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駕駛前準備
1. 檢查車輛:確保輪胎壓力適中,剎車系統(tǒng)正常,燈光、喇叭、轉向機構無異常。
2. 審核裝載:貨物應均衡分布,不超過車輛額定載重,固定牢固,防止行駛中滑動。
二、啟動與行駛
3. 熱車:啟動后,怠速運行一段時間,待發(fā)動機溫度上升后再行駛。
4. 換擋:根據(jù)路況合理選擇擋位,避免高速低擋或低速高擋。
5. 行駛速度:遵守交通法規(guī),控制車速,尤其在彎道、下坡和濕滑路面。
三、行駛中注意
6. 觀察路況:保持警惕,注意前方及兩側的行人、車輛和障礙物。
7. 剎車操作: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剎車,防止車輛失控。
8. 休息:長途駕駛時,每隔2-3小時停車休息,避免疲勞駕駛。
四、卸貨與停放
9. 卸貨安全:確認周圍安全,遵循卸貨程序,防止貨物倒塌。
10. 停車位置:選擇平坦、視線良好、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停車,使用駐車制動,必要時加裝三角警示牌。
五、日常維護
11. 定期保養(yǎng):按制造商建議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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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記錄:記錄每次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情況,以便追蹤車輛狀態(tài)。
目的和意義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駕駛員的生命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fā)生率,同時保護車輛設備,延長使用壽命,提高運輸效率。通過規(guī)范操作,可以減少因不當駕駛引發(fā)的機械故障,確保貨物安全抵達目的地,維持道路運輸秩序,促進物流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注意事項
1. 駕駛員需持有效駕駛證,并接受過專門的載重汽車操作培訓。
2. 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雨、大霧等,應降低車速,增加行車距離。
3. 不得酒后駕車,禁止服用影響駕駛能力的藥物。
4. 在狹窄、復雜路段行駛時,應特別謹慎,必要時請專人指揮。
5. 發(fā)現(xiàn)車輛異常時,立即停車檢查,切勿帶病行駛。
6. 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如車輛故障、火災等突發(fā)狀況。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駕駛員應將安全放在首位,時刻保持警覺,確保每一次運輸任務的安全順利完成。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2)
載重汽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二)
一、載重汽車操作必須遵守運輸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二、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5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超長物件,在托運時,要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起運。
三、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防潮物品在陰雨天運輸須加蓋雨布。
四、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因工作必須搭乘人員時。其所在位置須穩(wěn)妥,不得在貨物間或貨物與墻板間隙內。更不許攀爬在貨物上、駕駛室頂上、引擎蓋及擋泥板上。搭乘人員后不得超高。
五、圓形物件應盡可能直立裝運,如必須躺到裝運時須采取措施,防止?jié)L動。
六、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的車輛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準搭乘任何其它人員。
七、加掛拖車時,起步要慢,要底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器。
八、配合起重機裝卸貨物時,司機應離開駕駛室。
第2篇 載重汽車安全駕駛操作規(guī)程
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規(guī)定了載重汽車安全駕駛的有關規(guī)定
本規(guī)程適用于公司載重汽車運輸作業(yè)。
2 主要內容
2.1行車前注意事項:
2.1.1發(fā)動前應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并拉緊手制動器。
2.1.2嚴格執(zhí)行例行保養(yǎng),井仔細檢查方向盤及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各部機件螺栓是否緊固,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燈光裝置、喇叭、刮水器、后視鏡是否齊全有效。
2.1.3冬季發(fā)動內燃機前必須用手搖柄搖動內燃機幾轉后再打開電動起動器,避免不經(jīng)搖動而直接起動。
2.1.4使用電動起動時,每次不得超過5至8秒鐘,禁止連續(xù)使用,以防損壞電瓶或燒毀起動電動機。
2.1.5發(fā)動后應詳細觀察內燃機運轉情況傾聽有無異聲響,保持急速運轉5-10分鐘后,氣剎車氣壓達到規(guī)定要求,關好車門,觀看四周有無障礙物,方可鳴號用一檔起步。
2.1.6按規(guī)定噸位和高度裝載貨物,運輸物件必須擺放平穩(wěn),綁扎牢固,裝有超高物件的車上嚴禁坐人,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
2.2行車中注意事項:
2.2.1行駛中駕駛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中速行車安全禮讓,不得搶行。通過各特殊地段時必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保行車安全,隨時注意路面,氣候變化情況及行人特點,掌握行車規(guī)律,行車時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2.2.2車輛起步后,溫度未到達70℃不得掛高速擋,并隨時注意各儀表工作情況。
2.2.3變速時應逐級加速,正確使用離合器的增速和減速,避免掛檔時發(fā)生沖擊,新車和大修后的車輛應嚴格執(zhí)行機械走合期使用規(guī)定。
2.2.4車輛在正常行駛時不得無故猛踩制動器。
2.2.5在道路寬闊、視線良好沒有限速標志,且制動有效,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滑行,但嚴禁在山區(qū)及陡坡地段熄火滑行。
2.2.6由前進檔變?yōu)榈雇藱n或由倒退檔變?yōu)榍斑M檔時,須待車輛完全停穩(wěn)后方可換檔,先觀察周圍有無障礙物,才能倒車或前進。
2.2.7行車過程中如機械過熱,或缺水時應停車,待溫度降低后方可加冷水,禁止在溫高時猛加冷水。
