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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制度設立:明確各級管理層的防火職責,從公司高層到基層員工,每個人都有其特定的防火任務。
2. 預防措施:制定火災預防規(guī)程,包括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培訓員工消防知識等。
3. 應急響應:設定火災應急預案,規(guī)定火警時的疏散路線和應急處理流程。
4. 責任追究:對違反防火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追責,以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力度。
內容是什么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內容詳細規(guī)定了各層級的職責:
- 高層管理:負責整體防火策略的制定,確保消防設施的投入和維護,以及定期進行防火安全審查。 - 中層管理:監(jiān)督防火制度的實施,組織消防演練,確保員工熟悉應急預案。 - 基層員工:遵守防火規(guī)定,定期檢查工作區(qū)域的消防設備,及時報告潛在風險。
制度還規(guī)定了定期的消防培訓,以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通過設立獎懲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參與防火工作。
重點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重點在于落實和執(zhí)行。這需要:
1. 明確職責:每個崗位都應清楚自己的防火職責,避免責任推諉。
2. 持續(xù)監(jiān)控: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
3. 實戰(zhàn)演練:定期進行消防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序地行動。
4. 安全文化:營造注重安全的企業(yè)文化,使防火成為每個員工的習慣。
存在的問題
實踐中,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可能會遇到以下挑戰(zhàn):
1. 執(zhí)行不力:部分員工可能對防火規(guī)定不夠重視,導致制度流于形式。
2. 更新滯后:隨著企業(yè)環(huán)境變化,原有的防火措施可能不再適用,需要及時更新。
3. 溝通不足:信息傳遞不暢可能導致員工對防火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4. 資源限制:部分企業(yè)可能因預算或空間限制,無法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企業(yè)持續(xù)投入,強化教育,優(yōu)化制度,并確保資源的有效配置。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范例
為預防火災,保護公共財產及干部職工人身、財產安全,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組織實施。消防設施規(guī)劃要納入系統的統一布署。
二、局行政辦公室作為全系統防火安全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干部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規(guī)定購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站(所)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各站(所)要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每個人都要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性能;切實加強易燃易爆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四、各重點防火部位(圖書室、人員密集場所、實驗室、倉庫等)要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制定嚴格的規(guī)章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強化用火安全,禁止在室內亂燒廢紙、垃圾等雜物。
六、強化用電安全,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電器、燃氣等用具的安裝、使用及線路敷設要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電線、私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七、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責任,任何個人都有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八、大型_、晚會等活動的防火安全由主辦單位負責。
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因不負責任造成火災隱患或者因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壓風機房防火安全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準隨意進入,參觀,檢查人員必須經有關單位批準方可,但要進行登記;
二、室內禁止吸煙,不準帶入易燃物品進入絞車房;
三、電氣設備、線路要經常檢查維修,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先停電后修理,禁止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體擦洗;
五、值班人員一定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不準干和工作無關的活動,并保持室內外清潔衛(wèi)生;
六、電氣設備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砂箱,如: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機,并且做到會使用,會保管,會維修,嚴禁使用泡沫撲救電器火災。
第3篇 送電線路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⒈ 總 則
⒈⒈ 為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堅決杜絕火災和爆炸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帶來生命財產損失的惡性事故,使安全工作扎實有序的進行,以使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達到工程項目部的要求,實現安全“零”目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⒈⒉ 加強對項目經理部、材料站、施工現場等各部門防火措施的落實,定期進行檢查。創(chuàng)造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⒈⒊ 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重點對外協工的安全防火意識的教育,嚴格遵守當地森林防火規(guī)定,施工作業(yè)點嚴格控制火源、火種。
⒉ 防 火
⒉ ⒈ 項目部
⒉⒈⒈ 項目部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做好各自的預防措施,經常檢查各宿舍電源、火爐,防止火災發(fā)生。
⒉⒈⒉ 電腦、復印機應使用專門電源線,布線應正規(guī),符合要求,安全可靠;工作完畢隨時關閉電源。
⒉⒈⒊ 各宿舍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燃油料,總務庫房內不得生火和存放易燃物品。
⒉⒈⒋ 灶房使用的液化氣瓶,從儲存、使用都要加強安全防護意識,定期檢查閥門、爐盤,防止發(fā)生漏氣。
⒉⒈⒌ 各級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文明習慣,不亂扔煙頭,不亂倒拉圾。
⒉⒉ 材料站
⒉⒉⒈ 材料站的配電線路應滿足加工用電負荷,配電箱及各種電動設備要裝設接地線,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程。
⒉⒉⒉ 材料、工具庫房要有明顯標志,設置防火警示牌,材料站院內不得流動吸煙。
⒉⒉⒊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其它工器具同庫存放,氧氣瓶、乙炔瓶不得在露天放置。
⒉⒉⒋ 焊接場所不得亂放雜物,作業(yè)場地應隨時清理,保持干凈整潔環(huán)境。
⒉⒉⒌ 材料站庫房、作業(yè)場地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及其它消防滅火用具。施工車輛也必須隨車配置專用滅火器。
⒉⒉⒍ 機械修理場所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操作時嚴禁吸煙和點燃火種,廢棄油料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亂倒。
⒉⒉⒎ 材料站院內應禁止外人及無關車輛進入,并配置值班看管人員,加強夜間巡邏,防止盜竊事件發(fā)生。
⒉⒊ 施工隊及施工現場
⒉⒊⒈ 各施工隊(組)應加強對職工和外協工的防火意識教育,保持各自的宿舍衛(wèi)生、整潔,室內電線不亂拉亂扯,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種油料。
⒉⒊⒉ 嚴格執(zhí)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加強對爆炸品的管理,隊長及安全員應定期檢查、核對庫存及領用臺賬,嚴防發(fā)生丟失。
⒉⒊⒊ 各隊(組)的施工工具及材料應集中分類放置,并設專人負責清理,不得隨意亂放。
⒉⒊⒋ 各隊(組)應定期檢查液化氣瓶、爐盤、氣閥等,防止發(fā)生漏氣現象;如有問題,應即時送交項目部總務部門或由專業(yè)人員修理,不得湊合使用和擅自拆修。
