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體系如何搭建
構建一套完善的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首要任務是明確管理目標。這一目標應基于公司的運營模式、業(yè)務需求及法律法規(guī)要求。步驟包括:
1. 確定印章種類:依據公司業(yè)務性質,設立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
2. 制定權限分配:明確各部門印章的使用權限,如財務部門負責財務專用章,法務部門管理合同專用章。
3. 設立審批流程:每次印章使用需經過相應層級的審批,確保合理合規(guī)。
體系框架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框架應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印章管理政策:闡述印章的法律地位,規(guī)定使用原則。
2. 操作規(guī)程:詳細描述印章的申請、審批、保管、使用及廢止流程。
3. 監(jiān)督機制:設定定期審計和異常情況報告制度,防止濫用。
4. 法律責任:明確違反規(guī)定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度。
重要性和意義
印章是公司權力的象征,其使用管理制度對于維護公司利益至關重要。它能:
1. 規(guī)范操作:防止未經授權的印章使用,降低法律風險。
2. 提高效率:明確流程,減少審批時間,提升業(yè)務處理速度。
3. 增強信任:對外展示公司的專業(yè)性和規(guī)范化管理,增強合作伙伴的信心。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應采用清晰、簡潔的格式編寫,包括:
1. 標題:明確指出是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度目的和適用范圍。
3. 主體:詳細列出各項規(guī)定,采用條列式結構,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
4. 附錄:可能包含印章樣本、審批表格等輔助材料。
5. 修訂記錄:記錄制度的更新和修改,體現(xiàn)制度的動態(tài)管理。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旨在建立一個既嚴謹又實用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司的正常運營,防范潛在風險。在實際操作中,務必嚴格執(zhí)行,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
_____有限公司
標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編號:
版次: a
頁數:6頁
受控標識:
發(fā)放號:
編制:
審核:
批準:
2023年月日發(fā)布 2023年月日實施
企業(yè)、公司
_____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第1頁共6頁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2.2 法人個人名章、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部門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開具公司證明到縣公安局指定的地方辦理雕刻手續(xù),印章的形體、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經縣公安局備案。
2.3 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門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啟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記,并統(tǒng)一在綜合辦公室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責任者及使用范圍
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特殊緊急情況可在移動辦公群先審批同意后補簽。
4.1公司公章
4.1.1 公章由指定專人保管。各部門需要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附表3),由總經理長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為:
1、公司對外簽發(fā)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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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章程、協(xié)議。
6、員工的任免聘用。
7、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4.2 公司合同專用章:
4.2.1 合同章由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對外合同,蓋章前須先到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4.2.2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4.3 公司(法人)個人名章:
4.3.1 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權指定專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3.2 法人變更或離職時,在工商部門尚未完成變更登記手續(xù)情況下,變更或離職法人應當允許公司在其變更或離職后的合理時間內繼續(xù)持有和使用該印章,但不再承擔變更或離職后的公司經營責任和法律責任,法人變更或離職后應將法人私章授權委托給公司相關人員保管,并填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變更手續(xù)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 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等文件。
4.4 財務專用章:
4.4.1 財務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4.5 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
4.5.1 職能部門章由本部門負責人保管。主要適用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蓋章前須先到指定專人領取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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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印章保管人處填寫《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附表5)登記后方可蓋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職責:
5.1 負責印章的保管。
5.2 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5.3 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5.4 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5.5 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jiān)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fā)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xiàn)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 印章的使用
6.1.1 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見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偨浝砗炞值奈募梢灾苯佑糜。槐亓舻?,否則將總經理未簽字的原文件留底備查。
6.1.2 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6.1.3 公司法人個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6.1.4 財務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6.1.5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后,由相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6.1.6 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專業(yè)人員審核,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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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1.8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
1、涉及個人財產、經濟、法律糾紛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準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員工或與公司工作、業(yè)務無關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紹信、空白證件、空白紙張等。
6.2 印章的保管
6.2.1 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6.2.2 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 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xù),以免貽誤工作。
6.2.4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2.5 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2.6 印章保管有異?,F(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和上級領導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6.2.7 公司領導因異地執(zhí)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yè)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辦理攜帶印章外出登記手續(xù)(見附件: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6.2.8 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yè)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6.2.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規(guī)定,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如違規(guī)使用出現(xiàn)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 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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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如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按規(guī)定登報申明。7.2 印章停用時須經股東會決議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7.3 印章的更換
7.3.1 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根據相關文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交由按批示處理,并填寫《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8對印章違規(guī)使用行為的處理辦法
8.1 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隱瞞、拒絕登記者,一經發(fā)現(xiàn),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8.2 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8.3 印章管理員因使用公章不當而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其相應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一經發(fā)現(xiàn)應與印章管理員承擔同等的責任。
9附則
9.1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起草、總經理批準后從2023年10月31日起實施。
9.2 本制度解釋權歸_____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請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記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請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記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記表》
附表6《有限公司攜帶印章外出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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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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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某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內部審計是實施內部監(jiān)督,依法檢查會計賬目及相關資產,監(jiān)督企業(yè)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動。
第三條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制度,以促使各職能部門和各分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和公司內部有關規(guī)章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章內部審計工作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領導,是公司內部審計最高管理機構,負責批準審計制度的相關實施細則、認可審計報告,管理和監(jiān)督公司審計部的內部審計工作,對董事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五條公司設立審計部,在審計委員會的管理下進行審計監(jiān)督,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匯報工作。
第六條審計部要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及專業(yè)技能。
第七條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內部審計,忠于職守,客觀公正,保守秘密。
第八條審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yè)道德,加強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努力提高審計水平,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第九條內部審計人員應對其所出據的審計結論負責。
第十條內部審計人員除依照規(guī)定審核各部門所送審的憑證賬冊外,還應根據需要分赴各分公司及施工現(xiàn)場進行實地稽察。每年的審計次數及審計時間由審計委員會確定。
第三章審計對象和審計范圍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和各分公司以及相關的經濟責任人均為被審對象。被審對象應按審計工作要求,提供憑證、賬簿、報表及有關資料或復印件,并如實介紹相關情況。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的審計范圍為:
(一)財務收支審計
1.對公司的月、季、年度會計報告中有關財務收支狀況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guī)性、合法性進行審計監(jiān)督。
2.審計資產管理情況,核查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收支的合理性及資金占用額的真實性。
3.審計公司營業(yè)收入、營業(yè)成本、稅金、利潤計算是否正確以及應繳利稅和解繳情況。
4.審查公司公開披露的經濟業(yè)務,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是否真實相符。
(二)投資及籌資審計
1.對公司的基本建設投資、重大的設備更新等項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資進行審計監(jiān)督。
2.審查公司長期、短期的對外投資以及并購等項目的合理性、投資效果和資金來源的可行性,有無違反公司投資管理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
(三)內部控制審計,即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科學管理的原則,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業(yè)務、計劃、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設計和嚴格執(zhí)行。
1. 審查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的任職資格,職責分工是否符合會計法規(guī)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要求。
2.對各部門的成本費用核算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關聯(lián)協(xié)議及各項經濟合同的簽訂、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
3.審計股東權益及股利分配,核實公司的凈資產,查明公司股利分配,以及股本和各項公積金的增、減變化是否公平合理,符合法定程序,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事項。
4.審計有關經濟事項的審批程序是否健全。
(四)進行經濟效益審計,審查分析各種資金的占用和周轉情況以及各種經費的使用效益。
(五)開展各種專項審計
1.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包括審計各下屬單位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承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年度獎懲的兌現(xiàn),審計公司各級領導離任前的未了經濟責任。
2.對嚴重侵占公司財產,嚴重浪費及其他違反國家和公司經濟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專項審計。
3.接受上級審計機構交辦的審計任務,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對本公司進行的審計監(jiān)督工作。
(六)完成其他內部審計任務。
第四章 工作權限
第十三條在審計范圍內,審計部的工作權限是:
(一)根據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審單位按時如實提供財務計劃、預算、決算、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審計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審核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及相關資料。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查財務會計軟件。
(三)參加生產經營、財務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有關會議。
(四)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延伸審計或審計調查,并索取資料,被審計單位及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不得設置障礙。
(五)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規(guī)、嚴重浪費的行為,有權制止并向審計委員會匯報。
(六)根據審計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向公司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對阻撓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審計資料的行為,有權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并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建議。
(八)在管理權限范圍內,通報批評違紀的典型事例和發(fā)生的重大案件,表揚遵守和維護財經法規(guī)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對成績突出、貢獻較大的有權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獎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審計部根據公司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任務和具體情況,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報公司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審計前,審計部應根據立項依據,確定審計目標與任務,組織審計人員學習,熟悉審計內容,審查重點和要求,研究確定審計方法,制定實施方案;并收集被審單位資料,了解被審單位生產經營狀況,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向被審單位發(fā)送審計通知書,通知書的內容主要寫明被審單位名稱、審計時間、項目、內容、工作要點和要求以及審計人員組成。
(三)特殊情況下,經審計委員會批準,審計部可以進行不事先通知的審計。
(四)在實施審計過程中,要聽取被審單位領導介紹情況,要查閱、索取與審計項目有關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查閱現(xiàn)金、實物和有關文件資料,在執(zhí)行審計任務時,審計人員必須詳細進行審計記錄,收集原始證據,建立完整、規(guī)范的審計工作底稿。
(五)審計部執(zhí)行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時,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召集審計人員會議討論制訂審計工作方案,明確項目分工,審計范圍和重點,應查對象,文件資料以及工作方法、步驟和時間,根據工作需
要可以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向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落實,使核查的問題和錯弊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必要時,可實行追蹤審查,直到查明真實情況,索取證明材料為止。核實結果要有被調查人簽章。
(六)對審計中所需借用的賬冊、憑證、報表資料,應列出清單,出示借條,并專人負責保管。
(七)審計過程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由審計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并出具鑒定結論。
(八)主審人員協(xié)調審計工作并綜合審計人員的意見,將查證和取得的資料以及審計記錄,工作底稿進行整理匯總。按問題性質分類、歸納、撰寫審計報告(草稿),審計報告(草稿)由參加審計人員討論修改后,出具審計報告,報公司審計委員會批準后分送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和被審單位。
被審單位對審計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審計委員會提出申訴,審計委員會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在沒有作出新的審計決定前,審計報告中有關處理意見仍然有效。
(九)對主要項目應進行后續(xù)審計,檢查采納審計意見和執(zhí)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十)審計結束后,應歸還借用的各項資料,取回借條。
第十五條審計檔案管理
審計部對辦理的審計事項應及時整理審計資料,建立審計業(yè)務檔案,按照國家對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非經審計委員會批準,不得自行銷毀。
第十六條獎懲
(一)審計人員工作成績顯著,對維護財經法紀和公司合法權益做了貢獻者,公司應根據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審計人員違反工作守則,致使國家和公司蒙受損失者,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打擊、報復審計人員依法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的單位或個人,公司應視情節(jié)嚴重情況給予行政經濟處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制定,修改、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3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編集
公司發(fā)展日益壯大,為滿足公司發(fā)展需求,規(guī)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管理規(guī)定。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執(zhí)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判斷和評價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加強對資產、資金、現(xiàn)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財務機構和人員管理
一、財務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jiān)督各項經濟活動。
二、財務人員具體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三、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財務記賬采用電子記賬方式。
四、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摘要清晰、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由于財務人員的崗位特殊性,對于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須至少提前30天辦理調動或離職手續(xù),財務人員離職管理不執(zhí)行公司管理制度規(guī)定。必須與接交人員完整交接工作資料及其他手續(xù),沒有辦理完畢移交手續(xù)的,不得中斷財務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章、相關實物、電子資料及其他紙質原始資料、未了事項、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項等。移交工作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三部分: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xiàn)金管理制度
(一)賬務處理規(guī)定
1、建立健全現(xiàn)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xiàn)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xiàn)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fā)生的銀行和現(xiàn)金收支業(yè)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4、出納人員應根據現(xiàn)金收支情況,及時登記現(xiàn)金流水賬,并與會計核對是否與現(xiàn)金日記賬余額相符,保證賬賬相符。
(二)現(xiàn)金收款規(guī)定
1、現(xiàn)金收款時,出納人員應監(jiān)督交款人登記《現(xiàn)金收款登記明細表》;非我司人員直接交款的,出納人員自行登記《現(xiàn)金收款登記明細表》。
2、出納人員應根據現(xiàn)金收款信息開具現(xiàn)金收據,并及時將收據記賬聯(lián)轉交會計記賬。
(三)現(xiàn)金付款規(guī)定
1、因出差、調貨需事先借支現(xiàn)金的,須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支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借款單》有權拒絕付款。借款人應及時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現(xiàn)金的差旅費以外的費用報銷,由報銷人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信息填寫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費用報銷單》有權拒絕付款。
3、需支付現(xiàn)金的差旅費報銷,由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出納處領款。
4、需要支付現(xiàn)金的貨款,由采購員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信息填寫是否完整,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信息填寫不完整的《資金支付證明單》有權拒絕付款。
5、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現(xiàn)金的,由經手人填寫《資金支付證明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到財務出納處領款。財務出納應嚴格審查簽批手續(xù)是否完整真實,對于簽批手續(xù)不完整的有權拒絕付款。
6、庫存現(xiàn)金超過限額的應及時存放銀行,對于大額支付應避免采用現(xiàn)金支付方式,大額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方式。
(四)現(xiàn)金保管規(guī)定
1、為了保證現(xiàn)金安全,現(xiàn)金應存放在專用密碼保險柜中,出納人員應隨身攜帶保險柜鑰匙,不得隨意放置;保險柜密碼不得隨意泄露。因主觀原因導致的現(xiàn)金短缺,由出納人員個人承擔;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現(xiàn)金短缺,視具體情況減輕或免除出納責任。
2、因出納人員請假或其他緣由不能到崗的,需提前按規(guī)定辦理嚴格的現(xiàn)金交接手續(xù),代理人在代理期間應履行出納人員同等職責。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網銀、電匯、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財務人員應按照每個銀行開戶帳號設置銀行存款明細科目,出納人員應及時將銀行對帳單傳遞財務人員,以便核對各銀行賬戶賬目是否賬實相符。財務人員應確保各銀行存款明細賬余額與各銀行賬戶實際余額相符,原則上不允許出現(xiàn)企收銀未收、銀收企未收、企付銀未付、銀付企未付的需調節(jié)賬項。
3、出納人員應確保取得銀行收付業(yè)務的每筆結算憑證,缺失結算憑證的應從銀行柜臺補證或從網上銀行打印。做到每筆記賬憑證都有對應的原始憑證附件。
4、每月月初,出納人員應從銀行柜臺或在銀行開立的回單柜中取得各開戶銀行加蓋有銀行印章的月份對賬單。
5、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xiàn)。
三、相關票據及印鑒使用規(guī)定
(一)收據使用規(guī)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聯(lián)的收款收據,由財務部作為主管部門,指定專人進行保管。
2、收據屬于內部自制單據,不得外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
3、收據原則上只限公司財務部門使用,其他部門不得領用和自制;因業(yè)務需要外出攜帶收款收據的,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按照規(guī)定登記收款收據領用登記明細表并簽字確認,非特殊需要原則上不予外出領用;確因需要外出領用的,應根據需要張數加蓋財務章,并事先書寫完整,空白收據不得加蓋財務章,返回公司時應及時整本交回財務。
4、開具收據時,應按序使用,書寫規(guī)范,內容完整,金額大小寫一致,且不得涂改。因填寫錯誤的需要加蓋“作廢”章,并完整保留各聯(lián)次。
(二)支票使用規(guī)定
1、支票的領購、保管、使用由財務出納人員負責。
2、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支票,應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中。為了防范丟失風險,支票必須做到使用時再蓋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蓋章備用。
3、出納人員應根據支票使用情況登記支票使用登記簿,使用時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4、支票使用時,應按照支票使用規(guī)范填制;公司內部提現(xiàn)使用現(xiàn)金支票,對外支付使用轉賬支票。轉賬支票支付時須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對外支付轉賬支票時需填制《資金支付證明單》并書寫支付用途、支付對象、支付金額、勾選轉賬支票支付方式。
5、支票簽發(fā)錯誤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簽發(fā)支票,應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加蓋“作廢”章,并在支票領用登記簿上將該號碼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6、現(xiàn)金支票提現(xiàn)和轉賬支票對外支付業(yè)務,須嚴格根據已審批的單據進行。
7、收取的外單位轉賬支票應及時送存開戶銀行進行結算。
(三)銀行承兌匯票規(guī)定
1、根據公司目前狀況,關于銀行承兌匯票部分,一般為收取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業(yè)務,暫未涉及自行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yè)務。
2、公司不提倡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同一產品售價要按一定比例高于以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方式收取貨款的產品售價,且此種情況僅限于___01事業(yè)部。___02事業(yè)部和___03事業(yè)部不允許發(fā)生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業(yè)務發(fā)生(___02事業(yè)部和___03事業(yè)部一般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進行業(yè)務開展)。
3、由于商業(yè)承兌匯票的風險太大,公司所有業(yè)務杜絕采用商業(yè)承兌匯票方式收取貨款。
4、收取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對銀行承兌匯票記載的各要素進行嚴格審查,對要素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銀行承兌匯票應拒絕收取。
5、收取得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復印,以留存?zhèn)洳?銀行承兌匯票應妥善保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中。
