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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電氣工作規(guī)程是一套詳細規(guī)定了電氣設備操作、維護、檢修和安全預防措施的制度,旨在確保電氣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防止事故的發(fā)生,并保護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它涵蓋了從設備安裝到故障排除的全過程,強調專業(yè)技能的運用和安全意識的培養(yǎng)。
模板
1. 前期準備
- 電氣設備檢查:在開始工作前,務必進行全面的設備檢查,確認無損壞、老化或絕緣不良等問題。
- 工具準備:確保所用工具完好,符合安全標準,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筆等。
- 工作許可:在進行任何電氣作業(yè)前,需取得有效的工作許可證。
2. 操作流程
- 操作前斷電:在接觸電氣設備前,必須先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標志。
- 檢測電壓:使用驗電筆或儀表確認設備無電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 正確接線:遵循電氣圖,正確連接線路,確保電流流向正確。
3. 安全規(guī)定
- 個人防護: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避免直接接觸帶電部分。
- 避免短路:在作業(yè)過程中,注意防止工具、導體等引起短路。
- 緊急處理:一旦發(fā)生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呼叫急救人員。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檢查: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潛在問題。
- 清潔干燥:保持設備清潔,避免潮濕環(huán)境影響電氣性能。
- 記錄存檔:記錄每次維護和檢查的結果,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
5. 故障處理
- 判斷故障:根據設備異?,F(xiàn)象,初步判斷故障原因。
- 修復方案:制定安全有效的修復計劃,避免盲目操作。
- 修復后測試:修復后,進行功能測試,確保設備恢復正常。
標準
電氣工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應嚴格遵循國家及行業(yè)的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如《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規(guī)范》等。企業(yè)內部也應建立自己的電氣工作標準,包括但不限于: -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電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 - 審核機制:設立定期審核機制,評估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對不符合標準的行為進行糾正。 - 應急預案:制定電氣事故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 技術更新:隨著技術發(fā)展,及時更新規(guī)程,適應新的設備和技術要求。
電氣工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應提供足夠的資源和支持,確保規(guī)程的有效執(zhí)行,以實現(xiàn)電氣系統(tǒng)的高效、安全運行。
電氣工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小區(qū)電氣設備運行工作規(guī)程(3)
小區(qū)電氣設備運行工作規(guī)程(三)
1.0目的
保障電氣設備的的正常運行,為顧客提供穩(wěn)定可靠電源,方便生活和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管轄的各物業(yè)小區(qū)的電氣設備的運行工作。
3.0職責
3.1工程部主管負責電氣設備的運行管理、組織和督導工作。
3.2工程部領班負責電氣設備運行的實施和檢查工作。
3.3工程部技工負責電氣設備運行的實施、巡查和記錄工作。
4.0工作程序
4.1運行檢查工作規(guī)程
4.1.1每班必須清潔配電室環(huán)境,保持配電室清潔衛(wèi)生,地面、墻壁、門窗、無積塵、無水漬、油漬;
4.1.2配電室每兩小時必須對所有配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環(huán)境溫度、電流、電壓、功率因數、運行狀況等)巡查一次, 做好巡查記錄;
4.1.3變配電設備發(fā)生異常要及時報告工程領班、主管,派人協(xié)助排除故障;
4.1.4配電超負荷運行時,應立即檢查原因,通知相關超負荷用電單位,同時報告工程部領班主管;
4.1.5無關人員禁止入內;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室,須經工程部主管同意, 由值班人員陪同方可入內;
4.1.6保持消防設施完備,配電室內禁止吸煙;保持室內照明、通風良好;
4.1.7不得擅自更改變配電室工程設備線路及器材,若要整改須按規(guī)程報批同意后組織實施;禁止亂拉亂接線路、堆放雜物;
4.1.8交接班時認真聽取和察看交班人員的值班和設備運行報告,對于記錄不清楚的要當面詢問;
4.1.9運行人員嚴格按變配電設備的操作說明操作,供電操作開關的標志要明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4.1.10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作業(yè)時,應在斷開的開關分閘把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指示牌;
4.1.11嚴禁帶電作業(yè),緊急情況須帶電作業(yè)時,應有監(jiān)護人和足夠的照明、空間,并穿戴絕緣手套、工作衣、絕緣鞋,確認安全才可進行作業(yè);
4.1.12自動空氣開關跳開或熔斷器熔斷時,應查明原因再進行恢復,必要時允許試送電一次;
4.2供配電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4.2.1高壓系統(tǒ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環(huán)網柜的變壓器高壓電源斷路的操作:僅在接到物服中心主任命令或檢修變壓器及高壓側設備時才進行停送電,其操作規(guī)程如下:
4.2.1.1停電
a、值班操作人員認真驗證電氣工作票;
b、切換相應變壓器低壓側負荷;
c、切斷變壓器高壓側斷路器;
d、投入高壓側接地閘;
e、懸掛標志牌嚴禁合閘,有人工作;
f、于變壓器低壓端進行驗電、放電,在高壓電纜頭上掛上三相短路接地線;
g、由專人監(jiān)護。
4.2.1.2送電
a、檢查變壓器及設備上有無工具、材料遺漏;
b、拆下三相短路接地線;
c、填寫電氣工作票終結情況;
d、摘下警告標志牌;
e、拉開高壓接地閘;
f、合變壓器高壓側斷路器;
g、再送低壓端負荷。
4.2.2低壓系統(tǒng)安全操作規(guī)程
4.2.2.1停電
正常停電檢修,根據停電區(qū)域范圍,部分或全部停電(低壓部分指配電房)、
動力設備及用戶,停電前四小時通知受影響的用戶。運行技工按照工作票的停電范圍關閉相關配電屏開關,在出現(xiàn)事故情況下,應按事故處理規(guī)程處理。
4.2.2.2操作順序
a、由低壓到高壓;
b、由分開關到總開關;
c、經驗電無誤后,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于操作鍵上;
d、維修(檢修)工在驗定無電后,掛上接地線加以保護。如果是檢修電容或搖測電
纜阻值時,應先充分放電后,才能進行下步作業(yè)。
4.2.2.3送電
a、操作工認真填寫通知單終結情況,并簽名;
b、檢查地線是否拆除,工具材料是否清理干凈及負荷的分配是否配合要求;
c、確定一切正常后,摘下警告牌按送電順序進行合閘;
d、由高壓到低壓;
e、由總開關到分開關。
4.3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
4.3.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填用甲種票;填用乙種工作票;口頭或電話命令;
4.3.2填用甲種工作票的工作為: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或做安全措施者;
4.3.3填乙種工作票的工作為:帶電作業(yè)和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控制屏和低壓配電屏、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轉動中的發(fā)電機上的工作;
4.3.4其他工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陬^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fā)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簿中,并向發(fā)令人復誦對一遍;
4.3.5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二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錯別字、漏字需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zhí),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
4.3.6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fā)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完全措施應一次做完。事故搶修工作班可不用工作票,但應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即: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攔。乙工作票簽發(fā)人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期為限;
4.3.7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
4.3.8工作票簽發(fā)人由強電工程師擔任。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值班員。
第2篇 實用電氣設備上的工作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裝有sf6設備的配電裝置室和sf6氣體實驗室,必須裝設強力通風裝置。風口應設置在室內底部。
第二條 在室內,設備充裝sf6氣體時,周圍環(huán)境相對濕度應≤80%,同時必須開啟通風系統(tǒng),并避免sf6氣體漏泄到工作區(qū)。工作區(qū)空氣中sf6氣體含量不得超過1000ppm。
第三條 sf6新氣應具有廠家名稱、裝灌日期、批號及質量檢驗單。sf6新氣到貨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核、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sf6新氣標準見附錄七。 在氣瓶內存放半年以上的sf6氣體,使用前應先檢驗其水份和空氣含量,符合標準后方準使用。
第四條 sf6電氣設備投運前,應檢驗設備氣室內sf6氣體水份和空氣含量。設備運行后每三個月檢查一次sf6氣體含水量,直至穩(wěn)定后,方可每年檢測一次含水量。sf6氣體有明顯變化時,應請上級復核。
第五條 主控制室與sf6配電裝置室間要采取氣密性隔離措施。
第六條 工作人員進入sf6配電裝置室,必須先通風15min,并用檢漏儀測量sf6氣體含量。盡量避免一人進入sf6配電裝置室進行巡視,不準一人進入從事檢修工作。
第七條 工作人員不準在sf6設備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視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第八條 進入sf6配電裝置低位區(qū)或電纜溝進行工作應先檢測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氣體含量是否合格。
第九條 在sf6配電裝置室低位區(qū)應安裝能報警的氧量儀和sf6氣體泄漏警報儀。這些儀器應定期試驗,保證完好。
第十條 設備解體檢修前,必須對sf6氣體進行檢驗。根據有毒氣體的含量,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檢修人員需著防護服并根據需要配戴防毒面具。打開設備封蓋后,檢修人員應暫離現(xiàn)場30min。取出吸附劑和清除粉塵時,檢修人員應戴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
第十一條 設備內的sf6氣體不得向大氣排放,應采用凈化裝置回收,經處理合格后方準使用。設備抽真空后,用高純氮氣沖洗3次[壓力為9.8×104pa(1個大氣壓)]。清出的吸附劑、金屬粉末等廢物應交由相關部門做專業(yè)處理。
第十二條 從sf6氣體鋼瓶引出氣體時,必須使用減壓閥降壓。當瓶內壓力降至9.8×104pa(1個大氣壓)時,即停止引出氣體,并關緊氣瓶閥門,戴上瓶帽,防止氣體泄漏。
