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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42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房地產項目的順利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

1. 合同審批流程

2. 合同文本標準與范本

3. 合同變更與解除規(guī)定

4. 合同履行監(jiān)控與糾紛處理

5. 法律法規(guī)遵守與合規(guī)性審查

6. 保密與知識產權保護

7. 責任追究與獎懲機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同前期準備:明確合同目的,評估交易風險,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

2. 合同談判:確定合同條款,維護公司利益,防止?jié)撛诩m紛。

3. 合同簽訂:遵循審批流程,確保合同合法性與有效性。

4. 合同執(zhí)行:監(jiān)控合同履行,解決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5. 合同變更與終止:規(guī)范變更程序,妥善處理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情況。

6. 合同糾紛處理:建立糾紛解決機制,及時處理合同爭議。

7. 合同檔案管理:確保合同文件的安全,便于日后查詢和審計。

重要性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的運營至關重要,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 風險防控:通過標準化流程,降低因合同疏漏帶來的法律風險。

2. 資源優(yōu)化:有效管理合同,提高項目執(zhí)行效率,節(jié)省成本。

3. 保障權益:確保合同條款公正公平,保護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4. 增強信譽:規(guī)范的合同管理體現(xiàn)企業(yè)專業(yè)性,提升市場信譽。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合同的全程管理。

2. 制定詳盡的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各環(huán)節(jié)責任人和審批權限。

3. 提供標準合同范本,對特殊條款進行特別說明,防止誤解。

4. 定期培訓員工,增強合同法律意識,提高合同管理能力。

5. 實施動態(tài)監(jiān)控,定期評估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調整策略。

6. 建立糾紛應對預案,快速、有效地處理合同爭議。

7. 強化合規(guī)審查,確保所有合同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

8. 對違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為,實施相應獎懲措施,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房地產企業(yè)能夠構建起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穩(wěn)健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產樓盤案場合同管理制度

樓盤案場合同管理制度

1. 案場每人手中都有一套空白的正式合同樣本,用以客戶講解具體合同條款。

2. 作廢的合同一律退還銷售部主管處銷毀。

3. 合同正式簽署前,須向客戶解釋清楚每一具體條款,不得有欺詐行為。

4. 正式合同簽定前須讓主管核實該房產是否可以銷售,無誤后才能簽署正式合同。

5. 合同所指價格為折后價。

6. 合同填寫完畢后,須先自查一篇,無誤后交客戶審查。

7. 請客戶簽字后,將合同送案場主管或經理審核,再由主管送開發(fā)商敲章備案。

8. 不得在合同中體現(xiàn)公司未落實的優(yōu)惠條款。

9. 客戶必須交定金后才能簽正式合同。

10.補充協(xié)議須由開發(fā)商認可。

11.上海展廳寄到案場已簽購房合同后,先案場置業(yè)顧問檢查、補漏,再將合同送案場主管或經理審核,審核后由主管送開發(fā)商敲章備案。整個流程從收到合同至交予開發(fā)商不能超過兩天。

第2篇 某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總則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jù)《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 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 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shù)脑瓌t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 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 合同對各方當事~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 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shù)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 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 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 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 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合同的履行

十五、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九、 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 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 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懲處。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 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 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三

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jù)材料。

1、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 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 有關方違約的證據(jù)材料;

6、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三

十二、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三

十三、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三

十四、 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三

十五、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三

十六、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三

十七、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合同的管理三

十八、 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三

十九、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四

十、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四

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 建立合同檔案;

2、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 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第3篇 房地產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訂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 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1.3不得違法訂立合同,不得訂立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權益的合同,不得與資信不佳,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單位訂立合同。

1.4公司對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為,除及時清結、標的額極小的事務外,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嚴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審查,并指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訂立與履行

2.1訂立合同前,公司經辦人員及所在部門應嚴格審查訂立合同相對方的下列情況:

1) 審查是否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2)有無法人資格;

3) 審查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4)是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或許可證;

5) 履約能力審查和信用審查。

經辦人員應收集其營業(yè)執(zhí)照、當年工商年檢記錄、資質證書或許可證復印件備查(如系個人應收集身份證復印件)。

2.2訂立合同2.3 相對方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2.4 必須出具由其親自簽發(fā)的授權委托書。

公司經辦人員應當認真審查授權委托書載明的授權事項和范圍并收集備案。

2.5一般合同,2.6 經辦人員應在做好市場、資信調查的基礎上,2.7 與合同2.8 相對方充分協(xié)商。

對于標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應組織專業(yè)、技術、財務和法律顧問組成談判小組,做好談判工作。

2.4凡本公司作為一方的合同::,除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有專門要求的外,原則上由本公司經辦人員草擬合同。重大或復雜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顧問交換意見,由法律顧問草擬。

2.5合同內容的約定應明確、具體,充分考慮對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在少數(shù)情況下,確需使用標準格式合同,經辦人員應當認真審查合同內容表述是否準確,條款是否完備。

格式合同表述不準確、條款不完備,或者對公司不利的,經辦人員應當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或添附相關的內容,或者草擬補充協(xié)議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處不需填寫內容的,應劃斜線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內容被偽造或篡改。

2.7合同必須具有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等主要條款,盡可能訂立擔保條款(定金、保證或抵押等)。

2.8合同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后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后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時應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

合同中可以約定定金條款。

前述違約責任條款既可以單獨約定,也可以同時約定。

2.9建筑勘察、建筑設計、廣告、美術、雕塑設計制作合同中,應盡可能約定相關(含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歸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業(yè)秘密的合同,應當訂立保密條款,約定保密責任。

2.10合同可以約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條件:

1)一方違約,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

2)其他條件。

2.11合同應當約定下列解決爭議的方式:

1)雙方協(xié)商;

2)提請仲裁;

3)訴訟。

合同應盡可能約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者約定合同的履行地為本公司所在地。

2.12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蓋章),加蓋合同專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應當有經辦人簽字(蓋章),合同標的金額超過10000元以上由部門加簽。

合同附件應當同時簽字(蓋章)確認。

2.13對合同進行修改、增刪,應在修改、增刪處加蓋印章或由經辦人簽名進行

確認。

2.14合同應當約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5兩頁(含兩頁)以上的自行裝訂的合同,應當加蓋騎縫章。

2.16禁止先履行,后補簽合同。

2.17合同應當按約定全面、及時履行。

合同相對方違約,應當及時按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按約定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通知方式應當選擇易被證明的方式。

2.18遇有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緊急情況,經辦人及所在部門除及時向公司和法律顧問報告外,應同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3.合同的審查

3.1公司合同嚴格實行審查制度。

合同必須經部門審查、財務審查、法律顧問審查,方可報送總經理審批。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簡單的合同,可以直接報總經理審批。

>3.2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合同進行審查,并對其他部門擬送審的合同進行專業(yè)預審。

3.3財務部門負責對各部門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財務約定進行審查。

3.4法律顧問負責對合同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進行審查。

3.5建筑設計類、廣告營銷類合同,應當經過銷售部門預審。

3.6合同經辦人應當填寫《合同送審表》,經本部門、預審部門、財務部門負責人或審查人簽字后,送法律顧問進行審查。

合同經辦人員草擬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顧問進行初審,經修改后再按前規(guī)定程序送審。

