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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技術規(guī)程
一、概述 鐵路運輸作為現代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高效運行依賴于嚴謹的技術規(guī)程。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鐵路運輸的操作流程,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保障人員安全,提高運輸效率。
二、行車組織
1. 列車編組:根據列車運行圖,合理編組列車,確保車輛類型、載重和動力配置符合運行需求。
2. 調度指揮:嚴格執(zhí)行調度命令,確保列車按時、按點發(fā)車,避免延誤。
3. 車站作業(yè):規(guī)范車站接發(fā)車、會讓、裝卸等作業(yè),確保作業(yè)安全有序。
三、設備管理
1. 機車車輛:定期進行保養(yǎng)檢修,保證機車車輛性能良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 線路設施:定期檢查線路狀態(tài),確保軌道、信號、通信等設施正常運行。
3. 安全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防火、防爆、應急救援設備,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信號系統
1. 信號操作:嚴格按照信號顯示行車,不得擅自改變信號狀態(tài)。
2. 信號維護:定期進行信號設備的檢查和維護,確保信號系統的穩(wěn)定可靠。
3. 信號故障處理:發(fā)生信號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修復。
五、通信聯絡
1. 無線通信:保持無線通信暢通,確保行車指令的準確傳達。
2. 有線通信:定期檢查有線通信設備,保證信息傳遞的準確無誤。
3. 通信保密:遵守通信保密規(guī)定,防止信息泄露。
六、人員培訓
1. 崗前培訓: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2. 定期培訓:定期對在職員工進行技能提升和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3. 應急演練:定期進行應急處置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七、安全管理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預防措施。
2. 事故報告: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上報,啟動應急預案。
3. 安全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八、環(huán)境保護
1. 節(jié)能減排:優(yōu)化運行策略,減少能源消耗,降低排放。
2. 噪音控制:采取措施降低列車運行噪音,減少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
3. 廢棄物處理:妥善處理鐵路運營產生的廢棄物,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
九、技術改進
1. 技術研發(fā):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提高鐵路運輸的技術水平。
2. 技術引進:適時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提升運輸效率。
3. 技術交流:開展技術交流活動,促進技術進步。
十、標準執(zhí)行 鐵路運輸技術規(guī)程的實施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相關標準,定期評估規(guī)程的有效性,適時修訂和完善,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總結,本規(guī)程旨在為鐵路運輸提供一套全面的技術指導,通過規(guī)范操作、強化設備管理、保障通信暢通、提升人員素質、確保安全運行,實現鐵路運輸的高效、安全、綠色運行。各相關部門和個人應嚴格遵守,共同維護鐵路運輸的秩序和安全。
鐵路運輸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鐵路運輸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