第十三條 發(fā)生緊急事故應立即開啟全部通風系統(tǒng)進行通風。發(fā)生設備防爆膜破裂事故時,應停電處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凈。
第十四條 進行氣體采樣和處理一般滲漏時,要戴防毒面具并進行通風。
第十五條 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應洗澡,把用過的工器具、防護用具清洗干凈。
第十六條sf6氣瓶應放置在陰涼干燥、通風良好、敞開的專門場所,直立保存,并應遠離熱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陽光曝曬,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閥門上。搬運時,應輕裝輕卸。
第十七條 未經檢驗的sf6新氣氣瓶和已檢驗合格的氣體氣瓶應分別存放,不得混淆。
第3篇 a學校后勤物業(yè)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
學校后勤物業(yè)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
1、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具,否則不準上崗工作。
2、電氣設備絕緣必須良好。
3、高壓工作應具備下列工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墊、絕緣拉桿、接地線、護目鏡等。
4、停、送電憑“停、送電指示”或工作票操作,電話通知必須做好記錄。
5、停、送電操作必須戴絕緣手套,由兩人(有電工證且安全考試合格者)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6、操作前檢查操作保護裝置,嚴禁以推、頂和墊的方法強行閉合,合閘前檢查受電設備正常方可送電。
7、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其它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配電室,來者必須登記,由值班人員帶領進去。
8、在變壓器、電容器、電纜和控制柜上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停電后除自行放電外,應逐項人工放電數次。
9、雙路電源需執(zhí)行雙路側操作順序,先停后送。
10、隔離開關,斷路器動、靜觸點接觸良好,溫度不超過65℃。
11、變壓器各部位應清潔、無損、無漏油,運行時聲音應正常,溫度不超過70℃。
12、電氣室內必須有必備的滅火器材,電氣發(fā)生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再根據滅火常識進行滅火,并同時報火警。
13、嚴格勞動紀律,工作中嚴禁打鬧嬉笑,嚴禁上班期間飲酒或酒后操作電器,值班人員嚴禁工作期間擅自脫崗。
第4篇 物業(yè)小區(qū)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
物業(yè)小區(qū)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規(guī)程
1.0目的
按規(guī)范對電氣設備進行有效維修保養(yǎng),減少電氣設備故障的發(fā)生,為顧客提供穩(wěn)定可靠的電源。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管轄的各物業(yè)小區(qū)的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3.0職責
3.1工程部主管負責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的計劃、組織和督導。
3.2工程部領班負責發(fā)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的實施。
3.3工程部技工負責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的實施和記錄。
4.0工作程序
4.1制定維修保養(yǎng)計劃:
4.1.1工程部主管應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和運行狀況, 于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電氣設備年度維修保養(yǎng)計劃表, 報物服中心主任和工程技術部審核,維修保養(yǎng)計劃的內容應包括:維修保養(yǎng)項目、使用材料及主要零部件,計劃時間、責任人、外協(xié)方(如必要)、預計費用等;大、中修計劃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4.1.2運行和維修領班應根據電氣設備實際運行情況,每月25前制定下月電氣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報工程主管修改審核,由物服中心主任審批后執(zhí)行;
4.1.3運行和維修領班根據電氣設備實際運行情況,每周五制定下周日常維修保養(yǎng)計劃,報工程部主管審批,并向物服中心主任匯報。
4.2日常維修保養(yǎng):
4.2.1日常維修保養(yǎng)由運行或維修領班負責安排工程人員完成,維修保養(yǎng)應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并且不能影響正常的供電,必要時須向工程部主管報告;
4.2.2低壓配電房、變壓器室、高壓室、低壓配電屏、高壓柜、配電室等,打掃衛(wèi)生、保持干凈;
4.2.3對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功率因素表等計量表計誤差超過規(guī)定值或故障時做相應整定或更換,恢復原有精度;
4.2.4對各負荷開關、空氣開關、電纜或電纜接頭等發(fā)熱即時組織維修或更換,恢復至原有狀態(tài),需停電維修的,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主管;
4.2.5對各類轉換開關、按扭、指示燈、電容器、接地或接零端子松動或故障即時組織維修或更換,恢復原有功能;
4.3月度維修保養(yǎng):
4.3.1月度維修保養(yǎng)由工程部主管負責安排工程部人員,并根據月度維修保養(yǎng)計劃內容逐一完成,重點是對低壓配電屏內、配電箱、控制箱內進行一次除塵,檢查維修、調整或更換存在故障隱患的主要開關、電纜接頭,檢查并擰緊配電屏、配電箱或控制柜內接線,做好相關的記錄;
4.3.2月度維修保養(yǎng)同時須遵守4.2中項的規(guī)程,并完成2項中所列的維修保養(yǎng)內容,做好相關的記錄。
4.4年度維修保養(yǎng):
4.4.1年度維修保養(yǎng)由工程部主管負責安排工程部人員,并根據年度維修保養(yǎng)計劃內嚴格執(zhí)行完成,年度維修保養(yǎng)時間應安排在對顧客的營業(yè)影響最小的時間段進行;同時避開節(jié)假日時間, 并且采取分段分項施工的辦法, 做到不影響顧客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營業(yè)等。年度維修保養(yǎng)之前由物服中心向顧客發(fā)布停電通知,同時在宣傳欄內公示,并要求各部門做好停電期間各種準備;
4.4.2年度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之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 包括施工的計劃、步驟、材料、零配件、責任人、緊急措施等, 經物服中心主任和工程部主管審核確定;
4.4.3年度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必須對重要電氣設備或項目進行技術檢測和試運行, 發(fā)現(xiàn)存在故障隱患或檢測不合格要立即進行電氣設備采取維修、整定或更換等整改措施, 直至合格;
4.5電氣設備臨時故障的排除和維修
4.5.1運行或維修人員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設施發(fā)生故障, 必須迅速報告班長或工程部主管,并做好相關的記錄;
4.5.2班長或工程部主管接到工作人員的報告后,立即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到現(xiàn)場, 分析故障原因, 然后決定故障排除和維修方案。
4.5.3故障排除和維修時需停電的, 工程部主管必須報告物服中心主任,并報告停電時間,要通知做好發(fā)電準備工作(如有發(fā)電機的), 保證應急設備的用電;
4.5.4一般故障排除不超過半個小時, 超過半個小時的, 應采取臨時措施向停電顧客提供臨時電源;
4.6變壓器保養(yǎng)
4.6.1先投入備用變壓器,再把待保養(yǎng)變壓器退出運行;
4.6.2用高壓操作手柄斷開備用變壓器高壓側接地開關,確認斷開位置后,合上高壓側的負荷開關,觀察備用變壓器空載運行是否正常,然后用鎖鎖住該高壓柜;
4.6.3逐級斷開配電柜上的負荷開關;
4.6.4斷開并搖出待保養(yǎng)變壓器低壓側的總開關,并拉下隔離刀閥,在手把懸掛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識牌;
4.6.5斷開待保養(yǎng)變壓器高壓側的負荷開關,確認斷開位置后,合上接地開關,然后用鎖鎖住該高壓柜,并懸掛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識牌;
4.6.6逐級合上配電柜上的負荷開關;
4.6.7開門進入干式變壓器室,首先應用高壓驗電器確認該臺變壓器在停電狀態(tài)下,然后檢查變壓器外殼、墊片、瓷套有無破損及母線有無變形現(xiàn)象,有破損的應進行更換;
4.6.8重新緊固引線端子、銷子、接地螺絲。進出母線螺絲如有松動的應拆下螺絲,用細平銼輕銼接觸面,用手感覺無任何凹凸不平的感覺后,用干凈的布條擦去灰塵,拌上凡士林,換上新的彈簧墊圈,緊固螺絲;
4.6.9用干凈的棉布擦去變壓器周圍及瓷瓶上的灰塵,用吸塵器清潔變壓器內部的灰塵;
4.6.10斷開待保養(yǎng)變壓器高側壓的接地開關,用2500v搖表測試變壓器一次側、二次側線圈的相與相、相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一次側絕緣電阻不低于300兆歐,二次側絕緣電阻不低于10兆歐。在測試前應接好放電線,測試完畢后,進行放電;
4.6.11檢查變壓器室及變壓器內有無遺留工具,然后撤離現(xiàn)場,鎖上變壓器外罩門;
4.6.12合上待保養(yǎng)變壓器的高壓側負荷開關,讓變壓器空載運行并取下高壓側警告標示牌;
4.6.13合上待保養(yǎng)變壓器的低壓側隔離刀閘,用手柄把低壓側總空氣開關搖入,并轉移部分負荷至保養(yǎng)后的變壓器,觀察其帶負荷運轉情況;
4.6.14保養(yǎng)情況詳細記錄在《變壓器保養(yǎng)記錄表》上。
第5篇 電工電氣安全員工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結合電子工業(yè)特點,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電力設備運行,應以安全為主,全面執(zhí)行“安全、可靠、經濟、 合理”的八字方針。
第三條 一切電氣值班人員,維護檢修、施工安裝、試驗、 設計和主管領導及技術主管人員,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程。禁止非電氣人員修理、拆卸電氣裝置。
第四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10千伏及10千伏以下供配電系統(tǒng); 35千伏以上供電系統(tǒng)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足以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xiàn)象時, 應予制止或拒絕執(zhí)行之。
第二章 電氣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規(guī) 定
第六條 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高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上者。低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七條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經醫(yī)生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疾病;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國家的有關規(guī)程及本規(guī)程,并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
3.必須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八條 電氣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凡沒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均得按有電看待,不得隨意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第九條 供電設備無論儀表有無電壓指示,凡未經驗電、放電,都應視為有電。
第十條 經批準同意停電時,應按范圍停電,不得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第十一條 所謂運行設備系全部帶電或部分帶電,或一經操作即可帶電的設備。
第二節(jié) 變電站值班工作
