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臨時用電申請與審批
1. 任何臨時用電需求應提前提交書面申請,詳細說明用電設備、負荷、使用期限等信息。
2. 審批部門需審查申請的安全性,確保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定,并簽發(fā)批準文件。
二、臨時電源設施安裝
3. 臨時電源線應選用絕緣良好、符合安全等級的電纜,避免使用破損或老化電線。
4. 安裝電源插座時,應確保其安裝位置遠離水源,防止水濺入引發(fā)觸電事故。
5. 每個臨時用電點應設置獨立的開關和漏電保護器,確保設備過載或接地故障時能及時切斷電源。
三、臨時用電設備管理
6. 所有臨時用電設備應進行定期檢查,確保無損壞、老化現象。
7. 設備操作人員應接受安全培訓,了解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處理措施。
8. 非專業(yè)人員不得隨意拆卸、修理電氣設備,如遇問題應及時報告。
四、作業(yè)現場安全
9. 現場應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提示人員注意安全。
10. 作業(yè)期間,禁止在電力線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發(fā)生火災。
11. 工作結束后,及時切斷電源,清理現場,確保無遺留安全隱患。
五、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1
2. 制定臨時用電應急預案,包括觸電、火災等事故的處理流程。
1
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1
4. 發(fā)生電氣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處理。
六、監(jiān)督與評估
1
5. 項目負責人應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1
6. 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個人或部門,應采取警告、教育等措施,嚴重者可暫停其用電權限。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 50150-2016,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旨在保障臨時用電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所有員工及承包商均須嚴格遵守,違反規(guī)程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規(guī)程的修訂和更新應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確保與最新安全標準保持一致。
臨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臨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規(guī)程
臨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本系統(tǒng)采用tn-s供電系統(tǒng),在專用保護線上無電流,此線專門承受故障電流,確保其保護裝置動作,但應注意其pe線不得斷開,在供電末端應給pe線重復接地。
1. 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致命傷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動作時間應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2. 開關箱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設備,除做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3.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隔離開關的負荷側或開關的負荷側。
4.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5. 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6.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照明線路設在動力開關上側且箱內供電線路均有標識。
7.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供電,開關箱內應一閘一漏,每臺用電設備應有自己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設備。
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常溫場所,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天關箱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是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9.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入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10.配電箱應安裝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垂直距離大于1.3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1.5m,箱體的下皮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大于2mm
11.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
1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按規(guī)定的位置牢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和松動。
13.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板分設。
14.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成束綁扎,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板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余度,以備檢查
15.電器設備的操作與維修必須符合以下要求:a、現場內的臨時用電的施工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后并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yè)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與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初級電工不得進行高級電工的作業(yè)。b、各類人員應作到: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使用設備前應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器裝置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工作:c、停電后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d、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16.安全用是組織措施
(1)建立臨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
(3)健全技術檢查制度:從工程施工用電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包括:接地電阻值、電器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工作參數等,以監(jiān)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氣維修制度