(四)財務印章管理規(guī)定
1、我公司對外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fā)票專用章;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應分人妥善保管,規(guī)范使用;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專用保險柜中。
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出納進行保管,法人章由財務負責人進行保管。
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時須嚴格檢查各項單據是否合法、齊全、符合要求、準確無誤。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主要包括現(xiàn)金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作廢章等;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使用人自行妥善保管
四、資金審批流程
資金審批流程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審核→總經理或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領款人簽字→出納檢查、支付。
第四部分:發(fā)票管理制度
一、發(fā)票的領購
1、發(fā)票使用完畢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fā)票領購手續(xù)。
2、發(fā)票領購后,開票員應及時將所購發(fā)票號碼按序登記在《發(fā)票領用登記表》上,以便于后期領用登記。
二、發(fā)票開具和保管
1、財務人員開具發(fā)票應嚴格遵守國家最新發(fā)布的發(fā)票管理辦法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lián)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做到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并在發(fā)票聯(lián)和抵扣聯(lián)加蓋發(fā)票專用章,不允許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2、銷售人員根據業(yè)務要求,需提供銷售發(fā)票的,須填寫《開具發(fā)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轉交財務部門開票員開具即可;不涉及貨物的特殊情況開票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須經總經理或者副總經理簽批,方可開票,簽批手續(xù)不完整的財務部門開票員應予以拒絕開票,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申請人及開票員共同承擔。
3、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相關資料,資料如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因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新成立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再核發(fā)資格證書,但需注意其稅務登記證上必須有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章),另需提供單位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等資料;對于新客戶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首次開票需要客戶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根據情況需提供至少客戶全稱一項信息。
4、開票員收到開票申請后,應按照申請資料及時開具相應發(fā)票,因客觀原因(如稅務裝置本身出現(xiàn)問題、發(fā)票數量受限、發(fā)票已用完且在報稅期并且尚未報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時開具發(fā)票的,開票員應及時將不能及時開票原因及延后期限轉達申請人,做好信息傳遞工作,以便于申請人和客戶做溝通工作。
5、發(fā)票開具后,開票員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發(fā)票,并須經領取人登記《發(fā)票領用登記表》;杜絕領取人滯留發(fā)票,發(fā)票領取人應于當日及時送達客戶或于當日郵寄客戶,現(xiàn)場送達的須經客戶簽署《發(fā)票簽收單》,并及時(規(guī)定當日交回,當日交回有實際困難的,應最遲于次日交回,次日逢節(jié)假日的,節(jié)假日后第一天應及時交回)交回財務部門開票員處;以郵寄方式送達客戶的,須及時向財務部門開票員提供郵寄公司名稱及郵寄單號。因領取人原因造成發(fā)票丟失的,由領取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對于填開發(fā)票后,發(fā)生銷貨退回的,在收回原發(fā)票或取得對方國稅機關的有效證明后,方可填開紅字發(fā)票。原發(fā)票未退回的或者尚未收到對方國稅機關提供的有效證明的,不得提前開具紅字發(fā)票。
6、已經開具的發(fā)票,存根聯(lián)應按序訂本保管,作廢的發(fā)票應完整保存所有聯(lián)次并注明“作廢”字樣。發(fā)生發(fā)票丟失的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同時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
7、尚未開具使用的發(fā)票,應存放于保險柜中,確保發(fā)票安全。
第五部分:應收應付管理制度
一、應收應付賬務處理規(guī)定
1、應收應付科目采用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輔助核算。
2、為了便于查閱每個客戶的交易明細,無論現(xiàn)銷還是賒銷,均須通過應收賬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收款時再予以沖銷。應付賬款賬務處理同理應收賬款。
3、財務人員記錄應收賬款憑證時應嚴格審查單據是否齊全。
4、財務人員應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應收應付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二、應收賬款管理規(guī)定
1、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銷售部門負責客戶的聯(lián)系和貨款催收。財務人員應積極配合銷售人員進行應收賬款的對賬工作,銷售人員應積極跟蹤客戶,進行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
2、財務會計對部門應收款進行監(jiān)督。每期期末提供應收賬款明細,對于逾期應收賬款或2個月以上的應收賬款應劃線重點列示,上報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
3、由于銷售人員的原因造成的逾期應收賬款,由銷售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4、送貨人員收取客戶現(xiàn)金貨款的,應及時上交財務,并在現(xiàn)金收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款,對于收款不上交或者延期上交的銷售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公司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5、根據業(yè)務特點,不允許出現(xiàn)應收賬款(質保金除外)。公司不提倡簽訂銷售合同時預留質保金,根據實際情況確需預留質保金的,應爭取盡量縮短質保期、降低質保金額度,并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關于質保金部分,由銷售人員追蹤客戶,進行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6、由于零星業(yè)務較多,且存在多種銷售方式(現(xiàn)金、代收、賒銷等方式),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相關銷售單據的完整性;銷售單據注明現(xiàn)金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收取現(xiàn)金;銷售單價注明代收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物流代收單據;銷售單據注明賒銷的,要注意檢查是否有客戶簽收字跡。銷售人員賦有及時送達銷售相關單據的義務,財務人員賦有檢查單據完整性的義務。
7、部門會計應注意核對實際入庫貨物明細和供應商提供發(fā)票明細的對應關系。
第六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界定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價人民幣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列為公司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類別
代碼
折舊年限
凈殘值率
1、電子設備
ZC013年5%
2、車輛
ZC024年5%
3、其他設備
ZC035年5%
4、辦公家具
ZC045年5%
5、房屋、建筑物
ZC0520年5%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進行折舊。
四、其他
固定資產的購進和處置,均須經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固定資產處置收入歸公司所有,經辦人員應及時報賬處理。
第七部分:費用報銷制度
一、差旅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1、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
2、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書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用款計劃等?!冻霾钌暾垎巍穼徟鞒虨椋撼霾顔T工→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tǒng)計考勤。
事先未辦理出差申請手續(xù)出差的,不予報銷出差費用,不予發(fā)放出差補助。
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注明資金用途,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
3、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經審批后在規(guī)定的標準內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超過標準部分不予報銷;出差發(fā)生的車船費、交通費經審批后憑真實合法有效的票據實報銷;餐費不予報銷,實行標準餐補制度,就餐補助按出差天數計算,財務薪資專員計算就餐補助出差天數按照實際住宿天數+1進行出差天數統(tǒng)計,就餐補助計入當月工資一并發(fā)放,不再另行報銷。
4、隨同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一同出差的,原則上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費用支付(包含就餐費用),由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進行報銷,出差人員不得再另行報銷此部分差旅費,因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負責安排就餐的,不再計算發(fā)放就餐補助。
5、出差人員由客戶單位接待的,一律不準再報銷住宿費用。
6、出差人員應厲行節(jié)約,出差同行人員為兩名以上同性員工的,應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司后報銷,其余人員不得再報銷住宿費用;兩位異性員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標準進行報銷。
7、出差人員報銷住宿費的,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住宿類發(fā)票,財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審查票據。
8、出差住宿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間/天
地區(qū)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qū)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280220180部門主管
200150120其他人員
1501201009、出差餐補標準,參照如下:
單位:元/天
地區(qū)
人員
直轄市
特殊地區(qū)
省會城市
地級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12010080部門主管
1008060其他人員
80605010、出差車船費、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原則,乘用交通工具類別應事先書寫在《出差申請單》上,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總經理批準。有審批權限的審批人簽署《出差申請單》時應審查出差人書寫項目是否齊全,避免先審批后補寫情況的發(fā)生。
11、出差員工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填制《出差返回確認表》,根據實際情況注明差旅費承擔情況、實際出差地點、期限?!冻霾罘祷卮_認表》審批流程為:出差員工→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留存統(tǒng)計考勤→財務薪資專員予以核算工資。
12、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后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差旅費,結清借款。逾期未報的,從當月工資扣發(fā)借款金額。財務人員審核《差旅費報銷單》時,須根據《出差返回確認表》,并檢查原始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二、業(yè)務招待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以外員工預發(fā)生客戶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填寫《業(yè)務招待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申請人在批準限額內進行招待,不得超過批準額度,未經事先批準的或超過審批額度的招待費用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報銷。
報銷業(yè)務招待費時,報銷人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招待對象、招待事由、歸屬部門、費用金額等信息,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再經財務費用審核專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再經總經理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到出納處報銷。
財務人員應按照業(yè)務招待費發(fā)生部門分部門記賬。
三、通訊費財務管理規(guī)定
通訊費執(zhí)行包干制度,除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執(zhí)行實報實銷方式,其余人員按照崗位類別執(zhí)行不同的標準額度,一并計入當月工資發(fā)放,不再另行報銷。
四、辦公費用管理規(guī)定
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專人負責,采購人員持經總經理批準的《辦公用品請購單》進行采購。
采購人員報銷辦公費用的,填寫《費用報銷單》,財務審核人員須根據《辦公用品請購單》,并檢查原始單據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財務人員應按照請購人所在部門分部門記賬。
五、車輛費用管理規(guī)定
1、車輛油費
車輛加油一律采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則上不準報銷現(xiàn)金加油款,總經理特批除外。
2、車輛保養(yǎng)、維修費
按照規(guī)定發(fā)生的公司用車輛保養(yǎng)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因車輛本身特性原因發(fā)生的車輛維修費,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因違章造成的車輛維修費視責任歸屬情況進行報銷或不予報銷。
3、停車費
因公發(fā)生的停車費用,經規(guī)范流程批準后準予報銷。
4、違章賠償、罰款
車輛違章款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車輛駕駛人自行承擔,總經理特批除外。
六、財務費用管理規(guī)定
公司賬戶發(fā)生的銀行工本費、管理費、匯款手續(xù)費、利息支出等財務費用,憑銀行系統(tǒng)專用票據準予不經審批直接入賬。
七、其他費用報銷規(guī)定
其他因公發(fā)生的經營費用(如:租賃費、運費、郵寄費、生活費、水電費等)報銷,憑合法有效的票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準予報銷。
八、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
出納人員對審批手續(xù)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均有權拒絕辦理。
九、費用賬務處理規(guī)定
1、為了便于歸集各事業(yè)部費用發(fā)生情況,費用類會計科目采用部門核算輔助核算方式。
2、為了便于分析各類費用發(fā)生情況,費用科目一般采用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根據管理需要,部分科目可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3、財務人員錄制憑證時應嚴格按照實際費用歸屬、類別分別記錄各部門、各類別費用發(fā)生情況。
十、票據審核規(guī)定
財務費用審核人員應嚴格按照票據規(guī)范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財務人員對無效、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據,不予審核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補充。
第八部分:薪資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執(zhí)行不同的薪資標準及結構,薪資標準和結構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二、薪資標準和結構的調整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財務薪資專員應按照總經理核定的薪資標準、結構以及實際出勤情況,于每月3日之前計算上月薪資。
四、因工作確需加班的,參照如下公式計算加班費:(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_加班天數。
員工出差期間,超過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費。
事假扣款參照如下公式計算扣除:(月基本工資/月平均工作日)_事假天數。
五、工資表的審批流程為:薪資專員計算工資(每月3日前)→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發(fā)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結賬后會計人員應及時打印會計憑證,按照會計規(guī)范裝訂成冊。
二、每期年結賬后會計人員應及時打印各類會計賬冊,按照會計規(guī)范裝訂成簿。
三、每期的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應規(guī)范整理,定期裝訂。
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稅務報表、其他相關財務資料嚴格按照會計檔案規(guī)范進行保管。
五、會計檔案的查閱權限限于財務人員、稅務檢查人員、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其他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需經總經理批準,并在財務人員的監(jiān)督下在財務室內進行查閱。
第十部分: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一、未經總經理批準,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貸款。
二、因財務管理表格不能滿足特殊需求的,可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后自行書立格式打印后按規(guī)定流程走審批程序,但自行書立的格式必須包含標準格式的關鍵需求點。
本財務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所有,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不完善之處另行補充規(guī)定。
第4篇 有限公司財務分析制度
某有限公司財務分析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正確反映公司經營成果,滿足公司管理對收入、成本、利潤及償債能力等資料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分析工作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進行。
第三條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編寫具體的財務分析辦法和相關的分析指標,報財務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財務分析辦法和指標要根據公司經營內外環(huán)境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
第四條財務分析人員應該根據分析情況,撰寫財務分析報告,提交公司工作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財務分析報告要數據準確,觀點清晰,針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與建議。
第五條對于財務分析中所發(fā)現(xiàn)的公司經營的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財務經理,財務經理不在公司駐地時,可以越級上報。
第二章分公司財務分析
第六條每月末,分公司財務分析人員匯總各職能部門和各工程處的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分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特別是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現(xiàn)金流量等指標的預算完成情況,研究引起差異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上報分公司月度經營分析會和公司總部財務部。
第七條每年末,分公司財務分析人員要根據公司的內部報表,分析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收入凈利率、凈資產收益率等;資產營運能力,如應收賬款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并且,要不斷積累資料,以開展趨勢分析。
第八條分公司財務員要根據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的要求,搜集與公司經營有關的內外資料,以滿足公司總部財務分析的要求。
第九條分公司財務分析的重點是工程項目財務分析,分公司財務分析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工程項目分析,為分公司和工程處的項目管理提供資料和意見,并根據公司總部財務分析的要求,定期匯總上報本公司的項目財務分析數據與結果。
(一)每月末,要按項目收集成本費用、收入、款項回收、資金管理等情況的累計資料,分析以下指標。
1.工程款回收情況指標
(1)工程款回收系數=(項目實際收款額/項目合同價款)/(項目實際發(fā)生付現(xiàn)成本額/項目定額總付現(xiàn)成本)。這一指標用來衡量項目收款與項目用款的對比情況,系數大于1,表示項目收款快于項目用款。
(2)工程墊款率=(項目用款-項目收款)/項目用款×100%。這一指標用來衡量工程項目的墊款情況,比率越大,表示公司對項目的墊款越多。
(3)以上兩個指標要以全部未完工的工程項目為對象,項目用款和項目收款都是累計數。每月計算一次,并分別按工程處、客戶、工程類別(線路工程和裝機工程,下同)和分公司計算加權平均數,以分別?量工程處的收款業(yè)績、不同客戶的付款及時情況、不同工程類別的付款及時情況以及全分公司的工程墊款情況。
2.分公司工程現(xiàn)金流量月度匯總表
(1)月末,財務分析員根據上述分析的資料,按工程項目編制現(xiàn)金流量簡表。
(2)現(xiàn)金流量簡表分別按本月和累計編制兩張表,在每張表上,把工程處和客戶分別置于行與列。
3.工程使用資金百分比=工程使用資金/分公司經營活動現(xiàn)金流出量,工程使用資金是指工程施工中所發(fā)生的直接資金使用。這一指標用來衡量分公司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控制的好壞。
(二)每個項目結束后,財務分析員應該在項目結束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分析如下指標,及時報送工程處和總經理辦公會,并將分析結果定期匯總上報公司總部。
1.收入實現(xiàn)率=(實際收款+客戶審計后已承諾的工程尾款)/合同價款
2.工程收現(xiàn)率=實際收款/(合同價款-審減金額)
3.成本節(jié)約率=(定額成本-實際成本)/定額成本
4.項目收入毛利率=(合同價款-審減金額-實際成本)/(合同價款-審減金額)
第三章公司總部財務分析
第十條每月末,公司總部財務分析人員要根據各職能部門和各分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公司的總體預算完成情況,特別是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現(xiàn)金流量等指標的預算完成情況,研究引起差異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上報公司月度經營分析會。
第十一條每年末,公司總部財務分析人員要根據公司的報表,分析公司的總體盈利能力,如收入凈利率、凈資產收益率等;總體變現(xiàn)能力,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總體資產營運能力,如應收賬款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等;負債比率,如資產負債率、已獲利息倍數等。并且,要不斷積累資料,以開展趨勢分析。
第十二條公司總部財務分析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公司內外環(huán)境分析,搜集資料,研究國內外行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競爭對手情況、國家相關產業(yè)政策等與公司的經營密切相關的因素。
第十三條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對各分公司的財務分析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異常項目及時向各分公司反饋,督促其復核,并對發(fā)現(xiàn)的重大問題向財務部經理匯報。
第十四條對于由公司總部承攬的大的工程項目,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要及時收集項目的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工程款收回情況、工程成本定額完成情況、項目資金管理情況等項目財務資料,進行財務分析。比照分公司財務分析方法,在每月末和每一個項目結束之時,計算項目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五條對于由各分公司承攬和施工的工程項目,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要按月匯總分公司上報的項目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工程款收回情況、工程成本定額完成情況、項目資金管理情況等因素,為分公司的工程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公司總部財務分析員要經常和公司審計部溝通,了解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分析這些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并提出對相關部門和相關問題的處理建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解釋、修改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5篇 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深圳 ____ 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 dzhr0406007
版 次: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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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1. 目的 規(guī)范公司工資管理,融洽勞資關系,激勵員工士氣,有利于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以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fā)展需要,特參照國家勞動法規(guī)和相關行業(yè)標準,制定本制度。
2. 薪資方案說明
2 . 1 薪資管理原則
2 . 1 . 1 業(yè)績優(yōu)先
在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要貫徹“業(yè)績優(yōu)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 1 )對于結構工資,應加強其中績效工資的比重,以加強績效工資的調節(jié)力度。
( 2 )對于計件工資或類似的銷售工資,應認真核定計件單價,計件工資可考慮在工程維護和施工崗位推行。
( 3 )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
( 4 )對工資水平固定的計時工資(月薪),在工作者優(yōu)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后,結合公司效益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上述績效工資及獎勵,人力資源部計劃在結構工資中確定一定比例作為績效考核工資,并和績效獎金一起發(fā)放。有關規(guī)定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 . 1 . 2 分享利益
隨著公司的發(fā)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yè)發(fā)展的部分利益。這體現(xiàn)為獎金發(fā)放、年終發(fā)紅、工資升級等方面。應當認識到,這種“分享”的支出,會換取員工很大的工作動力,可能帶來相當高的經濟回報,尤其是優(yōu)異地完成經營目標任務,對公司做出杰出貢獻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和營銷精英,更應當獲得一定的利潤分享,其對象及分享形式與水平,由董事會審核、批準,人力資源部具體實施。
2 . 1 . 3 目標管理
目標管理主要體現(xiàn)在高層經營管理人員的年薪制業(yè)績目標和分部門經營管理者的工作任務承包上。其實質是管理人員對企業(yè)經營的責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經濟回報,從而調動經營者創(chuàng)造效益的才能,達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2 . 1 . 4 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guī)
2 . 2 工資要素的內容
根據工資的基本作用,并從工資制度目標和薪酬原則的角度出發(fā),可以將工資劃分以下要素:
( 1 )工作能力要素:這是員工任不同職別、獲得不同工資的前提條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從學歷、職業(yè)資歷、創(chuàng)造力、影響力等方面來考慮,其反映形式為基本工資。
(2)職務要素:這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包括監(jiān)督管理的目標和跨度、解決問題的難度和承擔的風險、工作的復雜程度和困難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職務工資上。
(3)勞動條件要素:這主要是指工作場所的物質環(huán)境因素。該要素在薪酬體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資和相關福利(話費、降溫費、工傷保險費等)上。
(4)個人貢獻要素:這也是工資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內容。該要素反映在績效工資獎金以及公司工齡工資。前者反映員工個人現(xiàn)在對公司的貢獻,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員工個人過去對公司的貢獻。公司福利的一些項目,也具有對個人貢獻的回報和激勵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員工工資水平高于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反映了工資的保障作用,福利項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補貼、有薪假等。
2.3工資的基本結構
上述工資要素可以歸結為基準內、基準外兩個部分:
個人工資額=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
這種結構在一般等級維工資制度中,是最常見的工資結構。在有些情況下,這兩個部分可能不作區(qū)分而混在一起,如計件工資和銷售提成工資。
2.3.1基準內工資:
基準內工資為公司薪資標準表中的各個項目,每一項目又分為若干等級,單位為每月__元。
(1)職等和級次。依公司組織結構設計的職務分8個職等,每一職等分為10個級次或級別,依現(xiàn)行的各崗位起薪點為依據確定了各級次的具體標準,以保證工資改革后各崗位與薪資標準的對應關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資晉級和職務升等的實際操作。
(2)基本工資。即基礎工資或底薪。為了將“死工資”變成“活工資”,從強化員工工作績效出發(fā),這部分工資將實行部分浮動的形式發(fā)放。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擔任的職務及其責任輕重來設定。職務不同反映在職等及職務工資中其標準也不一樣。但在同一個職等內職務工資基本是一樣的,即在職務未升的情況下,職務工資也不升。
(4)加班工資。為了保障工資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設定標準時按基本工資的40%設定了加班工資,約高于法定2個百分點。
(5)工齡工資。以十足工齡計算,每年50元。
(6)計件工資。對個人勞動付出與工作績效有緊密聯(lián)系的崗位實行計件工資制。人力資源部擬在工程崗位設定計件工資,具體方案由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擬定。
(7)提成工資。對市場開發(fā)崗位員工實行與其銷售業(yè)績相聯(lián)系的工資形式。具體方案由業(yè)務部門擬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3.2基準外工資。
基準外工資是公司等級表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獎金。其他獎勵、各種補貼和其他一些福利,具體見《福利項目》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3.3工資開支渠道
基準內工資和基準外工資中的部分項目如福利費、補貼等項目是屬于經常性開支的生產費用,因此作為生產成本開支項目。而年終獎金等項目因與企業(yè)的整個盈利情況相關聯(lián),應從稅前利潤中開支,具體操作由財務部門把握。
2.3.4幾個具體問題
(1)為激勵員工士氣,調動其積極性,并結合物價上漲等因素,員工的基本工資部分可在一定時期后按級次晉級。
(2)公司對業(yè)績優(yōu)秀、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管理人員為其交納個人所得稅。
(3)公司對有重大貢獻的員工,可根據各自的工作特點與需要和個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務考察、培訓、參加研討會、旅游等。
(4)公司設立合理化建議獎和技術創(chuàng)新獎,對于在經營管理、市場營銷、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進意見的員工給予一定獎勵。
3.實施內容
