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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概述 火電廠是電力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運行的安全、高效直接關乎國家能源供應穩(wěn)定和環(huán)境保護。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火電廠的技術管理,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減少環(huán)境污染,提高發(fā)電效率。
二、設備管理
1. 設備檢修: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預防性維護應按照設備制造商的建議進行。
2. 設備操作: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操作流程,嚴格按照操作手冊執(zhí)行。
3. 設備更新:根據設備的使用狀況和技術發(fā)展,適時進行設備升級或更換,確保設備性能符合最新標準。
三、燃料管理
1. 燃料采購:選擇質量可靠、熱值穩(wěn)定的燃料,確保發(fā)電效率。
2. 燃料儲存:合理規(guī)劃燃料儲存區(qū)域,保證通風、防火設施完善,避免燃料變質。
3. 燃料輸送:采用安全、高效的輸送方式,確保燃料在燃燒過程中的穩(wěn)定供應。
四、環(huán)境保護
1. 廢氣處理:配備先進的脫硫、脫硝系統(tǒng),減少有害氣體排放。
2. 廢水處理:設置廢水處理設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3. 噪音控制:采取隔音、減震措施,降低噪音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五、安全管理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
2. 安全培訓:員工須接受安全知識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
六、經濟效益
1. 能源利用:優(yōu)化運行策略,提高燃料利用率,降低能耗。
2. 維護成本:通過科學的維護管理,降低設備維修成本。
3. 節(jié)能減排:實施節(jié)能技術改造,提升火電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七、技術改進
1. 技術研發(fā):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推動新技術的應用。
2. 技術交流:定期組織技術交流活動,分享先進經驗。
3. 技術引進:關注國際先進技術動態(tài),適時引進并消化吸收。
標準
1. 執(zhí)行gb/t 13462-2018《火力發(fā)電廠安全生產規(guī)程》
2. 遵守dl/t 5154-2014《火力發(fā)電廠設計技術規(guī)程》
3. 依據hj 2035-2013《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4. 參照gb 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guī)范》
5. 遵循gb 50058-2014《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以上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管理層將定期進行審查和評估,以確保其有效性和適應性。在實踐中,任何與規(guī)程沖突的情況都應及時上報,以便及時修訂和完善。
火電廠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火電廠設備維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機器的轉動部分應裝有防護罩或其他防護設備(如柵欄)露出的軸端應設有護蓋,以防絞卷衣服。禁止在機器轉動時,從靠背輪和齒輪上取下防護罩或其他防護設備。
(2)對于正在轉動中的機器,不準裝卸和校正皮帶,或直接用手往皮帶上撒松香等物。
(3)在機器完全停止以前,不準進行檢修工作。修理中的機器應做好防止轉動的安全措施。如切斷電源(電動機的開關、刀閘或熔絲應拉開,開關操作電源的熔絲也應取下);切斷風源、水源、氣源;所有有關閘板、閥門等應關閉;上述地點都應掛上安全標示牌。必要時還應采取可靠的制動措施。檢修工作負責人在工作前,應對上述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始工作。
(4)禁止在運行中清掃、擦拭和潤滑機器的旋轉和移動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柵欄內。清拭運轉中機器的固定部分時,不準把抹布纏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轉動部分對工作人員沒有危險時,方可允許用長嘴油壺或油槍往油盅和軸承里加油。
(5)禁止在欄桿、管道、靠背輪、安全罩上或運行中設備的軸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須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時,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6)應盡可能避免靠近和長時間停留在可能受到燙傷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蘭盤、閥門,煤粉系統(tǒng)和鍋爐煙道的人孔、檢查孔、防爆門、安全門以及除氧器、熱交換器、汽包的水位計等處。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這些場所長時間停留時,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制訂安全施工方案。
(7)設備異常運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止設備運行。在停止運行前除運行維護人員外,其他清掃、防腐等作業(yè)人員以及參觀人員不準接近該設備或在該設備附近逗留。
(8)廠房外墻、大壩邊坡、豎井和煙囪等處固定的爬梯,應牢固可靠,并設護圈,高100m以上的爬梯,中間應設有休息的平臺,并應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上爬梯應逐擋檢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應抓牢,并不準兩手同時抓一個梯階。垂直爬梯宜設置人員上下作業(yè)的防墜安全自鎖裝置或速差自控器,并制定相應的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2篇 火電廠一般電器工具和用具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電氣安全注意事項
①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②任何電氣設備上的標示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
③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設備的帶電部分。特殊許可的工作,應遵守《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試行)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試行)中的有關規(guī)定。
