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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庫房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單位: 大華分公司
名稱 | 分公司大庫 | 負責人 | 執(zhí)行人 | ||
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消防和治安保衛(wèi)的法律法規(guī),做好消防安全和保衛(wèi)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和保衛(wèi)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建立消防保衛(wèi)機構,落實防火,治安責任制,定期檢查防火安全設施和保衛(wèi)工作,及時發(fā)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建立消防工作和保衛(wèi)工作檔案,保證消防和保衛(wèi)安全。 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內設爐煮飯,使用電熱器件和吸煙。 (一) 電源管理規(guī)定 1、安裝電線、電器設備必須由電工實施。 2、用于倉庫照明的電氣線路要符合要求,燈泡要距離堆垛七十公分以上,燈泡不得大于60瓦,開關要裝在庫外,下班后要切斷電源。 3、噴漆、涂漆場所和油庫(或油料堆放點)應采取防爆的電氣設備,各類庫房的電線應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應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漏電開關。 4、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可能引起短路、發(fā)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應立即修理。 (二)火源管理規(guī)定 1、在煙火警戒區(qū)域嚴禁吸煙和帶火種進入,嚴禁在庫房內用火。 2、不準用火爐烘烤衣物和可燃物。 3、爐灶附近不準堆放油料、氣體和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4、有火有人,人走火滅,火星熱灰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到指定的安全地點。 面對初起火災的處理措施: 面對初起火災,必須掌握正確的滅火方法,科學合理使用滅火器材和滅火劑。 冷卻滅火法是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使燃燒停止。除用冷卻法直接滅火外,還可用水冷卻尚未燃燒的可燃物質,防止其達到燃點而著火;也可用水冷卻受火勢威脅的生產裝置或容器,防止其受熱變形或爆炸。 隔離滅火法是將燃燒物與附近可燃物隔離開,從而使燃燒停止。如將火源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移到安全地點;采取措施阻攔、疏散易燃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擴散;拆除與火源相毗鄰的易燃建筑物,造成阻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等。 窒息滅火法是采取適當的措施,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qū),或用惰性氣體稀釋空氣中的含氧量,使燃燒物質缺乏或斷絕氧氣而熄滅。采用濕棉被、濕麻袋、沙土、泡沫等不燃難燃材料覆蓋燃燒物或封閉著火孔洞、桶口等,都是窒息滅火法。另外,居民油鍋起火,將鍋蓋蓋上即可滅火,如果液化石油氣器具發(fā)生火災,在關閉閥門無效或沒有條件關閉閥門斷絕氣源的情況下,可用浸濕的棉被覆蓋燃燒器具使火窒息,滅火以后打開門窗驅散室內氣體。 抑制滅火法是將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qū)參與燃燒反應,終止鏈反應而使燃燒停止。采用這種方法可使用的滅火劑有干粉、泡沫和鹵代烷滅火劑等。 泡沫滅火器使用須知 1、提取泡沫滅火器時,筒身不可傾斜過大,防止兩種溶液混合。 2、在使用時,將泡沫滅火器顛倒過來,輕輕抖動幾下,泡沫就會噴射出來。 3、在拿往火場途中,切勿將滅火器放在肩上,筒身必須保持平穩(wěn)。否則,兩種溶液混合,立即噴出,不到火場就會用盡。 4、切記蓋與底不能對著人體的任何部位,防止因噴嘴堵塞導致滅火器底蓋彈出傷人。 5、特別注意, 水和泡沫不能同時噴射在一起,否則泡沫會被誰沖散,失去滅火作用。 6、泡沫滅火器適用于工礦企業(yè)、物資倉庫和公共場所,用來撲救汽油、煤油、柴油、苯、香蕉水、松香水以及木料等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7、若使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電器火災,應先切段電源,然后再撲救,應為泡沫是導電的。 8、對親水的化學物品發(fā)生的火災,不要適用泡沫滅火器。 9、盡量不要使用泡沫滅火器撲救溶解于水的易燃液體的火災,它的滅火作用不顯著,因為泡沫里的水分會很快被這些易燃液體沖稀,破壞了泡沫,起不到隔絕空氣的作用。 防火設施安全檢查 1、為了有效地撲滅火焰,消防水桶容量和數量(補給水量、最大容量等)必須夠用。 2、可燃性液體貯罐之間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規(guī)定。 3、經常性檢查滅火器是否失效。 4、可燃物件集中堆放。 5、火警報警電話:119。 交底人簽名: 年月日 接受人簽名: |
第2篇 鐵路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交底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規(guī)范施工現場消防技術交底工作,確保通過施工現場消防技術交底使施工人員了解解決現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等,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實現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各施工現場的消防技術交底。
第三條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職責
4.1 技術交底須在該工程的開工前進行。消防技術交底須通知現場監(jiān)理參加。消防技術交底是一項重要的監(jiān)控措施?,F場監(jiān)理人員必須在監(jiān)理日記中進行詳實記錄。施工單位施工日記也須進行詳實記錄。
4.2消防技術交底由施工單位項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講。
4.3現場監(jiān)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檢查消防技術交底文件,并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執(zhí)行情況。
4.4施工人員按消防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第五條管理規(guī)定
(一)、項目現場臨時設施的防火規(guī)定:
1、廚房、鍋爐房及經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qū)域的長年下風向并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單獨建筑,與工程用為作業(yè)區(qū)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離≥30m。
3、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暢通。
4、高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變電間,乙炔庫等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室內高度不得低于4m,應有良好的通風。
(二)、現場消防設施:
1、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施工總平面圖及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器材,一般為每100m2臨時設施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項目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時,應備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陰塞通道。
3、鋼構件加工廠、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火工品庫應配足消防器材,一般為每30m2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備足夠的泡沫,干粉等滅火機。
4、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yǎng),酸堿泡沫滅火機的藥劑一般一年半更換一次,并掛有換藥時間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標志:
1、鋼構件加工廠、木工間(棚)、油漆間、木庫(木制品庫)、油庫、危險品庫按規(guī)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將防火制度和規(guī)定的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應掛在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樓層應設置滅火器材。
(四)、項目集體宿舍安全防火規(guī)定:
1、集體宿舍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