3.1本公司員工工資的基本類別,分為結構工資制、計件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
基本工資
職務工資
加班工資
工齡工資
計件工資
提成工資
績效獎金
單項獎金
福利費
其他
基準內工資
基準外工資
工資 3.2結構工資分為基準內工資與基準外工資兩個部分,包括若干項目,以職務等級為中心。結構工資的項目結構為:
上述工資的內容詳見《薪資標準》、《福利項目》、《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計件工資實行方案》、《業(yè)務人員銷售提成方案》。
3.3員工工資晉升
3.3.1員工職務升等(升職)。依該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其對公司所做的貢獻和公司崗位需要,經過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準后職務升等的,其工資晉級標準為:在現(xiàn)工資總額與升職后相對應的工資總額最接近的工資等級基礎上上升一個等級。
3.3.2年度調薪
(1)調薪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
b.所請各假不得超過30天(含30天);
c.經考核合格;
d.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調薪時間:每年三月份、九月份。10-3月份年限屆滿的在3月份調薪,4-9月份年限屆滿的在9月份調薪。
(3)調薪標準:符合條件的調薪者,按現(xiàn)行工資總額所對應的職等和級次上調一個級次,原則上從第1級次往上調。但對現(xiàn)行工資總額在本制度規(guī)定的“薪資標準”第3級次以上人員的調薪,由部門申報人力資源部復核,總監(jiān)/副總簽意見,總經理批準后納入調薪范圍。否則不能參加當年度的調薪。
(4)調薪程序。符合基本條件的調薪人員名單→部門申報→
(3月8日前或9月8日前)→人力資源部復核→組織考核→確定調薪者及級次
(3月20日前或9月20日前)→副總/總監(jiān)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實施。
(5)調薪計算時間:從年度屆滿后的次月計算。
(6)凡調薪者,在職務未升(升職)的情況下,一年內只能調薪一次(含試用期滿轉正)。
3.3試用期工資。7職等以上試用的人員工資按本制度薪資標準所對應的級資工資總額的80%支付,轉正后100%支付。
3.4保底工資。業(yè)務人員沒有銷售額的月份,或者銷售提成或計件工資不足500元時,由公司墊支,按500元發(fā)放當月工資。
3.5假期工資。在公司規(guī)定的休假期內休息的,享受基本工資部分,其他假期一律無工資。
3.6加班工資。由于本制度在工資結構中已設定了加班工資,因此員工在節(jié)假日加班的,由部門安排換休,特殊情況部門報請加班工資,由總監(jiān)/副總批準后,按本制度2.3.1條4款計算。
3.7福利費
3.7.1福利費是公司給予員工的勞動報酬之外的收入。它與工資一起發(fā)放,并作為企業(yè)的經營成本,因此也放在工資范圍內。具體項目見公司《福利項目》。
3.7.2本公司規(guī)定的福利項目中凡是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的,如所請事假當月超過15天或曠工半天以上的,取消享受該福利資格。
3.8獎金。分為單項獎、月獎、年終獎。
3.8.1單項獎是根據專項內容設定(如合理公建設獎、創(chuàng)新獎等)。
3.8.2月獎(績效獎金),年終獎由公司依據效益達成情況,在稅前利潤中20-30%的范圍內確定。獎金分配時一是要結合部門業(yè)績及個人工作業(yè)績,在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指導下進行考核后進行;二是要拉開檔次,量化各考核指標,便于實際操作。(詳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3.9扣除項目
3.9.1員工未達到預定的業(yè)績指標,未完成本職工作者,所扣除的工資數額;
3.9.2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扣發(fā)工資或罰報數額;
3.9.3個人收入所得稅(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代扣代繳);
3.9.4員工社會保險項目中個人應當交納部分;
3.9.5遲到、缺勤、曠工等扣除的工資數額;
3.9.6公司制度規(guī)定其他應當扣除的款項。
3.10工資支付時間。工資于每月5日前發(fā)放上月工資。如5日為節(jié)假日則在4日發(fā)放,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4.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5.本制度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于二oo四年四月一日實施。
第6篇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__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0__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經濟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促進本公司依法經營管理,根據 、《民法典 》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部各部門及獨立法人單位(各公司)的公司內部和外部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三條 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置與職責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實行合同管理部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所涉及公司內部相關單位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內部設立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二、 成立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
1、 組成主任:主管經營副總裁副主任:市場總部總經理成員:市場總部、技術管理部、經營財務部、總裁辦辦事機構:設在市場總部
2、 職責:
⑴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經濟合同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⑵ 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拖欠的有關資金劃撥的裁決(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以書面形式發(fā)出通知);
⑶ 負責對本公司內部在履行經濟合同糾紛時進行仲裁;
⑷ 負責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⑸負責處理外部經濟合同糾紛;
三、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
1、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2、 負責擬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 組織制定本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
4、 參與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 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見;
6、 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7、 參與處理對外合同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合同爭議的協(xié)調工作;
8、 負責合同報表的統(tǒng)計、綜合分析和報送工作;
9、 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yè)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四、 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 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2、 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3、 負責按照本公司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證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
5、 按時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統(tǒng)計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xiàn)的重要問題;
6、 負責本部門合同檔案的管理。
五、 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
1、 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學習并推廣其它單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收集經濟合同管理方面的資料,提高經濟合同管理水平;
2、 了解掌握本部門合同簽訂及履行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3、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制度;
4、 負責本部門合同文本和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條 合同的審批
一、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應在總裁辦、經營財務部、技術管理部等部門進行必要的專業(yè)審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門審查核定,由主管總裁審批同意,方可簽訂。
二、 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重點是:
1、 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締約能力;
2、 合同條款內容的完備性、合法性;
3、 合同應履行的審查手續(xù)。
三、 總公司財務部門監(jiān)察、檢查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
四、 合同評審是iso9000系列標準中規(guī)定的質量體系要素之關于合同評審程序在公司質量體系文件中另行規(guī)定。
第五條 合同的簽訂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簽訂,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本公司有關人員代理簽訂。簽訂合同應由簽約人簽字,注名日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的,簽約人應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發(fā)并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二、 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后,方可簽訂合同。
1、 對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2、 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3、 我方能否承諾對方的要約;
4、 對市場進行預測和調查;
5、 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 對資信不明或資信狀況不好,又無可靠擔保單位的,不得與之簽約。
四、 合同簽定時,應驗證對方相關證明文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正式簽訂合同,對方交驗的證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 合同文件的各項目要認真填寫齊全、明確,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字跡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 本公司產品對外銷售所簽訂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門一份復印件、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七、 本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簽訂采購合同時,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購合同管理部門一份、財務部門一份、歸檔一份)。
八、 合同蓋章時需雙方同時進行,因特殊情況與對方不能同時蓋章時,需在對方蓋章后,并查對無誤的情況下我方方可蓋章。
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公司認為需要公證的合同,應當辦理公證手續(xù)。
第六條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簽訂后,本公司應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現(xiàn)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爭取對方的同意和諒解,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按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
二、 經濟合同的履約率應達到95%以上(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應征得對方同意和諒解)。履約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額與應完成合同金額的比率。
第七條 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規(guī)定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統(tǒng)一使用由工商局監(jiān)制或批準印制的合同文本,嚴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書。
二、 本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也要簽訂經濟合同。內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統(tǒng)
一、規(guī)范,由合同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內部具體情況進行設計、印制。
三、 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門統(tǒng)一編號、發(fā)放。使用單位須專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四、 對本公司未出臺的相應標準合同文本或合同條款,應經市場總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條 合同歸檔
一、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二、 合同簽定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評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糾紛仲裁結果、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合同管理員進行統(tǒng)一管理。
三、 對已執(zhí)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檔案管理規(guī)定進行歸檔。
四、 建立健全合同臺帳。
五、 建立合同檔案、臺帳借閱手續(xù)。
六、 經濟合同文本為長期保存。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
一、內部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協(xié)調,合同承辦部門應積極配合。若協(xié)調無效,由本公司經濟合同管理委員會仲裁。
二、 對外簽訂合同的經濟合同發(fā)生糾紛,承辦人無法解決時,應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單位領導依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與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 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書、起訴書或答辯書等材料須經主管副總裁審閱同意。
四、 合同糾紛解決后,應將發(fā)生糾紛的原因、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體措施寫成書面報告存入檔案,對于關系重大的,通過各種方式在本公司內公告。
第十條 合同承辦人員必須經過 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掌握有關業(yè)務知識。合同承辦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維護國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條 獎勵與懲罰
一、本公司對在合同管理中成績顯著和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揚或一定獎勵。
二、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在簽訂、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國家和本公司利益的,應視情節(jié)輕重,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第十二條 常規(guī)合同與特殊合同
一、常規(guī)合同系指:同時滿足以下內容的合同。
1、 本公司現(xiàn)有的生產能力能滿足合同的技術質量要求;
2、 正常的供貨周期能滿足合同的供貨期要求;
3、 結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4、 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內或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并且最終產品只由本公司內部一個部門提供。
二、 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規(guī)合同內容的合同合同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場總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yè)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部門。
3.?文件換版說明
本制度為2023年第一版文件。
4.?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產法》
《消防法》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5.?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安全管理體系中進行統(tǒng)籌管理,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小組,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公司全公司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全體員工均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公司全體員工都有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5.1安全生產小組職責
安全生產小組組織機構圖
5.2.1安全生產組組長職責:
組長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并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投產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消防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消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加強對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消防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研究防范重特消防大安全事故,協(xié)調、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的同時認證落實以下幾項要求:
1.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2.加強消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3.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4.加強安監(jiān)機構和隊伍建設
5.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zhí)法工作
6.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8.履職考核
5.2.2安全生產組小組長職責:
小組長在安全生產組長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范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范落實工作的同時并要做到以下幾點:
1. 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車間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rqo9pznc
2.組織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及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崗位消防安全培訓、實習工作。 8fs_.!qwf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活動,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消防安全,班中檢查消防安全,班后總結消防安全。 m :_jr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做好設備和消防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 f3c7[[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yè),協(xié)助監(jiān)督檢查在本轄區(qū)施工檢修人員的各種作業(yè),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thij= :k
6.負責本崗位安全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_b<3o;
7.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fā)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 >;a {u$0`
8.認真做好班組消防安全臺帳及班組消防安全活動的記錄,組織班組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創(chuàng)建安全合格班組與標準化安全班組。 o_r:-k -{
9.保持作業(yè)場所和崗位的整齊、清潔、衛(wèi)生,搞好安全生產與文明生產。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消防事故
5.2.3安全生產小組組員責任
1.認真學習學習消防安全管理知識消防業(yè)務技能做到四會既:會宣傳消防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發(fā)現(xiàn)會消除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
2.在本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普及消防知識,自覺落實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3.針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特點,及時向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積極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業(yè)務技能訓練,提高業(yè)務素食和防火能力。
5.針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制定滅火疏散預案,進行演練,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發(fā)現(xiàn)災情,立即按照預案分工疏散人員,疏散物資,撲滅初起戰(zhàn)斗。
6.及時發(fā)現(xiàn)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為,保證自己職責范圍內無消防違章行為和火災隱患。
7.每名員工都有維護單位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8.每名員工都要認真貫徹落實單位的消防安全規(guī)則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都有義務向有關部門反映,積極配合單位整改火災隱患。
9.每名員工都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和防火滅火知識技能,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積極參加義務消防組織的各項活動。
10.每名員工都要熟悉所在崗位的消防安全設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法傷火災事故,在立即報警的同事要組織,引導在場的員工疏散。
11.每名員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杜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6.?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1.在新進人員的安全教育中必須包含安全教育的內容,使員工知道有關消防安全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相關安全培必須有培訓效果的驗證,并將相應資料存檔。
2.各級領導和部門要藥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3.各部門或安全生產小組需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并在安全活動中須要加強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知道本單位,被崗位的火災危險,預防會在的措施以及火災事故的處置方法,會報警、會滅火、會組織人員疏散與逃生。
4.加強電工、焊割工、倉庫保管等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知識、技術和學習訓練,對于電工、焊割工及化學品和危險品報關員必須持證上崗。
5.定期(根據公司員工培訓計劃執(zhí)行,但不得低于一個每個季度每次的培訓)組織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及消防安全知識競賽;定期組織模擬消防演習。強化員工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7.消防安全檢查
7.1在公司安全生產小組的組織及領導下,定期由組長或小組長進行公司消防安全檢查,并依據需要(如年度大修、技改項目、高溫天氣、東防等)組織戰(zhàn)象檢查。堅持公司月差、各部門周查、班組日查的三級檢查制度。
7.2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
1.會在隱患的征稿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等情況。
3.消防車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的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區(qū)和化學品庫房、成品庫房等場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7.3公司每日由站直人員進行防火巡查,巡查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燈、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第8篇 服裝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的方針。
1.5總經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門主管在其職權范圍內負責本部門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者給予處罰。
2秘密的范圍:
2.1股東及董事會活動資料;
2.2重大決策方案及行動計劃;
2.3客戶的資料及供應商資料;
2.4財務資料;
2.5一切裝備的技術資料;
2.6專有技術和決竅;
2.7重大的人事變動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類合同;
2.10所設計的圖文資料;
2.11公司認為其他重要的資料。
3密級劃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3.1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3.1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3.2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3.3秘密等級的劃分由總經理起草,經董事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3.4對公司所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日,對以往的文件應于本制度發(fā)布后三個月內整理完畢,并確定密級。
3.5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應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主管應在3天內擬定密級,報總經理批準 。
3.6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長久,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5年。
4保密措施
4.1絕密的文件資料分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親自保管,必要時也可特別委托可靠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制度保管,機密和秘密的文件資料由文檔秘書保管。
4.2密級文件必須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4.3非經原確定密級的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范圍由確定密級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傳真`信件,由接收員馬上交給文檔秘書登記后,由文檔秘書交相關人員。
4.5寄發(fā)公司秘密,由文檔秘書負責,并登記備案。
4.6外出需攜帶公司保密文件,必須經領導批準,由文檔秘書登記,本人簽字,由文檔秘書開給《保密文件外攜許可單》,憑單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時到文檔秘書處核銷登記。
4.7對涉及公司秘密的場所,非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
4.8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司內外談論公司秘密。
4.9對涉及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92指定參加會議人員;
4.93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范圍。
4.94由專人記錄會議,其他人不得記錄會議內容。
4.95會議文件分發(fā)應編號,閱后收回。
4.10公司對主管及相關員工,每年進行兩次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保密習慣,做到:
4.111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
4.112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不應說;
4.12公司人員如發(fā)現(xiàn)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和總經理。部門經理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jié)和有關責任者,并將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
5解除和降低密級
5.1符合下列條件的文件屬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級:
5.11規(guī)定的保密期限屆滿;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現(xiàn);
5.13外界情況已經變化,原密級已無必要的文件;
5.14發(fā)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級降低的情況;
5.2解密和降低密級由文檔秘書提出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由總經理委托專人監(jiān)管,文檔秘書具體實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當場銷毀;
5.5銷毀程序為:公司總經理委托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
6獎懲
6.1凡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公司員工,公司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實際貢獻的10%計算獎金:
6.11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6.12發(fā)現(xiàn)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6.13對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顯著成績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罰款500~3000元,如情節(jié)嚴重,給予辭職,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遺失公司秘密文件資料;
6.23出賣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為已謀利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9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維護公司安全,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1.2 適用與分公司的值班管理;
2管理組織
2.1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安排值班管理工作;
2.2 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負責監(jiān)督值班人員的工作;
3管理內容
3.1 值班人員范圍: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各部門負責人。
3.2 值班時間
3.2.1 周一至周五:18:00時至21:00時;
3.2.2 周六8:30至18:00時。
3.2.3 節(jié)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3.3 基本規(guī)定
3.3.1 行政部負責編排值班表,于月底
(30日前)公布并張貼。
3.3.2 原則上,周日除公司有整體工作安排外,不安排值班,公司辦公場所不予開
放。
3.3 .3值班人員職責
3.3 .
3.1 對辦公區(qū)進行巡檢,避免安全隱患,注意節(jié)約水電。
3.3 .
3.2 負責周一至周五下班后仍留在公司的員工的登記,注意公司人員出入
狀況;非公司人員進入辦公區(qū)的登記、管理。對值班期間的安全負責。
3.3 .
3.3 負責周六進出公司所有人員的登記、管理。對值班期間的安全負責。
3.3 .
