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焊與氣焊作為工業(yè)生產(chǎn)中的常見工藝,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檢查:確保焊機、氣瓶、減壓閥、焊接槍等設備完好無損,無漏氣、漏電現(xiàn)象。
2. 工作環(huán)境:作業(yè)區(qū)域應保持清潔干燥,避免易燃易爆物質存在,且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3. 個人防護:操作人員必須佩戴防護眼鏡、手套、工作服,必要時還需頭盔和呼吸器,防止火花飛濺和有害氣體吸入。
4. 氣體處理:使用氧氣瓶和乙炔瓶時,應保持安全距離,不得靠近熱源,開啟瓶閥時動作要緩慢。
5. 焊接操作:根據(jù)工件材質選擇合適的焊接參數(shù),確保焊縫質量,避免產(chǎn)生大量煙塵。
6. 應急措施:一旦發(fā)生火災或氣體泄漏,立即關閉氣源,啟動應急預案。
目的和意義
制定并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防止工作場所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財產(chǎn)安全,同時也是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生產(chǎn)效率,確保產(chǎn)品質量的基礎。通過嚴格的規(guī)程執(zhí)行,可以降低職業(yè)病風險,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促進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注意事項
1. 操作前務必熟悉設備操作手冊,了解設備性能和安全警告標志。
2. 不得在密閉空間內進行焊接作業(yè),以防有毒氣體積聚。
3. 焊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如設備發(fā)熱異常、氣體泄漏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上級并進行維修。
4. 焊接結束后,及時關閉電源和氣源,清理現(xiàn)場,避免留下火種。
5. 培訓和教育是關鍵,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操作培訓,老員工也要定期復訓,確保知識更新。
6.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應明確自己的責任,嚴格遵守規(guī)程,將安全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以確保生產(chǎn)活動的順利進行。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某某水電公司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檢修及有從事電氣焊工作的部門
2 電焊作業(yè)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職工在進行電氣焊工作均應遵守本標準和《電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程》水力機械,電氣檢修有關規(guī)定部分。
2.2 未受過專業(yè)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凡是擔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須經(jīng)技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2.1 一般電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
2.2.2 結構、起重設備結構。
2.2.3 工作壓力大于0.1mpa和溫度高于120℃的油氣水管道及容器。
2.2.4 貯存易燃,易爆物(液體、氣體)的容器及輸送管道。
2.2.5 在承壓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燈泡頭,焊接非承壓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項
3.1 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材料、工藝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無證或考試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統(tǒng)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結構物及其他物體上焊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電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線應完好,并接地良好,嚴禁利用油系統(tǒng)管道,電纜外殼作接地回路,接地線必須接在焊件上,開、停操作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電焊機及導線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焊接時注意周圍及下部有無易燃物品,焊接結束或轉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必須切斷焊機電源,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現(xiàn)場應無火種留下。
3.4 氧氣、乙塊氣橡膠管,不許亂接,不可當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觸帶電導線、熱體或被車輛、器物軋壓,乙炔瓶放置地點要距離氧氣瓶8米以上,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將乙炔瓶、氧氣瓶氣閥關閉,并認真檢查嚴防留下火種隱患。
3.5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3.6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對承重設備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焊接工作時,必須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壓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屬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
3.8.1 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金屬接觸,要站在絕緣墊上或穿橡膠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內焊接時,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jiān)護人,并設有隨時方便切除的開關,以便根據(jù)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
