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工作準備
1. 探測設備檢查:確保鉆機、探測儀器及配件完好無損,功能正常。
2. 安全裝備佩戴:穿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絕緣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3. 工作場地整理:清除作業(yè)區(qū)域的雜物,確保行走和操作安全。
二、鉆孔作業(yè)
1. 設定鉆孔位置:依據地質資料和探放水設計確定鉆孔方位、角度和深度。
2. 鉆孔操作:啟動鉆機,緩慢推進,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急停急起。
3. 水壓監(jiān)測:定期檢查鉆孔水壓,防止水壓過高導致事故。
三、水情觀測
1. 水樣采集:定期從鉆孔內提取水樣,分析水質成分。
2. 水位測量:安裝水位計,實時監(jiān)控鉆孔內的水位變化。
3. 聲波探測:運用聲波探測技術,評估鉆孔周圍含水層情況。
四、異常處理
1. 遇到異常情況如鉆孔漏水、塌孔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封堵措施。
2. 發(fā)現涌水跡象,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撤離現場人員。
五、安全維護
1. 定期保養(yǎng)設備:確保鉆機、水泵等設備的正常運轉。
2. 安全巡查:定期進行工作區(qū)域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3. 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目的和意義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探放水作業(yè)流程,降低作業(yè)風險,保障礦井安全生產。通過明確的工作準備、鉆孔作業(yè)、水情觀測、異常處理和安全維護等步驟,提高工作效率,預防因疏忽或操作不當引發(fā)的水害事故,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維護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fā)。
注意事項
1. 嚴禁未經許可擅自改變作業(yè)程序。
2. 遵守操作規(guī)程,不可因求快而忽視安全。
3. 遇到不確定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不得擅自決策。
4. 注意個人衛(wèi)生,避免吸入粉塵,防止職業(yè)病發(fā)生。
5. 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聯系救援。
6. 在工作結束后,清理好工作現場,恢復原狀,確保下一班次的順利進行。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靈活應用,務必確保安全第一。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許上崗操作。
(2)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煤礦安全知識培訓,熟知預防災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災路線。一臺探放水鉆機組現場人員配置不得少于3人。
(3)探放水施工前,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探放水設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時嚴格按工程技術人員標定的探眼位置及施工措施中規(guī)定的角度、方位、孔深及孔徑等進行施工,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4)探放水作業(yè)地點要保證風量充足。施鉆過程嚴禁停風、停電、停水。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檢查次數及時間間隔檢查瓦斯和有害氣體含量。
(5)探放水作業(yè)地點必須設專用電話,保持通訊暢通。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施工人員應熟悉一般滅火知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具。
二、探放水設備安裝
(1)設備安裝前必須檢查鉆場及其周圍的安全狀況及有害氣體含量。當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時,不得進行工作。
(2)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①鉆機安裝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選擇適當位置安放鉆機。
②鉆機主軸中心線對準鉆孔位置,擺正鉆機架,機座使用地錨或專用支撐柱固定。
③垂向鉆孔鉆機立軸角度必須與鉆孔設計一致。
(3)井下鉆場應保持整潔,鉆具碼放整齊。
(4)井下鉆場必須具備的安全措施條件如下:
①在掘進工作面或獨立巷道探水時,應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離措施。
②井下鉆場應設專用電話,保持通訊暢通。
③工作人員進入鉆場必須首先檢查鉆場周圍巷道頂板、兩幫等安全情況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④探放水人員必須配戴礦燈和自救器,衣襟、袖口、褲腳必須束緊。
⑤放水前要事先疏通挖好的排水溝,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5)設備拆卸與運輸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鉆機在車輛上必須捆綁結實,不準超高或超長。拆下的螺絲等零件,要用有蓋的箱子裝好。易于丟失的零件,由鉆工自帶,不得裝車。
②在拆卸搬運時,設備的氣孔、油眼必須堵嚴,各連接螺栓、螺母、軸座、銷子等應裝回原處。裝卸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直接敲打。
③人工搬運設備時,設備要捆綁牢固,并輕抬輕放,要由有經驗的專人統(tǒng)一指揮,起落行動一致。
④用專用車輛搬運設備時,設備下發(fā)及周圍嚴禁人員停留。
三、探放水設備的操作
(1)鉆機開工前,必須由跟班區(qū)(隊)長或技術員親自檢查立軸的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鉆機各部件安裝是否穩(wěn)固,并進行試運轉。
