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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是什么
生活指導老師是教育機構中一個關鍵的角色,他們致力于為學生提供全方位的生活關懷和指導,幫助他們在學術之外,發(fā)展健全的人格和生活技能。
崗位職責要求
1. 熟悉青少年心理發(fā)展規(guī)律,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交往能力。
2. 具備耐心和同理心,能理解并接納學生的個體差異。
3. 能夠制定并執(zhí)行行為規(guī)范,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4. 應對突發(fā)情況,如學生健康問題或情緒困擾,需有基本的應急處理能力。
5. 需要與家長、教師保持有效的溝通,共同促進學生的發(fā)展。
崗位職責描述
生活指導老師不僅是學生的導師,更是他們的朋友和引路人。他們關注學生的情緒變化,提供心理支持,幫助學生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困擾。他們也是學生行為規(guī)范的教導者,通過示范和引導,讓學生了解社會規(guī)則和道德標準。此外,生活指導老師還需與家長和教師保持緊密聯(lián)系,確保學生在學校和家庭之間得到一致的教育和支持。
有哪些內容
1. 個人成長輔導:針對學生的個性和興趣,提供個性化的成長建議,激發(fā)他們的潛能。
2. 生活技能培養(yǎng):教授基本的生活技能,如時間管理、自我照顧和團隊協(xié)作,幫助學生獨立生活。
3. 心理健康咨詢:傾聽學生的心聲,提供心理咨詢服務,處理學生的焦慮、壓力等問題。
4. 行為規(guī)范指導:制定并實施行為準則,教導學生尊重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5. 危機干預:應對突發(fā)事件,如學生健康問題或沖突,及時介入并妥善處理。
6. 家校合作:定期與家長溝通,反饋學生在校情況,共同解決學生面臨的問題。
7. 活動組織:策劃并主持各類課外活動,以增強學生的團隊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生活指導老師的工作內容廣泛而深入,他們以關愛和專業(yè),塑造學生的品格,為他們的全面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范文
第1篇 生活指導老師崗位職責
1. 學生宿舍管理、早晚查寢;
2. 學生健康檔案登記,就醫(yī)陪護;
3. 學生心理情況管控,培養(yǎng)學生獨立生活習慣。
任職資格:
1、身體健康,容貌端正;
2、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意外事件及緊急事故之預防與安排;
3、禮貌待人、舉止得體、有良好的親和力、有責任心;
4、年齡:25-35歲優(yōu)先;有醫(yī)護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5、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
學校提供免費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