3.7法律顧問應當在要求的時限內完成審查工作。非特殊情況,審查時限應不少于4小時。

3.8法律顧問應當::全面審查合同。

對合同中的一般問題,法律顧問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議。

對有重大法律隱患或對公司嚴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顧問可以直接進行修改。

3.9法律顧問在合同審查結束后,應當在《合同審定表》上填寫合同受理、審查時間,審查地點,審查合同名稱,審查意見或處理結果等內容。

3.10對通過審查的合同,法律顧問應當蓋章,注明審查日期。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對違反本規(guī)定送審的合同,應當拒絕審批,并責成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予以糾正。

4.合同的管理

4.1公司實行合同管理員、職能部門、行政部三級合同管理負責制。

4.2各職能部門應當確定一名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資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職能部門對合同的起草、審查、訂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負直接責任。

4.4行政部負責對公司合同進行統(tǒng)一、綜合管理。行政內勤具體負責合同簽章工作。

4.5合同文本應當由主辦部門、財務部門、行政部分別保存一份備查。

4.6合同管理將逐步納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內容:合同質量、合同履約率、貸款回收率、糾紛發(fā)生率等。

4.7因不了解對方資信、履約能力而輕率簽訂合同或者合同條款的約定存在明顯瑕疵,或者違反合同管理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依照本公司《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4篇 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8)

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個人之間簽訂的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另行規(guī)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子公司。

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原則和歸口管理原則,并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核會簽制度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總經理室;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分工范圍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范、指導、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監(jiān)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簽訂;

4.建立合同檔案,對合同進行登錄、統(tǒng)計、保管及例行報表;

5.監(jiān)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條每件合同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確定一主要承辦人(以下稱為承辦人)。

承辦人可以是業(yè)務人員或法律工作人員,但不得是社會臨時性借、聘人員。

承辦人須依法律、法規(guī)及本辦法進行工作。

承辦人應對自簽約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全過程負責,期間出現(xiàn)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須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商,并以承辦人為主進行解決。

第三章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第八條在合同簽訂前,承辦人應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進行了解和審查:

1.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欲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5.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現(xiàn)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合同承辦人應根據(jù)審查結果在請示單上注明自己的審查意見。

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問題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適用前款規(guī)定進行審查。

上述所列各種文件為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附件,其文本為復印本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核對人簽字。

第九條凡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認為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公司法律顧問和經濟技術等專業(yè)人員參加。

第十條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凡國家、行業(yè)或公司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適用。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圖表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計劃單、調撥單、任務單、預算單等一類文件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的起草應由己方或以己方為主承擔,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

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專款解釋。

合同中涉及數(shù)字、日期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shù)。

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顧問擬訂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職能部門據(jù)此起草合同。

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爭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2.簽約的目的和依據(jù);

3.標的;

4.數(shù)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價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

7.爭議解決方式;

8.違約責任;

9.變更或解除條件;

10.根據(jù)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條款;

11.正副本份數(shù)、存放地點;

12.生效的時間和條件;

13.約定的聯(lián)系方式;

14.附件名稱;

15.簽約的地點、日期;

16.簽約各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17.簽約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

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確立。

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必須簽署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許可權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權代理一類的文字。

涉及下列合同時,須每次單獨一次性特別授權:

1.擔保合同;

2.資產抵押、租賃、轉讓、出售、收購合同;

3.投資合同、股東協(xié)議、出資協(xié)議;

4.企業(yè)合并、兼并、聯(lián)營合同;

5.需要授權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之前,承辦人應將請示單、合同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提請業(yè)務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室審核。

總經理室在審核合同草案時,可根據(jù)需要,在請示單上要求有關業(yè)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或要求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

總經理室以及總經理室在請示單上要求出具審核意見的各部門應在請示單上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意見必須有有關審核部門負責人及具體審核人員的簽章。對不具備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的合同草案,總經理可拒絕簽署。

審核意見應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條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宜包括:

1.合同的經濟性:

(1)市場需求情況屬實;

(2)市場需

求預測可靠、合理;

(3)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2.合同的技術性:

(1)工程技術依據(jù)真實、可靠;

(2)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3)技術標準和參數(shù)科學、真實、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整本專案技術具有可靠性;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3)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財務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1)涉及的知識產權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2)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yè)秘密及其他利益。

5.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

(1)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2)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xù)合法;

(3)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

(1)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

(2)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3)與資金、資產等有關的其他事項。

3.索賠條款的合法性。

4.審計部門、財務部門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總經理室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主體合法,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guī),無顯失公平內容;

(3)形式合法;

(4)簽約程序合法。

2.嚴密性:

(1)條款齊備、完整;

(2)文字清楚準確;

(3)設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確切;

(4)相應手續(xù)完備;

(5)相關附件完備;

(6)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可行性:

(1)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2)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4.合同承辦形式審核:

(1)承辦人無誤;

(2)符合規(guī)定程序;

(3)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備;

(4)合同文本文字無誤,正副本及附件份數(shù)齊備。

5.總經理室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公司實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

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仟萬元以上的合同,承辦人應提請總經理室牽頭召開專題會議,各審核部門參加,在專題會議上各審核部門充分深入地闡述各自對該合同的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總經理室根據(jù)其職責范圍對合同簽訂程序、履行情況及履行結果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條承辦人向總經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時,應預留2-7個(含本數(shù))完整工作日供其審核。

總經理室要求有關業(yè)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在限定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的,或要求承辦人在限定時限內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的,各審核部門和承辦人應按時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總經理室應向承辦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審核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個(含本數(shù))完整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各審核部門在審核合同草案時,發(fā)現(xiàn)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偨浝硎艺J為需要退改時,應連同全部文件退還承辦人。

承辦人修改之后應重新申請審核,審核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室結束審核后,負責將各部門審核意見匯總修改成合同修訂稿,并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退還承辦人,由承辦人將合同修訂稿送合同對方當事人。

合同對方當事人對合同修訂稿認可后,承辦人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送總經理室,并由總經理室轉呈公司分管副總、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根據(jù)各審核部門及總經理室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簽字;決定不予簽約時,應以書面形式明示意見。

第二十四條公司總經理批準簽約后,由總經理室根據(jù)經批準的合同修訂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復印件后,由總經理室將正式合同原件蓋公司騎縫章后返回承辦人,由承辦人交合同對方當事人;

合同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章后,承辦人持請示單及蓋有公司騎縫章的合同至總經理室蓋公司公章。

合同正式簽訂后,由承辦業(yè)務部門的資料員負責將合同文稿分發(fā)到公司相關部門及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簽約原則上不得使用轉委托方式,必須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審查復代理人資格。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承辦人應對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業(yè)、技術秘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附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guī)定)

合同生效后,必須全面、及時、實際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外,不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或轉讓、轉賣合同。

第三十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對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告承辦人,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

異議文件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并報總經理室備案。

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承辦人亦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予以答復。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符合法定或約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復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程序與合同簽訂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采用協(xié)商、調解方式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簽訂書面協(xié)議。

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可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第三十六條合同發(fā)生糾紛

時,承辦人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并報總經理室備案,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jù):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的協(xié)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材料等;

2.有關的票據(jù)、票證;

3.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4.證人證言;

5.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七條合同發(fā)生糾紛后,承辦人須及時將糾紛及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室備案。

第三十八條仲裁或訴訟解決糾紛時,承辦人應商總經理室確定代理人、訴訟方案等,并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九條合同糾紛處理的有關調解書、協(xié)議書、裁決書、判決書應由總經理室歸檔,副本或復印本可交承辦人、有關部門或人員使用。