3.8.3 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裝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3.8.4 行燈用的變壓器及電焊變壓器均不得攜入金屬容器內。
3.8.5 在密封容器內,不準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3.9 各種電焊設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4 電焊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在潮濕地方電焊工作,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4.2 手腳不要觸到電焊設備的帶電部分,如電焊器具進出線接頭,應在刀閘開關切斷后,才可裝接線或檢查線路。
4.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每次焊接前檢查地線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接頭螺絲擰緊。
4.4 工作前仔細檢查電焊皮線有無損傷。工作中電線不可沿鐵件邊緣拖拉,以防損壞絕緣,如有損壞應即時包扎,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為絕緣導線。
4.5 電焊機抬至工作現(xiàn)場時,地線必須在開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線。
4.6 工作前,先檢查電焊鉗把手上絕緣部分是否損壞。
4.7 在金屬物內工作時,切勿直接觸到非焊件和未絕緣的電路。
4.8 電焊設備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應裝在密閉箱內。
4.9 對帶電的絕緣皮線,觸摸或拖動時,應注意絕緣損壞面觸電的危險, 電線絕緣檢查及檢驗至少每月一次。
4.10 電焊設備的裝設、檢查和修理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4.11 在斷開或合上開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場所工作時,必須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協(xié)助電焊工作者亦須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視弧光,在電焊工作區(qū)周圍應以屏遮避,以免弧光傷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須轉至適當位置,以免弧光輻射。
4.15 不可將普通玻璃涂刷油漆來代替特種玻璃鏡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檢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縫、破損、模糊、損壞要及時更換,戴面罩不可緊貼面部,應保持一定距離。
4.17 在工作時,工作服鈕扣應扣緊,不可將上衣下端箍進褲腰帶內,護腳帶應蓋過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腳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時,須戴防護眼鏡,以防焊渣飛入眼晴。
4.19 電焊工作場所嚴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儲有易燃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及氣割氣焊。
4.21 在裝過柴油、汽油及其他油類的油桶,在焊補前應抽干油桶或油罐內的油,把內部油倒盡,將油桶、油罐的蓋子,堵頭打開,并用熱堿水或非易燃洗滌濟清洗干凈,還要加以通風吹氣,清除桶罐內的可燃氣體,以防在補焊時發(fā)生爆炸。
4.22 如在特殊情況下,易燃品無法搬離工作場所至安全地帶時,則必須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鐵板、銅板遮蓋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認可。
4.23 電焊、氣焊(割)物件不可雜亂傾倒或堆積道路上須堆放統(tǒng)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免物件燙傷他人。
4.24 在用來做焊接平板的厚鐵板上,須裝設接地線并隨時檢查。
4.25 起動電焊機時,要把刀閘開關合牢,發(fā)現(xiàn)有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4.26 電焊工作區(qū),墻壁和頂棚的顏色,表面不要有光澤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場所,應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圍的可燃廢物品,如(紙類、棉紗、抹布)清掃干凈,防止焊渣飛濺引起火災。
4.28 電焊機輸出的工作的電壓,直流電不得大于90伏,交流電壓不得大于70伏,(指焊機空載電壓)。
4.29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方可進行焊接。
4.30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線(電焊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電焊導線經(jīng)過通道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力損壞。
4.31 電焊前必須確認焊機類型、電壓等級接線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應針對工件(焊件)的特點,正確選擇電焊設備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廠房內電焊工作時遇到廠房內橋機起吊大型物件時(如水輪機轉輪,發(fā)電機冷卻套,定子等)應主動配合起重,斷開大中型交直流電焊機等電焊設備,停止大電流碳弧氣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須掌握電氣焊設備的一般知識和缺陷處理工作,如(焊鉗的選擇、使用維護,氣割咀堵塞處理,氧氣乙炔的安全操作,檢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電氣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術要求。
5 電焊條的存貯與保管
5.1 各類焊條必須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5.2 焊條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內。
5.3 焊條必須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貨架上,并保持空氣流通,以防受潮變質。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條,特別是低氫型焊條,最好貯存在專用箱內,并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