第十二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除符合第七條規(guī)定外, 還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一、二次結線圖,并能熟練地進行操作與事故的處理。
第十三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特殊情況下僅留1人時, 此人必須具有獨立工作和處理事故的能力,并只能監(jiān)護設備運行,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第十四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主要工作:
1.監(jiān)護儀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正確果斷地排除故障和事故;
2.根據負荷大小、設備狀況、檢修試驗等任務,調整運行方式,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配合完成作業(yè)任務;
3.嚴肅認真,正確無誤地記錄運行日志,按時抄報所規(guī)定的表單和報表;
4.做好調荷節(jié)電工作;
5.做好設備缺陷的檢查記錄和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
6.保管好站內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
7.做好設備和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十五條 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變電站,外來參觀檢查人員,進站必須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值班室應具備下列資料和工器具:
1.供配電設備運行模擬圖和主接線圖;
2.與實際相符合的圖紙;
3.合格的常用測量表計;
4.臨時攜帶的照明工具;
5.常用的電工、鉗工工具及維護材料;
6.合格的安全用具;
7.電氣消防器具。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三節(jié) 變電站交接工作
第十八條 交班者要盡力為下一班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并事先做好下列工作:
1.核對好運行模擬圖;
2.整理好運行記錄及上級和有關單位的聯(lián)系業(yè)務及指令等;
3.整理好本班內的重要操作、故障、事故的發(fā)生處理記錄,并提出下一班應作的工作;
4.整理好值班室存放的圖紙資料、工器具等;
5.審查整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6.完成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十九條 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鐘到達現(xiàn)場,并詳細了解、 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1.接班人醉酒或主要值班人未到;
2.接班人員未弄清情況;
3.事故期間或正在進行倒閘操作。這時的工作應以當班人員為主,接班人員在當班班長統(tǒng)一領導下協(xié)助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交接清楚之后,由值班班長在值班日志上簽名。
第四節(jié) 電氣設備的巡視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巡視檢查一般必須兩人進行, 其中至少1人必須符合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主管技術員、值班長、技術主任允許單獨巡視檢查設備,巡視檢查期間,一般不得打開電氣設備遮欄進行工作,對工作量不大,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準許打開遮欄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1.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
2.人體對帶電部分的最小距離為6千伏及以下≥35厘米;10千伏≥70厘米;
3.接地情況良好;
4.6~10千伏系統(tǒng)沒有單相接地現(xiàn)象。
第二十三條 巡視檢查時,應帶常用工具、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手電筒及記錄本等,以備使用。
第二十四條 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 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在上述范圍內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 倒 閘 操 作
第二十五條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電力調度員或主管領導的命令, 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監(jiān)護人由技術業(yè)務比較熟練的擔任。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第二十六條 倒閘操作順序為:合閘送電先合電源側刀閘,后合負荷側刀閘, 最后合具有滅弧能力的油開關或空氣開關;斷電順序與上述相反。用跌落式保險操作,送電時先合邊相,最后合中相;斷電與上述相反,斷合時還應考慮風向,禁止用無滅弧能力的刀閘開關帶電拉合。
第二十七條 下列倒閘操作,必須簽寫操作票:
1.供電系統(tǒng)變壓器的并列和解列;
2.10kv高壓設備超過兩項以上的倒閘操作。(上述重要操作, 由電力調度員或主管技術員簽發(fā)操作令)
第二十八條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
1.電網限負荷時停送油開關或其它開關的單一操作;
2.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 倒閘操作票的填寫,按實際運行模擬圖, 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
2.發(fā)、受令人,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
3.應斷、合的開關;
4.應退、投的保護和自動裝置;
5.應拆、裝的接地線;
6.重要的檢查修理項目;
7.操作起始時間及終結時間。
第三十條 操作時應對設備進行核對,檢查正確無誤,在執(zhí)行過程中, 由監(jiān)護人對照操作票發(fā)令,操作人要準確執(zhí)行,操作中發(fā)生疑問時,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須向電力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
第三十一條 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廢”字樣;已操作的注明“已執(zhí)行”的字樣。上述操作票保存3個月。
第三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第三十二條 保證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許可制度;
3.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一節(jié) 工作票制度
第三十三條 下列工作應填寫工作票或按命令執(zhí)行:
1.部分或全部停電工作;
2.設備雖不需要求停電,但靠近帶電設備需作遮欄,其它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需指出注意事項。事故緊急搶修設備,可以不填寫工作票,但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應滿足安全工作要求,并有監(jiān)護人。
第三十四條 工作票由檢修工作負責人用鋼筆或原珠筆填寫清楚,一式兩份, 一份交工作負責人,一份由值班員保存。
第三十五條 工作票由主管技術員或動力部門主管負責人簽發(fā)。
第三十六條 工作票中有關人員應負的責任:
1.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是否合適,工作的必要性,應作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2.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jiān)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guī)程;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xiàn)場實際條件;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3.工作許可人(值班員):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工作現(xiàn)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票中所列的內容發(fā)生疑問必須向工作票簽發(fā)人詢問清楚,必要時要求作詳細補充。
4.工作班中的成員:相互關心,相互監(jiān)督,嚴格按安全規(guī)程進行工作。
第二節(jié) 工作許可制度
第三十七條 工作許可人(值班人)在完成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
1.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觸試,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2.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交待注意事項;
3.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完成上述許可手續(xù)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三十八條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 值班人員不得變更有關檢修設備的運行結線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
第三十九條 當工作量大,需要長時間工作時, 應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礙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為原則),可不重復簽發(fā)工作票,但下次開展工作前由工作負責人會同值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三節(jié) 工作監(jiān)護制度
第四十條 工作負責人應向全體工作人員清楚交待任務、工作范圍、應注意事項、帶電的部位,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必須始終在現(xiàn)場工作,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
第四十一條 當工作負責人需要暫時離開現(xiàn)場時,應指定監(jiān)護人員代替, 并向代替人交待清楚有關事宜,同時通知全體工作人員。
第四十二條 若工作在兩地, 工作負責人可指派有實際經驗的人員到另一地去,但得把任務、注意事項交待清楚。
第四節(jié) 工作結束和送電制度
第四十三條 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負責檢查、清理工作現(xiàn)場, 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撤出全體工作人員,確保工作設備可以安全送電,再與值班人員辦理結束工作手續(xù)。
第四十四條 值班人員接到工作負責人的工作結束申請后, 應對工作設備進行檢查,符合運行要求后與工作負責人相互在工作票上簽名,注明結束工作時間,收回工作票。
第四十五條 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人員不得將檢修設備合閘送電。在工作間斷期間,若緊急需要送電,必須根據工作負責人確切通知,全部工作人員已離開工作地點,拆除安全措施,用電設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方可送電。
第四十六條 已結束的工作票保存3個月。
第四章 保證安全工作的技術措施
第四十七條 在全部和部分停電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電;
2.驗電;
3.裝設接地線;
4.懸掛標示牌,裝設遮欄。
上述措施由值班員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視人。
第一節(jié) 停 電
第四十八條 工作地點必須停電的設備如下:
1.檢修的設備;
2.與工作人員在進行工作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35厘米的設備;
3.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
4.無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而又影響工作的帶電設備。
第四十九條 在停電時,必須斷開各方面有關的電源, 停電必須有明顯可見到的斷開點,嚴禁帶負荷切合隔離刀開關。
