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范文

橋梁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32

橋梁管理制度

橋梁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而細致的規(guī)則體系,旨在確保橋梁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運營。它涵蓋了設計、施工、維護、監(jiān)控和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工程質量,保障公眾安全,并促進環(huán)境保護。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計管理:規(guī)定橋梁設計的原則、標準和流程,確保設計符合安全、耐用和環(huán)保的要求。

2. 施工管理:涵蓋項目啟動、進度控制、質量監(jiān)督、安全規(guī)范及成本管理等方面。

3. 維護管理:規(guī)定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的程序,預防潛在問題的發(fā)生。

4. 監(jiān)控管理:設立監(jiān)測系統(tǒng),持續(xù)評估橋梁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并解決異常情況。

5.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或事故,確??焖夙憫陀行幹?。

6. 法規(guī)合規(guī):確保所有活動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包括環(huán)保、安全和施工許可等。

7. 培訓與教育:為員工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專業(yè)能力。

重要性

橋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障了橋梁的結構安全,防止因設計、施工或維護不當導致的事故。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從而節(jié)約成本。此外,它還有助于環(huán)境保護,通過科學的施工和維護方式降低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最重要的是,它直接關乎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社會公共基礎設施正常運行的基礎。

方案

1. 建立專門的橋梁管理團隊,負責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保責任明確。

2. 定期進行制度審查和更新,以適應新的技術發(fā)展和法規(guī)變化。

3. 引入先進的監(jiān)測技術和數據分析工具,提高監(jiān)控和預測能力。

4. 實施嚴格的供應商和承包商評估機制,確保其遵守管理制度。

5. 加強內部溝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團隊協(xié)作效率。

6. 定期開展安全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7. 建立公開透明的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和公眾參與制度的改進。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可以構建一個高效、安全、可持續(xù)的橋梁管理體系,為公眾提供可靠的服務,同時推動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橋梁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度

為認真貫御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59--99.針對我工程實際狀況,為了優(yōu)質、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設任務,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1.1.死亡事故為零;

1.2.重傷事故為1‰;

1.3.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10‰。

2措施:

2.1. 貫徹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原則,死亡控制指標由本項目經理___負責監(jiān)督指導.其他項目管理人員積極配合,確保實施。

2.2.本指標為否定指標,為把指標控制到最低點,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解決安全中的重大問題。

23.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人人簽字手續(xù)。

2.4.組織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防止重大傷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及項目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考核工作。

2.6.落實好項目各類人員,各部門及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達標:

3.1.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優(yōu)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為零)。

3.2.特種作業(yè)時,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達百分之百。

3.4.用電設施、漏電保護器安裝率達百分之百。

3.5.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裝置,安裝和檢查驗收率達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護三寶利用率達百分之百。

4措施:

為達到以上標準.以上各條由下列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1:由項目負責安排生產的同志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

5.2、3.3.3: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同志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

5.4:由本項目電氣負責人同志負責監(jiān)督檢查、整改。

5.5:由本項目設備負責人同志負責監(jiān)督檢查、整改。

5.6:由安全員、各班班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

6.文明施工目標

1.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堅固、穩(wěn)定、整潔美觀的現場圍檔。

2.施工現場各種標牌、標志達標率百分之百。

4.3.現場工人住宿安全衛(wèi)生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4.材料堆放整齊率達百分之百。

5.生活設施專人負責率達到百分之百。

6.現場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動火審批手續(xù)齊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標由項目經理派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為董淑存。

7.2.各班班長必須各盡所能,名負其責。

7.3.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檢查。

7.4.力爭創(chuàng)(省、市、縣、區(qū))文明施工優(yōu)良現場。

8、獎罰措施:

年終全面實現各項指標,同時完成施工必保產值目標,給予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安全技術人員2000元的獎勵,沒有完成指標將給予1000元的處罰。

第2篇 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度

1、人員保證: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2.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2.1.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決執(zhí)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令、規(guī)定、制度、標準、規(guī)范。不論以何種形式組織生產,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1.2、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生產的具體情況,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性安全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1.3、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規(guī)定,并監(jiān)督實施。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健全,安排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

2.1.4、創(chuàng)建安全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要求及作業(yè)防護條件的交底。

2.1.6、提供現場施工防護和安全設施所應用的機械、設備、材料、資金和勞力,保證職工的作業(yè)條件和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或地方政府的標準。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術保障,杜絕由于安排不善導致工序顛倒或造成疲勞作業(yè)。

2.1.8、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解決。

2.1.9、對違章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安全生產要與分配掛鉤,實施考核與獎罰。

2.1.10、拒絕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隊和人員上崗作業(yè),拒絕安排無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2.1.11、采納作業(yè)人員提出的改善作業(yè)防護條件的合理建議,并組織實施。

2.1.12、所有施工隊進場施工,一律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書,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xié)調、管理;施工隊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必備的資質。

2.1.13、發(fā)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工傷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實事求是地提出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并認真吸取教訓。

2.1.14、接到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對存在的問題,按指令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完成情況上報安監(jiān)部門。

2.2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職責

2.2.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要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去,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針對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2.2、組織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負責貫徹實施;及時糾正違章、冒險作業(yè),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加強管理,堅持定期培訓,對新工人、調換工種人員、傷愈復工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督促、檢查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活動時間、內容有安排、有保證。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主動聽取他們的匯報,積極發(fā)揮他們的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2.2.4、保證施工生產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認真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并負責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落實改正辦法及措施。

2.2.5、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認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規(guī)律,采取防范措施。發(fā)生傷亡事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上報。

2.3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2.3.1、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保問題負技術責任。

2.3.2、熟悉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3.4、編制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術措施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貫穿到設計、方案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

2.3.5)、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做好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種安全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2.3.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提出意見和解決方案。

2.4、安全員崗位職責

2.4.1、安全員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責任人,在業(yè)務上向公司負責。

2.4.2、貫徹安全條例和文明施工標準是安全員工作準則、執(zhí)行相關規(guī)章、規(guī)程是安全員的責任。

2.4.3、辦理開工前安全監(jiān)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制項目工程安全監(jiān)督計劃,上報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重點。

2.4.4、制定項目工程文明施工達標方案,提高文明施工達標方案、資金預算、實施文明施工達標方案。

2.4.5、整理匯總填寫安全內業(yè)資料,總結安全生產狀況并上報公司。

2.4.6、檢查評定安全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達標,罰處理場違章行為,組織機械設備安全評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和處理辦法。

2.4.7、承辦工地文明施工相關事宜,向主辦安全監(jiān)督部門交辦事宜,參加事故調查,定期安全檢查,例會提出工地項目,獎罰意見。

2.4.8、實行安全終止權,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承擔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2.5、工區(qū)主任安全職責

2.5.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規(guī)、指示、規(guī)章制度,確實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對所管轄的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5.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2.5.3、組織所管轄的職工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

2.5.4、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和要求,嚴格履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產設施、設備的檢驗和使用制度。

2.5.5、認真執(zhí)行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

2.5.6、檢查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設施的設立和使用,改善職工勞動工作環(huán)境條件。

2.6、班組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2.6.1、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6.2、督促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正確地使用現場安全防護和個人防護用品。

2.6.3、檢查和維護本班組的安全設施。

2.6.4、發(fā)現生產中有不安全、不衛(wèi)生情況及時報告。

2.6.5、參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協(xié)助領導實現防止事故的措施。

3、資金保證:

3.1按照項目工程款的1%資金投入安全費用

3.2安全資金投入應當用于以下安全事項,不許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設安全技術措施;

3.2.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及維護;

3.2.3勞動用品的保障及發(fā)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產事項。

3.3安全資金投入或者安全費用的計劃支取、使用、效果驗證以及投入資金的數量統(tǒng)計操作如下:

下發(fā)專項資金

各作業(yè)隊兼職安全員計劃

各作業(yè)隊負責人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項目部分管安全副經理

項目部經理審批

財務審核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3.4項目經理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并制訂系列相關人員在安全資金保障,落實等各環(huán)節(jié)上的權利和責任;

3.5制定安全資金保障不落實的責任追究程序和處罰規(guī)定。

第3篇 大型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l、高橋、大跨、深水、結構復雜的大型橋梁施工,應對施工安全進行專項調查研究,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單項工程(包括輔助工程、臨時工程)開工之前,應根據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規(guī)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細則,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人員應熟知并遵守本工種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嚴防高處墜落,異物打擊、觸電,淹溺或其它各類機械的、人為的傷害事故。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橋下通車、行人等立體施工區(qū)域,應布設安全網。

二、施工準備安全規(guī)定

本規(guī)定與第一節(jié)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條相同。

三、明挖基礎施工安全規(guī)定:

l、坑壁四周應清除3m范圍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應根據不同地質情況,確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應備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設施,基坑需機械抽排水時,須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

3、坑深zm以上,坑內人員須戴好安全帽,經常檢查坑壁有無異常情況。

4、經常檢查機具、索具、掛鉤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運輸腳手板應牢固,單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雙人抬運過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樁安全規(guī)定:

1、人工挖孔樁,宜在無水或少水的密實上層或巖層中施工,挖孔應根據孔壁密實度及滲水情況,采取孔壁支護及排水、降水措施,嚴防坍孔。

2、對孔壁的穩(wěn)定性及吊具設備等,應經常檢查,孔頂出土機具配專人管理,設置高出地面的圍欄,孔內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頭頂應設置擋板供出碴時掩蔽,出人孔須使用專用鋼筋梯。

3、挖孔暫停時間,孔口應設置罩蓋及標志;夜間應設置示警紅燈。

4、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m時,應采用機械通風,挖孔最深不宜超過15m。

5、挖孔樁內巖石需爆破時,應采用淺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嚴格控制藥量。

6、經常檢查孔內氣體情況,m氧化碳含量達0.3%時,應采取通風措施,空氣污染超過三級標準濃渡值時,如沒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業(yè)。

五、鉆孔灌注樁施工安全規(guī)定:

l、鉆孔機械就位后,應對鉆機及配套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鉆機安置必須平穩(wěn)、牢固,鉆架應加設纜風繩。

2、沖擊鉆孔,選用的鉆錐、卷揚機和鋼絲繩等,應配置適當,鋼絲繩與鉆錐用繩卡因接時,繩卡數量應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

3、沖擊過程中,應在起重機鋼繩上打一深度標記,以便把握鋼絲繩松馳適度。

4、使用鉆架起吊時,應經常檢查架子、天梁、滑車、鋼絲繩情況是否良好;經常檢查沖擊器的磨損情況,錘腳已經磨損應及時焊補。

5、檢查機械時,應在孔口搭設臨時腳手板,謹防墜落孔內。

6、器械落入孔內時,應使用鉤繩等工具打撈,在沒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況下,嚴禁人員進入孔內作業(yè)。

六、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從事高處作業(yè)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fā)現不宜登高的病癥,不應從事高處作業(yè)。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人員須穿軟底輕質鞋,所需材料事先準備齊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內,拴穩(wěn)掛牢。

3、高處作業(yè)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梯子不得兩人同時上下,在通道處(或平交口)使用梯子應設置圍欄。

4、運送人員和物件的升降電梯、吊籠,應設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嚴禁乘坐運送物資材料的吊欄。

5、高處作業(yè)人員與地面聯系,應配有通訊設備或有專人負責。

6、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拴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運鋼絲繩上高空,中間休息時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鋼繩受力滑動傷人。

8、搭設腳手架,鋪設走道板,禁止搭空頭板,走道板要滿鋪,隨鋪隨訂。

9、禁止上下交叉作業(yè),若無法錯開時,應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0、架空鋼絲繩上有節(jié)頭、卡子,滑車等障礙時,禁止在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翻越。

11、高處作業(yè)工作平臺外側應設置防護欄;高度超過10m,應設置安全網。

12、在大風大霧等不良天氣或視線不清時應停止高空作業(yè)。

七、纜索吊裝施工安全規(guī)定:

1、吊裝前應做嚴密的準備工作,對地壟、索塔、纜車、滑車、動力、機具等設施進行全面驗收檢查,是否符合高處作業(yè)等要求。

2、設立統(tǒng)一指揮系統(tǒng),并組織參加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難度、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項目要組織專門培訓。