1.鐵路技術設備防洪、防寒、防暑、防火等的相關規(guī)定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分別對防洪、防寒、防暑、防火工作進行了規(guī)定。
防洪工作。由鐵路局發(fā)布防洪命令,有關單位應及早做好準備,按時完成防洪工程,儲備足夠的料具及車輛,組織搶修隊伍。對流量大、河床不穩(wěn)定的橋梁建立觀測制度。一旦發(fā)生災害,積極組織搶修。
防寒工作。應提前做好準備,鐵路局應對有關人員進行防寒過冬教育,對鐵路技術設備進行防寒過冬檢查、整修,儲備足夠的防寒過冬材料。
防暑工作。在相關生產車間、候車室應設有降溫設備,炎熱季節(jié)應有足夠的防暑用品和藥物。暑季前應對防暑降溫設備進行檢查、整修。
防火工作。蒸汽機車應有火星網,嚴禁在非指定地點清爐,運行中要關嚴灰箱門。電力機車、內燃機車及客車等均應備有滅火器,客車內的鍋爐、餐車爐灶應有防火、防爆措施。
2.設置道口的有關規(guī)定
鐵路與一般道路平面交叉的地點,應設置道口;在交通繁忙或通行高速列車的地方,應采用立體交叉;在車站內不應設置道口。道口的等級與標準,按鐵道部規(guī)定執(zhí)行。
3.列車制動機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
自動制動機、手動制動機和貨車的自動制動機對空、重車調整裝置作用良好,制動梁及吊、各拉桿、杠桿無裂損。
4.調車作業(yè)速度的有關規(guī)定
調車作業(yè)要準確掌握速度,不準超過下列規(guī)定:在空線上牽引運行時,40km/h;推進運行時,30km/h;調動乘坐旅客或裝載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超限貨物的車輛時,15km/h;接近被連掛的車輛時,5km/h;遇天氣不良等非正常情況,應適當降低速度;在盡頭線上調車時,距線路終端應有10m的安全距離。
5.救援列車進入封鎖區(qū)間后速度控制
救援列車進入封鎖區(qū)間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車或車列2km時,要嚴格控制速度,同時,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與請求救援的司機進行聯系,或以在嘹望距離內能夠隨時停車的速度運行(最高不得超過20km/h),在防護人員處或壓上響墩后停車,聯系確認,并按要求進行作業(yè)。
6.列車退行速度的限制規(guī)定
列車退行速度不得超過15km/h。
第2篇 鐵路運輸安全技術規(guī)程與規(guī)范
1.鐵路技術設備防洪、防寒、防暑、防火等的相關規(guī)定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分別對防洪、防寒、防暑、防火工作進行了規(guī)定。
防洪工作。由鐵路局發(fā)布防洪命令,有關單位應及早做好準備,按時完成防洪工程,儲備足夠的料具及車輛,組織搶修隊伍。對流量大、河床不穩(wěn)定的橋梁建立觀測制度。一旦發(fā)生災害,積極組織搶修。
防寒工作。應提前做好準備,鐵路局應對有關人員進行防寒過冬教育,對鐵路技術設備進行防寒過冬檢查、整修,儲備足夠的防寒過冬材料。
防暑工作。在相關生產車間、候車室應設有降溫設備,炎熱季節(jié)應有足夠的防暑用品和藥物。暑季前應對防暑降溫設備進行檢查、整修。
防火工作。蒸汽機車應有火星網,嚴禁在非指定地點清爐,運行中要關嚴灰箱門。電力機車、內燃機車及客車等均應備有滅火器,客車內的鍋爐、餐車爐灶應有防火、防爆措施。
2.設置道口的有關規(guī)定
鐵路與一般道路平面交叉的地點,應設置道口;在交通繁忙或通行高速列車的地方,應采用立體交叉;在車站內不應設置道口。道口的等級與標準,按鐵道部規(guī)定執(zhí)行。
3.列車制動機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
自動制動機、手動制動機和貨車的自動制動機對空、重車調整裝置作用良好,制動梁及吊、各拉桿、杠桿無裂損。
4.調車作業(yè)速度的有關規(guī)定
調車作業(yè)要準確掌握速度,不準超過下列規(guī)定:在空線上牽引運行時,40km/h;推進運行時,30km/h;調動乘坐旅客或裝載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超限貨物的車輛時,15km/h;接近被連掛的車輛時,5km/h;遇天氣不良等非正常情況,應適當降低速度;在盡頭線上調車時,距線路終端應有10m的安全距離。
5.救援列車進入封鎖區(qū)間后速度控制