第五十條 停電范圍以滿足安全工作為限,不能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在停電前應與水泵站、醫(yī)務室、鍋爐房等重要供電單位聯(lián)系,防止突然斷電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二節(jié) 驗 電
第五十一條 驗電筆必須符合所驗設備的電壓等級, 使用驗電筆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驗電,(對6千伏以上帶電體驗電時,禁止驗電筆接觸帶電體)確認驗電筆良好,方可進行。驗電時應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不許以電壓表和信號燈有無指示作為判斷有無電的依據。
第6篇 電工、電氣安全員必學的工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水利電力部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結合電子工業(yè)特點,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電力設備運行,應以安全為主,全面執(zhí)行“安全、可靠、經濟、 合理”的八字方針。
第三條 一切電氣值班人員,維護檢修、施工安裝、試驗、 設計和主管領導及技術主管人員,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程。禁止非電氣人員修理、拆卸電氣裝置。
第四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10千伏及10千伏以下供配電系統(tǒng); 35千伏以上供電系統(tǒng)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足以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xiàn)象時, 應予制止或拒絕執(zhí)行之。
第二章 電氣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規(guī) 定
第六條 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高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上者。低壓:設備對地電壓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七條 電氣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經醫(yī)生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疾??;
2.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國家的有關規(guī)程及本規(guī)程,并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
3.必須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八條 電氣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凡沒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均得按有電看待,不得隨意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第九條 供電設備無論儀表有無電壓指示,凡未經驗電、放電,都應視為有電。
第十條 經批準同意停電時,應按范圍停電,不得隨意擴大停電范圍。
第十一條 所謂運行設備系全部帶電或部分帶電,或一經操作即可帶電的設備。
第二節(jié) 變電站值班工作
第十二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除符合第七條規(guī)定外, 還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一、二次結線圖,并能熟練地進行操作與事故的處理。
第十三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特殊情況下僅留1人時, 此人必須具有獨立工作和處理事故的能力,并只能監(jiān)護設備運行,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第十四條 變電站值班人員主要工作:
1.監(jiān)護儀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正確果斷地排除故障和事故;
2.根據負荷大小、設備狀況、檢修試驗等任務,調整運行方式,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配合完成作業(yè)任務;
3.嚴肅認真,正確無誤地記錄運行日志,按時抄報所規(guī)定的表單和報表;
4.做好調荷節(jié)電工作;
5.做好設備缺陷的檢查記錄和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提高設備的完好率;
6.保管好站內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
7.做好設備和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十五條 未經批準不得進入變電站,外來參觀檢查人員,進站必須進行登記。
第十六條 值班室應具備下列資料和工器具:
1.供配電設備運行模擬圖和主接線圖;
2.與實際相符合的圖紙;
3.合格的常用測量表計;
4.臨時攜帶的照明工具;
5.常用的電工、鉗工工具及維護材料;
6.合格的安全用具;
7.電氣消防器具。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三節(jié) 變電站交接工作
第十八條 交班者要盡力為下一班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并事先做好下列工作:
1.核對好運行模擬圖;
2.整理好運行記錄及上級和有關單位的聯(lián)系業(yè)務及指令等;
3.整理好本班內的重要操作、故障、事故的發(fā)生處理記錄,并提出下一班應作的工作;
4.整理好值班室存放的圖紙資料、工器具等;
5.審查整理操作票和工作票;
6.完成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十九條 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鐘到達現(xiàn)場,并詳細了解、 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況下不得交接班:
1.接班人醉酒或主要值班人未到;
2.接班人員未弄清情況;
3.事故期間或正在進行倒閘操作。這時的工作應以當班人員為主,接班人員在當班班長統(tǒng)一領導下協(xié)助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交接清楚之后,由值班班長在值班日志上簽名。
第四節(jié) 電氣設備的巡視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 巡視檢查一般必須兩人進行, 其中至少1人必須符合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主管技術員、值班長、技術主任允許單獨巡視檢查設備,巡視檢查期間,一般不得打開電氣設備遮欄進行工作,對工作量不大,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準許打開遮欄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
1.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
2.人體對帶電部分的最小距離為6千伏及以下≥35厘米;10千伏≥70厘米;
3.接地情況良好;
4.6~10千伏系統(tǒng)沒有單相接地現(xiàn)象。
第二十三條 巡視檢查時,應帶常用工具、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手電筒及記錄本等,以備使用。
第二十四條 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 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在上述范圍內人員,必須穿絕緣鞋;接觸設備外殼和構架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五節(jié) 倒 閘 操 作
第二十五條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電力調度員或主管領導的命令, 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zhí)行,監(jiān)護人由技術業(yè)務比較熟練的擔任。倒閘操作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
第二十六條 倒閘操作順序為:合閘送電先合電源側刀閘,后合負荷側刀閘, 最后合具有滅弧能力的油開關或空氣開關;斷電順序與上述相反。用跌落式保險操作,送電時先合邊相,最后合中相;斷電與上述相反,斷合時還應考慮風向,禁止用無滅弧能力的刀閘開關帶電拉合。
第二十七條 下列倒閘操作,必須簽寫操作票:
1.供電系統(tǒng)變壓器的并列和解列;
2.10kv高壓設備超過兩項以上的倒閘操作。(上述重要操作, 由電力調度員或主管技術員簽發(fā)操作令)
第二十八條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
1.電網限負荷時停送油開關或其它開關的單一操作;
2.事故處理。
第二十九條 倒閘操作票的填寫,按實際運行模擬圖, 填寫的主要內容:
1.操作任務;
2.發(fā)、受令人,操作人和監(jiān)護人;
3.應斷、合的開關;
第7篇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三)
10 二次系統(tǒng)上的工作
10.1 下列情況應填用變電站(發(fā)電廠)第一種工作票:
10.1.1 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導電部分小于表2-1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10.1.2 在高壓設備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3 通信系統(tǒng)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復用通道(包括載波、微波、光纖通道等)的檢修、聯(lián)動試驗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4 在經繼電保護出口跳閘的發(fā)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10.2 下列情況應填用變電站(發(fā)電廠)第二種工作票:
10.2.1 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在運行中改變裝置原有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設備正常運行的工作;
10.2.2 對于連接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并裝在屏柜上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護的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3 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復用通道設備上檢修及試驗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4 在經繼電保護出口的發(fā)電機組熱工保護、水車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壓設備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3 檢修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見附錄h):
10.3.1 在運行設備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拆、接線工作;
10.3.2 在對檢修設備執(zhí)行隔離措施時,需拆斷、短接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聯(lián)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執(zhí)行:
10.4.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內容及安全措施內容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技術人員或班長審核并簽發(fā);
10.4.2 監(jiān)護人由技術水平較高及有經驗的人擔任,執(zhí)行人、恢復人由工作班成員擔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順序進行。
