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有哪些
1. 風險識別與評估:識別潛在的氣體泄漏、爆炸、中毒等風險,通過定期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確保所有可能的風險點得到妥善管理。
2. 安全設備配置:安裝氣體探測器、緊急切斷裝置、通風系統(tǒng)等設備,確保在氣體泄漏發(fā)生時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措施。
3. 操作規(guī)程制定:制定詳細的氣體操作規(guī)程,包括氣體儲存、搬運、使用及廢棄處理等環(huán)節(jié),確保每個步驟的安全性。
4.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氣體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 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急救措施和事故響應程序,以備不時之需。
6. 合規(guī)性審查: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氣體安全管理法規(guī),定期進行合規(guī)性審查,確保企業(yè)的運營符合法規(guī)要求。
模板
1. 啟動階段
- 風險評估:由專業(yè)團隊進行現場勘查,識別潛在危險源。
- 設備安裝: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安裝必要的安全設備,并進行調試。
2. 運行階段
- 規(guī)程執(zhí)行:員工須嚴格遵循氣體操作規(guī)程,任何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
- 培訓實施: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培訓,確保員工熟悉安全操作和應急響應。
3. 監(jiān)控階段
- 日常檢查:每天進行設備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
- 定期審計:每半年進行一次內部安全審計,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
4. 應急階段
- 預案啟動:一旦發(fā)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定流程進行處理。
- 事后分析:事故后進行原因分析,修訂和完善相關規(guī)程。
標準
1. 風險控制標準:風險評估結果應明確列出風險等級和控制措施,確保所有高風險點得到有效管理。
2. 設備運行標準:安全設備需定期維護,保證其靈敏度和有效性。
3. 操作規(guī)程標準:規(guī)程應詳細清晰,涵蓋所有氣體操作環(huán)節(jié),且易于理解和執(zhí)行。
4. 培訓效果標準:培訓后員工應能通過考核,證明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應急技能。
5. 合規(guī)性標準:企業(yè)需定期接受外部審計,確保所有操作符合法規(guī)要求。
6. 應急響應標準:應急預案應包括明確的響應時間、責任分配和行動步驟,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有效地應對。
以上規(guī)程旨在構建一個全面、嚴謹的氣體安全管理體系,通過持續(xù)改進和監(jiān)督,確保企業(yè)氣體作業(yè)的安全進行。
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職工食堂燃氣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 燃氣間內經常保持清潔,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存放燃氣的房間,嚴禁火種,嚴防明火入內。
3、 設置專職安全員,定期(每月)檢查燃氣設施安全,發(fā)現問題后做相關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綜合部。
4、 送氣時要做好交接,檢查鋼瓶的檢驗期限及檢驗合格證。
5、 每餐使用完燃氣之后,由當天值班員負責關好閥門并檢查氣體有無泄漏,確保無泄漏方能離開。
6、 燃氣點燃之前,應檢查液化氣開關,灶內是否有液化氣味道,以防外漏。點火時人要站在爐門側面。
7、 如發(fā)現室內有液化氣味,先將門窗打開,關閉任何電器開關,不查明原因,不得點燃。
8、 懷疑燃氣管線有漏氣時,不可用明火進行檢查測試,應用肥皂泡檢查有無泄漏。
9、燃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立即切斷氣源,關閉電閘。及時疏散人群,確保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第2篇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規(guī)定
1、使用部門應對氧乙炔集中供氣設專人管理,配置乙炔房、氧氣房鑰匙,負責氣體房門鎖管理、氣體調壓、換氣工作、檢修維護。負責專人要熟練掌握各條管道的工作原理和相關知識。
2、匯流排使用前,在氣瓶、管道閥門全部關閉的情況下,將所要用匯流排一側氣瓶的高、低壓截止閥打開,先微量開啟所要使用一側的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高壓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然后再順時轉動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將氣體壓力值調節(jié)到車間工作區(qū)所需壓力值稍高。
3、開啟乙炔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瓶閥。開啟減壓閥時,操作者面部不要對著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4、車間工作區(qū)需要調節(jié)氣體壓力時,應首先在終端箱調節(jié)減壓閥,如最高壓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應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壓力值。
5、正常工作日中,停止用氣時,先關閉終端箱截止閥,再旋松終端箱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直到終端壓力表示值為零。周末或節(jié)假日,還必須關閉匯流排截止閥,并切斷匯流排室內電源。
6、氧氣匯流排換氣時,觀察自動切換裝置某一側供氣指示燈熄滅,則說明該側氣瓶壓力不足,可以直接更換氣瓶。氣瓶更換后,先微量開啟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
7、乙炔使用氣壓不足時,先觀察乙炔房匯流排使用一側的壓力表,當壓力表低于使用需求時,則表示壓力不足,需要切換,關閉該側截止閥,再將匯流排另一側的截止閥打開,此時,可以對壓力不足一側的氣瓶進行更換。
9、每月對氧乙炔管路做1次保壓試驗,關閉終端截止閥,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分別對氧氣管、乙炔管增壓至1mpa、0.3mpa,保壓3小時,觀察終端壓力表是否有壓降,如有壓降,則說明管道存在泄露點,需要檢查排除。
10、每月檢查1次以上乙炔房報警裝置,并做好檢查記錄。乙炔報警器如發(fā)出警報聲,則說明乙炔房有漏氣,檢查漏氣點并予以消除。進行檢查維修時嚴禁攜帶手機、穿靜電衣服。
11、每月檢查1次以上匯流排連接軟管,以及軟管各連接部位。如發(fā)現異?;驌p壞應及時更換。
12、乙炔房內搬運氣瓶時應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檢查維修時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以免產生火花。
1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裝使用管理辦法