第四十條總經理室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管理許可權內對合同建立檔案并對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優(yōu)先權順序為:財務部門、承辦業(yè)務部門、總經理室)。

合同檔案內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數(shù)、各文本存置記錄:

2.承辦人登記;

3.合同附件、審查意見及其他有關文件;

4.履行情況記載;

5.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第四十一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xié)議、裁決、判決時,承辦人應及時商總經理室并經總經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七章檢查與獎懲

第四十二條公司總經理室對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與指導。

各職能部門應自覺檢查合同的訂立、履行、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公司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擴大經濟損失的,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簽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2.審核人員無正當理由延誤審核的;

3.因審核人員疏忽未審出合同缺陷的;

4.未依法律和本辦法規(guī)定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5.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6.提供虛假資料的;

7.超越授權或濫用授權簽約的;

8.未按規(guī)定進行授權或轉委托的;

9.發(fā)生糾紛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10.有關法律性文件未經審核的;

11.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12.在合同簽訂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收受賄賂的。

13.泄漏合同意向、商業(yè)秘密或有關機密的;

14.使用非法手段簽訂合同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者自行失效。

第四十六條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可根據(jù)本辦法,結合本部門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向公司備案。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獨立法人)依據(jù)本辦法向公司呈報合同草案時,應向公司總經理室呈報,再由總經理室按本章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室退交呈報單位,由該子公司總經理簽署合同。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負責應用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編制:肖鋼

日期:20__.4.22審核:

日期:20__.4.28批準:

日期:20__.4.30

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guī)定

《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同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為了在強化規(guī)范化管理的同時又能根據(jù)緊急情況適當靈活處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規(guī)定:

一、遇緊急情況,來不及按《合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程序報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兩種條件時,可先實際履行合同,后補簽合同:

1、合同的基本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應在實際履行前書面向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2、公司總經理在備案單上簽字批準。(備案單使用請示單的形式,內容必須包括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

二、鑒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項目,公司與項目總承包商之間都簽有總包合同,各種零星項目原則上都應由總承包商進行。

只有那些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涵括在總包合同中的項目或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及時處理的項目,項目部才能申請與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單位另行簽訂零星合同。

此類零星合同必須在大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由項目部排出計劃(計劃中應明確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能否從總承包商款項中予以扣除等內容),報總經理批準。只有在報批計劃中獲得總經理批準的零星項目才可與對方簽訂合同。

第5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一切經濟活動立足于有法可依、核算有據(jù),所有經濟事項必須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契約、協(xié)議、合同(以下統(tǒng)稱為合同)。

二、公司按照協(xié)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與相關單位事先建立合約關系,以合同來規(guī)范雙方經濟行為和結算關系。

三、合同內容、格式必須規(guī)范、嚴謹、明確,符合國家的法規(guī)、政策、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正式簽訂前,必須征詢公司法律顧問的意見,并按其意見進行修改。

四、合同管理

1、本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實行歸口管理,各部門歸口管理的合同如下:

工程部:勘察、設計合同;工程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銷售部:銷售合同;

財務部:銀行借款合同。

2、其它種類經濟合同按照公司經營管理體制分工,是哪個部門經營的業(yè)務,則由哪個部門負責。

五、合同簽訂

1、合同簽訂以前,公司各職能部門及相關專業(yè)人員必須就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款項支付與結算方式、雙方權利與義務、違約及獎勵等)提出各自意見并形成書面報告。

2、實行合同會簽制,所有合同必須先經部門經理審批及會簽后,報請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方可簽訂。

3、不得由一人完成合同洽談和簽約的全過程。

4、工程及采購合同金額在50萬以上的,必須實行招投標制,經過評標小組的評定及定標會簽后,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

5、所有合同會簽后必須由公司財務部按合同類別順序編號,立案歸檔,設置合同登記簿統(tǒng)一登記,以便進行財務預算、核算及安排付款。

6、如因經辦人未簽訂經濟合同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者,由公司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經濟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合同執(zhí)行

1、合同簽訂后,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嚴格履行合同,并監(jiān)督對方嚴格履行合同。遇到不可預見因素導致合同金額增加或減少、合同履行困難或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反映。確有必要變更或取消合同的,應重新就此與對方達成補充合同。

2、如因經辦人沒有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或對合同的履行監(jiān)督不力、或未能對合同履行環(huán)境的變化作出及時反應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由公司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經濟制裁、解聘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合同監(jiān)督

1、合同簽訂后,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各送一份至合營雙方財務部、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使相關職能管理人員熟悉、了解合同的內容、據(jù)以進行有關財務核算和預算,跟蹤、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執(zhí)行付款手續(xù),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問題。

2、財務部監(jiān)督各類經濟合同的執(zhí)行,并設置合同執(zhí)行情況記錄表,對每一份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予以反映。如合同發(fā)生異常事項,應對異常事項及其處理情況另行編寫合同異常事項記錄,分別附于該合同及合同執(zhí)行情況記錄表之后。

八、合同立案、歸檔管理

1、各種經濟合同,其中有一份正本應由財務部立案存檔,財務部按合同類別順序編號,設置合同登記簿。財務部依編號順序對合同立卷。年度終了或項目完成后,將合同裝訂成冊,單獨存檔,合同有效期滿后,至少保存五年。

2、財務部保管的經濟合同,可經授權人批準后調閱,但不準出借,需要時可以復印。

第6篇 房地產銷售合同印鑒顧客資料管理制度

一、購房合同簽署及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簽署及文檔管理,做好部門協(xié)同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領用購房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銷售部根據(jù)需要可一次性從辦公室領取空白合同(已蓋章)五十份,并登記合同編號。銷售部應指定專人保管空白合同,并對領用者進行登記。因誤填等原因作廢的空白合同須交回辦公室銷毀。如有丟失,應即時通知辦公室,并根據(jù)合同編號登報聲明。

簽署過程

1、購房合同由銷售部人員(法人代表委托授權)負責簽署,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至五份,銷售部應將公司留存的原件全部交辦公室檔案員保管。

2、收取定金:客戶定金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銷售部指定人員收取,并在當日交到財務部;定金在5000元以上的,由財務部收取,出納應以最快速度到達銷售現(xiàn)場,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

合同條款的依據(jù)(公司方)

1、合同面積以總工室出具的《__暫測面積》為標準。以非標準分割單位出售,須經總工室測定,總經理簽字認可。

2、合同金額以總經理簽發(fā)的《__價格報告書》為標準。以低于標準的價格出售,須經總經理同意。

3、付款方式、::違約責任、設計變更、質量承諾、產權登記、物業(yè)管理、保修責任等各項事宜均以總經理簽發(fā)的有關文件為標準。

4、以上標準應交辦公室存檔,財務部備份。

合同更改

因某種原因須更改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后(公司方必須經總經理同意),簽定程序同上。作廢合同處理辦法同上。

合同查詢及使用

1、辦公室將合同內容錄入公司局域網供有關人士查詢;

2、辦公室負責合同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保密性;

3、查詢權限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正副經理及該合同簽署人,財務部正副經理、辦公室正副主任及合同保管員;

4、調用或查看原件的權限為總經理、副總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其余人員須經以上人士同意,方能調用或查看。

合同內容審查

財務部根據(jù)合同條款為依據(jù),及時(三個工作日內)對每份合同進行審查,如有不符合標準情況,須立即與總經理核實。

報表統(tǒng)計

財務部根據(jù)合同匯總銷售報表,并通過郵件方式每周呈總經理,報表主要參數(shù)指標為:客戶姓名、簽約日期、成交面積、成交金額、已付金額、未付金額、本月應收款、本季度應收款、本年度應收款等。