(5)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
(6)建立工程竣工后的拆除制度
(7)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第2篇 臨時用電安全規(guī)程
鐵路工程臨時用電安全作業(yè)指導書
1.目的
為確保公司對施工生產、生活中的臨時用電進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冊的要求,特制定本作業(yè)指導書。
2.范圍
本作業(yè)指導書適用于公司施工生產、生活、服務全過程對臨時用電的控制。
3.術語和定義
采用gb/t28001/2001標準及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安全質量監(jiān)察處負責編制本作業(yè)指導書并組織實施。
4.2指揮部、項目部負責對施工中的臨時用電進行控制。
4.3機關工作部及分公司負責各機關的臨時用電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開工準備階段臨時用電控制。
5.1.1指揮部、項目部負責本工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寫,指導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布置。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5.1.2指揮部、項目部根據工程現場的規(guī)模和用電機械數量和用電量來配置電度表。
5.1.3指揮部、項目部根據有關規(guī)范要求制定電工崗位責任制,電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施工現場必須建立電工值班制度。
5.1.4指揮部、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的相關方人員進行預防觸電事故教育,并進行觸電基本搶救措施培訓。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5.1.4.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座,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斷開電源。
5.1.4.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以隔斷電流。
5.1.4.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5.1.5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5.1.5.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5.1.5.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5.1.5.3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yè)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5.1.6脫離電源后,要及時迅速對癥搶救。
5.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安裝、驗收控制。
5.2.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需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布置圖安裝,安裝時需保證地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完好。
5.2.2配電箱內的電器元件及外觀要符合有關規(guī)范要求,嚴禁在缺少元件、元件失效或在不安全狀態(tài)下使用,嚴禁在漏電斷路器失效的情況下使用,并防止其失靈或誤操作。
5.2.3配電箱內側面上應標明用電設備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并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各類接地電阻測試,測試符合有關規(guī)范后方可使用。
5.2.4施工現場的用電電器及機械設備、工作接地、重復接地、防護接地等各種接地裝置,按要求施工竣工后,應由電工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各類接地電阻測試。
5.3臨時用電使用安裝技術控制
5.3.1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用電人員及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交底,以避免觸電事故發(fā)生。
5.3.1.1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對于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一個接地裝置并聯運行的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的各種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
5.3.1.2中性點接地系統(tǒng)的運行。在高壓系統(tǒng),中性點接地可使接地保護準確動作并消除接地過電壓。
5.3.1.3中性點接地的系統(tǒng)中,可降低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水平。
5.3.1.4在潮濕、無采暖設備或暫時出現蒸汽、有導電粉末、高溫的建筑物內采用36v作為安全電壓。
5.3.1.5安全電壓應根據使用環(huán)境、人員和使用方式等因素來選用。
5.3.1.6施工現場應普遍采用安全電壓,干燥整潔場所使用的照明燈電壓為36v;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場所為12v。
5.3.1.7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屏護設施,防止過分接近帶電體造成觸電事故。屏護還能起到防止電弧短路和保障操作檢修空間的安全作用。
5.3.1.8屏護裝置應有足夠的尺寸并保證必要的間距,屏護裝置應有明顯的標志,如掛標示牌,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應采取接零(地)措施,固定安裝的屏護裝置應當上鎖或裝設連鎖裝置,可動的屏護裝置應安裝穩(wěn)定,能防止被無意識移開。
5.3.1.9對于高壓設備,不論是否裸露,均應采取屏護遮攔和保證安全短路的措施。對于1000伏以下生產和生活用電的電氣設備,其熔斷器和閘刀開關都必須裝有絕緣罩(蓋)進行屏護。
5.3.1.10凡在部分停電的高壓設備上檢修,都應在四周裝設臨時遮攔。在安全距離內的人為停電設備,也應裝設遮攔屏護,防止他人進入危險區(qū),并防止工作人員與帶電部分直接接觸。
5.3.1.11臨時遮攔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它堅韌絕緣材料制成,并裝設牢固。
5.3.1.12編制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根據施工現場和用電設備、線路的實際情況,凡在易發(fā)生觸電漏電危險及易產生爆炸等特殊場所中的所有電氣設備,都應編制具體的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對那些易產生電火花及溫度易升高的電氣設備應編制具體的電氣防火措施。
5.3.2項目部按照有關規(guī)范要求重點對電動建筑機械操作者和電工進行施工現場防護和安全操作技能交底。
5.3.2.1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用電技術交底;
5.3.2.2特殊潮濕環(huán)境場所作業(yè)安全用電技術交底;
5.3.2.3塔式起重機安全用電技術交底;
5.3.2.4夯土機械安全用電技術交底;
5.3.2.5焊接機械安全用電技術交底;
5.3.3項目部負責對施工現場內相關方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器具防火教育,避免用電火災事故發(fā)生。
