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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工地的生產制度涵蓋了一系列規(guī)定,旨在確保工程安全、高效、有序進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制度:強調預防為主,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
2. 質量管理制度:設定質量標準,實行質量檢驗,確保工程達到預定的質量要求。
3. 工期管理制度:合理規(guī)劃施工進度,制定工期計劃,并通過監(jiān)控和調整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4. 設備管理制度:規(guī)范設備使用、保養(yǎng)和維修,保證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5. 人員培訓制度:對員工進行技能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專業(yè)能力和安全意識。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在建筑工地上實施的一系列管理規(guī)則和程序,它定義了工作流程、責任分配、操作標準以及應對各種情況的策略。這些制度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提高生產效率,降低風險,保障項目順利完成。
重要內容
1. 作業(yè)規(guī)程:明確每個工種的操作步驟,防止因錯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2. 責任體系:建立清晰的責任分工,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專人負責。
3.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預先制定應對措施,減少損失。
4. 溝通協(xié)調機制:確保信息暢通,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 環(huán)保與節(jié)能: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推行綠色施工,節(jié)約資源。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根據項目特點和法律法規(guī),結合實踐經驗制定生產制度。
2. 培訓與宣貫:對全體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3. 執(zhí)行與監(jiān)督: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制度,通過巡查、考核等方式監(jiān)督落實。
4. 反饋與改進:收集執(zhí)行情況,對不適應或存在問題的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5. 持續(xù)優(yōu)化:隨著工程進展和環(huán)境變化,不斷更新和優(yōu)化生產制度。
通過上述各個方面的制度建設和執(zhí)行,工地能夠實現規(guī)范化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提升整體工作效率。
工地生產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文明保證措施
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證措施
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存放、加工、安裝作業(yè)安全保護措施
原材料搬運中應道路暢通,搬運量適當。
原材料存放時應避開人員通過的道路及吊裝設備覆蓋的范圍,玻璃板型材面應墊木方,應避開50mm,不許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樓板內1米遠,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籃邊上。
原材料放上時安放實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時滑落。
材料在安裝作業(yè)時應注意周圍東西的嗑碰,安裝好以后應作封閉或圍欄的安全措施。
現場作業(yè)安全文明保護措施
在現場設有專職安全負責人,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xié)調,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隊員進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要有市級以上審批專業(yè)證書。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臨時建筑,經工種技術人員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經有關人員檢查后方可使用。
進入現場后,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時刻檢查下層的物品,確保人員的安全,在沒有扶手和簡易的扶手的樓梯和前臺通過時,應先試其牢固程序,靠近墻一側通過,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協(xié)調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裝時,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防火條例。
施工過程中,應在甲方、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指定的地點休息,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扔煙頭,必須到指定的地點吸煙,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盡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聲音的機具,以減少擾民降低環(huán)境污染和噪音。
施工工具設備使用安全保證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檢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備完好標準的工具嚴禁使用。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負荷運轉。
配合方應提供的安全保證措施
配合方應保證腳手架的安全,在施工處應搭設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應在房屋四周搭設安全防護網。
配合方應在有可能出現危險處設置警示牌。
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嚴重違反制度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處罰。
對新入現場員工,必須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上崗工作。
在工程進行施工前,必須對安裝隊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進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工作前及工作時間內不準喝酒。
走路時,遇有電氣焊、起重等作業(yè)場所,應遠離三米以上繞行通過。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并獲得操作證才能上崗作業(yè)。
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護鏡、絕緣鞋等。
在各種機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標牌,當停電時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
電工、電焊工工作時必須穿絕緣鞋。
工作中禁止閑談、打鬧。不準分散他人注意力。
電工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進入現場施工時,首先查看現場電源、線路、電閘的保險程序,使用帶電工具應按使用說明書接好地線,接通電源后,經過建筑公司電工檢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電保護。
工地內架設的電線,必須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符合用電規(guī)章制度,它的懸掛高度和工作地之間的水平,應該按當地的有關部門規(guī)定標準。
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帶電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絕緣或者絕緣強度不足以保證安全,就可以采用屏護措施,屏護是采用遮擋欄,護罩蓋,箱匣等把帶電體與外界隔離開來。
開關電氣,不論高低壓均按出廠標準,備齊膠蓋、鐵殼箱等屏護裝置,金屬材料制度的屏護裝置必須接地(零)。
變電設備需高遮欄或柵欄作為屏護,且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為防止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需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收工時要切斷電源,并檢查施工現場,消除隱患。
