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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爆破器材保管員操作規(guī)程
1. 接收與驗收:接收爆破器材時,需核對品名、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確保無破損、泄漏等異常情況。
2. 存儲管理:將器材存放在通風、干燥、陰涼且遠離火源的專用庫房內,分類存放,嚴禁混放易燃易爆物品。
3. 記錄登記:建立詳細的入庫、出庫記錄,定期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4. 安全檢查:定期檢查庫房的安全設施,如消防器材、監(jiān)控設備等,確保其正常運行。
5.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遇到緊急情況時能迅速響應,如火災、泄漏等。
二、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設計:根據工程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爆破方案,明確爆破參數和安全距離。
2. 爆破器材準備:根據設計方案,領取適量且符合質量標準的爆破器材。
3. 爆破作業(yè):嚴格按照規(guī)程進行裝藥、布線,確保作業(yè)區(qū)域安全警示設置到位。
4. 引爆操作:在確認人員撤離安全距離后,方可進行引爆,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原則。
5. 后期處理:爆破后及時清理現場,檢查是否有未引爆的炸藥,確保無安全隱患。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爆破器材的管理和爆破作業(yè)的操作流程,降低事故風險,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注意事項
1. 爆破器材保管員和爆破員必須持有有效的資格證書,定期參加安全培訓,保持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的更新。
2. 嚴禁私自調整爆破參數,防止因過度爆破引發(fā)安全事故。
3. 在任何情況下,人員安全始終優(yōu)先于工作進度,不可因趕工而忽視安全規(guī)定。
4. 對于破損或過期的爆破器材,應立即隔離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銷毀。
5. 爆破作業(yè)過程中,應隨時關注天氣變化,遇雷電、大風等惡劣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6. 爆破現場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7. 庫房內嚴禁煙火,不得攜帶手機、打火機等可能產生火花的物品。
8. 在操作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9.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爆破作業(yè)的安全進行。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爆破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從事爆破作業(yè)。
2、在接觸和使用爆破材料時,嚴禁吸煙、攜帶火種,不得將爆破材料接近高溫、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嚴禁將性質相互有抵觸的爆炸材料混存、混運(臨時裝炮除外)如:
①炸藥不可與膠質炸藥、雷管混存混運。
②雷管不可與膠質炸藥、硝銨=、類炸藥、導爆索等混存混運。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須按出廠檢驗合格證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過期變質的不準發(fā)放使用。
5、作面不準使用燃速不同的導火索和不同的點火方法。
6、爆破時,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和通路上設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須用聲、光信號和相應的組織措施防止人員進入爆破區(qū)。爆破后,淺孔需等待15分鐘,中深孔需等待30分鐘后,方可解除警戒信號。
7、多作業(yè)面實施爆破作業(yè),一方爆破作業(yè)對另一有影響時,必須事先進行聯系,采取安全協調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須進行局部通風,確認煙塵濃度符合要要求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面。
9、露天臨時爆破,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書才準作業(yè)。并要嚴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爆破。
10、爆破工領取的爆破材料應妥善保管,領取數,消耗數,剩余退庫數均應認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記錄》,交回的廢雷管應注明上交者姓名、時間、數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當班及時退回庫房,嚴禁亂扔亂放,積存和轉讓。嚴禁帶回宿舍和私藏,否則應追究法律責任。
12、淺孔回采作業(yè)面,不準爬梯子裝炮。
13、處理漏斗堵塞時,只許用竹桿捫藥包放穩(wěn)后起爆,不準進入漏斗內裝炮、點炮,特殊情況經研究后決定。
14、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測量部門必須提出準確圖紙,當兩個相互貫通的工作面之問的距離相距15米時,只準從一個作業(yè)進行掘進貫通。爆破時,兩邊作業(yè)面均設警戒。
15、凡爆破作業(yè),必須堅持一次點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淺孔、采場、掘進、刷幫、挑頂、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按書而通知要求執(zhí)行。
16、在高硫礦體處爆破時,裝藥前必須將炮孔內粉塵吸干凈,禁止將硝銨炸藥的藥粉與硫化礦直接接觸,并禁止用高硫礦粉作充填塞物,嚴防裝藥時碰壞藥包。
17、嚴禁單人合閘點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規(guī)定
1、加工起爆藥包必須在單獨的房間或恫室內進行,加工臺要有突出的邊緣,并鋪有軟墊。
2、導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須切除,雷管內有雜物禁止使用。