5.3.3.1電氣線路超過負載引起火災:線路設計或架設不合理,熔斷器保護裝置選擇不當造成火災。
5.3.3.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因導線安全間距和絕緣等級不夠、年久老化、破損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5.3.3.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導線與導線間、導線與接線柱間連接不良、開關接頭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引起火災。
5.3.3.4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爐等電熱設備如果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5.3.3.5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氣焊接設備如電焊機、點焊機等電氣弧光火花會引燃周圍物體,靜電火花也會使易燃氣體產生火災。
5.4臨時用電維修、檢查控制
5.4.1項目部組織平時的檢查驗收,參加人員應包括電工工長及安全員。檢查配電線路、各種配電箱、電氣設備、接地電阻等。
5.4.1.1配電箱的制作應采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鐵板,以便箱體接地,亦可采用絕緣材料,但不宜采用木質材料制作。
5.4.1.2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電器的安裝不得松動和歪斜,不準將配電箱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對于固定式配電箱,其下底面安裝高度距地1.3-1.5米為宜。對于移動式配電箱,其下底的安裝高度以距地0.6-1.5米為宜。
5.4.1.3配電箱內連接導線應采用標準的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裸露導電部分。為了明晰起見,保護零線應采用標準綠/黃雙色絕緣導線,并通過專用接線端子連接。
5.4.1.4配電箱、分配電箱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分配電箱至用電設備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3米,分配電箱至流動操作配電箱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30米。
5.4.1.5應經常對配電箱進行巡視檢查: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配線絕緣是否破損;各部接點是否牢固;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fā)現缺陷及時處理,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5.4.2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項目部在組織檢查時應全面對元件失靈或其他不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要定人、定時進行維修。
5.4.3對臨電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時,操作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穿戴好絕緣用品,禁止帶電作業(yè)。
5.4.4對塔吊、龍門架、井字架和電梯等高空、高處用電器具必須定期檢查、維修,防止用電事故發(fā)生。
5.4.4.1塔式起重機電氣線路應符合國家《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要求。超重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幅度限位和吊鉤、卷筒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保護電纜不被拉拽。夜間施工的塔吊必須在塔身或其它部位設置對著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燈并應在塔頂和大臂架頭部安裝紅色障礙燈。塔吊接地應符合要求。
5.4.4.2外用施工電梯的電氣線路和安全裝置不得任意改動,電氣系統(tǒng)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電梯所有各部限位和安全裝置應靈敏,應在電梯頂部安裝紅色障礙燈。工作后,應切斷電源,關鎖電閘箱。
5.4.4.3電梯的電氣線路、儀表、附件及操作按扭等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不正常時應立即排除,每使用一年應重新檢修調試一次。
5.4.4.4井字架、龍門架的升降臺嚴禁人員乘坐吊盤上下。必須加裝超高限位裝置。保證使用中靈敏、有效,并在其頂端安裝紅色障礙燈。井字架的任一點與架空輸電線路或帶電設備的水平與垂直距離不得小于3米。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龍門架應設防雷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
5.4.4.5卷揚機電器電源應一機一閘,一箱一鎖,禁止一閘多用。防護罩(殼)齊全完好,電器設備應裝漏電保護開關,并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
5.4.4.6井字架的電器和各種安全裝置應每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一次。雨季還應注意電氣設備防雨、防潮。
第3篇 工貿臨時接線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凡公司內部所接用之臨時電力、照明、試驗線路(指電壓在380伏以下者)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 在車間內部需要架設臨時接線時,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動力、生產安全部門檢查,認為有架設必要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表單”。經兩部門批準后,方可由車間派電工或動力部門派電工進行架設。
3、 臨時線最長使用期限為七天。如超過此期限,使用單位應按照電氣按照規(guī)程正式安裝,并拆除臨時線,不再臨時接線處理。
4、 臨時接線裝置如發(fā)生危險,并證明系因裝置不良,應由承裝人負責。
5、 電氣工作人員校驗電氣設備,使用臨時線在不超過一個工作日者,可不填寫臨時線裝置申請單,校驗完畢后需本人負責拆除。
6、 臨時線使用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者,必須在期滿前一天,續(xù)辦延長使用手續(xù),報動力、生產安全部門各一份并經批準,但最多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必須拆除。
7、 未經申請批準的臨時線和安裝不合格或已到期的臨時線,動力、生產安全部門有權令其停止使用。車間、部門應在四小時內按要求處理完畢。如逾期未進行處理,動力部門在通知車間領導后,有權責令本單位電工拆除。
8、 裝置臨時線的一般安全要求:
(1) 裝置臨時線須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要采取懸空架設和沿墻敷設。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公尺,戶外不得低于3.5公尺。架設時需設專用電桿和專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
(2) 全部臨時線裝置必須有一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3) 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須有良好接地線(或接零線);
(4) 分路線不得在燈頭內并頭,須用丁字接法并用包布包好;
(5) 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如用橡皮線橡套電纜,則應在過路處設有硬質的套管保護。管上要裝護圈,以防割破電線;
(6) 安裝完畢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改;