電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在焊接時,動工前要向總包單位提出辦理動火證,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層以下各層設立防火監(jiān)護人,保證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電焊機接到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電焊機所有外露帶電部分必須有完好隔離防護裝置,如防護罩、絕緣板等。
焊機插座應完好,有接地(零)線。
一項線不許超過2米,2項線不許超過三個接頭。
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處進行作業(yè)為高處作業(yè)。
高處作業(yè)必須根據情況,使用經過檢查、檢驗合格的安全帶。
高處作業(yè)的腳手架、跳板和吊籃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 并根據情況設置圍欄或圍網。
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天,看不清信號的霧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高處作業(yè)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條頭、釘和其它物品,必要時需用繩套拴牢工具裝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處作業(yè)時,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體必須事先拴好系在繩上或固定物上。
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創(chuàng)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條件并教育施工人員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繩索或架桿上下,或在墻上行走操作。
夜間一般不得進行高處作業(yè),如必須進行時,應在作業(yè)區(qū)通道上設置充足的照明。
本規(guī)定與上級規(guī)定有抵觸時,按照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交叉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交叉作業(yè)各單位,應有先通知,使各單位明了交叉作業(yè)的存在。
交叉作業(yè)時,交叉面應禁止焊接等有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交叉作業(yè)時,應有專人看護隨時對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
對交叉作業(yè)處可能的落物進行徹底清理。
第2篇 工地精神文明制度安全生產制度
工地精神文明制度和安全生產制度
1、以工種建設為工作重點,抓好工地的精神文明建設。
2、建立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工地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做到每天對工地進行衛(wèi)生保潔。
3、加強文明教育和組織紀律的宣傳督促。
4、施工人員,著裝統(tǒng)一,進工地現場帶好安全帽,工種管理人員帶好標志牌。
5、做好食堂衛(wèi)生工作,不吃不潔食物,食堂食物做到生熟分開。
6、食堂宿舍清潔衛(wèi)生,每天有專人打掃衛(wèi)生。
7、充分利用雨天對施工人員進行政治思想素質和綠化技術水平的講解。
8、各項管理工作做到條線清晰,責任到人,顧全大局,協(xié)同作戰(zhàn),確保工程進行和工程質量。
9、落實專人對工程建設范圍內的環(huán)境進行保潔工作。
10、夜間施工做到絕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1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查找事故隱患,杜絕大小事故發(fā)生。
12、嚴格控制使用外地民工,對外來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第3篇 工地精神文明制度和安全生產制度
1、以工種建設為工作重點,抓好工地的精神文明建設。
2、建立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好工地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做到每天對工地進行衛(wèi)生保潔。
3、加強文明教育和組織紀律的宣傳督促。
4、施工人員,著裝統(tǒng)一,進工地現場帶好安全帽,工種管理人員帶好標志牌。
5、做好食堂衛(wèi)生工作,不吃不潔食物,食堂食物做到生熟分開。
6、食堂宿舍清潔衛(wèi)生,每天有專人打掃衛(wèi)生。
7、充分利用雨天對施工人員進行政治思想素質和綠化技術水平的講解。
8、各項管理工作做到條線清晰,責任到人,顧全大局,協(xié)同作戰(zhàn),確保工程進行和工程質量。
9、落實專人對工程建設范圍內的環(huán)境進行保潔工作。
10、夜間施工做到絕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1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查找事故隱患,杜絕大小事故發(fā)生。
12、嚴格控制使用外地民工,對外來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第4篇 工地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的分類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3、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5、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6、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報
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fā)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項目部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立即報至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領導。2、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如實報告事故情況。
三、事故的調查
1、事故調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擬定改進措施,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情況和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2、發(fā)生事故后首先要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的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或有詳細記錄。對事故現場的處理,必須經過當地勞動、公安、安監(jiān)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3、按照事故類型分級進行處理
(1)輕傷事故:由工程部領導指定人員進行調查。(2)重傷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3)發(fā)生死亡事故,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4、事故發(fā)生后在事故的調查處理中認真落實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不清不放過;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責任者沒有嚴格審查、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破壞性事故;
(1)責任事故: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責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領域的技術而引起的事故;(3)破壞性事故;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調查的程序:組織調查組、明確任務與分工;調查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前生產情況和事故經過;進行必要的技術鑒定和試驗;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責任分析;提出事故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填寫調查報告書;結案存檔。
