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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動火:安全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動火交底
作業(yè)班組
主體施工隊
一、首先動火現(xiàn)場應有滅火器材。
二、電弧焊:
1.電焊機焊接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進線必須有保護零線,保護零線必須與電焊機外殼做電氣連接, 并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
2.電焊機一次線、二次線接線端應有防護罩。一次線不應長于5m,二次線不應長于30 m。高處作業(yè)時,操作面必須有可靠的防護措施,焊接時必須有防火花墜落措施,如接火斗、當火板等。下班前必須檢查焊渣余火,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及時消除。下班時,開關箱應拉閘斷電上鎖。
三、氣割:
1.氣割操作現(xiàn)場必須有滅火器。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氣瓶安全裝置,氣繩接點、焊、割炬是否完好,如有缺陷,修好后使用。氧氣膠管為紅,乙炔膠管為黑色,長度不得大于30m。
2.氧氣瓶、乙炔瓶使用和存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要防止太陽暴曬,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m,氧氣瓶與乙炔瓶距離不小于5m,作業(yè)現(xiàn)場和存放地點應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在絕緣體上,氧氣瓶使用時應防傾倒措施。
3.乙炔瓶使用和存放,必須保持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立直20分鐘之后,再連接減壓器使用。
4.下班前應清理火源,關閉氧氣瓶、乙炔瓶閥門,把氧氣瓶、乙炔瓶放置安全地點。
嚴禁在施工現(xiàn)場燒火取暖和焚燒任何材料、廢料!
接受人
交底人
安全員
第2篇 動火作業(yè):專項安全交底
動火作業(yè)專項安全交底
工程名稱:接受交底班組:
施工單位
工程所在地
設備名稱
作業(yè)內容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電焊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制,且在進行電焊塔接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搭接,非專業(yè)人員嚴禁私自動用電器設施及搭接電焊機和磨光機的接線等。
2、焊渣擊打清理時必須戴防護目鏡,以防止焊渣濺入眼睛中,造成人體的不必要的傷害,釀成安全事故。
3、在電焊施工作業(yè)時,必須由兩人協(xié)同作業(yè),以方便一人來處理火災、斷電等緊急事故發(fā)生后的處理工作。
4、進行焊接接縫打磨時,必須帶防護目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到位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防止火花等的濺起傷及自我及協(xié)助人員的人生傷害。
5、在使用打磨機之前,當打磨片安裝好以后,須空載運轉數(shù)分鐘,當轉速穩(wěn)定后才能進行打磨作業(yè)。
6、仰焊、立焊進行打磨作業(yè)時,手持打磨機須雙手拿穩(wěn),防止打磨機因碰撞物體而產生反彈傷人。較小焊縫打磨應注意因焊縫的過小而導致夾緊打磨片,使打磨片破碎傷人。
7、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8、1#、2#機組片區(qū)屬一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9、焊工不了解焊、割現(xiàn)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10、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11、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12、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3、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14、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5、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6、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 7、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18、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19、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22、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yè)。
23、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4、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25、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26、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27、 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8、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9、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30、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31、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32、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33、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34、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35、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6、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37、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38、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氣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接受交底班組員工簽名:
第3篇 動火安全交底
工程名稱
交底日期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動火交底
作業(yè)班組
主體施工隊
一、首先動火現(xiàn)場應有滅火器材。
二、電弧焊:
1.電焊機焊接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進線必須有保護零線,保護零線必須與電焊機外殼做電氣連接, 并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
2.電焊機一次線、二次線接線端應有防護罩。一次線不應長于5m,二次線不應長于30 m。高處作業(yè)時,操作面必須有可靠的防護措施,焊接時必須有防火花墜落措施,如接火斗、當火板等。下班前必須檢查焊渣余火,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及時消除。下班時,開關箱應拉閘斷電上鎖。
三、氣割:
1.氣割操作現(xiàn)場必須有滅火器。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氣瓶安全裝置,氣繩接點、焊、割炬是否完好,如有缺陷,修好后使用。氧氣膠管為紅,乙炔膠管為黑色,長度不得大于30m。
2.氧氣瓶、乙炔瓶使用和存放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要防止太陽暴曬,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m,氧氣瓶與乙炔瓶距離不小于5m,作業(yè)現(xiàn)場和存放地點應通風良好,不得放置在絕緣體上,氧氣瓶使用時應防傾倒措施。
3.乙炔瓶使用和存放,必須保持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一旦要使用已臥放的乙炔氣瓶,必須先立直20分鐘之后,再連接減壓器使用。
4.下班前應清理火源,關閉氧氣瓶、乙炔瓶閥門,把氧氣瓶、乙炔瓶放置安全地點。
嚴禁在施工現(xiàn)場燒火取暖和焚燒任何材料、廢料!
接受人
交底人
安全員
第4篇 動火作業(yè)專項安全交底
動火作業(yè)專項安全交底
工程名稱:接受交底班組:
施工單位 | 工程所在地 | ||
設備名稱 | 作業(yè)內容 | ||
交底人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1、電焊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制,且在進行電焊塔接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進行搭接,非專業(yè)人員嚴禁私自動用電器設施及搭接電焊機和磨光機的接線等。 2、焊渣擊打清理時必須戴防護目鏡,以防止焊渣濺入眼睛中,造成人體的不必要的傷害,釀成安全事故。 3、在電焊施工作業(yè)時,必須由兩人協(xié)同作業(yè),以方便一人來處理火災、斷電等緊急事故發(fā)生后的處理工作。 4、進行焊接接縫打磨時,必須帶防護目鏡,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到位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防止火花等的濺起傷及自我及協(xié)助人員的人生傷害。 5、在使用打磨機之前,當打磨片安裝好以后,須空載運轉數(shù)分鐘,當轉速穩(wěn)定后才能進行打磨作業(yè)。 6、仰焊、立焊進行打磨作業(yè)時,手持打磨機須雙手拿穩(wěn),防止打磨機因碰撞物體而產生反彈傷人。較小焊縫打磨應注意因焊縫的過小而導致夾緊打磨片,使打磨片破碎傷人。 7、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8、1#、2#機組片區(qū)屬一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9、焊工不了解焊、割現(xiàn)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10、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11、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12、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3、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14、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5、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6、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 7、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18、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19、電焊作業(yè)現(xiàn)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0、雨、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22、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yè)。 23、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4、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jù)介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并打開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方可施焊。 25、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26、焊接銅、鋁、鉛、鋅合金金屬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yè)。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27、 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8、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9、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30、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31、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32、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33、操作時嚴禁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34、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35、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6、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37、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 38、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xiàn)場。 氣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2、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3、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4、作業(yè)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5、高處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yè)區(qū)域正下方,應與作業(yè)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yè)區(qū)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8、冬天露天作業(yè)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氣或暖氣設備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 |||
接受交底班組員工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