④濕手不準去觸摸電燈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安全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外)
⑤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電工修理時不得改動電源開關和安全保護裝置。
⑥發(fā)現(xiàn)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脫離電源,并進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搶救時應注意防止高空墜落。
⑦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對可能帶電的電氣設備以及發(fā)電機、電動機等,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對油開關、變壓器(已隔絕
電源)可使用干粉滅火器等滅火,不能撲滅時再用泡沫滅火器滅火,不得已時可用干沙滅火;地面上的絕緣油著火,應用干沙滅火。撲救可能產生有毒氣體的火災(如電纜著火等)時,撲救人員應使用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
⑧在靠近帶電部分作業(yè)時,應保持與不停電設備的安全距離大于表3-1的規(guī)定。
⑨現(xiàn)場的臨時照明線路應相對固定,并經常檢查、維修。照明燈具的懸掛高度應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動;低于2.5m時應設安全保護罩。
(2)電氣工具的使用
①一般工具
a.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不準使用已變形、已破損或有故障的機具。
b.大錘和手錘的錘頭應完整,其表面應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紋等情形。大錘和手錘的柄應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準用大木料劈開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應裝得十分牢固,并將頭部用楔栓固定。錘把上不可有油污。不準戴手套或用單手掄大錘,周圍不準有人靠近。狹窄區(qū)域,使用大錘應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反擊力傷人。
c.用鑿子鑿堅硬或脆性物體時(如生鐵生銅、水泥等),應戴防護眼鏡,必要時裝設安全遮欄,以防碎片打傷旁人。鑿子被錘擊部分有傷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準使用。
d銼刀、手鋸、木鉆、螺絲刀等的手柄應安裝牢固,沒有手柄的不準使用。
e.使用鉆床時,應將工件設置牢固后,方可開始工作清除鉆孔內金屬碎屑時,應先停止鉆頭的轉動不準用手直接清除鐵屑。
使用鉆床時不準戴手套。
f.使用鉆床時,工作應夾牢,長的工件兩頭應墊牢,應防止工件鋸斷時傷人。
g.使用射釘槍、壓接槍等爆發(fā)性工具時,除嚴格遵守說明書的規(guī)定外,還應遵守爆破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
h.砂輪應進行定期檢查。砂輪應無裂紋及其他不良情況。砂輪應裝有用鋼板制成的防護罩,其強度應保證當砂輪碎裂時擋住碎塊。防護罩至少要把砂輪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沒有防護罩的砂輪(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輪除外砂輪機的防護罩應完整;使用砂輪研磨時,應戴防護眼鏡或裝設防護玻璃。用砂輪磨工具時應使火星向下。不準用砂輪的側面研磨。無齒鋸應符合上述各項規(guī)定。使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鋸片的側面,鋸片應緩慢地靠近被鋸物件,不準用力過猛。
i砂輪機的旋轉方向不準正對其他機器、設備。
j安裝砂輪片時,砂輪片與兩側板之間應加柔軟的墊片,禁止猛擊螺帽。
k.砂輪片有缺損或裂紋者不準使用,其工作轉速應與砂輪機的轉速相符。
砂輪機應裝設托架。托架與砂輪片間隙應經常調整,最大不超過3mm;托架的高度應調整到使工件的打磨處與砂輪片中心處在同一平面上。
m.砂輪片的有效半徑磨損到原半徑的1/3時應更換。
②電氣工具和用具
a.電氣工具和用具應由專人保管,每6個月應由電氣試驗單位進行定期檢查;使用前應檢查電線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壞的或絕緣不良的不準使用;使用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接好漏電保護器和接地線;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b.不熟悉電氣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使用金屬外殼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d.在金屬容器(如汽包、凝汽器、槽箱等)內工作時,應使用24v以下的電氣工具,否則應使用戴絕緣外殼的工具,并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且應設專人在外不間斷的監(jiān)護。漏電保護器、電源連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
e.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準提著電氣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電氣工具工作中,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以及遇到臨時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f.用壓桿壓電鉆時,壓桿應與電鉆垂直,如壓桿的一端插在固定體中,壓桿的固定點應十分牢固。
g.使用手持行燈應注意下列事項:
·手持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在特別潮濕或周圍均屬金屬導體的地方工作時,如在汽包、凝汽器、加熱器、蒸發(fā)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屬容器或水箱等內部,行燈的電壓不準超過12v;
·行燈電源應由攜帶式或固定式的隔離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準放在汽包、燃燒室及凝汽器等金屬容器的內部;
·攜帶式行燈變壓器的高壓側,應帶插頭,低壓側帶插座,并采用兩種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線,高壓側宜使用三線插頭。
h.電動的工具、機具應接地或接零良好。
i電氣工具和用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避免載重車輛和重物壓在電線上。
j移動式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單相電源線應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三相電源線在三相四線制系統(tǒng)中應使用四芯軟橡膠電纜,在三相五線制系統(tǒng)中宜使用五芯軟橡膠電纜。連接電動機械及電動工具的電氣回路應單獨設開關或插座,并裝設漏電保護器,金屬外殼應接地;電動工具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
