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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軌道車概述 軌道車,作為鐵路系統(tǒng)中的重要設備,主要用于線路維護、施工運輸和應急救援等工作。其技術規(guī)程旨在確保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保護設備不受損害。
二、操作前準備
1. 檢查軌道車:全面檢查車輛各部件,包括發(fā)動機、剎車系統(tǒng)、燈光、信號裝置等,確認無異常。
2. 確認線路狀態(tài):檢查運行線路,確保無障礙物,道岔位置正確。
3. 制定運行計劃:根據任務需求,制定詳細、安全的運行計劃。
三、操作規(guī)程
1. 啟動與行駛:遵守“先鳴笛,后啟動”的原則,平穩(wěn)加速,保持規(guī)定的速度行駛。
2. 停車與制動:提前減速,確保在指定地點安全停車,使用手剎固定車輛。
3. 轉向與倒車:使用道岔和信號員的指示,緩慢、準確地進行轉向和倒車操作。
四、維護保養(yǎng)
1. 定期檢查:按制造商建議的周期進行保養(yǎng),包括更換機油、濾芯、剎車液等。
2. 故障處理: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機,按照故障手冊進行排除,必要時聯(lián)系專業(yè)維修人員。
3. 清潔與防銹:定期清潔車輛,涂抹防銹劑,防止腐蝕。
五、安全規(guī)定
1. 佩戴防護裝備: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反光衣等防護裝備。
2. 嚴禁超載:嚴格遵守車輛載重限制,不得超載運行。
3. 應急處理:熟悉應急預案,遇到緊急情況能迅速、正確地采取措施。
六、培訓與考核
1. 培訓:新入職員工需接受軌道車操作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 考核:定期進行技能考核,確保操作人員持續(xù)保持高水平的操作能力。
七、環(huán)保與節(jié)能
1. 環(huán)保駕駛:減少不必要的怠速時間,降低廢氣排放。
2. 節(jié)能措施:合理規(guī)劃運行路線,避免無效行駛,節(jié)約能源。
八、記錄與報告
1. 記錄操作日志:詳細記錄每次運行的情況,包括里程、時間、故障等信息。
2. 報告異常:任何設備異?;蚴鹿识紤皶r上報,以便及時處理。
標準
本規(guī)程適用于所有軌道車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違反規(guī)程可能導致安全事故或設備損壞,操作人員應接受定期的規(guī)程復習和考核,以確保對規(guī)程的充分理解和執(zhí)行。規(guī)程的更新和修訂將根據技術進步、安全要求和實際操作經驗進行,以保持其適用性和有效性。任何對規(guī)程的疑問或建議,應及時向管理部門提出,共同確保軌道車操作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續(xù)。
軌道車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軌道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一、乘務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及鐵路行車規(guī)定,嚴肅紀律,確保行車安全。
二、乘務人員應及時反映車輛的不良狀態(tài)及行車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及時消除。
三、軌道車具有下列之一者,禁止使用和拖掛:
1. 發(fā)動機無力或有異響時;
2. 傳動部分不良或有異響時;
3. 車軸有橫裂紋、車軸軸承有損壞時;
4. 車輪有裂痕,重型軌道車車輪踏面厚度不足20mm;輕型軌道車車輪(鋼板軋制)踏面厚度不足5mm時;
5. 距輪緣頂點15mm測量輪緣厚度不足20mm時;輕型軌道車車輪(鋼板軋制)輪緣鋼板厚度不足5mm時;
6. 輪對內側距離為1353mm,超過±3mm時;
7. 車架任何部分有橫裂紋或彎曲,影響行車安全時;
8. 無制動裝置或制動失效時;
9. 照明、喇叭、連接器不良時;
10. 有危及行車安全的螺栓松動,銷子脫落及機件彎曲或有裂紋時;
11. 出車前,車上沒有備齊通訊信號及安全防護用品時;
12. 聯(lián)掛拖車的聯(lián)掛桿沒有裝好自鎖插銷時;
13. 輕型軌道車聯(lián)掛的拖車上乘人,沒有裝好欄桿或扶手時;
四、以司機為主的乘務人員在出車前,應全面檢查,確認狀態(tài)良好。值乘中,應集中精力,謹慎駕駛,細心瞭望,確認信號,并認真執(zhí)行“高聲呼喚,手比眼看”的呼喚應答制度。
五、軌道車在通過車站、道口、橋隧、曲線、路塹、施工地段及氣候不良、視線不清時,應加強瞭望,適當減速,多鳴喇叭,必要時開前燈行駛。
六、重型軌道車動車前,必須進行制動試驗。制動風壓不小于0.49mpa(5kgf/㎝2)。下坡時,適時使用制動機,禁止關閉發(fā)動機或空檔溜放,禁止超速行駛。發(fā)現有制動、走行及與安全有關的總成、部件異常時,禁止繼續(xù)運行,應及時實施檢查,并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