上述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10.5 工作人員在現(xiàn)場工作過程中,凡遇到異常情況(如直流系統(tǒng)接地等)或斷路器(開關)跳閘時,不論與本身工作是否有關,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xiàn)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時方可繼續(xù)工作;若異常情況或斷路器(開關)跳閘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運行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10.6 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工作范圍、一次設備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措施、試驗方案、上次試驗記錄、圖紙、整定值通知單是否齊備并符合實際,檢查儀器、儀表等試驗設備是否完好,核對微機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軟件版本號等是否符合實際。
10.7 現(xiàn)場工作開始前,應檢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運行設備和檢修設備之間的隔離措施是否正確完成,工作時還應仔細核對檢修設備名稱,嚴防走錯位置。
10.8 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的運行屏(柜)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以明顯的標志隔開。
10.9 在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屏(柜)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誤動作的措施,必要時向調度申請,經值班調度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暫時停用。
10.10 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屏間的通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不能阻塞通道,要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事故處理時通道不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相關運行設備繼電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和二次回路時,要防止振動,防止誤碰,要使用絕緣工具。
10.11 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運行人員和有關人員,并由工作負責人或由他指派專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視,方可進行。
10.12 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一點且僅有一點永久性的、可靠的保護接地。
10.13 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3.1 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10.13.2 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應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嚴禁用導線纏繞。
10.13.3 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應有嚴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時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
10.13.4 工作中嚴禁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10.13.5 工作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10.14 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4.1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申請停用有關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或自動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
10.14.2 接臨時負載,應裝有專用的隔離開關(刀閘)和熔斷器;
10.14.3 工作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將回路的
第8篇 園區(qū)電氣維修工作規(guī)程(3)
園區(qū)電氣維修工作規(guī)程(三)
1 目的
1.1保證園區(qū)電氣設備和人身安全,使電氣維修工作正?;?、規(guī)范化、科學化,保證電氣設備正常運行。
2 適應范圍
2.1從高壓進線到業(yè)戶電表箱開關前端、到住戶室內開關箱前端、到照明燈具、到室內插座的配電系統(tǒng)及其用電設備的維修。
3 職責
3.1工程主任負責檢查維修質量和維修計劃的落實。
3.2電工負責維修工作。
4 工作程序
4.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嚴格按照部頒標準《電氣安裝工作規(guī)程》作業(yè)。
4.2在進行電氣作業(yè)維修時維修人員應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良好的電工工具。
4.3維修和保養(yǎng)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工程主任應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在工作中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
4.4停電、清掃、檢修時,應嚴格執(zhí)行倒閘操作的各項規(guī)程,認真進行檢查,做好操作監(jiān)護。
4.5在配電干線、變壓器、低壓配電箱上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至少二人進行。
4.6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帶電作業(yè),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裝設隔離擋板,并有專人監(jiān)護。
4.7在維修的線路上,應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上懸掛“線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4.8維修保養(yǎng)后的電氣設備或線路,在經檢查無誤,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體維修人員撤離工作現(xiàn)場后,方可送電。
5記錄
《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hd__-gc-033-a-01
《客戶服務通知單》hd__-gc-002-a-01
第9篇 sf電氣設備上工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裝有sf6設備的配電裝置室和sf6氣體實驗室,應裝設強力通風裝置,風口應設置在室內底部,排風口不應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2)在室內,設備充裝sf6氣體時,周圍環(huán)境相對濕度應不大于80%,同時應開啟通風系統(tǒng),并避免s6氣體泄漏到工作區(qū)。工作區(qū)空氣中sf6氣體含量不得超過1000ul/l。
(3)主控制室與sf配電裝置室間要采取氣密性隔離措施。
sf配電裝置室與其下方電纜層、電纜隧道相通的孔洞都應封堵。
sf配電裝置室及下方電纜層隧道的門上,應設置“注意通風”的標志。
(4)sf配電裝置室、電纜層(隧道)的排風機電源開關應設置在門外。
(5)在sf配電裝置室低位區(qū)應安裝能報警的氧量儀或sf6氣體泄漏報警儀,在工作人員入口處也要裝設顯示器。這些儀器應定期試驗,保證完好。
(6)工作人員進入sf配電裝置室,入口處若無sf6氣體含量顯示器,應先通風15min,并用檢漏儀測量sf6氣體含量合格。盡量避免一人進入sf配電裝置室進行巡視,不準一人進入從事檢修工作。
(7)工作人員不準在sf設備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視中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8)進入sf配電裝置低位區(qū)或電纜溝進行工作,應先檢測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氣體含量是否合格。
(9)在打開的sf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
(10)設備解體檢修前,應對sf氣體進行檢驗。根據有毒氣體的含量,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檢修人員需穿著防護服并根據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打開設備封蓋后,現(xiàn)場所有人員應暫離現(xiàn)場30min取出吸附劑和清除粉塵時,檢修人員應戴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
(11)設備內的sf氣體不得向大氣排放應采取凈化裝置回收,經處理合格后方準使用?;厥諘r作業(yè)人員應站在上風側;設備抽真空后,用高純度氮氣沖洗3次[壓力為9.8×10a(1個大氣壓)。將清出的吸附劑、金屬粉末等廢物放入20%氫氧化鈉水溶液中浸泡12h后深埋。
(12)從sf6氣體鋼瓶引出氣體時,應使用減壓閥降壓。當瓶內壓力降至9.8×104pa(1個大氣壓)時,即停止引出氣體,并關緊氣瓶閥門,戴上瓶帽。
(13)sf6配電裝置發(fā)生大量泄漏等緊急情況時,人員應迅速撤出現(xiàn)場,開啟所有排風機進行排風。未佩戴隔離式防毒面具人員禁止入內。只有經過充分的自然排風或恢復排風后,人員才準進入。
發(fā)生設備防爆膜破裂時,應停電處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凈。
(14)進行氣體采樣和處理一般滲漏時,要戴防毒面具并進行通風。
(15)sf斷路器(開關)進行操作時,禁止檢修人員在其外殼上進行工作。
(16)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應洗澡,把用過的工器具、防護用具清洗干凈。
(17)sf6氣瓶應放置在陰涼干燥、通風良好、敞開的專門場所,直立保存,并應遠離熱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陽光暴曬,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閥門上。搬運時,應輕裝輕卸。
第10篇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一)(試行)
1 總 則
1.1 為加強電力生產現(xiàn)場管理,規(guī)范各類工作人員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電力生產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程。
1.2 作業(yè)現(xiàn)場的基本條件
1.2.1 作業(yè)現(xiàn)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合格、齊備。
1.2.2 經常有人工作的場所及施工車輛上宜配備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應指定專人經常檢查、補充或更換。
1.2.3 現(xiàn)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合格并符合有關要求。
1.2.4 各類作業(yè)人員應被告知其作業(yè)現(xiàn)場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1.3 作業(yè)人員的基本條件
1.3.1 經醫(y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病癥(體格檢查每兩年至少一次)。
1.3.2 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和業(yè)務技能,且按工作性質,熟悉本規(guī)程的相關部分,并經考試合格。
1.3.3 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
1.4 教育和培訓
1.4.1 各類作業(yè)人員應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上崗。
1.4.2 作業(yè)人員對本規(guī)程應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3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恢復工作。