2、宿舍內不得儲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在床上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不得在宿舍內焚燒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不得存放室內或在室內涼干,嚴禁在未完全干燥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5、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衛(wèi)生大掃除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檢查安全防火執(zhí)行情況。
7、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應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第3篇 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 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監(jiān)督審核管理規(guī)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
2、 施工場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 各種警告牌、操作規(guī)程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必須繪制消防平面布置圖,明確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 生產區(qū)、生活區(qū)、材料存放區(qū)、加工區(qū)等位置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5、 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施工時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6、 組織全員防火消防知識學習,使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7、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護隔離措施。
8、 大風天氣嚴禁使用明火。
9、 倉庫、木工間、油漆施工處等有易燃物的地方,嚴禁煙火。施工產生的易燃垃圾要及時清除,做集中掩埋或焚燒處理。
10、 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
11、 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不能用銅絲等代替。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12、 油庫重地,禁止煙火,禁止打手機。油庫、油漆倉庫內燈具必須為防爆型,拉線開關應安裝于室門外,必須用鍍鋅管穿線。
13、 禁止在高空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設物或堆放可燃物。
14、 施工現場夜間配有照明設備,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安排義務消防隊值班。
15、 其他未明確事宜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16、 其他補充事項:
第4篇 消防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一、機電設備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零接地,并設置單一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運轉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不正常情況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轉中修理。
6、電氣、儀表、管道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許擦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時應將起重臂落下。
8、行燈電壓下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 v。
9、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10、_光或y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1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體檢。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fā)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更換。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5、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6、在室內或容 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yè)周圍不準有火種。
7、采用靜電噴漆,為避免靜電聚集,噴漆室應有接地保護裝置。
8、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掛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應搭設腳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鐵皮屋面上刷油,應設置活動板梯、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9、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應過足,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嘴不準對人。
10、使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噴嘴堵塞,疏通時不準對人。
11、在調油漆或對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本人和他人不準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12、用不完的料桶應存放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13、清理隨用的小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xù),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fā)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1、電焊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焊接貯存過易燃、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焊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2)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3)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v。
(14)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yè)。
(1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6)必須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2、氣焊工
(1)氣焊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guī)定。
1)氧氣瓶與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2)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5)氧氣瓶、乙炔瓶(或乙炔發(fā)生器)在寒冷地區(qū)工作時,易被凍結。此時只能°用溫水解凍(水溫為40°c),不準用火烤;同時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c。
6)憶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7)每變換一次工作地點,都要進行上述要求檢查。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和乙炔瓶裝減壓器 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 閥開啟要緩慢平穩(wěn),以防止氣體損壞減壓器。
3)點火前,檢查加熱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膠管,只留氧氣膠管,同時將擰開氧氣閥和乙炔閥,這時可用手指檢查加熱器乙炔管接口處有無抽吸略有冊抽吸力時,才能接乙炔管進行點火;如果沒有抽吸力說明噴嘴處有故障,必須對加熱器進行檢修,直至有抽吸力時,才能進行點火。
4)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fā)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隨后再關閉乙炔閥門。重新點火前, 要用氧氣將混合管內的殘余氣體吹凈后進行。
5)停止工作時,必須檢查加熱器的混合管內是否有窩火現象,待沒有窩火時,方可收起加熱器。
6)乙炔器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量不超過1.5~2.0m?/h.瓶。當無原則用較大氣量時,可將多個乙炔瓶并聯(lián)起來使用。
7)氧氣和乙炔氣都不能用凈。氧氣剩余壓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氣剩余壓力破壞環(huán)境溫度為10~15°c時,留下0.1~0.3mpa以上。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進行。