2.2.8在冰雪道路上行駛時,除認真執(zhí)行冬季安全行車規(guī)定外,還要減速緩行,注意各種車輛行人動態(tài),發(fā)現(xiàn)情況要輕踩間歇制動踏板,必要時應換低速檔行駛,在拐變會轉向指燈方向不要過猛,要隨時提高警惕。
2.2.9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虛心聽取意見。
2.3工作后注意事項
2.3.1車輛回廠后應關閉電源,停車時不得猛踩油門。冬季氣溫在0℃以下時須將發(fā)動機內冷卻水放掉,將發(fā)動機運轉1至2分鐘,待冷卻水放完后,鎖好門窗方可離開,放水前應將水箱蓋打開再放水閥,并注意放水閘是否堵塞,以防存水而凍壞缸體。
2.3.2嚴格執(zhí)行清潔保養(yǎng)工作,將車輛擦洗干凈,清除輪胎上的油污和夾石等物。
2.3.3要認真填寫機械履率和工作任務單,并及時上交,不得丟失。
第3篇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載重汽車操作必須遵守運輸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二、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5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超長物件,在托運時,要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起運。
三、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防潮物品在陰雨天運輸須加蓋雨布。
四、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因工作必須搭乘人員時。其所在位置須穩(wěn)妥,不得在貨物間或貨物與墻板間隙內。更不許攀爬在貨物上、駕駛室頂上、引擎蓋及擋泥板上。搭乘人員后不得超高。
五、圓形物件應盡可能直立裝運,如必須躺到裝運時須采取措施,防止?jié)L動。
六、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的車輛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準搭乘任何其它人員。
七、加掛拖車時,起步要慢,要底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器。
八、配合起重機裝卸貨物時,司機應離開駕駛室。
第4篇 載重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檢查燃油箱內燃油、水箱內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各操縱手柄、拉桿、踏板自由行程是否合適。
2、發(fā)動機空轉3-5 分鐘檢查:機油壓力是否達到規(guī)定要求;水溫是否達到40℃以上;確認各部件運
轉情況良好后,才能帶負荷運轉。
3、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避免掛檔時齒輪撞擊。
4、行駛中發(fā)現(xiàn)有異響、異味、發(fā)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行駛中不得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不得無故猛踩制動器。
5、下坡時嚴禁熄火脫檔滑行,在坡道上停車時發(fā)動機熄火后,除拉緊手制動器,并掛好低速擋外,應將輪胎楔牢。
6、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圓桶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jié)L動措施。
7、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貨物上面。
8、停車前應低速運轉3-5 分鐘,以使各部均勻冷卻。
第5篇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裝載物品應捆綁穩(wěn)固牢靠。輪式機具和圓筒形物件裝運時應采取防止?jié)L動的措施。
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
3.拖掛車時,應檢查與掛車相連的制動氣管、電氣線路、牽引裝置、燈光信號等,掛車的車輪制動器和制動燈、轉向燈應配備齊全,并應與牽引車的制動器和燈光信號同時起作用。確認后方可運行。起步應緩慢并減速行駛,宜避免緊急制動。
4.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規(guī)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開火源、火種、居民區(qū)、建筑群等,炎熱季節(jié)應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
5.裝運易爆物資或器材時,車廂底面應墊有減輕貨物振動的軟墊層。裝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重量的70%,裝運炸藥時,層數(shù)不得超過兩層。
6.裝運氧氣瓶時,車廂板的油污應清除干凈,嚴禁混裝油料或盛油容器。
7.在車底下進行保養(yǎng)、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楔牢。
8.車輛經(jīng)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試車牌照。
9.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第6篇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5)
載重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五)
一、載重汽車操作必須遵守運輸機械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二、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5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超長物件,在托運時,要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起運.
三、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防潮物品在陰雨天運輸須加蓋雨布.
四、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因工作必須搭乘人員時.其所在位置須穩(wěn)妥,不得在貨物間或貨物與墻板間隙內.更不許攀爬在貨物上,駕駛室頂上,引擎蓋及擋泥板上.搭乘人員后不得超高.
五、圓形物件應盡可能直立裝運,如必須躺到裝運時須采取措施,防止?jié)L動.
六、裝載易燃品,危險品或爆炸品的車輛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準搭乘任何其它人員。
七、加掛拖車時,起步要慢,要底速行駛,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拖車上必須有制動器.
八、配合起重機裝卸貨物時,司機應離開駕駛室.
九、長途載重汽車,應配備水箱,在長下坡路行駛時,應對剎車片用水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