3、準備工作就緒之后,要組織吊裝人員技術交底,并進行試運轉和超載荷試吊。

4、牽引卷揚機啟動要緩慢,進行速度要平穩(wěn);構件在吊運時,起重卷揚機要協(xié)調配合,控制好構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揚機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構件,避免產生過大彈跳。構件就位時,作業(yè)人員要等構件穩(wěn)定后再進行操作。

5、構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側主索吊具協(xié)助斜拉時,指揮信號要明確,各組卷揚機要協(xié)調運行。

6、起重和牽引卷揚機不得同時開動;雙筒卷揚機除沖孔之外,禁止放空檔;牽引上禁止懸掛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點下方及運行線路下方禁止人員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鋼絲繩三角區(qū)內禁止人員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運材料、工具及構件的纜繩跑車,不得運送人員。

10、登高操作人員應攜帶工具袋,不得將安全帶掛在主索,扣索,纜風繩等上面。

八、導梁(橋梁)安裝安全規(guī)定:

1、構件安裝之前,應制定安裝方案,建立統(tǒng)一指揮系統(tǒng)。對施工難度、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項目要組織培訓。

2、導梁組裝時,各節(jié)點應聯結牢固,導梁受力部位的鋼橋架須經過質量檢驗,不得使用受損件。

3、導梁通過的導輪支座必須牢固可靠,導梁接近導輪時,應采取漸進的方法進入導輪,導梁推進到位后,用千斤頂頂升,將導梁置于穩(wěn)定的木垛上。

4、導梁上的軌道應平行等距鋪設,使用不同規(guī)格的鋼軌時,其接頭處應妥善處理,不得錯臺。

5、導梁橫向聯結須穩(wěn)固牢靠,導梁就位后要進行校直校正。

6、構件在預制場地起重裝車后,牽引至導梁時進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鐘,到達安裝位置后,平車行走輪應用木楔楔緊。

7、構件就位起吊后,應加設支撐、墊木,以保持構件平衡穩(wěn)定,各崗位作業(yè)人員要集中精力,聽從指揮,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九、架橋機安裝構件安全規(guī)定:

1、架橋機組拼(或定型產品_懸臂牽引沖的平衡穩(wěn)定及機具配備等,均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2、架橋機就位后,為保持前后支點的穩(wěn)定,應用方木支墊。前后兩支點處,還應用纜風繩封固于墩頂兩側。

3、構件在架橋機上縱、橫向移動時,應平緩進行,卷揚機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xié)調操作。

4、全幅寬架橋機吊裝邊梁就位前,墩頂作業(yè)人員應暫避開。

5、橫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構件,操作人員應將滑道板,落梁架等準備好,等構件落入后,再進入作業(yè)點進行構件牽引(或頂推)橫移等項工作。

十、門架超重運輸安全規(guī)定:

l、門架安裝完成后,應按設計要求組織檢查驗收,移動式門架除進行靜載試驗外,還應加載在軌道上往返運行一次,檢查龍門架在移動中的變形,以及軌距、軌道平整度等情況。

2、門架頂橫移軌道兩端,應設置制動枕木。

3、門架中心距離與重物兩吊點應相互一致,以免門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門架就位后應放其前后牽引索,用木楔楔緊平車輪子,以免門架受力滑動;fi架頂平車就位按規(guī)定捆好構件,重物高度應起到可能遇到障礙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車掩木開始牽引,操作中應注意平緩穩(wěn)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搖擺,行進速度控制在5米/分鐘以內,防止重物慣性擺動。

6、開動和停止電動機,應緩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動時,必須等機、物完全停穩(wěn)后方可操作。

7、門架拆除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十一、千斤頂操作使用前應詳細檢查,并做承載試驗,操作人員應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練操作。

l、工作前應準備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頂、搖手、水平尺、垂球、保險木、抓釘等。

2、千斤頂底盤基礎應平整堅實,頂升重物必須在重心位置,墊木選擇性能。尺寸相同的堅硬木材。

3、頂升t梁、箱梁等大噸位構件,必須在梁兩則加設支撐;構件兩端不得同時頂起或下落,一端頂升或下落時,另一端要支穩(wěn),撐牢。用多臺千斤頂起升同一重物時,動作應同步、均衡。

4、千斤頂的升降應隨時加設或抽出保險墊木,構件底面與保險墊木的距離宜控制在scm之內。

5、千斤頂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過絲桿或齒輪全長的75%。

十二、預制件運輸安全規(guī)定:

1、軌道平車運輸,軌道路基要有足夠的寬度、強度、平整度。軌道鋪設應平直、圓順,軌距應在允許誤差值內:軌道半徑不得小于25m,縱坡不宜大于2%,軌道與其它道路交叉,須按規(guī)定設交叉道口。

2、軌道平車運輸大型構件時,平車的轉向、托盤(或轉盤)、支撐制動器等應進行檢查。

3、大型預制件運輸應設專人指揮,并經常檢查構件在平車上的穩(wěn)定狀況及軌道平車有無變形。

4、構件運輸時速度要緩慢,下坡時必須以溜繩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輪木跟隨前進。當縱坡較大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方可運輸。

5、大型預制件平板拖車運輸,時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時內。簡支梁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上的擱置點必須設有轉盤。

6、拖車運輸購件時,除駕駛員外,還應派人監(jiān)視安全情況,平板拖車上禁止乘人,運行中宜緩行,避免急剎車。

7、裝卸車地點路面要平坦堅實,裝卸時機車均應剎車。

十三、混凝土澆筑安全規(guī)定:

1、人工推車上料時,手推車不得撒把,運輸料道上應有防滑設備。

2、機械上料時,在鏟斗移動范圍內不得站人,鏟斗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3、作業(yè)結束后,應將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臺上。

4、澆筑預制混凝土時,應搭設作業(yè)平臺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業(yè)。

5、電動震搗器應使用電纜線、電源開關置于干燥處,多臺震搗器同時作業(yè)應設置集中開關箱,由專人看管,操作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6、攪拌機清洗應停機,料斗起落在450—900時,人員不得站在斗鼓中間清洗。以防身體碰到操縱桿造成事故,攪拌機啟動前必須確定無人在斗鼓內。

7、運輸混凝土的四輪翻斗車宜緩速行駛,防止發(fā)生傾覆事故。

8、懸空索道,輸送混凝土應接起重運輸安全操作進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規(guī)定:

1、混凝土泵應設置在作業(yè)棚內,安裝平衡牢固,泵車安設未穩(wěn)之前,不得移動布料桿。作業(yè)前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正常、靈敏、可靠。

2、泵送前應檢查管路、管節(jié)、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嚴的管件。

3、管路布設要平順,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位。

4、泵送中要設專人經常檢查管路,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運轉中發(fā)現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yè)。

6、操作人員須熟悉并遵守泵車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定。

7、拆卸管路接頭前,應把管內剩余壓力排凈,防止管內存有壓力而引起事故。

8、作業(yè)結束,采用空氣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裝及拆除安全規(guī)定:

l、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有無坍方跡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內吊運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設專人指揮,模板要捆綁牢靠,基坑內操作人員要避開吊運材料。

3、人工搬運支立較大模板時,應設專人指揮,使用的繩索要有足夠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應先固定底部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或傾覆。

4、用機械吊運模板時,吊點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時,作業(yè)人員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接觸腳手架。

6、高處作業(yè)時應將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不得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

7、作用斧錘須顧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傷及他人。斧頭刃口處應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時應制定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雙層作業(yè)。3m以上模板在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緩慢送下。

十六、預應力張拉安全規(guī)定:

l、預應力鋼絲束張拉施工前,檢查張拉設備,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壓力表應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定。

2、錨環(huán)及錨塞使用前應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3、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點,各接口必須完好無損。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4、油泵開動時,進、回油速度與壓力表指針升降,應平穩(wěn)、均勻一致。安全閥要保持靈敏可靠。

5、張拉前操作人員確定聯絡信號,張拉兩端相距較遠時,宜使用對講機。

6、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張拉作業(yè)區(qū)。

7、在己拼裝或現澆的箱梁上進行張拉作業(yè),其張拉作業(yè)平臺,拉伸機支架要搭設牢固,平臺四周加設護欄。

8、張拉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嚴禁站人,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兩側。

9、張拉操作中若出現油表震動劇烈、漏油、電機聲異常,斷絲、滑絲異?,F象,應立即停機檢查。

10、張拉鋼絲束完畢退銷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人工拆卸銷子時,不得強擊。

11、張拉完畢后,對張拉施錨兩端應妥善保護,不得壓重物,管道灌漿前,梁端應設圍護和擋板,嚴禁撞擊錨具、鋼絲束及鋼筋。

12、先張法張拉前應對臺座、橫梁進行檢查、張拉中及未澆混凝土之前,周圍不得站人或進行其它作業(yè)。澆筑混凝土時,震搗器不得撞擊鋼絲束。

十七、腳手架安全規(guī)定:

1、鋼管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堅固。立桿底必須使用立桿底座。不得使用鉛絲和麻繩連接鋼腳手架。

2、式簡易腳手架應按產品設計拼裝連接牢靠,并使用鋼管加強橫向連系和剪刀支撐。

3、腳手板要鋪滿、綁牢、無探頭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與模板相連。

4、腳手架要設置欄桿,敷設安全設施并應經常檢查,確保操作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

5、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穩(wěn)妥整齊,有坡度的腳手板,要加設防滑條。

6、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和撐術固定穩(wěn)妥、牢固、牢靠、防止擺動搖晃。

7、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要經常檢查受水沖刷情況,發(fā)現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腳手架上作業(yè)的人員應配戴救生設備。

8、腳手架高度在10—15m時應設置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0—600,纜風繩的地錨應注意保護。

9、拆除腳手架時,周圍應設置警戒標志或護欄,應按從上到下順序拆除,不得上下雙層作業(yè),拆除的腳手架,板應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規(guī)定:

1、支架所用的樁木、萬能桿件等應詳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jié)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桿作和鋼管等。

2、地基承載能力必須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土質地基雨季須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wěn)定性。并要與墊木連結牢固,防止不均勻沉落、失穩(wěn)和變形。

4、支立排架時應專人指揮,支立排架以豎立為宜,排架豎立后用臨時支撐撐牢,再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栓擰緊,形成整體。

5、用吊機豎立排架時,應用溜繩控制排架起吊時的擺動。

6、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連,防止支架失穩(wěn)。

7、立柱排架大面積拆卸時應邊拆邊撐木,保持平衡穩(wěn)定。嚴禁將全部水平和斜撐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機械安全規(guī)定:

l、木工機械開機前應添加潤滑油脂,先試機,待機件各部運轉正常后,方可工作。

2、機械運轉中,如有不正常的聲音或發(fā)生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維修。

3、操作人員工作時,要扣緊衣扣和袖口,嚴禁戴手套作業(yè):留長發(fā)者須戴好工作帽,長發(fā)不得外露。

4、木工機械的轉動部分,要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工作中更換據片、刨片、刃具、鉆頭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轉動后方可拆裝。

5、圓盤鋸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站在鋸片一側操作,禁止站在鋸片同一直線位置,鋸片上方安裝擋板和滴水裝置。鋸片不得有連續(xù)斷齒。

6、接料者要待料出鋸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鋸到接近端頭時,應由下手拉,手不得繼續(xù)推進。

7、送料用力要均勻,遇本節(jié)應減速。長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鋸。

8、平刨機刨料前應清除材料上的釘子灰垢,根據木料材質調整刨料速度,手嚴禁放在木節(jié)上。

9、刨木材的大面時,手須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時,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須離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過1.smm。刨料長度超過zm時,必須由兩人操作,料頭過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勻。

10、活動式的臺面,調整切削量時,須切斷電源,停止轉動方能進行,防止臺面與刨面接觸造成事故。

11、刀架夾板必須平整貼緊,全金馬片焊縫的高度不得超過刀頭、固定刀片的螺旋應鉗入槽內,離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創(chuàng)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將手伸進安全擋板里側移動擋板,不得拆除安全擋板進行刨削。

13、壓刨機必須使用單向開關,不得使用倒順開關;送料須平直,發(fā)現材料走橫或卡位,應停機撥正;操作必須待料送出臺面。

14、人員站在機床一側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過3mm,所創(chuàng)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壓滾距離,厚度不足1cm時須墊襯托板。