3)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球式浮筒必須有防爆球;膠皮薄膜浮桶必須裝設厚度為1~1.5mm,直徑不少于浮桶斷面積的60%~70‰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5)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
6)高、中壓乙炔發(fā)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樣驗。
7)碎電石應摻在小塊電石中使用。夜間添加電石,嚴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存浮桶上放置物料,不準用手在浮桶上加壓或搖動。
9)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10)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11)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12)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13)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14)電石應放在通風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將桶上的小蓋打開,輕搬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閃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15)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16)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服桶提出時,頭部應避開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臥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四)防水作業(yè)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以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yè)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制、鋪涂瀝青,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條串通后,方準烘烤,并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與油直接接觸。
4、熬制瀝青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筑物25m;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于80cm,鍋與鍋之距離應大于2m;火口與鍋邊,應有70cm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場地,離鍋不小于5m。
5、熬油前,應清除鍋內雜物和積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油鍋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即用鐵鍋蓋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并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干砂、濕麻袋滅火。
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二分之一。溫度不得超過80°c,并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錫焊。盛 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車,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業(yè),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
(五)樓屋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零良好,其電源的裝拆必須由電工進入。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戴電焊手套,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零線。
3、操作前必須申領明火用火證,按規(guī)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看火注,否則禁止作業(yè)。
(六)可燃與可爆物資存放與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瘜W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性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使用后的廢棄物料應及時。建設工程內不準作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七)明火作業(yè)
1、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yè)。施工作業(yè)用火必須經保衛(wèi)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yè)。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并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八)季節(jié)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業(yè)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6、冬季油漆桶和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5篇 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編號:
市政施管—10工程名稱
分部名稱
分項名稱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職務
交底內容:
1. 一般要求
(1) 施工現場應實行區(qū)域管理,作業(yè)區(qū)與生活區(qū)、庫區(qū)應分開設置,并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2) 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開關箱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施工
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3) 現場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事件) ,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及時準確地撥打火警電話,并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
(4) 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施工中使用的機具、材料、氣候和現場環(huán)境狀況,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消防隱患與可能出現的火災事故(事件) ,制定相應的防火措施。
(5) 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現場環(huán)境狀況確定消防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 職消防管理人員,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現場進行檢查、防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用火管理
(1) 施工現場,嚴禁人員在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
(2) 冬期施工采用爐火養(yǎng)護混凝土時,必須設專人管理。
(3) 作業(yè)人員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作業(yè)。
(4) 材料庫房、易燃材料堆放場、油庫區(qū)必須設禁止煙火標志,嚴禁煙火。
(5) 在宿舍內不得躺在床上吸煙。吸煙后的煙頭應立即熄滅,棄于指定地點,不得亂扔。
(6) 現場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特殊需要時,應經消防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7)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用火管理制度。用火前,現場必須制定消防措施,并申請用人證;消防管理人員必須到現場檢查驗收.確認消防措施已落實,并形成文件,方可發(fā)放用火證。
3. 臨時建筑
(1) 臨時建筑應采用阻燃材料。
(2) 臨時建筑應搭建在廚房、鍋爐房等動火部位區(qū)域的上風方向。
(3) 施工現場廚房、鍋爐房、汽車庫、變電室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4) 臨時建筑與鐵路、火災危險區(qū),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5) 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不得支搭臨時建筑,需在其一側搭建時,其水平距離不得小于6m。