⒉⒊⒌ 所有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要把森林防火做為防范重點,嚴格控制火種、火源,施工區(qū)域禁止流動吸煙,抽完的煙頭應就地熄滅不得亂扔,防止煙頭引發(fā)火災;因施工需要而用火時,要有防火隔離帶。
⒉⒊⒍ 各作業(yè)面要事先清理雜草、樹枝,放置機械、設備的位置用土鋪墊,各類機械不得有滲漏的油跡。
⒊ 防 爆
⒊⒈ 易燃、易爆物品在一定條件下就能引起燃燒和爆炸,不僅造成火災,甚至發(fā)生人身作傷亡事故,因此對易燃、易爆物品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必須嚴加保管,確保安全。
⒊⒉ 易燃、易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輕裝、輕放,嚴禁摔、滾、翻、擲,以及拖拉、磨擦、撞擊等,以防引爆炸。
⒊⒊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專人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限量儲存,并按先進先出的順序執(zhí)行,以免儲存時間過長導致物品變質發(fā)生危險。
⒊4. 對易燃、易爆物品有關人員及領導要嚴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晝夜有專人值班,在倉庫周圍嚴禁煙火。
第4篇 防火安全制度格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 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而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 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wèi)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
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guī)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fā)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
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zhí)行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某某商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超市防火一般可分為:營業(yè)廳防火,生鮮熟食防火,電氣機械防火,周轉、辦公室、財務部、宿舍防火。營業(yè)廳的火險,一般來自于顧客攜入火種,電氣短路和違章電氣作業(yè);生鮮熟食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燃氣和違章安裝、操作(如油炸、烘烤)及意外造成;電氣火險,主要是由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熱、電火花和電弧、照明燈具、電熱元件、電熱工具的表面熱、過電壓和渦流熱造成;周轉倉、財務室、辦公室、宿舍火險,主要來自于電氣方面的原因,人員吸煙和違章動火等因素造成。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本商場實際,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營業(yè)廳防火:
禁止任何人在賣場內吸煙;
禁止在營業(yè)廳使用一切電加熱產品(特殊情況上報審批);
禁止在營業(yè)廳進行電焊、風焊、切割等電氣作業(yè);
禁止在化妝品區(qū)存放過多危險物品(如摩絲、發(fā)膠、指甲油等);
禁止在雜貨區(qū)存放過量易燃、易爆物品(如乒乓球、火機、小瓶汽油、灑精、蠟紙、丁烷氣等);
禁止無證人員私拉亂接電線;
不得在商場內存放垃圾,封好柜臺下側同地面縫隙;
隨時檢查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保證一切設備正常運行;
禁止偽裝、遮擋,挪動消防設施;
二、生鮮/熟食防火:
非授權情況下,禁止任何人私自動火,進行相關操作;
電氣線路同燃具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燃具同氣罐距離保證在1.5米以上;
倉庫不得存放過多易燃物品(飯盒、紙、燃氣等);
禁止在操作時離開崗位,堅持先點火后開氣原則;
煤氣罐不得過多罐裝(不超容器85%)過多存放;
禁止將液化石油氣倒置,臥放;
禁止以任何方式給液化氣石油氣加熱;
勤作檢查,及時整改,保證一切設備正常工作;
禁止明火試漏,禁止挪動、偽裝、遮擋消防設施,保證在無人時做到:火熄、燈滅、水斷、氣關;
三、電氣防火:
禁止違章搭設電路,安裝時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材料;
禁止超負荷,強行運作電氣設備;
禁止違章使用切割機,電焊、風焊和打磨機械;
禁止過量存放動力燃料,在該處吸煙和進行其它不安全的電氣作業(yè);
禁止閑人進入配電房;
禁止使用除保險絲外任何材料代替保險絲;
保證電氣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移動,遮擋,偽裝消防設施。
四、周轉倉防火:
禁止違章安裝、使用燈具,配電線路使用金屬管或難燃管材包裝;
禁止在倉庫內吸煙、動火;
禁止在倉庫內進行切割,風/電焊和打磨作業(yè);
禁止超高存放貨物,禁止在燈具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放物品離燈具保證在50公分以上;
保證已接電源線路接頭牢固,完全包扎;
禁止私拉私接電線,在倉庫內使用一切加熱產品‘
禁止將易燃品、危險品混存;
禁止挪動、遮擋、偽裝消防設備設施,所配消防器材合理;
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工作,做到人走燈滅。
五、辦公、財務、宿舍防火
禁止在上述區(qū)域違章使用電加熱產品;
禁止吸煙,私自動火,用電燒水;
禁止在該區(qū)域進行風/電焊、切割、打磨作業(yè);
禁止在該區(qū)域私拉亂接電線,將煙頭(宿舍)或其它火種扔進垃圾箱;
禁止將人事檔案、資料亂擺放,應設專人管理保存;
禁止在財務室存放大量現金;
禁止挪動、偽裝、遮擋、私自改建消防設施。
第6篇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措施
1.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現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項目經理為防火負責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教育。
(5)、對及時預報火災隱患的班組及個人給予獎勵200元/班,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有關單位、班組和個人給予罰款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7)、成立消防監(jiān)督班組,監(jiān)督班組負責消滅火災隱患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天氣干燥時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2)、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2.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1)、掛“當心火災”標志;
(2)、掛“安全出口”標志;
(3)、施工現場建立集中吸煙區(qū),并不準將未熄滅煙頭拋到樓下
(4)、在宣傳板上宣傳發(fā)生火災事故的教訓。
(5)、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配件、滅火器材。
(6)、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7)、建立起一支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工人組成義務消防隊。
(8)、每個宿舍明確防火責任人,禁止在宿舍燃燒紙張等物品。
(9)、定期檢查更換滅火器藥劑。
第7篇 安全防火制度-電石庫
1、庫內設專人負責,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2、庫內照明在使用后必須切斷電源。
3、庫內應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風,防止雷雨侵入。
4、入庫桶裝電石必須密封良好。
5、桶裝電石堆放時,每堆橫向不超5桶,順向不超10桶,堆垛在兩層以上的,每層中間要墊木板,堆與堆之間應留有不小于1.2米的通道,電石桶與墻的距離不小于0.8米。
6、中間電石庫的電石儲量不超過200㎏。
7、開起電石桶前應先擰下螺絲或用專用工具開起,嚴禁用鐵器碰擊,以免發(fā)生火花,搬運時不得產生火花
8、電石開桶后,應立即使用,剩余時應裝入桶中用帆布遮蓋,以免灰化或浸入液體。
9、應仔細揀盡電石中的砂鐵、銅、鐵屑等金屬物質,以免在乙炔生產時發(fā)生火花,揀出的矽鐵等雜物不許留在電石庫中,應做妥善處理。
10、空桶中的電石粉沫必須清理干凈,避免浪費和電石潮解生成乙炔而發(fā)生危險??胀盎厥蘸蟊仨毚娣诺街付ǖ攸c。
11、落地電石粉沫要及時清理,避免水浸產生乙炔。
12、每月對電石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防止?jié)B漏造成乙炔分解,雨季到來之前應做好防汛工作。
13、進入電石庫的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服裝,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庫內。
14、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
15、電石庫內及平臺不得存放其它物資,保證道路暢通。
16、電石著火時,不準用水、泡沫和四氯化碳撲救。應用干砂、土、二氧化碳滅火機和干粉滅火機。
第8篇 商場停車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度-2
商場停車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度(二)
1 目的:通過對商場停車場防火安全進行責任規(guī)定,確保商場的安全性。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停車場防火安全的管理。