二十、鋼筋制作安全規(guī)定:

1、鋼筋施工場地應滿足作業(yè)需要,機械設備的安裝要牢固、穩(wěn)定,作業(yè)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

2、鋼筋調直及冷拉場地應設置防護擋板,作業(yè)時非作業(yè)人不得進入現場。

3、鋼筋施工切斷機作業(yè)前,應先進行試運轉,運轉正常后,方能進行切斷作業(yè)。切長料時由專人把扶,切短料時要用鉗子或套管夾牢。不得因鋼筋直徑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錘擊切斷鋼筋時,鋼筋直徑不宜超過20nun,使錘人員和把扶鋼筋、剪切工具人員身位要錯開,并防止斷下的短頭鋼筋彈出傷人。

5、綁扎鋼筋高過l.5m,應有固定臨時支架進行穩(wěn)定,并設綁腳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鋼筋骨架上。

6、場地綁扎t梁鋼筋,應先設置穩(wěn)妥分層支架,兩面同時進行綁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電焊:

(1)電焊機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yè)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yè)。

(3)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操作。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須清洗干凈,打開所有孔口,保持空氣流通。

(6)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開設進、出口。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容器殼體隔離開。施焊過程中每隔半小時至一小時外出休息10一15分鐘。

(7)接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金屬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體代替地線。

(8)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應備消防設備。

(10)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板或鐵板。

2、氣焊

(1)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裝置。

(2)乙炔發(fā)生器應置于干燥、通風處。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明火檢查是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領,下班后送回專用庫房。

(3)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受熱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接觸膠管,氣焊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yè),點火的焊槍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表面,嚴禁沾污油脂。氧氣瓶應設有防震膠圈,并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劇烈震動和烈日曝曬。

(5)乙炔發(fā)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體,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人照明。

(6)乙炔發(fā)生器不得放在電線下方,焊接場地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回火裝置結凍時,應用熱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電石應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運應打開桶蓋,輕移、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避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9)施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施焊完畢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全罩。乙炔筒提出頭,頭部應避開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應掛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4篇 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

近些年來我國對于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斷加大,橋梁設施與過去相比已經取得了長遠的進步,然而由于橋梁露天現場施工眾多因素的不安定性與復雜性,使得橋梁施工也暴露出來了許多的問題,特別是與日俱增的施工安全事故最為明顯與突出,這直接影響了橋梁施工企業(yè)的經濟效益,給企業(yè)造成了不必要的財產損失,也給社會造成了諸多的不良影響。然而事實上,橋梁施工安全事故的產生,通過不斷加強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其實可以有效避免。因此,如何有效加強對安全事故的控制就變的非常重要。

1.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繁多,因具體情況而不同,這也是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難度不斷增大的原因之一。橋梁施工現場安全問題,概括下來,無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施工現場對于安全管理的措施與技術方面還存在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施工單位并沒有嚴格按照《橋梁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進行安全技術控制,使得安全管理規(guī)范流于形式,另外一方面,橋梁施工工地,機械以及附屬設施存在老化落后的現象,這無疑會增加安全隱患。

其次,有些橋梁工程施工工期較短,使得工程須趕進度才能完工,從而產生工程編造弄虛作假現象,使生產安全系數大大降低,比如某工程工期要求為一年,而施工企業(yè)為了趕進度,幾個月就完工了,即使施工過程中存在一些安全隱患,也不予以處理,蒙混過關、弄虛作假現象非常普遍。

第三,橋梁行業(yè)從業(yè)者人員素質較低,也是橋梁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產生的重要原因。這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橋梁勞動者大多為農民工,比較缺乏安全意識,往往將安全拋在腦后,從思想上對于安全的概念心存僥幸心理,特別是由于自身知識能力的欠缺,使得他們缺乏對于一些施工機械施工操作技能的了解,另外一方面,從業(yè)人員素質較低,使得施工人員的組織較為混亂,安全管理變的比較困難。

最后,施工單位及其施工項目責任單位缺乏及時的安全監(jiān)管控制。這主要體現在:有的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方式比較粗放,存在不到位、不標準的安全管理,比如說對于原材料的供應與采購,有的施工單位一味的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了施工的質量差異,使得工程安全度降低;有的監(jiān)理單位并沒有嚴格履行監(jiān)理標準,忽略了監(jiān)理工作人員的職責與任務,使得對于橋梁施工安全管理監(jiān)管控制失去作用有的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較少,對于員工并沒有做到安全教育,使得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不按規(guī)范施工,這不僅造成了施工質量的低劣,也給施工的安全帶來了隱患。

2.加強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橋梁施工現場安全無小事,安全管理工作應該積極圍繞人的生命安全與施工順利進行來開展,特別是人的因素,應當是橋梁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針對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應從以下幾方面把握:

①加強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

一方面,工程建設項目部應落實好安全檢查制度,并組織定期施工安全檢查和不定期施工安全檢查,安全檢查應事先列出檢查內容,然后在檢查過程中逐一進行,并作好檢查記錄,檢查完畢后應編寫施工安全檢查報告,以此作為施工安全管理的依據,對于檢查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整頓,當驗收合格候才可進行施工。

另一方面,施工單位應將安全教育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首先,施工單位應該組織好定期的安全考核教育,加大安全力度,并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從而不斷提高施工從業(yè)人員的積極性;其次,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安全問題,組織專項安全研究與教育,組織技術人員對勞動者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②不斷提高施工從業(yè)人員的素質

對于施工從業(yè)人員的選拔,應嚴格把關,堅持“未經培訓不得上崗”的原則,不斷提高勞動者自身的安全防范技能是重中之重,一方面,施工勞動者必須從自身提高所從事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降低不同崗位責任事故的發(fā)生;另外一方面,施工企業(yè)應對勞動者定期進行培訓教育,特別是對于施工過程中暴露出來的不按規(guī)范施工,應嚴格加以強調;此外,施工從業(yè)人員應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施工過程中一些安全事故的應急逃生知識。

③加強施工企業(yè)與政府監(jiān)管控制職能

首先,施工企業(yè)與政府應改變安全管理工作中傳統(tǒng)的落后的監(jiān)管方式,一方面,施工企業(yè)與政府應該改變傳統(tǒng)的單一的監(jiān)管方式,從多方面實施建立綜合監(jiān)管方式;另外一方面,政府監(jiān)管應建立監(jiān)管隊伍,實行主動出擊的原則,不區(qū)分普通工程建設項目還是特殊重要在建項目,不論項目是在建或拆除,全盤將所有工程全部納入管理范圍;

其次,各級企業(yè)負責人與政府應該建立橋梁施工安全監(jiān)管體系,特別是各級政府應該將安全管理工作列于整個施工進程中的首要工作來抓,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為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鋪好道路;各級企業(yè)政府還應將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到各單位部門及其負責人,建立安全監(jiān)管小組,定期對項目某階段的安全管理進行匯報總結。免費論文參考網。

④對橋梁施工惡劣的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不斷整治改善

主要包括:合理設計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減少施工交叉作業(yè)對作業(yè)環(huán)境的影響;嚴格控制施工作業(yè)現場空氣粉塵含量,減少噪音與有毒物質的污染;保持控制施工作業(yè)現場的濕度與溫度;對于施工現場比較危險的機械設施應設立警示標志等。

⑤將橋梁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納入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條款之中

一方面,標書中應該對施工安全管理提出明確的要求,設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對于各種施工機械以及施工防護的管理與維護,明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安全應急預案都應做到明確具體;另外一方面,將安全管理目標列于招標文件之中,在評標的過程之中,根據安全管理目標的具體要求進行標書的評審工作,對于安全管理不達標的標書文件,應該作為廢標的重要依據。免費論文參考網。

3.結言

橋梁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無小事,同時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又是一項及其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它對橋梁施工單位與施工從業(yè)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橋梁施工單位全體人員應積極參與,做到每個人將安全的概念融入心中,從企業(yè)的各個角落建立起施工安全管理體系,才能從根本上有效避免現場安全事故的產生。

第5篇 橋梁維修安全生產組織管理方案范本

通過多年橋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認為安全施工是企業(yè)的生命線,是企業(yè)最大的效益,任何與安全相違背的行為都將把企業(yè)推到死亡的邊緣。所以樹立安全施工是項目部員工的共識,人人講安全,安全為人人,已深入到每個管理人員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實在行動上,所以在該項投標工程中,我們認為抓好安全施工,是對業(yè)主、總公司、員工最大的負責。

一、 安全生產施工組織機構措施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莫輕文擔任組長,項目總工為副組長,組員由技術、安全、材料、綜合等部門主管組成,對本項目施工作業(yè)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各管理施工員同時兼任安全員,對所作業(yè)的工種進行隨時地的安全落實,各施工班組由班組長擔任安全小組組長,隨時對工作進行安全培訓,隨時強調安全措施的落實,上下聯動,形成嚴密的安全管理網絡。

二、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措施及技術措施

1、施工現場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盜、防爆、防雷電等安全規(guī)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現場的生產、辦公、生活用房、倉庫、材料堆放場等均按批準的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

2、現場生產設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設施網點,消防器材須有專人管理不得亂拿動,組成一個3人的消防隊,所在人員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現場道路堅實、平整、暢通,危險地點懸掛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志》規(guī)定的標牌,施工現場設置大幅安全宣傳標語。

4、各類房屋、庫棚、材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規(guī)定?,F場的易燃雜物須隨時消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好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針對各工種的特點按時配發(fā)勞保用品。

三、重要環(huán)節(jié)、關鍵工序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及方案

1 、樹立“安全第一”、“違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導思想。

通過開展“安全文明施工勞動競賽”活動、定期舉辦安全技術培訓班、由安監(jiān)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質量周報》、定期開展施工安全大檢查等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員“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識。

2 、簽訂配合安全協(xié)議工程開工前必須與業(yè)主方簽訂施工安全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3、施工地點附近作好安全防護。

4、按工作性質配置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5、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將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爭創(chuàng)“安全標準工地”目標。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執(zhí)行安全獎懲辦法。

7、責任安全風險抵押。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都必須參加施工責任安全風險抵押,未出任何行車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額的獎勵,否則,沒收押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者,進行行政處罰。

8、安全勞動競賽。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施工勞動競賽”活動,每月評比一次,優(yōu)勝者可得一定金額的獎金和流動紅旗。

四、 安全防護措施

1、從事電力施工、腳手架搭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專業(yè)培訓和考試并取得合格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設立安全標志。危險地區(qū)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3、施工用電的線路及設備,嚴格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安裝設置,并安裝漏電保護器,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規(guī)定。

4、嚴禁將電線路搭靠或固定在機械、欄桿、鋼筋、管子、扒釘等金屬件上。電線路的架設高度,與建筑物的距離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時,必須符合現行的《電力設計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

5、現場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隨時對人身安全進行必要的防護措施,并進行天天檢查,防危杜漸。

五、事故處理措施

1、當工地發(fā)生小的安全事故時,要及時派送車輛人員將傷員送至醫(yī)院,進行救治,并報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核實。

2、當工地發(fā)生大的安全事故時,應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進行全力的現場搶救,并同時報公安、消防、安檢、業(yè)主、監(jiān)理等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指揮,調動各種資源,最大限度的搶救現場傷員,同時保護現場,進行責任劃分。

3、當工地發(fā)生突發(fā)性安全事故時,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立刻停下手頭工作,調動各種資料趕赴突發(fā)現場,不管責任是誰,全力以赴進行搶救,同時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類似的安全事故再次發(fā)生。

六、交通安全組織方案及保證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

2 、施工作業(yè)前準備

安全教育:我公司項目部設立專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員,在施工前主要進行如下幾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b)大修、安全作業(yè)責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

c)安全作業(yè)的方案,安全作業(yè)的常識;

d)安全隱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應急措施和自救知識

新進場的設備和人員也要根據作業(yè)的特點和人員的實業(yè)情況,在進場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檢查。決不能因為工期緊張,環(huán)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這個環(huán)節(jié)。

