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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里腳手架
外里腳手架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安全設施,它為工人高空作業(yè)提供了穩(wěn)定的工作平臺。本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架子搭建:確保選用合格的材料,如鋼管、扣件等,嚴格遵守設計圖紙進行搭建。
2. 安全防護:設置足夠的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防止人員墜落。
3. 荷載控制:不得超載使用,嚴禁在腳手架上堆放過重物品。
4. 日常檢查: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及時修復損壞部位。
5. 撤除程序:遵循先搭后拆的原則,有序撤除腳手架。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架子工的生命安全,預防高空墜落事故的發(fā)生,同時也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腳手架問題導致的工程延誤。此外,良好的安全習慣也有助于提升整個建筑團隊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行業(yè)形象。
注意事項
1. 架子工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熟悉腳手架的構造原理和安全標準。
2. 搭建前要對地面進行平整處理,確保腳手架基礎穩(wěn)固。
3. 扣件緊固要到位,避免松動引發(fā)安全事故。
4. 高空作業(yè)時,工人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嚴禁無保護作業(yè)。
5.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暴雨,應及時停止腳手架作業(yè)。
6. 每日工作開始前,班組長應檢查腳手架的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
7. 不得擅自改變腳手架結構,如需改動,需經(jīng)專業(yè)人員確認。
8. 在腳手架上移動時,保持平衡,避免快速跑動或跳躍,以防失足。
9. 拆除腳手架時,應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從高處直接拋擲材料。
10. 保持施工現(xiàn)場整潔,避免雜物堆積影響腳手架穩(wěn)定性。
以上規(guī)程務必嚴格遵守,每一位架子工都應將安全放在首位,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具體工程特點,靈活運用規(guī)程,不斷積累經(jīng)驗,提高安全意識。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里腳手架范文
第1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外里腳手架
第1條 搭設或拆除腳手架必須根據(jù)專項施工方案,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專業(yè)訓練,考核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持證上崗操作。
第2條 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第3條 竹腳手架的立桿、頂撐、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厘米,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9厘米。達不到要求的,立桿間距應縮小。青嫩、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
第4條 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第5條 竹片腳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須打緊。竹編腳手板必須牢固密實,四周必須用16#鐵絲綁扎。
第6條 腳手架的綁扎材料應采用8鍍鋅鐵絲或塑料蔑,其抗拉強度應達到規(guī)范要求。
第7條 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寬度不得大于12米,大橫桿應設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鋼管的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第8條 竹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腳手架,嚴禁搭設單排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寬度不得大于回米,且應采用四根大橫桿。
第9條 竹立桿的搭接長度和大橫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第10條 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設連墻點,拉點應固定在立桿上,做到有拉有頂,拉頂同步。
第11條 主體施工時在施工層面及上下層三層滿鋪,裝修時外架腳手板必須從上而下滿鋪,且鋪搭面間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應嚴密,架子在拐彎處應交叉搭接。腳手板墊平時應用木塊,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第12條 翻腳手板必須兩個人由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第13條 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條 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必須綁l-1.2米高的護身欄桿和釘20-30厘米高的擋腳板,并滿掛安全防護立網(wǎng)。
第15條 砌筑用的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應保持低于外墻20厘米,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腳應有墊木塊,并支在能承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不準隨意搭設。
第16條 拆除腳手架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拆除腳手架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拆除連墻點前應先進行檢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交叉作業(yè)。
第17條 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第18條 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嚴禁往下拋擲。
第2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架子工必須持操作證上崗。
2.搭設或拆除腳手架嚴格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書。
3.鋼管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禁止使用,扣件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4.竹腳手架的立桿、頂撐、大橫桿、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5厘米,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9厘米。達不到要求的,立桿間距應縮小。青嫩、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桿不得使用。
5.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厘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6.竹片腳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須打緊。竹編腳手板必須牢固密實,四周必須用16#鐵絲綁扎。
7.腳手架的綁扎材料應采用8號鍍鋅鐵絲或塑料蔑,其抗拉強度應達到規(guī)范要求。
8.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寬度不得大于12米,大橫桿應設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鋼管的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9.? 竹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腳手架,嚴禁搭設單排架。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寬度不得大于回米,且應采用四根大橫桿。
10.竹立桿的搭接長度和大橫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11.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設連墻點,拉點應固定在立桿上,做到有拉有頂,拉頂同步。
12.主體施工時在施工層面及上下層三層滿鋪,裝修時外架腳手板必須從上而下滿鋪,且鋪搭面間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應嚴密,架子在拐彎處應交叉搭接。腳手板墊平時應用木塊,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13.翻腳手板必須兩個人由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好安全帶。
14.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條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5.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必須綁l-1.2米高的護身欄桿和釘20-30厘米高的擋腳板,并滿掛安全防護立網(wǎng)。
16.砌筑用的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應保持低于外墻20厘米,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腳應有墊木塊,并支在能承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不準隨意搭設。
17.拆除腳手架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拆除腳手架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拆除連墻點前應先進行檢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交叉作業(yè)。
18.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19.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嚴禁往下拋擲。
第3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10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十)