-停車場內應嚴禁吸煙。特別要防止在駕駛室或車廂內休息時吸煙,留下火種,引起火災。當汽車進庫后,嚴禁擅自從油箱內取汽油。
-汽車進庫以后,駕駛員應對車上的電源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證電源被完全切斷后才能離開。
-汽車上帶有桶裝汽油、柴油或者是汽車油箱漏油時,均不應進入停車庫停放。遇有這種情況時,應將桶裝油料卸下,存放在危險品油箱內的油完全放盡,才能將汽車放入停車庫內。
-停車場內不應存放桶裝的汽油或柴油。油棉紗應集中放在加蓋的金屬桶內以防自燃。
-停車場內應常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商場安全部。
第9篇 企業(yè)防火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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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營業(yè)、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第10篇 施工現場電、氣焊割安全防火制度
一、防火安全規(guī)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有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程序的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wèi)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xù)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wèi)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有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了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平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jiān)護。
二、看火(監(jiān)護)人職責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對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澆濕或蓋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絕火星。
2、要堅守崗位,不能兼顧其他工作,要與電、氣焊工密切配合,隨時注視焊割周圍的情況,一旦起火及時撲救。
3、在高空焊割時,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盤和風擋,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沒落。
4、在焊割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割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在隱蔽場所或部位(如悶頂、隔墻、電梯井、通風道、電纜溝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畢后,要反復檢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據情況,備好 適用的滅火器和防火設備(石棉布、接火盤、風擋等),做好滅火準備。
6、發(fā)現電、氣焊操作人員違反電、氣焊防火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或動火部位有火災、爆炸危險時,有權責令停止操作,收回動火許可證及操作證,并及時向領導或保衛(wèi)部門匯報。
三、電焊工的操作要求
1、電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
2、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鋼絲代替。
3、焊割部位必須與氧氣瓶、乙炔瓶、乙炔發(fā)生器及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兩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4、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上。
5、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 ,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不力,與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四、氣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氣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設備必須齊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氣瓶在新建、維修工程內存放,應設置專用房間單獨分開存放并有專人管理,要有滅火器材和防火標志。
3、乙炔瓶和氧氣瓶不準放在高低壓架空線路下方或變壓器旁。在高空焊割時,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下方,應保持一定的水平距離。
4、乙炔瓶、氧氣瓶應直立使用,以防止油類落在氧氣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求接觸氧氣瓶、導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氣瓶嚴禁曝曬、撞擊,防止受熱膨脹。開啟閥門時要緩慢開啟,防止升壓過速產生高溫、產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
6、焊割時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時先開乙炔氣點燃,然后再開氧氣進行調火。操作完畢時按相反程序關閉。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余氣。
第11篇 商場庫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制定本規(guī)定。
一、庫房內嚴禁吸煙、用火。
二、儲存易燃物品庫房的地面,應當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
四、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架,貨架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物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六、化學易燃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對可能帶有火險隱患的物品,應當存放到觀察區(qū),經檢查確無危險后,方準入庫或歸垛。
八、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進行這些作業(yè),事先必須經倉庫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調配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現場監(jiān)護,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九、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房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庫房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果需要安裝電器設備,應當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本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十二、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應當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十三、各類庫房的電線主線都應當架設在庫房外,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應當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庫房悶頂架線。
十四、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燈泡。燈頭與物品應當保持安全距離。
十五、庫房管理人員在離開庫房時要進行安全檢查并必須切斷電源。
第12篇 設備維護部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 目的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明確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落實重點部位防火措施,正確進行火災撲救應急工作,確保正常生產。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部門防火消防管理。
3職責
3.1設備維護部防火安全責任
部門主任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
各專業(yè)主任是專業(yè)防火第一責任人
其主要職責是:
1)召開消防工作會議,解決防火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2)負責審批消防工作項目和消防經費
3)表彰和獎勵消防工作有功人員
3.2各專業(yè)防火第一責任人的防火安全責任
負責各專業(yè)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
1)根據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要求,制訂防火工作計劃和實施計劃
2)負責制訂、修訂消防管理制度
3)開展日常檢查和考核