(6) 生活區(qū)臨時建筑應分組布置,組與組間應保持防火安全距離;門窗應向外開,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5。
(7) 現場存放易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防水和防腐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各種材料應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和壓縮可燃氣容器等物品必須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存放;施工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據施工計劃限量進人現場;現場需設油庫時,庫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庫房內凈高不得小于3.5m,地面應具有耐火、防靜電性能,坡度應為1%(向內) ;門凈高不得小于2m;門口應設內斜坡式門檻;照明必須采用外布線,燈具必須嵌人墻內;存放汽油時應采用防爆型燈具;油桶應按現定直立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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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編號: | 市政施管—10 |
工程名稱 | 分部名稱 | ||||
分項名稱 | 交底日期 | 年?月?日 | |||
交底人 | 交底人職務 | ||||
交底內容: (8) 一期施工由于條件限制,需采用鐵制火爐供暖時,煙囪與房頂、電纜的距離不得小于70cm;火爐周圍應設阻燃材質的圍擋,其距床鋪等生活用具不得小于15m;嚴禁使用柴油、汽油等引火。 (9) 現場焊接(切割) 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作業(yè)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2) 焊工必須實行持證l崗制度,取得資質證書。 3) 施焊前,必須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方可操作。 4) 施焊(割) 時,現場應設專人對消防、電氣等安全狀況進行監(jiān)護。 5) 焊(割) 作業(yè)完畢,必須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6) 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容器,未經徹底清除,嚴禁焊接(切割) 。 7) 焊(割) 作業(yè)現場周圍10n內的易燃、易爆物必須清除或采取隔離措施。 4. 消防設施 (1) 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進水管直徑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應設置在消防通道附近。 (2) 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通道不能環(huán)行時,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3)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合理布局,并設標志,經常維護保養(yǎng),按規(guī)定期限檢查、更換,保持靈敏、有效。 (4) 高度超過24m的建(構) 筑物,應安裝臨時消防三管,其直徑不得小于75mm,每結構層應設消火栓口,并配備相應的水龍帶。 (5) 選擇滅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撲救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于粉型滅火器。 2) 撲救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鉻、鋁鎂合金等燃燒的d類火災應選用專用滅火器。 3) 撲救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炔氣等燃燒的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4) 撲救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麻、毛、紙張等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按鹽于粉(abc) 、鹵代烷型滅火器。 5) 撲救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等燃燒的b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6) 設置滅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2)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3)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 施工現場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得少于2具,要害部位配備的滅火器不得少于4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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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編號: | 市政施管—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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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 交底人職務 | ||||
交底內容: 5) 手提式滅火器應設置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1.5m,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5cm。 6)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潮濕和有腐蝕性的地點,須設置時,應有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設防雨淋、暴曬的設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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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編號:
市政施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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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 一般要求
(1) 施工現場應實行區(qū)域管理,作業(yè)區(qū)與生活區(qū)、庫區(qū)應分開設置,并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2) 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開關箱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施工
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3) 現場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事件) ,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及時準確地撥打火警電話,并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
(4) 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施工中使用的機具、材料、氣候和現場環(huán)境狀況,分析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消防隱患與可能出現的火災事故(事件) ,制定相應的防火措施。
(5) 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工程特點、規(guī)模和現場環(huán)境狀況確定消防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 職消防管理人員,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現場進行檢查、防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用火管理
(1) 施工現場,嚴禁人員在禁止煙火的區(qū)域內吸煙。
(2) 冬期施工采用爐火養(yǎng)護混凝土時,必須設專人管理。
(3) 作業(yè)人員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作業(yè)。
(4) 材料庫房、易燃材料堆放場、油庫區(qū)必須設禁止煙火標志,嚴禁煙火。
(5) 在宿舍內不得躺在床上吸煙。吸煙后的煙頭應立即熄滅,棄于指定地點,不得亂扔。
(6) 現場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特殊需要時,應經消防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7) 施工現場必須建立用火管理制度。用火前,現場必須制定消防措施,并申請用人證;消防管理人員必須到現場檢查驗收.確認消防措施已落實,并形成文件,方可發(fā)放用火證。
3. 臨時建筑
(1) 臨時建筑應采用阻燃材料。
