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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2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電力施工企業(yè)的安全工作,猶如生命線般緊要。安全制度不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如同一盞明燈,照亮了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角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的聲譽,確保生產活動的連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人人知曉自身在安全工作中的角色。

2. 安全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 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規(guī)定事故上報流程,確保事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的條文,要具體到每個操作環(huán)節(jié)。

2. 制度應與時俱進,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更新,定期修訂完善。

3. 強調預防為主,將安全工作融入日常管理,而非僅在事故發(fā)生后才采取行動。

4. 制度執(zhí)行必須公正公平,無論職務高低,違反安全規(guī)定都應受到相應處罰。

以上各項,旨在構建一個全面、嚴謹、實用的安全管理體系,以期在電力施工企業(yè)中營造出“人人關心安全,人人參與安全”的良好氛圍。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追求經濟效益的確保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實現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把激勵機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本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職工個人的獎勵。

2職責

2.1安全部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

2.2各有關部門領導和安全工作負責人按照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安全獎的分配和發(fā)放。

3獎勵細則

3.1安全管理的獎勵,按照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獎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獎金或獎品;獎勵或晉級。

3.2安全獎的分類

3.2.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

a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向責任者提出意見,說明違章行為講情危險性的;

b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指出違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發(fā)現工具、設備或影響安全的各類事故隱患,直接報告主管負責人,說明隱患危險性的;

d能對隱患給予主動解決的。

3.2.2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

a公司實現150天長周期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的期間內(150天)全公司未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設備運行考核事故、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時;

b公司實現階段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期間內未發(fā)生破壞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的各類事故時;

c年度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全年未發(fā)生甲、乙方責任各類上報交通事故,并鑒定安全責任書的單位和個人。

3.3反違章除隱患獎勵根據所發(fā)現違章或隱患的嚴重程度,經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3.4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的分配根據各施工專業(yè)危險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崗位對安全生產所負責任的大小給予區(qū)別。

3.5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按照職工對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貢獻的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職工根據情況享受一種:

a專職機動車駕駛員1200元/年;

b兼職機動車駕駛員、機動車修理及管理人員800元/年;

c其他人員500元/年。

4安全獎勵的審批

4.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人均獎勵在300元及以下時,由項目部提出申請,安全部審批;超過人均300元時由公司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4.2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時,由安全部提出請獎報告,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第2篇 電力施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電力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企業(yè)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guī)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企業(yè)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

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經理是企業(yè)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yè)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yè)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第3篇 變電站電力施工技術培訓制度

變電站技術培訓制度

電力施工

一、新進人員必須學習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二、學習必須按照培訓手冊,簽定師徒合同,每季考試一次。

三、站領導和教員要根據所遇問題及其不同情況隨時向新工人傳授講解業(yè)務技術、安全知識。

四、充分利用學習班,以會代訓并不斷總結,不斷提高。

五、每年定期辦一次脫產培訓班,重點提高運行人員的運行值班應變水平。

六、每年進行春秋兩季安全檢查的同時,組織專業(yè)技術人事講授一次技術課。cnfla版權所有

七、檢修班在每檢修一項工作前后,認真進行技術交底和檢修總結,要求每個職工認真記錄

第4篇 電力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yè)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guī)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yè)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

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yè)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yè)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yè)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第5篇 電力施工安全獎懲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把激勵機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本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職工個人的獎勵。

2職責

2.1安全部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

2.2各有關部門領導和安全工作負責人按照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安全獎的分配和發(fā)放。

3獎勵細則

3.1安全管理的獎勵,按照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獎勵方式包括:通報表揚;獎金或獎品;獎勵或晉級。

3.2安全獎的分類

3.2.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

a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向責任者提出意見,說明違章行為講情危險性的;

b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指出違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發(fā)現工具、設備或影響安全的各類事故隱患,直接報告主管負責人,說明隱患危險性的;

d能對隱患給予主動解決的。

3.2.2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

a公司實現150天長周期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的期間內(150天)全公司未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設備運行考核事故、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時;

b公司實現階段安全生產獎,在公司規(guī)定期間內未發(fā)生破壞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的各類事故時;

c年度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全年未發(fā)生甲、乙方責任各類上報交通事故,并鑒定安全責任書的單位和個人。

3.3反違章除隱患獎勵根據所發(fā)現違章或隱患的嚴重程度,經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一次性獎勵。