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的鋼管,長度以4-6.5米和2.1-2.3米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能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fā)現(xiàn)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3、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砼預制塊或厚度5厘米以上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8米,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鋼管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奂c鋼管端部距離不得小于10厘米。
4、竹腳手架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
5、抹灰、勾縫、油漆等外裝修用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于0.8米,立桿間距鋼管腳手架不得大于1.8米,毛竹腳手架不得大于1.5米。
6、竹立桿和大橫桿應錯開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米。綁扎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扎不得小于四道。立桿、大橫桿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7、毛竹腳手架立桿應埋入地下30-50厘米,坑底夯實并墊以磚石,如不能挖坑的,應綁掃地桿,有排水措施。
8、竹腳手架必須設頂撐,嚴禁用鐵釘代替頂撐,落地頂撐必須擱在砼墊塊或木板上,每一根頂撐與立桿綁扎不少于三道。
9、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桿伸入墻內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橫桿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過門窗口和通道時,小橫桿的步距大于1米時應綁吊桿;間距大于2米時,吊桿下需加設頂撐。
10、18厘米厚的磚墻、空斗墻和砂漿標號在10號以下的磚墻,不得用單排腳手架。
11、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12、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水平方向每隔9米應設剪刀撐,剪刀撐底部埋入地下不少于30厘米,剪刀撐必須連續(xù)設置。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時,垂直方向每4米,水平方向每隔7米搭設。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拉接牢固。
13、腳手架與建筑物拉結分為剛性和軟性兩種:軟接法用不小于8#的雙股并聯(lián)鉛絲與主體中梁、柱等鋼筋砼結桿拉結;剛接法用鋼管與主體中梁、柱等鋼筋砼結構固定。
14、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腳手板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竹腳手片鋪設方向應正確,腳手片編織方向應與架子方向垂直。離墻面在20厘米時 必須鋪設站人片。腳手板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厘米;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并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15、翻腳手板應兩人由里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16、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于30厘米。斜道平臺不少于3平方米;平臺臨邊圍腳手片防護,斜道縱向距外側及橫向兩終端應設剪刀撐或二道欄桿。
17、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1米高的防護欄桿和釘18厘米高的擋腳板、高20厘米踢腳桿或防護立網(wǎng)。
18、在門窗洞口搭設挑架(外伸腳手架),斜桿與墻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應支撐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撐在窗臺板、窗檐、線腳等地方。墻內大橫桿兩端都必須伸過門窗洞兩側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點都要綁雙扣,同時要綁防護欄桿。
19、沿街面或居民密集區(qū)及高壓電線處腳手架外側應用腳手片全封閉隔絕,高壓線上方張設安全防護網(wǎng)。居民進出施工現(xiàn)場應設防護棚,防護棚上部設一道腳手片隔離,高層建筑應增設隔離層。
20、監(jiān)守必須滿鋪三層,綁扎牢固。
21、腳手架應高出操作層一步架。腳手架封頂,里立桿應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桿高出檐口1米。
22、高層腳手架(30米以上)及特殊腳手架搭設,拆除應有專門的組織設計。
23、砌筑里腳手架鋪設寬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保持低于外墻20厘米。里腳手的支架間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腳要墊木塊,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
24、砌墻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在墻外搭設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網(wǎng)或防護擋板。多層建筑應在二層和四層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wǎng)。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wǎng)。
25、搭設安全網(wǎng)應每隔3米設一根斜撐桿,斜撐與地面一般須保持45度,在樓層支網(wǎng)須事先預埋鋼筋環(huán)或在墻的里外側各綁一道橫桿。網(wǎng)應外高里低,網(wǎng)與網(wǎng)之間須拼接嚴密,網(wǎng)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26、拆除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管,禁止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部一清,不準 上下同時作業(yè)。
27、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順桿子往下。
28、拆下的腳手架、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4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6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六)
1.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fā)現(xiàn)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2.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部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鋼管立桿、大橫桿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3.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腳手板必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時不得小于20厘米;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并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4.翻腳手板應兩人由里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5.扎拆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止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
6.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
7.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8.腳手架安裝完,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5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4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四)
交底時間:年月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容:
1、鋼管腳手應用外徑48~51
第6篇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7
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七)
1、搭設腳手架前,應仔細檢查工作環(huán)境、防護用品和工具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并經(jīng)施工負責人員驗收后方準使用。
3、腳手架搭成后,在施工期間未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不準隨便亂拆或改變腳手架結構。
4、腳手架和墻連接的拉錨,如有妨礙工作時一定要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方準臨時拆除,并應在下班前或工作完畢后,及時將拉錨重新拉好。5、靠近電線搭設或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切斷電源或將電線遷移,其安全距離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6、如必須在腳手架上架設供電線路時,木腳手架上應設置絕緣措施;毛竹和金屬腳手應另設木橫擔、磁瓶等絕緣措施;不準隨便將電線綁扎在腳手架上。
7、搭設或拆除腳手架時,如果腳手桿沒有綁扎牢固,腳手板沒有放好或已拆開綁扣等,都不準中途停止工作。
8、工作中不要亂扔材料和工具,上下運送材料時要互相密切配合,不準用不牢固的繩索綁吊。
9、在霜雪和陰雨天工作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10、腳手架橫過人行道和出入口時,應加強立桿(沖天)及大橫桿(牽桿、順桿);如在人行道上部時應搭設安全棚,以防墜物傷人。
11、腳手架的支撐桿,在有車輛或搬運器材的地方設置圍欄,以防沖撞。
12、腳手架的支撐必須與模板分開。
13、不要把腳手架和腳手架支撐在建筑物上或不十分牢固的地方。
13.1在腳手架下或鄰近處進行挖掘工作時,腳手架應予以加固,以防倒塌或變形。
13.2高于7米無法設頂撐(拋撐)時,每隔3~4根立桿和兩步左右處,應將立桿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13.3凡是鋪設滿堂腳手架,如因材料不足,其下端都應張掛安全網(wǎng)。
13.4墻高達4米以上時,在墻外架設能承受160kg的擋板或張掛安全網(wǎng),它們應隨砌筑升高而升高并保持4米距離。安全網(wǎng)的水平投影不準小于5米,設置時須外高內低.