7、通過事故調查,查明下列事項: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年、月、日、班次、時、分)和具體地點;(2)受傷害的人數、傷害部位、性質和程度;(3)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構筑物、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物質、材料、貨物、環(huán)境、氣象等),與被傷害人直接接觸造成傷害的危險物以及事故類別;(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經濟損失;(5)發(fā)生事故時,受傷害人的作業(yè)名稱及其工作內容、共同作業(yè)人員的任務及其分工、相互的聯系和聯絡、作業(yè)時工藝條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參數(如壓力、溫度)、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無異常反應和征兆、發(fā)生異?,F象的判斷和處理;(6)受傷害人和與事故直接有關人員的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級別、工齡、本工種工齡、受過何種技術培訓與安全教育等。(7)安全管理方面:有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情況;有無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辦法等;(8)施工、檢修有無安全注意事項、工程項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設計方案中有無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檢修是否有計劃安排。有無技術交底等。
8、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項目部門必須做到:
(1)盡一切可能搶救人員和財產,制止事故發(fā)展和擴大;(2)重傷及以上事故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不得人為的破壞和隨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級有關部門許可前,不得恢復現場。
四、分析事故原因
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首先要分析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工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很復雜,涉及面廣,總的來說是由于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常識,不懂操作技術知識和缺乏識別事故隱患征兆的能力;3、身體上、精神上的缺陷或處于過度疲勞、思想不集中的狀態(tài)下工作;4、 工作環(huán)境惡劣、勞動條件差(如邊坡不穩(wěn)、未處理浮石、施工梯不符合要求等);5、作業(yè)方法不安全、勞動組織不合理;6、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制度不健全;7、防護、保險、信號等安全裝置缺乏或失靈;8、設備及其附件陳舊、破損、處于不安全狀態(tài)運轉;9、個體防衛(wèi)用品缺乏和使用不當;10、安全檢查制度不嚴,對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學技術發(fā)展水平和檢測手段所限,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然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五、事故責任分析
在查清工傷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對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在以教育為主的同時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指對事故的發(fā)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情節(jié)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處分意見確定后,向上級部門呈報,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報批手續(xù)。
1、確定事故責任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形成嚴重后果的,由工藝條件和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4)因施工、檢修大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針對性、可靠性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組織者負責;(5)因官僚主義錯誤決定、瞎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揮者負責;(6)已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由有關領導負責;(7)因缺少安全規(guī)章制度而發(fā)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項工作的人員和生產組織者負責;違反規(guī)定或操作錯誤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操作安全知識而發(fā)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8)指派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9)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和設備管理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決定拆除者負責;缺少安全防護設施而發(fā)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10)對已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班組能夠解決但未及時解決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組長負責;班組無力解決但已呈報有關部門,仍未解決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誤部門負責。
3、凡是發(fā)生下述工傷事故的應首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工人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發(fā)生工傷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或規(guī)程不健全造成工傷的。(3)安全設施、安全信號、安全標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齊、不潔造成工傷事故的;(4)設備嚴重失修、嚴重超負荷,造成工傷事故的;(5)在施工,檢修項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就下令開工造成工傷事故的;(6)對事故熟視無睹,不認真采取措施重復發(fā)生同類傷亡事故的;(7)違章指揮,強令或親自冒險操作造成工傷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追究肇事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
(1)由于違章指揮或違章、冒險作業(yè),造成工傷事故的;(2)由于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造成工傷事故的;(3)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或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減輕工傷事故的;(4)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器設備造成的工傷事故的;(5)超越各種警示標志造成工傷事故的,不執(zhí)行操作證、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嚴處罰:
(1)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他人的;(3)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4)發(fā)生事故后,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5)違反已制定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6)事故發(fā)生后,故意破壞現場或改動現場物品位置的。
六、事故的建檔與統(tǒng)計
1、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制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經過批準后事故可以結案。