3.4安全生產實現目標獎勵的分配根據各施工專業(yè)危險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崗位對安全生產所負責任的大小給予區(qū)別。

3.5交通安全責任書兌現獎按照職工對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貢獻的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職工根據情況享受一種:

a專職機動車駕駛員1200元/年;

b兼職機動車駕駛員、機動車修理及管理人員800元/年;

c其他人員500元/年。

4安全獎勵的審批

4.1反違章除隱患獎勵,人均獎勵在300元及以下時,由項目部提出申請,安全部審批;超過人均300元時由公司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4.2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時,由安全部提出請獎報告,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審批。

第6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第7篇 電力行業(y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yè)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wèi)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yè)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yè)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wěn)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guī)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guī)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第8篇 電力公司工人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zhí)行安全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規(guī)程和措施,不違章作業(yè)。

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yè)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4.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作業(yè)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理整頓現場。

6.施工中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7.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8.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上告。

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與指導。

10.發(fā)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9篇 電力施工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不斷完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解決項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業(yè)衛(wèi)生問題,及時總結安全管理的經驗和教訓,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軌道上運行。切實做到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制度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各級安全會議。

二. 制度編制依據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三. 安全例會的分類

安全例會分為項目部例會、施工隊例會、班組例會等。

四. 安全例會的時間安排

4.1.會議周期為每月一次,會議時間定于每月中旬召開,時間為半天。

4.2. 項目部每周不定期組織一次安全活動。

五. 安全例會

5.1.項目部安全例會

5.1.1.參加人員:項目經理、質量專責、安全專責、協(xié)調專責、技術專責、造價專責、安全員、質檢員、施工隊負責人。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

5.1.2.會議的主題是各安全員匯報上月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動態(tài),分析安全施工形勢,解決安全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前階段和布置下階段工作。

5.2項目部安全活動

5.2.1.參加人員:項目部全體成員及現場安全員、質檢員、施工隊負責人。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

5.2.2.會議的主題是檢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設施的布設情況,提出各作業(yè)的危險控制點,對文明施工、違章現象、事故等進行通報。

5.2.3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總結和布置。

六. 安全例會的要求

安全工作會議應有參加會議人員簽名,完整的記錄,并立卷存檔。

第10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制定本制度,保證各種會議按照規(guī)定內容按時召開,以便按時完成各項安全工作。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目部兩級安全工作例行會議。

2 職責

2.1公司安全例會

2.1.1公司安全例會由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負責主持。

2.1.2安全保衛(wèi)處負責組織會議,設專人作會議記錄并保存。

2.2項目部安全例會

2.2.1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并主持會議。

2.2.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會議記錄并保存。

3 各級安全例會由以下人員參加

3.1公司安全例會

a經理或安全負責人;

b工會主席;

c各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

d工程技術、材料、行政處處長專門指派的人員以及安全保衛(wèi)處所有不外出人員;

e經理或安全負責人指定參加會議的人員。

3.2項目部安全例會

a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

b同級工會負責人;

c班長或副班長;

d專職安全員;

e項目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指定參加會議的人員。

1 各級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4.1公司安全例會

a各項目部和有關處室匯報前次例會以來開展的安全工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安全問題及突出安全事跡、近期工程情況;

b安全保衛(wèi)處通報前次例會以來安全巡檢情況;

c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文件、指示;

d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安排本公司安全工作;

e公司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及其他領導提出下一階段安全工作重點要求。

4.2項目部安全例會

a檢查、了解各施工項目或班組安全工作開展和安全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b傳達上級安全工作要求或學習上級下發(fā)的安全文件;

c布置和指導班組安全工作。

5 各級安全例會的時間周期

5.1公司安全例會,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時間不少于4小時。

5.2項目部安全例會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2小時。

第11篇 電力工程安全施工獎懲制度

1、總則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落實項目部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廣大職工安全施工生產積極性,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傷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根據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生產獎罰懲定(試行)》和《江西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的要求,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1.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對安全工作,黨、政、工、團必須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

1.3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在安全生產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有關職能部門、隊(班)和有關人員應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安全工作有特殊貢獻的應給予重獎,對在安全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

1.4實行獎懲制度應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資鼓勵相結合;在處罰上,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1.5本制度適用于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所屬各施工隊、各職能部門。

2、事故及責任分類

.1人身事故分類

2.1.1輕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發(fā)生輕傷的事故。

2.1.2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2.1.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包括伴有重傷和輕傷)的事故。