1、氧氣集中供氣房、乙炔集中供氣房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2、乙炔房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必須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及防爆開關,必須設置防爆排風扇。
3、使用部門應配置專職(可兼職)人員每天至少檢查1次氧乙炔房,巡視周圍安全情況,做好巡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的培訓,持證上崗,集中供氣房非操作、維修人員禁止入內。
5、氧乙炔房內不得存放與本系統(tǒng)無關雜物、易燃易爆物品。
6、氧乙炔房匯流排氣瓶,應有防倒措施。不得存放備用氣瓶。
7、氧乙炔集中供氣系統(tǒng)安裝時,應注意各連接部分的清潔,切忌雜物進入系統(tǒng)。
8、氧乙炔減壓器的高壓腔和低壓腔都應裝有安全閥,當壓力超過許用值時,自動打開排氣,壓力降到許用值即自行關閉。
9、閥門和附件應采用鋼、可鍛鑄鐵或球墨鑄鐵材料制造的,或采用含銅量不超過70%的銅合金材料的產品。乙炔的工作壓力為0.02mpa以上至0.15mpa,管內徑不大于50mm時,宜采用1.6mpa。
10、氧乙炔終端、匯流排處均應設置回火器。
11、發(fā)現減壓器、各連接端口處有損壞或漏氣,以及壓力表超差、不歸零位等現象,應及時進行維修。
12、匯流排應按規(guī)定使用一種介質,不得混用,以免發(fā)生危險。
13、氣體匯流排嚴禁接觸油脂,使用工具維修和操作工手上不能沾有油脂,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
14、氣體匯流排不要安裝在有腐蝕性介質的地方。
15、氣體匯流排不得逆向向氣瓶內充氣。
16、乙炔匯流排、管道均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每80~100米處以及進出車間建筑物處應設接地裝置。
17、乙炔管道嚴禁穿過生活間、辦公室。廠區(qū)和車間的乙炔管道,不應穿過不使用乙炔的建筑物和房間。
18、乙炔管道與其它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
(1)給水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2)熱力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3)燃油管、氧氣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50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4)滑觸線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5)絕緣導線或電路并行凈距不低于1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6)非防爆型開關、插座、配電箱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3m;另外,乙炔管道應布置在最上層,其固定支架不應固定在其它管道上,不應與導電線路(不包括乙炔管道專用的導電線路)敷設在同一支架上。
19、氧乙炔管道應有顏色區(qū)分,氧氣供氣管為藍色,乙炔供氣管為白色,并每隔不超過18米距離內有氣體流向標識。
20、匯流排投入使用后,應進行日常檢查維護。正常使用中,每年對壓力表進行計量檢測。壓力表計量檢測按公司機電管理辦法執(zhí)行。
21、管道閥門檢修時,必須在氧氣乙炔匯流排管道總閥門關閉,并將管內的余氣排凈后進行。乙炔管如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氮氣對管道內的殘余氣體進行排除。
22、氧乙炔房應設有用途標識、嚴禁煙火、爆炸性氣體、無關人員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識,并有專職人員責任牌、聯系電話、檢查維護記錄等。
2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第3篇 食堂液化氣安全管理操作規(guī)程
1、液化氣棚舍外經常保持清潔,嚴禁堆易燃易爆物品。
2、設立專管人員,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存放點開液化氣閥。門。
3、存放液化氣的地方,嚴禁火種,嚴防明火入內。
4、每餐使用后的液化氣鋼瓶要關閥、關門上鎖,(并隨時隨關、上鎖)。
5、搬運液化氣鋼瓶時,應將閥門旋緊,不準滾動和撞擊,存放時要垂直,放置穩(wěn)當,加上抱筐。
6、液化氣點火前,應檢查液化開關,灶內有否液化氣味道,以防外漏。點火時人要站在爐門側面。
7、遇到外界影響,液化氣灶自動熄滅時,應立即關閉,重新點燃開啟。
8、如發(fā)現室內有液化氣味,要將門窗打開,不查明原因,不能點燃。
9、滅火器箱上面,嚴禁堆放一切雜物。
第4篇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管理辦法
1、使用部門應對氧乙炔集中供氣設專人管理,配置乙炔房、氧氣房鑰匙,負責氣體房門鎖管理、氣體調壓、換氣工作、檢修維護。負責專人要熟練掌握各條管道的工作原理和相關知識。
2、匯流排使用前,在氣瓶、管道閥門全部關閉的情況下,將所要用匯流排一側氣瓶的高、低壓截止閥打開,先微量開啟所要使用一側的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高壓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然后再順時轉動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將氣體壓力值調節(jié)到車間工作區(qū)所需壓力值稍高。
3、開啟乙炔氣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瓶閥。開啟減壓閥時,操作者面部不要對著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4、車間工作區(qū)需要調節(jié)氣體壓力時,應首先在終端箱調節(jié)減壓閥,如最高壓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應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壓力值。
5、正常工作日中,停止用氣時,先關閉終端箱截止閥,再旋松終端箱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直到終端壓力表示值為零。周末或節(jié)假日,還必須關閉匯流排截止閥,并切斷匯流排室內電源。
6、氧氣匯流排換氣時,觀察自動切換裝置某一側供氣指示燈熄滅,則說明該側氣瓶壓力不足,可以直接更換氣瓶。氣瓶更換后,先微量開啟其中一只氣體瓶閥,使壓力表示值緩慢上升到壓力不再上升時,再把這邊所有的氣瓶全部打開。
7、乙炔使用氣壓不足時,先觀察乙炔房匯流排使用一側的壓力表,當壓力表低于使用需求時,則表示壓力不足,需要切換,關閉該側截止閥,再將匯流排另一側的截止閥打開,此時,可以對壓力不足一側的氣瓶進行更換。
9、每月對氧乙炔管路做1次保壓試驗,關閉終端截止閥,調節(jié)匯流排減壓閥,分別對氧氣管、乙炔管增壓至1mpa、0.3mpa,保壓3小時,觀察終端壓力表是否有壓降,如有壓降,則說明管道存在泄露點,需要檢查排除。
10、每月檢查1次以上乙炔房報警裝置,并做好檢查記錄。乙炔報警器如發(fā)出警報聲,則說明乙炔房有漏氣,檢查漏氣點并予以消除。進行檢查維修時嚴禁攜帶手機、穿靜電衣服。
11、每月檢查1次以上匯流排連接軟管,以及軟管各連接部位。如發(fā)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更換。
12、乙炔房內搬運氣瓶時應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檢查維修時嚴禁用金屬工具敲擊,以免產生火花。
1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氧乙炔集中供氣安裝使用管理辦法
