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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
一、塔吊概述 塔吊是建筑施工現(xiàn)場不可或缺的重型機械設備,主要用于物料的垂直和水平運輸。其安全高效的操作對于工程進度和人員安全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塔吊的安裝、使用、維護和拆卸流程,確保作業(yè)安全。
二、塔吊安裝
1. 安裝前準備:檢查塔吊及其配件的完好性,核對設備型號、規(guī)格是否符合工程需求。
2. 場地準備:確保安裝區(qū)域平整堅實,無雜物,滿足塔吊基礎施工條件。
3. 基礎施工:按設計要求進行基礎施工,確保承載力滿足塔吊最大載荷要求。
4. 組裝塔身:按制造商手冊順序組裝塔身,確保各部件連接牢固,螺栓緊固到位。
三、塔吊使用
1. 操作前檢查:每次作業(yè)前,檢查吊鉤、鋼絲繩、滑輪、制動器等關鍵部位,確保無損壞、無松動。
2. 操作規(guī)程:嚴格按照操作手冊進行,嚴禁超載、斜拉、急停等不安全行為。
3. 指揮信號:設立專職指揮,使用統(tǒng)一標準手勢或音響信號,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4. 日常監(jiān)控:定期對塔吊運行狀態(tài)進行監(jiān)控,及時記錄并報告異常情況。
四、塔吊維護
1. 定期保養(yǎng):按制造商建議進行周期性保養(yǎng),包括清潔、潤滑、緊固等。
2. 故障處理:發(fā)現(xiàn)故障立即停機,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不得擅自處理。
3. 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包括電氣系統(tǒng)、鋼結構、安全裝置等。
五、塔吊拆卸
1. 拆卸計劃:制定詳細拆卸方案,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完好。
2. 拆卸順序:遵循先裝后拆的原則,逐步卸下塔身、臂架、配重等部件。
3. 卸車運輸:妥善包裝塔吊部件,防止運輸過程中損壞。
六、應急措施
1. 遇到極端天氣或突發(fā)狀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避險措施。
2. 設立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作業(yè)人員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七、人員培訓 所有塔吊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悉設備性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八、責任與監(jiān)督
1. 建立塔吊使用登記制度,明確責任人,實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2. 建立事故報告機制,對違規(guī)操作和安全事故進行嚴肅處理。
標準
本規(guī)程依據(jù)《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國家標準制定,適用于各類施工現(xiàn)場的塔吊作業(yè)。所有相關人員需嚴格遵守,違反規(guī)程將依據(jù)公司規(guī)定和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規(guī)程的修訂和更新應結合實際情況和技術進步,確保其持續(xù)適用性和有效性。
塔吊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本
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例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不得近視,無色盲,兩耳無聽力障礙。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構造,按塔吊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應熟知機械的保養(yǎng)、檢修知識,按規(guī)定應經(jīng)常對機械進行日常保養(yǎng)。
3、塔吊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具備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駕駛室升降限位等,上升爬梯應有防護圈。
4、塔吊行走范圍內(nèi),電纜線不能有接頭,有良好卷纜器,電纜線不能亂拖亂拉。
5、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使用前應試吊。
6、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nèi)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7、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8、塔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9、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起吊應堅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0、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11、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12、起吊重物嚴禁作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13、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夾軌鉗,切斷電源,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15、塔吊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tǒng)和堅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第2篇 塔吊指揮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交底內(nèi)容:
(一) 對使用信號的基本規(guī)定
1、 指揮人員使用手勢信號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鉤、臂桿和機械位移的運動方向。
2、 指揮人員使用旗語信號均以指揮旗的旗頭表示吊鉤、臂桿和機械位移的行動方向。
3、 在同時指揮臂桿和吊鉤時,指揮人員必須分別用左手指揮臂桿,右手指揮吊鉤,當持旗指揮時,一般左手持紅旗指揮臂桿,右手持綠旗指揮吊鉤。
4、 當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機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qū)域內(nèi)工作時,指揮人員使用音響信號的音調有明顯區(qū)別,并要配合手勢或旗語指揮。嚴禁單獨使用相同音調的音響指揮。
5、 當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機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qū)域內(nèi)工作時,司機發(fā)出的音響應有明顯的區(qū)別。
6、 指揮人員用“其中吊運指揮語言”指揮時,應將普通華話。
(二) 指揮人員的職責及要求
1、 指揮人員應根據(jù)本標準的信號要求與起重機司機進行聯(lián)系。
2、 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3、 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
4、 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司機和負載時,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以便逐級傳遞信號,當發(fā)現(xiàn)錯傳信號時,應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
5、 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qū)域安全時,方可發(fā)出降落信號。
6、 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起吊前,應先作好呼喚應答,確認綁掛無誤后,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
7、 同時用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以確保同步吊運。
8、 在開始起吊負載時,應先用“微動”信號指揮,待負載離開地面100-200mm穩(wěn)妥后,在用正常速度指揮。必要時,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微動”信號指揮。
9、 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如標有“指揮”字樣的臂章、特殊顏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 指揮人員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
第3篇 塔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司機、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塔吊的構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養(yǎng)規(guī)程,嚴禁超負荷起吊。