4)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業(yè)務訓練
3.3部門防火安全責任
1)組建防火組織機構,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2)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可能發(fā)生火災的隱患
3.4 班組防火安全責任
1)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學習有關防火規(guī)定
2)落實專區(qū)防火措施
3.5 員工防火安全責任
1) 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 負責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3) 熟悉消防知識,掌握滅火撲救技能
4要求與程序
4.1要求
4.1.1貫徹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和規(guī)定,制定防火計劃和落實防火措施完善消防設備、設施布局。
4.1.2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和各級防火組織,組建義務消防隊伍,開展員工消防知識教育和培訓,建立消防工作檢查和考核機制。
4.2動火安全規(guī)定
4.2.1根據動火作業(yè)可能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程度,分為一級動火、二級動火。一級動火區(qū)域指特別危險區(qū)域及重點要害部門,二級動火區(qū)域指危險性較大區(qū)域。
4.2.2一級、二級區(qū)域內動火作業(yè)必須按照要求辦理動火工作票。
4.3防火安全管理
4.3.1防火工作實行部門、專業(yè)、班組三級管理。
4.3.2每年進行2-3次防火安全檢查。
4.3.3燃油系統、制粉系統、汽輪機、變壓器油系統、電氣主控制室、集控室、控制室及其電纜層、危險品倉庫、油處理、氧氣乙炔倉庫、危險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懸掛“防火重點部位”標志牌,制訂防火措施,并落實專人管理。
4.3.4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應定期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消缺,不得擅自停用滅火裝置。
4.3.5如遇滅火裝置故障需停用自動消防設備的,必須得到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批準。
4.3.6生產現場須配置消防設施和足夠的滅火器材;消防器材不能隨意挪動位置和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嚴禁占用,消防箱嚴禁存放雜物。
4.3.7開展防火教育、“11.9”系列宣傳活動。
4.3.8消防隊應開展消防業(yè)務訓練和滅火演練。
5支持性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2中電投集團公司《防火消防管理辦法》
5.3寧夏臨河發(fā)電有限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為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內容
2.1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管理制度。
2.2 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3 對于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要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tài)。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2.4 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2.5 發(fā)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用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滅火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2.6 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地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2.7 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時,除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現場管理制度外,還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2.8 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14篇 車輛維修車間安全防火制度格式怎樣的
安全防火制度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
二、 全體工作人員熟悉和掌握如何使用滅火器材,發(fā)生火警迅速拔打火警電話119.
三、 嚴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規(guī)程,做到“三檢”,“三不焊”,即:作業(yè)前、作業(yè)中、作業(yè)后認真檢查,徹底消除易燃物品的安全隱患;
靠近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氣體附近、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堅決不焊。
四、 采購員、保管員要熟悉和掌握采購和保管物資的性能,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單獨運輸、單獨保管。
五、 維修場所、倉庫、充電室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yè)。
六、 任何人不準亂動廠內消防滅火器材。
七、 充電室、電工室、機加工車間、鈑金車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八、 修理車間、機加車間嚴禁亂倒廢油、洗油,地面油液要及時擦凈。
九、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電源插座,不得用導線直接插接電源插座。
十、 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火源、電源,做好防火工作
修理廠安全防火責任制
一、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
二、 全體工作人員熟悉和掌握使用滅火器材,發(fā)生火警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
三、 嚴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規(guī)程做到“三檢”“三不焊”即作業(yè),作業(yè)中,作業(yè)后認真檢查,徹底消除易燃物品的安全隱患,靠近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氣體附近,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堅決不焊。
四、 維修場所、倉庫、充電室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yè)。
五、 任何人不準亂動滅火器材。
六、 場內不準亂倒廢油、洗油、地面油液要及時擦凈。
七、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卸電源插座,不得用導線直接插電源。
八、 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本崗位的火源、電源、做好防火工作。
車庫安全防火制度
一、 車庫內消防器材保證齊全有效,有專人負責,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 車輛進庫后要有序停放,關掉電源總開關,鎖好車門、庫門。
三、 不準私接亂拉電線。
四、 禁止在車庫內吸煙或動用明火。
五、 認真做好防盜、防火工作,保持庫內衛(wèi)生。
六、 庫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 做好巡回檢查工作。
義務消防員職責
一、 協助車單位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做好防火宣傳工作,模范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一旦發(fā)現違反制度的職工,要進行批評和教育。
二、 努力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斷提高滅火技能。
三、 對本單位的滅火器材、工具要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使其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安全防火職責
一、 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撲救一般火災。
二、 認真遵守安全防火責任制,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 一旦發(fā)生火災,要及時報警,服從指揮,配合義務消防隊員積極撲救。
消防通道規(guī)定
各單位內外一切通道,出入門及通住消防設施的道路,一律不得占用堵塞,必須保持暢通,否則,一旦發(fā)生火災影響撲救,造成后果要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大風天防火規(guī)定
一、 五級(含五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室外一切明火作業(yè)和生活用火。
二、 有關領導親自巡邏檢查,認真落實禁火措施,防火的重點部門和易燃易爆部位要增設人員嚴加看守。
三、 對防火措施不落實,違反大風天用火規(guī)定,玩忽職守發(fā)生火災的,追究有關責任者和領導者刑事責任.