3、施工管制區(qū)域內的安全管理

a) 責任人與人員管理

為達到責任明確的目的,每處作業(yè)現場均要指定安全作業(yè)責任人。從交通管制區(qū)域開始直到作業(yè)結束,責任人對安全作業(yè)負全責。

b) 設施看護

工程作業(yè)要時刻注意現場交通管制設施的完好性,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在作業(yè)現場要安排好設施看護員,要保證設施、標志清潔易于辨認,并始終處于正確工作狀態(tài)。

c) 夜間值守

對夜間交通管制區(qū)域安全設施應滿足夜間安全設施布置的要求,沒有作業(yè)時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員,相互照應,看管現場、設備,并對進行的設施進行看護。值守人員要了解安全規(guī)程,要求能夠操作和簡單的維護警示燈光設備,保證交通安全設施整齊,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求及時報告,發(fā)生事故及時報警。

第6篇 橋梁夜間 安全管理方案

為了加強施工的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根據福建省環(huán)保管理條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我部考慮工期、工程質量等因素,制定夜間施工的主要項目有:(1)、樁基施工,包括挖孔、下鋼筋籠、砼澆筑等;(2)、t梁預制生產等。從安全方面考慮,高空作業(yè)內的施工盡量不考慮在夜間施工,如墩柱、蓋梁架模、砼澆筑等。夜間施工要求照明條件一定要好,這既要保證人員安全作業(yè),又要保證照明系統(tǒng)安全可靠運行。

1、樁基施工必須保證連貫性,所以近期夜間施工的主要內容就是樁基生產。而考慮工期的原因其它工作的夜間施工,無特殊情況,夜間施工應在22:00前結束。

2、我部根據施工進度安排無法避免在夜間施工的,應提前向有關部門申報夜間施工的有關手續(xù)。

3、估計當天22:00不能停止作業(yè)的班組,班組長應提前向隊部相關管理人員做好有關工作,及時上報項目部經理室審批,經項目部審批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申請書內容包括:作業(yè)部位、作業(yè)人數,照明安排申請作業(yè)時間,值班負責人安排,職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等。

4、夜間施工必須照國家及市安全和生產管理條例,嚴禁盲目施工,不準安排由年老體弱帶病、疲勞及一切不適合夜間作業(yè)的工人進行施工。

5、對于工期不緊(非網絡圖關鍵路線)的工序,盡量不安排夜間施工。

6、對于工期較緊(網絡圖關鍵路線)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日、夜分班,并適當縮短夜間作業(yè)班組的作業(yè)時間,安排夜間作業(yè)人員適當的休息時間,并提供夜餐,減輕夜間作業(yè)人員的勞動強度。

7、必須保證夜間施工期間的照明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區(qū)、作業(yè)場所、料具堆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設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業(yè)和生活安全。

a.本工程室外主要采用鈉燈作為主要照明燈,固定布置在場地適當位置,保證整個施工場地均有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鎢燈作為臨時可移動照明燈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為對固定式照明的補充。

8、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問題,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

9、夜間施工時,各項工序或作業(yè)區(qū)的結合部位在夜間施工時要有明顯的發(fā)光標志,各道工序夜間施工除當班的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到位外,還要建立冶安主管人員巡查制度。

10、而經批準后的夜間施工,我部會事先向周邊社區(qū)告示夜間施工情況和降低噪聲措施,按規(guī)定減少噪聲排放,而且不得將強光照明燈直接照射居民窗戶。

11、特殊情況需夜間作業(yè),應盡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圍群眾的工作,并報工地所在的區(qū)、縣有關部門備案后方可施工。為了降低夜間施工中噪聲對環(huán)境的影響,采用如下措施:

(1)、人為噪聲的控制措施

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為噪聲的管理制度。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a、通過統(tǒng)籌安排,合理計劃,最大限度地減少深夜噪聲施工的時間和次數;

b、在某些特殊時期內,現場盡量不安排施工;

c、砼施工均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攪拌而產生的噪聲;

d、教育工人在砼振搗時振動棒盡量不觸及鋼筋;

e、車輛進出現場,專人指揮,減少或不鳴笛;

(2)、加強施工現場的噪聲監(jiān)測

加強施工現場環(huán)境噪聲的監(jiān)測,采取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12、夜間施工安全保證

(1)、用電安全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護等級必須與使用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其質量應符合規(guī)范、標準的規(guī)定,室外燈具采用防水型。

照明電壓

1)、一般場所為220v;

2)、潮濕和易觸及帶電場所為≯24v;

3)、特別潮濕場所和鍋爐、容器內為≯12v;

4)、手持行燈照明和燈具離地高度<2.5m。

5)、照明配電應單獨設置,若與動力配電合用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設置,并有漏電保護、過負荷保護。

6)、燈具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作接零保護;

7)、采用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應清晰,布線整齊,接頭處用絕緣布包扎;

8)、燈具離地高度室外>3m,室內>2.5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應>5m;

9)、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局部照明。

(2)、其它安全

對于夜間車輛安全運行的在建工程或機械設備,包括開挖基坑等場所,必按規(guī)定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以示警戒。

開挖的基坑及其它危險源必須做好圍擋設施,并設置安全警示牌和夜間照明。

綠色環(huán)保保證措施

1)、加強節(jié)約用電宣傳,教育職工節(jié)約用電意識;

2)、設專業(yè)叫工負責檢查電線、電源、用電設備等,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不符合節(jié)電標準的用電設備嚴禁使用,進行更換;

3)、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應時切斷電源;

4)、嚴禁工人私接電線,嚴禁宿舍內使用電爐等用品;

5)、嚴禁施工現場用職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離開隨手關好電源。

第7篇 高速管理處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管理處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和規(guī)范zz管理處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管理,切實做好橋梁管理工作,確保橋梁安全,根據高管局(集團)《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zz管理處全體橋梁工程師。

3職責

3.1主持橋梁的經常檢查與評定,負責組織橋梁的定期檢查與評定。根據檢查結果參與編制和上報養(yǎng)護維修建議計劃,提出須進行特殊檢查的橋梁的申請報告,組織制定橋梁養(yǎng)護、維修和加固等措施;

3.2主持橋梁的小修保養(yǎng)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yǎng)護質量,并及時上報轄區(qū)橋梁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情況。負責實施經過許可的大件運輸等超限車輛通過橋梁的有關技術工作;

3.3組織橋梁專項工程的實施,組織橋梁專項工程的中間檢查和交(竣)工驗收;

3.4負責所管轄橋梁技術檔案的補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組織對轄區(qū)內橋梁技術狀況進行綜合評價與分析;

3.5負責公路橋梁管理系統(tǒng)cbms的數據更新、系統(tǒng)維護、系統(tǒng)運行以及橋梁年度、月養(yǎng)護報告編寫等工作;

3.6負責海爾洼健康監(jiān)測系統(tǒng)的使用、維護和海爾洼健康檢測評估報告(年、月)的編寫等工作。

4管理規(guī)定

4.1橋梁工程師資格

4.1.1具有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

具有橋梁、結構工程或交通土建專業(yè)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橋梁工作崗位3年以上;或具有橋梁、結構工程或交通土建專業(yè)大學??埔陨蠈W歷,從事橋梁工作崗位5年以上。

助理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應具有1年以上從事設計、建設或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4.1.2管理處應設置專職的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也可在本單位外聘任專職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其資格條件及職責同上。

4.1.3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應持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或省高管局(集團)核發(fā)的上崗證上崗,并按要求參加省交通運輸廳和省高管局(集團)組織的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技術培訓。

4.2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工作管理

4.2.1管理處下設兩橋梁辦公室,每個橋梁辦公室必須配置3-4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配置原則:1-3座特大橋配置一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30-50座大、中橋配置一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70km以內高速公路或每個工區(qū)(中心)的小橋、涵洞配置一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橋涵分類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并保持其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

4.2.2橋梁養(yǎng)護管理實行“三個一”制度,即高速公路管理處、公司對每1座橋梁均要落實1名行政領導、1名技術負責人和1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其行政領導指:特大橋由主管養(yǎng)護的處長、公司領導;大橋或重要橋梁由養(yǎng)護科長、養(yǎng)護部經理負責;中、小橋涵洞由養(yǎng)護工區(qū)主任級領導負責;技術負責人指處、公司及工區(qū)主管橋梁的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

4.2.3經常檢查主要以目測方式配合簡單工具進行,檢查周期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應增加檢查頻率。對經常檢查中發(fā)現重要部(構)件明顯達到三、四、五類技術狀況的橋梁,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應立即請示安排特殊檢查,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橋梁和交通安全。

經常檢查過程中應填寫“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表格從公路橋梁管理系統(tǒng)中下載),現場登記所檢查的項目和缺損類型,估計缺損范圍和養(yǎng)護工程量,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yǎng)措施,為編制小修保養(yǎng)計劃提供依據,經常檢查中發(fā)現橋梁(隧道)重要部件存在明顯缺損時,應及時提交專項報告。

檢查結束后要及時調整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數據。

4.2.4橋梁定期檢查主要以目測結合儀器檢查方式進行。新建橋梁交付使用一年后,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運營三年后,橋梁定期檢查每年一次,以確保及時發(fā)現橋梁病害。

定期檢查必須填寫橋梁(涵洞)定期檢查記錄表,提供橋梁、涵洞典型缺損和病害照片及說明,出具橋梁(涵洞)定期檢查報告,其內容包括:

轄區(qū)內所有橋梁的保養(yǎng)小修情況;

需大中、修的橋梁計劃;

需進行特殊檢查橋梁的報告;

需限制橋梁交通及交通組織方案。

定期檢查結束后要及時更新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數據。

4.2.5特殊檢查分為專門檢查和應急檢查,特殊檢查應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承擔。

以下四種情況應作專門檢查:

定期檢查中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及程度;

橋梁技術狀況為四、五類;

擬通過加固手段提高荷載等級;

條件許可時,特殊重要的橋梁在正常使用期間定期進行荷載試驗。

橋梁遭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風災、漂流物或船舶撞擊,因超重車輛通過或其他異常情況影響造成損害時,應立即進行應急檢查。

4.3.1特殊檢查應采用儀器設備,通過檢測或試驗的方法,結合理論分析,對橋梁的缺損狀況、病害成因、承載能力或抗災能力做出科學明確的鑒定。并出具橋梁特殊檢查報告,特殊檢查報告內容包括:

4.3.1.1概述檢查的一般情況。包括橋梁的基本情況、檢查的組織、時間、背景和工作過程等;

4.3.1.2描述目前的橋梁技術狀況。包括現場調查、試驗與檢測的項目及方法、檢測數據與分析結果和橋梁技術狀況評價等;

4.3.1.3詳細敘述檢查部位的損壞程度及原因,并提出結構部件和總體的維修、加固或改建方案。

橋梁的特殊檢查評定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特殊檢查結束后要及時更新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數據。

4.3.2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橋梁養(yǎng)護及管理知識,嚴格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嚴格按照《公路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標準》準確評定橋梁技術狀況和養(yǎng)護評定等級。

4.3.3所轄路段出現三類以上橋梁時,應立即安排對橋梁進行特殊檢查,并對橋梁進行維修加固,必要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確保橋梁和車輛安全。

4.4責任追究

4.4.1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由于橋梁檢查不負責、發(fā)現病害不處理、不報告或處置不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按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責任。

4.4.2由于不履行職責而造成橋梁跨塌或惡劣影響的,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8篇 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安全管理與控制措施

在高速公路建設大規(guī)模向發(fā)展、建設難度不斷增大的新形勢下,施工安全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進度、質量、安全、資金、環(huán)?!?是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建設的五個核心問題,按照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發(fā)展”、“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施工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如何確保公路工程特別是山區(qū)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從而順利實公路交通建設跨越式發(fā)展,是當前一項重大的現實課題。

高速公路橋梁施工安全事故產生的原因在施工中,由于地形的限制,高墩大跨橋梁憑借其適應性強應用較為普遍。而跨越深谷的橋梁,由于深谷本身的自然深度,橋面與地面的距離往往高達幾百米。深溝懸崖地區(qū),往往出現由于施工場地狹窄,而導致上下交叉作業(yè)較多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發(fā)生的幾率較大。工程事故往往是多種原因引起的,通過采用系統(tǒng)工程學的原理,分析出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施工單位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程事故中有90%都不是因為技術解決不了造成的,而是違