救援列車進入封鎖區(qū)間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車或車列2km時,要嚴格控制速度,同時,使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話與請求救援的司機進行聯系,或以在嘹望距離內能夠隨時停車的速度運行(最高不得超過20km/h),在防護人員處或壓上響墩后停車,聯系確認,并按要求進行作業(yè)。
6.列車退行速度的限制規(guī)定
列車退行速度不得超過15km/h。
第3篇 廠內鐵路運輸安全技術規(guī)程
1. 工業(yè)企業(yè)鐵路設計,應遵照《工業(yè)企業(yè)標準軌距鐵路設計規(guī)范》(tj12-74)進行,按鐵道部頒發(fā)的鐵路規(guī)章,設置線路標志和信號裝置。
2. 鐵路軌道與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的間距不得小于建筑接近限界。表1是鐵道與建、構筑物和設備的間距。
項目
最小距離(mm)
距墻壁外邊緣或建筑物凸出部分;
建筑物在線路方面無出口時
3000
建筑物在線路方面有出口時
6000
建筑物在線路方面有出口,但中間欄有平行柵欄時
5000
一般貨物站臺邊緣(高出軌面≤1100mm時)
1750
工廠大門邊緣(有調車作業(yè)通過時)
3200
道路邊緣
3750
表1 直線地段鐵路中心線至建、構筑物和設備的間距表
圖1是建筑接近限量尺寸圖,圖2是機車車輛限界圖。
圖1 機車車輛接近建筑限界
a) 站內、區(qū)間及站內正線
……適用于各種建筑物
……適用于電力機車牽引的線路上跨線橋、天橋及雨棚等建筑物
b) 車庫
——適用于蒸汽及內燃機車牽引的線路上的建筑物
……適用于電力機車牽引的線路上的建筑物
_——根據接觸網的高度決定
圖2 機車車輛限界圖
——列車標志接近限界
3. 出廠大型產品不得超出二級超限貨物裝載限界(圖3)。在特殊情況下,如使用特殊類型機車車輛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時,可制定特種建筑限界,如需路網機車進入,還應征得有關鐵路局同意。
圖3 二級超限貨物裝載限界
4. 鐵路裝卸時,堆放貨物與軌道兩側距離不得少于1.5m。鐵路裝卸設備和易燃液體貯罐的防火間距為20m,和可燃液體貯罐的間距為12m,總貯量小于1000m3的貯罐區(qū),或閃點大于120℃的可燃液體貯罐,上述間距可減少25%。
5. 廠內鐵路和設置防振儀器設備的建筑物的間距應綜合考慮列車行駛速度、機車軸重、地形地質、防振建筑物的基礎結構及防振儀器設備的敏感等級、隔振消振措施因素,一般可參照表2所列數據,必要時可根據實測計算確定。
防振設備和建筑物名稱
至廠內鐵路距離(m)
理化室和計量室
精密機床
一般機床
鑄工車間造型工段
導民用房
100~150
80~100
15~30
30~50
50~80
表2 防振間距
6. 鐵路中心線與架空管線的最小水平凈距不得小于表3所列數據。軌頂至管線的最小垂直凈距不得小于表4所列數據。
管線名稱
最小水平凈距(m)
地上煤氣管、天然氣管、氧氣管
電力電桿(穿越電力架空線路時)
3.8
5
表3 鐵路與管線水平凈距
注:鐵路和電力架空線路平行,導線最大風偏時,導線至超限物限界的距離不應小于1.5m。
架空管線名稱
最小垂直凈距(m)
一般管道
可燃氣體管道
110kv以下電線
154~220kv電線
330kv電線
5.5
6
7.5
8.5
9.5
表4 鐵路與管線垂直凈距
7. 廠內正線、聯絡線在路堤地段坡腳線或護堤邊線外、路塹地段坡頂線或天溝邊線外、或平坦地段側溝邊線外1m內,嚴禁挖溝、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鐵路線上排棄廢水和倒拉圾。
8. 站場最外側的線路中心路基面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3m,現有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站場,在改、擴建條件困難時不得小于2.8m。在梯線、牽出線和貨場邊緣的裝卸線等有調車人員上、下車的一側,不得小于3.5m。
9. 廠內車站應設在平直的線路上,如受地形限制必須設在坡道上,其坡度不得大于1.5‰,現有車站改、擴建時,在特別困難條件下,可設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站線曲線半徑不得小于400m,困難時不得小于300m。
10. 廠內鐵路線路最小曲線半徑如表5,最大縱向坡度如表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裝卸線的曲線半徑不得小于500m。
線路
最小曲線半徑
一般條件
困難條件
廠內正線
300
200
聯 絡 線
300
180
裝 卸 線
500
300
其 它 線
200
180
表5 廠內鐵路線路最小曲線半徑(m)