吸煙管理制度
一、 倉庫、易燃易爆、停車場,加油站,明火作業(yè)區(qū)車庫內嚴禁吸煙。
二、 辦公室下班前三十分鐘嚴禁吸煙。
三、 在重點和要害部位、場所應設置“禁止煙火”的明顯標志。
消防器材使用和保養(yǎng)
一、 各單位滅火工具須設在指定的明顯地點,按要求存放,指定專人負責,并要保持完好,不得隨便亂放。
二、 不得以任何借口將滅火工具移動它用,因非滅火使用或損壞的,除由責任者包賠外,還要給以經濟處罰。
更夫防火職責
一、 明確職責,知道火源、庫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分布地點,認真檢查,精心看護。
二、 嚴格執(zhí)行政府部門關于值班“八不準”的規(guī)定,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 不睡覺,不喝酒。
三、 盡職盡責,經常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fā)現不安全的情況。
四、 及時報告危險和可疑情況,熟識上級和本單位保衛(wèi)部門值班、火情、匪情電話號碼,以便及時報告險情和可疑情況。
第15篇 企業(y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防爆工作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組織,嚴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強對壓力容器設備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 車輛和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油罐區(qū)及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裝置區(qū)。夜間值班人員進入有易燃氣體的裝置區(qū),其照明工具必須防爆。 3、 有發(fā)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物品、設備、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確保安全。 4、 熱管道必須保溫,并在保溫層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沖壞和驟冷爆脫,打掉的保溫層檢修后補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觸而起火。 5、 在生產貯存易燃氣體和液體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區(qū)域,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 所有電器設備(包括避雷等靜電保護和電器保護裝置)和電氣線路不準超使用,并應定期進行檢測、修理和維護。 7、 在易燃氣體、液體裝置區(qū)內施工,一律不得安裝臨時照明線路和臨時動力線路,如確需要應事先征得安全部門的同意,開據《臨時施工申請證》并按規(guī)定進行檢測,修理和維護。 8、 發(fā)現設備、容器和管線發(fā)生泄漏時,立即處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9、 凡使用天然氣作燃料的地點(如食堂、加熱爐),火嘴之后的管線上必須加裝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 禁止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不齊全的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裝置失靈或損壞應及時修復和調校。 11、 禁止設備在超過設計的壓力和溫度下進行試驗,必要時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無問題后方可進行。 12、 高壓氣瓶禁止拋、摔、撞擊,不得沾染油污和亂存放。在儲存和搬運時,應帶好安全帽,沒有安全帽和防護圈的氣瓶禁止運輸。氧氣瓶禁止肩扛和腳蹬滾動,不允許抓著氣閥手柄拖著走,運輸時要特別防止跌落。 13、 高壓氣瓶只準盛裝同一種氣體,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熱源附近的地方,以免發(fā)生爆炸。 14、 盛裝各種危險氣體的氣瓶,嚴禁混合儲存和運輸,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災的用火房內和建筑物內及設備下邊。 15、 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及其危險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產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應分開儲存和運輸。 16、 危險品的運輸,除應按公司機關的規(guī)定執(zhí)行外,并應按下列方法進行。 (1) 專人負責監(jiān)護。 (2) 禁止性質不同的危險品混裝。 (3) 運輸車輛行駛必須平穩(wěn),防止碰擊和震動。 (4) 運載量不得超過車輛定額運載量的三分之二。 (5) 車內禁止吸煙和接近明火。 (6) 必須配備定量的滅火器。 17、 車輛符合安全條件,保證不發(fā)生交通事故。為防止靜電集聚起火、引爆,下列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 (1) 輕質油輸送管線。 (2) 輕質油儲罐。 (3) 汽車槽車。 (4) 輕質油抽注設備。 (5) 灌桶設備。 (6) 原油槽車。 (7) 汽油和原油儲罐。 18、 凡設置在各單位所在區(qū)域之內的消防設備,由各單位負責保管,并負責日常的檢查,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連續(xù)生產的單位,應列為交班檢查事項之一。各單位負責保管的消防設備、設施、器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和損壞需及時報告安全科。 19、 消防設施設備如需要移動,拆除或作非消防使用,必須向安全科提出報告,取得同意后方可,否則,視其情況給予適當的處理。 20、 發(fā)生火災時,必須保證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其他裝置是否停水氣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防止因消防水用于生產而導致事故擴大和其他事故發(fā)生。 21、 裝置所設通風設備,不但是為了通風換氣,降低有害氣體的濃度和防暑降溫,同時也是為了避免爆炸物的形成和驅散爆炸物的存在。操作人員應正確的充分利用。正常情況下,通排風設備非經安全科領導和專職安全員同意不得任意搬運,并應和工藝設備一樣進行使用、維護、檢查和交接。 22、 通排風設備應作好預檢修工作,保證經常處于正常完好狀態(tài)。第16篇 機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 認真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崗位安全責任制,部門的主要責任人是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 機房內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過的抹布棉紗等物品,用后應隨時存放在箱內或放在室外安全地點,不得亂扔。機房內嚴禁吸煙或攜帶打火機。未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機房內不得動用明火;現場必須使用電爐、噴燈時,應做好防火措施。
三、 機房與工作室的鑰匙配發(fā)由信息技術部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給他人使用。未經批準,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機房。
四、 機房內應備有一定數量的二氧化碳滅火器,并指定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要協助安保部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發(fā)現過期失效防火設備,及時上報安保部更換。
五、 不允許在機房內擅自搭接電源,不得使用超大負荷電器。
六、 機房附近施工應嚴格遵守用火規(guī)定,并做好防護措施。
七、 機房內不同種類的測試電源,應使用不同種類的插座,以防插錯高低壓電源而造成機障和阻斷,電源線要符合耐壓標準。
八、 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tài)、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tài)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
九、 機房管理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guī)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以及滅火器的正確使用方法。
十、 根據實際情況配備消防設施,對消防設施不準擅自搬動、也不準挪作他用。
十一、 測試電器設備是否通電,只許使用測試儀表,禁止用手接觸電器設備的帶電部分和用短路等方法進行試驗。