1、氧氣集中供氣房、乙炔集中供氣房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2、乙炔房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必須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及防爆開關,必須設置防爆排風扇。
3、使用部門應配置專職(可兼職)人員每天至少檢查1次氧乙炔房,巡視周圍安全情況,做好巡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的培訓,持證上崗,集中供氣房非操作、維修人員禁止入內。
5、氧乙炔房內不得存放與本系統(tǒng)無關雜物、易燃易爆物品。
6、氧乙炔房匯流排氣瓶,應有防倒措施。不得存放備用氣瓶。
7、氧乙炔集中供氣系統(tǒng)安裝時,應注意各連接部分的清潔,切忌雜物進入系統(tǒng)。
8、氧乙炔減壓器的高壓腔和低壓腔都應裝有安全閥,當壓力超過許用值時,自動打開排氣,壓力降到許用值即自行關閉。
9、閥門和附件應采用鋼、可鍛鑄鐵或球墨鑄鐵材料制造的,或采用含銅量不超過70%的銅合金材料的產品。乙炔的工作壓力為0.02mpa以上至0.15mpa,管內徑不大于50mm時,宜采用1.6mpa。
10、氧乙炔終端、匯流排處均應設置回火器。
11、發(fā)現減壓器、各連接端口處有損壞或漏氣,以及壓力表超差、不歸零位等現象,應及時進行維修。
12、匯流排應按規(guī)定使用一種介質,不得混用,以免發(fā)生危險。
13、氣體匯流排嚴禁接觸油脂,使用工具維修和操作工手上不能沾有油脂,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
14、氣體匯流排不要安裝在有腐蝕性介質的地方。
15、氣體匯流排不得逆向向氣瓶內充氣。
16、乙炔匯流排、管道均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每80~100米處以及進出車間建筑物處應設接地裝置。
17、乙炔管道嚴禁穿過生活間、辦公室。廠區(qū)和車間的乙炔管道,不應穿過不使用乙炔的建筑物和房間。
18、乙炔管道與其它管道之間的凈距,應滿足:
(1)給水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2)熱力管、排水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25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3)燃油管、氧氣管并行凈距不低于0.50m;交叉凈距不低于0.25m;(4)滑觸線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5)絕緣導線或電路并行凈距不低于1m;交叉凈距不低于0. 5m;(6)非防爆型開關、插座、配電箱并行凈距不低于3m;交叉凈距不低于3m;另外,乙炔管道應布置在最上層,其固定支架不應固定在其它管道上,不應與導電線路(不包括乙炔管道專用的導電線路)敷設在同一支架上。
19、氧乙炔管道應有顏色區(qū)分,氧氣供氣管為藍色,乙炔供氣管為白色,并每隔不超過18米距離內有氣體流向標識。
20、匯流排投入使用后,應進行日常檢查維護。正常使用中,每年對壓力表進行計量檢測。壓力表計量檢測按公司機電管理辦法執(zhí)行。
21、管道閥門檢修時,必須在氧氣乙炔匯流排管道總閥門關閉,并將管內的余氣排凈后進行。乙炔管如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氮氣對管道內的殘余氣體進行排除。
22、氧乙炔房應設有用途標識、嚴禁煙火、爆炸性氣體、無關人員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識,并有專職人員責任牌、聯系電話、檢查維護記錄等。
23、本規(guī)程應在氧氣乙炔房上墻貼掛。
第5篇 發(fā)生爐煤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工廠煤氣設施安全運行和職工健康,防止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確保煤氣正常供應,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工廠在組織發(fā)生爐煤氣的生產、管理、使用、設備和煤氣防護等工作中,均須遵守本規(guī)程。
第三條 各廠應根據本規(guī)程,制定本廠實施辦法。
第四條 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頒布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矛盾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煤氣生產
第六條 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tài)下運行。
第七條 煤氣站的煤斗間、輸煤系統(tǒng)、排送機間及有煤焦油的地區(qū),不得抽煙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條 經檢查,確認設備及各處水封、水位、安全裝置、儀表指示裝置、電器、控制閥門、消防、通訊設施等完整好用,水、電、氣、煤供應正常,方可投人生產。
第九條 送氣前必須對煤氣設備和管網進行吹掃。吹掃的介質,可用蒸汽、惰性氣體、蒸汽煤氣混合物或煤氣。
第十條 發(fā)生爐生產的煤氣經化驗含氧量<0.6%時,方可送入網路。
第十一條 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揮發(fā)的液體燃料來點煤氣發(fā)生爐。
第十二條 發(fā)生爐水套和攪拌器宜用軟化水。
第十三條 洗滌煤氣的水排放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8j4—73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各崗位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堅守崗位,對分管設備密切注視設備運行情況及各處儀表指示是否符合工藝規(guī)定,并定期探爐檢查,做好原始記錄,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人員。
第十五條 凡煤氣危險的地區(qū),按其危險程度,明確分級,并制訂出在這些地區(qū)進行工作時所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 煤氣站一般不接臨時電源線,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領導批準,由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拆除。
第十七條 出現全站停電時,值班(站)長立即指揮各崗位人員按停電處理規(guī)定程度進行處理,注意保持站內正壓,嚴防煤氣倒流或空氣進入煤氣系統(tǒng)而引起爆炸。
第十八條 出現全站停水(包括循環(huán)水、自來水、軟化水)時,各崗位人員密切注視各處水位,水封和溫度、當水位、水封保持不了或發(fā)現設備溫度過高等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當威脅到安全運行時,停止煤氣生產。
第十九條 出現全站停蒸汽時,應停止探爐,注意飽和溫度和絕緣子箱溫度,如低于規(guī)定,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并請示領導停止煤氣生產。
第二十條 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循環(huán)水泵均不得帶負荷啟動,啟動前,必須用手盤車。
第二十一條 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嚴格控制補水、不得滿水。
第二十二條 輸煤系統(tǒng)啟動與停車必須發(fā)出聯絡訊號。輸煤皮帶運行時,不得從上面跨越或從下面鉆過,嚴禁清理皮帶和滾筒上的積灰。
第二十三條 化驗室用有毒、易燃品應有專人保管,各種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注明名稱、濃度的標簽。
第二十四條 在配制藥劑時,不僅要保證各種成份含量的準確,而且還必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不得顛倒。