1.4.3 新參加電氣工作的人員、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勞動的人員(管理人員、臨時工等),應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后,方可下現(xiàn)場參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單獨工作。
1.4.4 外單位承擔或外來人員參與公司系統(tǒng)電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本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參加工作。工作前,設備運行管理單位應告知現(xiàn)場電氣設備接線情況、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1.5 任何人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規(guī)程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后才能恢復作業(yè)。各類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在發(fā)現(xiàn)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并立即報告。
1.6 在試驗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同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1.7 電氣設備分為高壓和低壓兩種:
高壓電氣設備:對地電壓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壓電氣設備:對地電壓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規(guī)程適用于運用中的發(fā)、輸、變、配電和用戶電氣設備上的工作人員(包括基建安裝、農電人員),其他單位和相關人員參照執(zhí)行。
所謂運用中的電氣設備,系指全部帶有電壓、一部分帶有電壓或一經操作即帶有電壓的電氣設備。
各單位可根據現(xiàn)場情況制定本規(guī)程補充條款和實施細則,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 高壓設備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運行人員應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
2.1.2 高壓設備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由單人值班或單人操作:
1)室內高壓設備的隔離室設有遮欄,遮欄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裝牢固并加鎖者;
2)室內高壓斷路器(開關)的操動機構(操作機構)用墻或金屬板與該斷路器(開關)隔離或裝有遠方操動機構(操作機構)者。
2.1.3 無論高壓設備是否帶電,工作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離。
表2-1 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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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中未列電壓按高一檔電壓等級的安全距離。
2.1.4 10、20、35kv配電裝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過道或作業(yè)區(qū)時,若導電部分對地高度分別小于2.7、2.8、2.9m,該裸露部分兩側和底部須裝設護網。
2.1.5 戶外35kv及以上高壓配電裝置場所的行車通道上,應根據表2-2設置行車安全限高標志。
表2-2 車輛(包括裝載物)外廓至無遮欄帶電部分之間的安全距離
600)makesmallpic(this,600,1800); src=www./upload_files/75/81_20090921120950_geijq.jpg width=546 height=179 border=0" alt="表2.jpg title=表2.jpg />
注 括號內數字為110kv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所使用。
2.1.6 室內母線分段部分、母線交叉部分
第11篇 電氣維修管理工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保證管理區(qū)域內電氣設備和人身安全,使電氣維修工作正?;⒁?guī)范化、科學化。
2. 適用范圍
公司接管的管理區(qū)域內,從高壓進線到住戶電氣箱開關前端的供配電系統(tǒng)及其用電設備的維修。
3. 管理規(guī)定
3.1機電維修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電氣安裝工作堆積進行作業(yè)。
3.2在進行電氣維修時,機電維修員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3.3維修和保養(yǎng)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機電維修主管應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在工作中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4當需停電時應按《停電處理規(guī)程》告之用戶。
3.5在低壓配電箱帶電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至少兩人進行,工作開始前,必須驗電,確信停電方可開始作業(yè)。
3.6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帶電作業(yè),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yè)時,應裝設擋板,并有專人監(jiān)護。
3.7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有要作業(yè),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3.8維修或保養(yǎng)后的電氣設備或線路,經檢查無誤,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體維修人員撤出工作現(xiàn)場后,方可送電。
3.9在施工設備兩側臨近帶電設備的固定遮攔上,應懸掛“有電危險”的警示牌。
第12篇 電氣運行安全工作規(guī)程-試題
1、作業(yè)人員對規(guī)程(每)年考試一次。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xù)(3)個月以上者,應重新學習本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工作。
2、高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及以上者。
3、低壓電氣設備:電壓等級在(1000v)以下者。
4、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
10及以下
35
110
安全距離m
(0.7)
(1)
(1.5)
5、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
6、操作票應填寫設備的(雙重)名稱。
7、停電拉閘操作應按照(斷路器)—(負荷側隔離開關)—(電源側隔離開關)順序依次進行,送電合閘操作應按上述相反順序進行。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8、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或經傳動機構拉合短路器和隔離開關刀閘,均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絕緣棒應有(防雨罩),應穿(絕緣靴)。雷電時一般不進行倒閘操作,禁止在(就地)進行倒閘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有關(隔離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10、下列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事故應急處理);拉合斷路器的單一操作;拉開和拆除全站唯一的一組接地刀或接地線。
11、高壓設備上工作,應至少由(兩人)進行,并完成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2、電氣設備上安全工作的組織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3、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
14、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高壓設備上工作需(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二次系統(tǒng)和照明燈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15、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
16、需變更工作班成員時,需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非特殊情況不得變更工作負責人,如確需變更工作負責人,應由工作票(簽發(fā)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許可人)
17、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xù),應在工期(尚未結束)以前由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值班負責人提出申請,由運行值班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一、二種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
18、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xiàn)場條件;工作現(xiàn)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危險);
19、工作許可人在完成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完成以下手續(xù),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xiàn)場再次檢查所做(安全措施),對具體設備指明實際的各類(措施),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工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20、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之前,任何人員不準將停電設備(合閘送電)
21、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接地);(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22、檢修設備和可能來電側的斷路器、隔離開關應斷開(控制電源)和(合閘電源),
23、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且合格的驗電器,在裝設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處對各相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確證驗電器良好。
24、高壓驗電應戴(絕緣手套)。(雷雨)天時不得進行室外直接驗電。
25、無法直接驗電設備進行(間接驗電),應檢查隔離開關機械指示位置、電氣指示、儀表指示、及帶電顯示裝置指示的變化,至少應有(兩)個及以上指示已同時對應發(fā)生變化。
26、裝設接地線應(兩)人進行
27、電纜及電容器接地前應(逐)相進行放電,
28、檢修設備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都應裝設(接地線)或合(接地刀)。
29、裝設接地線應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30、成套接地線應用有透明護套的多股銅線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31、拆裝接地線時應做好記錄,(交接班)時應交代清楚。
32、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均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
33、如果線路上有人工作,應在線路(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
34、在工作地點設置在(此工作)標示牌
35、嚴禁工作人員擅自移動或拆除遮攔、(標示牌)