二、銷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銷售部的印章由內管員負責保管。印章的使用只限于公務用途。

2.員工使用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說明用途,由內管員審核后方可蓋章。

3.發(fā)現(xiàn)有非法使用印章的員工將被立即開除。

三、顧客資料的管理:

對凡到各售樓處看房的來訪客戶,售樓員都必須詳細、認真地記錄有關資料,由項目經理負責整理和管理,各售樓處的客戶資料共享。

第7篇 房地產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企業(y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對外簽署的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協(xié)議、意向書、章程等均適用于本規(guī)定。公司辦公室與公司計劃合約部為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分管不同類別的公司合同。

(一)、合同的分類

根據(jù)公司的具體情況,合同分為四類進行管理

1、采購合同

指公司根據(jù)業(yè)務和管理工作需要而購買,簽訂的購銷合同。如辦公用品的采購,職工福利用品的采購。

2、租賃服務合同

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花卉租賃及修理有償服務類合同。

3、勞動合同

公司與聘用員工簽訂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

4、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yè)務合同

公司項目運營活動中,與其他組織發(fā)生勞動、經濟關系而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等。

(二)、合同的審批程序

1、采購和租賃服務類合同由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提出,辦公室按計劃,報相應級別的主管領導審批,并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執(zhí)行。

2、勞動合同,公司辦公室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yè)務合同的審批程序

(1)、業(yè)務主管部門提出,公司計劃合約部負責確定簽約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并起草合同文本;

(2)、主管副總審查;

(3)、公司律師審查;

(4)、總經理或授權人簽署;(重大合同需要報董事會的,由董事會批準,需要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以辦公會會議紀要或辦公會決議形式批準)

(5)、辦公室用印,并對審批程序進行確認;

(6)、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式合同文本,可不經律師審查。

(三)、合同的執(zhí)行

合同簽署后,報批合同的業(yè)務主管部門為合同的履行部門,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違約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財務部對合同的履行負有監(jiān)督和提示責任。

(四)、合同的歸檔管理

所有合同,公司保留一式兩份,在簽署合同一周內,其中第(一)、(二)、(三)類合同,一份由辦公室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第(四)類合同,一份由計劃合約部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合同經辦部門保留合同復印件。

第8篇 東南房地產銷售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東南國際銷售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的簽訂,必須符合公司的要求。置業(yè)顧問不得未經公司上級領導同意降低價格銷售房屋,不得作出除公司同意以外的任何承諾。違反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予以解聘。

二、房屋銷售價格必須按照最新公布的銷售價格表執(zhí)行。若公司上級領導同意對某客戶優(yōu)惠,應請其在《優(yōu)惠銷售說明》上簽名,并歸入客戶檔案。

三、置業(yè)顧問不得主動引導客戶向公司領導提出優(yōu)惠要求,違反者公司將處以500元罰款。

四、對客戶額外要求寫入合同的條款范圍如果超出公司規(guī)定范圍,必須經銷售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寫入合同,否則不得簽定合同。

五、在公司統(tǒng)一的優(yōu)惠促銷活動期間,客戶簽約享受優(yōu)惠。如果在優(yōu)惠促銷活動期間預定(指交定金10000元)在三天內簽定合同享受優(yōu)惠,特殊情況需銷售主管同意。優(yōu)惠活動結束客戶不再享受優(yōu)惠。

六、客戶的付款時間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執(zhí)行。一次性交款必須在一個月內交清;按揭必須在第二個月以前辦理,除公司同意的10%尾款外,其余款項必須在三個月內交清。特殊情況需報經銷售主管及以上領導同意。

七、置業(yè)顧問在簽訂合同后,應對合同進行檢查,避免計算及文字錯誤。應立即填寫《客戶付款明細》上聯(lián)交給客戶,下聯(lián)在月末交給銷售主管作為當月銷售業(yè)績依據(jù)。銷售合同交給銷售主管錄入微機并歸檔。對于合同簽署錯誤的置業(yè)顧問處以200~500元罰款。

八、對于辦理按揭的合同,在合同簽訂后四份合同現(xiàn)有公司保管,待登記后再交給客戶。同時告知并督促客戶應在辦理按揭當月20日以前將代收費和資料全部交到公司。若按揭購房客戶未能及時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對子也顧問處以200元罰款。

九、客戶如果要求對付款作出變更,應在合同登記以前進行變更。對于一次性付款變?yōu)榘唇?應取消優(yōu)惠恢復原價。按揭變更為一次性付款,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

____房地產顧問機__辦事處

第9篇 某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一 、目的:

1.維護業(yè)主及公司的合法權益;

2.規(guī)范交易行為,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二 、適用范圍:銷售部合同及協(xié)議的文本管理。

三 、合同的制定:

1.銷售中所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認購書>等相關銷售協(xié)議,均由主管部門制定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法律文本。

2.文本經主管部門確定無異議后提供給銷售部使用。

四 、合同的填寫:

1.<商品房認購書><商品買賣合同>由銷售主管定額分發(fā)每個銷售代表,同時填寫合同交接表。

2.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范文填寫,由主管人員審核簽字后并加蓋公章。

3.對于商品房合同中需要補充的內容,根據(jù)主管部門及業(yè)主的協(xié)商進行補充。

4.對于業(yè)主提出的工程變更需經工程管理部與業(yè)主協(xié)商認定簽字后方能由銷售人員填加補充協(xié)議。

五 、合同的簽訂:

1.保證填寫字跡清楚,數(shù)字.金額準確,確保無錯填和漏寫。

2.<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認購書>每位銷售人員各一份范文,其余由專人管理。

3.客戶十日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人員必須 向其出示合同范本,客戶有異議時,銷售人員必須做出合理解答,如有補充,需經銷售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后,與客戶達成共識方可簽字,并加蓋公章。

4.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收加<商品房認購書>并上交合同管理人員。

5.保證合同的填寫份數(shù).編號及歸檔有統(tǒng)一的管理。

六 、合同的傳遞:

1.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員統(tǒng)一編號.保存,并確保銷售部,業(yè)主.公司財務部及相關單位各有一份。

2.辦理按揭貸款的客戶,在簽訂正式合同五日內由銷售代表將其按揭資料上報給公司財務,由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與正式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起上報銀行。

六 、合同的廢除;

對錯填或廢除的各類合同文本,應上交合同管理人員做統(tǒng)一銷毀。

七 、承諾管理:

對于雙方達成的口頭及文字承諾,我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由相應的銷售人員或相關部門協(xié)調督促完成,銷售過程中承諾應書面化,合理化,公開化,不做夸大或惡意的口頭或書面承諾。

八 、獎懲辦法:

1.因口頭或書面承諾,造成公司損失的,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制。

2.銷售人員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出現(xiàn)的差錯率將做月底工資考核的依據(jù)。

九 、檢查方法:

1.合同簽訂后,應先由合同管理員或部門領導審核,簽字認可后方可上報公司領導簽字;

2.不定期抽查(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10篇 房地產中介合同管理制度

(一)、制式委托書與制式《租賃合同》由區(qū)域統(tǒng)一印刷;《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轄的房產交易部門購買,均有相應的合同編號,各中介店店秘應規(guī)范、監(jiān)督經紀人合同申領、歸還的相應備案,《租賃合同》和《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一但有遺失,《租賃合同》罰款2000元,《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罰款5000元,而且要在報紙刊登作廢聲明。