3.4 妥善處理緊急事件,維護公司形象、財物不受損失。對重大突發(fā)情況,
及時通報上級領導。
3.3 .
3.5 做好值班記錄,行政總監(jiān)每周檢查一次。當天值班結束后,應將值班
記錄交回行政部。
3.3 .4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應提前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進行協(xié)調。
3.3 .5月末行政部將當月“值班記錄”收存。
3.3 .6值班檢查
3.3 .
6.1 行政部配合行政總監(jiān)、商務總監(jiān)對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違反此規(guī)定
的予以處罰,造成經濟損失者,值班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 .
6.2 值班人員如調換值班時間,需于值班前一天報行政部備案。
3.4 考核
3.4 .1對于不按公司要求未履行值班職責或值班期間不在崗位的,一經查出,全公
司內通報批評,并處以50元以上罰款。
3.4 .2由于工作失職或出現(xiàn)重大失誤
(如被盜等),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值班人員為第一責任人,將追究值班人的經濟責任,同時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
予降薪、辭退直至開除的行政處罰。
4附件
4.1 《值班記錄表》
第10篇 化工有限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施工過程作業(yè)安全和個人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zhí)行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 公司方(甲方)必須對外來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1、驗證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設備、安全聯(lián)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第五條? 甲乙雙方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xù)外,要由安全科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廠規(guī)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yè)現(xiàn)場及環(huán)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甲方安全科要同乙方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協(xié)議書。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場所,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作業(yè),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xiàn)場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甲方規(guī)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yè)。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負責現(xiàn)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生產區(qū)內,并須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4、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對違章作業(yè)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yè),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yè)。
第九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自覺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絕對保證甲方人員、生產和設施安全;及保證自身設施和人員安全。如果因管理不善及違章作業(yè)等原因造成損失或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11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過程,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防止因為變更因素發(fā)生安全事故,確保各類變更達到預期的良好效果。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變更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有關人員、機構、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安全、作業(yè)過程及環(huán)境等各種變更的適時性動態(tài)管理。
3、術語
3.1人員變更:指新入廠職工(勞務工)、內部崗位或工種調動、離崗復工、外來人員等。
3.2工藝、技術變更:因新、改、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原料及介質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等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等。
3.3設備設施變更:指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因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設備材料代用,臨時性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3.4場所變更指工作場所、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
3.5管理變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職責的變更;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
4、主要職責
4.1安全環(huán)保部是公司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隨時地協(xié)調各相關單位對公司內發(fā)生的各項變更進行評價和采取針對性的措施;負責協(xié)調、指導各單位變更后的崗位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審核各單位上報的培訓需求,安排培訓計劃實施培訓工作。負責監(jiān)督、檢查、考核各單位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工作的執(zhí)行情況。
4.2生產設備部負責歸口審核設備設施變更管理工作;負責歸口審核工藝、技術變更管理工作。
4.3各單位負責落實主管部門的變更工作安排,對各項變更采取動態(tài)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員變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執(zhí)行。
5.2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所需的新規(guī)程、制度,并對使用單位、人員進行工藝、技術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guī)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變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設備設施變更管理,由生產設備部負責制定變更后新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度等,并對操作(使用)單位進行變更培訓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變更的內容、使用注意事項、新的規(guī)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報廢、拆除生產設施時,按照《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內容執(zhí)行。
5.4作業(yè)過程(程序)、作業(yè)場所變更,由所屬單位負責對其職工進行變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變更時,由安全保衛(wèi)處組織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培訓、學習。
5.5變更流程:變更申請單位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審核---安全環(huán)保部審核-----公司分管負責變更的領導審批----落實完成后----變更的歸口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申請單位歸檔。
5.6變更的申請:
5.6.1公司制定統(tǒng)一的“變更申請表”,在實施變更申請時,變更申請人應統(tǒng)一填寫“變更申請表”(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歸口審核部門保存、二聯(lián)安全環(huán)保部保存、三聯(lián)申請單位保存)。
5.6.2“變更申請”對變更的原因要準確真實,有科學依據:在進行各類變更前,變更申請人要進行充分的實際情況調查,弄清變更前所存在的真正問題和缺陷,從而使變更的目的明確,有科學依據。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變更申請表”進行變更申請,申請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責任人。
5.6.3“變更申請”提出的變更方案要先進合理,內容要明確具體:
(1)變更的方案應是目前合理、安全、經濟的和可實施性強的,這樣才能保證存在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針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不同部門產生多個方案,應優(yōu)中選優(yōu)。由變更的終審負責人負責,在部門范圍或總廠范圍內針求最佳方案。
(2)變更內容要詳細說明,必要進附圖、附表、附數據,這樣在各級評審過程才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現(xiàn)隱患和事故。
(3)“變更申請”內容中,申請人應對變更后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進行詳細說明,并明確具體的控制措施,不得隱瞞可能存在的風險。
5.7變更的審批:
5.7.1“變更申請表”填好后,應逐級上報歸口主管部門審核、安全保衛(wèi)處和公司領導審批,不得越級進行評審。
5.7.2對于各類變更,是對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人、機、物、環(huán)等缺陷進行的改進,在變更中的各級評審人員,應全面進行考慮審查,以規(guī)避風險,保證變更的有效性。認真對變更內容認真進行風險評價,補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實施性、經濟性、科學性等。
5.7.3變更的公司領導負責人,負責確定對相關部門評審意見的匯總,綜合評價存在風險、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簽署最終審批意見。
5.8變更的實施
5.8.1變更批準后,由各相關職責的單位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變更,未經審查和批準,不得超過原批準的范圍和期限。
5.8.2變更的實施要認真落實各類風險控制措施,及時反饋各類異常。
5.8.3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歸口主管部門要下達明確的變更通知,并附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jié)點,明確起始時間和責任人,明確變更申請中提出的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實施單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明確變更的具體要求后,按方案實施。
5.8.4實施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非預計情況時要及時匯報變更申請單位及歸口審批部門,具體實施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9變更的驗收
5.9.1變更的驗收工作由變更歸口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確保變更達到計劃的要求。各類變更項目專業(yè)負責人、所在部門管理人員即為驗收組成員,共同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存在的隱患和剩余風險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意見,由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
5.9.2通過驗收的變更項目,列入所在所在單位正常的管理職責中,負責修訂和完善因變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規(guī)程等內容,保證變更的安全、有效實施。
5.10任何單位、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總廠將視為違章作業(yè),嚴肅考核。
5.11變更注意完善項目包括:
◆及時修訂各類規(guī)程防止老規(guī)程誤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舊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標識防止舊標識錯誤使用;
◆完善職責權限范圍,防止變更引起的職責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類表格等;
◆進行變更后的人員培訓教育。
第12篇 宣鋼有限公司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的工傷保險工作流程,明確員工工傷期間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門、員工三方需承擔的費用,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公司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和工傷保險管理。
3、管理職責
3.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財務科負責歸口管理和維護。
3.2財務科負責繳納和管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鑒定手續(xù)和工傷待遇,幫助工傷職工向保險公司獲取工傷賠付待遇;同時辦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責任向保險公司索取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賠付事宜。
3.3辦公室是工傷職工醫(yī)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關醫(yī)療機構建立醫(yī)療合作,管理工傷醫(yī)療和職業(yè)康復。
3.4安全環(huán)保部是職工工傷事故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職工工傷事故的認定。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事宜;協(xié)助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調查取證工作。協(xié)助保險公司進行事故調查。
3.5辦公室及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職工工傷爭議調解,并依法對工傷保險執(zhí)行情況實施群眾監(jiān)督。負責做好因事故造成影響的第三方的安撫工作。
3.6財務科負責財務業(yè)務結算。
4、工作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fā)生,避免和減少職業(yè)病危害。
4.1.2依照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員工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4.1.3員工發(fā)生工傷時,公司必須采取措施使工傷員工得到及時整治。
4.2工傷認定
4.2.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yè)病的;
e)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g)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節(jié)。
4.2.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b)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c)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己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本公司后舊傷復發(fā)的。
4.2.3員工有前款第(1)第(2)項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員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色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2.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的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a)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b)醉酒導致傷亡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4.3工傷報告
4.3.1發(fā)生工傷事故,員工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輕傷事故的單位應在24小時之內向安全科匯報,重傷事故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公司匯報。
4.3.2發(fā)生事故在進行口頭報告后,應盡快形成書面的初步報告。
4.3.3員工發(fā)生工傷事故,單位領導應在8小時內通知公司工傷保險主管人員。
4.4工傷事故的確申報
4.1.1工傷事故的申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4.2員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告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公司工傷保險主管人員應當在24小時候內通知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4.4.3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a)工傷認定申請報告;
b)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c)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
d)申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須提供公安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調解協(xié)議書》;
e)申報員工因公死亡,要提供醫(yī)院或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有供養(yǎng)直系親屬的,還須提供戶口簿等證明材料。
4.5工傷認定結論
工傷認定結論按縣勞動保障局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執(zhí)行
4.6勞動能力鑒定
4.6.1工傷員工經治療終結期滿(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4.6.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員工在市勞動保障局領取《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表》或《池州市工傷人員舊傷復發(fā)、醫(yī)療終結期滿和輔助器具確認表》到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指定醫(yī)院進行檢查診斷。
4.6.3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
a)《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b)《宣光市勞動能力鑒定表》
c)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診斷證明書;
e)_光片或ct報告單。
4.6.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勞動能力鑒定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執(zhí)行。
4.7工傷保險待遇
4.7.1工傷員工治療工傷應當在池州市工傷保險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因協(xié)議醫(y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要轉院治療的,由協(xié)議醫(yī)院機構提出意見,經市工傷保險部門同意才能轉院治療。
4.7.2工傷員工治療非工傷引發(fā)的疾病,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基本醫(yī)療保險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7.3工傷員工就醫(yī)時,由公司墊付醫(yī)療費用,不含老傷復發(fā)在外就醫(yī)的待工傷員工醫(yī)療終結后,由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局工傷保險科辦理工傷治療的費用報銷。
4.8殘疾補償金的申領
員工醫(yī)療終結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領相應的殘疾補償金。
a)鑒定為殘疾5~10級的,辦理一次性傷殘補償金;
b)鑒定為殘疾1~4級的,辦理殘疾退休手續(xù),享受殘疾退休工傷保險待遇。
c)員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規(guī)定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13篇 機械工業(yè)有限公司利潤中心制度準則
機械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利潤中心制度準則
□總則
第一條本準則訂定利潤中心有關之基本精神,組織原則,管理方式,資產劃分及酬
金分配等基本事項。
第二條本公司推行利潤中心制度,旨在激勵員工發(fā)揮自動自發(fā)精神,工作益加勤
奮,俾使全體股東獲得更多之投資報酬,出力員工獲得合理之酬金,借以提高樂業(yè)之精神
而加速公司之成長與發(fā)展。
第三條利潤中心制度之推行,各企業(yè)部均須制定必須達成之年度盈利目標,施以
分層負責,其能發(fā)揮各級人員個人之潛力于極限,以收個別經營之效,更須注重整體管
理,俾能發(fā)揮以公司為主體之團隊精神。
第四條凡本公司所屬單位人員,均依本準則制訂各項業(yè)務之執(zhí)行標準。
□組織原則
第五條本公司所屬單位依產品類別分成若干企業(yè)部,以企業(yè)部為單獨盈利之利潤
中心。依董事會之決策,駐會常董之方針總經理之指示及董事會分配之盈利目標營運該中
心所屬資材,執(zhí)行盈利活動。
第六條企業(yè)部設經理負責各該部投資之營運及業(yè)務之經營。
第七條企業(yè)部下視固有業(yè)務之情形分組,課(必要時設之),各設主任、課長,依企業(yè)
部經理之命,執(zhí)行各項業(yè)務活動。
第八條公司設管理部,支援各企業(yè)部之經營,下設:
1.總務
總務組處理全公司有關雜務。
人事組統(tǒng)一掌管全公司有關人事資料考勤,招聘并支援各部人力之協(xié)調。
公用組設電機、機械、維護等課,對各部服務。
工業(yè)關系組負責對外關系及廣告之推動。
2.財務
會計組分設帳務、成本、資料等課,統(tǒng)籌掌管與記載各類帳務結算外,并按月提供
各企業(yè)部資產負債及盈余,損益等經營分析所必需資料及經營績效。與各部之估算盈余
核對。
財務組掌管公司金錢,證券等統(tǒng)收統(tǒng)支,及協(xié)助各部之財務調度。
股務組經辦公司有關股務事宜。
3.廠務下設組課,辦理有關工廠之一切管理庶務對外之公共關系。
□管理方式
第九條總經理秉承董事長之命,駐會常董之指示,執(zhí)行董事會決議之公司年度投
資報酬率目標。
第十條各企業(yè)部經理秉承駐會常董,總經理之命,指揮各該利潤中心,負責執(zhí)行各
該部之年度盈利目標,并負責該部財務之經營,如不能達到所訂盈利目標,應自請辭職或
另調他職。凡具有上項情形另調他職之人員,其情形嚴重者,如曾使公司蒙受損失,其調職
后應停止所有獎金及一切加薪之給與。
第十一條以企業(yè)部為盈利單元,以其資產負債計算其損益。
第十二條利潤中心相互間物資之收交,人力之支援均視為內部交易以內部往來
記帳,甲中心之索價高于外購價格時,乙中心得請求甲中心以外購價格讓渡或外購之。
第十三條各企業(yè)部為經營之所需,可經總經理之批準后,向財務組貸款,利息計算
如下:
1.各企業(yè)部根據公司規(guī)定使用資金范圍如超用時以較高之利息計算。
2.各企業(yè)部之增添設備以年度計劃為基準,不超出使用范圍時即可節(jié)省利息并減低
利潤之負擔。
3.配合企業(yè)部內營業(yè)計劃實施向銀行專案貸款,依原貸款利息撥該企業(yè)部使用。
第十四條各企業(yè)部之現(xiàn)金均由財務組保管,內部交易以“內部往來”憑證行之。
第十五條各企業(yè)部每月四日前列報各企業(yè)部前月之資產負債及損益估算送會計組
核對,每三個月根據會計組核定之盈余作為發(fā)獎金之根據。
第十六條管理部公用組維護單位,視為利潤中心,對各部計價收費服務。
第十七條管理部門之費用,由財務組列成預算分由各部依營業(yè)多寡之比例按月分
攤之。
第十八條各部除營業(yè)活動外,一切對外之承諾,簽約及財務之借貸均由公司代表
統(tǒng)籌辦理,或委托各部負責人代表。
人事任免、調動、雇用、核薪及有關員工整體事宜均依管理部之統(tǒng)一規(guī)定并由管理部
發(fā)布之。
□資產劃分
第十九條各企業(yè)部,均依下列方式分配資產與負債。
1.占用之固定資產。
2.占用之庫存原料。
3.占用之成品及已完成未開發(fā)票之產值。
4.借用之預付工料款。
5.借用之周轉金。
6.各部不需要之資產(設備)統(tǒng)歸管理部管理,除成品外,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自行
變賣。
第二十條各部為爭取更多利潤而必需新添設備時應根據第十三條第二款辦理,但
如無年度計劃,得擬定后呈總經理核準后購買,如該部現(xiàn)金不足欲從財務部貸款,亦須經
總經理批準之。
□責任獎金之計算及分配
第二十一條每三個月定期檢討各企業(yè)部業(yè)績,凡業(yè)績優(yōu)良之各企業(yè)部均屬已盡本
身之責任,得另行加發(fā)責任獎金以資鼓勵,責任獎金之計算及分配辦法另訂之。
□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準則經高階層會議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14篇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范
第一條目的
為建立工作秩序、規(guī)范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管理辦法
1.員工考勤實行指紋打卡。上、下班必須登記指紋。
2.任何原因未登記指紋,未在當日經主管簽字確認,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
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3.只登記一次上班卡或下班卡、又無請假等情況說明者,一律按無考勤記錄視為曠工行為。
第四條工作時間規(guī)定
員工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09:00 18:00
12:00~13:00為中午用餐時間.