6 焊條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堿性低氫型焊條在使用前必須烘干,以降低焊條的含氫量。
6.2 堿性低氫型焊條烘干溫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時。
6.3 酸性焊條要根據(jù)受潮情況,在70℃~150℃,烘干1小時,存貯時間短且包裝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時必須將焊條妥善保管,以防夜間受潮,低氫型焊條次日還要重新烘干。
7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7.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7.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7.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7.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shù)攸c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7.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7.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7.11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7.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7.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7.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jīng)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
7.17運到現(xiàn)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7.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7.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7.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7.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7.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7.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7.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7.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7.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7.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7.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7.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不許坐在車廂內。
7.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7.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7.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8 減壓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8.1 減壓器的低壓,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準使用。
8.2 將減壓器安裝在氣瓶閥門或輸氣管上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8.2.1 減壓器(特別是連接頭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擦洗干凈。
8.2.2 外套螺帽的螺紋是否完好,帽內應有纖維質墊圈(不準用皮墊或膠墊代替)。
8.2.3 預吹閥門上的灰塵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面,以免被氣體沖傷,其它人員不準站在吹氣方向的附近。
8.3 應先把減壓器和氧氣瓶連接后,再開啟氧氣瓶的閥門,開啟閥門不準猛開,應監(jiān)視壓力, 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
8.4 減壓器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氣解凍,禁止用火烤。
8.5 減壓器如發(fā)現(xiàn)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氣瓶的閥門關閉。
8.6 工作結束時,減壓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則須將氧氣瓶閥門關閉,并將減壓器從氣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氣瓶的減壓器應涂藍色,使用于乙炔發(fā)生器的減壓器應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膠軟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9.1 橡膠軟管應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軟管需用1.961兆帕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需用0.490兆帕的壓力試驗。
9.2 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20米,兩端的接頭(一端接減壓器,一端接焊槍)必須用特制的卡子卡緊,或用軟的和退火的金屬綁線扎緊,以免漏氣或松脫。
9.3 在連接金屬軟管之前應先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膠軟管不應有鼓起、裂縫或漏氣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現(xiàn)象,不得用貼補或包纏的方法修理。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把軟管連起來,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9.5 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起火時,應首先把焊槍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整螺桿,或將氧氣瓶的截止閥關閉,停止供氣。