第二十五條 化驗員進行分析時,必須保證其準確性,當煤氣中含氧量超過0.6%時,應立即報告值班長。
第三章 管 理
第二十六條 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指定煤氣負責人,負責煤氣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第二十七條 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有煤氣調度員,各單位調度員必須服從廠調度員統(tǒng)一指揮。
第二十八條 煤氣發(fā)生爐應在額定負荷下運行,超負荷時,廠調度室應及時壓縮煤氣用量,有關用戶接到通知后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凡新增加煤氣用量(包括增加設備、用量、新接管道等)必須事先寫出書面報告,經廠批準后方可施工。并將上述情況通知廠調度室和煤氣站。
第三十條 廠煤氣調度室必須配備廠煤氣系統(tǒng)圖、煤氣負荷平衡表和專用調度電話。
第三十一條 全廠煤氣設備、管網、閥門及附屬裝置,要劃分區(qū)域,明確分管單位,指定專人維護。
第三十二條 使用煤氣單位必須提前向廠調度室提出煤氣使用計劃,點火前必須與煤氣站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點火。
第四章 煤氣使用
第三十三條 用戶在點火前必須檢查設備、管道閥門、燃燒器、儀表、煤氣壓力等是否正常,并排除系統(tǒng):中的冷凝水。
第三十四條 確認煤氣合格后,方可點火,點火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1)在同一管道上分點使用煤氣時,先點末端使用點,再按煤氣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進行。
(2)點火時先將火源置于燒嘴前,然后緩緩打開煤氣閥門,煤氣點燃后再逐漸供給空氣。嚴禁先打開煤氣后點火。
第三十五條 如點不著時,應去掉火源關閉閥門,將殘氣吹掃干凈,然后再點,如仍點不著,則應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后再行點火。
第三十六條 運輸中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注意調風門保證完全燃燒,不允許有回火、脫火、熄火等現象發(fā)生。如發(fā)現上述情況應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立即停爐并報告領導。
第三十七條 煤氣燃燒系統(tǒng)不得使用臨時性管道和非正式燃燒器,嚴禁在通風不良的地方使用煤氣。
第三十八條 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關閉閥門,截斷煤氣來源,并報告調度室和煤氣負責人:
(1)發(fā)生事故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時。
(2)大量漏煤氣而又無法采取措施時。
(3)煤氣壓力低于設計工作壓力1/3時。
第三十九條 一切使用煤氣的設備及其管道、閥門、燃燒器、煙道、預熱器、必須有專人維修保養(yǎng),定期清掃。
第五章 設 備
第四十條 一切煤氣生產、用氣設備,制造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附件齊全,有完整的設備檔案(包括說明書、圖紙、安裝、修理、驗收、事故等資料)原來沒有的應補建。
第四十一條 一切新裝和大修后的煤氣生產、用氣設備,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四十二條 煤氣設施中,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上的,應按受壓容器的規(guī)定進行試壓;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下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氣密性試驗。
第四十三條 煤氣設施改裝,必須有正式文件和圖紙,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四十四條 一切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都必須保持干燥和良好的絕緣。
第四十五條 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啟動與停車順序的聯鎖裝置,必須保證好用,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六條 輸煤系統(tǒng)各設備啟動與停車順序的聯鎖裝置和訊號,要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七條 皮帶傳動和聯軸節(jié)處均應有防護罩,地河、地坑都要有牢固的蓋板。
第四十八條 輸煤系統(tǒng)空氣中的粉塵含量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要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十九條 所有安全裝置,如安全閥、防爆膜、鐘罩閥、止逆閥等均應定期進行檢查、校驗。
第五十條 設計規(guī)定的儀表、訊號、事故照明、自控和報警裝置,必須齊全準確并定期校驗。
第五十一條 煤氣設備、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來作為支承起吊物件。其接地裝置必須定期校驗。
第五十二條 除本身進行電焊外,煤氣設備及管道嚴禁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三條 煤氣設備、管道應定期檢查壁厚,清除體內的沉積物。
第五十四條 長期停用的設備和道管要用盲板斷開,并避免死角。
第六章 管 理
第五十五條 煤氣閥門宜用明桿閘閥,并有顯目的“開”、“關”字樣和箭頭指示方向,閥門處宜設操作平臺和梯子。在寒冷地區(qū)室外閘閥應保溫。
第五十六條 煤氣管道的最低處必須安裝排水器,每個煤氣使用點前,要有排水裝置。所有排水裝置都應指定專人維護,保證好用。
第五十七條 禁止在煤氣管道上敷設有腐蝕性的氣體、液體管道,以及與煤氣系統(tǒng)無關的電線。管道下面不允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暢通。
第五十八條 蒸汽管道與煤氣管道聯通處宜用軟管聯接,不用時予以斷開,以免互相串通。
第五十九條 新敷設的煤氣管道、閥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工業(yè)管道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經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六十條 煤氣管道中的冷凝水應進行回收,如排入下水道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
第六十一條 所有可能漏泄煤氣的地方,應掛引入注意的警告牌。煤氣管道應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顏色定期刷油漆。
第六十二條 自來水與熱循環(huán)水的連通管,應加兩道閥門切斷。兩道閥門之間裝疏水閥。
第七章 維護檢修
第六十三條 煤氣設施要有計劃進行修理,定期進行檢查校驗和清掃,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第六十四條 煤氣設施檢修應盡量在停氣時進行。
第六十五條 對于使用中的設施進行維護、檢修或切斷電源時,修理人員必須與有關值班人員取得聯系,作出妥善安排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六條 停煤氣檢修時必須:
(1)用盲板切斷煤氣來源,臨時性檢修可用水封切斷,但必須派專人看管(盲板厚度按煤氣壓力和管徑確定)。
(2)用蒸汽或空氣吹掃后化驗一氧化碳<0.03毫克/升,或進行生物試驗后,方可動工。
(3)如需動火時,應清除可燃物,準備好滅火工具,必要時可通人蒸汽。