(2)正式開鉆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①操作系統(tǒng)各手把、按鈕、儀表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②液壓系統(tǒng)的油量和各油管接頭控制閥密封是否完好,油壓系統(tǒng)要調整到“0”位。
③制動裝置、摩擦離合器、鎖閉裝置是否正常,必要時進行調整。
④排水水泵轉動是否正常,排水量應達到要求。
(3)探放水鉆進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①禁止用手和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②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腳踏絕緣墊。
③在探放水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打傷人。
④操作人員應穿戴整齊,扎緊袖口,防止被轉動部件鉸傷。
(4)鉆進過程中,記錄員必須在現場邊施工邊用筆逐項填寫記錄。
(5)每竣工一個探放水鉆孔,都必須核實該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鉆桿長度,核實鉆孔實際深度。撤鉆時,應在原孔所在的幫或頂位置打上明顯標記。
(6)在鉆進中,若發(fā)現孔內涌水,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涌水量。
(7)鉆孔內水量、水壓過大時,應立即停鉆,但不拔出鉆桿,需繼續(xù)鉆進時,必須采取反壓和防噴措施。
(8)若發(fā)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等異?,F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但不拔出鉆桿。立即報告調度室。
(9)疏通鉆孔時,操作人員不準直對鉆桿站立操作。
(10)放水地點值班人員要認真監(jiān)測鉆孔水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做好記錄,遇有異常變化時,應立即報告調度室。
(11)采用膠塞或水泥止水時,應先按設計要求試壓,達到預定抗水壓力,并保持30min后,套管不松動、不漏水,再安裝止水閥門。止水套管的接頭必須用膠圈密封,防止漏水。
(12)當從探水線開始探水,掩護巷道掘進時,每打完一個探水孔,均要由探放水總負責進行驗收。每打完一組探水孔應有探放水總負責人和技術部門共同確定下一步巷道掘進長度。
(13) 探放采空區(qū)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只準用專用鉆機探放水。
②放水孔必須打中采空區(qū)水體,并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實放水量,直到采空區(qū)水放完為止。
③透采空區(qū)后,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斯檢查工檢查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用木塞或黃泥封閉。
四、收尾工作
探放水結束后清理鉆機等設備,將清點后的鉆機工具及配套設備等整理后擺放整齊,不得丟失任何器件。
第2篇 探放水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須具備鉆探技術基本知識,或經專門培訓,經過考核并有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2、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下井須知,在有水與瓦斯突出威脅的礦區(qū),必須熟知預防災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災路線。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須認真了解該工程設計的目的、任務、施工方法與質量要求。一臺鉆機組人員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安裝鉆機進行探水前
1、設備安裝應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鉆機安裝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設置地梁木,選擇適當位置安放鉆機。
(2)、鉆機主軸中心線對準鉆孔位置,擺正鉆機架,機座與地梁木之間用螺栓連接,固定于基臺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鉆孔需挑頂作鉆窩,安裝天輪時應設置安全擋板。
(4)、鉆機立軸、天輪前緣切點與鉆孔必須在一條中心線上,立軸角度必須與鉆孔設計一致。
2、井下鉆場應保持整潔,鉆桿用木架要墊起、排放整齊,無油污、雜物,工具、鉆具的擺放必須做到整體合理、安全、有序,堅決杜絕使用過程中隨意亂用亂放現象。
3、井下鉆場必須具備的安全設施及條件:
(1)、加強鉆孔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
(2)、井下鉆場應設專用電話。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4)、探水人員應備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員進入鉆場必須首先檢查鉆場周圍的支架、頂板、工作面及兩幫的安全情況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6、)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鉆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鉆孔數量;
(7)、在預計水壓大于0.1mpa的地點探水時,預先固結套管。套關口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設計中規(guī)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yè)人員了解掌握;
(8)、鉆孔內水壓大于1.5mpa時,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設備拆卸與運輸中必須作到:
(1)、鉆機在車盤上必須捆綁結實,不準超高或超長。拆下的螺釘等零件,要用有蓋的木箱或鐵箱裝好。易于丟失的零件,由鉆工自帶,不得裝車。