第五條考勤的時間單位
1.本規(guī)定所稱“一年”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一個月”為當月的1日至月末;
3.除遲到、早退以“次”計算外,其余均以“小時”或“天”計算,八小時記為一天。4.年假最小單位半天。
第六條請假手續(xù)
員工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年假、哺乳假、公出)應履行審批手續(xù),需于事前填寫《員工請假休假單》,并由部門主管批準及人事行政部備案后,方可請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一次性休假不得超過15天。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到司和離司時間,以30分鐘為依據;30分鐘以內(包含30分鐘)的視為遲到和早退。
二、行政管理
1.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7次(含)以上者,公司向該員工提出書面警告。如一年之內有兩個月(含)以上出現(xiàn)“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7次以上(含)”情形,可將該員工予以辭退;無經濟補償金
1
2.對于經常遲到/早退的員工,公司將定期通報;
三、薪酬管理
1.每月遲到/早退兩次以內(含)不扣薪,第三次開始扣薪。
2.時間≤30分鐘,每次罰20元。
3.時間>;30分鐘時,請假的,按請假處理;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病假
一、以下情形視為病假:
1.上班時間去醫(yī)院就診的;
2.因病無法正常工作,申請病休的;
3.因病經醫(yī)院診斷需要休息或住院治療的。
二、行政管理
1. 員工休病假1天(含)以上者,應提供醫(yī)院就診證明,及加蓋醫(yī)院專用章的病假條。無
假條情況按事假處理。
2. 員工可以補辦上述手續(xù),但是需要在康復上班之日將病假單交給人事行政部,并且
辦理相關手續(xù),否則視為無效病假,人事行政部將按照事假扣除其日工資;
3. 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或持虛假醫(y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4.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病假可以用年假折抵。
5.上班時間去醫(yī)院就診經領導批準,仍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三、薪酬管理
1. 扣薪額=當月病假天數_日工資_50%,超過5天(不含)以上病假按日薪扣除病假
工資。
2. 病假期間,當日無工作餐補貼。
3. 長期病假公司按照《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事假
一、以下情形視為事假:因個人或家庭特殊事務,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不得不請假的,視為
事假。
二、行政管理
1. 以虛假理由請事假者,記為曠工;
2. 半天以上(含半天)的事假可以用年假折抵。
三、薪酬管理
1. 扣薪額=當月事假天數_日工資_100%。
2. 事假期間,無工作餐補貼。
3. 當月事假累計不超過3個工作日,不能跨月借休
3. 因特殊原因,并報總經理審批休整月事假,暫停辦理當月福利。如果當月工資不足
以支付本人應負擔的法定福利費用,則當月暫停辦理法定福利待個人補繳費用后,予以補辦。
2
第十條曠工
一、以下情形視為曠工:
1. 未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的;
2. 請假未獲批準的;
3. 續(xù)假未獲批準的;
4. 以虛假理由請假的;
5. 通過任何請假形式未征得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準、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
6. 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二、行政管理
1. 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2. 當月累計曠工3天(含)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予以開除處理,公司不負擔任何
經濟補償。
3.當年累計曠工5天(含)視為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予以開除,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
三、薪酬管理
曠工全天的扣發(fā)當日工資,直至扣罰至公司經營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停辦福利。同時并追加停發(fā)兩個工作日的工資。曠工半天的,追加停發(fā)一個工作日的工資。
第十一條公休假日及節(jié)假日
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法定節(jié)日: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和通知執(zhí)行。
第十二條年假
一、年假: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每年為員工安排的休假;
二、年假安排及辦理手續(xù)
1.員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后,可享受帶薪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
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15天?!保?/p>
假不含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
2.員工首次享受年假,需根據入職日期按比例休當年年假。
3.員工休2天以上(含)年假需提前一周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批準和人事行政部備
案后,方可休假。
4.年假可以折抵員工當月任職期間的病假/事假,直至使用完畢。年假可以分段安排
使用;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為半天。
5.年假不能采取年度累計累加,當年的年假最遲需要在次年春節(jié)前使用完畢,否則視
該員工個人自行放棄。
三、薪酬管理
3
1.年假帶薪;
2.年假未休完的天數不予補助。
第十三條婚假
一、行政管理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要求結婚登記后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休者不予補償;
6.年度內婚假折抵年假。
7.入司轉正后滿一年方可享受帶薪婚假,來公司前結婚的不再享受婚假
二、薪酬管理
婚假帶薪
第十四條產假
一、行政管理
1.入職時,不得隱瞞懷孕事實,一經發(fā)現(xiàn)隨時予以辭退。公司無須承擔經濟補償
2.未婚先孕者,一經發(fā)現(xiàn)隨時予以辭退;公司不辭退的,不享受產假待遇
3.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含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
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4.產假于預產期前一個月可以休息,但需與產前、產后連續(xù)計算。
5.已婚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
流產的產假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42天。懷孕28周以上
終止妊娠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6.產前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原則上,懷孕1~3個月時,累計有不超過3次的產
前檢查時間;4~6個月時,每月有1次檢查時間;7~9個月,每2周有1次檢查
時間;超過9個月時,每周有1次檢查時間。產前檢查時間每次不超過半天。
7.年度休產假的不再享受年假
二、薪酬管理
產假帶薪
第十五條哺乳假
1.女員工自生育后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育未滿周歲嬰兒的時間;
2.哺乳時間可累計計算,即累計4小時可以休半天,累計8小時可以休一天;
3.享受哺乳假的女職工可以每天晚上班1小時,或早下班1小時;
4.以上2.3二種方法可根據情況合并使用,但總時間應保持不變;
5.超過的時間應履行請假手續(xù),按事假累計計算;未請假的視為曠工。
4
第15篇 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抗震救災領導小組應急工作制度
1、 職責:在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和協(xié)調__市電力系統(tǒng)的抗震救災和“電力保障”工作。
2、 當接到政府的臨震預報通知后,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電力系統(tǒng)的各項應急措施。
3、 當發(fā)生一般地震災害后,及時了解震情、災情、電力系統(tǒng)人員傷亡和電力設施破壞情況,確定應急工作的規(guī)模。并將災情和“電力保障”工作情況向政府和市公司及時匯報。
4、 當發(fā)生較大或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啟動?;颌㈨憫9局饕I導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指揮、協(xié)調震區(qū)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qū)系統(tǒng)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24小時內趕赴地震災區(qū),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xiàn)場指揮和協(xié)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密切注意__市電網運行情況,防止因地震可能造成的重大電網事故。同時,要將震情、災情和震區(qū)“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
5、 當發(fā)生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立即召開領導小組擴大會議,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地震應急預案”。參加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調動下,迅速組織本系統(tǒng)的人力、物力投入“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緊急支援”工作。統(tǒng)一指揮震區(qū)的“電力保障”應急工作和震區(qū)系統(tǒng)各單位的抗震救災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實行24小時值班,指揮各專業(yè)應急協(xié)調小組的抗震救災指揮工作。公司主要領導帶領公司本部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地震災區(qū),慰問受災的電力職工,現(xiàn)場指揮和協(xié)調抗震救災和恢復供電工作。并盡快將震情、災情和震區(qū)“電力保障”應急工作情況以及電網運行情況向市政府和市公司匯報,請求市公司緊急支援。公司應有一名主要領導在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指揮和協(xié)調電網調度運行工作,防止重大電網事故的發(fā)生,以確保電網穩(wěn)定運行。
第16篇 z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下面是__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guī)及會計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fā)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fā)的《企業(yè)財務通則》和《工業(yè)企業(yè)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監(jiān)督財務紀律執(zhí)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jié)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zhí)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xù)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zhí)行情況,挖掘增收節(jié)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xiàn)金,不認白條抵壓現(xiàn)金。
(三)建立健全現(xiàn)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xiàn)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xù),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jiān)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zhí)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xù)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guī)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xiàn)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jiān)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jiān)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fā)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tǒng)一編制憑證號,按規(guī)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現(xiàn)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xiàn)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guī)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xiàn)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xiàn)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xiàn)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xiàn)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xiàn)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xiàn)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xiàn)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xiàn)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應當填寫《現(xiàn)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xiàn)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fā)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xiàn)金。
第三十二條發(fā)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fā)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fā)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帳目,逐筆記載現(xiàn)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七章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fā)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xiàn)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xiàn)金金額留存現(xiàn)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xiàn)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xiàn)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第17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提高檢查效能,及時發(fā)現(xiàn)、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各部室、車間組織開展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1.3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
2、職責
2.1主要部門職責
2.1.1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產檢查、抽查、巡查和相關專項安全檢查工作;
2.1.2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管理職能負責組織各專業(yè)(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2.1.3各部室、車間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自查工作。
2.2檢查人員職責
2.2.1公司、部門、車間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都必須由相應領導帶隊,有相關的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組成;
2.2.2檢查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記錄人員要嚴格對照檢查表的內容如實記錄,應對檢查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2.2.3檢查人員應不斷學習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檢查技巧,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效能。
3、檢查內容
公司、車間應分別制定出安全生產檢查表。
公司檢查內容具體見附件一《公司安全生產檢查表》。
4、檢查方式
4.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組織進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專業(yè)(專項)等安全生產檢查;
4.2檢修修項目指揮部和基建技改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對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生產實行檢查和督查;并對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工作的開展情況,實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5、檢查頻次
5.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普查,時間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個季度的第一個月進行;公司季度安全檢查與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時間重疊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分區(qū)域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5.3專業(yè)(專項)檢查、自我評價與公司安全生產檢查時間重疊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車間每月、工段每周、班組每天,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車間檢查組人員不得少于五人,檢查時間一般安排在當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內進行。
5.5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每個工作日對分管區(qū)域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查,車間安全員每個工作日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重點部位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自查。
6、檢查記錄
6.1公司、部門、車間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形成正式的紙質檢查記錄,或者在公司統(tǒng)一制定的安全檢查記錄本進行記錄;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檢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電子版)進行記錄;
6.2記錄內容應包括:檢查時間、參加檢查人員簽名、具體內容(作業(yè)現(xiàn)場、機電設備或文件記錄的名稱等)和相應的檢查結果;
6.3檢查記錄表上檢查內容和檢查結果必須一一對應,不得出現(xiàn)有檢查內容而未填寫檢查結果的現(xiàn)象;
6.4各類檢查記錄要有專人進行妥善保管,確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保管公司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每周安全生產檢查的記錄,公司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本專業(yè)(專項)檢查記錄,車間安全員負責保管車間級的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7、隱患(問題)反饋
7.1對現(xiàn)場違章作業(yè)的問題,應指出違章的具體時間、地點、人數、作業(yè)內容和具體違章行為;
7.2對設備、環(huán)境、物體存在的事故隱患,應指明隱患(問題)具體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應有具體數據作為依據;
7.3對違章、違規(guī)問題的判定,應有明確的法規(guī)、文件、制度或規(guī)程、標準做為依據,避免主觀隨意性。
7.4公司各類檢查情況通報中對隱患(問題)的描述要準確、清晰、具體。
7.5組織檢查單位,發(fā)現(xiàn)的各類隱患(問題),必須確定責任單位或者整改單位;對于外單位在公司檢修、施工等作業(yè)中存在各類隱患(問題),必須確定屬地單位。
8隱患整改
8.1責任(整改)單位,對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在每次檢查情況通報下發(fā)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2責任(整改)單位,對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每周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中發(fā)現(xiàn)隱患(問題),在當月檢查結束后次月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3各單位在銷案時,將已完成整改的隱患(問題)填寫在附件二表中;對正在或計劃整改隱患(問題)填寫在附件三表中;
8.4對所有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隱患(問題),責任(整改)單位應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對一時不具備條件,難以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制定整改計劃。一旦完成整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銷案;
8.5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對安全生產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驗證,督促隱患(問題)整改,直至隱患(問題)消除;跟蹤驗證工作應留有相應記錄。車間建立隱患(問題)整改情況臺帳;
8.6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特種設備、環(huán)境保護等專項隱患(問題)整改工作;
8.7隱患(問題)整改臺帳分公司、車間二級管理,公司各類隱患(問題)整改必須實行閉環(huán)。
9、附則
9.1各類安全檢查涉及到責任(整改)單位,有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問題;或隱患(問題)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整改的,將與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掛鉤,并作為年終評比安全生產考核內容之一;
9.2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9.3相關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
第18篇 z_有限公司財務制度
不同性質的企業(yè),對于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詳細的有限公司財務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fā)的《企業(yè)會計制度》、《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合法經營,主動接受財稅部門對本企業(yè)的監(jiān)督。
第三條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依法合理籌集、使用資金,努力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保證公司健康、穩(wěn)定、持續(xù)發(fā)展,以實現(xiàn)公司價值最大化的企業(yè)目標。
第四條公司財務核算體制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本制度經董事會審定生效,并由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組織實施。對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子、分公司均有效。
第二章籌資管理
第六條公司的籌資來源包括兩部分:投資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資本金、公司的負債資金。
第七條公司的投資各方必須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章程的規(guī)定及時足額繳付資本金?;I集的資本金,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在經營期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資本金,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八條公司吸收的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其中吸收的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資產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九條負債分為流動負債、預計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應以實際發(fā)生額入帳,預計負債應按估計的金額入帳。公司以負債的形式籌資可根據批準的現(xiàn)金流量預算,報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三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一條貨幣資金的管理。
1.公司設置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按照發(fā)生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按銀行機構名稱和帳戶進行明細核算。
2.現(xiàn)金的收支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頒發(fā)的《現(xiàn)金管理暫行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為便利公司業(yè)務的開展,應付隨機事項,實行“備用金制度”。各部門在年初提出備用金額度預算,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按照“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執(zhí)行,合理使用,嚴格控制。
4.公司嚴格控制支票的領用。因經濟業(yè)務需要領用的支票,必須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注明用途、金額;如果金額不能確定,必須注明限額,經總經理批準后,并持合同或協(xié)議到財務部領用支票。支票付款后,領用人在七日內必須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支票必須妥善保管,如果發(fā)現(xiàn)丟失、被盜應及時采取措施,聲明作廢。如造成經濟損失,一律由丟失者本人負責。
5.公司各部門或員工的預支款(無論現(xiàn)金還是支票)均需及時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沖帳,逾期未辦理的,將從經辦員工工資里扣款處理。
6.各部門必須在每月底提出下一個月資金使用計劃報送財務部,納入現(xiàn)金流量預算表,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后,確定資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條存貨的管理
1.存貨包括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周轉材料等。
2.常規(guī)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并將經濟合同報財務部一份,以供辦理付款時使用。
3.存貨均按歸口管理原則,必須有專業(yè)人員檢驗、登記,并交由專人過磅、保管,取得供貨單位的合格證,辦理驗收入庫并錄入電腦,生成入庫單。入庫單必須有采購、檢驗、驗收、保管等簽字確認,并報送財務一份入帳。存貨的領用必須附領用單,領用單需有領用人和主管及保管員簽字,保管員憑領用單錄入電腦,領用單需報財務一份入帳。
4.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應當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發(fā)出的實際成本。存貨采取永續(xù)盤存制和實地盤存制相結合的原則,定期進行盤點。年度終了,必須對存貨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對于庫存材料、庫存設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等存貨實行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5.清查中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6.對于因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的存貨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十三條應收及預付款的管理
1.房地產產品的銷售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辦理產權轉移及收款,銷售款及工程款的結算應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進行結算,業(yè)務部門和業(yè)務人員不得挪用貨款。采用賒銷方式銷售時,財務部門應根據銷售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進行跟蹤,并建立相關的資信檔案(包括購買單位或個人的資信、業(yè)務部門資信、業(yè)務人員資信等)。
2.財務部門編制各種應收(預付)款項帳齡分析表。對已到期的債權,應分別情況及時催收。
3.建立壞帳準備金制度。年度終了,預計各項應收款項收回的可能性,對預計可能發(fā)生的壞帳損失,計提壞帳準備。
4.計提壞帳準備的范圍包括: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款(含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預付帳款)。
5.計提壞帳準備采用金額百分比法,提取比例如下:
(1)逾期滿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5%提取;
(2)逾期滿~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20%提取;
(3)逾期滿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50%提取;