2、司機、指揮人員、起重工,在起吊前必須統(tǒng)一信號,方可起吊。
3、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若有不明確或有險情時,司機有權拒絕起吊。
4、司機得到指揮信號時,先鳴笛或響鈴,通知周圍人員離開危險區(qū)后,方可操作。被吊重物旋轉范圍內(nèi)的下方,嚴禁有人作業(yè)、行走和站立。
5、司機操作中,必須聚精會神,不準與他人笑談,不準吸煙,駕駛室內(nèi)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
6、工作前要檢查各部位必須靈敏可靠,經(jīng)試運轉確認正常后,方準作業(yè)。嚴禁帶病運轉或運轉中保養(yǎng)檢修。
7、司機停止作業(yè)離開駕駛室時,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加鎖。
第4篇 塔吊司機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2.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3.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7.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nèi)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8.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1.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13.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4.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15.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16.起重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17.自升塔式起重機操作還應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程:(1)(回)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口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3)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4)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nèi)只準一人操作,應嚴格聽從信號指揮。(5)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6)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7)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距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18.履帶塔式起重機操作還應遵守下列安全規(guī)程:(1)地面必須平坦、堅實,起重機工作、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堅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3)嚴禁帶負荷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急轉彎及旋轉上體,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4)作業(yè)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好。
第5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6)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六)
一、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3‰。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塔吊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nèi)無障礙物。
三、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四、在進行塔吊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就達到380伏,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頭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五、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擔任指揮,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六、操練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取有效聯(lián)系辦法進行指揮。
七、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作業(yè)。
八、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頭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九、塔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十、塔吊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的塔吊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十一、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F(xiàn)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十二、起吊重物時應綁應綁扎平穩(wěn)、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右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
十三、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十四、塔吊在起吊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再行提升。對于有可能晃動的得物,必須拴拉繩。
十五、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十六、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如限于現(xiàn)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yè)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guī)定。
十七、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長運動。
十八、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guī)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
第6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
1、起重機和行動應該有足夠的工作空間,提升繁榮和興衰無障礙物阻擋的回轉半徑,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2、指標的變幅起重機,力矩限制,以及各種旅游限位開關和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充分完整,靈敏,可靠,是不是免費的調整和拆除。限制裝置所禁止的運作機構,以代替停車。
3、操作必須在現(xiàn)場的工作環(huán)境,道路交通,架空電線,建筑物及構筑物,如體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關情況。
4、起重機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機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混淆或錯誤的信號,操作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敗的指揮系統(tǒng),應負責指揮。
5、手術室遠離地面,面臨困難的命令,他們可以設置高,地面兩個指揮軍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揮聯(lián)絡。
6、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應暫停操作。
7、起重作業(yè),所占的比重可能不會有工作人員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員被解除起重機機。
8、嚴禁使用起重機吊重機傾斜,鋪設地下電纜,并取消或凝結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結構在施工現(xiàn)場或模板,必須在解除寬松,起重機,必須提供解除業(yè)績的行動,不得超載和解除不明物體重量。