9.6 氧氣和乙炔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 禁止把氧氣和乙炔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體壓在軟管上,也不允許把軟管放在運輸線上,不許把軟管和電焊導線放設在一起。
9.7 氧氣和乙炔軟管應嚴格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顏色標明紅的乙炔管,黑的氧氣管。
9.8 新領用的橡膠管在使用前要將軟管內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凈,以免塞氣或漏氣。
9.9 有焦味或臭氣橡膠軟管不得使用,如膠管顏色不對應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槍、割槍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0.1 焊槍在點火前應檢查其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堵塞現(xiàn)象,如有堵塞應用黃銅針剔通,不許用鋼絲剔通,以免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10.2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注意焊咀不得對準人和設備,立即點火,然后再進行調整火焰,熄火時,與其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jīng)常備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10.4 在氣焊工作中,焊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多吹鳴爆時,應迅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門,然后將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焊槍或割槍放下,如有必要應先將火焰熄滅。
10.6 在高空作業(yè)時,檢查腳手架是否穩(wěn)定,系好安全帶后方可進行氣割、焊接作業(yè)。
10.7 焊槍的氧氣門和乙炔氣門有毛病時,應立即修理。
10.8 焊工應根據(jù)工作的不同,合理地進行選擇焊咀。
10.9 新割槍在使用前,應先檢查割槍情況,射吸情況正常,才允許使用。
10.10 檢查連接減壓器氧氣軟管接頭,并要扎緊,使氧氣通過割炬內,先打開乙炔開關閥,然后打開氧氣氣閥,并用手指貼在乙炔接頭上,檢查乙炔接頭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電弧氣創(chuà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1 電弧氣刨槍外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工作中損壞和碰傷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換碳精棒時,應關閉空氣開關。
11.3 在窄小位置場所時,應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絕緣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來,防止工作時不小心到處亂碰傷工件和損傷眼睛。
11.4 電弧氣刨工作時,要戴上裝有深色濾光鏡片的面罩,戴上有護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內電弧氣刨工作時,應要有通風設備,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場所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亂飛引起火災和損壞設備。
11.7 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場所周圍有無易燃品,工作完成后應檢查附近有無物件被燃燒,并消除隱患。
12 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的氣焊。
12.1 嚴禁在發(fā)電機內、內筒體、轉輪室內進行焊接、氣割、氣焊工作,必要時需經(jīng)公司領導及有關安監(jiān)技術部門批準,并制定特別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12.2 焊工在水輪機轉輪室內補焊,焊接工作應認真檢查接地線是否安裝可靠,在機組轉動部件進行焊接時,接地線只能安在該部件上并接線牢固,嚴禁安在廠房地線上,以防電流燒壞各導軸瓦及機組推力軸承。
12.3 在轉輪室內工作的安全要求見3.8.2條3.8.3條。
12.4 焊工在發(fā)電機內電焊、氣割應嚴格遵守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須經(jīng)公司廠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的批準,方可工作,電焊氣割時防止焊渣濺入發(fā)電機線圈內及磁極內,燒壞電機,必須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絕緣材料進行保護工作,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焊渣等雜物。工作中必須在電氣設備安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完成工作。
12.5 在燈泡頭、內筒體電焊氣割工作應認真執(zhí)行電焊操作注意事項條款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須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6 在水輪機轉輪室內、發(fā)電機內、內筒體及燈泡頭內工作應保持通風良好,要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參照3.8.3條。
第2篇 電焊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般規(guī)定:
1、電氣焊工必須經(jīng)培訓和考試合格持有上崗操作證,方可操作,徒工有師傅帶領。
2、焊接時,應有防護措施(油、汽、電纜附近)。
3、對壓力容器,容封、油桶、管道及沾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去有害、易燃爆物質,方可進行工作。
4、切割密封空氣工件時,必須留有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設監(jiān)護人通風,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容器內焊接。