(4)逾期三年以上,以及債務人破產、資不抵債和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可能發(fā)生損失的證明證據的,全額提取。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以及與關聯(lián)方發(fā)生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使用期較長,單位價值較高,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2.分類
固定資產按不同使用狀態(tài)、自然屬性和生產過程的性能分為:
(1)生產及經營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3)出租固定資產
(4)未使用固定資產
(5)不需用固定資產
(6)土地
(7)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購置與建造需報經董事會批準。
4.固定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帳。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投資者投入的,按照投資雙方確認的價值計價;
(4)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兩者中較低者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6)以債務重組方式取得的,按原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計價;
(7)盤盈的,按照重置完全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
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計價。
5.固定資產折舊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分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及預計凈殘值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預計使用年限 預計凈殘值率
房屋、建筑物 405%
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5-105%
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 5-85%
器具、工具、家具 5-85%
電子設備 5-85%
其他設備 5-85%
6.固定資產的保管與使用辦公用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負責保管和維護,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由器材部負責保管和維護。財務部門建立固定資產臺帳,采用永續(xù)盤存制核算,每年至少盤點一次。清查中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7.對于因市價持續(xù)下跌、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帳面價值的固定資產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第五章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
第十五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yè)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其他單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不具備實物形態(tài)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購入的能夠單獨計價的計算機軟件和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第十六條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期內平均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按照下列原則執(zhí)行:
1.法律規(guī)定有法定有效期而合同沒有規(guī)定受益年限的,按不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年限攤銷;
2.法律沒有規(guī)定有效期限,合同規(guī)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過規(guī)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3.法律和合同均未規(guī)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且經營期長于10年的,按照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
4.經營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經營期的年限攤銷。
第十七條年度終了,檢查各項無形資產預計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對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其帳面余額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項目計提。有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形的,應當全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1.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所替代,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2.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且已不能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八條企業(yè)籌建期間內發(fā)生的費用,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并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九條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yè)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應在租賃期限與預計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條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財產等資產由經辦部門、財務部門咨詢法律顧問后按照有關法律程序辦理。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外投資是指企業(y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或者以購買股票、債券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其中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投資為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持有時間超過一年的為長期投資,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
第二十二條公司對外投資需由經辦部門提出項目建議書,經董事會批準方可實行。
第二十三條長期股權投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其中,投資額占被投資方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及其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額占被投資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不含20%),或投資額雖占其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及其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四條年度終了,對投資項目逐項進行檢查,對市價低于成本的短期投資,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對預計收回金額低于其帳面余額的長期投資,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全額計提該項長期投資的減值準備。
1.該項投資已暫停交易,且預計今后也不可能再交易;
2.被投資方已資不抵債,并且預計今后也無望盈利;
3.被投資方已經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xiàn)其他不能持續(xù)經營的跡象;
4.被投資方從事產業(yè)的生產技術或競爭者數量等發(fā)生變化,其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現(xiàn)金流量等嚴重惡化,并且在短時間內難以恢復;
5.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huán)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guī)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xiàn)重大虧損,并且在短時間內難以恢復;
6.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際上已不能再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成本和費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費用是指企業(yè)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fā)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yè)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fā)生的各種耗費。
第二十六條成本費用核算資料,必須正確、完整,如實地反映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種消耗。有關成本、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帳簿、費用匯總和分配表、統(tǒng)計資料等,內容必須完整、真實,編制和記載必須及時。
第二十七條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成本,在產品生產過程及工程施工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費、直接人工費、其他直接支出和其他相關間接費用,計入成本。原材料的消耗按加權平均法核算,周轉材料的攤銷按周轉次數分期攤銷。
第二十八條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yè)費用。期間費用不計入生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九條成本的控制實行預算管理體制,將實際情況與預算相對比,分析成本增減變動的原因。
第三十條費用的控制實行預算管理、一支筆審批制度。凡屬費用性支出,各部門均應于每年年初提出預算,經財務部匯總、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各部門按預算進行報銷。費用的報銷程序如下:
費用發(fā)生后,經辦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并按以下程序報銷:
1、經辦人應在原始憑證背面簽字并填制費用報銷憑證,在經辦人欄簽名,注明費用應歸集的部門或項目。如有實物還需驗收人簽字,有進倉的還應附有效的進倉單。物資采購應附經批準的有效采購合同。
2、交部門或項目主管領導審核簽字。
3、交財務經理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出開支范圍。無效憑證及超出開支范圍的不予報銷。
4、交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審批人簽批。
5、審批手續(xù)完成后,交主管會計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填制憑證時應復核手續(xù)是否齊全、金額是否正確、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是否超出開支范圍。
6、到出納處領款。出納付款前應認真復核手續(xù)是否齊全、金額是否正確、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出納付款后應在原始憑證及報銷憑證上加蓋“現(xiàn)金付訖”章,并按記賬憑證及時登記日記賬。
第八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條收入是指企業(yè)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包括主營業(yè)務收入和其他業(yè)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第三十二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lián)系的繼續(xù)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企業(yè);
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三十三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
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按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1、如果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2、如果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于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
3、如果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fā)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按企業(yè)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xié)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收入的預測、分析制度。每月月底由銷售部門或經營部門對下月收入情況進行預測,并報財務部,納入公司預算。
第九章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條利潤是指企業(yè)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yè)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第三十七條營業(yè)利潤是指主營業(yè)務利潤和其他業(yè)務利潤之和減去資產損失、營業(yè)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后的凈額。
第三十八條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余額。
第三十九條繳納所得稅后的凈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部分);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十章財務報告與效績評價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企業(yè)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表、現(xiàn)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一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后三十日以內編制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六十日內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告應報送公司股東及董事會、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與公司有關的報表使用者。
第四十三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公司經營情況、利潤實現(xiàn)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公司應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和評價。
第十一章外地分公司、項目部財務管理規(guī)定
第四十四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外地分公司、項目部。
第四十五條各外地分公司、項目部的財務負責人及會計人員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派出,對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服務于分公司、項目部。出納人員可以由各分公司、項目部招聘。
第四十六條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在當地銀行開立支出帳戶。所有支出經過集團公司審批或報備后由支出帳戶支付。所有收入均應直接打入集團公司本部帳戶,由集團公司統(tǒng)一控制和管理,不得通過當地支出帳戶。支出帳戶的印鑒由集團公司統(tǒng)一制作,由各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分別保管使用。
第四十七條審批權限:各外地分公司的辦公費用、差旅費、管理人員工資、應交稅款、招待費等由各分公司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在資金使用計劃內審批,財務負責人或會計負責審核。但每周及每月要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及財務部備案,財務部將經集團總經理批準的報備單回傳給分公司、項目部作為費用報銷憑證之一。
第四十八條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在每周五和每月25日向集團公司總經理及財務部報送下周及下月資金使用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應包括使用用途,并與勞務工資計劃、材料計劃一起報送。
第四十九條勞務及材料款的支付辦法:各項目部在每月20日向集團公司報送應付款明細,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會同財務部、材料公司安排具體付款計劃,并于25日前批出并撥款。各分公司、項目部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在次月5號前提出調整計劃,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于10號前撥款。
第五十條各分公司的會計核算系統(tǒng)應與集團公司統(tǒng)一,每月及時報送報表,并合并納入集團公司報表核算。
第五十一條差旅費報銷標準:員工在所在地外出辦事原則上應使用公司車輛,無車輛的可在進駐所在地兩個月內乘坐出租車,超過兩個月則除負責人外一律不得報銷出租車費。其他市內交通費用報銷按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二條招待費報銷標準:接待本集團公司及所屬其他各分公司、項目部人員,一律在自辦食堂用餐,不得宴請。接待外部客人或請客送禮一次宴請5人以內不得超過1000元,5—10人不得超過2000元,可由分公司、項目部負責人批準,超過2000元/次的一律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五十三條各分公司、項目部除備用金用于日常報銷可以現(xiàn)金支付外,其他支付項目一律通過銀行轉帳。
第五十四條其他費用報銷制度按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起草、修訂、完善。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會。
第五十六條本制度自_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19篇 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匯編51頁
鄭煤集團缸溝煤礦有限公司
防突管理制度匯編
第一章建立防突機構
成立防突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防突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有關防突的執(zhí)行情況。
組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
成員:通防科、機電科、安檢科、技術科、調度室等部門負責人;各采、掘、機、運、通隊長及防突技術人員
1、礦長是防突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對防突工作負技術責任,分管負責人對防突負落實責任。礦長應定期平?防治突出工作,解決防治突出工作所需的勞動力、財力、物力,保證防治突出工作的實施;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突出工作計劃、措施、鉆孔成孔驗收制度、建立瓦斯抽放制度等;礦安檢科長負責監(jiān)督檢查。
2、領導組下設日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通防科,負責防突管理的具體事宜。
3、調度室、安檢科、機電科負責防突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作。
4、通防科負責防突工程的施工。
5、防突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防突施工的技術指導和施工資料的收
集、整理、分析工作。
第二章各級領導和部門防突管理的責任制
一、礦級領導防突管理責任制
1、礦長的責任
礦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防突的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應對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檢查;及時解決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財、物,保證防治突出工作的順利實施。
2、總工程師的責任
(1)全面負責煤與瓦斯突出技術業(yè)務管理。
(2)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防突工作計劃和措施,并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
(3)組織編制區(qū)域綜合防突安全技術措施,以及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4)組織對防突技術難題的攻關和礦井瓦斯地質參數的考察。
(5)定期對防突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業(yè)務部門認真執(zhí)行防突責任制。
3、生產礦長的責任
負責在生產過程中落實防突工作,每月至少一次組織對防突防治工作,以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保證瓦斯防治有充足時間,不得安排未消除突出危險性的采、掘工作面開工。組織采煤工作面投產和掘進工作面驗收時,要同時對防突相關工程和設施進行驗
收。負責檢查分管部門和區(qū)隊落實防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
4、安全礦長的責任
負責對本礦防突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劃、規(guī)范、計劃的審查和現(xiàn)場實施進行認真監(jiān)督檢查;對有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業(yè)場所,要立即責令停止生產,撤出人員,并責成相關部門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未排除,不準恢復生產。負責監(jiān)督防突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情況;負責監(jiān)督防突安全投入和相關工程的“三同時”工作;負責監(jiān)督防突工作所需設備、儀器、用品的采購、使用,對不合格設備、儀器、產品嚴禁入井使用;參與防突方面的“三違”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5、機電礦長的責任
負責保證礦井供電系統(tǒng)正常運行,保證機械電氣設備完好、正常運轉,消滅電氣失爆。每旬至少組織一次對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機械運轉設備進行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重大隱患,有權提出停止生產進行整改,直至消除隱患。
二、各級部門防突管理責任制
1、通防科的責任
在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領導下,編負責制定與實施區(qū)域綜合防突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防突工作執(zhí)行情況。本部門難以整改治理的,必須向礦長或主管領導匯報。
2、調度室的責任
負責防突工作的動態(tài)調度指揮。調度值班人員和值班領導干部要熟悉防突方面的事故救援應急預案和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及時掌握防突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情況;了解防突工作的關鍵工程情況,按規(guī)定及時做好記錄,做好信息溝通、報告及匯報等工作,情況危急或有發(fā)生重大事故危險時,必須先采取斷電撤人措施,再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負責協(xié)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防突方面的安全隱患,參與事故的搶險救援。
3、生產技術科的責任
對本業(yè)務范圍承擔的防突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布置采掘開工前,必須通知通風、機電部門,通風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和通風設施未建成不得開工。高瓦斯、突出煤層未實施瓦斯抽采和達標的,不允許布置回采和掘進。因擅自布置不合理開采方式,或因采掘施工破壞通風系統(tǒng)、抽放系統(tǒng)、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電氣設備,導致發(fā)生瓦斯事故時,負直接責任。負責防突方面的地質資料預測、預報工作。負責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圖和準確的巷道貫通預報,參與完善瓦斯地質圖。按規(guī)定做好井田內及周邊小窯、老巷、采空區(qū)的調查,并及時上圖,如對礦井瓦斯治理、防突有重大影響和威脅時,必須及時通報通風、生產技術部門,并向礦長或主管領導匯報。
掘進工作面在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前,負責提交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并對地質構造帶及突出危險帶、開采煤層的埋深、施工區(qū)與相鄰區(qū)域的構造和突出情況等作詳細說明。并提供地形地質圖件。
4、機電科的責任
對本業(yè)務范圍內承擔的防突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保證礦井供電系統(tǒng)正常運行,保證機械電氣設備完好、正常運轉,消滅電氣失爆。每旬至少組織一次對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機械運轉設備進行檢查,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因本部門難以整改治理的,必須向礦長或主管領導匯報,直至整改消除隱患。因電氣或機械設備產生火花,引起瓦斯事故時,負直接責任。
5、安檢科的責任
負責對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進行防治突出知識的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識(突出預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等)、避災原則、線路,以及相關的自救知識、有關防突的規(guī)章制度等。培訓時間、計劃由煤業(yè)公司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按規(guī)定行使全面監(jiān)督權,參與防治突出專門設計及其措施的審查;監(jiān)督防治突出設計和措施的實施;監(jiān)督防治突出措施費用的使用;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并行使違章罰款或提出其它處理意見;對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要限期整改;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業(yè)場所,令其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
6、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室的責任
對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負直接管理責任,因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故障或弄虛作假導致發(fā)生瓦斯事故時,負直接責任。負責按礦井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計,以及有關的規(guī)程或措施規(guī)定的采掘工作面及機電桐
室、其他電氣設備安裝地點安設監(jiān)測監(jiān)控傳感器,并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維修、校正,確保監(jiān)控有效。按規(guī)定定期維護、校正“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設施、儀器、儀表。
三、各基層領導及專業(yè)技術人員防突管理職責制
1、通風科科長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一通三防”系統(tǒng)防突專項技術措施培訓、考核負責。
(2)對業(yè)務范圍內防突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對業(yè)務范圍內防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3)對井下通風設施及防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負責。
(4)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季度、月的“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5)優(yōu)化礦井通風系統(tǒng),按照防突要求設計建造各類防突通風設施,并加強日常檢查維修,保證通風、防突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6)加強通風調度工作,及時掌握全礦通風、瓦斯、煤塵、火災等事故隱患,迅速組織制訂和落實措施,并及時通報。
2、調度室主任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采煤系統(tǒng)防突專項技術措施培訓、考核負責。
(2)對業(yè)務范圍內防突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對業(yè)務范圍內防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3)對采煤工作面防突設施驗收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4)負責采煤工作面防突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對生產過程中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5)對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納入正常生產工序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6)對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tǒng)等安全防護裝置(設施)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7)對調度員防突基本知識、防突專項技術措施、突出預兆、突出應急預案的培訓、考核負責。
(8)組織安全生產調度會議,對安全生產的安排和決策負責督促落實。
3、安檢科科長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安檢員防突基本知識、防突專項技術措施、突出預兆、突出應急預案的培訓、考核負責。
(2)對全礦防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和防突培訓工作負監(jiān)督檢查責任。
(3)負責突出事故的追查、分析和處理。
(4)負責防突隱患的定期排查及匯報。
4、生產技術科科長防突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方針,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認真落實礦上的各項制度及措施,執(zhí)行國家技術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2)負責組織制定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和施工安全措施。
