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操作員需持證上崗,熟悉塔機性能及操作方法,不得隨意更改設備設置。
2. 作業(yè)前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遇到惡劣天氣,如強風、暴雨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
4. 檢查貨物重量,嚴禁超載,避免對塔機結構造成損害。
5. 在吊裝過程中,禁止人員站在吊物下方,防止意外發(fā)生。
6. 保持與指揮人員的清晰溝通,嚴格按照手勢信號進行操作。
7.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及時發(fā)現(xiàn)并修復隱患,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故障。
8. 作業(yè)結束后,清理工作區(qū)域,確保場地整潔,為下一次作業(yè)做好準備。
以上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每一位操作員的認真執(zhí)行和監(jiān)督者的嚴格把關。務必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每一次塔機操作都能平穩(wěn)、高效且無事故。
篇2
1. 操作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塔機。
2. 在惡劣天氣如大風、雷電、暴雨等條件下,應停止塔機作業(yè),確保設備安全。
3. 拆裝塔機時,必須由專業(yè)團隊執(zhí)行,嚴格遵守拆裝規(guī)程,防止結構件損壞或倒塌。
4. 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響動、振動或設備功能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 確保塔機與附近電力線路的安全距離,防止觸電事故。
6. 工作結束后,將塔機降至最低位置,切斷電源,鎖好操作室,防止非授權人員使用。
以上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應加強監(jiān)督,確保規(guī)程的嚴格執(zhí)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證效率時,確保塔機使用的安全,為工地創(chuàng)造一個穩(wěn)定、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篇3
1. 頂升過程中必須由專人指揮,其他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
2. 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證上崗,嚴禁未經許可的人員進行操作。
3. 嚴格遵守天氣條件限制,如遇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應暫停頂升作業(yè)。
4. 在頂升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響聲或振動,應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后再行決定。
5. 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是保證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能有效預防故障發(fā)生。
塔機頂升是一項高風險作業(yè),務必嚴格按照規(guī)程執(zhí)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每一位參與者都需充分認識到這一點,將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維護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
篇4
1.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塔機性能,遵守規(guī)程,嚴禁酒后操作。
2. 作業(yè)時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3. 遇到惡劣天氣,如強風、雷電等,應停止作業(yè)。
4.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整或修理設備。
5. 保持通訊暢通,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在實際操作中,每個細節(jié)都至關重要,務必牢記安全第一,以謹慎的態(tài)度執(zhí)行每一項任務,確保c7050塔機的安全高效運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保證工程質量時,保障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實現(xiàn)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
篇5