十二、 各種電腦、數據、信息應妥善保存,專人保管。遇火災時應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十三、 任何人不能隨便更改消防系設備位置。如需更改必須取得主管領導的批準。
十四、 應定期組織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如發(fā)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十五、 最后離開機房的工作人員,應檢查消防設備是否完好。
信息技術部、安保部
第17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規(guī)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規(guī)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確保船舶安全生產。
2 船舶適航
2.1 油船必須具有船舶檢驗部門簽發(fā)的足以證明油船的布置、結構和設備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檢驗合格證書,或入級證書和相應的安全證書,才能投入營運。
2.2 油船的布置、結構、管系及電氣、消防和防污染設備等,未經船舶檢驗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號
3.1 油船所載的油品或化學品卸完后,但艙內仍有可燃氣體時,應按規(guī)定懸掛危險品信號。
3.2 要系泊和裝卸作業(yè)時,除執(zhí)行上款規(guī)定外,還應按港口規(guī)定顯示慢車信號。
4 登船須知
船員和登船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4.1 禁止與本船工作無關的閑雜人員上船參觀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鐵釘、鐵碼的人員登船,附著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凈。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煙。只準在船上指定的地點吸煙,并應將熄滅的煙頭放在有水的煙火缸內,不得隨手亂丟。
4.5 禁止閑雜人員接近液貨艙艙口、量油孔和貨泵艙。
4.6 禁止投擲鐵器或能產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閃光攝影。
4.7 禁止隨身攜帶易燃物品或火種(火柴、打火機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鏡、老花眼鏡);
4.8 禁止現場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穿著或更換尼龍、化纖服裝。
5 作業(yè)規(guī)定
5.1 在未經洗艙、除氣、測爆和確認沒有可燃氣體時,不得在甲板及液貨艙附近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5.2 裝卸一、二級石油、壓載、洗艙、除氣時,禁止下列作業(yè):
5.2.1 一切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
5.2.2 使用明火爐灶;
5.2.3 敲鏟鐵銹;
5.2.4 無線電發(fā)報;
5.2.5 電瓶充電;
5.2.6 用電扇通風
5.2.7 開啟空調。
6 明火作業(yè)
6.1 在裝卸、壓載、洗艙、除氣作業(yè)時,一般不準進行明火作業(yè),如因生產急需,非明火作業(yè)不可時,必須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6.2 預先申報,取得海事管理機構同意,必要時應取得作業(yè)許可證;
6.2.1 測爆確認沒有可燃氣體;
6.2.2 凡能拆卸的管系、機件等焊補作業(yè),必須在電焊間或工作間內進行。在機泵艙內焊接無法拆卸的管系、機件時,必須關閉鄰近的閥門,確認已與其它艙室隔絕,并清洗、除氣、測爆,清除現場的易燃物品,備妥足夠的消防器材,派專人指揮看火。
7 電氣防爆
7.1 禁止使用明火燈具、懸掛彩燈和在通電情況下安裝燈泡。
7.2 禁止在靠近油品或化學品貨艙、泵間、油漆間、蓄電池間、未用隔離艙隔離開的物料間、輸油管存放場所及主甲板,使用非防爆式燈具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氣設備。
7.3 必須使用封閉式電磁爐,并設在規(guī)定地點,用時要有人看管。
7.4 必須蓋緊關嚴各水密插座、連結箱、繼電器等設備,防止進水造成短路。
7.5 不準任意拉導線、安裝插座和天線,不準加大電器功率。
7.6 不準在避雷針、防爆燈、電燈泡上涂漆。
7.7 房間無人時,各種燈具和電氣設備必須關閉。
7.8 一切電器聯接必須在裝卸作業(yè)前完成。電氣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電路及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保證其絕緣處于良好狀態(tài)。
7.9 系泊時,雷達天線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要取得海事管理機構同意,必要時取得作業(yè)許可證。
8 防止撞擊
8.1 吊運物件時,必須停止裝卸、關閥封艙、放好襯墊、輕吊輕放。
8.2 使用工具要輕拿輕放,謹慎操作,防止鐵質工具、物件掉落甲板及貨油艙內;開閉油艙蓋時,應輕、緩、穩(wěn),防止撞擊。
8.3 在裝卸二、三級油完畢和航行中,要揩凈油污,封艙良好,經檢驗確認無可燃氣體時,除主甲板附近外,可以敲鏟除銹,但應隨時注意風向、風力和現場有無可燃氣體存在,如危及安全,要立即停止作業(yè)。
9 易燃品保管
9.1 船用易燃品(如香蕉水、油漆、松香水、汽油、煤油等)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集中在專門的危險品艙室內保存。
9.2 禁止用汽油及其它一級油制品清洗機件。
9.3 禁止在電氣設備、蒸汽管、排氣管、機爐艙內烘烤衣物和放置沾有油污的棉紗及其它易燃物品。
9.4 禁止將潮濕或帶油污的棉制品貯存于悶熱處,并及時處理。
9.5 在油船液貨艙、干隔艙、泵間等處所,不得使用鋁質油漆。
10 洗艙防火
10.1 采取與貨油艙中殘存的油種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備妥消防器材。
10.2 洗艙時或洗艙完畢后的相當時間內,為防止艙內靜電產生火花,洗艙機接地必須良好,系放牢固穩(wěn)妥,不得碰及船體結構;洗艙機和水帶在放進艙內前應先灌水;取出洗艙機后,方可解脫水帶接頭,不得將其他導體放入艙內。10.3 遇暴雨、雷電、煙囪冒火或附近發(fā)生火災時,應即停止洗艙作業(y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11 機艙、泵艙防火
11.1 杜絕任何油品與高溫管系、電纜接觸。
11.2 嚴防油類滴漏在內燃機排氣管上。
11.3 裝燃油前,閥門及透氣管附近不得開動馬達和放置容易發(fā)生火花的設備。
11.4 泵艙要保持清潔和良好通風。
11.5 當泵機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措施。
11.6 內燃機在運轉中,防止高壓油管、接頭、油泵等漏油。
11.7 內燃機的排氣道、鍋爐煙道要定期清潔除灰,防止冒火。
11.8 煙囪上應裝有火星熄滅器,并經常處于工作狀態(tài)。
11.9 泵艙的通風筒應裝有銅質防火網。
12 避雷裝置
12.1 避雷針的安裝及設計滿足規(guī)范要求,注意避雷針距桅桿頂燈大于150mm。
12.2 經常檢查避雷針的連接,焊接要牢固,表面清潔無油污,無油漆。
12.3 保持支架與船體連接傳導良好。
13 報警裝置
13.1 經常檢查報警裝置的連接,保持線路連接良好,保證電源安全暢通。
13.2 經常檢查警示器械的有效性。
13.3 應標明警示標志的位置,保持清楚。
13.4 確保在警報按紐安裝位置附近,無障礙設備,便于迅速使用。
14 廚房防火
14.1 廚房不能存放易燃的垃圾、雜物、潮濕或油污的棉紗等。
14.2 備有防火的棄物容器并設有蓋子。
14.3 定期徹底清掃爐灶、防護罩和抽風管道,保養(yǎng)清潔無油污,爐面不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14.4 電爐無短路,電線絕緣層無脆裂的現象。
14.5 電器設備維修良好。
14.6 電流線路不能超負荷。
14.7 爐灶開關指示燈正常。
14.8 油鍋使用期間要始終有人看管。
14.9 滅火器狀況良好。
15 船上吸煙規(guī)定
15.1 船上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或允許的地點吸煙,煙頭、火柴應隨手熄滅,并放在注有水的煙灰缸內。
15.2 嚴禁在油船上流動吸煙。
15.3 嚴禁在在甲板、貨艙區(qū)、機艙、泵艙、隔離艙吸煙。
15.4 嚴禁在船舶裝卸油作業(yè)期間和在油品、化學品庫區(qū)和碼頭區(qū)域吸煙。
15.5 嚴禁躺著特別是躺在床上吸煙。
16 其它規(guī)定
16.1 裝運一級油的油船,當氣溫超過28℃時,應灑水降溫。
16.2 要編制全船應急部署和消防、防油污設備分布圖。所有船員均須熟悉自己的職責和消防、防油污設備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防油污演習,并將演練情況記入航行日志內備查。船舶應每季度至少一次接受海事和公安消防部門檢查。
16.3 停泊時,應在舷邊設置“登船須知牌”。凡與油船工作無關的人員或未經船長許可者,不準登船。
16.4 裝卸作業(yè)前、中、后的有關要求見《油船裝卸安全操作須知》的有關規(guī)定。
16.5 嚴格執(zhí)行《內河避碰規(guī)則》及有關港口的航行規(guī)定,防止由海損事故引起的火災、爆炸、水域污染。