(二)、制式委托書是客戶與中介店之間的協(xié)議( 中介店簽署協(xié)議時使用公司注冊名稱,而不是特許商號)。當客戶無論是買方、賣方中兩方或一方,通過本中介店的經紀人經紀活動而實現(xiàn)買賣或租賃交易時,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戶雙方使用《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或區(qū)域制式《房屋租賃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業(yè)務開展過程中,使用區(qū)域制式委托書、《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或區(qū)域制式《房屋租賃合同》。中介店店長有責任、有義務規(guī)定并教育本店所有業(yè)務人員在開展業(yè)務過程中使用制式委托書、《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制式《房屋租賃合同》。任何不使用體系制式委托書與規(guī)定合同的中介店經紀行為都將是對整個體系一致性、標準化的傷害,將是對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譽的傷害。若發(fā)生此類情況,一經查實,區(qū)域分部將有權根據(jù)《century21中介特許經營合同書》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擔相應后果。

(四)、中介店向區(qū)域申購(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書與合同,無論本委托事項是處于任何一種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內、已成交、已過期、已取消(作廢),或本委托與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義務在《century21中介特許經營合同書》規(guī)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終止后的三年內統(tǒng)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規(guī)范制訂依據(jù)是房地產中介公司中國總部的區(qū)域銷售信息系統(tǒng)指南以及合同報表管理要求,同時結合房地產中介公司體系的業(yè)務現(xiàn)狀及其需求。因此依據(jù)體系內部業(yè)務類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產中介公司武漢區(qū)域保留對此規(guī)范的修訂權。

(六)、中介店在簽署完合同后須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所簽合同的復印件送至區(qū)域連鎖服務部備檔?!汉洞媪糠?居間)買賣合同》和制式《房屋租賃合同》』

ⅱ、合同禁用語言說明

(一)、注意事項:

切記核實賣方為房屋直接權屬人,切記核實房屋所有產權人均已知情并同意出售該房屋產權。

(二)、合同填寫七不可七必須

七不可:

1、不可出現(xiàn)合同更名;

2、不可出現(xiàn)超出收費標準的費用(如:客戶無營業(yè)稅、無個稅,中介店依舊收取客戶營業(yè)稅和個稅或收取客戶看房費);

3、不可出現(xiàn)對客戶承諾過戶費用;

4、不可出現(xiàn)對客戶承諾房屋的房齡;

5、不可出現(xiàn)對客戶承諾按揭貸款的金額;

6、不可出現(xiàn)對客戶承諾辦證時間;

7、不可出現(xiàn)賣方無房屋權屬證明即簽署三方合約;

七必須:

1、必須填寫水表、電表、天然氣表、防盜門、有限電視基礎設施(沒有以上設施的除外);

2、必須填寫賣方留置物品及相關詳細信息(空調:掛機一部,柜機二部,洗衣機);

3、必須填寫因自行交接所產生的風險,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于客戶自行交接錢款的)

4、必須填寫營業(yè)稅、個稅誰承擔 ;

5、必須填寫的過戶時間約定(一次性)3個工作日,(按揭)乙方銀行面簽通過3個工作日;

6、必須填寫的附加條款:甲乙雙方按要求準備資料的同時也應無條件積極配合丙方辦理該房產的過戶、貸款、錢款,物業(yè)水電交接事項;因甲乙雙方問題影響丙方辦理,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必須填寫內容必須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為準。;

備注:《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填寫范本見附件六

第11篇 加思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guī)范公司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生的經濟活動,均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shù)脑瓌t。

第四條 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 經濟合同除即時清結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的經濟合同文本。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國家規(guī)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 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jù)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xié)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 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yè)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yè)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 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shù)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四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五條 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yè)務不能成立。

第十六條 每一合同文本上保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七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jù)按規(guī)定的流程經各業(yè)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公司總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十九條 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jù)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jù)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條 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一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二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guī)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yè)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四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tǒng)一予以編號。

第二十五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xié)商,統(tǒng)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二十六條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qū)、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八條 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jù)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yè)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九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條 財務部門依據(jù)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yè)務,應當拒絕付款:

1. 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 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一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二條 在合同履行

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fā)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三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企業(yè)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第三十四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作廢。

第三十六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三十七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九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guī)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四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四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四十三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 其他

第五十一條 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jù)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五十二條 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jù)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jù)此統(tǒng)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五十三條 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五十四條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 責任

第五十五條 凡因未按規(guī)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五十六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浙江思加(中國)房產公司各部門。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12篇 房地產項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指引

項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指引)

1.目的

明確工程合同編制、簽署、審批和執(zhí)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操作要求,明確相關部門責任,避免經濟糾紛和規(guī)避風險,保護公司利益。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合作工程合同及工程開發(fā)過程中的各種重要的經濟工程合同。

3.術語與定義

3.1工程合同文本是指公司與其它單位或部門之間簽署的工程合同文書(正本)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如合約對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資料)。

4.職責

4.1總部-造價部

4.1.1負責編寫標準工程合同文本。

4.1.2負責簽署戰(zhàn)略采購協(xié)議和監(jiān)控項目公司備案合同。

4.2項目公司-造價部

4.2.1負責工程合同談判和起草工程合同文件。

4.2.2負責工程合同交底、存檔和報備。

4.2.3負責工程合同執(zhí)行中的內部和外部溝通。

4.2.4負責對工程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總結,提出改進公司標準化工程合同的建議。

4.2.5負責按工程合同約定向工程合同單位提出違約索賠。

4.3項目公司-財務部

4.3.1負責審核付款條款合理性。

4.3.2負責發(fā)票處理方式和稅務條款合理性。

4.3.3審核工程合同的經濟條款。

4.3.4依照工程合同規(guī)定,審查付款憑據(jù),辦理付款手續(xù);

4.3.5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4.4項目公司總經理

4.4.1經董事會授權的工程合同簽定及變更的審批權。

5.工作程序

5.1編制標準工程合同文本

5.1.1總部造價部負責組織編寫標準工程合同文本,并在全公司范圍內統(tǒng)一參考使用;

5.1.2施工總包、監(jiān)理、勘察、樁基檢測、有線電視、電信、用水、用電、設計工程合同的行業(yè)示范版本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最終由公司總裁批準生效;

5.1.3根據(jù)工程合同履行情況、政府法規(guī)政策調整、案例分析等結論,標準工程合同文本應持續(xù)改進。

5.1.4公司總部及項目公司應根據(jù)發(fā)展需要及各職能部門實際能力以《工程合同管理授權書》的方式進行工程合同經辦及審批的授權,授權范圍變更時,原授權書作廢。

5.2確定工程建設合作方

5.2.1工程建設單位選擇必須按照《工程采購管理流程》的有關規(guī)定來選擇;

5.2.2政府行為、行業(yè)壟斷的合作方可參加政府招投標或直接簽訂工程合同;其他需要與指定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需經過公司招標委員會批準。

5.3工程合同談判和草擬

5.3.1工程合同由項目公司經辦部門負責草擬,總部已制訂標準文本的,應盡量采用標準合同文本;

5.3.2采用工程合同標準文本的,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對標準條款進行修改,也可增加補充條款。