2、結案后應將事故資料全部歸入安全科檔案,并填寫目錄以備查考。檔案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4)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詳細資料;(5)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6)物證、人證調查資料;(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8)醫(y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9)發(fā)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10)受處分人員的檢查資料;(11)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錄;(12)有關本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3、質安部對所發(fā)生的工傷事故運用科學統(tǒng)計分析方法進行事故統(tǒng)計,建立詳細的事故統(tǒng)計分析檔案材料。
第5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三)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fā)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yè)。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yè)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tǒng)一編制成冊,統(tǒng)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chuàng)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浙江ff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6篇 工地安全生產檢驗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檢驗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進行必須的檢驗。
二、工程項目部對自行采購的安全用品,應按照安全保證計劃中的規(guī)定要求,以及合同規(guī)定的進貨檢驗要求,項目部采取必要的檢驗手段。杜絕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進場。
三、經進貨驗收后,發(fā)現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設施時,如當場不能作退貨處理的,應對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規(guī)格、數量、名稱作好記錄。
四、在施工過程中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后的記錄、掛牌。未通過驗收的設施、設備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機、井架等起重設備組裝前,應對基礎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五、規(guī)定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企業(yè)內部安裝調試、驗收后,再由當地行業(yè)指定的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對施工過程中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在搭設完畢后都必須經過檢查和驗收,同時做好安全記錄。
七、腳手架基礎必須進行驗收,上部腳手架進行三步一驗收,裝飾階段再進行一次驗收。
浙江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7篇 安全生產工作(工地)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由駐地監(jiān)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召開。
2、工作例會每月一次;遇特殊情況可適時召開會議。
3、例會主要內容是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關于綜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匯報交流綜合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綜治安全形勢,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階段綜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計劃由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上一級的要求和實際情況提出書面意見后報單位行政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發(fā)貫徹執(zhí)行。
5、安全生產例會由本級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項目部安全分管領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及指揮部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參加。
第8篇 工地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 項目經理及時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填寫《安全教育記錄單》、做好《工人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
2、 項目經理每月定期組織生產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填寫《安全教育記錄單》。
3、 特殊工種人員除了經各級勞動局考核合格發(fā)證,持證上崗外,還要進行一班的安全教育和本工種的安全教育。
4、 項目技術負責人根據工程特點、特殊工序、關鍵工序按不同工種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教育,按質監(jiān)站安全資料中的《分部、分項工程與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填寫。
5、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調換工作崗位人員教育填寫《變換工種工人安全教育登記表》。
6、 工人安全教育活動要進行登記匯總,填寫《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卡匯總表》反映安全教育的情況。
7、 加強對施工人員節(jié)假日前后、專題安全活動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8、 布置學習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記錄。
9、 進行定期和季節(jié)性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
第9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檢驗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進行必須的檢驗。
二、工程項目部對自行采購的安全用品,應按照安全保證計劃中的規(guī)定要求,以及合同規(guī)定的進貨檢驗要求,項目部采取必要的檢驗手段。杜絕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進場。
三、經進貨驗收后,發(fā)現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設施時,如當場不能作退貨處理的,應對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規(guī)格、數量、名稱作好記錄。
四、在施工過程中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后的記錄、掛牌。未通過驗收的設施、設備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機、井架等起重設備組裝前,應對基礎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五、規(guī)定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企業(yè)內部安裝調試、驗收后,再由當地行業(yè)指定的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對施工過程中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在搭設完畢后都必須經過檢查和驗收,同時做好安全記錄。
七、腳手架基礎必須進行驗收,上部腳手架進行三步一驗收,裝飾階段再進行一次驗收。
第10篇 工地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一、工傷事故的分類
