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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法學系高校生暑假實踐報告精選 第2篇2023年12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第3篇法學系大學生暑假實踐報告精選 第4篇關于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 第5篇法學系暑假優(yōu)秀社會實踐報告 第6篇2023年2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第7篇2023年4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第8篇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范文 第9篇法學系高校生暑假實踐報告范例 第10篇大學生法學系實踐報告 第11篇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范例 第12篇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 第13篇法學系檢察院社會實踐報告
篇一 法學系高校生暑假實踐報告精選
第二次來到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
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
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
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可謂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
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p>
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對待呢?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二 2023年12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
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可謂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篇三 法學系大學生暑假實踐報告精選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四 關于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可謂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五 法學系暑假優(yōu)秀社會實踐報告
法學系暑假優(yōu)秀實踐報告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兀?/p>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六 2023年2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可謂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七 2023年4月法學系大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
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大學生暑假打工社會實踐心得1000字
篇八 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范文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九 法學系高校生暑假實踐報告范例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
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
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
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
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十 大學生法學系實踐報告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篇十一 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范例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
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
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十二 大學生法學系暑假實踐報告
第二次來到廣州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
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
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處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
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
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
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
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
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
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
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
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
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十數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
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
看守所環(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
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
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無可否認,現在的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
在實物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
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
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篇十三 法學系檢察院社會實踐報告
法學系檢察院社會實踐報告
xxx年9月22日至20xx年11月22日,我在??谑腥嗣駲z察民事行政檢察處進行了實習.這是我第一次來貴單位實習,對這里的一切還很陌生.學會去適應它,是一種鍛煉自我的過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動,因為貴單位能給我這種實習的機會,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谑腥嗣駲z察院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讓我不斷地補充自己,完善自己!實習時間雖不長,只有2個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處工作是針對民事和行政案件終審作出后當事人申訴展開工作的.只有做好檢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衛(wèi)法律的尊嚴,保障社會的正義,保衛(wèi)人民的生活.民行處的工作讓我了解到,檢察院的工作不一定處處直接與法相關,但處處都是為了更好的執(zhí)法而服務.司法工作不僅是正面與不法分子突擊,提高當事人對法律的認識,糾正錯誤,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途徑.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決申訴問題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視的環(huán)節(jié).經過短短兩個月的見習,對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無形的培訓.
學習法 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檢察院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 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 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所以,大學的法學院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現在我看來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從學校走向臨時的工作崗位,在各級組織和 領導的熱心關懷下,我堅持繼續(xù)學習,不斷提升理論素養(yǎng),努力實踐,自覺進行角色轉化,培養(yǎng)責任心,磨礪方法論,以不辜負組織和領導的殷切期望.在實習期間 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這次實習是 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
首先,'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這時才真 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結合在民行處的工作和自身的專業(yè),我深刻地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 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其次,做一個部門的見習人員,必須熟練操作電腦,尤其是打字技術與word,excel的掌握,否則,可能會延誤一份重要的任務.而我所在的貴 單位,是對文字要求較強的,因此,要準確無誤地處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層次的劃分,句子結構的合理,詞語搭配的準確等多個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 文書性秘書,還是操作性秘書,文字的表達準確,清晰,條理對任何一個企事業(yè)單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這樣的實習生必須要應對的.
再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通過這次實習,我深覺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在今后的生活中,我會朝著自己的目標,不斷努力學習,彌補不 足,為自己的理想而奮斗!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 野,使我對檢察工作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接人對事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檢察員和優(yōu)秀的工作人員,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 環(huán)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體會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認識自我,提高自身實踐能力.
在信息時代,學習是不斷地汲取新信息,獲得事業(yè)進步的動力.作為一名大學生更應該把學習作為保持自身先進性的重要途徑.在見習過程中,我結合工 作實際,不斷學習理論,業(yè)務和社會知識,用理論知識武裝頭腦,用學來的業(yè)務知識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會知識不斷拓展視野.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大學堂.作為一 名大學生,要經常性地和社會打交道.與各種各樣的人交往,從某種程度上可以決定一個人工作的成功和失敗.因而,豐富的社會知識是工作順利開展的潤滑劑.我 想只有以海納百川的開闊胸懷,接納吸收各種各樣的社會知識,才能豐富自己作為一個社會人的內涵,拓展自己的視野,促進自己工作的順利開展.
自參加見習工作后,我繼續(xù)保持自己在上學期間養(yǎng)成的讀書看報的習慣,在工作之余,每天堅持一定時間的自學,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項工作 中積極完成項目任務,參與各種會議,了解工作情況與工作要求,樹立工作責任心.對工作和生活進行經常性的反思和總結,在生活中學習生活,在工作中學習工 作,在理論學習中關注理論的實踐特性,在實踐中對實踐進行理論反思,以提高實踐活動的品格.'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實 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煉人的品質,彰現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會環(huán)境中做好自己.
雖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學生,從學校走向社會,首要面臨的問題便是角色轉換的問題.從一個學生轉化為一個單位人,在思想的層面上,必須認識到二者的社會角色之間存在著較大 的差異.學生時代只是單純的學習知識,而社會實踐則意味著繼續(xù)學習,并將知識應用于實踐,學生時代可以自己選擇交往的對象,而社會人則更多地被他人所選 擇.諸此種種的差異.不勝枚舉.但僅僅在思想的層面上認識到這一點還是不夠的,而是必須在實際的工作和生活中潛心體會,并自覺的進行這種角色的轉換.
三,做事先做人
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 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 師之善教,曰如坐春風之中;感師之造成,曰仰沾時雨之化.'我向他們學習到很多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個大學生的個人形象直接影響著工作單位對海南大學學生的形象的認識.一個法科大學生的形象直接關系著人們對高等學校法學教育的公正的判 斷.高尚的人格獲得工作單位認可的條件.真誠所至,金石為開.我在工作中,始終注意對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奮工作,謙虛謹慎,對人待事和顏悅色,以禮相待, 自覺以一名法科大學生的角色來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