面面值有七種:壹元、伍元、壹拾元、伍拾元、壹佰元、貳佰元、伍佰元。

采用數字噴碼防偽、鈔線底紋防偽、密碼防偽、專用章防偽、監(jiān)制章印色防偽“五大”防偽措施。

(二)餐飲定額發(fā)票的領購

凡在市地稅局辦理了稅務登記或無證照登記從事餐飲經營的納稅人,均可在屬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餐飲定額發(fā)票。

(三)餐飲定額發(fā)票的使用管理

武漢市餐飲定額發(fā)票實行“以票控稅”的管理方式。

對實行核定征收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按稅務機關核定的經營額控制發(fā)票購買數量。

(四)餐飲定額發(fā)票的刮獎兌獎

為了鼓勵消費者索取正規(guī)餐飲定額發(fā)票,同時監(jiān)督經營者按規(guī)定開具發(fā)票,武漢市對餐飲定額發(fā)票實行了刮獎的辦法。

刮中獎項者,憑刮獎聯(lián)向出具發(fā)票的收款方當場兌付獎金;未當場兌付的消費者,請在10日內持未撕開的發(fā)票聯(lián)和兌獎聯(lián)到所屬區(qū)域地稅局辦稅服務廳兌獎。

(五)對餐飲定額發(fā)票違章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

對不按規(guī)定領購或開具餐飲定額發(fā)票的,稅務機關查實后,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消費者發(fā)票維權的基本常識

當消費者進行餐飲消費,遇到經營者的發(fā)票違規(guī)行為侵害到自身的合法權益時,消費者有權運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權。

下面介紹餐飲定額發(fā)票維權的一些基本常識。

(一)如何辨別餐飲定額發(fā)票的真、偽

武漢市自20__年1月1日起全面啟用新版餐飲定額發(fā)票,新版發(fā)票充分考慮了如何方便消費者查詢、識別功能,實行全國統(tǒng)一編碼規(guī)則,按地區(qū)、行業(yè)統(tǒng)一分類,啟用12位發(fā)票代碼,8位發(fā)票號碼。

消費者最簡單、最準確、最快捷的鑒別方式是:登錄武漢地稅外網網站()或撥打稅務服務專線“12366”(上班時間可接轉人工查詢,其他時間為電話語音查詢),將發(fā)票代碼、號碼及密碼輸入,即可知道所查發(fā)票的真、偽。

(二)消費者投訴舉報餐飲定額發(fā)票違章行為的舉證常識

餐飲定額發(fā)票的違章行為主要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違規(guī)使用虛假的發(fā)票;二是違規(guī)使用回籠票(回籠票系指其他經營者已開具的發(fā)票重復使用,發(fā)票專用章的名稱與實際經營者名稱不相符的發(fā)票);三是經營者以各種借口,不按規(guī)定向消費者提供發(fā)票。

對上述發(fā)票違章行為,消費者在向稅務機關投訴舉報時,為了方便稅務機關核實違章事實,并進行處理,消費者必須掌握一些必要的舉證常識。

當消費者發(fā)現(xiàn)經營者有使用虛假的發(fā)票或使用回籠票的違規(guī)行為時,首先看一看經營者提供的發(fā)票上加蓋的發(fā)票專用章是否清晰可辯,發(fā)票專用章的名稱與實際經營者的名稱是否一致。

如發(fā)票專用章無法辨認,則要求經營者提供發(fā)票專用章清晰可辯的發(fā)票,如發(fā)票專用章的名稱與實際經營者的名稱不一致,可要求經營者提供與實際經營名稱相符的發(fā)票。

這樣一來,經營者一般情況下就不敢再向消費者提供虛假的發(fā)票或回籠票了。

當經營者以各種借口,不提供發(fā)票的情況時,消費者一定要向經營者索要未提供發(fā)票的證據,如可以要求經營者寫下欠條,同時要求經營者提供當時消費的明細單據作為證據。

稅務總局專項整治餐飲業(yè)發(fā)票使用【2】

日前,稅務總局部署在餐飲業(yè)開展發(fā)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將餐費開成非餐費、將大額用餐費用分割成小額發(fā)票、虛開發(fā)票、非法取得發(fā)票等違法行為。

據悉,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關于厲行節(jié)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等規(guī)定下發(fā)后,部分餐飲業(yè)主為了招徠生意,在開具發(fā)票時將客戶大額用餐費用“化整為零”分割成小額發(fā)票,或將按規(guī)定無法開支的餐費開成非餐費發(fā)票,為少數行政事業(yè)單位規(guī)避檢查、違規(guī)用餐提供了便利。

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馬毅民介紹,此次整治的范圍為餐飲業(yè)2022年度至2022年度發(fā)票的開具、使用情況,重點檢查有無將餐費開成非餐費,有無將大額用餐費用分割成小額發(fā)票,列支的大額發(fā)票業(yè)務是否真實,有無虛開發(fā)票、有無非法取得發(fā)票等行為。