(2) 臨時建筑應搭建在廚房、鍋爐房等動火部位區(qū)域的上風方向。
(3) 施工現場廚房、鍋爐房、汽車庫、變電室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4) 臨時建筑與鐵路、火災危險區(qū),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5) 電力架空線路下方不得支搭臨時建筑,需在其一側搭建時,其水平距離不得小于6m。
(6) 生活區(qū)臨時建筑應分組布置,組與組間應保持防火安全距離;門窗應向外開,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5。
(7) 現場存放易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防水和防腐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各種材料應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和壓縮可燃氣容器等物品必須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存放;施工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據施工計劃限量進人現場;現場需設油庫時,庫房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庫房內凈高不得小于3.5m,地面應具有耐火、防靜電性能,坡度應為1%(向內) ;門凈高不得小于2m;門口應設內斜坡式門檻;照明必須采用外布線,燈具必須嵌人墻內;存放汽油時應采用防爆型燈具;油桶應按現定直立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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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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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職務
交底內容:
(8) 一期施工由于條件限制,需采用鐵制火爐供暖時,煙囪與房頂、電纜的距離不得小于70cm;火爐周圍應設阻燃材質的圍擋,其距床鋪等生活用具不得小于15m;嚴禁使用柴油、汽油等引火。
(9) 現場焊接(切割) 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作業(yè)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2) 焊工必須實行持證l崗制度,取得資質證書。
3) 施焊前,必須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方可操作。
4) 施焊(割) 時,現場應設專人對消防、電氣等安全狀況進行監(jiān)護。
5) 焊(割) 作業(yè)完畢,必須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6) 裝過易燃液體或氣體的管道、容器,未經徹底清除,嚴禁焊接(切割) 。
7) 焊(割) 作業(yè)現場周圍10n內的易燃、易爆物必須清除或采取隔離措施。
4. 消防設施
(1) 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進水管直徑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應設置在消防通道附近。
(2) 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通道不能環(huán)行時,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3)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合理布局,并設標志,經常維護保養(yǎng),按規(guī)定期限檢查、更換,保持靈敏、有效。
(4) 高度超過24m的建(構) 筑物,應安裝臨時消防三管,其直徑不得小于75mm,每結構層應設消火栓口,并配備相應的水龍帶。
(5) 選擇滅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撲救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應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于粉型滅火器。
2) 撲救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鉻、鋁鎂合金等燃燒的d類火災應選用專用滅火器。
3) 撲救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炔氣等燃燒的c類火災應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4) 撲救含碳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棉、麻、毛、紙張等a類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按鹽于粉(abc) 、鹵代烷型滅火器。
5) 撲救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等燃燒的b類火災應選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撲救極性溶劑b類火災不得選用化學泡沫滅火器。
(6) 設置滅火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2)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3)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 施工現場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得少于2具,要害部位配備的滅火器不得少于4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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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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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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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名稱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職務
交底內容:
5) 手提式滅火器應設置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1.5m,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5cm。
6)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潮濕和有腐蝕性的地點,須設置時,應有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設防雨淋、暴曬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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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辦公區(qū)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泉州臺商投資區(qū)錦厝安置小區(qū)二期
施工
單位
中建海峽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施工部位
或層次
辦公區(qū)、生活區(qū)
施工
內容
消防安全交底
交底 時間
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消防和治安保衛(wèi)的法律法規(guī),做好消防安全和保衛(wèi)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和保衛(wèi)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建立消防保衛(wèi)機構,落實防火,治安責任制,定期檢查防火安全設施和保衛(wèi)工作,及時發(fā)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建立消防工作和保衛(wèi)工作檔案,保證消防和保衛(wèi)安全。
4、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內設爐煮飯,使用電熱器件和吸煙。
5、工棚宿舍內嚴格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因特殊情況要使用時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審核才能使用。
6、電焊工、氣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7、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申請手讀,領取許可證后,方能進行操作。
8、進行電焊、氣割前,應檢查工作場所周圍情況。焊割附近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之前或未采取存放措施之前,不準焊割;附近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作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應有專人現場監(jiān)護。
10、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除救火外,任何人都不準亂動消防器材。