5.3.3政府有關部門有強制性規(guī)定,可采用所要求的工程合同文本;公司尚未制定或不宜采用工程合同標準文本的業(yè)務,應參照以往的工程合同或最相類似的工程合同標準文本或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另行擬定工程合同。

5.4工程合同審批

5.4.1與供方商談一致后,經辦部門按照工程合同審批表的要求,將草擬好的工程合同分別報部門經理、法務人員等審核,各審核人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對工程合同提出書面或者口頭修改意見,經辦部門根據(jù)修改意見整理出最終的工程合同文本,各審核部門根據(jù)最終的工程合同文本在工程合同審批表上簽署是否同意的意見。

5.4.2如審核部門對工程合同提出修改意見,經辦部門必須重新組織與供方的洽商,必要時各意見提出部門均應參加洽商,雙方取得一致后進行修改;

5.4.3不同性質、類別和內容的工程合同,審核程序可以有差異(工程合同的審核權限以《工程合同管理授權書》為準),所有非標準工程合同及標準工程合同修改條款均需有法務人員審核;

5.4.4所有涉及結算的工程合同均須經造價部和公司法務人員審核。工程合同經各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5.5工程合同的簽署和下發(fā)

5.5.1工程合同擬稿必須經過審批之后方可簽署;

5.5.2經辦部門負責辦理工程合同簽章手續(xù);

5.5.3公司工程合同專用章應設專人負責保管,除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同意,否則不得向任何人出借;

5.5.4工程合同內容在一頁以上的,應在每頁加蓋騎縫章;

5.5.5工程合同一般應由雙方同時簽字蓋章;不能同時簽字蓋章的,應盡量避免我方先行簽字蓋章;對方簽字蓋章應在我方報批審核程序結束之后進行。

5.5.5.1工程合同簽定時,法律事務管理員應依據(jù)分管副總經理的簽字時間,確定為合同生效和簽訂的時間。

5.5.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工程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或者需要登記備案的,經辦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xù)。

5.5.7工程合同簽署后應及時在《工程合同管理臺帳》內登記。

5.5.8工程合同生效后,經辦人應及時將應由公司持有的工程合同全部交資料室存檔,由檔案員根據(jù)工程合同的類別,復印下發(fā)至相應的業(yè)務部門;同時,需轉交一份原件予財務部門留存,財務部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jù)。

5.6工程合同交底及履行

5.6.1造價部、工程技術部應根據(jù)《工程招標管理流程》進行工程合同的交底。

5.6.1.1在工程合同簽定后兩周內,造價部、工程技術部須完成合同交底并形成書面會議紀要。

5.6.2工程合同訂立之后,工程技術部及項目部負責按工程合同要求對工程及其建設單位進行管理;財務部負責對工程合同的收、付款內容進行監(jiān)督;法務人員及其他相關部門對工程合同的履行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5.6.3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造價部負責按《工程合同》有關要求對項目工程合同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5.6.4在工程合同當事人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違約時,或者發(fā)生與工程合同有關的爭議時,經辦部門須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并知會法務人員,經辦部門不能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的,應及時報法務人員,由法務人員請示主管領導決定依法采取何種措施;

5.6.5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對來往函件或者單據(jù)進行簽字的,具體經辦人應報部門經理簽字;如需當場或立即簽字的,可由經辦部門經理書面授權的人員直接

簽字。但是,來往函件或者單據(jù)涉及工程合同變更、轉讓或者終止的,按照本規(guī)范關于工程合同變更、轉讓或者解除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5.7工程合同變更和轉讓

5.7.1合同訂立后,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需要變更工程合同內容的,或者對方提出變更要求的,經辦部門應及時向部門經理請示,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變更的,始得變更,雙方應書面對變更內容進行確認,我方由經本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授權的人員簽字確認。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重大變更的,應當按照工程合同訂立的有關程序辦理報批,另行簽訂工程合同或補充工程合同。

5.7.2工程合同訂立后,對方當事人提出把工程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或者我方需要將工程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的,由經辦部門按照工程合同訂立的有關程序辦理報批,另行簽訂工程合同或者補充工程合同。

5.7.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轉讓工程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經辦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xù)。

5.8工程合同解除

5.8.1工程合同當事人提出解除工程合同或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如不可抗力)需要解除工程合同的,參照工程合同訂立的有關程序辦理,雙方就工程合同解除另行簽訂工程合同或補充工程合同。

5.8.2工程合同一方當事人提出工程合同約定的解除工程合同條件成就,據(jù)此要求或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工程合同的,經辦部門應立即報部門經理并知會法務人員,以決定解約條件是否成就或解約方式是否有效。

5.9工程合同保管和銷毀

5.9.1一般工程合同公司要求有兩套完整原件,由公司資料室和財務部各持一份;

5.9.2所有招投標文件必須在公司資料室保存一套完整原件,如相關部門因工需要借用須履行借用審批手續(xù),或由資料室發(fā)放副本。

5.9.3工程合同的歸檔、保管、保密、使用、銷毀應按《工程檔案管理作業(yè)指引》執(zhí)行。

6.支持性文件

6.1《工程檔案管理作業(yè)指引》

7.相關記錄

7.1《工程合同標準文本審批表》

7.2《工程合同對方情況調查表》

第13篇 房地產公司營銷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營銷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置業(yè)顧問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向客戶講解具體合同條款。

第二條、作廢的合同一律退還客服部銷毀,合同由客服部專人保管實行領用制。

第三條、合同正式簽署前,須向客戶解釋清楚每一具體條款,不得有欺詐行為。

第四條、正式合同簽定前須先落實該房是否可以銷售,無誤后才能簽署正式合同。

第五條、合同所指價格為折后價。

第六條、合同填寫完畢后,須先自查一遍,無誤后交客戶審查。

第七條、請客戶簽字后,將合同送客服部審核無誤,再送公司簽字蓋章。

第八條、不得在合同中體現(xiàn)公司未落實的優(yōu)惠條款。

第九條、客戶應為交清首付或全部房款,并明確;配套費用的交款時間后方能簽正式合同。

第十條、補充協(xié)議須經公司認可。

第14篇 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個人之間簽訂的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另行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子公司。

第四條 合同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原則和歸口管理原則,并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核會簽制度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總經理室;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分工范圍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范、指導、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監(jiān)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簽訂;

4. 建立合同檔案,對合同進行登錄、統(tǒng)計、保管及例行報表;

5. 監(jiān)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6. 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條 每件合同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確定一主要承辦人(以下稱為承辦人)。承辦人可以是業(yè)務人員或法律工作人員,但不得是社會臨時性借、聘人員。承辦人須依法律、法規(guī)及本辦法進行工作。承辦人應對自簽約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全過程負責,期間出現(xiàn)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須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協(xié)商,并以承辦人為主進行解決。第三章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第八條 在合同簽訂前,承辦人應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進行了解和審查:

1.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yè)執(zhí)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 欲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 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5. 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現(xiàn)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合同承辦人應根據(jù)審查結果在請示單上注明自己的審查意見。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問題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適用前款規(guī)定進行審查。上述所列各種文件為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 ,其文本為復印本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核對人簽字。

第九條 凡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認為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公司法律顧問和經濟技術等專業(yè)人員參加。

第十條 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凡國家、行業(yè)或公司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適用。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圖表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單、調撥單、任務單、預算單等一類文件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的起草應由己方或以己方為主承擔,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專款解釋。合同中涉及數(shù)字、日期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shù)。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顧問擬訂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職能部門據(jù)此起草合同。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爭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條 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2. 簽約的目的和依據(jù);