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將餐飲企業(yè)發(fā)票使用情況專項整治工作與打擊發(fā)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結合起來,統(tǒng)籌規(guī)劃、整體推進。根據餐飲行業(yè)特點,深入分析征管資料數據,科學確定檢查對象,全面檢查餐飲行業(yè)發(fā)票使用情況,同時核查受票單位列支項目為“會議費”“餐飲”“辦公用品”等發(fā)票,發(fā)現(xiàn)疑點線索的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對存在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的,追查到以前年度;發(fā)現(xiàn)涉嫌稅收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定點飯店將餐費開成非餐費或將大額用餐費用分割成小額發(fā)票的,向財政部門移送線索;積極配合監(jiān)察部門做好餐飲發(fā)票信息采集及大額餐飲發(fā)票抽查工作。

同時,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模范執(zhí)行《關于厲行節(jié)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等規(guī)定,嚴禁設立“小金庫”違規(guī)宴請,嚴禁把餐費開成非餐費,嚴禁將大額餐費分割成小額開票,嚴禁接受納稅人宴請,對違反規(guī)定者將依紀依規(guī)嚴肅查處。

目前,武漢市有些由下崗或無業(yè)人員為維持生計而經營的餐飲小攤點(如大排檔、靠杯酒等),一般以路為市,占道經營,屬于無證經營,稅務機關承諾可以為其免費辦理無證照登記并提供正式的餐飲定額發(fā)票。

鑒于這些經營戶流動性較大,有的是季節(jié)性經營,很難全部都能自愿申領定額發(fā)票,稅務機關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您需要索取正式稅務發(fā)票,消費時最好選擇那些正式辦理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的餐館、酒店。

這樣,當您遇到經營者的發(fā)票違章行為,使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也便于舉證和向稅務機關投訴舉報,稅務機關也容易根據您的舉證事實及時地進行查處,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第11篇 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單位衛(wèi)生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餐飲服務單位。

第三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二章 食品安全管理與人員的職責

第四條 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者、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 各食堂、餐廳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組,并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本要求和職責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本要求

——身體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具備2年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經歷;

——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組織從業(yè)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標準、加工操作規(guī)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

——落實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工作,監(jiān)督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人員崗位調整的落實;

——按照食品安全檢查計劃要求,定期檢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yè)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健全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投訴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關鍵環(huán)節(jié)操作規(guī)程;

——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制度。

第三章 餐飲服務人員和設備設施衛(wèi)生要求

第八條 餐飲服務人員衛(wèi)生要求

——餐飲服務人員上崗前應取得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機構頒發(fā)的健康證明;

——餐飲服務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休假、出差較長時間后再回到炊事崗位應進行體檢;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餐飲工作崗位;

——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參加上崗前初次培訓和在崗期間的每年繼續(xù)教育培訓,培訓情況應有記錄;

——餐飲服務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應戴口罩;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qū),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第九條 設備設施衛(wèi)生要求

——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

——粗加工操作場所內應至少分別設置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產品的清洗水池應獨立設置,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

——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存的食品和物品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以上,以利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

第四章 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條 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guī)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 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做好記錄。

第十三條 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四條 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第十五條 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不少于100克。

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對人員健康狀況、培訓情況、原料采購驗收、食品安全檢查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fā)現(xiàn)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進行記錄,記錄應至少保存2年以上。

第五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七條 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采取以下方式

——實施現(xiàn)場檢查;

——查閱基礎資料;

——對食品和餐用具進行抽樣檢驗。

第十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重點檢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餐飲服務許可情況;

——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建立檔案情況;

——個人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食品用工具及設備、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wèi)生設施情況;

——餐飲加工制作、銷售、服務過程的食品安全情況;

——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及執(zhí)行情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及執(zhí)行情況;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官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

——餐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

第十九條 檢查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應制作填寫現(xiàn)場檢查表,經雙方核實并簽字。

第二十條 各單位應至少每季度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夏季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12篇 餐飲行業(yè)布草管理規(guī)定

一、送洗

1、各餐廳送洗布草時間為上午08:30-09:00和下午14:00-14:30各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2、各餐廳將需要洗滌的布草抖干凈雜物,按種類分開后,再送至洗衣房點數。

3、布草的特殊污漬必須有相關餐廳主管注明。

4、臟布草清點完畢后,收送員和布草管理員簽字確認。

二、領取

1、以臟換凈。

2、臟、凈布草數量應相對應。

3、所有在布草房領出的凈布草應按規(guī)定作簽收記錄。

三、盤點

1、布草盤點的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天。

2、各餐廳按布草的不同規(guī)格提前整理,由布草房與餐廳布草管理人員共同盤點。

4、布草房將盤點數據整理報洗衣房經理。

五、存放

1、各餐廳的布草必須存放在干燥、干凈、能上鎖的地方。

2、分類及規(guī)格應清晰。

3、待洗的臟布草應存放在上鎖布草柜內,防止蟑螂、老鼠等侵食。

六、報損及補充

按酒店布草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3篇 餐飲會計電算化管理規(guī)定制度

保證會計電算化設備安全和計算機正常運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設備進行保養(yǎng),保持辦公室和設備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會計電算化硬件設備由財務部統(tǒng)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2.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fā)現(xiàn)軟件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xiàn)時,應立即與軟件開發(fā)商聯(lián)系,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后,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數據和功能模塊的正確性。