k.長期停用或新領用的電動工具應用500v的絕緣電阻表測量其絕緣電阻,如帶電部件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值達不到2m,應進行維修處理。對正常使用的電動工具也應對絕緣電阻進行定期測量、檢查。
1.電動工具的電氣部分經維修后,應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及絕緣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380v,試驗時間為1min。
m.在潮濕或含有酸類的場地上以及在金屬容器內使用24v及以下電動工具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電動工具的開關應設在監(jiān)護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第3篇 火電廠一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生產廠房內外應保持清潔完整。
(2)在樓板和結構上打孔或在規(guī)定地點以外安裝起重滑車或堆放重物等,應事先經過本單位有關技術部門的審核許可。規(guī)定放置重物及安裝滑車的地點應標以明顯的標記(標出界限合荷重限度)
(3)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4)生產廠房內外工作場所的井、坑、孔、洞或溝道,應覆以與地面齊平而堅固的蓋板。在檢修工作中如需將蓋板取下,應設臨時圍欄。臨時的孔、洞,施工結束后,應恢復原狀。
(5)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樓梯和平臺,應裝設不低于1050mm高的欄桿和不低于100mm高的護板。如在檢修期間需將欄桿拆除時,應裝設臨時遮欄,并在檢修結束時將欄桿立即
裝回。臨時遮欄應由上、下兩道橫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50~1200mm,下桿離地高度為500~600mm,并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坡度大于1:22的屋面,臨時遮欄應高1500mm,并加掛安全立網。原有高度1000mm的欄桿可不作改動。
(6)所有樓梯、平臺、通道、欄桿應保持完整,鐵板應鋪設牢固。鐵板表面應有紋路以防滑跌。
(7)廠房內設備、材料的堆放應整齊、有序,標識應清楚,不妨礙通行。門口、通道、樓梯和平臺等處,不準放置雜物,以免阻礙通行。電纜及管道不應敷設在經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礙通行。地板上臨時放有容易使人絆跌的物件(如鋼絲繩等)時,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地面有灰漿泥污,應及時清除,以防滑跌。
(8)生產廠房內外工作場所的常用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裝有水位計、壓力表、真空表、溫度表、各種記錄儀表等的
儀表盤、樓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機器轉動部分和高溫表面等狹窄地方的照明,應光亮充足。在操作盤、重要表計(如水位計等)主要樓梯、通道等地點,應設有事故照明。此外,還應在工作地點備用相當數(shù)量的完整手電筒,以便必要時使用。
(9)生產廠房及倉庫應備有必要的消防設備,例如:消火栓、水龍帶、滅火器、沙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設備應定期檢查和試驗,保證能隨時使用。不準將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禁止在工作場所存儲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運行中所需少量的潤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壺、油槍,應存放在指定地點的儲藏室內。
(11)生產廠房應備有帶蓋的鐵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紗頭等),用過的擦拭材料應另放在廢棉紗箱內,定期清除。
(12)所有高溫的管道、容器等設備上都應有保溫,保溫層應保證完整。當室內溫度達到25℃時,保溫層表面的溫度一般不宜超過50℃。
(13)在油管的法蘭盤和閥門周圍,如敷設有熱管道或其他熱體,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災,應在這些熱體保溫層外表再包上鐵皮。不論在檢修和運行中,如有油漏到保溫層上,應將保溫層更換。油管的法蘭盤連接。在熱體附近的法蘭盤,應裝金屬罩殼。禁止使用塑料墊或膠皮墊。油管的法蘭和閥門以及軸承、調速系統(tǒng)等應保持嚴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現(xiàn)象,應及時修好;漏油應及時拭凈,不應留在地面上。
(14)生產廠房內外的電纜,在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開關柜等處的電纜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嚴密封閉。
(15)生產廠房的取暖用熱源,應有專人管理。使用壓力應符合取暖設備的要求。如用較高壓力的熱源時,應裝有減壓裝置,并裝安全閥
(16)寒冷地區(qū)的廠房、煙囪、水塔等處的冰溜子,若有掉落傷人的危險時,應及時清除。如不能清除,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廠房屋面板上不許堆放物件,對積灰、積雪、積冰應及時清除。廠房建筑物頂?shù)呐牌T、水門、管道應無漏汽、漏水而形成大量積冰的可能,以防壓垮房頂而發(fā)生事故。
(17)廠房應定期檢查,廠房的結構應無傾斜、裂紋、風化、下塌的現(xiàn)象,門窗應完整無損。
(18)生產廠房裝設的電梯,在使用前應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取得合格證并制定安全使用規(guī)定和定期檢驗維護制度。電梯應有取得特種工操作證的專責人員負責維護管理。電梯的安全閉鎖裝置、自動裝置機械部分、信號照明等有缺陷時應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19)各生產場所應有逃生路線的標示;這是現(xiàn)代企業(yè)應急救援的需求,必須認真做好。
(20)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氫氣、油類、瓦斯等)的人員,應熟悉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規(guī)定。
(21)工作人員的工作服不準有可能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的部分;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衣服和袖口應扣好;禁止戴圍巾和穿長衣服。禁止工作服使用尼龍、化纖或棉、化纖混紡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燒加重燒傷程度。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禁止女工穿裙子進入生產現(xiàn)場工作。辮子、長發(fā)應盤在工作帽內。做接觸高溫物體的工作時,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
(22)任何人進入生產現(xiàn)場(辦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檢修班組除外),應正確佩戴安全帽。
(23)運行和檢修人員巡檢過程中,身體不得碰及轉動部件,保持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