11、嚴格執(zhí)行動火前“八不”動火中“四要”,動火后“一清”的安全規(guī)定。
1、十不燒:
a)動火無經審批的不燒;
b)動火未指定安全負責人的不燒;
c)防火、滅火措施未落實的不燒;
d)周圍易燃易爆未清除的不燒;
e)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燒;
f)盛裝過油類及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或未把清除存油質的不燒;
g)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管道、不燒;
h)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門、倉庫和其它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燒;
i)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底下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燒;
j)未配有相應的滅火器材的不燒;
2、動火五要:
1)要有審批手續(xù);
2)要指定專人負責安;
3)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要時刻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
4)發(fā)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撲救;
5)動火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項目負
責人
交底人
講解時間
被
交
底
人
執(zhí)行
情況
安全員: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交底人、安全員、被交底人各持壹份
第8篇 油漆工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1. 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fā)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 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 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更換。
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5.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6. 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yè)周圍不準有火種。
7. 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持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應搭設腳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鐵皮屋面上刷油,應設置活動板梯、防護欄桿和安全網。
8. 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應過足,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9. 使用噴漿機,手上沾有漿水時,不準開關電閘,以防觸電。噴嘴堵塞,疏通時不準對人。
10. 在調油漆或對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本人和他人不準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11. 用不完的料桶時,應輸用火手續(xù),按申請地點用火燒,并設專人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fā)生火災。
第9篇 氣焊工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1. 氧氣瓶與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米。
2. 乙炔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面。要立放因定使用,嚴禁臥放使用。
3. 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 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修,防止漏氣。同時要嚴禁氣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災危險。
5. 氧氣瓶、乙炔瓶(或乙炔發(fā)生器)在寒冷地區(qū)工作時,易被凍結。此時只能用溫水解凍(水溫為40℃),不準用火烤;同時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溫處,溫度不要超過35℃。
6. 使用乙炔瓶時,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7. 每變換一次工作地點,都要進行上述要求檢查。
第10篇 鐵路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交底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規(guī)范施工現場消防技術交底工作,確保通過施工現場消防技術交底使施工人員了解解決現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等,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實現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各施工現場的消防技術交底。
第三條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 職責
4.1 技術交底須在該工程的開工前進行。消防技術交底須通知現場監(jiān)理參加。消防技術交底是一項重要的監(jiān)控措施。現場監(jiān)理人員必須在監(jiān)理日記中進行詳實記錄。施工單位施工日記也須進行詳實記錄。
4.2消防技術交底由施工單位項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講。
4.3現場監(jiān)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檢查消防技術交底文件,并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執(zhí)行情況。
4.4施工人員按消防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第五條 管理規(guī)定
(一)、項目現場臨時設施的防火規(guī)定:
1、廚房、鍋爐房及經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qū)域的長年下風向并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單獨建筑,與工程用為作業(yè)區(qū)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離≥30m。
3、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暢通。
4、高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變電間,乙炔庫等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室內高度不得低于4m,應有良好的通風。
(二)、現場消防設施:
1、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施工總平面圖及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器材,一般為每100m2臨時設施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項目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時,應備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陰塞通道。
3、鋼構件加工廠、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火工品庫應配足消防器材,一般為每30m2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備足夠的泡沫,干粉等滅火機。
4、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yǎng),酸堿泡沫滅火機的藥劑一般一年半更換一次,并掛有換藥時間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標志:
1、鋼構件加工廠、木工間(棚)、油漆間、木庫(木制品庫)、油庫、危險品庫按規(guī)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將防火制度和規(guī)定的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應掛在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樓層應設置滅火器材。
(四)、項目集體宿舍安全防火規(guī)定:
1、集體宿舍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
2、宿舍內不得儲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在床上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不得在宿舍內焚燒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不得存放室內或在室內涼干,嚴禁在未完全干燥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5、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衛(wèi)生大掃除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檢查安全防火執(zhí)行情況。