(7) 電氣工作人員安裝臨時線前,須查驗臨時線裝置申請單。否則不予安裝;
(8) 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米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于6米。
第4篇 步行街臨時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制度
步行街臨時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各單元經批準臨時動火的部分,有實施臨時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做到動火前八不,動火中四要,動火后一清。
1 動火前八不:
1.1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不動火;
1.2周圍的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1.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1.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凈不動火;
1.5儲存易爆物品的場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不動火;
1.6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yè)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動火;
1.7未有配備滅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時不動火;
1.8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不動火。
2 動火中四要:
2.1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
2.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作業(yè)人員要加強觀察、精心操作,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立即停止動火;
2.3一旦發(fā)生火災或爆炸事故,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2.4動火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動火后一清:
完成動火作業(yè)后,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yè)現場后才能離開。
第5篇 臨時用電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第一條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一) 在運行的生產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二) 本公司內部的臨時用電,由用電部門持用火作業(yè)許可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到安全主任處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第三條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有效期限應與用火作業(yè)許可證一致,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第四條 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zhí)行人所在生產區(qū)域的技術人員、安全主任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第五條 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一) 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
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三) 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五) 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六) 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六條 臨時用電部門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現違章用電,安全主任有權停止供電。
第七條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yè)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第6篇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監(jiān)督管理規(guī)程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 6-2oo5)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建立相關的管理文件和檔案資料。
嚴格審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審查內容:
1)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與維護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關技術標準要求。
2)施工現場按照國家強制性條文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即三相五線制)。抽查施工現場是否全部采用5芯電纜,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一
3)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配電系統(tǒng)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處做重復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復接地按規(guī)范要求施工,接地電阻值符合規(guī)定要求。
2.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必須簽訂臨時用電管理協議,明確各方責任。分包單位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管理協議的約定,總包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落實對分包單位的用電設施和日常施工的監(jiān)督管理。
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室和配電室,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F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 臨時用電配電線路必須按規(guī)范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絞軟線。電纜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5.各類施工活動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最小安全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和監(jiān)護措施。
6.配電系統(tǒng)必須實行分級配電。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規(guī)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并在電箱正面門內繪有接線圖。