章所致,施工單位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缺乏安全技術知識、

不進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違章指

揮、違章作業(y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導致建設工程

施工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2)設計不合理與缺陷。據歐共體統(tǒng)計分析,63%的安全事故(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和使用過程的安全事故)是因為前期工程項目設計策劃和施工準備階段就存在缺陷,因此,許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是設計原因造成的。設計原因主要包括:不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導致設計不合理;未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huán)節(jié)在涉及文件中未注明,未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對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等。

(3)勘察文件有誤??辈靻挝晃凑J真進行地質勘察或勘察時鉆孔布置、深度等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勘察文件或報告不詳細、不準確、不能真是全面地反映實際的地下情況等,會導致基礎、主體結構的設計錯誤,引發(fā)重大安全事故。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許多建設工程己發(fā)生的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就是施工現場使用劣質、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造成的。

(5)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長期以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置安全生產不顧,擠占安全生產費用,致使在工程投入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過少,不能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措施的需要,這也是導致安全事故不斷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6)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制度不健全。施工單位及其施工現場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落實應急救援人員、設器材等,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得不到及時救助和處理。

(7)違法違規(guī)行為。違法違規(guī)行為包括無證設計(施工)、越級設計(施工)、邊設計變施工、違法分包轉包、擅自修改設計等,將會引發(fā)大量的安全事故。

(8)其他因素。包括工程自然環(huán)境因素,如惡劣氣候誘發(fā)安全事故;工程管理環(huán)境因素,如安全生產監(jiān)督制度不健全,缺少日常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安全生產責任不夠明確等。

二、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因素分析

綜合分析各類型安全事故,導致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因素主要有4 個:

(1)人為因素。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如未帶安全帽,未系安全帶,未穿安全鞋等;施工現場安保設備不齊全,如高空作業(yè)未設置安全網、防墜網等;未制訂緊急事故處理措施,如人員落水急救等;未設定明顯安全標志,如通航標志,防墜落、防觸電標志;未及時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等。

(2)物的因素。施工機械故障和技術方案不安全等。如支架等承載力、安全寬度不夠等;技術措施不及時,如基坑處理不及時等;施工操作不規(guī)范,如清孔排水過快等。

(3)管理因素。對人員和機械的管理不到位等。

(4)環(huán)境因素。未能及時取得當地水文、氣象資料,對大風、洪水、山洪等自然災害預測不及時;當地百姓強行參運、偷盜器材、無理取鬧等,導致阻工甚至群毆。

三、強化對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與對策山

區(qū)地形復雜,橋梁施工過程中,受地形限制,很多平原區(qū)施工可使用的大型的自動化程度高的機械無用武之地。而更多的是以一種人員圍繞機械形式進行的半機械化作業(yè),這種勞動形式的事故率高于純手工作業(yè)和高度機械化、自動化的作業(yè)。

(1)合理利用施工人員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員應深入施工隊伍之中,了解現場施工人員心理狀態(tài),及時發(fā)現心理發(fā)展動向,力求用低額的經濟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防止過勞,提高生產安全性。

①提高作業(yè)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是減少施工人員、提高勞動生產率、減輕人員疲勞、提高生產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②合理地確定作業(yè)休息制度,根據施工時的勞動強度,

在施工過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時間。

③根據工作強度、工作方式合理設計休息方式。

④盡可能減少輪班工作制度。輪班工作后,給予施工人員充分的休息時間。

⑤開展技術教育和培訓,提高施工人員技術的熟練程度,減少工作中的疲勞程度。

(3)加強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培訓后應經勞動部門或有關部門考核頒發(fā)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堅決杜絕無證作業(yè)和持超過復審期的作業(yè)證件操作機械。針對所操作機械設備的特點、大小難度、技術含量、作業(yè)環(huán)境選擇合適的操作人員。技術含量高、結構復雜的機械設備應選擇文化水平高的專業(yè)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設備結構性能,實施安全操作。

四、管理的安全性控制

管理的原因即事故產生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條件。為了達到安全管理的目標,進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方式:

(1)法律手段:是指國家通過法律來規(guī)范施工安全管理活動,體現國家的意志,保證施工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包括制定法律和制度以及確保法律和制度得到執(zhí)行和遵守兩個方面。

(2)經濟手段:是指政府根據施工安全的經濟屬性和經濟規(guī)律,運用價格、信貸、稅費等經濟杠桿來達到促進建筑安全目標的各種具體方式的總稱。

(3)文化手段:安全文化是指對安全的理解和態(tài)度或是處理與風險相關問題的模式和規(guī)則。

(4)科技手段:橋梁施工安全科學和技術的進步可以提高政府安全管理效率和效果,從而更有效地控制建設過程中發(fā)生損害的可能性。

五、環(huán)境因素控制管理

采光照明、色彩標志、環(huán)境溫度和現場環(huán)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都不能低估。

(1)采光照明問題。施工現場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又要減少人的疲勞和不舒適感,還應注意視覺暗、明適應的生理反應。讓勞動者當光照強度產生極大變化時作短暫停留,在黑暗場所加強人工照明,在耀眼強光下操作帶上墨鏡,則可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2)色彩的標志問題。色彩標志可提高人的辨別能力,控制人的心理,減少工作差錯和人的疲勞。根據不同的環(huán)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標志,如用紅色警告牌,綠色安全網,白色安全帶,紅白相間的欄桿等,都能有效地預防事故。

(3)環(huán)境溫度問題。環(huán)境溫度接近體溫時,人體熱量難以散發(fā)就會感到不適、頭昏、氣喘,活動穩(wěn)定性差,手腦配合失調,對突發(fā)情況缺乏應變能力,在高溫環(huán)境、高處作業(yè)時,就可能導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溫環(huán)境,人體散熱量大,手腳凍僵,動作靈活性、穩(wěn)定性差,也易導致事故發(fā)生。

(4)現場環(huán)境問題?,F場布置雜亂無序,視線不暢,溝渠縱橫,交通阻塞,機械無防護裝置,電器無漏電保護,粉塵飛揚,噪聲刺耳等,會使勞動者生理、心理難以承受,當其生理、心理不能滿足操作要求時,則必然誘發(fā)事故。

第9篇 省橋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橋梁水域通航秩序,保護橋梁和過往船舶(包括浮動設施,下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省橋梁水域范圍內船舶航行、停泊、作業(yè),以及與水上交通安全有關的橋梁建設、施工、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規(guī)定。

橋梁水域,是指橋梁橋軸線兩側各一定范圍內的通航水域。橋梁跨越內河的,其范圍為橋軸線上游400米至下游200米;橋梁跨越海域或者對水域范圍有特殊需求的,其范圍由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海事管理機構論證確定并予公告。

第三條 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橋梁水域通航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負責維護通航環(huán)境和通航秩序,發(fā)布航行通(警)告,組織協(xié)調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交通運輸、鐵路、水利、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海洋與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橋梁水域有關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在通航水域修建的橋梁,應當依據橋梁通航論證和設計要求,設置符合規(guī)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設施。

第五條 橋梁建設單位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期間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橋梁建設單位應當確保水上交通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六條 橋梁建設單位應當在橋梁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有關橋梁通航安全的資料:

(一)橋梁地理位置、總長度、橋孔分布;

(二)橋梁防撞能力及防撞設施的情況;

(三)橋梁助航標志、設施以及安全標志;

(四)經論證的通航限制要求,包括橋梁通航凈空高度和凈空寬度、橋孔通航狀況(單向通航、雙向通航或者禁止通航)、橋梁水域限制航速;

(五)橋梁水域水深掃測圖、流速、流向與橋梁法線夾角等資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信息。

第七條 橋梁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完善橋梁安全管理機制,維護橋梁助航標志和水上交通安全設施,排查整改橋梁安全隱患,并確保與通航安全相關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橋梁管理單位發(fā)現橋梁存在安全隱患影響通航安全時,應當及時向過往船舶發(fā)出預警信息,采取應急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和航道主管部門報告。

第九條 在橋梁水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從事捕撈、水產養(yǎng)殖、水生作物種植;

(二)新設渡口;

(三)其他有礙橋梁或通航安全的行為。

第十條 船舶航行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船舶進入橋梁水域前,應當備車,并對船舶主要航行設備、號燈、號型等進行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二)船舶通過通航橋孔,應當保留足夠的高度,并與橋墩邊緣保持足夠的安全間距;

(三)加強了望,謹慎駕駛,使用安全航速;

(四)發(fā)現橋梁水域助航標志等有異常情況,不能確保安全通過時,不得強行通過,并應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同時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航道主管部門報告;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其他規(guī)定。

第十一條 船舶在橋梁水域航行時,禁止下列行為:

(一)追越;

(二)并排航行;

(三)掉頭、橫駛;

(四)穿越禁航橋孔;

(五)航行試驗(主機負荷試驗除外);

(六)其他影響橋梁水域通航安全的行為。

第十二條 除緊急情況外,任何船舶不得在橋梁水域內錨泊。

船舶因緊急情況在橋梁水域錨泊時,應當立即向當地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按照規(guī)定顯示信號,用甚高頻等方式通報船舶動態(tài),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駛離橋梁水域。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船舶不得通過橋梁水域:

(一)能見度低于規(guī)定要求時;

(二)風力達到限制通航的風力等級時;

(三)流速達到限制通航的速度時;

(四)橋梁水域發(fā)生事故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時。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依法發(fā)布通航預警信息。

第十四條 違反本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處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違反本規(guī)定,海事管理機構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__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橋梁安全養(yǎng)護管理制度

為加強金城江公路管理局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保持橋梁處于完好工作狀態(tài)并延長其試用壽命,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設置專職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或技術員)一人,保持橋梁養(yǎng)護技術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認真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2004)中橋梁檢查、養(yǎng)護的標準和規(guī)定,切實掌握橋梁的技術狀況,保障橋梁正常使用。

第二條 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或技術員)職責:

1. 主持轄段橋梁(涵、隧道)的經常檢查,并詳盡記錄檢查結果。

2. 根據經常檢查結果,負責向上一級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和本機構主管領導報告三類以上橋梁的病害狀況。

3. 負責主持轄區(qū)內橋梁(涵、隧道)小修保養(yǎng)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yǎng)護質量,及時上報轄區(qū)內橋梁(涵、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并根據上級審定的超重車輛通過橋梁方案,組織和指導超重車輛通過,其后詳細檢查有無破損,同時記錄在案。

4. 提出轄區(qū)內橋梁(涵、隧道)小修保養(yǎng)年(月)度工作計劃。

5. 參與轄區(qū)內橋梁養(yǎng)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驗收。

6. 組織養(yǎng)護技術管理人員對轄區(qū)內橋梁作定期檢查。

7. 主持橋梁安全及日常養(yǎng)護檢查工作,每季度檢查一次,汛期加強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結果,負責向上一級部門報告橋梁病害情況和處理意見。

8. 橋梁養(yǎng)護技術管理人員應及時指導所屬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人員,進行橋梁安全和日常養(yǎng)護檢查工作,每檢月至少查一次,特別加強雨季和汛期及災后的巡查,對病害要做好記錄,建立檔案。

第三條 對一般評定劃定的各類橋梁,分別采取不同的養(yǎng)護措施:

一類橋梁進行正常保養(yǎng);二類橋梁需進行小修;三類橋梁進行中修,酌情進行交通管制;四類橋梁需進行大修或改造,及時進行交通管制,如限載、限速通過,當缺損嚴重時應關閉交通;五類橋梁需進行改建或重建,及時關閉交通。

第四條橋梁檢查分為經常檢查、定期撿查和特殊檢查。

經常檢查:主要指對橋面設施、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及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

1.檢查方式:采用目測為主,結合簡單工具測量;

2.檢查周期:根據橋梁技術狀況而定,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汛期加強不定期檢查。

3.主要工作:當場填寫“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現場要登記所檢查項目的缺損類型,估計缺損范圍及養(yǎng)護工作量,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yǎng)措施,為編制轄區(qū)內的橋梁養(yǎng)護(小修保養(yǎng))計劃提供依據。

4.檢查內容: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2.4條款。

第五條定期檢查:為評定橋梁使用功能,制定管理養(yǎng)護計劃提供基本數據,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的全面檢查,它為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收集結構技術狀態(tài)數據。