3.標的;

4. 數(shù)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 價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 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

7. 爭議解決方式;

8. 違約責任;

9. 變更或解除條件;

10. 根據(jù)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條款;

11.正副本份數(shù)、存放地點;

12. 生效的時間和條件;

13. 約定的聯(lián)系方式;

14. 名稱;

15. 簽約的地點、日期;

16. 簽約各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17. 簽約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確立。

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必須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許可權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權代理一類的文字。涉及下列合同時,須每次單獨一次性特別授權:

1.擔保合同;

2. 資產抵押、租賃、轉讓、出售、收購合同;

3.投資合同、股東協(xié)議、出資協(xié)議;

4. 企業(yè)合并、兼并、聯(lián)營合同;

5. 需要授權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簽訂之前,承辦人應將請示單、合同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提請業(yè)務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室審核??偨浝硎以趯徍撕贤莅笗r,可根據(jù)需要,在請示單上要求有關業(yè)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或要求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偨浝硎乙约翱偨浝硎以谡埵締紊弦蟪鼍邔徍艘庖姷母鞑块T應在請示單上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意見必須有有關審核部門負責人及具體審核人員的簽章。對不具備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的合同草案,總經理可拒絕簽署。審核意見應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條 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宜包括:

1.合同的經濟性:

(1) 市場需求情況屬實;

(2) 市場需求預測可靠、合理;

⑶ 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2. 合同的技術性:

(1) 工程技術依據(jù)真實、可靠;

(2) 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⑶ 技術標準和參數(shù)科學、真實、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 整本專案技術具有可靠性;

(2) 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⑶ 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財務可行性;

(4) 具有可操作性。

4. 合同的安全性:

(1) 涉及的知識產權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2) 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yè)秘密及其他利益。

5. 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

(1) 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2) 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xù)合法;

⑶ 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 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

(1) 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

(2) 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⑶ 與資金、資產等有關的其他事項。

3.索賠條款的合法性。

4. 審計部門、財務部門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總經理室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 主體合法,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 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guī),無顯失公平內容;

⑶ 形式合法;

(4) 簽約程序合法。

2. 嚴密性:

(1) 條款齊備、完整;

(2) 文字清楚準確;

⑶ 設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確切;

(4) 相應手續(xù)完備;

(5) 相關 完備;

(6) 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可行性:

(1) 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2)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4. 合同承辦形式審核:

(1) 承辦人無誤;

(2) 符合規(guī)定程序;

⑶ 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備;

(4) 合同文本文字無誤,正副本及 份數(shù)齊備。

5. 總經理室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公司實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仟萬元以上的合同,承辦人應提請總經理室牽頭召開專題會議,各審核部門參加,在專題會議上各審核部門充分深入地闡述各自對該合同的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 總經理室根據(jù)其職責范圍對合同簽訂程序、履行情況及履行結果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條 承辦人向總經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時,應預留2-7個(含本數(shù))完整工作日供其審核??偨浝硎乙笥嘘P業(yè)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在限定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的,或要求承辦人在限定時限內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的,各審核部門和承辦人應按時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總經理室應向承辦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審核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個(含本數(shù))完整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 各審核部門在審核合同草案時,發(fā)現(xiàn)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偨浝硎艺J為需要退改時,應連同全部文件退還承辦人。承辦人修改之后應重新申請審核,審核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室結束審核后,負責將各部門審核意見匯總修改成合同修訂稿,并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退還承辦人,由承辦人將合同修訂稿送合同對方當事人。合同對方當事人對合同修訂稿認可后,承辦人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送總經理室,并由總經理室轉呈公司分管副總、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根據(jù)各審核部門及總經理室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簽字;決定不予簽約時,應以書面形式明示意見。

第二十四條 公司總經理批準簽約后,由總經理室根據(jù)經批準的合同修訂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復印件后,由總經理室將正式合同原件蓋公司騎縫章后返回承辦人,由承辦人交合同對方當事人;合同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章后,承辦人持請示單及蓋有公司騎縫章的合同至總經理室蓋公司公章。合同正式簽訂后,由承辦業(yè)務部門的資料員負責將合同文稿分發(fā)到公司相關部門及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 簽約原則上不得使用轉委托方式,必須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審查復代理人資格。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 承辦人應對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業(yè)、技術秘密。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附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guī)定)合同生效后,必須全面、及時、實際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外,不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或轉讓、轉賣合同。

第三十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對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告承辦人,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異議文件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并報總經理室備案。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承辦人亦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予以答復。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符合法定或約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復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三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四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程序與合同簽訂程序相同。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采用協(xié)商、調解方式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簽訂書面協(xié)議。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可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第三十六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承辦人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并報總經理室備案,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jù):

1.合同文本,包括 、變更或解除的協(xié)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材料等;

2. 有關的票據(jù)、票證;

3.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4. 證人證言;

5. 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七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后,承辦人須及時將糾紛及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室備案。

第三十八條 仲裁或訴訟解決糾紛時,承辦人應商總經理室確定代理人、訴訟方案等,并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九條 合同糾紛處理的有關調解書、協(xié)議書、裁決書、判決書應由總經理室歸檔,副本或復印本可交承辦人、有關部門或人員使用。

第四十條 總經理室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管理許可權內對合同建立檔案并對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優(yōu)先權順序為:財務部門、承辦業(yè)務部門、總經理室)。合同檔案內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數(shù)、各文本存置記錄:

2. 承辦人登記;

3.合同 、審查意見及其他有關文件;

4. 履行情況記載;

5. 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第四十一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xié)議、裁決、判決時,承辦人應及時商總經理室并經總經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第七章檢查與獎懲

第四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室對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與指導。各職能部門應自覺檢查合同的訂立、履行、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 公司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擴大經濟損失的,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簽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2. 審核人員無正當理由延誤審核的;

3.因審核人員疏忽未審出合同缺陷的;

4. 未依法律和本辦法規(guī)定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5. 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6. 提供虛假資料的;

7. 超越授權或濫用授權簽約的;

8. 未按規(guī)定進行授權或轉委托的;

9. 發(fā)生糾紛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10. 有關法律性文件未經審核的;

11.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12. 在合同簽訂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收受賄賂的。

13. 泄漏合同意向、商業(yè)秘密或有關機密的;

14. 使用非法手段簽訂合同的。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者自行失效。

第四十六條 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可根據(jù)本辦法,結合本部門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向公司備案。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獨立法人)依據(jù)本辦法向公司呈報合同草案時,應向公司總經理室呈報,再由總經理室按本章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室退交呈報單位,由該子公司總經理簽署合同。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負責應用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編制:肖鋼日期:20__.

4.2 2審核:日期:20__.

4.2 8批準:日期:20__.