9、起重重物應是順利和固體帶不得堆放或懸掛重物分散的對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鋼絲繩葫蘆或解除后,固體帶。綁扎鋼絲繩和對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滿負荷或接近全部產(chǎn)能提升重物時首先應該是20-50公分從地面到檢查:穩(wěn)定的起重機,制動器的可靠性,順利重量,并帶該公司。
11、起重機,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統(tǒng)一,嚴格禁止和緩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剎車。關于平穩(wěn)旋轉行動。來到一個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動時,可向扭轉。
12、起重機鋼絲繩使用的制造技術應該被用來作為依據(jù)的證明文件,如無證資格進行測試,然后才能使用。應連接鋼絲繩卷筒堅實,整齊地排列不扭結,變形,可能沒有所有繩接頭。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風向,并遠離臂鉤高達2-3米的最高排名的機構。
塔機的安全運行技術交底1
1、起重機司機和信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資格和認證。
2、司機應熟悉起重機和詳細說明的力學性能,以符合規(guī)范。
3、司機是一個明確的信號,指揮人員開始之前的行動中,行動明玲表示之前,如發(fā)現(xiàn)明確的信號,不自由運作。
4、應該有兩個起重機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和其他車手在地面監(jiān)護,以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鋼絲繩索具,鋼絲繩張力吊鉤,經(jīng)營者應立即暫停沉重,而且它不能袖手旁觀底部的繁榮,以防止重物下降,炸傷繁榮崩潰。
6、取消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土地禁止手臂或兩個動作在同一時間。
7、沒有解除重物自由落體的應用。
塔機的安全運行技術交底2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塔吊機械性能和說明書,遵守說明書中的要求。
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塔吊每班應有二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司機地面監(jiān)護,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臂桿塌落傷人。
6、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運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轉,防止回轉過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難和重物離心力過大發(fā)生危險。
10、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11、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第7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7)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七)
1、各種型號塔吊使用,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責任。配備1-2名司機和2名以上指揮人員及維修工(組成一個機組),團結一致,統(tǒng)一指揮。
2、塔吊作業(yè)前接規(guī)定,對機械進行調整、緊固、潤滑及防腐。經(jīng)常檢查塔身垂直度<4%。
3、每隔半月,檢查塔身完好及各連接螺絲堅固情況,檢查機械各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并根據(jù)說明書規(guī)定添加潤滑油脂,保養(yǎng)檢修一次。
4、檢查電壓是否達到380v標準,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5%(>360v),并檢測塔身有無漏電現(xiàn)象。
5、塔吊操作前應進行空載與重載運轉試驗,并經(jīng)常檢查各電氣保險裝置,限位裝置,報警指示系統(tǒng)是否齊全有效。
6、塔吊要定期檢查各電動機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guī)定,接地電阻是否<4ω。
7、操作人員與指揮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信號、手勢、哨音或對講機進行聯(lián)系,取得協(xié)調,聽從指揮。在發(fā)現(xiàn)指揮有誤,可能發(fā)生事故的情況下,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立即報告情況。
8、起吊重物時,嚴禁超負荷使用。
9、作惡中無指揮、指揮信號不明、超過六級風,斜拉、斜吊、吊拔埋入地下或其它物體上的物體等情況,塔吊司機嚴禁操作。
10、不論有無安全裝置和設備,嚴禁任何人隨吊生物升降。
11、操作控制必須從“0”位開始逐級變檔,嚴禁超檔操作。換向操作時必須放在“0”位使機械停止運轉后,再轉向起動運轉,嚴禁直接換向操作操作要力求平衡,嚴禁急開急停,嚴禁酒后開機。
12、作業(yè)前先發(fā)信號,然后將重物離地0.5m左右停車,確定剎車吊鉤,重物綁扎無問題后,方可指揮作業(yè),塔吊停用時,吊勾上升距吊桿距離不得<1m。
13、塔吊駕駛室內(nèi)不得存放易燃物品,并須具備可靠的消防設備。
14、塔吊處理電氣故障時,必須由電氣修理人員兩人以上參加。
15、塔吊起重作業(yè)時,機械發(fā)生故障,應設法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修理。
16、塔吊在停電、停工何處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掛在空間。
17、塔吊作業(yè)范圍內(nèi)無關人員通行,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停留。
18、塔吊在作業(yè)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塔吊進行調整檢修塔吊。
19、塔吊臂架和起重物必須與高低壓輸電線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離低壓>3m,高壓>10m)
20、塔吊卷筒上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鋼絲繩在筒上應排列整齊,并經(jīng)常保持油潤,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21、塔吊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時,應將回轉置于風揚狀態(tài),收起主鉤,收回小車,將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關閉總電源。
22、塔吊司機應認真作好塔吊運轉記錄及交班記錄方可離崗。
維修保養(yǎng)方法詳見使用說明書。
第8篇 塔吊安裝安全技術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塔吊安裝安全技術措施
(一)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1、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塔吊使用說明書,熟悉掌握塔吊技術性能。
2、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情況確定塔吊位置和塔吊安裝高度。(塔吊設在該樓的北側),塔吊一次獨立安裝高度20米。
3、塔吊基礎施工:塔吊基礎設置在老土上。塔基施工工藝按塔吊使用說明書要求執(zhí)行。
4、塔吊安裝機具準備:
20t汽車吊一輛,鉗工常用工具一套,電工常用工具一套,經(jīng)緯儀一臺,活動搬手一套,死搬手一套,管鉗兩把,8磅大錘2個,撬棍4把,鋼絲繩及滑鞍兩組,鋼卷尺1個,安全帶6條,安全帽16頂。
5、將電源引入塔吊專用配電箱
6、人員組織:該工程使用的塔吊由本公司塔吊安裝隊伍負責安裝,工地配合1名電工,3名架子工,2名起重工。
(二)塔吊安裝前安全檢查驗收
1.塔吊基礎檢查:檢查塔基砼試壓報告,待砼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進行組織塔吊安裝。砼塔基的上表面水平誤差不大于0.5mm。砼塔基應高于自然地面150mm,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嚴禁塔基積水。
2.對塔吊自身的各個部件,結構焊縫、螺栓、銷軸、導向輪、鋼絲繩、吊鉤、吊具及起重頂升液壓爬升系統(tǒng)、電氣設備等進行仔細的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塔吊開關箱及供電線路,保證作業(yè)時安全供電。檢查安裝使用機具的技術性能是否良好,檢查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是否符合要求,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解決,保證安裝過程中安裝使用的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安全。
4.塔吊在安裝過程中必須保持現(xiàn)場清潔有序,以免防礙作業(yè)影響安全。設置作業(yè)區(qū)警戒線,并設專人負責警戒,防止以塔吊安裝無關的人進入塔吊安裝現(xiàn)場。
5.塔吊安裝必須在白天進行,并應避開陰雨、大風、大霧天氣,如在作業(yè)時突然發(fā)生天氣變化要停止作業(yè)。