1、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2、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3、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5、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6、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報
1、發(fā)生工傷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fā)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項目部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立即報至工程部和公司主管領導。2、主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如實報告事故情況。
三、事故的調查
1、事故調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擬定改進措施,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情況和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2、發(fā)生事故后首先要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的擴大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或有詳細記錄。對事故現場的處理,必須經過當地勞動、公安、安監(jiān)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3、按照事故類型分級進行處理
(1)輕傷事故:由工程部領導指定人員進行調查。(2)重傷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3)發(fā)生死亡事故,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4、事故發(fā)生后在事故的調查處理中認真落實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調查分析不清不放過;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有關責任者沒有嚴格審查、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5、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破壞性事故;
(1)責任事故: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責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領域的技術而引起的事故;(3)破壞性事故;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調查的程序:組織調查組、明確任務與分工;調查事故現場、調查事故前生產情況和事故經過;進行必要的技術鑒定和試驗;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責任分析;提出事故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填寫調查報告書;結案存檔。
7、通過事故調查,查明下列事項: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年、月、日、班次、時、分)和具體地點;(2)受傷害的人數、傷害部位、性質和程度;(3)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構筑物、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物質、材料、貨物、環(huán)境、氣象等),與被傷害人直接接觸造成傷害的危險物以及事故類別;(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經濟損失;(5)發(fā)生事故時,受傷害人的作業(yè)名稱及其工作內容、共同作業(yè)人員的任務及其分工、相互的聯系和聯絡、作業(yè)時工藝條件、操作方法、設備操作參數(如壓力、溫度)、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無異常反應和征兆、發(fā)生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6)受傷害人和與事故直接有關人員的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級別、工齡、本工種工齡、受過何種技術培訓與安全教育等。(7)安全管理方面:有無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情況;有無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辦法等;(8)施工、檢修有無安全注意事項、工程項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設計方案中有無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針對性、檢修是否有計劃安排。有無技術交底等。
8、事故發(fā)生后,所在項目部門必須做到:
(1)盡一切可能搶救人員和財產,制止事故發(fā)展和擴大;(2)重傷及以上事故要認真保護事故現場,不得人為的破壞和隨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級有關部門許可前,不得恢復現場。
四、分析事故原因
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首先要分析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工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很復雜,涉及面廣,總的來說是由于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勞動紀律;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常識,不懂操作技術知識和缺乏識別事故隱患征兆的能力;3、身體上、精神上的缺陷或處于過度疲勞、思想不集中的狀態(tài)下工作;4、 工作環(huán)境惡劣、勞動條件差(如邊坡不穩(wěn)、未處理浮石、施工梯不符合要求等);5、作業(yè)方法不安全、勞動組織不合理;6、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制度不健全;7、防護、保險、信號等安全裝置缺乏或失靈;8、設備及其附件陳舊、破損、處于不安全狀態(tài)運轉;9、個體防衛(wèi)用品缺乏和使用不當;10、安全檢查制度不嚴,對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學技術發(fā)展水平和檢測手段所限,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然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五、事故責任分析
在查清工傷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后,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對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在以教育為主的同時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指對事故的發(fā)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情節(jié)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處分意見確定后,向上級部門呈報,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報批手續(xù)。
1、確定事故責任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設計者負責;(2)因施工、制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或形成嚴重后果的,由工藝條件和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4)因施工、檢修大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針對性、可靠性而發(fā)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施工組織者負責;(5)因官僚主義錯誤決定、瞎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揮者負責;(6)已發(fā)生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由有關領導負責;(7)因缺少安全規(guī)章制度而發(fā)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項工作的人員和生產組織者負責;違反規(guī)定或操作錯誤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操作安全知識而發(fā)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8)指派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9)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和設備管理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決定拆除者負責;缺少安全防護設施而發(fā)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10)對已發(fā)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班組能夠解決但未及時解決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組長負責;班組無力解決但已呈報有關部門,仍未解決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誤部門負責。