2.1.4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三人或人身傷亡事故一次死亡與重傷達成10人及以上的事故。

2.1.5嚴懲未遂事故:已發(fā)生的性質惡劣,嚴懲威脅人身安全的危險事件,但未造成人身傷害的。凡發(fā)生倒桿倒塔、塔上倒扒桿、觸電、爆炸、高空墜落、中毒、火災、淹溺等性質惡劣事故,雖未造成人身傷害,但均屬嚴懲未遂事故范圍,其經濟損失應同時按設備事故報項目部。

2.2事故責任

2.2.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故發(fā)生原因,按照當事人在事故過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分為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和次要責任。

2.2.1.1其行為與事故發(fā)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承擔事故的直接責任。

2.2.1.2對事故發(fā)生負有主要責任的,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2.1.3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領導責任的,承擔事故的領導責任

2.2.1.4對事故發(fā)生的次要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2.2.2確定事故主要責任的依據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折重傷、死亡、重大傷亡事故,施工隊隊長負主要責任:

2.2.2.1發(fā)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施工。

2.2.2.2無視安監(jiān)部門的警告,未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2.2.2.3安全規(guī)章制度落實不健全,本隊安全管理混亂。

2.2.2.4未認真吸取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

2.2.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由有關責任人負主要責任:

2.2.3.1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考試,不懂安全操作知識,由安排工作者負主要責任。

2.2.3.2施工中無安全施工措施、無安全工作票、未經安全交底、分工不明確、班前會不宣讀安全工作票就施工、危險作業(yè)未安排監(jiān)護人,由安排工作者負主要責任。

2.2.3.3施工技術措施有錯誤,審批者負主要責任,編制者負直接責任。

2.2.3.4安全設備不齊備、作業(yè)環(huán)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未經技術部門同意,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工器具設備以小代大,超負荷使用;施工前對工器具不進行檢查,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由組織施工的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2.2.3.5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由機械管理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2.2.3.6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施工器具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由采購、供應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2.2.3.7違反職業(yè)禁忌癥的有關規(guī)定,派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由工作安排者負主要責任。

2.2.3.8由于安監(jiān)部門工作嚴重失職,直接導致事故的發(fā)生,由安監(jiān)部門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2.2.3.9違章指揮施工,指揮者負主要責任。

2.2.4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傷亡事故,由肇事者負主要責任:

2.2.4.1違反安全交底規(guī)定、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

2.2.4.2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

2.2.4.3未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2.2.4.4擅自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3、獎懲

3.1獎勵

3.1.1凡本工程期間無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的施工隊,參照其它事故頻次和安全管理狀況,獎勵1500—3000元。

3.1.2有下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視具體情況集體獎勵500-1000元,個人獎勵100-500元,并授予榮譽稱號。

3.1.2.1認真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或職業(yè)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3.1.2.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的。

3.1.2.3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3.1.2.4在安全技術和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采用先進技術,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有重大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3.1.2.5對事故隱滿不報者進行檢舉、揭發(fā)的,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檢舉人獎勵并保密。

3.1.3對避免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作出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視具體情況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討論給予重獎。

3.1.4因在本工程成績突擊,而榮獲省局、網局、電力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給予如下獎勵:

3.1.4.1榮獲省局先進集體每人獎50元;網局先進集體每人獎80元;電力部先進集體每人獎100元。

3.1.4.2榮獲省局先進個人獎200元,網局先進個人獎300元;電力部先進個人獎500元。

3.1.5被評為公司先進隊(班)、先進個人給予獎勵。安全先進隊(班)每人獎勵50元;先進個人獎勵100元。

3.1.6項目部領導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充分發(fā)揮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作用,實現單位全年無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輕傷事故頻率小于6%,項目經理600元,項目總工400元,項目安全專職200元。

3.1.7同級頒發(fā)的個人及集體獎勵,按其最高獎勵標準發(fā)放,不重復計獎。

3.2懲罰

3.2.1施工隊凡發(fā)生重傷事故、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元,每死亡一人罰款3000元。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倒塔事故,均屬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每發(fā)生一次罰款1000-3000元。

3.2.2發(fā)生人身重大傷亡事故、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對責任者按照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生產獎懲規(guī)定》和《江西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處罰。

3.2.3昌西~桃苑、西郊線項目部全年若發(fā)生死亡事故,安監(jiān)科長給予行政警告并罰款200元。

3.2.4發(fā)生人身傷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以下處罰:

3.2.4.1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他人重傷情節(jié)嚴重的,報公司對主要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下崗6個月;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下浮一級工資半年,罰款200元。

3.2.4.2凡因違章作業(yè)造成自己重傷的或因其它原因造成重傷的,報公司對主要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下浮一級工資一年;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下浮一級工資半年。

3.2.4.3施工隊凡發(fā)生重傷事故,隊長罰款項200元,一年內,如果在同一單位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人身重傷事故,第二次事故對隊長給予行政記過并罰款500元。

3.2.5施工隊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事故點隊長免職,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二次人身重傷事故,其所在隊正隊長免職,報工程處三年內不得再擔任隊長。

3.2.6發(fā)生輕傷事故,對主要責任者罰款200元,對次要責任者罰款100元。

3.2.7發(fā)生嚴重未遂事故,對主要和直接責任者罰款300-500元,情節(jié)嚴懲的同時給予記過處分或免職處分。對次要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3.2.8施工隊對職工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或拖延上報等情況,經發(fā)生后除責成補報外,對該隊罰款500-5000元,對正隊長罰款100-3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同時給予行政處分。

3.2.9施工隊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票”和“安全活動記錄”制度,如檢查發(fā)現有不及時,不認真,不齊全、不宣讀甚至丟失等現象,對正隊長罰款100-300元。

3.2.10對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規(guī)的安監(jiān)人員以及所有堅持安全施工原則的人諷刺挖苦,打擊報復者,對其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

3.2.11施工隊發(fā)生人身死亡、人身重傷、嚴重未遂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在內)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和安監(jiān)部門,并立即用快速辦法(最遲不超過24小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安監(jiān)科。輕傷事故發(fā)生后三日內報告到公司安監(jiān)科。

3.2.12施工隊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嚴重未遂事故,其正隊長必須在24小時內向項目部領導或安監(jiān)部門專題匯報,實行“說清楚”制度 。

4.交通事故懲罰

4.1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他人人身重傷、人身死亡事故,除接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執(zhí)行外,一律報公司,按公司有關條例、規(guī)章處理。

4.1.1酒后駕駛機動車。

4.1.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4.1.3無證駕駛。

4.1.4非本崗位駕駛。

4.1.5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公駕駛。

4.2臨時請用外單位車輛和司機作為隊(班)生活車的,應對請用車輛進行車況檢查,車況情況須良好;不得請用報廢或超期服役車輛,駕駛員的三證(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齊全有效。請用外單位車輛和司機,應簽訂正式合同,確定安全責任。

4.3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及時按規(guī)定報告昌桃線項目部,并將事故報告送公司安監(jiān)科,凡隱瞞事故者將從嚴懲罰。

5.本制度解釋權屬昌桃線項目部。

第12篇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管理制度

為貫徹執(zhí)行電力部《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及項目部的要求,確保企業(yè)的施工生產活動都能在嚴密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的控制下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生產活動必須有書面的作業(yè)指導書,作業(yè)指導書中必須有專題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并應在施工前對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進行交底簽字認可。無措施和未交底嚴禁施工。

2、一般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須經工地專責工程師審查,由項目經理批準,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實施。

3、重要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等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經施工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準,由班組技術員或工地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zhí)行。

4、特殊高處作業(yè),帶電作業(yè),重要跨越等危險作業(yè)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須經施工技術,機械管理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審查,經總工程師批準,由工地專責工程師交底后執(zhí)行。

5、工程技術人員在編制的作業(yè)指導書及安全施工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針對項目施工的特點指出危險點和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與對策。

(2)明確作業(yè)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3)根據人員和機械(機具)配備,提出保證安全的措施。

(4)針對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提出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標準。

(5)提出出現危險及緊急情況時的針對性預防與應急措施。

二、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實施細則

1、施工班組根據現場本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環(huán)境、參加人員的技術狀況精神狀態(tài)等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為一式一份,由施工負責人攜帶,作業(yè)票到期(一般為五天),工作內容不變或工作結束后,應由工作負責人交回,更換新票。

3、工作票應按格式認真填寫,不得有空缺,填寫時字跡工整,措施得當。

4、安全施工作業(yè)票應由施工負責人填寫,經施工隊技術員和兼職安全員審查,由施工隊長簽發(fā)后執(zhí)行,有空缺或未經簽字的作業(yè)票一律視為無效。