5、電焊機接地(零線),電流線不得搭接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不得接在管路上代替接地線或工件回線,電焊機繞組不得有焦化、脆化、破損等缺陷,其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
6、高處焊接,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有安全防護和監(jiān)護下面的易燃爆物品移出10m外。
7、工作結束,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流,氣流方可斷開。
8、電焊工應有一定電氣知識,熟知滅火及觸電急救。
9、電焊機電流不宜超3m,電焊機外殼必須良好接地,焊鉗絕緣必須良好。
10、雨天不準露天進行焊接,在潮濕環(huán)境應絕緣和穿防護鞋。
11、電焊機電流應有電工執(zhí)行
12、停機先停負荷。
13、移動焊機應停電
14、車間工作時應設擋光板。
15、操作時,人體不要接觸到防光板上。
16、焊接有色金屬排風。
17、修理煤氣管或有泄露煤氣地方時,應按煤氣檢修規(guī)格操作。
18、電焊機空載電壓中心溫度不得超過允許規(guī)定。
19、禁止兩臺焊機同接一個電流開機
手工氣焊(割)
20、煤氣管回火裝置
21、氣瓶接頭,閥門的緊固件牢靠,不松動,不破損,不漏氣,氧氣瓶及附件、膠管、工具上不沾油。
22、有肥皂水試驗,周圍不準有明火或吸煙。
23、開啟氧氣乙炔時防撞擊。
24、工作結束,及時關閉氣疾苦和燃氣閥,不準將焊炬放在容器和工作臺下。
焊炬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25、焊(割)咀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錐面不得碰毛。
26、焊(割)咀必須用螺母毛緊,不得松動和漏氣。
27、焊(割)咀孔道必須暢通。
28、氧氣閥和燃氣閥應靈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有沾染油污。
29、氧氣管、燃氣管必須采用標準膠軟管,合格證齊全,否則不準使用。
30、橡膠軟管有漏氣、老化、鼓包和變質后,不得再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31、膠管長度一般10-20m時,不得放置電欄,高溫容器和高溫物件上。
32、燃氣管堵塞時,嚴禁用氧氣和壓縮空氣吹除。
33、發(fā)生回火時,應先關氧氣閥,后關燃氣閥和彎管方法將火熄滅。
第3篇 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檢修及有從事電氣焊工作的部門
2 電焊作業(yè)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職工在進行電氣焊工作均應遵守本標準和《電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程》水力機械,電氣檢修有關規(guī)定部分。
2.2 未受過專業(yè)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凡是擔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須經(jīng)技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2.1 一般電氣、機械設備、零部件等。
2.2.2 結構、起重設備結構。
2.2.3 工作壓力大于0.1mpa和溫度高于120℃的油氣水管道及容器。
2.2.4 貯存易燃,易爆物(液體、氣體)的容器及輸送管道。
2.2.5 在承壓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燈泡頭,焊接非承壓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項
3.1 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電焊、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材料、工藝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無證或考試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統(tǒng)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時,其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裝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結構物及其他物體上焊接,并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電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線應完好,并接地良好,嚴禁利用油系統(tǒng)管道,電纜外殼作接地回路,接地線必須接在焊件上,開、停操作按規(guī)定步驟進行。電焊機及導線應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焊接時注意周圍及下部有無易燃物品,焊接結束或轉移工作地點搬運焊機,必須切斷焊機電源,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前必須進行檢查,現(xiàn)場應無火種留下。
3.4 氧氣、乙塊氣橡膠管,不許亂接,不可當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觸帶電導線、熱體或被車輛、器物軋壓,乙炔瓶放置地點要距離氧氣瓶8米以上,焊接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將乙炔瓶、氧氣瓶氣閥關閉,并認真檢查嚴防留下火種隱患。
3.5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設備。
3.6 不準在帶有壓力的設備上或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在特殊情況下,需在帶電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審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對承重設備進行焊接,必須經(jīng)過有關技術部門的許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焊接工作時,必須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壓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屬容器上進行焊接工作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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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電焊時,焊工應避免與金屬接觸,要站在絕緣墊上或穿橡膠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內焊接時,外面應設有可看見和聽見焊工工作的監(jiān)護人,并設有隨時方便切除的開關,以便根據(jù)焊工的信號切斷電源。