7.各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應外涂安全色標,統(tǒng)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箱門上鎖。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獨立的配電系統(tǒng)必須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非獨立系統(tǒng)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tǒng)。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guī)定。
10.現場金屬架構物(照明燈架、垂直提升裝置、超高腳手架)和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11.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依據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采用ⅱ類、ⅲ類絕緣型的手持電動工具。工具的絕緣狀態(tài)、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
12.一般場所采用220 v電源照明的必須按規(guī)定布線和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特殊場所必須按國家標準規(guī)定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3.施工現場的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應根據用途按規(guī)定安裝照明燈具和使用用電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機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F場凡有人員經過和施工活動的場所,必須提供足夠的照明。
14.使用行燈和低壓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 6 v,行燈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纜線,不得使用塑絞線。行燈和低壓燈的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處電氣安裝要求。
15.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
16.使用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 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 0m。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1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guī)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級專業(yè)檢測機構認證。
18.檢修各類配電箱、開關箱、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具時’,必須切斷電源,拆除電氣連接并懸掛警示標牌。試車和調試時應確定操作程序和設立專人監(jiān)護。
19.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抽查下列內容:
1)重復接地線與保護零線,保護零線與保護零線做可靠聯接,不得搭接、纏繞或形成雞爪線。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金屬架構、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及靠近帶電部位的金屬圍欄、金屬門均應做保護接零。與電氣設備相聯接的保護零線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
2)檢查施工現場配電系統(tǒng)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以上漏電保護,第一級漏電保護器宜安裝在現場配電室的配電柜內,各電動機械、工具及用電設施的開關箱內必須按規(guī)定動作值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或拆除時不得打開密封蓋,以免影響性能。
3)配電系統(tǒng)除應符合jgj46-2005的技術要求外,還應要求總承包單位做到:
①帶電導線必須絕緣良好,導線與導線之間接頭必須絕緣包扎,嚴禁在帶電導線上搭、掛、壓其他物品。
②現場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設置圍護欄,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操作的空間和通道。
③配電箱、開關箱應編號、加鎖、底部做半封閉,并有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箱體應外觀整潔、內無雜物,周圍不得有灌木及雜茅等。箱內電器必須完好無損、裝設端正、牢固可靠、并標明用途,且與箱內系統(tǒng)圖一致。配電箱的引入引出線必須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與每臺用電設備不超過3 m,并不得將機具電源線臨時跨接在其他設施線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場所或晚間施工,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照明燈具,并設專人負責維修。根據需要設置警衛(wèi)照明、紅色信號照明及事故照明,其電源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特殊場所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電壓照明。
⑤電動裝置、電動機械設備的電源進、出線端應做固定聯接。使用橡套、塑套電纜的電源線、負荷線、控制線纜應進入接線盒內,并在盒內或盒外固定。根據特殊部位需要,分別采用耐酸、堿、油的電纜或增加防護設施。
4)各種配電箱使用時,應遵守以下停電、送電的順序:總配電柜一分配電箱一開關箱。斷電時相反。
5)監(jiān)督管理樓層施工用的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是否采用護套電纜線,電纜線路按規(guī)定進行固定。
第7篇 臨時架空電纜線路及變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挖電桿基坑作業(yè)前,應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探明地下物狀況并采取防護措施。在現況電力、通訊電纜2m范圍內和現況燃氣、熱力、給水、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jiān)護下人工開挖。
(2) 搬運電桿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協調一致,互相呼應。使用車輛搬運電桿時,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并保持平?。
(3)立、撤電桿作業(yè)必須設專人指揮,明確聯系信號和人員分工,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和疏導交通。
(4)使用汽車起重機立、撤電桿時,應與信號工密切配合,吊點應在電桿重心的上方,距桿根的距離應大于桿長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桿應使用兩副架腿,桿軸向與架腿頂部支點應保持同一直線,并位于架腿兩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應均?。基坑填平夯實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桿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電桿時,應設置半徑為1.2倍桿長的作業(yè)區(qū)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域。立桿作業(yè)時,坑內嚴禁有人。