3、凡是發(fā)生下述工傷事故的應首先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工人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發(fā)生工傷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或規(guī)程不健全造成工傷的。(3)安全設施、安全信號、安全標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齊、不潔造成工傷事故的;(4)設備嚴重失修、嚴重超負荷,造成工傷事故的;(5)在施工,檢修項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情況下就下令開工造成工傷事故的;(6)對事故熟視無睹,不認真采取措施重復發(fā)生同類傷亡事故的;(7)違章指揮,強令或親自冒險操作造成工傷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追究肇事者或有關人員的責任:
(1)由于違章指揮或違章、冒險作業(yè),造成工傷事故的;(2)由于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guī)程造成工傷事故的;(3)發(fā)現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不立即報告或不積極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減輕工傷事故的;(4)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啟動機器設備造成的工傷事故的;(5)超越各種警示標志造成工傷事故的,不執(zhí)行操作證、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傷事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嚴處罰:
(1)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報告的;(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他人的;(3)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救或搶救不力,造成更大傷亡的;(4)發(fā)生事故后,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5)違反已制定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6)事故發(fā)生后,故意破壞現場或改動現場物品位置的。
六、事故的建檔與統(tǒng)計
1、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制定并落實了改進措施,經過批準后事故可以結案。
2、結案后應將事故資料全部歸入安全科檔案,并填寫目錄以備查考。檔案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
(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4)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詳細資料;(5)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6)物證、人證調查資料;(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8)醫(y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9)發(fā)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10)受處分人員的檢查資料;(11)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錄;(12)有關本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3、質安部對所發(fā)生的工傷事故運用科學統(tǒng)計分析方法進行事故統(tǒng)計,建立詳細的事故統(tǒng)計分析檔案材料。
第11篇 工地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公司對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出具安全整改單,項目部必須認真落實切實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及時落實專人進行,并上報公司進行復查。公司復查后出具安全整改回復單,并做好記錄。
二、項目部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每周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根據實際情況搞好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并定期搞好各類專項檢查,全面及時地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問題,并做好記錄。
三、對井架、腳手架由安全員、機修負責人,架子工負責人進行有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對電器設備,用電機械每星期由機械負責人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必須及時更換。
五、消防器材每一個月檢查一次,對失效的內藥及時更換。
六、檢查要有重點,講究實效,不要流于形式。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整改要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原則實施。屬經常性、系統(tǒng)性的隱患由項目工程師或項目副經理編制糾正預防措施。對整改項目,要進行復查,對較大事故隱患,自身不能決的,要及時與建設單位聯系,共同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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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工地試驗室
一、工地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試驗室工作人員要對進入本室開展試驗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fā)生。
二、工地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制。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試驗室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不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造成安全隱患久拖不改,以至養(yǎng)患成災的個人和領導,將追究當事人和領導的責任。
三、工地試驗室要建立健全本試驗室的安全制度,試驗室每個房間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到專人管理,責任到人。項目部同工地試驗室簽訂安全責任書,工地試驗室要與每個崗位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下級對上級負責。
四、應根據試驗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試驗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必須遵守試驗室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驗室內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臺帳和維修保養(yǎng)臺帳,當使用設備時,必須按規(guī)程操作,使用及維修保養(yǎng)并按照臺帳要求填寫和簽名。
1.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維修保養(yǎng)有專人負責,技術資料齊全,履歷書記錄完整。