3.8.3 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壓不準超過12v,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裝有可靠的接地線,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3.8.4 行燈用的變壓器及電焊變壓器均不得攜入金屬容器內。
3.8.5 在密封容器內,不準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工作。
3.9 各種電焊設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4 電焊操作及注意事項。
4.1 在潮濕地方電焊工作,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觸電。
4.2 手腳不要觸到電焊設備的帶電部分,如電焊器具進出線接頭,應在刀閘開關切斷后,才可裝接線或檢查線路。
4.3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每次焊接前檢查地線接頭是否有松動現(xiàn)象,接頭螺絲擰緊。
4.4 工作前仔細檢查電焊皮線有無損傷。工作中電線不可沿鐵件邊緣拖拉,以防損壞絕緣,如有損壞應即時包扎,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為絕緣導線。
4.5 電焊機抬至工作現(xiàn)場時,地線必須在開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線。
4.6 工作前,先檢查電焊鉗把手上絕緣部分是否損壞。
4.7 在金屬物內工作時,切勿直接觸到非焊件和未絕緣的電路。
4.8 電焊設備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并應裝在密閉箱內。
4.9 對帶電的絕緣皮線,觸摸或拖動時,應注意絕緣損壞面觸電的危險, 電線絕緣檢查及檢驗至少每月一次。
4.10 電焊設備的裝設、檢查和修理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4.11 在斷開或合上開關時,必須戴絕緣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場所工作時,必須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協(xié)助電焊工作者亦須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視弧光,在電焊工作區(qū)周圍應以屏遮避,以免弧光傷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須轉至適當位置,以免弧光輻射。
4.15 不可將普通玻璃涂刷油漆來代替特種玻璃鏡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檢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縫、破損、模糊、損壞要及時更換,戴面罩不可緊貼面部,應保持一定距離。
4.17 在工作時,工作服鈕扣應扣緊,不可將上衣下端箍進褲腰帶內,護腳帶應蓋過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腳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時,須戴防護眼鏡,以防焊渣飛入眼晴。
4.19 電焊工作場所嚴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儲有易燃物品的房間內進行焊接,及氣割氣焊。
4.21 在裝過柴油、汽油及其他油類的油桶,在焊補前應抽干油桶或油罐內的油,把內部油倒盡,將油桶、油罐的蓋子,堵頭打開,并用熱堿水或非易燃洗滌濟清洗干凈,還要加以通風吹氣,清除桶罐內的可燃氣體,以防在補焊時發(fā)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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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如在特殊情況下,易燃品無法搬離工作場所至安全地帶時,則必須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鐵板、銅板遮蓋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認可。
4.23 電焊、氣焊(割)物件不可雜亂傾倒或堆積道路上須堆放統(tǒng)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暢通,以免物件燙傷他人。
4.24 在用來做焊接平板的厚鐵板上,須裝設接地線并隨時檢查。
4.25 起動電焊機時,要把刀閘開關合牢,發(fā)現(xiàn)有損壞及時檢修或更換。
4.26 電焊工作區(qū),墻壁和頂棚的顏色,表面不要有光澤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場所,應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圍的可燃廢物品,如(紙類、棉紗、抹布)清掃干凈,防止焊渣飛濺引起火災。
4.28 電焊機輸出的工作的電壓,直流電不得大于90伏,交流電壓不得大于70伏,(指焊機空載電壓)。
4.29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方可進行焊接。
4.30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線(電焊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電焊導線經(jīng)過通道時,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外力損壞。
4.31 電焊前必須確認焊機類型、電壓等級接線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應針對工件(焊件)的特點,正確選擇電焊設備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廠房內電焊工作時遇到廠房內橋機起吊大型物件時(如水輪機轉輪,發(fā)電機冷卻套,定子等)應主動配合起重,斷開大中型交直流電焊機等電焊設備,停止大電流碳弧氣刨等工作。
4.34 焊工必須掌握電氣焊設備的一般知識和缺陷處理工作,如(焊鉗的選擇、使用維護,氣割咀堵塞處理,氧氣乙炔的安全操作,檢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保管,電氣焊材料的使用)等一般技術要求。
5 電焊條的存貯與保管
5.1 各類焊條必須分類,分牌號存放,避免混亂。
5.2 焊條必須存放于通風良好、干燥的倉庫內。
5.3 焊條必須堆放高于0.3米以上的貨架上,并保持空氣流通,以防受潮變質。
5.4 重要的焊接工程使用的焊條,特別是低氫型焊條,最好貯存在專用箱內,并保持一定的溫度和濕度。
6 焊條使用前的烘干方法
6.1 堿性低氫型焊條在使用前必須烘干,以降低焊條的含氫量。
6.2 堿性低氫型焊條烘干溫度一般采用350℃~450℃,烘1~2小時。
6.3 酸性焊條要根據(jù)受潮情況,在70℃~150℃,烘干1小時,存貯時間短且包裝良好可不再烘干。