(7)蹬桿前應檢查電桿埋設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方可蹬桿。
(8)桿上作業(yè)時,上下傳遞工具和材料應用小繩,嚴禁拋擲。小繩不得系在安全帶上。
(9)桿上作業(yè)人員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較大的工具應用繩子栓在牢固的構件上。
(10)鄰近其他帶電線路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數據。
(11)鄰近帶電路線或帶電設備放、緊線作業(yè)時,應將導線接地,并用小繩栓好,指定專人拽住。
(12)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在無拉線、拉樁的電桿上緊線,必須設置臨時拉線。緊大截面導線應設專人監(jiān)視拉線、拉樁,發(fā)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13)撤線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放線時應先用繩索將導線拴牢,剪斷后徐徐下放。
(14)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立桿和蹬桿作業(yè)。
(15)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指揮。在拐彎處敷設電纜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彎角外側。
(16)巡視架空線路時,應沿線線路上風側行走。發(fā)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
(17)用絕緣拉桿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高壓負荷開關時,室內操作應戴絕緣手套,室外操作還應穿絕緣靴。
(18)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
(19)雨天不得進行室外高壓作業(yè)。
(20)變壓器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后停電源側。送電時,先送電源側,后送負荷側。操作單極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停電時,先拉中間相,后拉兩邊相;送電時,先合兩邊相,后合中間相。
(21)在變臺上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掛臨時接地線、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欄。
第8篇 臨時用電線路安全管理規(guī)程
為了規(guī)范管理、確保用電安全,對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安裝和使用,特制訂如下的管理規(guī)定:
一、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使用,由技術部門負責審批。
凡因生產、工作或工程需要架設的臨時用電線路,電壓在380v以下,使用期在一個月以內的,均應由使用單位和架設部門填寫“臨時線路裝置申請表”,設備動力部門根據其使用負荷及線路規(guī)格等情況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如設備調試需短時拉接臨時線的也應口頭報告設備動力部門批準后,方可拉接。用后應馬上拆除。
二、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施工,必須符合有關用電臨時線路和安裝標準,并由持證電工負責架設安裝。臨時線應采用四芯或五芯的橡套軟線,線路應布置整齊。
三、臨時用電線路應滿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其長度一般不宜超過10米,離地面高度一般不應低于2.5米。有關設備應采取保護接零(接地)或其他安全措施。臨時架空線長度不得超過500米。離地高度不應小于4-5米,與建筑物、樹木或其他導線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米,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不應超過30天。使用完畢后由原架設部門負責拆除。如未經同意逾期不拆除的,追究其有關人員責任。未經申請批準安裝和安裝不合格或到期的臨時線路,主管安技部門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四、臨時用電線路應按用電規(guī)范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9篇 路基臨時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施工現場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所有設備必須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進行安裝;接電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持證上崗。
2、臨時用電裝置的安裝、維修、搬遷、移動和拆卸必須由受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電工完成。
3、施工場地的電纜要架空,離地面不小于2m,嚴禁拖地和壓埋土中。
4、一切設備必須接零接地,并設置漏電保護器。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作業(yè)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6、配電箱、開關箱安裝應牢固、平穩(wěn)、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垂直距地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的垂直距地為0.6-1.5m。
7、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和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8、配電箱均應配鎖,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業(yè)1小時以上,應將動力開關箱拉閘上鎖。各種電氣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應保持清潔,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9、漏電保護器的安裝,必須按生產廠家產品說明正確安裝、接線、使用。對擱置已久的漏電保護器,安裝前檢查,合格后才能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后,操作試驗按鈕,檢查漏電保護器工作特性,確認能正常動作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10、設備外殼必須按要求進行接地或接零保護;電機設備要有防雨措施;電器設備材料、工具等必須購買正規(guī)廠家產品,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假冒產品。
第10篇 臨時接線安全規(guī)程
1.凡屬短期使用,不宜正規(guī)安裝的低壓電源線路,包括臨時電力、照明、試驗線路(指電壓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車間內部需要架設臨時接線時,由需要部門事先通知動力部門檢查,認為有架設必要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經設備動力部門審查,安技部門批準后,方可由車間派電工或動力部門派電工進行架設。
3.臨時線路辦理期限—般為15天,每7天需檢查一次,需延長使用時,應辦理延期手續(xù),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使用場所必須懸掛“臨時線危險”警示標牌,并遵守安全技術要求。
4.臨時接線裝置如發(fā)生危險,并證明系因裝置不良,應由承裝入負責。
5.電氣工作人員校驗電氣設備,使用臨時線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時,可不填寫臨時線裝置申請單,校驗完畢后本人負責拆除。