14、與墻所成夾角不應大于70°。
15、腳手板間不能有空隙,否則其下端應張掛網(wǎng)。
16、高度在3米以上的各種腳手板及馬道均須設置1米高的防護欄桿,還應設18cm高的腳手擋護板。
17、手板和馬道板要滿鋪,腳手板相互間的接頭應放在小橫桿上,其連接部分至少應搭接30cm,不準在跨間連續(xù)。
手推車通行的腳手板搭頭應設在雙排小橫桿上,雙排小橫桿的間距不應大于20cm,全長的最終兩端應用小橫桿上下夾死,以防竄動。
18、不允許有不綁扎的探頭板,探頭板的長度不準大于15cm。
19、搭設腳手架時,如無隔離措施,其附近及下部不準進行其它作業(yè)和停留。
20、凡屬承載機械的或者超過15高的腳手架必須先經(jīng)設計,并經(jīng)有關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后方可搭設。
21、一般腳手架的負荷為270kg/m2,不準超載使用,否則應加固后方準使用。
22、在腳手板上堆放磚頭不準超過三層。
23、腳手架除須定期檢查外,還應在大風、雨雪后詳細檢查腳手架傾斜、連接件松馳損壞、地基下沉等,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
24、設單排腳手時,在下列砌體部位不準直接擱置小橫桿:
24.1門窗洞口和磚拱內;
24.2鋼筋磚過梁內;
24.3獨立磚柱和附墻磚柱。
24.4小于1米的窗間墻。
25、下列砌體不準采用單排腳手架施工:
25.1墻身厚度在18cm以內;
25.2砌墻的砂漿標號在10#以下(包括10#)和空斗墻。
26、金屬腳手架
26.1金屬腳手架不準使用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縫的管子或型鋼
26.2扣件要完整無損,符合規(guī)格,螺絲不準滑牙。
26.3腳手板以厚度5cm、寬度20cm~25cm的堅固木板為準;透橫節(jié)的木板都不準使用。
27、馬道與扶梯:
27.1各種腳手架和平臺一般不準設置垂直爬梯,應另設馬道或扶梯。
27.2馬道的寬度一般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準大于1∶3;如用人工抬運樓板的馬道寬度應為2米,坡度不準大于1∶4;若坡度大于1∶3時,應做成寬度不小于2米有欄桿的扶梯;馬道上應釘防滑木條(間距不能大于30cm);馬道和扶梯的拐彎處都應設置有欄桿的平臺,拐彎平臺不應小于6平方米。
27.3第一層馬道應設置兩個剪刀撐,第二層以上應設三個剪刀撐。
27.4馬道立桿應綁斜拉桿。
27.5用手推車運輸?shù)鸟R道坡度不準大于1∶7,寬度不準小于5米。
27.6在拱形或圓形的建筑物上搭設跳板時,必須墊以適合建筑物外形的墊木,以保證跳板穩(wěn)定。
27.7使用梯子應遵守本規(guī)程的高空作業(yè)安全生產(chǎn)有關規(guī)定。
28、腳手架的拆除:
28.1拆除前應對腳手架進行檢查,如周圍有電線或者其它障礙物時,必須采取措施后才能進行拆除。
28.2拆除時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禁止閑人進出,并應安排專人看管。
28.3拆除順序應先上后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并嚴禁用推倒的方法。
28.4腳手架的欄桿與馬道不準先拆除,而應按順序與腳手架同時拆除。
28.5拆除斜拉桿及大橫桿時,應先拆除中間扣,再拆兩頭扣,拆完后由中間的人往下順桿件。
28.6在較高的地方拆下的材料不應往下拋扔,應用滑車吊下或由斜道運下;拆除的材料應堆放在指定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