7、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應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第11篇 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佛山市順德區(qū)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 佛山市金伙伴電熱元件有限公司廠房車間一 | 分項名稱 | 工種 | 木工 | |
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無阻。 2、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3、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4、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5、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6、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7、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8、在施工現場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內禁止吸煙,違反一次除寫檢討外,并罰款500元。 交底人簽字: 日期: | |||||
接受人(全員)簽字: |
第12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山西省商務廳節(jié)能改造工程
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工 種)名稱:施工現場消防
交 底 內 容:
任何工種,未經安全部門辦理動火手續(xù),現場不準動火作業(yè)?,F場防火重點部位:屋面防
水、料場、樓內裝飾等應有專人管理,在甲方消防器材配備的基礎上,結合現場施工位置,另
外增加消防器材的數量。消防通道必須暢通,在醒日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
施工現場必須按劃分的用火作業(yè)區(qū)作業(yè),必須有防火措施,滅火器材;遠離倉庫、木工車
間和易燃材料堆放區(qū),有專人負責消防工作?,F場倉庫要設置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駛到的地
方。對易燃貨物要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倉庫內嚴禁吸煙或有明火作業(yè)。倉庫電源線必須用
pvc套管,照明燈具與易燃貨物必須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離。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燈;嚴禁亂
接亂拉電源。
在高壓架空線下面,不準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夜間有足
夠的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30米。
乙炔瓶和氧氣瓶倉庫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施工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用電管理,職工要經常學習電氣防火知識,提高電氣防火安全意識。防止電氣火災的發(fā)生。
合理設置防雷裝置,在塔吊、腳手架設置避雷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避雷接地體直接與建筑物接地體相連接。
工地電工,每天必須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電氣設備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重點區(qū)域,配絕緣滅火器,掛禁止煙火警示牌。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底人:
年月日
第13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山西省商務廳節(jié)能改造工程
分部工程
分項工程(工 種)名稱:施工現場消防
交 底 內 容:
任何工種,未經安全部門辦理動火手續(xù),現場不準動火作業(yè)?,F場防火重點部位:屋面防
水、料場、樓內裝飾等應有專人管理,在甲方消防器材配備的基礎上,結合現場施工位置,另
外增加消防器材的數量。消防通道必須暢通,在醒日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
施工現場必須按劃分的用火作業(yè)區(qū)作業(yè),必須有防火措施,滅火器材;遠離倉庫、木工車
間和易燃材料堆放區(qū),有專人負責消防工作?,F場倉庫要設置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駛到的地
方。對易燃貨物要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倉庫內嚴禁吸煙或有明火作業(yè)。倉庫電源線必須用
pvc套管,照明燈具與易燃貨物必須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離。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燈;嚴禁亂
接亂拉電源。
在高壓架空線下面,不準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夜間有足
夠的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30米。
乙炔瓶和氧氣瓶倉庫存放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施工用電,應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用電管理,職工要經常學習電氣防火知識,提高電氣防火安全意識。防止電氣火災的發(fā)生。
合理設置防雷裝置,在塔吊、腳手架設置避雷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避雷接地體直接與建筑物接地體相連接。
工地電工,每天必須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電氣設備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重點區(qū)域,配絕緣滅火器,掛禁止煙火警示牌。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底人:
年月日
第14篇 電焊工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1. 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 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3. 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4. 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5. 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6. 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人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7. 焊接預熱工作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8. 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 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 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 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2. 釷鎢杉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13.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大于36伏。
14. 雷電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yè)。
15.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6. 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7.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15篇 建筑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西安北動車所工程
單位名稱
技術負責人
曾曉輝
編制單位
西安北動車所項目安質部
交底人
景軍庫
項目負責人
陳均順
工序名稱
房建施工
交
底
內
容
1.用電安全
施工現場用電設施必須滿足安全要求,現場移動式電器設備必須使用橡皮絕緣電纜,橫過通道必須穿管埋地敷設。
配電箱、開關箱使用bd型標準電箱,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電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匹配。配電箱設總熔絲、分開關,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金屬外殼電箱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保險。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有380v和220v兩種電壓等級。