6.4 露天操作隔夜時必須將焊條妥善保管,以防夜間受潮,低氫型焊條次日還要重新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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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7.1 乙炔瓶必須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細,開啟后板手仍應套在瓶閥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險情,便于緊急關閉。
7.2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或其它氣體的氣瓶儲存于同一倉庫。
7.3 乙炔瓶和氧氣瓶不得靠近熱源或電氣設備,防止爆曬,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源相接觸。
7.4 使用乙炔瓶時,要固定可靠,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7.5 乙炔和氧氣瓶嚴禁使用繩吊裝搬運,當?shù)攸c移動頻繁時,應裝在專用的手推車上。
7.6 嚴禁把氧氣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7.7 乙炔和氧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的溫水解凍,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將帶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7.8 嚴禁碰撞、敲擊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7.9 嚴禁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通風不良及裝設電線的場所。
7.10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氧氣瓶接觸。
7.11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不低于規(guī)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氣0.19mpa),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7.12 使用乙炔瓶的現(xiàn)場,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間堆放。
7.13 乙炔瓶、氧氣瓶口、減壓器的螺絲絕對不可附著油脂,以防爆炸。
7.14 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板手裝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7.15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器氣門,若發(fā)現(xiàn)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檢修或更換。
7.16 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225個大氣壓的水壓試驗,過期未經(jīng)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在接收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時期及試驗機構的鑒定。
7.17運到現(xiàn)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制造廠。
7.18 氧氣瓶應涂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涂白色并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
7.19 氧氣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7.20 在工作地點,最多只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7.21 安設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陽光爆曬。
7.22 氧氣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
7.23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鑄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準吸煙。
7.24 儲存氣瓶的倉庫不許有取暖設備。
7.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必須備有消防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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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其照明、電器等應采用防爆型電器裝置。
7.27 氣瓶的搬運應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7.27.1 氣瓶必須有兩人一起搬運,或采用專門的手推車和專門的抬架搬運,不許用手或肩直接搬運、滾動。
7.27.2 運輸氣瓶時,在每一個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二個,以免互相撞擊。
7.27.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7.27.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得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車輛駕駛室內,不許坐在車廂內。
7.27.5 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蓋,以防烈日曝曬。
7.27.6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可運輸。
7.27.7 運送氧氣瓶及乙炔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8 減壓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項。
8.1 減壓器的低壓,沒有壓力表或壓力表失效,一概不準使用。
8.2 將減壓器安裝在氣瓶閥門或輸氣管上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8.2.1 減壓器(特別是連接頭和外套螺帽)是否有油脂,如有油脂應擦洗干凈。
8.2.2 外套螺帽的螺紋是否完好,帽內應有纖維質墊圈(不準用皮墊或膠墊代替)。
8.2.3 預吹閥門上的灰塵時,工作人員應站在側面,以免被氣體沖傷,其它人員不準站在吹氣方向的附近。