塔機操作中的特別提醒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塔機。
2. 工作期間,操作員應全程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個人防護裝備。
3. 嚴禁超負荷作業(yè),任何時候都應保持對塔機負載能力的清晰認識。
4. 操作時應保持專注,避免分心,尤其是在視線不佳或天氣惡劣的情況下。
5. 遇到故障或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塔機操作規(guī)程的嚴格遵守,是保障工地安全、提升工程效率的關鍵。每一位操作員都應視之為自身的責任,以確保每一項作業(yè)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篇6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熟知塔機性能和操作規(guī)程。
2. 遇到惡劣天氣,如大風、雷電,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妥善安置塔機。
3. 工作期間禁止飲酒,保持清醒頭腦。
4.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塔機的任何安全裝置。
5.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和保養(yǎng),及時排除潛在隱患。
6. 緊急情況下,應按照應急處理程序迅速應對,確保人員安全撤離。
這些規(guī)定旨在確保塔機操作的安全性,但同時也需要操作人員在實踐中靈活應對,根據(jù)具體工況做出正確判斷。只有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我們才能在保證生產效率時,守護每一位工人的安全。
篇7
1. 操作前確保塔機周圍無阻礙物,地面堅固平整,地基穩(wěn)固,防止塔機傾覆。
2. 操作過程中,密切觀察塔機運行狀態(tài),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
3. 拆卸和安裝塔機時,需由專業(yè)團隊執(zhí)行,遵循制造商提供的指導手冊,切勿自行拆裝。
4. 遵守工作時間規(guī)定,避免疲勞操作,確保操作員的精神狀態(tài)良好。
5. 保持塔機清潔,避免油脂、灰塵等影響設備性能。
6. 對新入職的操作員進行充分的培訓和指導,確保他們了解并掌握所有安全規(guī)程。
7. 定期組織安全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情況的能力。
通過嚴格執(zhí)行上述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我們能夠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施工現(xiàn)場,保障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為企業(yè)贏得良好的聲譽和經濟效益。
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1.一般說明
1.1 起重機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規(guī)定的基礎上工作。
1.2 起重機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訓練,了解機械的構造和使用,必須熟知機械的保養(yǎng)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非安裝、維護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攀登塔機。
1.3 起重機正常工作氣溫為-20℃~+40℃,風速低于6級。
1.4 起重機每轉移一次工地重新安裝后,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動載試驗后方能進行吊裝作業(yè),其靜載試驗吊重為額定載荷的125%,動載試驗吊重采用額定載荷的110%。
1.5在夜間工作時,除塔機本身備有照明外,施工現(xiàn)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備。
1.6 司機室內禁止存放潤滑油,油棉紗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冬季用電爐取暖更要注意防火。
1.7 起重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防止雷擊,遇有雷雨,嚴禁在底架的附近走動。
1.8 塔機應定機定人,專機專人負責制。非機組人員不得進入司機室和擅自操作,在處理電氣事故時,必須有專職人員二人以上。
2.起重機的塔身升、降作業(yè)
2.1 在整個塔身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管電源;專人操縱液壓系統(tǒng);專人照管頂升橫梁,塔身踏步和爬爪;專人緊固螺栓;專職司機操作塔機。非有關作業(yè)人員不得登機。
2.2 升、降工作應在白天進行,若遇特殊情況,需在夜間工作時,必須備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2.3 只準在4級風以下進行頂升作業(yè)。如在作業(yè)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停止工作,并緊固連接螺栓,使下塔身連接為一體。