1.檢查方式:以目測觀察結合儀器觀測進行,必須接近各部件仔細檢查其缺損情況;

2.檢查周期:根據技術狀況確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新建橋梁交付使用一年后,進行第一次全面檢查,在經常檢查中發(fā)現重要部(構)件的缺損明顯達到三、四、五類技術狀況時,應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檢查。

3.檢查準備: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在每次實施定期檢查前。要認真查閱所檢查橋梁的技術資料以及上次定期檢查報告,以便有充分的準備和做對比分析。

4.主要工作:

4.1現場校核橋梁基本數據。

4.2當場填寫“橋梁定期檢查記錄表”,記錄各部件缺損狀況并做出技術評分。

4.3實地判斷缺損原因,確定維修范圍及方式。

4.4對難以判斷缺損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檢查(專門檢查)的要求。

4.5對損壞嚴重、危及安全運行的危橋,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議。

4.6根據橋梁的技術狀況,確定下次檢查時間。

4.7對特大型、大型橋梁的控制檢測按《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3.3條款執(zhí)行。

5.檢查內容: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3.4~3.3.12條款。

6.病害標識:檢查發(fā)現的各種缺損均應在現場用油漆等將其范圍及日期標記清楚,發(fā)現三類以上橋梁及有嚴重缺損和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和程度的橋梁,應作影像記錄,并附病害狀況說明;

7.提交檢查文件: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3.14條款。

第六條 特殊檢查:是查清橋梁的病害原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抗災能力,確定橋梁技術狀況的工作,其分為專門檢查(根據經常檢查或定期檢查結果,對需要進一步判明損壞原因、缺損程度或使用能力的橋梁,針對病害進行專門的現場試驗檢測、驗算與分析等鑒定工作。)和應急檢查(當橋梁受到災害性損傷后,為了查明破損狀況,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恢復交通,對結構進行詳細檢查和鑒定工作)。特殊檢查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4條款。

第七條 橋梁評定:執(zhí)行《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jtg h11-2004)第3.5條款

第八條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應將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結果報送本管理機構主管領導和區(qū)高速公路管理局總工程師及其授權的橋梁養(yǎng)護主管工程師。

第九條對適應性不能滿足的橋梁,應采取提高承載力、加寬、加長、基礎防護等改造措施。若整個路段有多座橋梁的適應性不能滿足,應結合路線改造進行方案比較和決策。

第十條對經檢查確認為危橋的橋梁,應及時向上級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報告,盡快進行維修加固或改造。對暫時無法維修加固或改造的危橋、險橋,要通過發(fā)布通告,設立限速、限載、繞行標志等措施,提前向司乘人員發(fā)出警告;并要派專人晝夜看護,嚴防發(fā)生橋垮人亡的惡性事故。

第十一條對技術檔案資料不齊全,難以評價的橋梁,或在橋梁檢查中,認為適應性評定達不到要求時,應組織具有橋梁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承載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等項目檢測,針對檢測結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第十二條加強對公路橋梁伸縮縫、橋頭路面、防撞墻(或欄桿)的養(yǎng)護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病害要及時處理,避免因養(yǎng)護不當而引發(fā)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要確保事故信息上報渠道暢通。凡出現橋梁垮塌或斷通事故的,各級部門要在事故發(fā)生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的責任。

第十四條建立專門的橋梁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橋梁基本狀況卡片;

2.歷次橋梁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始記錄和竣工圖表以及驗收報告;

3.歷次橋梁經常檢查表。

第十五條配備和使用交通部“中國公路橋梁管理系統(tǒng)”(2008版)軟件,并定期收集,錄入數據,實行橋梁技術狀況動態(tài)管理,逐步達到數據共享、使用方便。

第十六條橋梁管理系統(tǒng)應配備專用電腦并實行專人管理,橋梁管理系統(tǒng)所用數據及資料應及時另行備份。

第十七條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每月至少運行2次橋梁管理系統(tǒng),檢查橋梁管理系統(tǒng)運行情況,認真收集系統(tǒng)缺陷及問題,及時反饋至上一級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

第11篇 橋梁病害動態(tài)管理制度

第一條:編制依據 橋梁是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橋梁重要病將直接影響公路的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避免因橋梁跨塌、墜車傷人事件的發(fā)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交通部《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制度》、《公路養(yǎng)護技術規(guī)范》、《公路橋涵養(yǎng)護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原則 橋梁重要病害動態(tài)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收費公路管理局負責省內高速公路(含一級公路)橋梁重要病害動態(tài)管理監(jiān)督工作,各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和養(yǎng)護單位負責轄區(qū)內橋梁重要病害動態(tài)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三條:目的 橋梁重要病害檢查目的是隨時掌握病害的發(fā)展情況,橋梁結構的技術狀況和安全狀態(tài),了解橋梁實際受力狀態(tài),判斷結構的安全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指導橋梁的安全使用。

第四條:計劃制定 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每年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管轄路段橋梁重要病害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對橋面系、上部構造、支座、墩臺及基礎等重要部位發(fā)生的病害,結合以前定期檢查的結果確定橋梁重要病害動態(tài)管理計劃。

第五條:檢查頻率 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對確定為三、四、五類的橋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根據公路交通量和病害的嚴重程度的實際情況,每周或每月進行一次,(三類橋梁可適當延長檢查時間)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掌握橋梁病害的變化動態(tài)。

第六條:報告制度 發(fā)生異常變化時要及時上報省收費公路管理局。報告的內容包括:說明、詳細的觀測資料、照片、示意圖、病害原因分析、建議處治措施等,報告要有相關責任人的簽字。遇有大、暴風雨天氣等自然災害時,每天觀測一次。

第七條:超重超載 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在有特大型工業(yè)設備運輸、集裝箱運輸、礦山特種車輛及私自改裝重型車輛的運行時,要根據現有橋梁的實際承載能力,判定對橋梁的安全使用可能造成的威脅,決定是否允許通過。

第八條:措施辦法 各養(yǎng)護單位發(fā)現重要病害危及橋梁安全時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及時設置限速、限載、禁止通行等安全警告標志,組織人員、機械、材料并安排專人守護,必要時應組織人員對車輛進行分流或封閉交通,并向上級公路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第九條:特殊情況 當在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下,車輛不能通過橋梁時,各養(yǎng)護單位現場制定搶修保通方案,采取架設臨時便橋和搶修便道,對過往車輛進行疏通,并向社會發(fā)布交通信息,必要時封閉交通。

第十條:責任追究 對橋梁重要病害不履行經常性檢查職責、觀測不到位、出現問題沒有及時報告的單位和相關人員,要依據黑龍江省收費公路管理局《橋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第12篇 高速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制度

高速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和規(guī)范高速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保證公路暢通和橋梁運行安全,高度重視橋梁養(yǎng)護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橋梁養(yǎng)護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術措施,對所管轄的公路橋梁及時組織實施檢查、檢測和養(yǎng)護維修,確保公路暢通和橋梁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zz高速公路全線所有橋涵養(yǎng)護管理工作。

3職責

高速公路橋梁養(yǎng)護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具體職責如下:

3.1貫徹執(zhí)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省高管局(集團)有關橋梁等構造物養(yǎng)護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

3.2負責制定管轄路段高速公路橋梁等構造物管理規(guī)章制度;

3.3負責高速公路橋梁等構造物養(yǎng)護技術檔案、日常管理和統(tǒng)計工作;

3.4負責管轄路段高速公路橋梁等構造物養(yǎng)護技術狀況評定工作;

3.5參與編制上報高速公路橋梁等構造物日常養(yǎng)護和專項工程計劃,并按批準的計劃具體組織實施;

3.6負責制定和組織公路橋梁等構造物養(yǎng)護工程方案、設計文件初審工作;

3.7組織本路段橋梁等構造物專項養(yǎng)護工程的交(竣)工驗收工作,參加省高管局(集團)組織的專項工程交(竣)工驗收工作;

3.8負責高速公路橋梁等構造物的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工作,組織橋梁應急搶險和保暢工作;

3.9組織、參加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技術培訓工作;

3.10負責橋梁養(yǎng)護方面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研發(fā)和推廣應用工作;

3.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 檢查與評定

4.1橋梁檢查分為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經常檢查主要對橋面設施、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和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日常巡視檢查。

定期檢查是指按照規(guī)定周期,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跟蹤的全面檢查,評定橋梁技術狀況等級。

特殊檢查指在特定情況下對橋梁技術狀況進行鑒定,以查清橋梁的病害成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或抗災能力等。

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應符合現行的《公路橋涵養(yǎng)護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2經常檢查主要以目測方式配合簡單工具進行,檢查周期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應增加檢查頻率。對經常檢查中發(fā)現重要部(構)件明顯達到三、四、五類技術狀況的橋梁,應立即上報情況和安排特殊檢查,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確保橋梁和交通安全。

經常檢查過程中應填寫“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現場登記所檢查的項目和缺損類型,估計缺損范圍和養(yǎng)護工程量,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yǎng)措施,為編制小修保養(yǎng)計劃提供依據,經常檢查中發(fā)現橋梁重要部件存在明顯缺損時,應立即向省高管局(集團)提交專項報告。

檢查結束后要及時調整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數據。

4.3橋梁定期檢查主要以目測結合儀器檢查方式進行。新建橋梁交付使用一年后,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通車運營三年后,橋梁定期檢查每年一次,以確保及時發(fā)現橋梁病害。

4.4特殊檢查分為專門檢查和應急檢查,特殊檢查應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承擔。

當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中發(fā)現三、四、五類或重要部(構)件達到三類橋梁時應立即進行特殊檢查。特殊檢查應采用儀器設備,通過檢測或試驗的方法,并結合理論分析,對橋梁的缺損狀況、病害成因、承載能力或抗災能力作出科學明確的鑒定,并出具橋梁特殊檢查報告。

橋梁的特殊檢查評定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特殊檢查結束后要及時更新橋梁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數據。

4.5依據檢查結果,橋梁技術狀況等級評定分為一至五類。

4.6公路橋梁技術狀況由管理處橋梁辦公室負責組織評定。評定為四類和五類的橋梁由省高管局(集團)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組織進行復核,各工區(qū)應采取應急保障和交通管制措施,保證橋梁運營安全。

4.7特大橋、特殊結構橋梁和單孔跨徑60米及以上大橋的檢測評定工作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4.7.1在橋梁上下部結構的必要部位埋設永久性位移觀測點,并定期進行觀測,特殊情況時應加大觀測密度。

4.7.2應安排專項經費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特殊檢查,根據橋梁技術狀況加大定期檢查頻率。

4.7.3對特別重要的特大橋及鋼管拱橋、鋼箱梁橋、剛構橋、異型構造等特殊結構大橋,應根據使用年限及技術狀況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和健康監(jiān)測系統(tǒng)。

5養(yǎng)護管理規(guī)定

5.1橋梁養(yǎng)護工程分為日常養(yǎng)護、專項工程和改建。

對技術狀況為一、二類的橋梁應加強日常養(yǎng)護,安排必要的專項工程,防止出現明顯病害。對技術狀況為三類的橋梁應及時進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擴展,影響橋梁安全運營。

對技術狀況為四類和五類的橋梁,應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證安全。并依據橋梁特殊檢查結果和技術論證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根據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確警示標志的設置位置、型式、數量,并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以確保橋梁安全。

對荷載等級、寬度、抗災能力、安全防護標準等技術指標低于所在公路技術標準的橋梁,應有計劃地進行技術改造。

5.2橋梁養(yǎng)護工程由管理處組織實施,并按規(guī)定組織招投標。

5.3管理處工程養(yǎng)護科應加強對橋梁檢測、加固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監(jiān)管,確保工程質量。

5.4橋梁專項工程完工后,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工程實施后的橋梁技術狀況必須恢復至一、二類。

5.5管理處下設橋梁辦公室為橋梁養(yǎng)護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施工安全、保暢工作。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橋梁養(yǎng)護工程的施工管理,加強施工現場交通組織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橋梁養(yǎng)護工程質量和施工區(qū)域的交通安全和道路暢通。

對需要封閉交通或長時間占用行車道施工的橋梁養(yǎng)護工程,除緊急情況外應在項目開工前15天,發(fā)布相關信息。高速公路的斷交施工信息應及時按規(guī)定向高管局(集團)備案。