36、低壓配電盤、配電箱和電源干線上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37、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在運行中改變裝置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設備正常工作,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38、在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等二次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高壓設備或做安全措施的,填第(二)種工作票
39、在運行設備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拆、接地線工作,應填第(二)種工作票
40、二次工作票內容由(工作負責人)填寫,由技術人員或(班長)審核并簽發(fā)。
41、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一)點且僅有(一)點永久性接地。
42、嚴禁將運行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43、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停運有關保護裝置
44、高壓試驗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45、觸電急救應分秒必爭,一經明確心跳呼吸停止的,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
46、驗電器試驗周期為一年,絕緣桿試驗周期為(一)年,絕緣靴試驗周期為(半)年,絕緣手套試驗周期為(半)年,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操作棒試驗周期為(4)年
47、電動機及啟動裝置的外殼均應(接地)
48、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有(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9、三違現(xiàn)象指(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第13篇 低壓電氣設備和二次回路上工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低壓配電盤和低壓回路上的工作
第234條 配電室低壓配電盤(開關柜)全部停電作業(yè)和部分停電作業(yè),應填寫小組工作票。
在低壓線路上進行接戶線工作和低壓回路上工作(包括車間內各回路及低壓供電的立式盤等),可不填寫工作票,但在不停電的線路上進行接戶線工作時,應有人監(jiān)護。
第235條 低壓回路認定電工作的安全措施:
一、 將施工設備各方面的電源斷開;
二、 在斷開的開關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志牌;
三、 工作前必須驗電。
第236條 低壓回路帶電作為的安全措施:
一、 應設有監(jiān)護人和足夠的照明;
二、 采取防止短路及接地的隔離措施;
三、 用有絕緣把的工具,并站在絕緣物上。
第237條 更換熔絲后,恢復送電操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
第238條 低壓線路帶電做接戶線時,上桿前應先分清相線和零線,選好工作位置,記住相序。上桿后,頭部與帶電線路應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離。斷開接戶接時,應先斷開相線,后斷開零線;接線時順序與此相反。
第239條 修換燈口、閘盒和電門時,應斷開相線。
第240條 在桿下帶電延長接戶線時,應站在干燥絕緣物上進行,而且只能接完一條,包好膠布后再進行第二條的工作,防止接地和短路。
第241條 帶電拆、搭弓子線時,應戴護目眼鏡,并應使用絕緣工具,盡量避開陽光直射。
第二節(jié) 繼電保護和儀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第242條 在高壓室和高壓電動機盤上進行繼電保護和儀表的檢查試驗時,應填寫工作票或小組工作票。
第243條 在部分停電的保護盤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以明顯的標志隔開(如用紅布遮蓋)。
第244條 在保護盤上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有防止運行中設備誤掉閘的措施或通過工作負責人將保護暫停使用。
第245條 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二、 將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短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片或專用短路線。短路妥善可靠,禁止用導線纏繞;
三、 禁止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的回路上進行任何工作;
四、 工作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246條 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應有防止二次回路短路或接地的措施。工作時,應使用絕緣工具。必要時,工作前停用有關保護裝置;
二、 接臨時負荷,必須通過值班人員的許可,并裝有專用的刀開關和熔斷器;
三、 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往一次反送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采取下一次熔絲管或斷開隔離開關。
第247條 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應進行任何倒閘操作。在做開關傳動試驗時,應事先通知值班員,方可拉、合開關。工作完畢后,請運行人員進行驗收。
第14篇 采掘工作面電氣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采掘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第2條 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有關規(guī)定。
第3條 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tǒng)、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第4條 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jié)舛取2⑹煜こ霈F(xiàn)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第5條 必須掌握現(xiàn)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度,監(jiān)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第7條 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第8條 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yè)。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第9條 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guī)程規(guī)定需要監(jiān)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第10條 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第11條 只有在瓦斯?jié)舛鹊陀?%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第12條 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huán)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第13條 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第14條 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第15條 采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第16條 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lián)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第17條 檢修檢查高壓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檢查高壓設備時,必須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切斷前一級電源開關。
2、停電后,必須用與所測試電壓相符的高壓測電筆進行測試。
3、確認停電后,必須進行放電,放電時應注意:
⑴放電前要進行瓦斯檢查。
⑵放電人員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進行放電。
⑶放電前,還必須先將接地線一端接到接地網上,接地必須良好。
⑷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線放電。
4、放電后,再將檢修高壓設備的電源側接上短路接地線,方準開始工作。
第18條 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3、測試地點瓦斯?jié)舛缺仨氃?%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第19條 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三、操作準備
第20條 準備采區(qū)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1條 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隊聯(lián)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第22條 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停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正常操作
第23條 接班后對維護地區(qū)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電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第24條 巡檢中發(fā)現(xiàn)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 或更換。
第25條 安裝和拆卸設備時應主要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防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及煤電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qū)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第26條 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沾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第27條 采區(qū)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凈的地方。
第28條 電氣設備拆開后,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fā)生事故。
第29條 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條 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在檢修有電氣連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連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1條 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第32條 采、掘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fā)現(xiàn)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第33條 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檢修,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第34條 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藕合器有無漏液現(xiàn)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guī)定。液力藕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內無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第35條 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yè)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和綜合保護運行。