第六十七條 在帶煤氣檢修或抽、堵盲板時,必須:
(1)事先提出申請,經煤氣防護站同意,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檢修人員要配戴防毒面具。
(3)30米內禁止一切火源。
(4)敲打時應用銅質工具,當使用鐵質工具時,必須涂上甘油。
第六十八條 在運行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時,必須:
(1)事先填寫動火證,經煤氣防護站批準,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準備好滅火器具和防護用品。
(3)煤氣壓力必須保持在20~60mm水柱(現場應有壓力計,并派人監(jiān)視)。
(4)只準用電焊,不準用氣焊。
第六十九條 3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搭好梯子平臺。
第七十條 檢修時要在顯目處懸掛警告牌,以防他人誤操作。
第七十一條 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或下地坑、上高空,除遵守第六十六條(1)、(2)以外,還必須:
(1)兩人以上,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與外部有可靠的聯絡訊號。
(3)佩戴好安全帶。
(4)進入電除焦油器內,要切斷電源,并可靠接地。
第七十二條 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只準用12伏的低壓照明。
第八章 事故處理
第七十三條 發(fā)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應積極組織救護,防止事態(tài)擴大,保持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煤氣防護站和有關部門。
第七十四條 煤氣防護站當班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統(tǒng)一指揮救護工作。一切參加救護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未佩戴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嚴禁到危險區(qū)域。
第七十五條,發(fā)生煤氣中毒時,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安全區(qū),注意保暖。
(1)輕度中毒,如出現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可就近送醫(yī)院護理。
(2)重度中毒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救護人員和醫(yī)生到現場搶救,在其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救護車送往較遠的醫(yī)院。
第七十六條 發(fā)生煤氣著火時:
(1)將煤氣來源逐漸關小(煤氣壓力不得低于20mm水柱),通人大量蒸汽滅火,火撲滅后,關閉閥門,嚴禁在火未撲滅前,突然完全切斷煤氣來源。
(2)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3)用黃泥、濕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撲滅余火。
第七十七條 發(fā)生煤氣爆炸時:
(1)迅速切斷煤氣來源。
(2)吹掃殘余煤氣,加強事故現場通風。
(3)如爆炸引起中毒、著火,分別按75和76條處理。
第七十八條 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十九條 本著“三不放過”(即查不出原因不放過、找不出責任不放過、提不出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十條 未查明發(fā)生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恢復送氣。
第九章 防 護
第八十一條 煤氣站和煤氣使用單位,要有足夠的消防、救護設施,并有專人保管和維護。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員會使用防護用具。
第八十二條 凡生產和使用煤氣的車間廠房,必須保證良好的通風,煤氣防護站負責定期測定,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應小于0.03毫克/升。
第八十三條 執(zhí)行有煤氣危險的作業(yè)或停送氣時,應盡量在白天進行。如必須在夜間進行時,應有充分的照明和防護措施,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和防護人員參加。
第八十四條 凡從事煤氣生產和使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發(fā)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十五條 嚴禁在煤氣設施的房間內睡覺。
第八十六條 工廠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或專職煤氣防護人員,由職能部門領導。
煤氣防護站的職責:
(1)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有關人員進行煤氣安全教育。
(2)監(jiān)督煤氣安全生產和使用。有權制止違反煤氣安全規(guī)定的危險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3)帶煤氣檢修、抽、堵盲板、動火的方案審查、安全救護的準備和現場監(jiān)護。
(4)發(fā)生事故時組織指揮救護,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
(5)參加煤氣設施的設計審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及投產工作。
(6)組織并訓練不脫產的煤氣防護人員。
(7)組織定期對有毒氣體和粉塵含量進行測定,督促有關單位改善勞動條件。
第八十七條 每晝夜煤氣生產量在400000米3以下的單位,可不設煤氣防護站,但必須設立專職的煤氣防護員,并組織不脫產的煤氣防護組織,履行煤氣防護站職責。
第八十八條 煤氣防護站必須備有足夠的安全救護用具和測試儀器,如氧氣、呼吸器、蘇生器、防毒面具、氧氣瓶等,并有專人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八十九條 煤氣防護站每季組織有關人員,對全廠煤氣設施,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消除。
第6篇 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fā)生觸電事故, 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機械工業(y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變配電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 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試驗、使用、維修與管理。
第三條 變配電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的帶電作業(yè)和高空作業(yè)均應按原第一機械工業(yè)部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企業(yè)要在廠長、總工程師領導下,指定有關業(yè)務部門主管電氣安全工作、保證電氣安全。
第五條 一切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凡違反本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試驗、 維護檢修等工作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有視覺(雙目視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癔病、癲癇病、神經官能癥、精神分裂癥、嚴重口吃者不能從事電氣工作。