6.未經申請批準的臨時線和安裝不合格或已到期的臨時線,動力,安技部門有權令其停止使用。車間、部門應在4小時內按要求處理完畢。如逾期未進行處理,動力部門在通知車間領導后,有權責令單位電工拆除。
7.裝置臨時線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1)裝置臨時線須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不得使用花線,要采取懸空架沒和沿墻敷設。架設時盧內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長度不超過10米。沿地面敷設,必須穿鋼管。戶外離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米,長度不得超過500米;架設時需要設專用電桿和專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窗臺上掛線;
(2)全部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3)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須有良好接地線(或接零線);
(4)分路線不得在燈頭內并頭,須用丁字接法并用絕緣帶包好;
(5)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則應在過路處設有碩質的套管保護。管口要裝護圈,以防割破電線;
(6)安裝完畢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動;
(7)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門、窗上、木板壁房上直接裝線。
8.易燃易爆場所嚴禁架設臨時線。
9.凡達不到上述管理和技術要求的臨時線及不符合正規(guī)安裝的電源線,均應拆除,禁止安裝使用。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1篇 臨時用電安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一) 在運行的生產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二) 本公司內部的臨時用電,由用電部門持用火作業(yè)許可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到安全主任處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第三條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有效期限應與用火作業(yè)許可證一致,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第四條 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zhí)行人所在生產區(qū)域的技術人員、安全主任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第五條 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一) 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
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三) 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五) 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六) 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六條 臨時用電部門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現違章用電,安全主任有權停止供電。
第七條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yè)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第12篇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規(guī)程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內容:
1、現場用電線路的設置和架設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與平面布置圖進行。電纜線均應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電纜線護套管埋至深度應超過0.2米。用導線架空時,應按規(guī)范架設,無車輛通過地段離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車道處不得低于6m,相線必須按顏色排列。
2、在現場電工房醒目處掛警示標志,配備一組有效的干粉滅火器,電工房鑰匙由現場電工班派專人保管。
3、主線走向原則:不設在劇烈振動場所,不設在可觸及的地方,不設在有腐蝕介質場所,不設在低洼和積水、濺水場所,不設在易燃物房,進入建筑物的主線原則上設在預留管線井內。
4、現場施工用電原則執(zhí)行三相五線制、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措施,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F場用的配電箱應統(tǒng)一編號、設門上鎖,專人保管。施工用電的設備、電纜線、導線、漏電保護器等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漏電保護器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更換,熔絲要相匹配。
5、從總配電室引出的主干線至各級配電箱及開關箱之間的保護接零線,不應少于2-3處以上重復接地保護措施。末級開關箱至機械電氣設備的不帶電部位與保護接零線(黃、綠雙色多股銅芯線)作可靠連接。
6、電焊機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通接地。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應裝保護罩,電纜線和電焊把鉗絕緣必須良好。
7、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在通電前,要做好保護接零措施,安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嚴禁1個開關接2臺及2臺以上的設備。
8、移動式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在采用插座連接時,其插頭、插座應無損傷、無裂紋,且絕緣良好。
9、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使用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臺上。
10、配電箱內所配置的電閘、漏電、熔絲荷載必須與設備額定電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額定電流的電熔絲,嚴禁使用金屬絲代替熔絲,在開關箱內部和頂部同時釘裝防火板。
11、現場防雷裝置?,F場腳手架、電梯、塔吊都將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擊破壞。因而要求現場三種設備必須設置避雷裝置,其設備頂端焊接2米長φ20鍍鋅園鋼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鋼芯作引下線與埋地件(角鋼50×50×2500mm)連接,其電阻值不大于10ω。
12、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均按三相五線制配備,電工要隨時檢查用電情況。
13、使用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行燈應有保護罩,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
14、現場需要臨時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由現場專業(yè)電工進行接引。