5.6橋梁養(yǎng)護工程施工單位應按

照相關規(guī)定,合理布設施工作業(yè)區(qū),設置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保證施工車輛、人員和過往車輛的安全,必要時還應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6技術檔案管理規(guī)定

6.1建立健全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應用好公路橋梁管理系統(tǒng)cbms,及時更新橋梁技術數據,保證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真實完整,實現電子化管理。

對特別重要的特大型橋梁應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tǒng)和養(yǎng)護管理系統(tǒng)。

6.2公路橋梁技術檔案應包括橋梁基礎資料、管理資料、檢查資料、養(yǎng)護維修資料、特殊情況資料等。

6.3橋梁基礎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6.3.1橋梁設計施工圖及竣工圖,結構計算分析報告;

6.3.2施工過程中的試驗檢測及科研資料;

6.3.3工程事故處理資料;

6.3.4施工全過程的結構位移或變形測試資料;

6.3.5觀測或監(jiān)測點(部件)資料;

6.3.6交(竣)工驗收資料。

6.4橋梁管理資料包括橋梁管養(yǎng)單位、監(jiān)管單位,及其分管領導、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等基本資料。

管理資料中對橋梁養(yǎng)護工程師除應歸檔個人基本資料外,還應歸檔其業(yè)務考核情況和年度主要工作情況。

6.5橋梁檢查資料包括橋梁經常檢查、定期檢查結果、養(yǎng)護對策建議、特殊檢查建議報告、養(yǎng)護建議計劃等技術資料,以及檢查的時間、實施人員等基本資料。

特殊檢查還應包括檢測(試驗)方案、檢測(試驗)報告、照片及多媒體材料,檢測(試驗)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yè)績證明(復印件)以及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6.6 橋梁養(yǎng)護維修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6.6.1小修保養(yǎng)工程的實施技術資料和養(yǎng)護質量評定結果,以及工程實施的時間、組織實施人員等;

6.6.2橋梁專項工程的設計圖紙、竣工圖紙、施工資料、監(jiān)理資料、監(jiān)控(監(jiān)測)資料、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交(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以及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控(監(jiān)測)等各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yè)績證明(復印件)及其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6.7橋梁特殊情況資料主要包括地質災害、氣象災害、超限運輸等特殊事件的具體情況、損害程度、處治方案等。

6.8基本資料缺失的橋梁,應根據歷年檢查、養(yǎng)護資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術檔案。必要時,可專門安排有針對性的檢測、試驗或特殊檢查,補充、完善橋梁技術資料。

6.9及時向省高管局(集團)提供橋梁技術資料。

7 應急處置管理規(guī)定

7.1根據高管局制定的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信息上報、分級響應、交通保障與恢復、事故調查等工作的職責和程序。單獨制定針對重要和特大型橋梁的應急預案。對技術狀況為四、五類的橋梁,以及超過使用年限的危舊橋梁,除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外,還應分別制定應急交通組織方案,確保一旦發(fā)生事故,交通組織工作井然有序。

7.2發(fā)生以下突發(fā)事件,立即上報省高管局(集團)、省交通運輸廳:

7.2.1橋梁損毀中斷交通的;

7.2.2大型、特大型橋梁出現嚴重病害危及橋梁安全的;

7.2.3車輛或船舶與橋梁設施相撞,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13篇 某橋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⑴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管理小組,堅持上崗前安全教育制度,堅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學習安全措施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勞保條例。

⑵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主辦工程師必須擬定各工序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技術交底同時交付給施工人員。

⑶勞保護具。所需勞保護具必須提出計劃,由安全員檢查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使用護具,如有違章應及時糾正處理。

⑷事故預防。施工現場應配制各種安全標志,建立有效的事故防范體系,配備充足的人身安全及用電、防火等安全措施和用品。

⑸現場文明施工。各種機具、設備、材料擺放整齊平整,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保持清潔、衛(wèi)生、有序,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整個施工現場均設有明顯的標志,場地平整,道路通暢。

⑹機具設備管理。使用者必須掌握機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行專人專機,對機具性能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者不得操作,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⑺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①用電安全措施: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配電箱集中隔離開關(膠蓋閘),漏電保護器做總負荷開關,分開關采用膠蓋閘及二級保護,漏電保護器,照明與保護接零分開使用,堅持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辦事。

②電氣防火措施:電閘箱采用防雨鐵箱,外殼由銅螺絲安保護接地。由電工值班人員上崗檢查,開關采用膠蓋閘、漏電保護器。

③現場電工崗位責任制:對施工現場供電系統(tǒng)安全運行負責。

第14篇 橋梁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編制依據 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 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 、 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項 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六鎮(zhèn)高速 3 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qū)。

第三條 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 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yōu)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 工任務,規(guī)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yè)行為,創(chuàng)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 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 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qū)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 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 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qū)成立了以工區(qū)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 員。工區(qū)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 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督、檢 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 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yè)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 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yè)、起重等,要 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 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 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guī)定,安全防護設施 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fā) 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huán)境等情況,工區(qū)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 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 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 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 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yè)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 對安全檢查發(fā)現的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 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 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 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 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 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 預制構件、 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 圖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wěn)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guī)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 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 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 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 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 《六鎮(zhèn)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guī)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 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 規(guī)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 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建 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33-2001)、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 (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安全文明施工 根據環(huán)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 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 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 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 查; 檢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yǎng), 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9、安全隱患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并對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的 行為及時制止或者糾正;對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安全生產事故 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上報項目部及工區(qū)領導,保護事故現場, 并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 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有條件的應當拍照或錄像。

11、危險品、爆炸物品使用

1)對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各種可燃 性液體(燃油)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guī)定外,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 應防爆措施。

2)各種氣瓶運輸、存放、使用,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有關規(guī)定。氧氣瓶與乙炔瓶及易燃物品嚴禁同室儲存;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 器設備,距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 10 米,使用時距離不得小于 5 米;

12、施工用電

1)橋梁工程臨時用電系統(tǒng)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末端設專用保護線,重復接 地。當線路較長時,線路中間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大于 10ω。

2)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各級開關箱必須配備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 電設備,除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3)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超過30m,開關 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超過3m。

4)夜間作業(yè)面應有足夠的照明。作業(yè)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燈光保 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根據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確定高度。

5)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嚴禁架設在樹或臨時支架上。 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珠,其規(guī)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 電桿板線離地2.5m以上應加絕緣珠。嚴禁將電力線路搭靠或固定在機械、欄桿、鋼 筋、管子、扒釘等金屬上。

6)施工現場所有配電箱、開關箱門上配鎖,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 業(yè)1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上鎖。

7)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必須經 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和各種設備時, 必須將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關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嚴禁帶電作業(yè)。

13、特種設備 所有起重設備、電器設備、運輸設備、架梁設備、高壓電線路、壓力容器等加 強保養(yǎng)、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并具有完備的安全裝置,提升系統(tǒng)的各部 位定人、定期檢查,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14、基坑開挖

1)基坑開挖邊坡根據地質情況、含水量確定最經濟、最安全的邊坡率,棄土 按設計位置堆棄,保證不堵塞河道。

2)橋涵施工場地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避開水害侵襲,施工道路暢通。機械設備狀況良好,防護設施穩(wěn)固可靠。安全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醒目。

15、高空作業(yè) 高空作業(yè)時使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信號、旗語、手勢、口哨等與地面聯系,并設置安全網,系牢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確保結構物和人身安全。安全網保持完好,使 用寬度不小于 3m,長度不小于 6m,網眼不大于 100mm 的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 編織的標準安全網。每塊網能承受不小于 1600n 的沖擊荷載。作業(yè)人員上崗前進行體檢和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腳手架搭設牢固穩(wěn)定,上層施工機具安設穩(wěn)固。嚴禁重疊作業(yè)。

16、人工挖孔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帶相應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井下作業(yè) 人員,必須穿好長筒絕緣膠靴,井口作業(yè)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和系好保險鉤。

2)、每天開始作業(yè)前及施工中,現場的作業(yè)人員都應配合項目機電人員認真檢查提升機的轆轤軸、支架、吊繩、掛鉤、保險裝置和吊桶(或土筐)、剎車制動等 設備和工具是否完好無損,防護設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確牢固可靠,發(fā)現問題時及 時向機電人員報告,并在修復及設備試運行正常完好后方準許正式使用。

3)、混凝土護壁澆筑時,應注意高出井沿(厚度與護壁相同),保護井口和防止物體滑落井內傷人??變冗\出的土石料應堆放在離井口以外的地方并及時清理出場,在井口周邊 1 米范圍內不堆放雜物,保持作業(yè)場所整潔。

4)、作業(yè)井口保證有人配合作業(yè),不得隨意變換.當井下有人作業(yè)時, 井上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應密切注意井下作業(yè)狀況,并做到井下人員輪 換作業(yè).

5)、井孔上下設立可靠的聯絡信號或喊話等方式經常與井下保持聯絡,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幫助井下作業(yè)人員撤離井底返回地面,并報告項目經理檢查處理。

6)、作業(yè)人員上下井時必須乘坐專用安全乘人吊籠,不得隨意攀爬護壁和乘坐 吊桶(或土筐)、吊繩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處墜落事故。

7)、當孔深超過時,應在距井底處設置一道半圓形鋼筋防護網并牢固固定。在吊運物料時,井下人員應緊貼護壁站在半圓形防護網下,以防落物傷人。半圓形鋼 筋防護網設置時應隨進尺深度逐節(jié)下移固定,始終保持在設置高度范圍內。

8)、 井下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 應隨時注意井內的各種變化情況, 如地下水、 流砂、流泥、塌方、井圈護壁變形、有害氣體、不明物等,發(fā)現問題及時回到井上 報告項目管理人員采取措施處理解決。每節(jié)挖孔進尺深度應根據實際土質和地下水 位而定,地下水壓力較大,出現較多涌砂、涌泥等可采用降水方案,并用鋼筋沿護 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類的物品先堵住流砂和流泥,再清孔綁筋支模澆灌混凝土護壁。發(fā)現爛井時應另行編寫處理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專門人員討論實 施,處理時專職安全員應在井上負責觀察,井下作業(yè)人員必須拴好安全繩。

9)、人工挖孔施工時應保證每節(jié)護壁混凝土設計厚度、同心度、直徑及垂直度, 每挖成一節(jié)就應及時綁扎鋼筋支模并澆灌混凝土,護壁混凝土澆灌要周圍同步上 升,振搗密實,待混凝土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拆模。

10)、井底抽水時,原則上應在挖孔作業(yè)人員上到地面后再合閘抽水,然后立即 關閉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變瘸樗秒娫O備應采用一機一閘一保險;電纜應采用 潛水電機用防水橡皮護套電纜,不得有接頭,且應架空敷設,不得承受外力,還應 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未級電箱應裝有可靠的漏電和接零保護;漏電 保護器的動作電流的動作時間應選用控制范圍為和的型號,如遇水量較大需邊抽水 邊挖的,應在項目經理同意下采取足夠的安全防護(如穿密封絕緣服),并有專人監(jiān)護并設置專門保護電源時方可進行井下作業(yè), 井孔內作業(yè)應采用安全電壓,防水帶罩燈泡,防水絕緣電纜引下進行照明。

11)、當挖孔深度超過時,應開始采用壓力風管引至井底進行送風,特別是對存在臭水、污泥和異味的井孔,下井作業(yè)前必須對井內送風,并用小動物(如鴿子)等檢測,確認無有毒氣體后方可下井,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間斷送風,以防有害氣體中 毒窒息事故發(fā)生,地面還須常備氧氣瓶等急救用品。

12)、 每日作業(yè)結束后井口必須按要求制作鋼筋網蓋, 并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燈。 禁止在夜間進行挖孔作業(yè),遇特殊情況需夜班作業(yè)時,須經現場安全負責人同意, 并有安全員現場指揮、監(jiān)督檢查與技術指導。

