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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一、井架搭設
1. 檢查材料:確保井架鋼管、扣件、腳手板、安全網等材料齊全且無損壞。
2. 地基處理:對搭設地點進行平整,確保地基穩(wěn)固,必要時需澆筑混凝土基礎。
3. 架體搭建:從底部開始,逐層搭設,每層間用扣件固定,保持橫平豎直。
4. 安裝防護設施:設置安全網、防護欄桿,并確保其牢固。
二、井架拆卸
1. 拆除順序:自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先拆底層支撐。
2. 安全監(jiān)護:拆卸過程中,應有專人監(jiān)護,防止物件墜落傷人。
3. 存儲管理:拆下的材料應及時整理,避免堆積混亂。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井架搭拆作業(yè)的安全操作,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減少施工事故的發(fā)生,提高工程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有利于維護工地秩序,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工人必須經過培訓,掌握井架搭拆的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識,持證上崗。
2. 搭設過程中,嚴禁酒后作業(yè),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
3. 使用工具應定期檢查,磨損嚴重的工具應及時更換。
4. 搭設高度超過24米時,應設置防雷設施,確保雷雨天氣的安全。
5. 每天作業(yè)前,應對井架進行例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 遇到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井架搭拆工作,確保安全。
7. 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遵守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8. 禁止在井架上亂丟雜物,防止落下傷人。
9. 井架使用期間,嚴禁超載,不得作為起重設備使用。
10. 拆除井架時,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影響其他作業(yè)或行人安全。
以上規(guī)程務必嚴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每位工人都應以自身安全為重,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環(huán)境。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范文
第1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交底時間
年 月 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第2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三)
交底時間:年月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本表一式二聯,一聯歸檔,另一聯交班組保存。
第3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防雨罩。
第2條: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第3條: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信號裝置或標志。
第4條: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底部應有3-4t的壓重物,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度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風繩。
第5條: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第6條: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第7條: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沒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拆除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
第8條: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
第9條: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礎土層承載力,應不小于8kpa,并澆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礎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第10條:高度為10-15m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鋼絲繩夾頭緊固。
第11條: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應與井架的材質相同。
第12條:井架搭至10m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度,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
第13條: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纜風繩上的花蘭螺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4條: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第15條: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應超過2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15倍,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倍。
第16條: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柵欄。
第17條: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裝置,沖頂限位器和安全門;吊籃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第18條: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隔離防護柵,井架高度超過30m,須搭設雙層安全棚;如無法設置隔離棚,則井架四周必須掛安全網,安全網應三面包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