5、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審查時,技術員應向施負責人交代清楚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指出的安全事項必須已在作業(yè)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向參加工作的全體成員逐條逐項宣讀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工作人員必須認真理解并嚴格執(zhí)行。

7、更換施工內容必須重新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如果工作內容不變,每票最長時間也不得超過五天,針對新問題,應及時補充和修改。

8、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宣讀完畢后要全員簽字后方可有效,不允許帶簽或漏簽。

9、各級安全部門要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作業(yè)票)為依據,以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地對工地、班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jiān)督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如發(fā)現沒有作業(yè)票或未帶到現場,及未宣讀視為無票作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10、安全施工作業(yè)票使用到期后,交回班組由工程技術人員統(tǒng)一保管,并按規(guī)定按時上交,作為年終安全檢查、事故分析、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13篇 電力安全施工監(jiān)護制度

1 總則

1.1 在施工作業(yè)面(點)實施安全監(jiān)護制度,使每個施工人員的作業(yè)活動處于受監(jiān)護狀態(tài)之中,是制止違章作業(yè),消除事故隱患,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1.2 施工隊(班)長在每天分工時,應對每個作業(yè)點指派一名安全監(jiān)護人。對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務面(危險性大、地形復雜、施工條件差等)的作業(yè)點,必須設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施工隊(班)長若未指派安全監(jiān)護人,作業(yè)點一旦發(fā)生事故,應首先追究施工隊(班)長的責任。

2 必須設立安全監(jiān)護人的施工項目:

2.1 送電線路性質設立安全監(jiān)護人的施工項目有:

2.1.1 土石方爆破;

2.1.2 基坑開挖;

2.1.3 預制基礎安裝;

2.1.4 現澆基礎;

2.1.5 灌注樁;

2.1.6 整體桿塔地面組裝;

2.1.7 整體組立桿塔(包括拉線安裝);

2.1.8 分解組立桿塔;

2.1.9 高塔組立;

2.1.10 水面鉆孔;

2.1.12 吊掛絕緣子串、放線滑車、重錘。

2.1.13 跨越架搭設與拆除;

2.1.14 人力或機械牽引放線;

2.1.15 張力放線;

2.1.16 導、地線緊線與升空;

2.1.17 導線地線連接;

2.1.18 平衡掛線;

2.1.19 附件安裝;

2.1.20 桿塔及導線地線附件檢修;

2.1.21 裝卸運輸。

3 安全監(jiān)護人條件:

3.1 堅持原則,敢管敢講,工作責任心強。

3.2 具有一定的施工經驗的專業(yè)知識。

3.3 熟悉安全工作規(guī)程和施工工藝規(guī)定。

4 安全監(jiān)護人職責:

4.1 安全監(jiān)護人對本作業(yè)點負有安全監(jiān)護責任。安全監(jiān)護人應密切注意現場施工人員的活動狀態(tài),制止施工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2 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班前交底,宣讀安全施工作業(yè)票,補充進行現場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簽名欄上簽名。

4.3 督促和協(xié)助施工作業(yè)負責人檢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具齊全完好,并正確使用之。

4.4 督促施工作業(yè)負責人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規(guī)程,在擴建、改造工程監(jiān)督施工人員在指定的區(qū)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員誤入(登)帶電間隔,防止誤碰運行設備。

4.5 督促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必須使現場布置、工器具、安全設施等符合施工工藝標準。

4.6 安全監(jiān)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如果需要暫離開現場時,應臨時委派安全監(jiān)護人,并向全體人員宣布后方可離開。

4.7 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施工隊(班)長或項目部報告,并及時提出消除事故隱患的安全措施。

4.8 每天應向施工隊(班)長和專(兼)職安全員報告作業(yè)現場安全信息。

4.9 施工現場的負責人必須佩戴“現場負責”袖標;安全監(jiān)護人和施工作業(yè)負責人在現場時,必須佩戴“安全監(jiān)督”和“作業(yè)負責人”袖標;當小分隊作業(yè)時,若作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監(jiān)護人為同一人,則同時佩戴“作業(yè)負責人”袖標和“安全監(jiān)督”袖標。

5 安全監(jiān)護人權利:

5.1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并提出警告和批評。當出現威脅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作業(yè)時,有權先令其停止其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5.2 有權對違章違紀人員實行經濟處罰。

5.3 有權督促施工隊(班)長對發(fā)生的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過”原則組織事故分析,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6 獎勵和處罰