2.4 頂升前必須放松電纜,使電纜放松長度略大于總的爬升高度。
2.5 升、降過程中,應把回轉部分緊緊剎住,嚴禁回轉及其它作業(yè)。
2.6 在升、降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非經查明真相和故障排除,不得繼續(xù)進行作業(yè)。
2.7 每加高一節(jié)標準節(jié),必須先把該節(jié)與塔身連接好后,方可繼續(xù)加高下一個標準節(jié),只能拆該節(jié)與塔身及下支座的連接螺栓。不得提前拆卸塔身的其它大螺栓。
2.8 兩個爬爪因一定時間內不用產生銹蝕或運輸碰撞等原因,很可能不能自動恢復到水平狀態(tài),故在加進或拆除標準節(jié)時,必須事先對兩爬爪進行仔細檢查。
2.9 塔身加高過程中兩爬爪是自然翻過踏步的。而在塔身下降過程中,當頂升油缸收缸時應拉起爬爪以避過踏步。當頂升油缸需要換步時再用爬爪支承踏步。
2.10頂升橫梁的兩端頂升銷,必須是兩端放入踏步內,且與踏步良好地貼合。
2.11每次升降作業(yè)前后,必須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和收尾工作,應對液壓系統(tǒng)進行檢查,作空載試車,檢定安全壓力,特別在頂升以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緊固,不得松動,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應調整好,操作桿應回到中間位置,液壓系統(tǒng)的電源應切斷等。
3.起重機的操作
必須嚴格執(zhí)行zbj80012-89《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司機必須是按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證者。
3.1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笛,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3.2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guī)定的幅度和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3.3起重機不得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樁等到類似的作業(yè)。
3.4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yè)。
3.5工作時嚴禁閑人走近臂架活動范圍以內。
3.6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的數(shù)值、電氣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的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3.7有兩臺以上塔機工作時,要根據(jù)工程特點注意相互間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塔機的起重臂,平衡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筑物碰撞。
3.8起重機作業(yè)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吊鉤升起。
八、安全裝置的調整
塔式起重機在每一次安裝完成后,都要對安全裝置進行調整、校對、測試,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7.4.1起重力矩限制器調整(圖7-1)
調整時,所吊重物離地,小車能夠運行即可,變幅小車以低速運行。每次調整前都要使塔機先穩(wěn)定,起重臂不上下晃動時,才能開動小車運行。
7.4.1.1定碼變幅調整
7.4.1.1.1臂架中部點調整(50米臂為例)
a、在幅度26米以內吊重3090千克,調整位于塔頂處起重力矩限位器中開關s7-4的螺桿,開動小車,使其在26~27米的幅度(至塔身中心)范圍內,使開關s7-4動作,蜂鳴器發(fā)出斷續(xù)聲響,作出預警信號。
b、將小車往內開幾米,恢復正常速度,然后再往外開,直至重新報警。
c、將小車往外開,調整開關s7-1螺桿,使小車在28~29米處開關s7-1接觸、ka5動作,電路斷電,小車不能向外變幅,吊鉤不能上升。指示燈h5亮,蜂鳴器發(fā)出長鳴聲報警。斷電時,幅度接近小值比較理想。
d、重復前三項動作三次,記錄下每次報警時和斷電時幅度,檢驗其重復性。
7.4.1.1.2臂根點校核
在幅度10米時,吊重6000千克,將小車往外開,直至報警,此時的幅度值應在15~16米之間。
小車往內開幾米,恢復正常速度。
待塔機穩(wěn)定后,重新把小車往外開,直至斷電,此時的幅度應在16~17米之間。
重復前三次動作三次,測出報警幅度和斷電幅度,均在上述要求范圍內即可。
7.4.1.1.3臂架端部點校核
吊重1570千克,小車向外開,直至報警,此時幅度應在46~48米處。
b、小車往回開幾米,恢復正常速度。
c、待塔機穩(wěn)定后,重把小車往外開,直至斷電,此時,幅度應在48~50米范圍內。
d、重復前三項動作,測出報警幅度和斷電幅度均在上述要求范圍內即可。