16.6 加強巡回安全檢查,并將每次檢查情況記入《航行日志》和《輪機日意油溫、水溫、油壓變化穩(wěn)定情況,確保主機運轉良好;檢查排煙煙色,有無火星,發(fā)現煙囪冒火星,立即報告值班輪機員,情況嚴重的,應報告輪機長或船長。
16.8 出航前,對可移動物件要綁牢固,防止撞擊,各液貨艙口水密孔蓋和水密門、窗要關緊。大風浪襲擊前,對上述物件要重新檢查加固。
16.9 油船進廠修理時,按《船舶修理及檢驗管理須知》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油船其它設備的防火防爆要求
4.1 生活用電、動力用電的絕緣應符合規(guī)定。
4.2 防爆場所的電器應符合防爆要求。
4.3 液貨艙測深棒(繩),取樣器須采用防靜電型。
4.4 液貨(貨油)艙(柜)透氣管出口的防火網以及觀察孔、洗艙孔和臨時開口防火網齊備,無破損。
4.5 油船舶甲板上應使用防止產生火花的工具。油船舶船員應穿著防靜電服裝。
4.6 避雷針的安裝及設計滿足規(guī)范要求,焊接要牢固,表面清潔無油污,無油漆, 保持支架與船體連接傳導良好。
4.7 保持報警裝置線路連接良好,保證電源安全暢通。確保在警報按紐安裝位置附近,無障礙設備,便于迅速使用。
第18篇 藥品庫房安全防火制度
1、 要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關于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2、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庫儲存物資的性質、數量、分布情況等問題。
3、 不準在倉庫周圍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經常清理雜物。
4、 要根據儲存物的性質,按規(guī)定安裝所需要的照明設備,不準隨便亂拉線,安裝電氣設備、電加熱器。
5、 電閘要設總閘、分閘,并應將電閘安裝在室內,工作結束應立即拉掉電閘。
6、 禁止在庫內動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須經有部門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
7、 不準在庫內住人,無關人員禁止入庫。
8、 管理人員對消防用水地點,必須十分清楚,要經常保持道路暢通,要會報警、會使用、保養(yǎng)滅火器
第19篇 防火防盜安全保衛(wèi)制度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wèi)工作,其工作范圍為醫(yī)院辦公及公共區(qū)域。
二、全體同志要把安全問題作為一項工作任務,真正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各處室要把這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處室負責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問題事必躬親、事無巨細、事不過夜。
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保衛(wèi)責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盜安全保衛(wèi)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各部門負責人為本處室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個辦公室及其他區(qū)域還要確定一名具體責任人。
防火防盜安全保衛(wèi)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四、各部門要層層落實安全保衛(wèi)工作責任制,將本部門電源、開關、電燈、微機、電器設備、門窗桌柜等重點部位、相關設施的安全保衛(wèi)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五、建立安全檢查、監(jiān)督機制。各部門辦公區(qū)域內要做到人離即關閉照明、電腦等所有用電設施。每天工作結束后,由保安負責檢查關閉照明、空調等用電設施,拔掉電源插頭,負責對煙缸、紙簍等易燃部位和門窗及全部責任區(qū)域進行各項安全檢查,處室負責人承擔本部安全檢查管理責任。
公司和各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集中檢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練,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不留死角。
對工作期間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其他安全問題,要按照預案進行處置并立即上報。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間公司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間,負責對公司區(qū)域進行全面和經常的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等問題要按照預案及時處理并上報。
六、在辦公樓內不得有違規(guī)使用有關用電器具和動用明火焚燒廢棄紙張及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以消除安全隱患。
七、公司配備滅火器材,全體員工要共同愛護和保證器材的齊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常識,在遇有緊急情況時能夠妥善進行處置。辦公區(qū)域走廊標有防火安全通道標志及緊急情況疏散指示燈,發(fā)生緊急情況時,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樓梯撤離。電梯間步行走廊門為消防部門確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暢通。
八、要認真做好防盜工作,對外來人員、陌生人員要主動詢問,避免造成財物損失。
九、對微機磁盤及相關文件資料等要有專人負責保管,防止發(fā)生泄密事件。
十、機動車駕駛員要嚴格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酒后駕駛車輛。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車輛被盜、意外損壞等問題的發(fā)生。
十一、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問題的,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責任人的相關工作責任。
十二、機關全體同志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無論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時間,都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
辦公室
2022-9-13
第20篇 高速公路項目駐地辦防火防盜安全制度
一、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駐地辦負責人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第三條 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全體員工。
2、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第四條 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應包括駐地辦的全體員工。
2、駐地辦中的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駐地辦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專職消防安全員。
(2)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3、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部門、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4、駐地辦的消防安全培訓每季度組織一次;
第五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六條 考核獎懲,參照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執(zhí)行。
(二)、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及時發(fā)現駐地辦可能存在的隱患、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jiān)督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駐地辦責任人是防火巡查、檢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防火檢查每季度第一周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
