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履帶和輪胎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
1. 在每次作業(yè)前,操作員需全面檢查起重機的各個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吊鉤、鋼絲繩、履帶或輪胎、液壓系統(tǒng)和制動裝置,確保無明顯損傷或異常。
2. 檢查起重機的證書和年檢記錄,確認設備處于有效期內(nèi),并符合相關安全標準。
二、作業(yè)環(huán)境評估
1. 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障礙物,地面穩(wěn)固,沒有可能導致起重機傾覆的風險。
2. 注意天氣狀況,如遇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
三、操作程序
1. 起重機啟動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注意安全。
2. 操作過程中,保持平穩(wěn),避免急加速或急剎車,防止貨物搖擺或脫落。
3. 貨物起吊時,應先試吊,確認穩(wěn)定后再繼續(xù)提升。
四、安全規(guī)定
1. 操作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期間禁止飲酒或服用影響判斷力的藥物。
3. 必須穿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和安全鞋。
目的和意義
履帶和輪胎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降低設備損壞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工地秩序,同時也是企業(yè)合規(guī)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嚴格遵守這些規(guī)程,可以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護公司財產(chǎn),同時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在進行重物起吊時,應始終保持警覺,避免視線受阻,確保能清楚觀察到貨物和周圍環(huán)境。
2. 不得超載使用起重機,應按照設備銘牌上的額定負載進行操作。
3. 在移動起重機時,應注意避免碰撞其他設備或設施,特別是履帶起重機轉彎時要特別小心,防止側翻。
4.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和維護,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起重機始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5. 對于復雜或危險的吊裝任務,應制定專門的操作方案,并在有經(jīng)驗的監(jiān)督下進行。
6. 在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給上級,并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和維修。
以上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位操作員的嚴格遵守和管理層的有效監(jiān)督,共同確保履帶和輪胎起重機作業(yè)的安全與效率。
履帶和輪胎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經(jīng)常注意架空電線,工作場地應盡量遠離高壓網(wǎng)線,如必 須在輸電線路下作業(yè)時,起重臂、吊具、輔具、鋼絲繩等與輸電線 的距離不得小于如下數(shù)據(jù):
2、 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損傷,各緊固螺釘是否松動及皮帶松 緊程度。
3、 作業(yè)地面應堅實平整,支腳必須支墊牢靠(輪胎均需離開 地面),回轉半徑及有效高度以外5m內(nèi)不得有障礙物。
4、 工作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空負荷運行5min以上,檢查工作機 構是否正常,安全裝置是否牢靠。
5、 起重機 駕駛員、起重工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不得各行 其事,工作現(xiàn)場只許由一名指揮人員指揮。
6、 吊起重物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10cm左右,停機檢查 制動器靈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綁扎的牢固程度,確認情況正常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7、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最小距離為1.5m。
8、 輸電線路電壓1-35kv,最小距離為3m。
9、 輸電線路電壓≥60kv,最小距離為[0.01(v-50)+3]m。
10、 不準讓起吊的貨物從人的頭上、汽車和拖盤車駕駛室上 經(jīng)過。工作中,任何人不準上下機械,提升物體時,禁止猛起,急轉 彎和突然制動。
11、 吊重行走時,上吊部分應全部制動,吊桿應置于起重機正 前上方,起吊量輪胎式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60%、履帶式不得 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堅實,防止吊物或起重機與 其它任何物體碰撞。
12、 起重物不準長時間滯留空中;起重機滿負荷時,禁止復合 操作;風速大于10m/s時,不準起吊任何物體。
13、 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 直,各臺起重機升降應同步,各臺起重機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 重能力。
14、 兩臺或多臺起重機聯(lián)合工作時,起吊重量輪胎式不得超 過兩臺起重機允許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帶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 機允許起重量之和的70%,每臺起重機的負荷不得大于該機允許 重量的80%。
15、 起重物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時,駕駛 員不得離開駕駛室。
16、 起升和降下重物時,速度應均勻、平穩(wěn),保持機身的穩(wěn) 定,防止重心傾斜,嚴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7、 從卷筒上放出鋼絲繩時,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盡。
18、 起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無安全 措施不得隨意起吊。
19、 配備必要的滅火器,駕駛室內(nèi)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 業(yè),制動帶淋雨打滑時,應停止作業(yè)。
20、 工作中不準進行任何 維修 保養(yǎng)工作。
21、 夜間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22、 工作完畢,應將機車停放在堅固的地面上,吊鉤收起,各部制動器剎牢,操縱桿放到空擋位置。
23、 履帶式起重機長途轉移工作場地(1km以上)時,必須用 平板車拖運;短途轉移(1km以內(nèi))時,臂桿應降到20-30°,并將吊鉤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