13)、當遇有孤石、強風化和中風化巖層時,可在孔內進行松動爆破,但必須事 先編制爆破方案,由專業(yè)作業(yè)人員進行。起爆方法宜采用電力起爆法,爆破時必須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停止孔內作業(yè),待井下作業(yè)人員全部撤離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圍 外,并警示周圍人員安全撤離后才能起爆?;鹚幈坪蟊仨殞變冗M行通風排煙, 經檢查煙霧排凈后,爆破人員須先下井檢查,確認無瞎炮并向挖孔作業(yè)工長簽證交 接后,挖孔人員方可下井。下井后應先清除護壁上的濺泥和石渣,并進一步檢查護壁的受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yè)。

14)、在挖孔作業(yè)過程中,各作業(yè)班組必須認真填寫日報表,并對存在隱患問題及時整改。經審批認可后組織施工。鉆孔樁施工時應墊平機架,保持穩(wěn)定,避免產生位移或沉陷,鉆架頂端用纜風繩對 稱張拉,地錨牢固。沖擊鉆機沖孔時,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沖擊區(qū)范圍內。當檢測鉆孔或吊泥漿出孔時,鉆頭放置在安全位置。

17、墩臺施工

1)鋼筋、模板安裝前,搭設腳手架平臺、欄桿及上下扶梯;人工搬運和綁扎鋼筋時,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裝的鋼筋上不得行走,并架設交通跳板,或搭腳手架。

2)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撐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傾倒傷人。當借助吊機吊模板合縫時,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撥移。每節(jié)模板立好后,上好連接器和上下兩道箍筋,打好內撐,方可暫停作業(yè),以保持穩(wěn)定。

3)在豎立模板過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員的安全帶拴于牢固地點,穿拉桿時, 內外呼應。

4)模板吊裝前,使模板連接牢固,內撐、拉桿、箍筋上緊,吊點正確牢固。 起吊時,拴好溜繩,并聽從信號指揮,不得超載。

5)使用砼振搗器時,須檢查振搗器的外殼接地裝置及膠皮線情況;電線的端部 與振搗器的連接情況;振搗器的搬移地點及在間斷工作時電源開關關閉情況。檢查 合格方準使用。

6)拆除模板 拆除模板之前,設立禁區(qū),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拆模。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六枝至鎮(zhèn)寧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項目經理部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第15篇 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結合寧德寧武高速公路a4橋梁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橋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望橋橋梁施工隊及各作業(yè)班組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

第一章、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現場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

2、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房屋,發(fā)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備消防器材;

3、施工現場應設置醒目的安全生產標志牌;

4、生產生活用水要符合國家標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水質污染。

二、施工用電安全生產

1、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觸電”的標志;

2、配電室和現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3、用電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接電源;

5、照明燈具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6、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物架上;

7、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8、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

9、電焊時,應佩戴防護眼鏡,雨天不得在露天電焊;

10、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動電纜的方法移動電焊機;

11、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不準焊割。

三、機械設備施工安全

1、攪拌機的停放位置應選擇平整堅實的場地,安裝在牢固的臺座上。攪拌機的操作臺,應使操作人員能看到各部的工作情況。

2、插入式振動器的電動機電源上,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纜線應滿足

操作所需

的長度,作業(yè)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3、切割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作業(yè)時應佩戴防護眼鏡。

4、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漏電,設置緩沖器,嚴禁超載起吊,起吊構件應捆扎牢固。作業(yè)完畢后,應停放在指定位置,構件升起,并切斷電源。

5、挖掘機作業(yè)和行走應平整堅實。作業(yè)時,挖掘機應保持水平位置,嚴禁人員出現在挖掘機作業(yè)區(qū)范圍內。

6、電動鑿巖機啟動前,應檢查機構各部位,確認正常后,方可通電,電纜線不得敷設在水中或金屬管道上通過。

7、自卸汽車卸料前,車廂上方應無電線或障礙物,四周應無人來往。

四、橋梁工程基礎及下部構造施工安全措施

一)、基坑支護及開挖

1)、現場施工區(qū)域應有安全標志和維護設施;

2)、基坑施工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基坑周圍地面變化情況的巡查;

3)、挖土期間,應注意擋土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許因土方的開挖遭受破壞。

二)、人工挖孔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從事挖孔樁的作業(yè)人員必須視力、嗅覺、聽覺、心臟、血壓正常,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2.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根據樁的直徑、樁深、土質、現場環(huán)境等狀況進行混凝土護壁結構的設計,編制施工方案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企業(yè)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批準。

3.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對現場環(huán)境進行調查,掌握以下情況:

⑴地下管線位置、埋深和現況;

⑵地下構筑物(人防、化糞池、滲水池、墳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現況;

⑶施工現場周圍建(構)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動源等情況;

⑷高壓電氣影響范圍。

4.人工挖孔樁施工前,工程部必須向橋梁施工隊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內容應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術要求、現況地下管線和設施情況、周圍環(huán)境和現場防護要求等。

5. 人工挖孔作業(yè)前,橋施工隊必須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文件。

6. 施工前應檢查施工物資準備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并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證正常的、不間斷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設備(轆轤、繩索、掛鉤、料斗、模板、軟梯、空壓機和通風管、低壓變壓器、手把燈等)必須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內的料斗應由柔性材料制作。

7. 當土層中有水時,必須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8. 人工挖孔樁必須采用混凝土護壁,混凝土等級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時可在護壁內沿豎向和環(huán)向配置直徑不小于6mm,間距為200mm鋼筋;首節(jié)護壁應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護圈,護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鄰護壁節(jié)間應用錨筋相連。護壁強度達5mpa后方可開挖下層土方。施工中必須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層深,挖一層土方施做一層護壁,嚴禁超規(guī)定開挖、后補做護壁的冒險作業(yè)。

9. 人工挖孔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每孔必須兩人配合施工,輪換作業(yè)??紫氯藛T連續(xù)作業(yè)不得超過2h,孔口作業(yè)人員必須監(jiān)護孔內人員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⑶樁孔周圍2m范圍內必須設護欄和安全標志,非作業(yè)人員禁止入內。3m內不得行駛或停放機動車。

⑷嚴禁孔口上作業(yè)人員離開崗位,每次裝卸土、料時間不得超過1min。

⑸土方應隨挖隨運,暫不運的土應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m??卓?m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裝土、料不得過滿,每斗質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孔內人員指令操作轆轤。向孔內傳送工具等必須用料斗系放,嚴禁投扔。

⑻必須自上而下逐層開挖,每層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軟土質不得大于50cm。嚴禁超挖。

⑼作業(yè)人員上下井孔必須走軟梯。

⑽暫停作業(yè)時,孔口必須設圍擋和安全標志或用蓋板蓋牢,陰暗時和夜間應設警示燈。

10. 施工中孔口需用墊板時,墊板兩端搭放長度不得小于1m,墊板寬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讖酱笥?m時,孔口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并扣牢保險鉤,安全帶必須有牢固的固定點。

11. 料斗和吊索具應具有輕、柔、軟性能,并有防墜裝置。每班作業(yè)前應檢查樁孔和工具,確認安全。

12. 孔內照明必須使用36v(含)以下安全電壓

三)、模板安裝與拆除

1)、安裝模板時操作人員應有可靠的落腳點,并應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

2)、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

3)、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

4)、現澆多層構筑物時,應采取分段支撐的方法。

5)、側模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損壞后方可拆除。

6)、底模應在同一部位同條件養(yǎng)護的混凝土試塊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拆除。

四)、腳手架搭設與拆除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嚴禁酒后作業(yè)。

2)、懸空作業(yè)處應有平整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3)、搭設腳手架,立桿根部必須埋入土中30cm以上,所有腳手架必須采用頂撐保護。

4)、腳手架其主要桿件連續(xù)處,采用18#鉛絲綁扎,每三個月檢查保養(yǎng)一次。

5)、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放置,同一副里、外立桿的小橫桿應上下對直,不應扭曲。

6)、拆除區(qū)域內操作人員應嚴格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非操作人員或其他施工人員均不得通行。

7)、腳手架拆除,應沿建筑四周一步一步遞減。

8)、立桿、斜拉桿的接長桿拆除,應兩人以上配合進行,不得單獨進行。

9)、輸送至地面的桿件,應及時按類堆放、整理保養(yǎng)。

五)、鋼筋綁扎

1)、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上進行,不得在高空操作。

3)、搬運鋼筋要注意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及其他臨時電氣設備。

4)、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5)、鋼筋頭子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要穩(wěn)。

6)、高空作業(yè)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架上。

7)、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鋼筋傷人。

8)、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六)、混凝土澆搗

1)、澆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應檢查土邊坡有無裂縫、坍塌等現象。

2)、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3)、用手推車運料應依次行走,不得擁擠、搶先,在下坡道的走道上必須緩慢。

4)、自卸車卸砂、石等材料,應在現場有關人員指定的地點卸料。

5)、澆筑離地面2m以上的構筑物,應設置操作平臺。

6)、澆筑蓋梁、立柱等懸空的混凝土時,應搭設腳手架,并應附設防護欄桿,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7)、使用振搗器之前應先檢查其構件部位性能。

8)、酒后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嚴禁參加高空作業(yè)。

第二章、橋梁上部工程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

一、施工現場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房屋,發(fā)電機房,臨時油庫等均應符合防火、防洪、防風、防爆、防震要求,并配備消防器材;

3、施工現場應設置醒目的安全生產標志牌;

4.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遇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二、操作安全措施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持吊物平?,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緩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掛鉤。掛鉤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運工作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⑵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⑶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⑷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捆綁必須牢固;

⑵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⑶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長期不用的起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三、三腳架吊裝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腳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三腳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架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米。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3人以上操作。

四、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平穩(wěn)。

3、移動構件、設備時,必須和吊索具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邊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傾覆措施。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五、起重吊機機械吊裝預應力空心板

1、起重機械應具備有效的檢測檢驗報告及合格證,并經進場驗收合格;其重機械駕駛員、起重指揮及起重掛鉤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特種操作人員上崗證.

2、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應對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規(guī)程及工作環(huán)境、臨近的架空線路、地下管線、建筑物等綜合情況和保護措施的交底.起重吊裝作業(yè)所用的吊具、索具、腳手架等必須經過技術簽定或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作業(yè)區(qū)域設置有效的隔離和警戒標志,涉及交通安全的起重吊裝作業(yè),應及時與交通部門聯系,辦理有關手續(xù),并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具體安全措施,吊裝全過程,必須設專職人員進行監(jiān)控.

3、起重吊裝指揮人員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信號,吊裝中的構件上,嚴禁站人和行走;在無法建立安全防護設施的特殊情況,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溝,或加設安全網.

4、起重機械的工作地基,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加固處理.與基坑、溝渠保持安全距離.

5、起重吊裝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的下方嚴禁友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和起重機駕駛室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并嚴格實行重物離地20-30mm試吊,確保安全可靠,方可正式吊裝作業(yè).

6、起重機械的變幅指示、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

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準或拆卸,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吊索與物件的夾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 吊索與物件棱角之間應加墊塊保護。

7、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若遇突發(fā)故障,應立即采取措施使重物降落到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維修。

橋梁管理制度(15篇)

橋梁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而細致的規(guī)則體系,旨在確保橋梁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運營。它涵蓋了設計、施工、維護、監(jiān)控和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工程質量,保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橋梁信息

  • 橋梁管理制度15篇
  • 橋梁管理制度15篇80人關注

    橋梁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而細致的規(guī)則體系,旨在確保橋梁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運營。它涵蓋了設計、施工、維護、監(jiān)控和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 ...[更多]

  • 橋梁管理制度13篇
  • 橋梁管理制度13篇65人關注

    橋梁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而細致的規(guī)則體系,旨在確保橋梁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運營。它涵蓋了設計、施工、維護、監(jiān)控和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 ...[更多]

  • 橋梁養(yǎng)護管理制度(2篇)
  • 橋梁養(yǎng)護管理制度(2篇)38人關注

    本橋梁養(yǎng)護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和優(yōu)化橋梁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橋梁的安全運營和延長其使用壽命。內容主要包括養(yǎng)護責任的劃分、養(yǎng)護工作的流程、檢查評估機制、資源管 ...[更多]

  • 橋梁管理制度(15篇)
  • 橋梁管理制度(15篇)32人關注

    橋梁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而細致的規(guī)則體系,旨在確保橋梁工程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運營。它涵蓋了設計、施工、維護、監(jiān)控和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優(yōu)化資源分配,提升 ...[更多]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