6.1 安全監(jiān)護工作認真,成績顯著,由項目部質安科給予表揚或獎勵。

6.2 在安全監(jiān)護中,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或避免重大事故者,由公司質安部給予嘉獎。

6.3 在安全監(jiān)護中,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制止違章不力,擅自離開崗位,未正確佩戴“安全監(jiān)督”袖標,安全監(jiān)護失職造成事故者,將根據情節(jié)追查責任并作出處理。

第14篇 電力施工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3防護裝備的購置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備案。4防護裝備的發(fā)放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fā)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fā)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第15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保證全公司干部職工的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人身防護用民種類

公用部分:輕便接地線、絕緣擋板、絕緣榜、10-500千伏驗電器、防靜電均壓服、絕緣手套等。

個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帶、安全腰繩、教扣、絕緣膠鞋、低壓試電筆、差速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中的其他安全防護用品。

3防護裝備的購置

各項目部在年初應根據公司撥給的安措費制定出購置計劃。負責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負責對產品許可證、使用說明書及廠家試驗報告收集、保存、建檔并報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備案。

4防護裝備的發(fā)放

各項目部負責有關安全用品發(fā)放前的性能試驗,并對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負責,方可下放使用。

5防護裝備的試驗和日常檢查

各項目部應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及安全施工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及實際情況,建立安全施工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各單位安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護裝備的保管、發(fā)放、使用、檢查、檢驗工作并建立管理臺帳做好記錄。

對于安全防護裝備要根據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規(guī)定進行試驗、檢查,對不合格用品及時進行更換。

第16篇 電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fā)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yè)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wèi)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yè)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yè)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wěn)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guī)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guī)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huán)境保護 :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qū),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 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tǒng)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wèi)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1、施工 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yè)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 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 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qū)。

5、材料未按規(guī)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guī)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第17篇 電力施工崗位培訓制度

崗位培訓制度

第一條:運行人員必須做到“三熟三能”,不斷提高技術水平。三熟:熟悉設備及系統(tǒng)情況;熟悉操作和事故處理;熟悉本崗位規(guī)章制度。三能:能分析運行情況;能及時發(fā)現和排除障礙;能掌握一般的維修技能。

第二條:對新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現場基本制度的學習、現場見習和跟班實習,并經過考驗合格,縣電力公司審查批準,才能獨立擔任值班人員的工作。

第三條:對新進廠的學徒應由生技部組織進行勞動紀律安全知識的教育,認真學習電器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部分及有關規(guī)程制度,通過短期學習,《安規(guī)》考試及合格后方能分配到各變電站進行現場培訓。

第四條:學徒進入變電站后,在現場見習階段,要指定專門師傅指導,學徒在師傅指導下作簡單工作,如:抄表、清掃設備、巡視設備、打掃衛(wèi)生,不允許操作設備和聯系進行業(yè)務。見習完畢后,必須通過考試,考試成績不及格者應進行第二次見習,現場見習考試合格后,準允在師傅或有經驗的值班人員的領導和監(jiān)護下跟班實習,逐步參加實際操作。

第五條: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工作:

1、組織技術學習、技術講座,學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現場運行規(guī)程有關的規(guī)程制度,學習事故通報和障礙異常運行資料及反事故措施,學習現有設備的新投入運行的設備構造和性能,傳達上級技術報告和外地先進技術新設備、新技術的應用。

2、進行反事故演習,每月一次,在演習記錄簿內填寫結果,檢查值班人員的操作能力,了解設備發(fā)生不正常現象時,值班人員能否迅速地運用現場規(guī)程,正確處理,幫助值班人員更好地掌握現場規(guī)程,熟悉設備的構造和運行特點。cnfla版權所有

3、現場知識考問,每周一次,采取班與班之間考問或站長向值班員提問??紗柡?,必須登在現場考問登記簿上,還可更具生產需要,開展以站為單位的“百問不倒”活動,不斷提高運行人員的技術水平。

第六條:建立技術培訓檔案,工作人員的各種考試成績包括技術考問、反事故演習等均歸檔備查。

第七條:值班人員如果離開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回到原工作崗位時,必須經過考試或跟班實習。

第18篇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電力建設施工企業(yè)應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5)事故調查、處理、統(tǒng)計、報告制度;

(6)安全獎懲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1)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塵毒、射線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實施細則;

(17)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8)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19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企業(yè)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F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20篇 電力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F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電力施工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1目的和適用范圍把激勵機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本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職工個人的獎勵。2職責2.1安全部負責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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