6.參加塔吊安裝拆除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部門專門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參加塔吊安拆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人員要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和工作服,作業(yè)時要統(tǒng)一指揮,動作協(xié)調,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7.塔吊作業(yè)防碰撞措施。塔與塔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吊臂端部與另一臺塔吊的塔身之間最少距離不低于2米,處于高位的塔吊(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的塔吊之間,在任何情況下其垂直方向的間距不小于2米。
二、塔吊安裝工藝要求
1、塔吊安在施工前要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塔吊安拆方案和安拆安全技術交底,使參加塔吊安拆的人員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內(nèi)容、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
2、塔吊安裝完成后,由項目經(jīng)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后,填寫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和出廠合格證;(2)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3)產(chǎn)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4)企業(yè)自檢驗收表。報當?shù)亟ㄖ┕ぐ踩O(jiān)督站,待安全監(jiān)督站檢查、驗收合格簽發(fā)驗收合格準用證后方可進行使用。
3、塔吊安裝程序
(1)塔吊安裝程序:固定塔吊基礎─>;安裝塔吊標準節(jié)至20m─>;吊裝塔帽轉臺和駕駛室─>;吊裝平?臂及卷揚機、配電箱、─>;先吊裝一塊配重塊─>;吊裝起重臂及撐架系統(tǒng)(包括小車牽引機構和小車)─>;吊裝剩余兩塊配重塊穿繞有關繩索系統(tǒng)─>;檢查整機的機械部件,結構連接部件、電氣部件等─>;調整好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車。
(2)塔吊安裝工藝標準要求
1)塔吊必須做好接地保護,防止雷擊(采用不小于10mm2多股銅線用焊接的方法連接),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
2)塔吊安裝完成后,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塔吊各部件的連接螺栓、銷軸預緊力應符合要求。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的數(shù)值,電器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值及其它機構部件的調整值,均應符合要求。
4)力矩限制器的綜合誤差不大于其額定值的8%,超過額定值時,力矩限制器,應切斷吊鉤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擔機構可做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
5)超高限制器:當?shù)蹉^架上升高度距定滑輪不小于1米時,超高限制器應能切斷吊鉤上升方向的電源。
6)變幅限制器:當小車行駛至吊臂端部0.5米處時,應能切斷小車運行方向的電源。
7)塔吊安裝完成檢查無誤后,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動載試驗,其靜載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25%,動載吊重試驗吊重為額定荷載的110%,經(jīng)試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8)其它未盡事宜,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塔吊使用說明書要求執(zhí)行。
三、塔吊使用、維修、保養(yǎng)技術措施
1、塔吊司機指揮和司索人員必須經(jīng)市以上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塔吊指揮必須使用旗語指揮。
2、塔吊正常工作氣溫為+40攝氏度,-20攝氏度,風速低于20m
/sec,如遇雷雨、濃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使用。
3、操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認真作好起重機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工作完成后,保證起重機臂隨風自由轉動。
4、起重吊裝中堅決執(zhí)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2)信號不清不準吊;(3)吊物下有人不準吊;(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6)斜拉、斜掛不準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8)零雜物無容器不準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不準吊;(10)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準吊。
5、起重機應經(jīng)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轉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jīng)常檢查維修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振動部件,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及時擰緊。
6、各機械制動器應經(jīng)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磨擦面上不應污垢。減速箱、變速箱、齒輪等各部的潤滑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要求進行。
7、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xiàn)象,如超過有關規(guī)定,必須立即更換。
8、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guī)定進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內(nèi)部。經(jīng)常檢查濾油器有無堵塞,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油泵、油缸和控制閥是否漏油,如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排除。
9、經(jīng)常檢查電線、電纜有無損傷,如發(fā)現(xiàn)損傷應及時包扎或更換。
10、各控制箱、配電箱應保持清潔,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及開關觸點必須靈活可靠,保證安全。
11、塔機維修保養(yǎng)時間規(guī)定:
(1)日常保養(yǎng)(每班進行);(2)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tǒng)進行小修一次;(3)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tǒng)進行中修一次;(4)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
??統(tǒng)進行大修一次。
第9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第2條 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第3條 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第4條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第5條 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第6條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第7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nèi)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第8條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條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條 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11條 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12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條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14條 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第15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16條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第17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回)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
