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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3(6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78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3

有哪些

1. 操作前準備:檢查天車各項設備完好,確保無異常。

2. 起吊操作:平穩(wěn)起升,避免快速或突然動作。

3. 貨物綁扎:牢固可靠,防止貨物滑落。

4. 行走控制:遵循信號,緩慢勻速移動。

5. 下降操作:緩慢平穩(wěn),避免快速下落。

6. 停止操作:定位準確,切斷電源。

7. 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目的和意義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降低設備損壞風險,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作業(yè)現場的有序與穩(wěn)定。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預防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維護企業(yè)生產秩序,同時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專業(yè)技能。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開工前進行空載試運行,確認各機構運轉正常。

3. 起吊貨物時,嚴禁超載,重量不明時不得起吊。

4. 保持視線清晰,避免視線遮擋,必要時使用輔助觀察設備。

5. 操作過程中,如遇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報告。

6. 行走時注意地面狀況,避開障礙物,避免碰撞。

7. 下班或離開工作崗位時,務必切斷電源,關閉設備。

8.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9. 工作中要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10. 保持工作環(huán)境整潔,禁止在工作區(qū)域內吸煙、閑聊等行為。

以上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一位操作員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通過共同的努力,我們可以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確保企業(yè)的生產和運營活動持續(xù)、穩(wěn)定地進行。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3范文

第1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3

2.1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2.13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第2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操作證者,方可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2 操作前,應檢查行車、吊具(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鏈條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負荷使用;操作系統(tǒng)、信號、限位開關、剎車機構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工作。

3 吊鉤工件時要掛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嚴禁有行人,

任何情況下都要嚴禁用人作配重。開車前,必須仔細觀察上、下、左、右及樓梯周圍有無行人和其他障礙物,并先響鈴,無異常才能行車。

4 在吊運工件時精力要集中,聽從地面專人按規(guī)定的手勢的訊號指揮;操作時他人不得亂發(fā)信號(緊急情況下例外);開車運行時要發(fā)出警號,使下面的人員知道運行的方向;不得同時開動正付卷筒的兩個吊鉤;若在翻箱、翻工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

5 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 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8 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 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9 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10 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11 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2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發(fā)現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3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1

2.1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操作證者,方可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2.2操作前,應檢查行車、吊具(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鏈條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負荷使用;操作系統(tǒng)、信號、限位開關、剎車機構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工作。

2.3吊鉤工件時要掛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嚴禁有行人任何情況下都要嚴禁用人作配重。開車前,必須仔細觀察上、下、左、右及樓梯 周圍有無行人和其他障礙物,并先響鈴,無異常才能行車。

2.4在吊運工件時精力要集中,聽從地面專人按規(guī)定的手勢的訊號指揮;操作時他人不得亂發(fā)信號(緊急情況下例外);開車運行時要發(fā)出警號使下面的人員知道運行的方向;不得同時開動正付卷筒的兩個吊鉤;若在翻箱、翻工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

2.5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第4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4

2.13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2.14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2.15工作中,突然發(fā)現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2.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5篇 橋式起重機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操作證者,方可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2 操作前,應檢查行車、吊具(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鏈條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負荷使用;操作系統(tǒng)、信號、限位開關、剎車機構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工作。

3 吊鉤工件時要掛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嚴禁有行人,

任何情況下都要嚴禁用人作配重。開車前,必須仔細觀察上、下、左、右及樓梯周圍有無行人和其他障礙物,并先響鈴,無異常才能行車。

4 在吊運工件時精力要集中,聽從地面專人按規(guī)定的手勢的訊號指揮;操作時他人不得亂發(fā)信號(緊急情況下例外);開車運行時要發(fā)出警號,使下面的人員知道運行的方向;不得同時開動正付卷筒的兩個吊鉤;若在翻箱、翻工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

5 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 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8 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 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9 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10 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11 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2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發(fā)現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6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2

2.6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2.7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2.8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2.9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2.10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2.11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3(6篇范文)

有哪些1.操作前準備:檢查天車各項設備完好,確保無異常。2.起吊操作:平穩(wěn)起升,避免快速或突然動作。3.貨物綁扎:牢固可靠,防止貨物滑落。4.行走控制:遵循信號,緩慢勻速移動。5.下降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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