七、運送施工等人員時,拖車必須有端板、側板,并由專人負責安全。安全負責人應熟悉《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有關條文,并負有下列職責:
1. 對搭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 運行中,禁止人員站立和坐在側板或端板及連接處;
3. 車體停穩(wěn)后,方準人員上下。確認上下完畢,再通知司機發(fā)車。
八、運送材料時,乘務人員及押運負責人應掌握下列事項:
1. 按規(guī)定載重量裝載;
2. 裝載穩(wěn)固,不得偏載,不準超限;
3. 安全卸車,卸下物不得侵入限界,不準邊走邊卸;
4. 掌握運行時分;
九、運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時,乘務人員與指定的押運人員須密切配合,說明其危險性質,要嚴格執(zhí)行運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安全規(guī)定。
十、兩組重型軌道車聯(lián)掛運行時,制動型式必須相同,且應將功率大的或重載車編在前,將功率小的或輕載車編在后,并加強聯(lián)系。
十一、注意防火。嚴禁用明火預熱化油器、油底盤、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時用油棉紗(布)擦試引擎部分。車內用火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十二、車內取暖時必須選用有安全裝置的合格鍋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鍋爐取暖。
十三、重型軌道車在沿線各站停車過夜時,必須采取防溜措施。車上應有留守人員,并以雙面紅色信號燈光防護。
十四、電氣化線路上使用軌道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嚴禁攀登軌道車車棚頂;
2. 任何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件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離;
3. 在進行裝卸鋼軌、軌枕等材料的作業(yè)時,所用工具不得高舉;人員不得攀登在距接觸網小于2m的距離以內;不準進行用竹竿等物測量貨物的裝載高度等靠近接觸網的作業(yè);因作業(yè)需要,與接觸網的距離不足2m時,必須在接觸網斷電的情況下進行作業(yè);
4. 裝卸長大工具、物料時,只許平移,不準高抬翻轉,嚴禁豎立;
5. 在作業(yè)時,應注意不得損壞抗流變壓器箱及聯(lián)接線,并不許直接或間接互相搭接。
十五、重型軌道車在區(qū)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xù)運行時,應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列車高度員,講明情況,并迅速做好如下工作:
1. 鳴示一長三短聲的報警信號,并電告兩端車站;
2. 立即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如影響鄰線行車時,同時進行防護;
3. 組織搶修,采取應急措施,盡快開通線路,需要救援時,應立即求援。
第2篇 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軌道車無論是在正線和專用線上行駛或作業(yè),都必須嚴格遵守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2. 軌道車司機應熟悉軌道車構造和性能;熟知《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中有關行車及信號規(guī)則;熟知《軌道車管理規(guī)則》;并經考試合格取得駕駛證。
3. 出車前,檢查散熱器水量,柴油箱油量及發(fā)動機潤滑油量是否充足;風門控制機構連接情況是否良好;檢查各操縱拉桿、制動拉桿、閘瓦的磨耗、軌道車和拖車的連接情況等。如拖車帶有排風制動裝置,必須檢查軟管連接器的連接情況。
4. 發(fā)動機在發(fā)動時,啟動電機(即馬達)的每次啟動時間不得超過5-8秒,兩次之間間隔不少于30秒,三次啟動仍不能發(fā)動時,應檢查故障后再啟動。不可長時間使用啟動電機,以免損壞電機和蓄電池。
5. 發(fā)動機啟動后,先低速運轉,待水溫上升到50~60℃和氣壓上升到0.5mpa以上時方可起步。
6. 啟動前進行制動試驗,檢查和確認制動系統(tǒng)風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試驗時應特別注意緩解時間不大于35秒,制動風壓不小于0.5mpa。
7. 軌道車不可超載超速運行。
8. 軌道車操作時,非使用操縱端應關閉自動制動閥通向列車管的截斷塞門;手油門放到熄火位置;自動制動閥放在中立位置;并關閉通向制動的截止閥。
9. 每次工作完畢,應按保養(yǎng)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yǎng),并且認真填寫有關記錄。
第3篇 重型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出車前的準備
1.1司機必須崗前培訓合格?!八淖C”齊全、有效,方可出乘.