8.3 應先把減壓器和氧氣瓶連接后,再開啟氧氣瓶的閥門,開啟閥門不準猛開,應監(jiān)視壓力, 以免氣體沖破減壓器。
8.4 減壓器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氣解凍,禁止用火烤。
8.5 減壓器如發(fā)現(xiàn)自動燃燒,應迅速把氣瓶的閥門關閉。
8.6 工作結束時,減壓器長時間不使用時,則須將氧氣瓶閥門關閉,并將減壓器從氣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8.7 使用于氧氣瓶的減壓器應涂藍色,使用于乙炔發(fā)生器的減壓器應涂白色,以免混用。
9 橡膠軟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
9.1 橡膠軟管應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氧氣軟管需用1.961兆帕的壓力試驗,乙炔軟管需用0.490兆帕的壓力試驗。
9.2 橡膠軟管的長度一般為10~20米,兩端的接頭(一端接減壓器,一端接焊槍)必須用特制的卡子卡緊,或用軟的和退火的金屬綁線扎緊,以免漏氣或松脫。
9.3 在連接金屬軟管之前應先將軟管吹凈,并確定管中無水后,才可使用。
9.4 使用的橡膠軟管不應有鼓起、裂縫或漏氣等現(xiàn)象,如發(fā)現(xiàn)有漏氣現(xiàn)象,不得用貼補或包纏的方法修理。應將其損壞部分切掉,用雙面接頭管把軟管連起來,并用夾子或金屬綁線扎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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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可燃氣體(乙炔)的橡膠軟管,如在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或起火時,應首先把焊槍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先擰松減壓器的調整螺桿,或將氧氣瓶的截止閥關閉,停止供氣。
9.6 氧氣和乙炔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油脂或觸及金屬溶液, 禁止把氧氣和乙炔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熱的物體壓在軟管上,也不允許把軟管放在運輸線上,不許把軟管和電焊導線放設在一起。
9.7 氧氣和乙炔軟管應嚴格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并用顏色標明紅的乙炔管,黑的氧氣管。
9.8 新領用的橡膠管在使用前要將軟管內新附的滑石粉清除干凈,以免塞氣或漏氣。
9.9 有焦味或臭氣橡膠軟管不得使用,如膠管顏色不對應采取其它措施。
10 焊槍、割槍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0.1 焊槍在點火前應檢查其連接處的嚴密性及其咀子有無堵塞現(xiàn)象,如有堵塞應用黃銅針剔通,不許用鋼絲剔通,以免擴大其孔眼直徑或損壞其邊緣。
10.2 焊槍點火時,應先開氧氣門再開乙炔氣門,注意焊咀不得對準人和設備,立即點火,然后再進行調整火焰,熄火時,與其操作相反,即先關乙炔氣門,后關氧氣門,以免回火。
10.3 焊工工作地點附近,應經(jīng)常備有冷水,以便冷卻焊咀。
10.4 在氣焊工作中,焊咀過熱堵塞,而發(fā)生回火或多吹鳴爆時,應迅速先將乙炔氣門關閉,再關閉氧氣門,然后將焊咀浸入冷水中。
10.5 焊工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焊槍或割槍放下,如有必要應先將火焰熄滅。
10.6 在高空作業(yè)時,檢查腳手架是否穩(wěn)定,系好安全帶后方可進行氣割、焊接作業(yè)。
10.7 焊槍的氧氣門和乙炔氣門有毛病時,應立即修理。
10.8 焊工應根據(jù)工作的不同,合理地進行選擇焊咀。
10.9 新割槍在使用前,應先檢查割槍情況,射吸情況正常,才允許使用。
10.10 檢查連接減壓器氧氣軟管接頭,并要扎緊,使氧氣通過割炬內,先打開乙炔開關閥,然后打開氧氣氣閥,并用手指貼在乙炔接頭上,檢查乙炔接頭上是否有一股吸力。
11 電弧氣創(chuà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1 電弧氣刨槍外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工作中損壞和碰傷工件。
11.2 工作停止或更換碳精棒時,應關閉空氣開關。
11.3 在窄小位置場所時,應用短的碳精棒或用塑料管等絕緣材料把露出的碳精棒包起來,防止工作時不小心到處亂碰傷工件和損傷眼睛。
11.4 電弧氣刨工作時,要戴上裝有深色濾光鏡片的面罩,戴上有護肩的帽子。
11.5 在密封容器內電弧氣刨工作時,應要有通風設備,并戴上防毒面具。
11.6 在工作場所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火花四射亂飛引起火災和損壞設備。
11.7 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場所周圍有無易燃品,工作完成后應檢查附近有無物件被燃燒,并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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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水輪機、發(fā)電機內筒體的氣焊。
12.1 嚴禁在發(fā)電機內、內筒體、轉輪室內進行焊接、氣割、氣焊工作,必要時需經(jīng)公司領導及有關安監(jiān)技術部門批準,并制定特別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
12.2 焊工在水輪機轉輪室內補焊,焊接工作應認真檢查接地線是否安裝可靠,在機組轉動部件進行焊接時,接地線只能安在該部件上并接線牢固,嚴禁安在廠房地線上,以防電流燒壞各導軸瓦及機組推力軸承。
12.3 在轉輪室內工作的安全要求見3.8.2條3.8.3條。
12.4 焊工在發(fā)電機內電焊、氣割應嚴格遵守電器設備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時須經(jīng)公司廠領導及安監(jiān)部門的批準,方可工作,電焊氣割時防止焊渣濺入發(fā)電機線圈內及磁極內,燒壞電機,必須采用石棉布等防火及絕緣材料進行保護工作,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焊渣等雜物。工作中必須在電氣設備安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完成工作。
12.5 在燈泡頭、內筒體電焊氣割工作應認真執(zhí)行電焊操作注意事項條款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前首先清除集油、集水及易燃物品,必須配有消防器具,并在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6 在水輪機轉輪室內、發(fā)電機內、內筒體及燈泡頭內工作應保持通風良好,要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參照3.8.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