3、移動變電站低壓檢漏裝置的試驗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在采區(qū)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第36條 采區(qū)機械設備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7條 井下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38條 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lián)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tǒng)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jié)舛群蠓娇伤碗?開動局部通風機。
第39條 發(fā)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第40條 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安全恢復,醫(y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六、收尾工作
第41條 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第42條 現(xiàn)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交接班人交待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第15篇 電氣設施安裝檢修工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范圍
電氣設備設施安裝、檢修作業(yè)
2.危險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1觸電
1.1.1人體直接接觸到設備的帶電部位、電源等造成觸電事故。
1.1.2安全用具缺陷或失效。
1.1.3漏電。
1.1.4因過載、短路、絕緣老化等引起觸電。
1.1.5電纜無標識銘牌,因核實不準切斷電纜時造成人員傷害。
1.1.6大電容、電感設備殘余電荷致使人觸電。
1.2物體打擊
1.2.1高空接送物品墜落造成擊傷。
1.2.2電機試驗軸鍵、靠背輪、皮帶輪 出傷害他人。
1.3機械傷害
1.3.1機械裝置、工具造成的擠壓、碰撞、砸傷等。
1.3.2防護裝置缺損、操作失誤。
1.4灼傷
1.4.1配電箱柜清掃、檢修造成電擊灼傷。
1.4.2盲目送電造成電弧光灼傷。
1.4.3更換配件、接線錯誤造成弧光灼傷。
1.4.4電烙鐵燙傷。
1.4.5拉閘未戴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電弧灼傷。
1.4.6帶負荷分合倒閘,電弧灼傷。
1.5高處墜落
1.5.1用腳扣登高作業(yè)被電擊,滑落摔傷。
1.5.2登高用具缺陷或失效造成高處墜落。
1.6起重傷害
1.6.1吊裝作業(yè)時起重傷害。
1.6.2起重作業(yè)吊索具缺陷。
1.6.3指揮操作失誤。
1.7火災
1.7.1因過載、短路、絕緣老化等引起的電氣火災。
1.7.2易燃易爆場所使用不合格電氣設備設施而導致的火災。
1.8其他傷害
勵磁電源失控,接線錯誤致電機飛車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事故。
3.依據標準
3.1(gb 50168-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3.2(gb 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3.3(gb 50170-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旋轉電機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3.4(gb 13955-2005)《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
3.5(gb 19517-2009)《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
4.作業(yè)要求
4.1作業(yè)前
除遵守《電氣類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規(guī)定外,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
4.1.1 檢查安全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4.1.2熟悉作業(yè)現(xiàn)場電器線路和電氣設備的性能用途,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維修保養(yǎng)性能,遵守電氣類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1.3配電室、配電箱、大容量空氣開關附近,絕對禁止放置各種油類及其他易燃易爆和雜物,以保安全。
4.1.4執(zhí)行檢查交底制度,特別是局部停電,要使所有工作人員明確,哪些部位帶電,哪些部位不帶電,執(zhí)行工作監(jiān)護制度。
4.2作業(yè)中
4.2.1用手彎管時,要集中精力,操作人一定要錯開所彎的管子,以免彎管器滑脫時傷人。操作必須選擇在寬闊平坦地面,嚴禁在溝旁和高空房沿無護欄處操作。
4.2.2用火加熱彎管時,必須將砂子烘干,用木楔塞緊管口;管子加熱時,管口處嚴禁站人,以防放炮傷人。
4.2.3用彎管機彎管時,嚴格執(zhí)行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胎模必須與管徑匹配。
4.2.4兩人以上套管子絲扣時,必須協(xié)調一致。在調板牙時,扳把兩側不準站人,以防被套絲扳把打傷;斷管時拉鋸不可過猛,以防鋸條折斷傷手;斷管后先用銼刀或銑刀去掉管口毛剌。不能用手指去試模。
4.2.5開管溝(槽)、打眼時,錘把必須牢固不得松動,釬子應無飛剌。開混泥土溝槽,打望天眼時,必須戴防護眼鏡。使用大錘開溝槽打眼時,禁止用手掌釬,必須用夾鉗掌釬,以免大錘傷人,不得戴手套握錘把,打錘人應站在掌釬人側面,嚴禁站在對面。
4.2.6削電線頭時,刀口要向外,削是時不能過猛,以防傷手指或導線。
4.2.7用大錘砸接地極時,要注意高度適當,錘砸下時要穩(wěn)準,不要飛錘。扶地極的人要在側面,不能搖晃,最好用鉗夾緊。人距地極要遠一些,以免失誤傷人。
4.2.8在高處作業(yè)時,應遵守高處作業(yè)的規(guī)定,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傳遞工具不得上下拋扔,要用繩索、工具袋吊運。
4.2.9吊運作業(yè),必須用鋼絲繩或尼龍帶,不許用電線、皮帶。
4.2.10拆除的燈座、插座及暫不用的電器元件,電氣線頭都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絕不允許有金屬導線裸露。
4.2.11電動機或電器設施拆除后,遺留線頭必須短路后接地。
4.2.12若在高壓設備及重要的低壓總盤、干線上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驗電、監(jiān)護等制度。
4.2.13工作人員作業(yè)中正?;顒臃秶木嚯x小于安全距離時,其周邊設備必須停電。
4.2.14停電時必須切斷各條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斷路器就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閘刀開關,使各條回路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斷路器的操作電源要斷開,閘刀開關的操作手把要鎖住。
4.2.15一經合閘,即可把電送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閘刀開關,其操作把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都應懸掛“禁止靠近”的標示牌。
4.2.16檢修設備導體時,要用專用接地線接地,并三相短路。對可能送電給停電設備的各回路或停電設備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都要掛設接地線,使作業(yè)點處在各接地線中間;工作中作業(yè)人員未經許可不準自行裝、撤、變動接地線。
4.2.17專用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特別應重視說明書中的“注意事項”。
4.2.18維修風機、砂輪機、電動機時注意要求的正確動作方向,不可接反,以免傷人或發(fā)生機械事故。
4.2.19檢修真空設備等專用設備電器、電機時,應嚴格注意運轉方向,防止事故。
4.2.20在電容器組回路上作業(yè)時,必須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并短路后接地;進行放電作業(yè)時應戴絕緣手套。
4.2.21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作業(yè)時,要嚴防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產生高壓電傷人。斷開電流互感器回路時,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在電流互感器二次側的專用端子上使之短路,嚴禁用線纏繞。作業(yè)中不許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4.2.22在高壓室內搬運梯子、管子、母排等長物時,應放倒并由兩人搬運,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指揮或監(jiān)護。
4.2.23機床附屬電器,其供電電源線應有電纜溝或預埋鋼管敷設,活動部分應有金屬軟管保護。鋼管或金屬軟管口應做護口或接頭,以保護導線絕緣。金屬管按規(guī)定做保護接地。
4.2.24安裝大型電氣設備時,必須在熟悉圖紙資料后制訂安裝計劃、安全注意事項,并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分工負責工程質量與安全工作。
4.2.25低壓屏柜與高壓屏柜不能靠在一起安裝,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每一屏柜都必須有良好的符合要求的保護接地。
4.2.26吊扇安裝,其預埋件和掛鉤必須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安裝牢固可靠。
4.2.27安裝燈頭時,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螺口燈頭的必須接在零線上。
4.2.28安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選用時要與供電方式(單項、三相)相匹配,符合被保護設備性能要求。不應該裝在高溫、潮濕、粉塵、振動及有腐蝕性氣體場所,并遠離磁場。要分清輸入、輸出端和零線端,不能錯接。被保護的線路(含工作零線)均應接入保護裝置,但保護接零除外,而且經保護裝置的零線不應做重復接地。各分支保護裝置之間各自單獨接工作零線,不能相互連接、混接或跨接。
4.2.29所有電氣設施其金屬外殼、設備地腳螺栓、起重機械的軌道都必須按規(guī)定作保護接地。
4.2.30設備故障檢修時不準帶電作業(yè),需要帶電檢查時,至少要有二人以上參加,并有防護措施,否則不得進行。
4.3工作后
4.3.1機械附屬電氣設備安裝完畢后,應先清理現(xiàn)場,然后通電試車。試車時必須與機械使用人一起進行,不許由電工單獨試車。
4.3.2施工或檢修工作結束后,作業(yè)人員應清掃、整理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進行仔細檢查工作質量以及遺留物品后,撤警示牌及其它臨時設施,待全體工作人員撤離現(xiàn)場后,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或有關人員詳細交待工作內容等有關情況,并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后,辦理工作終結手續(xù)或送電試驗。
5.應急措施
5.1發(fā)生傷害事故時,應搶救傷員,并及時、如實報告單位領導,保護事故現(xiàn)場。
5.2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拉閘斷電,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實施人工急救,并及時送就近醫(yī)院。觸電者脫離電源有可能摔傷時,要采取防止摔傷的措施。
5.3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關閉電源,待問題排除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4發(fā)生火災、爆炸時,及時報警和報告單位領導。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初次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