2.精密儀器設備除專人任何人不得調試,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搬動儀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維修。
3.儀器設備運行中,人員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離開。
4.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要追究責任,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儀器設備需配置防塵罩,操作人員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
五、必須將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與試驗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總結、同評比。工地試驗室要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相關部門。
1.試驗室是工作場所,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吃東西、禁止吸煙和大聲喧嘩,禁止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外來人員、新職員、實習人員,在未熟悉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隨意動用儀器設備。禁止無關的外面閑雜人進入試驗室。
2.試驗室操作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須身著工作服,并將拉鏈拉好,袖口扣緊,長頭發(fā)的人員必須戴工作帽,并將長發(fā)盤好塞進帽內。
3.室內設備及常用工具應擺放整齊,使用過后要物歸原處并且做好清潔衛(wèi)生。
4.試驗室內消防設備,滅火器應經常檢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動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試驗室要加強水、電的管理,不超負荷用電,未經相關管理部門允許,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接、亂拉電線和隨意在線路上增加用電設備,電源、電閘下禁止擺放易燃物品,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出現問題要及時斷開電源。
6.試驗室內的日常工作結束后要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防止發(fā)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fā)生時,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報告。
7.測試中斷處理辦法
(1)在測試過程中如出現停電情況,應及時通知配電室,立即查找原因。
(2)測試人員應將停電原因、時間、處理經過等書面記錄,附于試驗記錄后。
(3)如停電不能立即恢復供電,應通知配電室啟動備用電源。
(4)測試過程中,如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測試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向主任匯報。
(5)測試中斷后,根據不同項目按其操作規(guī)程對試樣做適當處理。
(6)測試人員應將設備故障原因、處理措施等記入檔案。
8.儀器設備嚴禁“帶病”使用。試驗中若發(fā)現儀器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切斷電源、水源,進行檢修,及時排除故障。
六、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guī),按規(guī)定程序存放的劇毒品須進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嚴格執(zhí)行“四雙”制度,定期清理核對庫存數量。
七、工地試驗室對化學性質不穩(wěn)定的化學品,要經常檢查,及時通風。
八、工地試驗室人員應具備簡單的救助知識,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積極組織人員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時上報。
九、在搬遷時必須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等進行專門的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保證此類物品在搬遷過程中的絕對安全。
第13篇 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制度
1、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和公司要求,為保證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現我項目部良好的形象風貌,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2、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不打赤腳,不準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違反安全禁令。
3、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4、不準使用電爐或用電熱器燒水。
5、禁止乘座升降機吊籃上落,乘座者和開機者一并處罰。
6、禁止在' 嚴禁煙火' 區(qū)內吸煙。愛護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
7、一切用電必須安全接地,并通過漏電保護裝置,各種機械不得帶'病'工作,不準超負荷使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8、機械設備必須專人操作,不得隨意抽人臨時操作。
9、現場電線線路不得隨意亂搭亂接,未經同意不準私自安裝插座。電動設備必須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機共用,臨時停工停電或是下班退場,都應關閘切斷電源,各閘不準用其他金屬物代替保險絲。
10、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準超負荷堆放各種材料,雨篷板等懸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11、嚴禁在高空拋落各種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樓層的雜物時,不準從樓上投擲到下面。
12、使用手提電動機械、器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13、堅持現場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為的浪費。
14、講文明,尊敬上級,團結同志;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不酗酒鬧事。
15、遵守項目經理部多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作息規(guī)定時間上下班,按時休息。
16、講究衛(wèi)生勤打掃廚房、宿舍、環(huán)境、個人衛(wèi)生;維護公共衛(wèi)生,不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臟水和亂倒剩菜剩飯。
17、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生產、生活設施;不隨意亂涂亂畫。節(jié)約用水和用電。
18、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檢舉揭發(fā)壞人壞事。
第14篇 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工地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試驗室工作人員要對進入本室開展試驗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fā)生。
二、工地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責任制。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且是本試驗室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不履行各項消防安全職責,造成安全隱患久拖不改,以至養(yǎng)患成災的個人和領導,將追究當事人和領導的責任。
三、工地試驗室要建立健全本試驗室的安全制度,試驗室每個房間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到專人管理,責任到人。項目部同工地試驗室簽訂安全責任書,工地試驗室要與每個崗位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下級對上級負責。
四、應根據試驗項目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試驗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必須遵守試驗室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驗室內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臺帳和維修保養(yǎng)臺帳,當使用設備時,必須按規(guī)程操作,使用及維修保養(yǎng)并按照臺帳要求填寫和簽名。