第七條 各項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必須齊全。變配電所(站室)、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資料檔案應完整準確。
第二章 基 本 規(guī) 定
第一節(jié) 電氣工作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第八條 對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各級電工必須達到機械工業(yè)部頒發(fā)的各專業(yè)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 。
第九條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 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見習或學徒期滿,經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操作。新上崗位和變換工種的工人不能擔任主值班或其他電氣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條 供電系統(tǒng)的主管領導、工程技術人員、變配電所(站、 室)的負責人、值班長、檢修、試驗班組長應按時參加當地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考核。
第二節(jié) 停送電聯系
第十一條 停送電聯系應指定專人進行。非指定人員要求停送電時, 值班人員有權不予辦理。聯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電申請單、停送電聯系單或電話聯系等。停送電聯系的時間、內容、聯系人、審批人等項目應在上述停送電憑證內寫明。嚴禁采取約時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聯系停送電。
第十二條 在辦完送電手續(xù)后,嚴禁再在該電氣裝置或線路上進行任何工作。
第十三條 用電話聯系停送電時,值班員應將聯系人的要求記入操作記錄本, 并重述一遍,準確無誤后才能操作。雙方對話應予錄音,錄音帶至少保存一周。若發(fā)生事故時,錄音帶應保存至事故結案。
第十四條 執(zhí)行工作票進行檢修、預試工作時, 工作負責人應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辦理工作許可、工作延期、工作終結手續(xù)。
第十五條 遇有人身觸電危險的情況, 值班員可不經上級批準先行拉開有關線路或設備的電源開關,但事后必須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將詳細情況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第十六條 與地區(qū)供電部門的停送電聯系,按當地供電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7篇 發(fā)生爐煤氣安全管理試行規(guī)程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工廠煤氣設施安全運行和職工健康,防止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發(fā)生,確保煤氣正常供應,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工廠在組織發(fā)生爐煤氣的生產、管理、使用、設備檢修和煤氣防護等工作中,均須遵守本規(guī)程。
第三條工廠應根據本規(guī)程,制定本廠實施方法。
第四條本規(guī)程如與國家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矛盾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違反本規(guī)程,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煤氣生產
第六條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tài)下進行。
第七條煤氣站的煤斗間、輸煤系統(tǒng)、排送機間及有煤焦油的地區(qū),不得抽煙和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電器設備應選用有防爆性能的。
第八條經檢查,確認設備及各處水封、水位、安全裝置、儀表指示裝置、電器、控制閥門、消防、通訊設施等完整好用,水、電、氣、煤供應正常,方可投入生產。
第九條送氣前必須對煤氣設備和管網進行吹掃。吹掃的介質,可用蒸汽體、蒸汽煤氣混合物或煤氣。
第十條發(fā)生爐生產的煤氣經化驗含氧量0.5%時,方可進入網路。
第十一條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揮發(fā)的液料來點煤氣生爐。
第十二條發(fā)生爐水套和攪拌器宜用軟化水。
第十三條洗滌煤氣的水排放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各崗位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堅守崗位,對分管設備密切注視設
備運行情況及各處儀表指示是否符合工藝規(guī)定,并定期探爐檢查,做好原始記錄,發(fā)現不正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人員。
第十五條凡煤氣危險的地區(qū),按其危險程度,明確分級,并制訂出在這些地區(qū)進行工作時所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煤氣站一般不接臨時電源線,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領導批準,由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拆除。
第十七條出現全站停電時,值班(站)長立即指揮各崗位人員按停電處理規(guī)定程序進行處理,注意保持站內正壓,嚴防煤氣倒流或空氣進入煤氣系統(tǒng)而引起爆炸。
第十八條出現全站停水(包括循環(huán)水、自來水、軟化水)時,各崗位人員密切注視各處水位、水封和溫度,當水位、水封保持不了或發(fā)現設備溫度過高等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當威脅到安全運行時,停止煤氣生產。
第十九條出現全站停蒸汽時,應停止探爐,注意飽和溫度和絕緣了箱溫度,如低于規(guī)定,立即報告廠調度室,并請示領導停止煤氣生產。
第二十條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循環(huán)水泵均不得帶負荷啟動,啟動前,必
須用手盤車。
第二十一條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嚴格控制補水,不得滿水。
第二十二條輸煤系統(tǒng)啟動與停車必須發(fā)出聯絡迅號。輸炭帶運行時,不得從上面跨越或從下面鉆過,嚴禁清理皮帶和滾筒上的積灰。
第二十三條化驗室有毒、易燃品應有專人保管各種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注明名稱、濃度的標簽。
第二十四條在配制藥劑時,不僅要保證各種成分含量的準確性,而且還必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不得顛倒。
第二十五條化驗員進行分析時,必須保證其準確性,當煤氣中含氧量超過0.6%
時,應立即報告值班長。
(三)管理:
第二十六條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指定煤氣負責人,負責煤氣的安全、監(jiān)督工作。
第二十七條廠、煤氣生產和用氣單位都必須有煤氣調度員,各單位調度員必須服從廠調度員統(tǒng)一指揮。
