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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我們的鍋爐運行管理中,現場檢驗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涉及到多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包括:
1. 定期檢驗:這是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的基礎,通常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 壓力測試:對鍋爐的壓力容器進行耐壓測試,確認其承受工作壓力的能力。
3. 熱效率測定:評估鍋爐運行的經濟性,確保能源的有效利用。
4. 安全裝置檢查:包括安全閥、壓力表等,確保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保護設備。
內容是什么
這些檢驗內容不僅限于設備本身,還涵蓋操作人員的資質審查、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以及維護保養(yǎng)記錄的核查。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專業(yè)的知識和技能,熟悉設備操作和應急處理流程。我們需確保所有操作都按照既定的規(guī)程進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帶來嚴重后果。
規(guī)范
執(zhí)行這些檢驗制度時,我們必須遵循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如《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有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檢驗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此外,所有檢驗結果都應詳細記錄并存檔,以便日后追蹤和分析。
重要性
現場檢驗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僅是保證鍋爐安全、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設備運行效率、延長使用壽命的關鍵。嚴格的檢驗制度可以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防患于未然,從而減少設備故障帶來的生產中斷和經濟損失。這也是對員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障,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
現場檢驗制度是鍋爐安全管理的基石,只有嚴格執(zhí)行,才能確保企業(yè)的生產活動平穩(wěn)、高效、安全地進行。因此,我們必須對此給予高度重視,將其納入日常運營管理的核心部分。
配合現場檢驗制度鍋爐范文
第1篇 配合現場檢驗制度鍋爐
1. 準備有關鍋爐技術資料:
1.1鍋爐制造和安裝的技術資料;
1.2鍋爐使用登記證和鍋爐登記卡;
1.3鍋爐房記錄(包括:①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②交接班記錄;③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④設備檢修保養(yǎng)及改造記錄;⑤自控及保護裝置定期試驗記錄;⑥事故記錄;⑦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等);
1.4歷次的鍋爐檢驗資料,尤其是本次內部檢驗或修理、改造后的檢驗記錄和報告;
1.5最近一次安全閥、壓力表的檢定合格證書。
1.6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司爐人員和水質化驗人員資格證。
2、鍋爐內部檢驗時應做好以下準備:
2.1提前停爐,放凈鍋爐內的水,打開鍋爐上的人孔、頭孔、手孔、檢查孔和灰門等一切門孔裝置,臥式燃油鍋爐的煙室門和回燃室檢查孔的磚塊,使鍋爐內部得到充分冷卻,并通風換氣;
2.2采取可靠措施隔斷受檢鍋爐與熱力系統(tǒng)相連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及煙、風道并切斷電源,對于燃油、燃氣的鍋爐還必須可靠隔斷油、氣來源并進行通風置換;
2.3清理鍋爐內的垢渣、爐渣、煙灰等污物;
2.4拆除妨礙檢查的汽水檔板、分離裝置及給水、排污裝置等鍋筒內件;
2.5對于需要登高檢驗作業(yè)(離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應搭腳手架;
2.6安全閥、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鍋爐外部檢驗應做好以下準備:
3.1受檢鍋爐外部應清掃干凈;
3.2受檢的鍋爐必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如還未啟動的鍋爐,應做好點火升壓準備,在檢驗人員到達現場時能夠升至工作壓力);
3.3輔機和附件自檢運行正常;
3.4各承壓部件無跑、冒、滴、漏現象;
3.5自控及保護裝置經自行試驗合格;
3.6安全閥、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4、鍋爐水壓試驗時應做好以下準備:
4.1清除受壓部件表面的煙灰和污物,對于需要重點進行檢查的部位還應拆除爐墻和保溫層,以利于觀察;
4.2臥式燃油鍋爐的煙室門和回燃室檢查孔的磚塊應打開;
4.3對不參加水壓試驗的連通部件(如鍋爐范圍以外的管道、安全閥等)應采取可靠的隔斷措施;
4.4與鍋爐連接的各個一次閥門應經檢查試驗合格;
4.5鍋爐應裝兩只在校驗合格期內的壓力表,其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3倍,精度應不低于1.5級;
4.6調試試壓泵,使之能確保壓力按照規(guī)定的速度緩慢上升;
4.7參加試驗的各個部件內都應上滿水,不得殘留氣體。
第2篇 配合現場檢驗制度電梯類
一、應提供的文件資料:
1、電梯制造單位:(1)裝箱單;(2)產品出廠合格證;(3)機房井道布置圖;(4)使用維護說明書(應含電梯潤滑匯總圖表和電梯標準功能表);(5)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及符號說明;(6)電氣縛線圖;(7)部件安裝圖;(9)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和緩沖器的型式實驗報告結論副本,其中限速器和漸進式安全鉗還須有調試證書副本。