(3)及時編制礦井瓦斯地質圖,圖中應標明采掘進度、被保護范圍、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突出點的位置等,作為突出危險性區(qū)域預測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據。
(4)及時標明巷道開口的位置、方向,探明地質情況;并向通防科提供相關資料。
(5)地測防治水科科長每月月底及時向通防科提供各工作地點第二個月各工作地點地質預測預報,通防科按照地質預測預報制定適合該工作地點的防突安全技術措施。
(6)防治水科科長必須努力學習防突知識,掌握礦井各地點的煤厚及頂、底板變化情況。
(7)及時掌握掘進(施工)動態(tài)和圍巖變化情況,防止誤穿突出煤層。
(8)負責繪制礦井需要的各種圖紙,并將日常生產地質、測量、防治水的有關資料歸檔保存。
5、采煤隊隊長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本隊防突基本知識、安全技術措施、突出預兆、防突應急預案的培訓、考核、貫徹、落實負直接責任。
(2)負責配備專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時處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負責采煤工作面瓦斯綜合治理措施現(xiàn)場落實。對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幫、采(放)煤速度快和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隱患負直接責任。
(4)對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納入正常生產工序負直接責任。
(5)對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tǒng)、隔離式自救器等安全防護裝置的正確使用負直接責任。
(6)負責安排電工對工作面所有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確保其防爆性能完好。
6、掘進隊隊長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本隊防突基本知識、安全技術措施、突出預兆、防突應急預案的培訓、考核、貫徹、落實負直接責任。
(2)負責配備專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時處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負責掘進工作面瓦斯綜合治理措施現(xiàn)場落實到位。對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隱患負直接責任。
(4)對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納入正常生產工序負直接責任。
(5)對掘進工作面防突反向風門、防逆流裝置、壓風自救系統(tǒng)和避難硐室等安全防護裝置保持完好、正確使用負直接責任。
(6)對放炮前按規(guī)定斷電、撤人、設立警戒和處理瞎炮負責。
(7)負責安排電工對工作面所有電器設備進行防爆檢查,確保防爆性能完好。
7、通風技術人員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分管通風工作的技術人員對通風(防突)設施的建造、維護負責,保證符合規(guī)程要求。
(2)技術員負責對本隊防突基礎知識、防突措施的學習、考核負責。
8、施工區(qū)隊跟班干部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對當班防突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落實“四位一體”區(qū)域綜合防突措施。
(3)負責本班安全防護設施(防突反向風門、防逆流裝置、壓風自救系統(tǒng)、避難硐室等裝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4)當遇到明顯突出征兆或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時,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撤離現(xiàn)場,停電并匯報礦調度室。
(5)及時向通風調度匯報當班掘進進尺(或工作面回采推進度)和防突措施執(zhí)行情況,出班后負責將有關打鉆報表送交通風調度或防突科。
9、施工區(qū)隊班組長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負責在防突牌板上填寫當班實際進尺或回采進度,并用白漆在當班所架棚子上標注本人姓名,對違反防突措施規(guī)定的超進或超采負直接責任。
(2)負責使用坡度規(guī)控制鉆孔的角度,確保各類鉆孔嚴格按設計施工。
(3)當井下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執(zhí)行防突措施時,必須停止掘進,并向有關單位進行匯報。
(4)在打鉆報表上簽字,對鉆孔實際施工參數的真實性負責。
(5)當遇到明顯突出征兆或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時,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撤離現(xiàn)場,停電并匯報礦調度室。
10、瓦檢工、安檢員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負責監(jiān)督采掘工作面專項防突措施的現(xiàn)場落實,認真檢查
現(xiàn)場突出隱患,對現(xiàn)場突出隱患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2)負責施工單位不按防突措施要求施工或當井下地質條件發(fā)生變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執(zhí)行防突措施時,現(xiàn)場責令停產,并向通風調度及有關單位進行匯報。
(3)負責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當發(fā)現(xiàn)有突出預兆時,立即責令停止作業(yè),并協(xié)助跟班隊長和班組長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同時報告礦調度室。
(4)負責施工隊所打防突鉆孔的監(jiān)督、驗收、簽字;負責對抽放隊施工的抽(探)放鉆孔、卸壓鉆孔等各種防突鉆孔進行現(xiàn)場驗收簽字。
(5)負責對防突預測工的防突測試過程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在防突測試工的原始測試記錄上進行現(xiàn)場簽字驗收。
(6)當發(fā)現(xiàn)采掘工作面超進尺時,負責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匯報到防突科及有關單位及領導。
11、防突預測工防突工作崗位責任制
(1)負責對具有突出危險性的工作面做突出危險性預測(效檢)。
(2)負責填寫防突牌板,做好測試原始記錄。測試結果及時通知施工單位和通風調度。出班后及時制作測試報表,并送通防科和礦總工程師簽閱。
(3)負責防突測試前檢查測試儀器,確保在儀器完好的狀態(tài)下進行測試。對防突測試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直接責任。
(4)測試過程中工作面若出現(xiàn)突出預兆,停止測試,撤出人員。
(5)采煤工作面經測試無突出危險后,負責用白漆標注出允許切巷推進到的位置(在棚腿上標注“到此停采”字樣,并寫上測試人員姓名)。
第三章建立完善的防突檢查制度
一、施工隊隊長、瓦檢查員、防突專業(yè)人員跟班制度
1、有突出危險性的掘進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的所有參數測定必須由防突機構的專業(yè)人員測定和填寫;各類防突措施的實施必須有防突專業(yè)人員在現(xiàn)場跟班進行技術指導,并監(jiān)督檢查措施的落實。
2、礦井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掘進工作面瓦斯、觀測煤與瓦斯突出的預兆,監(jiān)督檢查掘進工作面的防突措施落實情況;防突專業(yè)人員在掘進工作面所測定突出危險性參數記錄由瓦斯檢查員或安全員簽字后生效;
3、施工隊跟班隊長嚴格執(zhí)行跟班制度,與工人同進同出,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并必須按批準的防突措施組織生產。
4、具有嚴重突出危險工作面應由防突專業(yè)技術人員(含通風副總、通防科長)跟班進行技術指導,監(jiān)督檢查防突措施在現(xiàn)場的落實到位。
二、通防科、安檢科負責組織防突檢查工作
組織相關科室部門定期與不定期對井下進行通風系統(tǒng)、通風設施、防突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生產環(huán)節(jié)、機電設備完好和防爆等檢查。
1、安檢科定期(每月)召開安全現(xiàn)場檢查辦公例會,并將防突管理作為重要內容進行檢查,凡按防突管理的掘進工作面及回風系統(tǒng)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對防突措施執(zhí)行情況進行不定期地抽查,新開工的掘進工作面或中途改為防突管理的工作面必須進行防突驗收,合格后才許開工;突出后和突出孔洞清理后必須進行防突檢查驗收。
4、檢查方式及資料整理。各專業(yè)按各自的業(yè)務職責分別檢查,將檢查結果形成文字資料報礦安檢科匯總,安檢科按工程名稱及施工單位分類整理并建立防突檢查臺帳,并明確專人負責防突檢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5、檢查的主要內容及要求
(1)區(qū)域綜合防突技術措施:重點檢查具有突出危險性區(qū)域的鉆孔預測、檢驗、瓦斯排放孔、循環(huán)進度、防突牌板等執(zhí)行情況。
(2)通風系統(tǒng)及通風設施:重點檢查掘進工作面的回風道、采區(qū)回風道、總回風道的巷道斷面、支護狀況、通風系統(tǒng)的合理、可靠性;反向風門的強度、道數、位置;局部通風機的安裝、風筒敷設、掘進頭的有效風量等。
(3)電氣設備:除每周定期檢查外,對防突區(qū)域內的電氣設備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完好性和防失爆檢查,獨頭內的電氣設備安裝是否
符合“三專兩閉鎖”要求;瓦斯監(jiān)測及斷電裝置是否靈敏可靠,若出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施工:重點檢查掘進工作面的斷面、支護、頂板管理、斷電撤人的安全防護設施、有突出危險性區(qū)域的填報防突卡制度執(zhí)行情況等。
(5)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重點檢查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運轉、瓦斯傳感器安裝、顯示及“三專兩閉鎖”的安裝使用、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的佩帶、瓦斯檢查員上崗執(zhí)行情況;突出預兆觀察等。
(6)壓風自救系統(tǒng):檢查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安裝使用、隔離式自救器的佩帶、通訊電話安裝位置、通暢,避災線路及抽查工人對避災線路的熟悉程度。
(7)防止災害擴大措施:檢查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貫徹,隔抑爆裝置的安裝使用等。
6、壓風自救系統(tǒng)和自救器由跟班隊長負責每班檢查,每次班生產前將供水施救開關打開一段時間,排盡管內積水。
第四章防突技術管理制度
1、抓好瓦斯地質工作。有突出危險區(qū)域必須加強瓦斯地質工作,認真收集瓦斯地質資料,編制瓦斯地質圖,為新采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和防突提供科學的依據。
2、抓好突出煤層的開采設計。新采區(qū)、新工作面的設計,必須編制“防突”的專項設計。其內容包括開拓方式、開采順序、采煤方
法、巷道布置、支護形式;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的措施、保護層選擇、瓦斯抽采方式選擇等。
3、區(qū)域性預測和突出危險性劃分。通過區(qū)域性預測將煤層劃分為:突出煤層、非突出煤層。執(zhí)行“突出分類、分區(qū)選層、區(qū)別對待”的防治方針。
4、具有突出危險性掘進工作面進行預測預報及措施效果檢驗。建立和篩選適合本礦的煤與瓦斯突出指標體系,確定本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的臨界值。收集整理地質構造、地形地貌、煤體結構、瓦斯涌出量等,結合預測指標進行綜合分析、評判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掘進工作面在實施防突措施后,必須對所采取措施的效果進行檢驗,如果各項指標都降到臨界值以下時,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組織生產。預測預報及措施效果檢驗結果,必須經總工程師簽字生效。否則不允許送發(fā)到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
5、突出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每次發(fā)生突出后,都必須組織相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隊進行必要的突出原因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調查報告和防范措施。如突出發(fā)生了人身傷亡事故,按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追查處理。
6、煤與瓦斯突出資料的歸檔管理。礦井必須將防突的所有資料進行歸檔管理:
第五章現(xiàn)場管理制度
一、防突措施管理
1、防突人員在工作面實施措施前,必須測量工作面煤層傾角,收集工作面不同破壞類型的煤巖體結構資料等。
2、實施防突預測前,必須先施工探測孔,掌握前方煤層厚度及煤層賦存狀況,使防突預測和技術措施更具有針對性。
3、測試前,必須檢查儀表、封孔器材的完好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4、措施孔必須先確定方位、傾角,然后施工,施工完畢,必須重新校核方位、傾角,將其實測數據填入記錄手冊。
5、施工過程中,注意觀察噴孔、卡鉆、響煤炮等異?,F(xiàn)象。
6、防突措施必須按規(guī)定施工,當條件發(fā)生變化(地質構造變化、煤層賦存變化等),應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調整。凡對措施進行了調整,必須及時向防突部門匯報,以便進行防突綜合分析。
7、測定數據時,測試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范進行操作,保證質量和精度。
8、測試人員出井后,及時整理測試資料,技術人員分析研究測試資料后再填寫《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單》。
二、突出危險區(qū)域生產現(xiàn)場管理
1、實施防突措施前,施工隊必須加強工作面支護、杜絕空頂作業(yè);并將掘進工作面10m范圍內煤矸清運干凈,掘下山或下坡巷道時,必須將積水排凈。
2、實施防突措施時,施工隊值班人員必須安排專人與防突人員一塊收尺,填寫記錄,準確掌握工作面的實際進尺。
3、施工隊班隊接到《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單》后,必須按報告單規(guī)定的點開始記尺,并嚴格按《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單》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生產;礦井調度室應對防突工作面每班循環(huán)個數、每個掘進循環(huán)的實際進度作專門記錄,嚴禁超過規(guī)定組織每班循環(huán)個數和循環(huán)進度。
4、值班人員必須將總工程師批簽的允許進度、班循環(huán)進尺、剩余進尺等及時、認真地填入防突管理牌板,實際掘進進尺不得超過《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單》的允許進尺。
防突部門在每次實施預測預報或措施時,必須復核總工程師簽發(fā)的允許掘進進尺,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超進情況,防突人員必須立即與施工隊值班干部、安全員共同進行進一步核定,并及時向通防科及礦井調度室匯報。
5、在掘進施工中,對工作面地質情況、煤層情況、瓦斯涌出、礦壓等,當班的班、隊長,必須每班向調度室匯報。若出現(xiàn)響煤炮、煤壁外臌、礦壓顯現(xiàn)明顯加劇等突出預兆,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布好崗哨并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只有經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復作業(yè)。
6、突出危險的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風鎬作業(yè)。
7、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嚴禁設置調風設施,掘進工作面進入總回風巷的入口必須設置柵欄,防止人員誤入。
8、防突人員在施工防突鉆孔過程中如遇嚴重噴孔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且不得取出鉆桿;卡鉆桿嚴重時,取鉆桿人員嚴禁正對鉆桿,防止鉆桿射出傷人。
9、遇厚煤區(qū)或復合層時必須沿頂板掘進,嚴禁留設頂煤,防止因頂煤垮冒而誘發(fā)煤與瓦斯突出。
10、防突人員在遇地質構造(煤厚大于2.5m或小于0.5m、軟分層厚度達到0.20m、斷層落差超過1.0m)或其它原因造成鉆孔無法施工或孔深不夠時,必須立即向總工程師匯報,由總工程師確定采取的補充措施,并決定預掘距離,遇地質構造施工防突鉆孔或施工措施孔時,技術科及安檢人員必須現(xiàn)場跟班。
11、防突人員必須嚴格按措施規(guī)定施工防突鉆孔,按操作規(guī)程認真進行指標測定,指標接近或超過臨界值時必須按措施施工措施孔,對所有問題必須及時向總工程師和通防科匯報。
12、通防科經常對該區(qū)域進行檢查和資料收集,對該區(qū)域的通風設施、監(jiān)測設備、隔爆水袋、壓風自救袋、防塵設施、通訊設備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并對損壞的設施、設備及時進行維修和補充,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第六章防突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本礦井按臨近突出礦井管理,必須配備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預報的儀器儀表、煤層瓦斯含量測定、煤層硬度測定、瓦斯放散初速度測定儀器設備和相應的工器具。
一、防突儀器、儀表的管理
1、由防突隊的庫管員或材料員負責儀器儀表保管,由防突隊的技術人員負責維護和校核工作。
2、所有儀器儀表均應編號并建立臺帳。其內容為:儀器編號、入井時間、儀表誤差及攜帶儀表入井者的姓名。
3、儀表在井下受到劇烈震動或損壞,不得繼續(xù)使用,必須及時維修或更換新表。
4、校核前,將要校核儀表的編號、允許誤差值、校核日期、校核人姓名等逐一登記,校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即為不合格,并將不合格者作好記錄。
第七章區(qū)域防突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制度為了保證能及時進行預測及效果檢驗,保證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預測組
人員配備必須滿足實際生產需要,專職負責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工作。預測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否則每人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并對通風隊值班隊長罰款20元。
二、在突出煤層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具有突出危險性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層的構造破壞帶,包括斷層、褶曲、火成巖侵入等;
2、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的區(qū)域;
3、采掘應力迭加的區(qū)域;
4、在工作面預測過程中出現(xiàn)噴孔、頂鉆等動力現(xiàn)象;
5、工作面出現(xiàn)明顯突出預兆。
二、有突出危險性的工作面,必須按防突細則及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否則不得施工,強行施工的對施工隊罰款500元,并對施工隊長、支書、跟班隊長、值班隊長各罰款30元
四、現(xiàn)場預測(效驗)操作方法步驟按防突細則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20元。
五、采用r值指標法預測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具有突出危險性區(qū)域開工或復工前,施工隊必須提前一天通知通風調度進行預測。通風調度接到措施或通知后必須及時安排預測人員預測,若安排失誤,對通風調度值班人員罰款20元。
2、預測(效驗)人員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預測或效果檢驗,最多不得遲到10分鐘,否則每超一分鐘對預測人員罰款1元。因施工隊不提前通知造成影響的,一次罰值班隊長20元。預測時,施工隊不配合或沒有提前準備好鉆機、鉆桿而影響預測者一次對跟班隊長罰款20元。
2、預測結果出來后預測人員要及時將預測結果匯報通風調度,不得影響當班施工,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20元。
3、通風調度人員接到匯報預測結果要及時通知施工隊進行補孔、效驗或掘進,否則罰款20元。
4、預測人員升井后要及時填寫防突預測(效驗)報告單,經礦總工程師或防突(通風)副總審簽后,給安質部、通風部、通防科和施工隊各報送一份,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20元。
5、若出現(xiàn)效果檢驗指標嚴重超標的,施工隊跟班隊長必須重新檢查施工地點工程質量及打閉子情況,立即進行補鉆,通風調度立即匯報部長及礦領導,否則對責任人罰款30元。
6、預測(效驗)人員發(fā)現(xiàn)掘進工作面的預測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時,有權要求重新打孔,并及時向通風調度、通防科、生產科、調度室等有關部門匯報,對跟班隊長、跟班組長各罰款20元。
7、預測和效驗的方法及孔數、孔深、孔徑、角度等參數依防突措施要求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預測(效驗)孔數不少于3個,當煤厚達到6米或工作面巷道同時留有頂底煤時,預測(效驗)孔數不少于5個,控制到巷道輪廓線以外2―4米范圍。隨意改變預測(效驗)方法或參數,每次對預測人員罰款20元。
8、按設計打完一茬鉆孔后,如果效驗指標仍然超限,則要分析鉆孔設計及現(xiàn)場打鉆施工情況,如鉆孔設計存在問題,要求通防科技術員根據分析情況修改設計,如鉆孔施工有問題,則對班組長、跟班隊長、安檢員各罰款20元。
第八章壓風自救管理制度
一、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設計與安裝
由機電運輸隊負責對全礦井壓風自救系統(tǒng)進行整體設計,主要包括空氣壓縮機選型、主管徑選擇、管道敷設等。要保證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風量、風壓、風質滿足需要。
壓風自救系統(tǒng)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供風能力
(1)根據壓風自救安裝區(qū)域工作人員數量,考慮輸氣管路的漏風量,并保持一定的富余量,按下式確定供風量:
q源≥q需
q需= k1·k2·n·q人均
式中:q源――氣源的供風能力,m3/min;
q需――受災區(qū)的所需風量,m3/min;
k1――壓風管路漏風系數,取1.2;
k2――壓風自救安裝區(qū)域工作人員不均?系數,取1.2;
n――壓風自救安裝區(qū)域工作的最多人數;
q人均――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按0.1 m3/min計。
(2)供氣源的風壓為0.3mpa―0.7 mpa。
2、管路安裝要求
(1)管路規(guī)格:掘進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兩巷的壓風自救管直徑不小于2寸,其它分散用風地點管徑不小于1寸。
(2)管路敷設要求牢固平直,每節(jié)管子(6米長)設置三個吊掛點,一個設置在管子正中間,另兩個吊掛在管子兩端距管子盤1米處,要求統(tǒng)一用8#鐵絲吊掛。接頭嚴密不漏風,管子離地高度0.5米以上。氣源接口處要有總閥門,便于壓風自救的維護。
(3)在巷道口處壓風自救管路上設置油、水分離器(小風包),保證供風清潔,防止自救袋噴頭堵塞。
3、安裝位置及數量
壓風自救的安裝原則:井下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時有害氣體波及到的區(qū)域,在此區(qū)域內有工作人員的地方,都必須安裝壓風自救裝置。
(1)掘進工作面:
自巷道回風口開始,每50米設置一組不少于5個自救袋,靠近迎頭一組壓風自救安裝自救袋數量不少于15個,并隨工作面掘進往前移動,保持距迎頭25―40米的距離。
(2)采煤工作面:
①回風巷距采面上出口25―40米范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袋;進風巷在采面下出口以外50―100米范圍內安裝一組自救袋。以上兩處壓風自救袋的數量分別按工作面同時工作最多人數確定。
②工作面放炮警戒位置設置一組(5個)自救袋。
壓風自救袋要安裝在地點寬敞、頂板穩(wěn)定、支護良好、沒有雜物的人行道一側,其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8米以上。
二、系統(tǒng)調試
壓風自救管路接好后,在自救袋安裝前要進行通氣試驗,將管路中的雜質及銹蝕粉末吹出,檢查管路接頭是否漏氣,并測量供風量。自救袋安裝好后,由安裝人員逐個檢查,保證使用性能。
三、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使用管理
1、通風隊是壓風自救的主管部門,對壓風管路及設施的管理有監(jiān)督檢查責任并定期組織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制度進行處罰。
2、壓風自救系統(tǒng)所包括的管道、自救裝置等材料由通風部指定專人管理,并建立專賬。壓風自救設施的調撥,必須憑通風部調撥通知單,否則,不予銷賬。
3、每月30號各使用單位到通風隊進行對賬,做到賬物相符,否則,按材料差額進行處罰。對不按時進行對賬的單位負責人罰款10元/天,對主管人員罰款20元/天。
4、壓風管路及壓風自救裝置的回收率為100%,閥門回收率90%(每月可按自救裝置總量的10%補充),螺絲螺母為50%,若有丟失或回收率達不到規(guī)定的,按材料價值對責任單位處罰,對主管人員罰20元/次。
5、21軌道下山主壓風管路由機電隊負責日常維護管理;從聯(lián)巷口主管道三通閥門(包括三通閥門)開始,到各采掘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由相應維護單位負責日常維護。
6、掘進工作面(包括煤巷掘進工作面和石門揭煤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由煤巷隊、巖巷隊(施工隊)負責安裝維護;采煤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由煤巷隊(施工隊)隨采面上下兩巷的移交同時進行移交,由巷修隊負責進行日常管理維護。
7、巷修隊隨采面推進按規(guī)定移動和拆除回收壓風自救設施,將回收的管子、三通、減壓閥、自救袋、高壓管、閥門等材料配件交給物資管理部或煤巷隊重復使用。
8、負責壓風自救日常管理維護的單位,要指定專人每天對管路、自救袋進行檢查,及時處理管路和自救袋漏氣、堵塞等問題,并有日常檢查維護記錄,保證壓風自救系統(tǒng)經常性處于完好狀態(tài)。
9、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總閥門及每組自救袋的總閥門處于常開狀態(tài),禁止關閉。
10、在工作面防突技術措施中,對壓風自救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要作出明確規(guī)定。
11、使用單位要加強職工培訓教育工作,使現(xiàn)場每個職工掌握壓風自救裝置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12、安監(jiān)科要認真監(jiān)督檢查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安裝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壓風自救系統(tǒng)的管理處罰規(guī)定
為加強壓風自救系統(tǒng)現(xiàn)場管理,做到目標明確,懲處有據,特制訂如下處罰規(guī)定。
1、由于空壓機、管徑等設計選型不當,造成礦井壓風自救系統(tǒng)風量、風壓不能滿足需要,對機電運輸部罰款200元。
2、空壓機無計劃、無措施停風,每次對機電隊罰款50元,對空壓機司機罰款10元。
3、施工隊不按標準要求安裝,除按要求返工外,對施工隊罰款50元,對責任人罰款10元。
4、在進行設施移交時,無故不接收移交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
5、壓風自救系統(tǒng)出現(xiàn)下列情況,找不到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又不及時處理的,每處(項)對管理維護單位罰款30元,對維護人罰款5元:(1)管道漏氣;(2)管道堵塞;(3)管道不平直或不牢靠;(4)自救袋破損;(5)自救袋使用不方便;(6)壓風自救系統(tǒng)總閥門或每組自救袋的總閥門無故關閉;(7)呼吸嘴風量調節(jié)不合理(過大或過?。?;(8)吊掛高度過高或過低;(9)自救袋上煤塵堆積;(10)由于停泵等其它原因造成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tǒng)無風,而不及時匯報處理的;(11)沒有日常檢查維護記錄。
如果在上級檢查時出現(xiàn)上述問題的,按加倍處罰。
6、出現(xiàn)壓風自救系統(tǒng)構件損壞(自然損壞除外),由責任單位照價賠償,補齊構件,并對責任人罰款10元/件;若找不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則由管理維護單位照價賠償,補齊構件,并對當班管理維護人員罰款5元/件。
7、采煤工作面不按規(guī)定及時拆除回收壓風自救,每次對抽放隊罰款30元。
8、巷修隊和抽放隊拆除壓風自救時,要與機運隊或巷修隊辦理拆除手續(xù),并保證拆除或移動后系統(tǒng)仍能達到標準要求,否則對巷修隊或抽放隊按第5條標準進行處罰;巷修隊和抽放隊回收的壓風自救裝置要及時交給煤巷隊使用,并辦理移交手續(xù)。若出現(xiàn)拆除數量與移交給煤巷隊的數量不符時,短缺裝置或構件由巷修隊或抽放隊照價賠償。
9、各使用單位要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教育,若因沒有進行培訓而造成職工不會正確使用壓風自救,每人次對使用單位罰款50元;若經過培訓,職工仍不能正確使用,則對職工本人罰款10元,對單位每人次罰款30元。
10若出現(xiàn)偷盜、故意毀壞壓風自救裝置,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降級、開除留察、開除、辭退等處分,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按故意破壞安全生產論處。
第九章區(qū)域綜合防突措施實施管理制度為了保證防突措施現(xiàn)場落實可靠,特殊情況處理及時得當、防突程序規(guī)范合理,防突效果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突措施的掌握
礦各級領導,防突技術人員、專業(yè)防突人員、安全員都必須全面掌握所采用區(qū)域防突措施的內容,技術參數,施工關鍵,容易出現(xiàn)的問題等,通防科、技術科、機電科、施工隊的領導和相關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本隊、本工種與防突相關的內容。
二、防突工作的安排與開工管理驗收
各專業(yè)領導必須按區(qū)域防突措施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安排防突工作。開工前由總工程師組織通風、生產、機運、安全專業(yè)的科隊領導到現(xiàn)場對防突和“一通三防”工作進行開工前驗收,凡是未得到全面落實的不準進行防突工程施工。
三、現(xiàn)場控制
1、現(xiàn)場檢查:各級領導和專業(yè)管理人員、通防科、安檢科要時常到現(xiàn)場對照措施的規(guī)定督促落實,指導施工,發(fā)現(xiàn)問題,糾正錯誤,組織處理隱患,幫、教違章行為。
2、防突工施工前檢查:防突工到現(xiàn)場后首先對照措施的內容進行施工前檢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向調度匯報,對有突出危險性的工作面,無論是否查出問題,都必須向調度室進行檢查情況匯報,調度室根據匯報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理。
3、掘、機運日常檢查:施工隊每班都要進行與本隊相關“一通三防”特別是防突工作檢查,尤其是防突允許采、掘距離,支、背護質量,瓦斯探頭的位置,準確性和避災線路的暢通情況的檢查;機電科必須設專人每旬對“三專兩閉鎖”和電器設備的隔爆性能進行一
次檢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及時匯報和處理。
4、異常情況的處理:防突鉆孔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xiàn)鉆孔的深度、方向、直徑、數量達不到措施的規(guī)定,預測或檢驗指標超限、噴孔、卡、頂鉆、瓦斯?jié)舛瘸?,片幫、冒頂和突出預兆等異常情況時,防突人員必須向總工程師匯報,總工程師要作出具有針對性的處理決定,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按此決定執(zhí)行,并反饋信息。
5、安員監(jiān)督:安檢科要設置防突安檢員監(jiān)督防突措施的執(zhí)行。
四、區(qū)域防突報告單
1、必須使用礦統(tǒng)一的防突報告單;
2、防突人員出井后立即填寫防突措施報告單,并送通防科領導審核和總工程師審批。
3、防突報告單的審批權僅限于總工程師。
4、防突報告單必須及時送達總工程師,通防科、安檢科和施工單位。
第十章瓦斯防治責任制
法定代表人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煤礦法人代表是瓦斯防治的第一責任人,對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政策、方針,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三)、負責建立健全瓦斯防治組織機構、配齊專業(yè)瓦斯防治人員,并確保人員素質;
(四)、負責聽取煤礦礦長的瓦斯防治工作匯報,負責把瓦斯防治工作分別落實到分管領導,并定期檢查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優(yōu)先解決瓦斯防治所需的儀器、儀表、設備等;