7.4.1.2定幅變碼調整
7.4.1.2.1臂架中部的調整
將小車開至起重臂中部26米范圍處,吊重3090千克,提升離開地面少許,加載重量為3090千克×0.05%的小砝碼。調整力矩保護器s7-2行程開關,使繼電器ka5動作,這時起重機應不能再提升和不能向外增幅;報警蜂鳴器長鳴聲報警。卸下小砝碼,再次加載;重復三次,調整精確為止。
7.4.1.2.2臂根部的校核
在幅度10米以內,吊重6000千克,提升離開地面少許;加載重量為6000千克×0.05%的小砝碼。這時起重機應不能再提升和不能再向外增幅;報警蜂鳴器長鳴聲報警。卸下小砝碼,再次加載;重復三次,調整精確為止。
7.4.1.2.3臂架外端部的校核
將小車開至起重臂外終端;吊重1300千克,提升離開地面少許;加載重量為1300千克×0.05%的小砝碼,這時起重機應不能再提升和不能再向外增幅;報警蜂鳴器長鳴聲報警。卸下小砝碼,再次加載;重復三次,調整精確為止。
7.4.1.3小車力矩限速運行的調整
7.4.1.3.1重載調整
將小車開至26米×80%(20.8米)范圍內,吊重3090千克;調整力矩保護器s7-3行程開關,使繼電器ka6動作,這時小車應不能快速向外增幅運行。只能慢速向外增幅運行。將小車往里開回,再往外開;重復三次,調整精確為止。
7.4.1.3.2輕載校核
將小車開至50米×80%(40米)范圍內,吊重1300千克;這時小車應不能快速向外增幅運行,只能慢速向外增幅運行。將小車往里開回,再往外;重復三次,調整精確為止。
7.4.2起重量限制器調整
吊鉤采用四倍率工作。(圖7-2)
7.4.2.1高速檔調整(幅度不能大于28米)
a.吊重3000千克,吊鉤以低、高二檔速度各升降一次,不允許任何一檔產生不能升降現(xiàn)象。
b.再加吊重20千克,同時調整位于起重臂根部的起重量限制器開關s6-1,起升后切換至高速,調至s6-1動作,使h3超重換速成指示燈亮,換速繼電器ka3動作,起升速度自動進行換速,限制起升在低速運行。
c.重復b項全部動作,直至確認超重換速指示燈能準確無誤發(fā)亮警告為止,此時吊重應在3050~3100之間,接近小值較為理想。
7.4.2.2低速檔調整(幅度不能大于16米)
吊重6000千克,吊鉤以低檔速度升降,要求升降自如。
再加吊重20千克,同時調整起重量限制器開關s6-2,以低速起升,若能起升,升高10米左右后,再下降至地面。
重復b項全部動作,再調整重量限制器開關s6-2直至繼電器ka4動作,低速檔不能起升。超重指示燈h4亮,蜂鳴器發(fā)出長鳴報警,此時吊重應在6050~6100千克之間,接近較少值較為理想。
重復c項動作二次、三次所得之重量應基本一致。
7.4.3起升裝置超高、低度限位裝置
起升機構采用d_z-4多功能行程限位器作高、低位的自動減速和限位作用。當起升高度發(fā)生變化或滑輪組倍率不同時均應重新調整。調整方法如圖7-3。
7.4.3.1超高限位的調整
將吊鉤提升到距預先設定最高位2米左右停機。調整軸2z,使記憶凸輪2t轉至使微動開關s5-3動作切換(調整時應使凸輪3t與2t重疊,以免動作干擾),并擰緊螺母,再將吊鉤提升至預先設定最高位處停機(此過程起升速度應自動慢速運行,否則應檢查s5-3接線是否相符)。按程序調整軸1z使凸輪1t轉至使微動開關s5-1動作,使起重機不能起升;擰緊螺母。再反復進行驗證和修正,達到在最高限位前自動減速運行,到達設定最高限位時自動終止提升運動,無誤為準。
7.4.3.2低度限位的調整
將吊鉤下降至距地面2米處左右停機,調整3z軸,轉動凸輪3t動作s5-4微動開關,緊固螺母,再將吊鉤下降至距地面0.5米處,此過程下降速度應自動慢速行駛,否則檢查s5-4接線是否相符);調整4z軸,轉動凸輪4t將微動開關s5-2動作使起重機不能下降;擰緊螺母。重新進行反復修正,達到下降運動到距地面一定高度前自動減速下降至離地面前0.5米左右處自動終止下降運動無誤為準。
7.4.4小車變幅前、后限位裝置(圖7-4)
小車變幅機構采用d_z多功能行程限位器作自動減速和前后終點限位用,當起重臂安裝長度改變應重新調整。
7.4.4.1小車向外變幅(向前)限位的調整:
將小車向前開到距臂尖緩沖器前1.5m左右停車,調整2z軸將記憶凸輪2t轉至將微動開關s8-3動作換接(調整時同時使凸輪3t與凸輪2t重疊,以避免可能的干擾),擰緊螺母,再將小車開至距緩沖器前約200mm處停車,調整1z軸使凸輪1t轉至將微動載關s8-1動作后擰緊螺母。再進行反復檢驗修正至小車向前運動接近臂尖前自動減速運行至終點自動停止運行為準。
7.4.4.2小車向內變幅(后退)限位的調整:
將小車向內運行至起重臂根部緩沖器前約1.5m處停車,調整軸3z轉動凸輪3t將微動開關s8-4動作后緊固螺母,然后再向內運行至距根部緩沖器200mm處停車,調整軸4z轉動凸輪4t將微動開關s8-2動作后緊固螺母。再反復修正至小車向內運行至接近根部時自動減速運行至后終點自動控制停止運行為準。
7.4.5回轉限位的調整(圖7-5)
回轉機構采用d_z-2限位器作回轉限位以保護懸掛電纜,避免纏繞。調整時先將調整軸1z轉動使1t凸輪壓觸開關s9-1動作,這時應不能向左回轉。操縱塔機向右回轉,使起重臂定位于2圈左右處,調整2z軸使2t凸輪壓觸s9-2開關動作,這時應不能繼續(xù)向右回轉。重復動作使左(右)均能限制在2圈自動停止回轉運動為準。
7.4.6風速儀顯示出廠時已調整好,符合國家氣象數(shù)據(jù),因用戶檢測手段限制,請不要隨意調整。
7.4.7有架空電力輸電線路的場所,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規(guī)定,以避免起重機結構進入輸電線的危險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