2、電梯安裝(修理)單位:(1)自檢記錄和檢驗報告;(2)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和處理報告;(3)由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的、經制造企業(yè)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3、改造單位:除提供第2項要求的內容外,還應提供改造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型式實驗報告副本,必要時還應提供圖樣和計算資料。
4、電梯鑰匙使用保管制度、故障記錄、故障狀態(tài)救援操作規(guī)程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
5、歷年的檢驗報告、維修、保養(yǎng)記錄、自檢報告、操作人員資格證。
6、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檢驗申請。
二、應具備的現場條件:
1、清理機房、井道、轎頂、底坑等場所衛(wèi)生,不應有與電梯工作無關的物品和設備。
2、機房空氣溫度應保持在5—40℃之間,濕度應保持在電梯及檢驗所允許的范圍內。
3、電網輸入電壓應正常,電壓波動應在額定電壓值±7%的范圍內。
4、在電梯檢驗現場應拉警界線,并放置警示標志。
5、對驗收檢驗應準備好額定載重量150%的標準試重物(40只砝碼/噸)。
三、應配備的人員:
維保單位至少有2名專業(yè)人員(一名電氣專業(yè)、一名機械專業(yè))、使用單位一名電梯管理人員及一名操作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
第3篇 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一、準備有關液化氣體充裝站技術資料:
1.1原始技術資料
1.1.1設計單位資格、設計說明書、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等。
1.1.2制造單位資格、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竣工圖、監(jiān)檢證等。
1.1.3安裝、驗收有關文件和資料。
1.2使用技術資料
1.2.1運行記錄、運行參數、介質成分,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資料。
1.2.2修理、改造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1.2.3歷次檢驗有關資料。
1.2.4使用登記證等。
二、現場準備工作
2.1蒸煮
2.1.1排盡罐內殘余液體后,向罐內進水至罐高的1/3左右停止進水。
2.1.2通過排污管向罐內進水蒸汽,水沸騰后再蒸煮6-8小時,蒸煮中、后期打開放空閥。
2.1.3蒸煮完畢,排盡罐內液體,打開人孔。
2.2安全防護和罐內清理
2.2.1對罐內進行含氧量測定,合格后人員方可進罐。
2.2.2拆除所有罐體與管道連接的第一個閥門。
2.2.3切斷與罐體有關的電源。
2.2.4進罐清理或檢驗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聯絡措施。
2.2.5罐內搭設腳手架,并清理罐內鐵銹、殘渣等。
2.3拆除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蒸煮前拆除)、安全閥壓力表送有關部門校驗。
三、進行內外部檢驗時,應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檢驗:
3.1.查閱有關技術資料,了解儲罐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曾發(fā)現的缺陷。
3.2.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
3.3.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并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
3.4.打開儲罐全部人孔,拆除罐體內件,清除內壁污物。
3.5.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進入罐內檢驗時,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
3.6.罐區(qū)應配備消防、安全和救護設施。如需動火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第4篇 廠內機動車輛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一、現場檢驗前需要準備的技術資料:
1、制造相關資料:
①裝箱單;②產品合格證;③總圖,電器原理圖,電氣布線圖;④主要零部件易損件圖;。
2、改造(大修)相關資料:
①改造(大修)清單及參照標準;②改造部分的計算書或依據;③改造(大修)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證、外協件圖紙及技術要求;④規(guī)定格式的自檢報告;⑤施工工藝文件;⑥試運轉記錄。
3、提供上一檢驗周期廠內機動車輛檢驗報告;
4、在用廠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前應做全面維修保養(yǎng)并提供相應維修保養(yǎng)記錄。
二、應具備的現場條件:
1、露天檢驗應在無雨情況下進行。
2、檢驗現場環(huán)境符合相關標準中對檢驗場地的要求;
3、檢驗現場(主要指試車場地、車輛檢驗場地等)應清潔,不應有與廠內機動車輛檢驗無關的物品和設備,并應放置表明現場正在進行檢驗的警示牌。
三、應當安排相關的專業(yè)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
第5篇 壓力容器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1. 準備有關壓力容器技術資料:
1.1、設計單位資格、設計、安裝(使用)說明書,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等。
1.2、制造單位資格、制造日期、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竣工圖、質監(jiān)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質量監(jiān)督報告、質檢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核簽發(fā)的進口壓力容器安全性能檢驗報告。
1.3、大型壓力容器現場組裝單位資格、安裝日期、驗收記錄以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文件和資料等。