(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口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3)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4)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nèi)只準一人操作,應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5)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
(6)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7)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距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第18條 履帶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地面必須平坦、堅實,起重機工作、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堅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
(3)嚴禁帶負荷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急轉彎及旋轉上體,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作業(yè)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好。
第10篇 塔吊司機指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并持證上崗,指揮方式必須是用旗語或對講機。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必須靈敏可靠。
3.吊鉤、卷揚機滾筒等保險裝置必須完善。
4.作業(yè)前應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無損,是否牢固可靠。
5.作業(yè)中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擋操作,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6.吊鉤提升時,吊鉤至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
7.提開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穩(wěn)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轉臂時重物或空鉤要與房屋、架體等障礙物保持2m以上距離。
9.作業(yè)后,起重機,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進入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將每個控制開關撥到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內(nèi)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員上塔吊進行修理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
11.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須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規(guī)定:
①指揮信號不明和多人指揮不吊。
②超負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動物件不吊。
⑤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線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掛吊物不吊。
⑨帶棱角物件,未墊好不吊。
⑩吊桶(藍)裝得過滿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兩不撞:
①不準塔吊與塔吊相撞。
②不準吊物撞擊其它物件。
第11篇 塔吊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起重、高度、變幅、力矩、回轉等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2、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4、起重臂、構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平移應高出障礙物 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5、構件起吊時,禁止在構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
6、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下的構件。
7、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構件放下,剎住制動器,將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12篇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技術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塔吊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nèi)無障礙物,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2、塔吊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
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3、操作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周圍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業(yè)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機械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負責。
5、操作室遠離地面、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可設高處、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有效聯(lián)系辦法進行指揮。
6、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作業(yè)。
7、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行。嚴禁用塔吊機吊運人員。
8、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現(xiàn)場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的起重性能作業(yè),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wěn)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起吊。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厘米停機檢查: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wěn)性、綁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機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wěn)。當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2、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應有制造廠技術證明文件作為使用依據(jù),如無證件時應經(jīng)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不得扭結、變形,所有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13、工作完畢后,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將吊鉤開到離臂桿頂端處2-3米位置。
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塔吊機械性能和說明書,遵守說明書中的要求。
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