3.進行電算化操作時,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件必須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權限和密碼。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點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

4.進行會計處理時,應加強對會計數據的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審核,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數據未經審核而登記入機內賬簿。

5.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件設備的安全負責,設備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guī)范程序進行,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操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前,應執(zhí)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6.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7.對會計軟件進行升級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須經財務部經理的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在軟件升級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會計數據的連續(xù)和安全,并由財務部經理指定專人進行監(jiān)督。

8.健全排除計算機硬件和軟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健全計算機病毒防范措施, 未經允許不得在記帳電腦上安裝、拷貝無關軟件、文件。

9.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專人負責。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10.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11.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12.所使用會計軟件的全套文檔資料以及會計軟件程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14篇 某酒店餐飲部安全管理制度與規(guī)定

一、 餐飲部防火制度與規(guī)定:

(1) 宴會廳、餐廳、酒吧服務人員隨時注意發(fā)現(xiàn)有吸煙客人未熄滅的煙頭掉在煙碟外邊,要立即禮貌地收起熄滅。收臺布時必須馬上拿到后臺抖凈,以免卷入未熄滅的煙頭而引起火情;

(2) 廚房在使用各種火爐時要有專人負責,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要用點火槍點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紙張直接點火;

(3) 廚房的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注意檢查,如發(fā)現(xiàn)短路、漏電、超負荷等情況,要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4) 宴會廳、餐廳有活動時,所有出入門、通道和樓梯必須保持暢通,以便疏散;

(5) 廚房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線路插銷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超負荷,絕緣要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6) 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制定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執(zhí)行;

(7) 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掌握溫度不可過高,鍋內油不得過滿。嚴防因溫度過高或油溢出鍋臺而引起火災;

(8) 不得往爐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質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fā)生事故。

二、 宴會廳及餐廳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舉辦各類展覽、展銷、會議或文藝等活動時,餐飲部應將主辦單位活動安排和活動詳細內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 如遇大型活動使用部門應該制定安全措施,報保安部;

(3)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場所;

(4) 活動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2) 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及做他用,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3) 禁煙區(qū)不得吸煙;

(4) 使用臨時電器設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亂拉監(jiān)時電源線;

(5) 凡可移動電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電纜,客戶自備電器的電源線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6) 墻壁插座使用功率不準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由工程部實施;

(7) 臨時電器設備總功率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實施;

(8) 臨時燈具必須與墻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安裝裝飾燈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9) 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包括高熾照明),如必須使用須有安全措施,并報保安部批準;

(10) 各種活動不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做清洗劑;

(11) 妥善保管自帶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2) 租用單位搭設臨時舞臺,必須提前將方案、用電負荷及安裝線路圖等內容報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準施工;

(13) 餐廳在營業(yè)期間,服務人員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要注意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物被盜,有條件的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14) 服務人員在清理衛(wèi)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

(15) 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暢通,以備疏散;

(16) 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xù)制度。

第15篇 餐飲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餐飲服務行業(yè)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餐飲服務行業(yè)。

第三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設置要求:

大型及特大型餐館、學校和幼兒園食堂、供餐人數1000人及以上的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yè)的總部必須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其他可為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huán)節(jié)的人員擔任。

第四條 餐飲服務單位設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歷,具有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

(二)參加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

(三)身體健康并取得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第五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掌握下列知識: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二)常見的食品污染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三)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方法;

(四)餐飲場所、環(huán)境、設備以及食品采購、儲存、加工制作、銷售等過程的食品安全要求;

(五)個人衛(wèi)生要求;

(六)其他相關內容。

第六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從業(yè)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對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wèi)生狀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對患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者及時調離相關崗位;

(六)對發(fā)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及時報告衛(wèi)生行政部門,并協(xié)助調查處理;

(七)接受和配合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并定期向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八)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九)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七條餐飲服務單位應當為食品安全管理員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不得妨礙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應向監(jiān)管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報送食品安全管理員設立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員發(fā)生變動時,餐飲服務單位應向監(jiān)管的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備案,并及時配備具備資質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九條 各級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應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對未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無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得發(fā)放(換發(fā))餐飲服務許可證。對食品安全管理員未履行職責,責成其所在單位作出處理,并取消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

第十條 市衛(wèi)生監(jiān)督所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教材和試題,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書的發(fā)放,食品安全管理員實行網絡培訓或者是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管理員資格證書有效期4年,每年應接受培訓一次,資格證書在全市范圍內有效。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餐飲管理規(guī)定15篇

商業(yè)廣場餐飲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1條從業(yè)人員要求辦理健康證、嚴格按衛(wèi)生防疫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第2條從業(yè)人員要求上崗穿著工衣,佩戴工帽,違者罰款50元。第3條從業(yè)人員講究個人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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