15、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16、配電室和現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第13篇 臨時架空電纜線路變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挖電桿基坑作業(yè)前,應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系,探明地下物狀況并采取防護措施。在現況電力、通訊電纜2m范圍內和現況燃氣、熱力、給水、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jiān)護下人工開挖。
(2)搬運電桿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協調一致,互相呼應。使用車輛搬運電桿時,必須將電桿綁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電桿作業(yè)必須設專人指揮,明確聯系信號和人員分工,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和疏導交通。
(4)使用汽車起重機立、撤電桿時,應與信號工密切配合,吊點應在電桿重心的上方,距桿根的距離應大于桿長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桿應使用兩副架腿,桿軸向與架腿頂部支點應保持同一直線,并位于架腿兩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應均衡?;犹钇胶粚嵑蠓娇刹鸪?。立水泥桿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電桿時,應設置半徑為1.2倍桿長的作業(yè)區(qū)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yè)區(qū)域。立桿作業(yè)時,坑內嚴禁有人。
(7)蹬桿前應檢查電桿埋設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后方可蹬桿。
(8)桿上作業(yè)時,上下傳遞工具和材料應用小繩,嚴禁拋擲。小繩不得系在安全帶上。
(9)桿上作業(yè)人員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較大的工具應用繩子栓在牢固的構件上。
(10)鄰近其他帶電線路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不得小于表1-5中的數據。
表1-5 作業(yè)人員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10
35
110
220
安全距離(m)
1
2.5
3
4
(11)鄰近帶電路線或帶電設備放、緊線作業(yè)時,應將導線接地,并用小繩栓好,指定專人拽住。
(12)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在無拉線、拉樁的電桿上緊線,必須設置臨時拉線。緊大截面導線應設專人監(jiān)視拉線、拉樁,發(fā)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13)撤線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放線時應先用繩索將導線拴牢,剪斷后徐徐下放。
(14)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立桿和蹬桿作業(yè)。
(15)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指揮。在拐彎處敷設電纜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彎角外側。
(16)巡視架空線路時,應沿線線路上風側行走。發(fā)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
(17)用絕緣拉桿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高壓負荷開關時,室內操作應戴絕緣手套,室外操作還應穿絕緣靴。
(18)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
(19)雨天不得進行室外高壓作業(yè)。
(20)變壓器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后停電源側。送電時,先送電源側,后送負荷側。操作單極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停電時,先拉中間相,后拉兩邊相;送電時,先合兩邊相,后合中間相。
(21)在變臺上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采取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掛臨時接地線、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欄。
第14篇 施工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臨時用電線路與設備應有良好的絕緣,未經驗收合格不得使用。
2、臨時用電線路應架設在電柱或建筑物的絕緣物體上。高壓線路對地面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永久性工程要求。低壓線路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線路穿越主要道路時,線路與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施工現場不得架設裸體導線。
3、電氣設備的刀閘開關和熔斷器應裝設防護罩,管形熔斷器不得無管使用。如在戶外應設防水罩。熔斷器應裝在電源的相線上且不得裝在零線上。
4、電氣設備、電力機械,如用電磁啟動器控制時,必須在啟動器前加設刀閘開關。
5、變電配電間應備有經試驗合格的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操作棒、高壓驗電器、絕緣夾(鉗)、攜帶型接地線等安全操作用具。
6、移動式電動工具,應有專人負責維護保管,定期檢修,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具應放置在庫房內或防雨、雪棚內。
(2)交、直流電焊機、氬弧焊機、氣體保護焊機的一次線長度以2.5m為宜,但不得超過5m,二次線應使用合格的電焊軟導線,并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3)手電鉆、手砂輪、電錘等電動工具,應使用多芯橡皮絕緣軟導線,其中一芯專供保護接零用,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
第15篇 臨時安全用電防火措施規(guī)程
臨時安全用電防火措施
1)針對電氣火災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制定以下防火措施:
1、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規(guī)范,正確連接導線,使用壓線銅鼻;
2、配電室的防火等級大于三級,室內配置干粉滅火器并按規(guī)定設砂池。
3、施工現場內除試驗室外嚴禁使用電爐。
4、現場成立防火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器防火領導體系,詳見現場安全防火制度。
2)觸電事故發(fā)生后的急救措施。
1、發(fā)生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或用干燥、絕緣的木棒、布條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開,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線。
2、嚴禁救護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觸摸觸電者。
3、嚴禁救護者使用金屬或其它絕緣性差的物體接觸電者。
4、觸電者脫離電源后,一度昏迷,應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臟按摩法,或上兩種同時進行急救電傷員,并及時通知急救中心進行專業(yè)搶救。
5、在無特殊醫(yī)療措施情況下,搶救傷員嚴禁注射強心劑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