各種機電設備檢修、維護時應斷電、停運轉;如要試運轉,須有針對性保護措施。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嚴禁將電線拴在鐵扒釘、鋼筋或其它導電金屬物上,電線必須用絕緣子固定,配電導線必須保證與鄰近線路或設施的安全間距。
2.機械使用安全
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要建立檔案,專人管理。
根據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針對各種設備的使用要求和使用環(huán)境制定具體的安全操作細則。
操作人員按照機械說明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工作后的檢查保養(yǎng)制度。
保持機械操作室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機械,機械不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
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復核人:被交底人:簽收時間:年月日
說明:本交底書共三頁,一式三份,被交底人、交底人、項目安質部各一份。
房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書
編號: dcsaqjd-009-011
工程名稱 | 西安北動車所工程 | 單位名稱 | 技術負責人 | 曾曉輝 | ||
編制單位 | 西安北動車所項目安質部 | 交底人 | 景軍庫 | 項目負責人 | 陳均順 | |
工序名稱 | 房建施工 | |||||
交 底 內 容 | 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fā)生。 3.保證人身安全措施 針對工程特點,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重點對專職安全員、安全監(jiān)督崗崗員、班組長及從事特種作業(yè)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學習安全生產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識。 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工法、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上崗。 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者,要進行登記存檔規(guī)范管理。對上崗證要按期復審,并要設專人管理。 通過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采用新工藝、季節(jié)性變化、節(jié)假日前后等時要進行檢查,并要有領導值班。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建立登記、整改制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施工。 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者;不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yè);機床作業(yè)戴手套、防護鏡。 高處作業(yè)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tb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 |
說明:本交底書共三頁,一式三份,被交底人、交底人、項目安質部各一份。
工程名稱
西安北動車所工程
單位名稱
技術負責人
曾曉輝
編制單位
西安北動車所項目安質部
交底人
景軍庫
項目負責人
陳均順
工序名稱
房建施工
交
底
內
容
安全繩和在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yè)平臺上作業(yè),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fā)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yè)。
禁止在乙炔或氧氣罐存放庫、木工棚內吸煙、明火。
禁止施工機械、車輛超坐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駕駛證”人員駕駛施工機械、車輛。
4.施工運輸安全措施
施工前加強對司機的交通法規(guī)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并制定相應的安全處罰規(guī)則,提倡司機尊章守紀,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更不得超載。對違反規(guī)定的當事人嚴肅處理,對嚴格執(zhí)行法規(guī)的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施工運輸車輛要安裝倒車警報器。倒車時必須了解車后道路及環(huán)境情況,確知倒車的距離穩(wěn)妥的范圍后方可倒車。在場地狹窄、人員眾多地段,要有專人指揮,不得長距離倒車。
運輸車輛要在指定地點停車,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受施工現場條件限制需在坡道上停車時,必須采取止輪措施,防止車輛發(fā)生意外。
5.治安、消防管理措施
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學習《治安管理條例》,并要求現場施工人員與管理人員一律配戴胸章,掛牌上崗,自覺接受監(jiān)督。
加大宣傳力度,為施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承諾“便民不擾民”,取得沿線單位和居民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設立固定安全、防火警示牌、宣傳牌。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械和物資。治安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指導思想,加強施工現場貴重物資、重要器材和大型設備的管理。
開展法制宣傳和“四防”教育,施工隊定期開展以防火、防盜、防爆為主的安全檢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6.防火安全保證措施復核人:被交底人:簽收時間:年月日
說明:本交底書共三頁,一式三份,被交底人、交底人、項目安質部各一份。
工程名稱 | 西安北動車所工程 | 單位名稱 | 技術負責人 | 曾曉輝 | ||
編制單位 | 西安北動車所項目安質部 | 交底人 | 景軍庫 | 項目負責人 | 陳均順 | |
工序名稱 | 房建施工 | |||||
交 底 內 容 | 建立經理部、作業(yè)隊、班組三級防火責任制,明確各級防火職責。 重點部位如倉庫、木工間配置相應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處設常規(guī)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防止發(fā)生電器火災。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做好防火工作,搭設的工棚與料庫之間的距離,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在工棚及倉庫附近要設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加強對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管理。工程大量使用柴油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購、運輸、貯存及使用各環(huán)節(jié)均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儲料現場配備充足的消防滅火器材。 7.防汛措施 成立防汛、防洪搶險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副經理兼任,并配備相應的搶險器材。建立健全有保障的通訊系統(tǒng),項目經理部與施工隊聯(lián)系暢通。雨季來臨之前及時疏通河溝,保證排水暢通。汛期時派專人巡檢,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 8.其它安全措施 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作業(yè)區(qū)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設置急救材料儲備庫,包括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木料、各種適用工具等。 加強對司機的教育,施工運輸車輛必須嚴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規(guī)則,文明行車,注意安全。 嚴格按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起重工必須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設備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點和確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對所有起重機械進行指揮的信號員,應專人指揮,統(tǒng)一指揮信號。如遇有妨礙司機視線處,應增加傳遞信號人員。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對倒鏈、拖繩、等都要進行嚴格的詳細檢查,安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
說明:本交底書共三頁,一式三份,被交底人、交底人、項目安質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