(五)、組織管理人員參加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專題會議,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工作形勢、提出問題,總結經驗,制定措施,促進瓦斯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六)、負責組織召開煤礦關于瓦斯防治的各項會議,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督促落實整改;
(七)、瓦斯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檢查等重大事項;
(八)、把瓦斯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檢查瓦斯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和落實情況;
(九)、發(fā)生重大瓦斯事故時,必須立即親臨現(xiàn)場,組織立即響應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步奏進行搶險
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和法律、法規(guī),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煤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標準、細則和規(guī)定,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制定和落實瓦斯治理中長期規(guī)劃,組織審查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四)、負責制止制定煤礦的“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五)、負責組織審查瓦斯治理安全費用計劃,協(xié)助法人組織實施;
(六)、指導礦井在開拓、生產布局等方面落實瓦斯治理的有關規(guī)定;
(七)、協(xié)調瓦斯治理專業(yè)人員的配備和培訓工作;(八)、定期組織礦井通風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通風、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九)、定期組織召開“一通三防”例會及瓦斯防治專業(yè)會議,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技術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促進瓦斯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安全副礦長瓦斯防治
(一)、嚴格落實黨的瓦斯治理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對本礦的瓦斯防治負專職安全責任;
(二)、協(xié)助礦長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的規(guī)定;
(三)、督促、檢查礦所屬各系統(tǒng)落實三大規(guī)程、《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及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討論制定;
(四)、負責組織人員展開通風瓦斯檢查,定期召開通風瓦斯會議,排查整改重大隱患,組織評估通風瓦斯現(xiàn)狀,研究解決重大通風瓦斯問題;
(五)、礦井發(fā)生瓦斯事故時,協(xié)助礦長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工作,展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六)、監(jiān)督檢查生產現(xiàn)場質量標準化工作,監(jiān)督檢查瓦斯監(jiān)控設施設備的安裝標準;
(七)、監(jiān)督檢查瓦斯防治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即使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八)、組織本礦瓦斯防治大檢查,按照“四定”原則,分解落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九)、定期召開瓦斯防治專題會議,研究當前瓦斯防治工作的動態(tài),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瓦斯事故;
總工程師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二)、技術負責人對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協(xié)助礦長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全面平衡瓦斯的治理工作;
(三)、加強防治瓦斯工作技術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瓦斯工作規(guī)劃、計劃和措施;
(四)、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議,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科技攻關,推廣使用瓦斯治理新技術;
(六)、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智力情況,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加大科技投入,進行礦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礦井瓦斯治理水平;
(八)、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治理災害處理計劃和預防措施,礦井發(fā)生瓦斯事故時,負責制定搶險技術措施,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九)、負責組織實施瓦斯防治方面的技術、科研公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十)、審閱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報表,對出現(xiàn)的通風、瓦斯、防突、煤塵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生產副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對生產系統(tǒng)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
(二)、生產副礦長負責生產系統(tǒng)業(yè)務范圍內綜合瓦斯治理措施、計劃、工程的具體實施;
(三)、參與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抓好有關的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
(四)、參與瓦斯治理措施的會審工作,督促、落實職工對瓦斯治理措施的學習、貫徹、考核;
(五)、參與礦組織的防治瓦斯措施實施情況檢查,負責屬于本系統(tǒng)問題的整改工作;
(六)、加強對本系統(tǒng)班組的領導工作,督促本系統(tǒng)班、組長、職工的瓦斯治理知識培訓工作;
(七)、負責在本系統(tǒng)內推廣應用瓦斯治理新技術、新藝;
(八)、經常深入井下,及時解決和處理瓦斯治理的技術難題和事故隱患;
(九)、發(fā)生重大瓦斯事故時,必須立即親臨現(xiàn)場,參與制定搶救方案,組織搶救,并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機電副礦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分管全礦機電安全管理工作,并對礦長負責;
(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按瓦斯礦井要求選好、管好全礦井機電設備,消滅電氣失爆,消滅不合要求的設備,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
(三)、組織并落實機電職工瓦斯治理知識學習培訓和考核,加強安全思想教育;
(四)、按瓦斯治理要求修訂有關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五)、負責礦井安全供電,預防并控制無計劃停電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
(六)、組織電鉗工和機電技術員對新購進的機電設備進行防爆性能檢測,杜絕井下機電設備的失爆;
(七)、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工作;
(八)、發(fā)生重大瓦斯事故時,要及時了解事故發(fā)生地點、事故性質,正確對機電設備斷電,防止機電設備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煤塵二次爆炸;
班組長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瓦斯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jiān)督工作;
(二)、班組長是瓦斯防治現(xiàn)場管理工作的重要負責人,對當班瓦斯的管理負重要責任;
(三)、每班檢查與瓦斯防治工作有關特員的工作是否做到位,監(jiān)督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是否認真,是否“一班三檢、一炮三檢”瓦斯排版填寫是否及時認真;監(jiān)督檢查通風組相關跟班人員的工作情況,通風設施是否正常,風門是否關閉嚴實,風門是否連鎖、督促檢查機電技組相關人員的工作,電纜是否懸掛整齊,是否存在電器失爆,電纜是否存在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等,是否帶電檢修、搬遷機電設備;
(四)、每班認真配合瓦斯檢查員、放炮員做好“三人連鎖放炮”工作;
(五)、當班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或瓦斯聚集要立即下達撤退命令,并關閉超限區(qū)域、瓦斯聚集區(qū)域內機電設備的電源;
安全員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瓦斯治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監(jiān)督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三)、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和監(jiān)督,使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四)、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堅持“以風定產”的方針,認真搞好礦井通風網絡、通風系統(tǒng)的設計與施工,建立完整的獨立系統(tǒng)和測風制度,保證井下風量足夠
(五)、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日常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生產過程中對“一通三防”指令、命令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
(六)、組織參與礦井、采區(qū)、工作面的通風設計,礦井“一通三防”管理規(guī)定措施的制定和審查工作;設置通風管理牌版、瓦斯牌版,搞好瓦斯報表的簽審和上報工作;
(七)、負責組織瓦斯防治大檢查,督促解決有關瓦斯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現(xiàn)象,遇有危及瓦斯防治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yè),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九)、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采購=、管理、發(fā)放和使用的檢查工作;
(十)、負責各類安全事故的匯總、統(tǒng)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瓦斯檢查員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負責本礦井的瓦斯?jié)舛?、溫度、煤塵及“一通三防”設施、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使用情況檢查;
(二)、瓦斯檢查員必須熟悉礦井通風、防塵系統(tǒng)和所檢查范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安全監(jiān)測、防滅火設施;(三)、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其他有關通風、瓦斯等方面的管理規(guī)定,杜絕違章操作行為,并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按照規(guī)定如實對各檢查地點進行檢查,嚴禁空班漏檢偽造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并執(zhí)行好瓦斯檢查“三對口”、“三簽字”以及“一炮三檢”制度;
(五)、當井下局部地點瓦斯?jié)舛雀哂谡V档怀迺r,應及時匯報處理;
(六)、及時發(fā)現(xiàn)“一通三防”中的隱患,并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同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七)、下井必須帶齊檢查所需的儀器、儀表、工具等,并對儀器、儀表進行檢查,嚴禁攜帶不合格的儀器、儀表下井;(八)、按照正規(guī)操作程序要求檢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濃度,杜絕吳操作;
(九)、嚴格按照規(guī)定要求對需要測定有害氣體的地點進行測定,杜絕假檢、漏檢現(xiàn)象;
(十)、同一地點的瓦斯檢查次數和間隔時間符合有關規(guī)定;
(十一)、嚴格按照規(guī)定檢查局部積聚或臨時停風的盲巷內的瓦斯、瓦斯?jié)舛然蛲oL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制定專門措施,按規(guī)定進行排放,在未處理前,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好停電、撤人、設置警戒等安全工作,處理完以前,不準離開現(xiàn)場;并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為;
(十二)、瓦斯檢查牌版的懸掛位置符合規(guī)定,對于現(xiàn)場檢查到的有毒氣體的濃度情況及注意事項應及時向現(xiàn)場負責人交代清楚;
(十三)、工作面放炮等特殊情況下的瓦斯檢查工作,必須按照已批準的措施執(zhí)行,發(fā)現(xiàn)瓦斯?jié)舛瘸迺r,必須立即停止現(xiàn)場的工作按規(guī)定及時匯報,制定專門措施處理。
通風技術員、通風工瓦斯防治責任制
(一)、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做好本崗位的瓦斯防治工作;
(二)、負責通風系統(tǒng)的日常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的匯報工作,通風設施的維修,通風設備的檢修、調換、安裝、負責通風儀表、瓦檢儀器調校;
(三)、負責局部通風狀況的檢查,工作面有效風量的檢查,并進行風量調節(jié);
(四)、負責巷道貫通時的調風工作,采空區(qū)及時密閉;
(五)、負責風門、風窗、風橋的及時設置,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安裝和設置;
(六)、積極參加安全副礦長組織的瓦斯專題會議,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培訓學習,提高自身的瓦斯防治知識;
(七)、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章通風瓦斯日報審簽制度
1、瓦檢員認真做好瓦斯檢查工作,實事求是地做好瓦斯日報表,送交通風科進行審簽。
第20篇 山東核電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危險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類危險性作業(yè)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行業(yè)標準《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及《冶金等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評分細則》、《機械制造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各單位。
2.在公司管轄范圍內從事危險性作業(yè)的外委施工單位、承包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方。
第三條定義
1.危險作業(yè)指在生產或施工區(qū)域內進行的起重吊裝、有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yè)、特殊物項運輸、惡劣天氣時室外作業(yè)、危險區(qū)域動火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工業(yè)管道抽堵盲板作業(yè)、交叉作業(yè)、動土作業(yè)、射線探傷、高溫作業(yè)、腳手架搭設、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險區(qū)域的危險作業(yè)等作業(yè)項目。
2. 動土作業(yè):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內進行的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有可能影響地下設備、管道、電纜及臨近裝置、建(構)筑物安全的作業(yè)。
3. 斷路作業(yè):生產區(qū)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或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yè)。
4.特殊物項運輸:指公司承擔的車貨總長度大于14米或寬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質量在20噸以上的大件進行的廠外運輸;廠內單次利用廠內機動車輛運輸5個以上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廠區(qū)內部各種車輛的超速行駛;其他情況特殊的廠內運輸。
5.惡劣天氣室外作業(yè):超過六級以上的臺風、暴風雷雨、暴雪、大霧、室外氣溫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業(yè)(吊裝不允許進行)。
6.射線探傷:指在室外、生產車間或安裝現(xiàn)場用手提式或移動式γ射線探傷機、_射線機進行探傷的作業(yè)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進行的放射性作業(yè)。
7.高溫作業(yè):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實際出現(xiàn)本地區(qū)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yè)。
8.腳手架搭設: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吊籃腳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9.狹小空間的焊接打磨:指作業(yè)空間小、施工難度大、常規(guī)工機具難以使用、操作人員活動范圍受限且要求質量較高的部位進行的焊接、打磨作業(yè)。
10.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yè)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第四條 職責
1.質量安全部
1.1 編制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
1.2 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根據公司實際界定危險作業(yè)的范圍;
1.3 監(jiān)督危險作業(yè)許可制度的執(zhí)行,對不遵守許可制度的單位進行督導,開具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hse績效考核。
2.技術中心
2.1 特殊危險作業(yè)開工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2.2 組織作業(yè)單位有關人員對危險作業(yè)進行技術磋商,確定安全可靠的風險預防措施;
2.3 危險作業(yè)前組織或參與方案或安全技術交底。
2.4 對危險作業(yè)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5 必要時會簽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3.各部門、相關方
3.1 認真學習危險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專業(yè)管理制度;
3.2?對需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特殊危險性作業(yè)向技術部門提出申請,提出具體要求。
3.3 認真履行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對在本區(qū)域內進行的危險作業(yè)進行監(jiān)督、檢查,會簽作業(yè)許可證。
3.4 公司各相關部門負責對接口相關方的危險許可的監(jiān)督管理。
4.審批人員的職責
4.1對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進行審查。
4.2檢查并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4.3督促相關人員履行其職責。
5.專兼職hse管理人員的職責
5.1提出并督促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5.2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5.3加強對作業(yè)現(xiàn)場的檢查與指導。
6.監(jiān)護人或的職責
6.1監(jiān)督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2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6.3對違章作業(yè)及時糾正。
6.4在發(fā)生危險時采取救援措施。
6.5對作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和清理。
7.作業(yè)人員的職責
7.1嚴格執(zhí)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yè)。
7.2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7.3正確使用和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險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內容
第四條 一般規(guī)定
從事危險作業(yè)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履行作業(yè)許可審批手續(xù)。
第五條 幾種危險作業(yè)管理的內容
1.危險動火作業(yè)(簡稱動火作業(yè))
1.1定義
1.1.1危險動火作業(yè)指在公司危險范圍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yè)。主要指在各種高壓管道、空壓站、乙炔匯流排間、涂裝車間、配電室、變壓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天然氣站、ihp車間、辦公樓、檔案室或具有其他較大危險因素場所的動火作業(yè)。動火作業(yè)按動火危險程度分為特殊動火、一般動火二級。特殊動火需辦理《危險作業(yè)許可證》。
1.1.2?特殊動火
凡屬下列情況的動火均為特殊動火:
①高處交叉動火作業(yè);
②有限空間內動火;
③乙炔匯流排間、油庫、油漆庫、液氧站、天然氣站、檔案室、倉庫、涂裝車間、ihp車間、各辦公場所、計算機機房、保存有重要物資等危險較大或造成重大損失區(qū)域的動火作業(yè);
④在生產運行狀態(tài)下的易燃易爆裝置、容器、輸送管道、儲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yè)。
⑤帶壓不置換的動火作業(yè);
⑥節(jié)假日、夜間等特殊時期進行的動火作業(yè);
⑦冬春季枯草季節(jié)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圍內進行的動火作業(yè)或風力較大、作業(yè)中有可能引燃周圍易燃物品的室外動火作業(yè)。
⑧其他情況下公司認為需規(guī)范的動火作業(yè)。
1.2?進入有限空間動火作業(yè),必須同時遵守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要求;高處作業(yè)動火,必須同時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的要求。
1.3?動火作業(yè)過程中,如果作業(yè)條件發(fā)生異常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同時廢止。符合作業(yè)條件恢復動火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
2.1.定義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指進入設備、容器、管道、儲罐、地溝、鍋爐、地井、煙道、專用貯料池等進行檢驗、檢測、維修、養(yǎng)護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間作業(yè)。如進入結構模塊、設備模塊等空間較小、通風不良、氧氣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區(qū)域,涂裝車間的有限空間和通風不良處所、存在密度比空氣大的有機溶劑蒸氣
積聚的低凹場地結構(如地溝、地坑等),以及防火間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構造等。
2.2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應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填寫危險作業(yè)許可證,要進入的設備與生產系統(tǒng)必須可靠隔斷(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關閉閥門、加水封等辦法代替)。并清洗、置換。作業(yè)單位要做好嚴密的組織安排,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前,確保清洗置換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并指定專人進行檢測,保證有限空間氧含量在19.5%--23%范圍內,有害氣體成分在國家允許范圍之內。作業(yè)中應對有限空間內氣體連續(xù)監(jiān)測。容器、設備內作業(yè)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2.4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時,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需使用時,要按相關規(guī)定制定安全措施,電動工具外殼要可靠接地、導線絕緣良好,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使用者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2.5 有限空間作業(yè)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不良時,要強制通風。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安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戴空氣呼吸器。
2.6. 有限空間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lián)絡。
2.7 有限空間內作業(yè),照明電源必須是36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或煤氣設備內作業(yè),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12v。容器內照明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設備內作業(yè)結束時,須認真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無工器具等,方可撤離。
3危險高處作業(yè)(簡稱高處作業(yè))
3.1定義
高處作業(yè):指在距離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發(fā)生墜落事故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3.1? 高處作業(yè)的分類
3.1.1 特殊高處作業(yè)
(1)在陣風風力為6級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yè)。
(2 )在高溫或低溫環(huán)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yè)。
(3) 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yè)。
(4 )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yè)。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yè)。
(6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yè)。
(7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yè)。
3.1.2?一般高處作業(yè)
(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2) 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qū)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4 )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5) 在塔、釜、爐、罐、設備模塊、結構模塊等容器、設備內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3.2? 高處作業(yè)的管理規(guī)定
3.2.1 原則上不批準進行特殊高處作業(yè)。如遇緊急情況必須處理時,須將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到位后方可進行,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3.2.2 高處作業(yè)前,作業(yè)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報危險作業(yè)許可證,審批人員應到作業(yè)現(xiàn)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批準。
3.2.3 高處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前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yè)禁忌證、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和勞動紀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tài)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yè)。
3.2.4 高處作業(yè)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扎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
3.2.5 高處作業(yè)必須設專人對高處作業(yè)人員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堅守崗位,對高空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6 作業(yè)開始前,作業(yè)人員必須檢查作業(yè)場所欄桿、扶手、跳板、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不符合高處作業(yè)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yè)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處作業(yè)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往下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傷人。
3.2.8 高處作業(yè)與其他作業(yè)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yè),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高空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設立圍欄或其他明顯安全界標,無關人員不準在作業(yè)點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業(yè)和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3.2.9 高處作業(yè)應與地面保持聯(lián)系暢通,根據現(xiàn)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lián)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