1.儀器設備由專人保管,維修保養(yǎng)有專人負責,技術資料齊全,履歷書記錄完整。
2.精密儀器設備除專人任何人不得調試,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搬動儀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維修。
3.儀器設備運行中,人員不得少于2人,更不得擅自離開。
4.儀器設備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要追究責任,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儀器設備需配置防塵罩,操作人員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品。
五、必須將試驗室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與試驗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總結、同評比。工地試驗室要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記錄,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相關部門。
1.試驗室是工作場所,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吃東西、禁止吸煙和大聲喧嘩,禁止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外來人員、新職員、實習人員,在未熟悉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前不得隨意動用儀器設備。禁止無關的外面閑雜人進入試驗室。
2.試驗室操作人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須身著工作服,并將拉鏈拉好,袖口扣緊,長頭發(fā)的人員必須戴工作帽,并將長發(fā)盤好塞進帽內。
3.室內設備及常用工具應擺放整齊,使用過后要物歸原處并且做好清潔衛(wèi)生。
4.試驗室內消防設備,滅火器應經常檢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動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5.工地試驗室要加強水、電的管理,不超負荷用電,未經相關管理部門允許,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接、亂拉電線和隨意在線路上增加用電設備,電源、電閘下禁止擺放易燃物品,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出現問題要及時斷開電源。
6.試驗室內的日常工作結束后要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防止發(fā)生意外。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fā)生時,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向上報告。
7.測試中斷處理辦法
(1)在測試過程中如出現停電情況,應及時通知配電室,立即查找原因。
(2)測試人員應將停電原因、時間、處理經過等書面記錄,附于試驗記錄后。
(3)如停電不能立即恢復供電,應通知配電室啟動備用電源。
(4)測試過程中,如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測試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向主任匯報。
(5)測試中斷后,根據不同項目按其操作規(guī)程對試樣做適當處理。
(6)測試人員應將設備故障原因、處理措施等記入檔案。
8.儀器設備嚴禁“帶病”使用。試驗中若發(fā)現儀器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切斷電源、水源,進行檢修,及時排除故障。
六、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guī),按規(guī)定程序存放的劇毒品須進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嚴格執(zhí)行“四雙”制度,定期清理核對庫存數量。
七、工地試驗室對化學性質不穩(wěn)定的化學品,要經常檢查,及時通風。
八、工地試驗室人員應具備簡單的救助知識,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積極組織人員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并及時上報。
九、在搬遷時必須對易燃易爆、劇毒品等進行專門的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保證此類物品在搬遷過程中的絕對安全。
第15篇 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處作業(yè)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勾。
3、高處作業(yè)時不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開動使用;機械設備在未切斷電源,不準進行維修和移動,嚴禁無證開機。
5、無安全措施和指揮信號,不準進行起重吊裝操作。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任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qū)域。
8、酒后不準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腳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0、穿硬底鞋不準進行登高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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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進場及施工過程中,對全體工作人員的精神文明教育常抓不懈;樹立職工“愛崗敬業(yè),熱愛集體,珍惜企業(yè)榮譽”的良好風尚。
2、各工點掛牌作業(yè),全體人員配胸牌上崗,并統(tǒng)一著裝。
3、在各主要工點、作業(yè)場所、交叉路口或有危險的地方立醒目的安全、服務性標識牌、警告牌。
4、各種主要規(guī)章制度張掛有序。
5、工地范圍場地平整,材料堆放整齊、標識齊全。
6、有專門的生活、施工垃圾堆放地點,并及時清理。
7、誠懇接受業(yè)主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導和批評并積極改進。
8、服從當地政府及國家有關機關的管理,認真履行應盡的義務。
9、加強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創(chuàng)造清潔、優(yōu)美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加強兩個文明建設,促進施工生產施工臨時道路、運輸道路和施工現場,經常灑水整修,防止揚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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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衛(wèi)制度
1、進入現場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2、不準在施工現場地和宿舍內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等,現場明火作業(yè)時應有防火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3、不準在易爆品附近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
4、不準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亂接熔絲不準以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低于2.4米,離開帳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食堂、浴室、爐灶的燒火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清理爐灶余灰、不準隨便亂倒。
7、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
8、不準將火種帶進倉庫和施工危險區(qū)域、木工間及木制品堆放場地。
9、不準在宿舍區(qū)、施工現場和公安局規(guī)定的禁區(qū)內燃放鞭炮和煙火。
10、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動火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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