4、塔吊每班應有二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司機地面監(jiān)護,防止發(fā)生意外。
5、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臂桿塌落傷人。
6、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運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轉,防止回轉過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難和重物離心力過大發(fā)生危險。
10、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11、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12、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13、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4、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擋,開關上鎖。
第13篇 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垂直運輸機械(塔吊等),拆裝作業(yè)人員,吊車司機,指揮人員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2、司機應熟悉機械構造和工作性能,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司機嚴禁酒后上崗和違章作業(yè),堅持“十不吊”原則。
4、司機與指揮人員應相互配合,所發(fā)信號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無誤。
5、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對吊裝用的鋼絲繩套,卡環(huán)要認真檢查,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7、對各種連接螺栓,銷軸要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或疲勞裂紋的及時更新。
8、隨時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是否良好,電機接線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且“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所有電機必須與機體作保護接零。
9、吊車周圍必須有設備驗收牌,操作規(guī)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標志。
10、隨時檢查吊車“四限位”、吊鉤保險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卷揚機鋼絲繩設鋼絲繩防脫槽裝置,上人爬梯護欄、塔帽防護欄安裝是否齊全。
11、吊車必須設避雷裝置,吊車底部需用扁鐵或角鋼作斷節(jié)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線接地,且用緊固螺絲壓牢。
12、吊車底部必須做好排水,不得有積水現(xiàn)象。
13、夜間施工時,照明設施齊全、良好,吊車臂前端必須設紅燈警示。
14、塔機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規(guī)定。霧、雨、雪及風速六級以上嚴禁作業(yè)。
15、停機作業(yè)后,關閉操作棚門窗,吊鉤升高至限位最高點。使吊臂按順風方向停放。
16、作業(yè)完畢,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吊車開關箱必須做防雨、防砸護棚。
17、吊車拆裝人員,司機在吊臂前后檢修必須系好安全帶且有牢固的掛鉤設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車安裝后,機體上不得留有竹排等雜物,任何情況下,不得與機體連接或與機體搭設卸料臺。
19、鉚固拉墻件應牢固可靠,焊口均勻。
20、塔吊司機、機械維修工上下塔機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將保險掛鉤掛在爬梯設好的保險繩上。
21、塔吊必須設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裝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內(nèi)、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護圈內(nèi)必須設置易于操作檢修掛安全帶用的安全繩桿。
第14篇 塔吊司機、指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并持證上崗,指揮方式必須是用旗語或對講機。
2.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及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必須靈敏可靠。
3.吊鉤、卷揚機滾筒等保險裝置必須完善。
4.作業(yè)前應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無損,是否牢固可靠。
5.作業(yè)中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擋操作,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6.吊鉤提升時,吊鉤至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
7.提開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8.提升重物平穩(wěn)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轉臂時重物或空鉤要與房屋、架體等障礙物保持2m以上距離。
9.作業(yè)后,起重機,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進入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將每個控制開關撥到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內(nèi)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做好交接班。
10.任何人員上塔吊進行修理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
11.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的框架必須回定可靠。
12.塔吊“十不吊”規(guī)定:
①指揮信號不明和多人指揮不吊。
②超負荷或重量不清不吊。
③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面有人或放有浮動物件不吊。
⑤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⑥埋在地下件不吊。
⑦光線不好和不清楚不吊。
⑧歪拉斜掛吊物不吊。
⑨帶棱角物件,未墊好不吊。
⑩吊桶(藍)裝得過滿或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13.兩不撞:
①不準塔吊與塔吊相撞。
②不準吊物撞擊其它物件。
第15篇 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行走式塔吊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二、行走式塔機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
三、行走式塔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四、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五、操作人員在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六、操作人員在進行塔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指揮信號執(zhí)行,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八、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九、塔吊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
十、塔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過,嚴禁用塔吊吊運人員。
十一、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負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
十二、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砼購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氣工作時,應先經(jīng)過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十五、塔吊司機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記錄。
十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