3、加工臺上的雷管放置數,不準超過100發(fā);金屬起爆管的加工,只準用防爆緊口鉗進行。
4、起爆藥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藥包前,必須用銅或木的錐子在藥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藥的加工量,不準超過該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2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員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必須忠于職守、責任心強,嚴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3 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在炸藥庫內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無關人員杜絕入內,庫內嚴禁煙火,并配備齊滅火機等消防器材設施和防雷設施。
4 爆炸物品須專庫按有關規(guī)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藥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間內,必須分開堆放。
5 嚴格遵守規(guī)定手續(xù)按先后日期發(fā)放,對入庫的爆炸物品,必須認真檢查驗收,發(fā)現數量不足或被盜、丟失應及時報告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
6 對爆炸物品的發(fā)放、領用要及時清楚登記,賬物相符,對當班退庫的爆炸物品必須入箱,以防丟失、被盜。
7 不得轉借、轉買、轉送爆炸物品,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8 每月清點,核實帳目一次。
第3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爆破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爆破作業(yè)證,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從事爆破作業(yè)。
2、在接觸和使用爆破材料時,嚴禁吸煙、攜帶火種,不得將爆破材料接近高溫、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等物品。
3、嚴禁將性質相互有抵觸的爆炸材料混存、混運(臨時裝炮除外)如:
①炸藥不可與膠質炸藥、雷管混存混運。
②雷管不可與膠質炸藥、硝銨=、類炸藥、導爆索等混存混運。
4、加工使用爆破材料前,必須按出廠檢驗合格證標準進行檢查,對質量有懷疑或過期變質的不準發(fā)放使用。
5、作面不準使用燃速不同的導火索和不同的點火方法。
6、爆破時,應在危險區(qū)的邊界和通路上設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須用聲、光信號和相應的組織措施防止人員進入爆破區(qū)。爆破后,淺孔需等待15分鐘,中深孔需等待30分鐘后,方可解除警戒信號。
7、多作業(yè)面實施爆破作業(yè),一方爆破作業(yè)對另一有影響時,必須事先進行聯系,采取安全協調措施,保安全。
8、爆破后的工作面,必須進行局部通風,確認煙塵濃度符合要要求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進人工作面。
9、露天臨時爆破,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書才準作業(yè)。并要嚴格遵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爆破。
10、爆破工領取的爆破材料應妥善保管,領取數,消耗數,剩余退庫數均應認真填人《爆破材料使用記錄》,交回的廢雷管應注明上交者姓名、時間、數量。
11、剩余的爆破材料,要當班及時退回庫房,嚴禁亂扔亂放,積存和轉讓。嚴禁帶回宿舍和私藏,否則應追究法律責任。
12、淺孔回采作業(yè)面,不準爬梯子裝炮。
13、處理漏斗堵塞時,只許用竹桿捫藥包放穩(wěn)后起爆,不準進入漏斗內裝炮、點炮,特殊情況經研究后決定。
14、用爆破方法貫通井巷時,測量部門必須提出準確圖紙,當兩個相互貫通的工作面之問的距離相距15米時,只準從一個作業(yè)進行掘進貫通。爆破時,兩邊作業(yè)面均設警戒。
15、凡爆破作業(yè),必須堅持一次點火起爆方法,包括中深孔、淺孔、采場、掘進、刷幫、挑頂、二次破碎、炸漏斗等。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按書而通知要求執(zhí)行。
16、在高硫礦體處爆破時,裝藥前必須將炮孔內粉塵吸干凈,禁止將硝銨炸藥的藥粉與硫化礦直接接觸,并禁止用高硫礦粉作充填塞物,嚴防裝藥時碰壞藥包。
17、嚴禁單人合閘點火起爆。
二、起爆材料的加工安全規(guī)定
1、加工起爆藥包必須在單獨的房間或恫室內進行,加工臺要有突出的邊緣,并鋪有軟墊。
2、導火索有缺陷的部分須切除,雷管內有雜物禁止使用。
3、加工臺上的雷管放置數,不準超過100發(fā);金屬起爆管的加工,只準用防爆緊口鉗進行。
4、起爆藥包的加工,在雷管插入藥包前,必須用銅或木的錐子在藥包中心扎好,然后插入雷管。
5、起爆藥的加工量,不準超過該班爆破需要量的20%。
第4篇 爆破器材保管員操作規(guī)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員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 必須忠于職守、責任心強,嚴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3 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在炸藥庫內必須二十四小時值班,無關人員杜絕入內,庫內嚴禁煙火,并配備齊滅火機等消防器材設施和防雷設施。
4 爆炸物品須專庫按有關規(guī)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藥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間內,必須分開堆放。
5 嚴格遵守規(guī)定手續(xù)按先后日期發(fā)放,對入庫的爆炸物品,必須認真檢查驗收,發(fā)現數量不足或被盜、丟失應及時報告領導和當地公安機關。
6 對爆炸物品的發(fā)放、領用要及時清楚登記,賬物相符,對當班退庫的爆炸物品必須入箱,以防丟失、被盜。
7 不得轉借、轉買、轉送爆炸物品,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領導匯報。
8 每月清點,核實帳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