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塔吊工和起重工是建筑工地上的關鍵角色,他們的工作涉及到大型機械設備的操作與重物搬運,因此必須遵循嚴格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下是主要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持證上崗:所有塔吊工和起重工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書,證明其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具備相關技能。
2. 穿戴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鞋、護目鏡和聽力保護設備,確保個人安全。
3. 設備檢查:每次作業(yè)前,需對塔吊和起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故障才能使用。
4. 作業(yè)環(huán)境評估:檢查工作區(qū)域,確保無障礙物,地面穩(wěn)固,天氣條件適宜。
5. 信號溝通:使用標準手勢或通信設備進行指揮,確保指令清晰無誤。
6. 重量估算與平衡:準確估算物體重量,合理分配載荷,保持設備平衡。
7. 吊裝操作:緩慢平穩(wěn)起吊,避免快速移動或猛烈搖晃,確保重物穩(wěn)定。
8. 緊急情況處理:熟知應急預案,遇到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報告。
目的和意義
這些規(guī)程旨在保障塔吊工和起重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工地事故風險,同時也保護了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員和周邊社區(qū)的安全。遵守規(guī)程能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設備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的延誤,從而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此外,這也有助于維護企業(yè)的聲譽,減少因安全事故引發(fā)的法律糾紛和經(jīng)濟損失。
注意事項
1. 不得超載作業(yè),以免損壞設備或引發(fā)危險。
2. 在塔吊旋轉范圍內(nèi)禁止站人,防止意外傷害。
3. 遵守工作時間限制,避免疲勞操作影響判斷力。
4. 在吊裝過程中,嚴禁人員攀爬或靠近吊物。
5. 塔吊工和起重工應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更新知識和技能。
6. 保持良好的溝通,確保所有工作人員對作業(yè)流程和安全措施有清晰理解。
在實際操作中,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至關重要,務必嚴格遵守規(guī)程,切勿因疏忽大意而釀成悲劇。通過持續(xù)的自我提升和團隊協(xié)作,我們能夠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施工環(huán)境。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2、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3、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5、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7、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nèi)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8、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1、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13、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15、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16、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第2篇 塔吊工和起重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 塔吊司機應受過專業(yè)訓練,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進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該機械的構造、各安全裝置的作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該機械各項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維修保養(yǎng)技術。
第2條 塔吊必須有持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作業(yè)時應有專人指揮,司機酒后及患病時,不得進行操作。
第3條 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并向上固定好,重點檢查各轉動機構應正常,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第4條 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第5條 起吊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第6條 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第7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戶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nèi)應有防火防觸電安全措施。
第8條 起重作業(yè)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超荷載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9條 起吊重物時綁扎應平穩(wěn)、牢固,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物品,不準起吊埋在土里或凍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須用帛籠或鋼絲繩綁fl$固后方可起吊。
第10條 雨天起吊,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11條 有物品懸掛在空中時,司機與起重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12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端不得小于互米。
第13條 多機作業(yè)時,應注意保持各機的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14條 通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雷雨天,應停止作業(yè)。
第15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小車應移到吊臂根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須向風源,放松回轉制動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16條 司機必須認真做好起重機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交接班的記錄工作,定期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設備十字作業(yè)(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第17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回)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心必須移至規(guī)定位置。
(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口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3)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4)頂升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nèi)只準一人操作,應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5)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
(6)頂升到規(guī)定高度時,必須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方可繼續(xù)頂升。
(7)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力距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第18條 履帶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地面必須平坦、堅實,起重機工作、行駛或停放時,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堅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
(3)嚴禁帶負荷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急轉彎及旋轉上體,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作業(yè)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