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公司年休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能夠合理規(guī)劃個人時間,緩解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增強團隊凝聚力和員工滿意度。這一制度通過規(guī)范年休假的申請、審批和管理流程,保障員工的權益,促進公司的穩(wěn)定運營。
包括哪些方面
1. 年休資格:明確員工入職多久后開始享受年休假,以及不同工齡的員工年休天數的規(guī)定。
2. 申請流程:規(guī)定年休申請的時間、方式,以及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3. 審批機制:設定審批權限,說明如何處理假期沖突,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處理辦法。
4. 假期安排:規(guī)定年休不可分割原則,以及如何協(xié)調集體年休和個體年休。
5. 未休完年假的處理:設定未休完年假的補償政策,或者順延至下一年的規(guī)定。
6. 監(jiān)督與執(zhí)行:設立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的公平執(zhí)行,以及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措施。
重要性
有效的年休管理制度對于公司至關重要:
1. 保持員工健康:年休有助于員工恢復精力,減少職業(yè)疲勞,提升工作質量。
2. 提高員工滿意度:合理的年休政策能增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3. 維持運營穩(wěn)定性:通過有序的年休安排,確保關鍵崗位的工作不受影響。
4. 促進團隊建設:鼓勵員工利用年休進行團隊活動,增進團隊協(xié)作與溝通。
方案
1. 制定明確的年休政策:根據國家勞動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公平、透明的年休政策。
2. 引入電子化管理系統(tǒng):利用數字化工具,簡化年休申請、審批流程,提高效率。
3. 定期回顧與調整:每年評估年休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根據員工反饋進行必要調整。
4. 培訓與宣傳:定期向員工普及年休政策,確保員工了解其權利和責任。
5. 強化監(jiān)督:設立專人負責年休管理,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保證制度的公正執(zhí)行。
通過上述方案,我們期望構建一個既滿足員工需求,又能維持公司運營平穩(wěn)的年休管理制度。在實踐中,我們將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實現員工與公司的雙贏。
公司年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轉正后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員工在公司轉正后滿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滿1至3年的,年休假記為3天;已滿4至6年的,年休假記為5天;;已滿7至2019年的,年休假記為7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過15天。
2、自20_年1月1日前入職并符合轉正后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實行期間,年休假計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或請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過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個月內安排,行政部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經過部門經理、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4、員工所請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6、離職再入職員工按照新入職員工標準享受年休假。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1、員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員工年休假的必須提前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及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
2、超過2天以上須經所在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假。員工請年休假需按以下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附表)
3、在同一時間段每個部門請年休假不能超過1人(市場部以各店面為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需申請,應提前向行政部報備,經審核通過方可按照年休假計算。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可累計到次年前三個月內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員工當年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部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員工在下一年離職的,將按照員工離職當年事假處理。
第十、本制度不詳盡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釋和補充;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根據勞動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職工在本單位工作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
(2)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9個月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8個月的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生產、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生產、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職工所請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職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備檔方可年休。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員工當年加班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見習生在見習期內的。
(2)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雙休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2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轉正后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員工在公司轉正后滿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滿1至3年的,年休假記為3天;已滿4至6年的,年休假記為5天;;已滿7至2019年的,年休假記為7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過15天。
2、自20_年1月1日前入職并符合轉正后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實行期間,年休假計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或請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過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個月內安排,行政部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經過部門經理、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4、員工所請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6、離職再入職員工按照新入職員工標準享受年休假。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1、員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員工年休假的必須提前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及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
2、超過2天以上須經所在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假。員工請年休假需按以下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附表)
3、在同一時間段每個部門請年休假不能超過1人(市場部以各店面為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需申請,應提前向行政部報備,經審核通過方可按照年休假計算。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可累計到次年前三個月內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員工當年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部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員工在下一年離職的,將按照員工離職當年事假處理。
第十、本制度不詳盡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釋和補充;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根據勞動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職工在本單位工作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
(2)累計工作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9個月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8個月的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生產、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生產、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職工所請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職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備檔方可年休。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員工當年加班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見習生在見習期內的。
(2)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雙休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3篇 s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
為了規(guī)范公司員工年休假的管理,維護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轉正后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員工在公司轉正后滿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滿1至3年的,年休假記為3天;已滿4至6年的,年休假記為5天;;已滿7至10年的,年休假記為7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過15天。
2、自20__年1月1日前入職并符合轉正后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實行期間,年休假計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或請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過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個月內安排,行政部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經過部門經理、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4、員工所請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6、離職再入職員工按照新入職員工標準享受年休假。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1、員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員工年休假的必須提前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及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
2、超過2天以上須經所在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假。員工請年休假需按以下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附表)
3、在同一時間段每個部門請年休假不能超過1人(市場部以各店面為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需申請,應提前向行政部報備,經審核通過方可按照年休假計算。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可累計到次年前三個月內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員工當年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部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員工在下一年離職的,將按照員工離職當年事假處理。
第十、本制度不詳盡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釋和補充;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根據勞動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職工在本單位工作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9個月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8個月的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生產、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生產、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職工所請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職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備檔方可年休。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員工當年加班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見習生在見習期內的。
(2)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雙休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