第五條 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狀態(tài);
3、消防水源情況;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工作結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fā)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六條 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由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安全疏散設施要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配置。
第二條 各部門是本部門配置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
第三條 安全設施管理應落實以下方面:
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內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2、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4、對發(fā)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確保駐地辦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廣大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由綜合辦公室門實施。
第三條 考評采取定期考評和隨機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第四條 考評應涵蓋以下內容:
1、部門員工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
2、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3、部門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第五條 獎懲辦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期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擅自挪用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300元:
(1)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拉亂接電線者;
(2)違規(guī)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3)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4)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5)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4、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情節(jié)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二、防盜制度
公司防盜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責任制。
第一章 職 責
駐地辦負責人是辦公室安全防盜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本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把安全防盜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等責任制內。
2、建立、健全防盜機制,保證安全防盜工作。
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防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安全防盜檢查工作,發(fā)現漏洞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二章 防盜要求
現金、票證管理的防盜要求:
1、財會部門的房屋、門窗應當安全牢固,存放現金、支票及印章(含
公司印章)必須有專人妥善保管。
2、工作及業(yè)務需要,財會部門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由財會人
員及公司安保人員兩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須有專車專人押送。
3、其他票證,也應當加強管理,堅持檢驗、復核制,以防票據丟失。
第三章 貴重物品管理的防盜要求:
1、貴重儀器、設備及珍貴、保密資料,應當使用有防護設備的庫(柜)
存放,指定專人管理,嚴格執(zhí)行領用、清退、交接等登記手續(xù);
2、辦公室的電腦、電視機、錄像機、照相機、復印機等高檔電器的使
用保管應當指定專人負責
3、庫房等重地,應建立嚴格的出入檢驗制度,出入物資應當有寫明品名、規(guī)格、數量的清單,單物相符方可放行;
第四章 車輛管理要求:
1、駐地辦車輛統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管理,并定期維修、檢驗、清潔等;
2、車輛使用人必須具有駕駛證;
3、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guī)則。
4、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fā)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fā)的后果負責。
5、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向辦公室主任申請。對于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去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6、駕駛員要做到離車上鎖帶走鑰匙的習慣;
7、下班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辦公室規(guī)定區(qū)域;
8、使用者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guī)、損毀、失竊,由使用者賠償損失。
9、下班時間車輛鑰匙交回綜合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五章 員工宿舍防盜要求:
1、離開宿舍要關好窗戶鎖好門,千萬不要怕麻煩。一定要養(yǎng)成隨手關窗、隨手鎖門,并拉上窗簾的習慣,以防盜竊者乘隙而入。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包括宿舍、箱包、抽屜等處的各種鑰匙,不能隨便借給他人或亂丟亂放,以防別人復制并伺機行竊。
3、加強貴重物品(各種貴重首飾、筆記本電腦)的保管。對于比較貴重的物品一般不要放在較顯眼的位置,一段時間不需要用的應妥善的存放或交人看管。
4、現金隨身攜帶不要放在宿舍里,現金不要帶過多,留夠平時用即可,做到隨用隨到銀行取。
5、發(fā)現形跡可疑的人應加強警惕、多加注意。
6、發(fā)現宿舍被盜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和項目領導報案;保護好現場,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被盜的房間,以防破壞現場;如發(fā)現存折被盜或可能被盜,立即到銀行掛失;如實回答公安保衛(wèi)人員的提問,力求全面、準確;積極向公安保衛(wèi)干部提供情況,反映線索,協助破案。
第四章獎 懲
對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安全防盜工作成績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
公司可以分別給予通報表彰、物質獎勵:
1、安全防盜措施落實,全年未發(fā)生盜竊案件的;
2、主動發(fā)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fā)生的;
3、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wèi)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4、為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罰款。
1、拒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部門、個人。
2、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wèi)人員。
3、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4、發(fā)生盜竊案件隱匿不報的責任人員。
員工盜竊公司財物,依據公司相關制度對違規(guī)員工進行處罰。
內威榮高速公路項目
第一駐地辦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