1.2由副司機清點、檢查“通訊信號裝置”、“安全防護用品”、主要工具、備品數量是否齊全、可靠;有關備品鑒定期有效。
2 .發(fā)動機啟動前的檢查
2.1檢查燃油箱、冷卻水箱的油、水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值。
2.2檢查柴油機油底殼、車軸齒輪軸箱、液力變速箱、空氣壓縮機等部位的液面高度是否達標。
2.3檢查各皮帶輪張緊度是否合適。
2. 4檢查各風包及油水分離器的集水和油污是否排凈。
2.5檢查各部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2. 6檢查并確各操作手柄在“指定位置”。
3 發(fā)動機的啟動
3.1打開電源總開關。
3. 2啟動發(fā)動機時必須擰緊手制動。
3.3連續(xù)啟動時間不得超過10s,每次啟動間隔30s,連續(xù)三次仍無法啟動應停機檢查。
3.4發(fā)動機中速運轉3-5min檢查:
3.4.1操縱端各儀表讀數是否正常。
3.4.2總風包壓力是否升到0.686mpa(7kg/cm2)。
3. 5確認三項安全設備技術狀態(tài)是否良好、可靠。
3. 6制動試驗檢查;
3. 6.1動車前,經司機確認由副司機撤除止輪器。
3.6.2在制動保壓狀態(tài)下,泄漏每分鐘不得大于20kpa。檢查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
3. 7檢查車輛之間的連接是否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標準。
3. 8確保各部件運轉情況良好后,方可出乘作業(yè)。
4 行駛注意事項
4.1嚴禁超長、超重、偏載。
4. 2司機要密切注意地面信號變化,如與機車信號不一致時,必須以地面信號為準。
4. 3必須執(zhí)行“高聲呼喚,手比眼看”的呼喚應答制度。
4. 4運行中本務機嚴禁關閉監(jiān)控裝置。當監(jiān)控裝置發(fā)生故障無法恢復時,司機應及時向車站和列車調度報告,并作好記錄。
4. 5必須按機車監(jiān)控裝置所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駕駛.。
4.6制動操作
4.6.1正常停車制動應分次減壓,初次減壓量為50kpa,最大量為140kpa。
4.6.2緊急情況停車,緊急制動同時切斷發(fā)動機動力,并立即撒沙。開車前檢查各部位,確認無異常方準再次啟動。
4.7使用逆轉機轉換行駛方向必須在停車后進行。
4.8通過車站、道口、道岔、曲線、橋梁、路、施工地段時應加強了望,適當減速并鳴笛(限鳴區(qū)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9下坡道操縱,嚴禁發(fā)動機熄火、空擋溜放。保證風壓不低于500kpa。
4.10雨、雪、霧、霜及大風等惡劣條件下行駛時,要加強了望,及時鳴笛,必要時開燈行駛,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4.11中間站停車超過5分鐘,副司機應下車檢查走行裝置、制動系統(tǒng)狀態(tài)和軸箱溫度,并觀察各部有無漏油、漏水、漏風情況。
4. 12在區(qū)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xù)運行時,應立即通知車站值班員,并作到:
4.12.1鳴示一長三短聲的報警信號,并電告兩端車站;
4.12.2立即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影響鄰線行車時,應立即進行防護;
4.12.3需要救援時,立即通知車站值班員,已求救援后,不得繼續(xù)動車。
4.13中間站等會列車時,應在保壓位停車,開車前緩解,并確認制動風壓符合規(guī)定。
4.14需要站內停車過夜時,車上應設置雙面紅色燈光防護,并使用手制動,車上應有留守人員, 并通知調度。
4.15停留超過20分鐘在開車前,司機必須進行制動試驗,列車管壓應不低于500kpa。
4.16新軌道車磨合運行
4.16.1最初1000km運行期間內,不能滿負荷、長距離、高速度下運行,負荷應不超過額定值的70%。
4.16.2第一次更換發(fā)動機、變速速箱、換向箱、車軸齒輪箱、空壓機潤滑油、液力變速箱傳動油,應將原油全部放掉并進行清洗,不得將不同牌號的油混合使用。
5. 調車、轉線、連掛車輛作業(yè)
5.1必須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速度:
5.1.1空線上運行時,不得超過40km/h;
5.1.2推進運行時,不得超過30km/h;
5.1.3調車作業(yè)有乘坐人員或裝載危險品超線貨物的車輛時,不得超過30km/h;
5.1.4接近被連掛車輛時,按規(guī)定限速,距被掛車2米前一度停車;
5.1.5在盡頭線上調車時,應有10米的安全距離;
5.1.6遇特殊情況,必須接近于10m時,副司機須下車指揮,嚴格控制速度。
5. 2由車站進入專用線時:
5.2.1應執(zhí)行一度停車確認制.
5.2.2信號不清不準動車;
5.2.3按規(guī)定限速
5.2.4需停車時,必須停在警沖標內方,并做好防溜、防撞;
5.3連掛推進時(要先試拉),速度不得超過30km/h,嚴禁跨越區(qū)間推行。
5. 4在封鎖區(qū)間或“天窗”時間內應作到:
5.4.1指定人員用對講機及手持信號位于車輛運行前端引導,以便及時停車;
5.4.2按規(guī)定速度運行;
5.5下列情況禁止學習司機駕駛軌道車:
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夜間行車、搶險運輸、人員運輸、站場轉線、復線逆行、在封鎖施工區(qū)間內運行。
5. 6電氣化線上使用軌道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5.6.1嚴禁攀登軌道車車棚頂;
5.6.2任何人員及其攜帶的物體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離;
5.6.3裝卸鋼軌、軌枕、長大工具及物料時,只許平移,嚴禁豎立;
5.6.4所有工具不得高抬;
5.6.5不得用竹竿等物做測量貨物裝卸高度等接近接觸網的作業(yè);
5. 7出乘人員必須按“防火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6收車后作業(yè)
6.1停車前,應低速運轉3-5分鐘,使發(fā)動機各部均勻冷卻。
6.2將制動手柄放在制動位置,換向手柄置“0”位。車輛前后下好止輪器。
6.3放凈儲風缸、油水分離器的積水和雜物。
6.4冬季應放凈發(fā)動機缸體體及水箱內的冷卻水。
6.5關閉電源,做好防火工作。
6. 6認真填寫運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