(2)、在拆卸搬運時,設備的氣孔、油眼必須堵嚴,各連接螺栓、螺母、軸座、銷子等應裝回原處。裝卸設備時,應用專用工具,嚴禁用錘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運設備時,設備要用繩子系牢,并要輕抬輕放,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起落動作一致。
三、井下鉆機運轉
1、鉆機開工前,必須由機(班)長親自檢查立軸的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鉆機各部件安裝是否穩(wěn)固,并進行試運轉。
2、正式開鉆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操作系統(tǒng)各手把、按鈕、儀表是否齊全,靈活可靠。
(2)、液壓系統(tǒng)的油量和各油管接頭控制閥密封是否完好,油壓系統(tǒng)要調整到“0”位。
(3)、制動裝置、摩擦離合器、鎖緊裝置是否正常,必要時進行調整。
(4)、水泵轉動是否正常,排量壓力應達到要求。
四、探放水作業(yè)
1、安設探放水鉆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采用膠塞或水泥止水時,應先按設計要求試壓,達到預定抗水壓力,并保持30分鐘后,套管不松動、不漏水,再安裝止水閥門,方可鉆進。
3、止水套管的接頭必須用棉絲、鉛油嚴加密封,防止漏水。
4、鉆進中一旦發(fā)現“見軟”、“見空”、“見水”和變層,要立即停鉆,丈量殘尺并記錄其深度。
5、每竣工一個探放水鉆孔,都必須核實該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鉆桿長度,核實鉆孔實際深度。撤鉆時,應在原孔所在的幫或頂位置打上明顯標記,并通知測量部門測出該標記點的坐標、標高。
6、在鉆進中,若發(fā)現孔內涌水時,應測定水位(壓)、耗水和涌水量。
7、鉆孔內水量、水壓過大時,應立即停鉆,但不得拔出鉆桿,需繼續(xù)鉆進時,必須采取反壓和防噴措施。
8、為防止埋鉆,鉆具下至距孔底1-2米時,立即開泵送水,見返水后才能鉆進。
9、正常鉆進時,應保持壓力均勻,要隨時觀察儀表,注意鉆速、鉆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顏色變化等。若發(fā)現孔內有異狀物應及時處理。
10、每次升降鉆具前,都要認真檢查升降機的制動和離合裝置、提引器、天平、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11、升降鉆具時,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鉆桿和鋼絲繩。操作升降機時,禁止強拉猛提鉆具。
12、孔口人員抽、插墊叉時,禁止手扶墊叉底面或用腳勾墊叉。
13、升降鉆具時,必須使用墊叉,禁止用牙鉗、鏈鉗代替。
14、開動升降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用升降機拉起或放倒鉆具時,鉆具下面不準站人。
(2)、動升降機時,嚴禁將左右抱閘同時閘緊,將升降機手把和制動手把同時閘緊。
(3)、機器運轉時,嚴禁拆卸和修理。
(4)、松緊手動卡盤時,必須把離合器開關固緊,并有專人負責。
(5)、立軸鉆具提出孔口后,立即蓋上孔口蓋。不準用手摸或眼看管內的巖心。
15、操作鉆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打開立軸箱時,橫、立軸齒輪應加防護罩。合立軸時,應待齒輪停止轉動后進行,
(2)、禁止用手和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3)、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腳踏絕緣墊。
(4)、在探放水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打傷人。
(5)、人員應穿戴整齊,扎緊袖口,防止被轉動部件鉸著。嚴禁戴手套掛皮帶,皮帶輪必須設有防護裝置。
五、井下透老空及放水要求
1、透老空后,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檢員檢查有有害氣體溢出時,應立即用木塞、黃泥封閉。
2、若發(fā)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等異?,F象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
3、疏通鉆孔時,操作人員不準直對鉆桿站立操作。
4、放水地點值班人員要認真監(jiān)測鉆孔水量和有害氣體變化情況,作好記錄,遇有異常變化時,應立即報告,礦總值班人員。
5、探放老空水的超前距,根據水壓、煤(巖)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于10m;
6、在探水鉆進時,發(fā)現煤巖層松軟、片幫、來壓或者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鉆等透水預兆時,應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應當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qū)域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安全措施,進行處理;
7、探放老空水前,應當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孔應當鉆入老空水體,并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當鉆孔接近老空時,預計可能發(fā)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涌出的,應當設有瓦斯檢查員或者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隨時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有關規(guī)定,應當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8、鉆孔放水前,應當估計積水量,并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時,應當設專人監(jiān)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如果水量突然變化,應當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