第二十八條煤氣發(fā)生爐應在額定負荷運行超負荷時,廠調度室應及時壓縮煤氣用量,有關用戶接到通知后立即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凡新增加煤氣用量(包括增加設備、用量、新接管道等)必須事先
寫出書面報告,經廠批準后方可施工。并將上述情況通知廠調度室和煤氣站。
第三十條廠煤氣調度室必須配備廠煤氣系統(tǒng)圖、煤氣負荷平衡表和專用調度電話。
第三十一條全廠煤氣設備、管道、閥門及附屬裝置,要劃分區(qū)域,明確分管單位,指定專人維護。
第三十二條使用煤氣單位必須提前向廠調度室提出煤氣使用計劃,點火前必須與煤氣站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點火。
(四)煤氣使用:
第三十三條用戶在點火前必須檢查設備、管道閥門、燃燒器、儀表、煤氣壓力等是否正常,并排除系統(tǒng)中的冷凝水。
第三十四條確認煤氣合格后,方可點火點火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
1、在同一管道上分點使用煤氣時,先點末端使用點,再按煤氣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進行。
2、點火時先將火源置于燒嘴前,然后緩緩打開煤氣閥門,煤氣點燃后再逐漸供給空氣。嚴禁先打開煤氣后點火。
第三十五條煤氣點火時。如開啟煤氣閥門長時間(不允許超過2分鐘)點不著時,應立即去掉火源關閉閥門,將殘氣吹干凈,然后再點,如仍點不著,則應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后再行點火。
第三十六條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看管,注意調風門保證完全燃燒,不允許
有回火、脫火、煙火等現象發(fā)生。如發(fā)現上述情況應立即排除,排除不了的應立即停爐并報告領導。
第三十七條煤氣燃燒系統(tǒng)不得使用臨時性管道和非正式燃燒器,嚴禁在通風不良的地方使用煤氣。
第三十八條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關閉閥門,截斷煤氣來源,并報告調度室和煤氣站負責人:
1、發(fā)生事故威脅人身、設備安全時;
2、大量漏煤氣而又無法采取措施時;
3、煤氣壓力低于設計工作壓力1/3時;
4、煤氣發(fā)生爐發(fā)生熄火時。
第三十九條一切使用煤氣的設備及其管道、閥門、燃燒器、煙道、預熱器,必須有專人維護保養(yǎng),定期清掃。
1、嚴禁工作人員攜帶火種,更不準在站區(qū)內吸煙及出現其他明火。
2、所有工作人員不準穿著底部帶金屬件的皮鞋等,以防在行走時金屬碰撞產生火花。
泄源如果有條件時,在危險區(qū)的操作人員最好佩帶微型可燃毒氣報警器,或在易漏煤氣的地方,放置一個或幾個可燃毒氣報警器。
4、煤氣點火時,如開啟煤氣閥門長時間(不允許超過2分鐘)點燃不著,應立
即停止,關閉煤氣閥門,開啟風閥將未燃的煤氣吹凈,然后按上述程序,重新點燃,直到煤氣點燃并燃燒正常為止。
5、在點火初期,由于用氣設備要求溫度低,燃燒器煤氣流量也低,同時剛開始
運行的煤氣爐,煤氣的產量、質量都不穩(wěn)定容易造成熄火,因此操作人員必須勤觀察,一旦發(fā)現熄火,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用助燃風將未燃燒的煤氣吹凈后,重新點火。
(五)設備:
第四十條一切煤氣生產、用氣設備、制造質量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附件齊全,有完整的設備檔案(包括說明書、圖紙、安裝、修理、驗收、事故等資料),原來沒有的應補建。
第四十一條一切新裝和大修后的煤氣生產、用氣設備,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四十二條煤氣設施中,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上的,應按受壓容器的規(guī)定進行試壓;設計工作壓力在0.7公斤/厘米2以下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氣密性試驗。
第四十三條煤氣設施改裝,必須有正式文件和圖紙,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四十四條一切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都必須保持干燥和良好的絕緣。
第四十五條空氣鼓風機、煤氣排送機啟動與停車順序的連鎖裝置,必須保證好用,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六條輸煤系統(tǒng)各設備啟動與停車順序的連鎖裝置和訊號,要定期進行校驗。
第四十七條皮帶傳動和聯軸街處均應有防護罩,地溝、地坑都要有牢固的蓋。
第四十八條輸煤系統(tǒng)空氣中的粉塵含量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十九條所有安全裝置,如安全閥、防爆膜、鐘罩閥、止逆閥等均應定期進行檢查、校驗。
第五十條設計規(guī)定的儀表、訊號、事故照明、自控和報警裝置,必須齊全準確并定期校驗。
第五十一條煤氣設備、管道及其支架均不得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二條除本身進行電焊外,煤氣設備及管道嚴禁用來作為電焊機的地線。
第五十三條煤氣設備、管道應定期檢查壁厚,清除體內的沉淀物。
第五十四條長期停用的設備和管道要用盲板斷開,并避免死角。
(六)管道:
第五十五條煤氣閥門宜用明桿閘閥,并有顯目的“開”“關”字樣和箭頭指示方向,閥門處宜設操作平臺和梯子。在寒冷地區(qū)室外閘閥應保溫。
第五十六條煤氣管道的最低處必須安裝排水器,每個煤氣使用點之前,要有排水裝置。所有排水裝置都應指定專人維護,保證好用。
第五十七條禁止在煤氣管道上敷設有腐蝕性的氣體、液體管道,以及與煤氣系統(tǒng)無關的電線。管道下面不允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暢通。
第五十八條蒸汽管道與煤所管道聯通處宜用軟管聯接,不用時予以斷開,以免互相串通。
第五十九條新敷設的煤氣管道、閥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工業(yè)管道施工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經氣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六十條煤氣管道中的冷凝水應進行回收,如排入下水道時,必須符合國家《工業(yè)“三廢”排放試行標準》gbj4-73。
第六十一條所有可能泄漏煤氣的地方,應掛引人注意的警告牌。煤氣管道應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顏色定期刷油漆。
第六十二條自來水與熱循環(huán)水的連通道管,應加兩道閥門切斷。兩道閥門之間裝疏水閥。
(七)維護檢修:
第六十三條煤氣設備要有計劃進行修理,定期進行檢查校驗清掃,明確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運轉。
第六十四條煤氣設備檢修應盡量在停氣時進行。
第六十五條對于使用中的設施進行維護、檢查或切斷電源時,修理人員必須與
有關值班人員取得聯系,作出妥蓋安排后方可進行。
第六十六條停氣檢修時必須:
1、用盲板切斷煤氣來源,臨時性檢修可用水封切斷,但必須派專人看管(盲板厚度按煤氣壓力和管徑確定)。
2、用蒸汽或空氣吹掃后化驗一氧化碳<0.03毫克/升,或進行生物試驗后,方
可動工。
3、如需動火時,應清除可燃物,準備好滅火工具,必要時可通入蒸汽。
第六十七條在帶煤氣檢修或抽、堵盲板時,必須:
1、事先提出申請,經煤氣防護站同意,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檢修人員要配戴防毒面具。
3、30米內禁止一切火源。
4、敲打時應用銅質工具,當使用鐵質工具時,必須涂上甘油。
第六十八條在運行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時,必須:
1、事先填寫動火證,經煤氣防護站批準,并派人現場監(jiān)護。
2、準備好滅火器具和防護用品。