4.3 0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guī)定《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同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規(guī)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為了在強化規(guī)范化管理的同時又能根據(jù)緊急情況適當靈活處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規(guī)定:

一、遇緊急情況,來不及按《合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程序報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兩種條件時,可先實際履行合同,后補簽合同:

1、 合同的基本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應在實際履行前書面向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2、 公司總經理在備案單上簽字批準。(備案單使用請示單的形式,內容必須包括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

二、 鑒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項目,公司與項目總承包商之間都簽有總包合同,各種零星項目原則上都應由總承包商進行。只有那些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涵括在總包合同中的項目或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及時處理的項目,項目部才能申請與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單位另行簽訂零星合同。此類零星合同必須在大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由項目部排出計劃(計劃中應明確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能否從總承包商款項中予以扣除等內容),報總經理批準。只有在報批計劃中獲得總經理批準的零星項目才可與對方簽訂合同。

三、

第一條 、

第二條 所涉及到的情況在補簽合同時,仍應按《合同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治安制度

第15篇 某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簽約前的準備工作

第三章 認購書的簽訂、審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簽訂、審核

第五章 合同的備案、監(jiān)章、存檔、返還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及管理工作,保證公司銷售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商品房買賣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交房標準、補充協(xié)議)以及其他一切與商品房銷售相關的文件、圖紙、資料實行綜合管理。

第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可以由公司委托營銷公司負責簽訂,或由公司自行組織相關人員負責簽訂。

第四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實行簽約代表填寫、銷售負責人初審、公司經營部審核、簽章編號、歸檔保管的制度。

第五條 公司實行簽約培訓制度。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由公司安排法律顧問人員對簽約代表進行簽約前的培訓并將培訓記錄歸檔。

第二章 簽約前的準備工作

第六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前,經營部應將簽約所需的資料準備齊全,并將簽約流程和培訓內容擬訂歸檔。

第七條 簽約前的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相關證件、資料的準備:

1、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2、國土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預售許可證;

6、預售面積報告書。

(二)主要圖紙、資料的準備:

1、房屋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應標明方位)及總平圖;

2、簽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號、建筑層數(shù)(應標明地上層數(shù)、地下層數(shù))、樓層號、單元號、房號、房屋用途、層高、凈高、朝向、陽臺數(shù)、陽臺結構形式(封閉或非封閉)、建筑面積(列明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房屋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若為有坡屋頂?shù)捻椖?應標明坡屋頂?shù)淖畹兔讛?shù)和最高米數(shù);

3、銷控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號、樓層號、房號、單元號、建筑面積;

4、交房標準(住宅和非住宅);

5、《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三)銀行按揭相關資料及開戶銀行帳號等情況。

(四)簽約所需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簽約審核表、簽約變更審批表等樣本的擬訂并歸檔備查。

第八條相關文件、圖紙、資料如有變更或修改的情況,應實行會簽制并及時書面告知各部門。

第三章 認購書的簽訂、審核

第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簽訂前,可以由簽約代表與客戶簽訂認購書。

第十條 認購書的簽訂流程如下:

第十一條 認購書應寫明簽約代表的姓名、聯(lián)系電話、客戶的姓名(客戶自己親筆簽字)、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簽訂日期并附客戶的身份證復印件二份。

第十二條 認購書一式二份,客戶將認購金存入公司的戶頭后憑收訖回單換取財務收據(jù)和認購書,其余的認購書連同客戶身份證復印件由銷售負責人交回公司。

第十三條 認購書由經營部審核后登記歸檔,并進行信息統(tǒng)計,對未簽或作廢的認購書進行登記收回。

第十四條 認購書的統(tǒng)計信息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編號:r(認購書)--__(項目名稱縮寫)-00_(序號);

(二)客戶姓名、聯(lián)系電話;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積;

(四)幢號、樓層號、單元號、房號;

(五)購買單價、總價;

(六)付款方式、簽訂日期。

第十五條簽約代表在與客戶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的同時必須收回客戶持有的認購書并隨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一并報送公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簽訂、審核

第十六條 公司取得預售許可證后,由簽約代表負責與客戶聯(lián)系并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的簽訂流程如下:

第十八條 銷售負責人在審查確認簽約代表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與樣本無誤、《簽約說明書》要求的材料齊備并在銷售簽約審核表上簽字后,移送經營部審核。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和相關材料不齊備的,簽約代表必須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內負責補齊。否則,合同不予蓋章備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簽約代表與銷售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同的備案、監(jiān)章、存檔、返還

第二十條 經營部審核合格后,蓋章并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數(shù)據(jù)信息錄入備案系統(tǒng)并報房管機關監(jiān)章。

第二十一條 房管機關監(jiān)章完成后,由經營部核實確認款付清后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各一份返給客戶,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在當時返給客戶蓋章合同及附件一份。其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和其他資料應交公司存檔。

第二十二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進行編號管理,規(guī)則如下: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h(合同)―__(項目名稱縮寫)―00_(序號);

補充協(xié)議編號:__(幢號)--__(單元號)--__(房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簽約代表在簽訂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50元:

(一)不按規(guī)定完整填寫相關合同條款的;

(二)未填寫銷售簽約審核表的;

(三)未留存客戶身份證復印件的;

第二十四條 簽約代表在簽訂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時錯誤填寫房價款、建筑面積(含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幢號、單元號、房號、層高等合同條款信息的,罰款100元。

第二十五條 簽約代表在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買受人一欄中代客戶填寫姓名的,罰款2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費用。

第二十六條 簽約代表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時,不得在合同及附件上添加與合同條款無關的信息,如有變更情況,必須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填寫簽約變更申請單,在得到總經理批準后方能按變更后的條款執(zhí)行。否則,罰款500元。

第二十七條 簽約代表和銷售負責人應如實向客戶宣傳、解釋、說明商

品房買賣中的事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需向公司內部人員核實、咨詢的,應先和內部人員溝通后再向客戶作出解釋、說明,否則,罰款200元。

第二十八條 負責辦理預售許可證的責任人應保證錄入房管機關備案系統(tǒng)的預售面積數(shù)據(jù)與預售面積報告書上的數(shù)據(jù)一致。如果面積數(shù)據(jù)不一致,每次罰款500元。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15篇

房地產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房地產項目的順利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1.合同審批流程2.合同文本標準與范本3.合同變更與解除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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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性1房地產企業(y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業(yè)規(guī)范運作的基礎,避免因無章可循導致的混亂。制度可以提升效率,減少決策失誤。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 ...[更多]

  • 房地產項目管理制度15篇
  • 房地產項目管理制度15篇96人關注

    房地產項目管理制度是一套規(guī)范化的管理流程,旨在確保房地產開發(fā)過程的高效、合規(guī)和有序進行。它涵蓋了從項目啟動到竣工驗收的各個階段,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規(guī)劃、設計 ...[更多]

  • 房地產采購管理制度方案(40篇)
  • 房地產采購管理制度方案(40篇)95人關注

    方案11.制度建設:定期審查和更新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yè)發(fā)展需求。2.培訓落實:組織全員培訓,使員工充分理解并執(zhí)行各項制度。3.執(zhí)行監(jiān)督:設立專門的監(jiān)察部 ...[更多]

  • 房地產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36篇)
  • 房地產食堂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36篇)93人關注

    篇1房地產開發(fā)建設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房地產項目從規(guī)劃、設計、施工到交付全過程的行為準則,旨在確保項目的高效、合規(guī)與質量。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項目 ...[更多]

  • 房地產資產管理制度方案(40篇)
  • 房地產資產管理制度方案(40篇)93人關注

    方案11.制定詳細流程: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步驟、責任人及審批權限,形成書面操作指南。2.建立培訓機制:定期對員工進行流程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并執(zhí)行制度。3.強化監(jiān)督:設 ...[更多]

  • 房地產銷售管理制度(15篇)
  • 房地產銷售管理制度(15篇)92人關注

    房地產銷售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guī)范銷售行為,提升銷售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它涵蓋了銷售策略、團隊管理、客戶關系維護、業(yè)績考核、培訓與發(fā)展等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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