線路名稱
最大縱坡
一般條件
困難條件
廠內正線
和聯絡線
蒸汽機車
15
20
內燃與電力機車
20
25
裝卸線
0
1.5
液體槽車、液體金屬和熔渣罐車停放線
0
0
表6 廠內鐵路線路最大縱向坡度‰
11. 汽車路與鐵路交叉時,交叉角應接近90°,如受地形限制必須斜交時,其交角一般不小于45°,道口應按規(guī)定設置警告標志。
12. 下列條件之一的道口,應為有人看守道口:
(1) 平均每小時通過3次以上車列的繁忙鐵路線路與通過機動車50輛以上或行人3000人次以上的干道平面交叉道口;
(2) 每晝夜行車5次以上的鐵路線路與不能滿足機動車駕駛員側向視距要求的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3) 運送液體金屬、熔渣和其他高溫物料(熱錠、熱模等),以及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鐵路與廠區(qū)主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4) 廠內主干道與兩條以上通行普通車輛的鐵路線路平面交叉的道口;
(5) 有通勤汽車通過的道口;
(6) 近五年發(fā)生重大事故或重復發(fā)生事故的無人看守道口。
無人看守的道口,必須設置小心火車警標、鳴笛標和照明設施。一般應設置自動音響裝置和色燈信號機。
13. 新建廠的鐵路線路與道路交叉點,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設置立體交叉:
(1) 當地形條件允許設立體交叉,而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車安全時;
(2) 少量交通的道路與繁忙運輸的鐵路線路交叉;
(3) 繁忙交通的道路與少量運輸的鐵路線路交叉;
(4) 當晝間12h雙向換算標準載重汽車超過1400輛和晝間12h火車通過道口封閉時間超過1h,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
(5) 經常運送特種貨物,確有特殊需要時。
現有工廠符合上述情況的道口,應逐步改造為主體交叉,不能設置立體交叉時,應設置人行天橋或地道,并附設引導欄桿。
14. 道口位置應設在瞭望條件好的地點,機動車駕駛員距道口15m處能看到兩側各200m以外的火車;鐵路正線運行
列車司機在400m以外,調車作業(yè)司機在200m以外能看到道口,圍墻、臨建、構筑物、綠化和堆積物等不得影響行車瞭望視線。
15. 道口應進行鋪砌,鋪砌最小寬度應與道路面相同。通行自行車較多的平交道口,其交角小于45°時,應加寬鋪砌路在。
16. 廠內調車應有專人負責。列車運行和調車作業(yè)的限制速度不得超過表7規(guī)定。
序號
列車運行與調車作業(yè)
限制速度(km/h)
1
廠內正線運行
40
2
在空線上調車作業(yè)
牽引運行
30
推進運行
20
3
在棧橋、礦槽上作業(yè)
10
4
調動液體金屬車
重車
10
空車
15
5
調動重鑄錠及擺好的空模車
10
6
調動裝載爆炸品、壓縮氣體、超限貨物的車輛
15
7
出入廠房、倉庫、站修線和在高爐下作業(yè)
5
8
在軌道衡上(不包括電子軌道衡)推送車輛
3
9
接近被連掛的車輛
3
10
在盡頭線路上取送車
3
表7
注:天氣惡劣時,應降低速度。
17. 手推調車時,速度不得超過2km/h,推車的人員應在鐵路兩側推車,不準在車輛前拉緩頭進行調車,不準為達到停車的目的,在前進方面軌道上對已推動的車輛進行阻擋。
18. 在同一條線路上,不允許同時推動幾節(jié)已摘鉤且間距小于8m的車輛。
19. 盡頭線的末端,應設置車擋和車擋表示器。露天設土堆車擋,車間內設金屬車擋。車擋后面的安全距離,露天不小于15m,車間內不小于6m,上述距離內,嚴禁修建構筑物或安裝設備。
20. 調車人員上、下車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選好車輛。腳蹬不在兩側、腳蹬不良和無把手的車輛不準上車;
(2) 選好地點。場地不平,有積水、結冰和障礙物處不準上下車;
(3) 上車時速不得超過5km,下車時速不得超過10km;
(4) 禁止迎面上車或反面上、下車;
(5) 跟班學習的調車人員應在列車停穩(wěn)后上、下車。
21. 開啟車門及車板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開啟車門時,不準有人在車下逗留,多人操作時,應有統一指揮;
(2) 開啟車門時,只能抓住門的扶手,并閃開車門板,以免車中貨物落下傷人;
(3) 打開平板車的車板時,應先開中部的鉤鎖,然后再打開兩邊的;放車板時,應站在旁邊,并發(fā)出信號,以免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