3、煤氣壓力必須保持在2060mm水柱(現場應有壓力計,并派人監(jiān)視)
4、只準用電焊,不準用氣焊
第六十九條3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搭好梯子平臺。
第七十條檢修時要在顯目處懸掛警告牌,以免他人誤操作。
第七十一條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或下地坑、上高空,除遵守第六十六條(1)
(2)以外,還必須:
1、兩人以上,并有專人監(jiān)護。
2、與外部有可靠的聯絡訊號。
3、佩帶好安全帶。
4、進入電捕焦油器內,要切斷電源,并可靠接地。
第七十二條凡進入煤氣設備、管道內,只準用12伏的低壓照明。
(八)事故處理:
第七十三條發(fā)生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應積極組織救護,防止事態(tài)擴大,保持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煤氣防護站和有關部門。
第七十四條煤氣防護站當班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同意指揮救護工作。一切
參加救護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未佩帶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嚴禁到危險區(qū)域。
第七十五條發(fā)生煤氣中毒時,將中毒者抬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安全區(qū),注意保暖。
1、輕度中毒,如出現頭疼、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可就近醫(yī)院護理。
2、重度中毒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救護人員和醫(yī)生到現場搶救,在其
未恢復知覺前,不得用救護車送往較遠的醫(yī)院。
第七十六條發(fā)生煤氣著火時:
1、將煤氣來源逐漸關小(煤氣壓力不得抵于20mm水柱),通入大量蒸汽滅火,火撲滅后,關閉閥門,嚴禁在火未撲滅前突然完全切斷煤氣來源。
2、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3、用黃泥、混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撲滅余火。
第七十七條發(fā)生煤氣爆炸時:
1、迅速切斷煤氣來源。
2、吹掃殘余煤氣,加強事故現場通風。
3、如爆炸引起中毒、著火,分別按七十五條和七十六條處理。
第七十八條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十九條本著“三不放過”(即查不出原因不放過、找不出責任不放過、提不出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八十條未查明發(fā)生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恢復送氣。
(九)防護:
第八十一條煤氣站和煤氣使用單位,要有足夠的消防、救護設施,有專人保管和維護。必須有一定數量的人員會使用防護用具。
第八十二條凡生產和使用煤氣的車間廠房,必須保證良好的通風,煤氣防護站負責定期檢測,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應小于0.03毫克/升。
第八十三條執(zhí)行有煤氣危險的作業(yè)或停送氣時,應盡量在白天進行,如必須在夜間進行時,應有充分的照明和防護措施,組織有經驗人員和防護人員參加。
第八十四條凡從事煤氣生產和使用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訓練,經考試合格發(fā)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八十五條嚴禁在煤氣設施的房間內睡覺。
第八十六條工廠必須設立煤氣防護站,或專職煤氣防護人員,由職能部門領導。
第8篇 電氣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程
電氣安全技術措施
在用電中,一般采取:保護接地、防高壓竄入低壓保護、保護接零、重復接地保護;裝設熔斷器、脫扣器、熱繼電器、漏電保護裝置;采用安全低電壓等。同時還必須加強電氣作業(yè)安全管理,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guī)程,以及堅持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
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一般是由電業(yè)部門負責,要求符合《電氣設備交接試驗規(guī)程》。
電磁防護
一、電磁輻射
隨著電子技術的飛速發(fā)展,電子設備的應用更加廣泛,遍及工業(yè)、農業(yè)、軍事、交通、醫(yī)療、教育和文藝等許多領域,可以說,各行各業(yè)都離不開電子設備。尤其是使用頻率較高的通信、雷達、電視、廣播、導航等設備,為了得到較大的覆蓋范圍,需要向空間輻射能量很強的電磁波。于是,眾多的電磁輻射,寬廣的輻射頻譜,使我們人類居住的環(huán)境里電磁輻射陡然劇增,而且已經到了直接影響人類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體健康的程度。
盡管電磁輻射對人體有潛在的危害,尤其是在使用不當或不注意的時候。但文明社會和現代人類都不會因此拒絕或拋棄那些能產生電磁輻射,但與我們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的電子設備,諸如電視臺、廣播電臺、雷達站、導航站、微波中繼站和通信站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電視機、微波爐、手機等家庭或個人用品??梢哉f,我們生活的空間充滿了電磁輻射!
二、電磁輻射的危害
輻射到人體上的電磁波,一部分會被人體表面的皮膚和衣物反射或折射出去,另一部分則會被表皮所吸收,并對人體的細胞組織和神經系統(tǒng)產生作用。電磁輻射確實能對人體產生不良作用——一是使人體細胞組織的溫度升高而發(fā)生形態(tài)學改變;二是對人體神經系統(tǒng)發(fā)生作用產生功能性改變。
電磁輻射對人體的危害主要表現在它對人體神經系統(tǒng)的不良作用,其主要癥狀是神經衰弱,具體表現為頭昏腦脹、無精打采、失眠多夢、疲勞無力,以及記憶力減退和情況沮喪等,有時還有頭痛眼脹、四肢酸痛、食欲不振、脫發(fā)、多汗、體重下降等現象。
電磁輻射對人體健康的不良影響是現實存在的,尤其是較高的頻段。我國現以法律或法規(guī)的形式規(guī)定有電磁輻射安全劑量的衛(wèi)生標準,在對設備采取防范措施以限制非正常外泄的電磁輻射強度的同時,還給予從事與電磁輻射有關的高頻電子設備專業(yè)人員一定的特殊勞保和補助。
三、電磁屏蔽
電磁屏蔽是防止電磁傷害的主要措施。
(一)電磁屏蔽工作原理
高頻電磁屏蔽裝置由銅,鋁或鋼制成,當電磁波進入金屬內部時,產生能量損耗,一部分電磁能轉變?yōu)闊崮?。隨著進入導體表面的深度增加,能量逐漸減小,電磁場逐漸減弱。顯然,導體表面場強最大;越入內部,場強越小。這些現象就是電磁輻射的集膚效應。電磁屏蔽就是利用這一效應進行工作。
(二)屏蔽方式
1、主動屏蔽
是指將場源置于屏蔽體內,將電磁場限制在某一范圍內,使其不對屏蔽體以外的工作人員或儀器設備產生影響的屏蔽方式。
2、被動場屏蔽
是指屏蔽室,個人防護等屏蔽方式。這種屏蔽是將場源置于屏蔽體之外,使屏蔽體內不受電磁場的干擾或污染。
(三)屏蔽材料
用于高頻防護的板狀屏蔽和網狀屏蔽均可用銅,鋁或鋼(鐵)制成。必要時可考慮雙層屏蔽。
四、高頻接地
高頻接地包括高頻設備外殼接地和接屏蔽的接地。高頻接地應符合一般電氣設備接地的要求,還應符合高頻接地的特殊要求。
屏蔽裝置有了良好的接地以后,可以提高屏蔽效果,且以中波波段較為明顯。
高頻接地的接地線不宜太長,其長度最好能限制在波長的1/4以內。如無法達到這個要求時,也要避免波長1/4的奇數倍。
對于屏蔽接地,只宜在屏蔽的一個點與接地體相連。如果同時有幾個點與接地體相連,由于各點情況不完全相同。可能產生有害的不平衡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