1.4、運行記錄、開停車記錄以及有關運行參數、介質成分、載荷變化情況,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資料。
1.5、檢驗資料,歷次檢驗報告、記錄和有關資料。
1.6、有關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批準文件,施工記錄,檢驗報告,竣工圖等。
1.7、使用登記證件等。
2. 現場整理:
2.1、影響內外表面檢驗的附設部件或其他物體,應按檢驗要求進行清理或拆除。
2.2、為檢驗而搭設的腳手架、輕便梯等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便于進行檢驗和檢測工作。
2.3、高溫或低溫條件下運行的壓力容器,應按照操作法的要求緩慢地降溫或升溫,防止造成損傷。
2.4、檢驗前,必須切斷與壓力容器有關的電源,拆除保險絲,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3. 進行內外部檢驗時,應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檢驗:
3.1、必須將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所有液體、氣體或蒸汽的來源,設置明顯的隔離標志。
3.2、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介質的,必須進行置換、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樣分析,分析結果應達到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規(guī)定。取樣分析的間隔時間,應在使用單位的有關制度中作出具體規(guī)定。
3.2.1人孔和檢驗孔打開后,必須注意消除所有可能滯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氣體。壓力容器內部空間的氣體含氧量應在18-23%(體積比)之間。必要時,還應配有通風、安全救護措施。具有易燃介質的,嚴禁用空氣進行置換。
3.3、能夠轉動的或其中有可動部件的壓力容器,應鎖住開關,固定牢靠。
3.4、需要進行檢驗的表面,特別是腐蝕部位和可能產生裂紋性缺陷部位,應徹底清掃干凈。
3.5、檢驗用燈具和工具的電源電壓,應符合gb3805《安全電壓》的規(guī)定。
3.6、內部檢驗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聯絡措施。
第6篇 配合現場檢驗制度壓力容器
1. 準備有關壓力容器技術資料:
1.1、設計單位資格、設計、安裝(使用)說明書,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等。
1.2、制造單位資格、制造日期、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竣工圖、質監(jiān)部門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質量監(jiān)督報告、質檢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審核簽發(fā)的進口壓力容器安全性能檢驗報告。
1.3、大型壓力容器現場組裝單位資格、安裝日期、驗收記錄以及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竣工驗收文件和資料等。
1.4、運行記錄、開停車記錄以及有關運行參數、介質成分、載荷變化情況,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資料。
1.5、檢驗資料,歷次檢驗報告、記錄和有關資料。
1.6、有關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批準文件,施工記錄,檢驗報告,竣工圖等。
1.7、使用登記證件等。
2. 現場整理:
2.1、影響內外表面檢驗的附設部件或其他物體,應按檢驗要求進行清理或拆除。
2.2、為檢驗而搭設的腳手架、輕便梯等設施,必須安全牢固,便于進行檢驗和檢測工作。
2.3、高溫或低溫條件下運行的壓力容器,應按照操作法的要求緩慢地降溫或升溫,防止造成損傷。
2.4、檢驗前,必須切斷與壓力容器有關的電源,拆除保險絲,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
3. 進行內外部檢驗時,應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檢驗:
3.1、必須將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所有液體、氣體或蒸汽的來源,設置明顯的隔離標志。
3.2、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介質的,必須進行置換、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樣分析,分析結果應達到有關規(guī)范、標準的規(guī)定。取樣分析的間隔時間,應在使用單位的有關制度中作出具體規(guī)定。
3.2.1人孔和檢驗孔打開后,必須注意消除所有可能滯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氣體。壓力容器內部空間的氣體含氧量應在18-23%(體積比)之間。必要時,還應配有通風、安全救護措施。具有易燃介質的,嚴禁用空氣進行置換。
3.3、能夠轉動的或其中有可動部件的壓力容器,應鎖住開關,固定牢靠。
3.4、需要進行檢驗的表面,特別是腐蝕部位和可能產生裂紋性缺陷部位,應徹底清掃干凈。
3.5、檢驗用燈具和工具的電源電壓,應符合gb3805《安全電壓》的規(guī)定。
3.6、內部檢驗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聯絡措施。
第7篇 電梯類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一、應提供的文件資料:
1、電梯制造單位:(1)裝箱單;(2)產品出廠合格證;(3)機房井道布置圖;(4)使用維護說明書(應含電梯潤滑匯總圖表和電梯標準功能表);(5)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及符號說明;(6)電氣縛線圖;(7)部件安裝圖;(9)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和緩沖器的型式實驗報告結論副本,其中限速器和漸進式安全鉗還須有調試證書副本。
2、電梯安裝(修理)單位:(1)自檢記錄和檢驗報告;(2)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和處理報告;(3)由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的、經制造企業(yè)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3、改造單位:除提供第2項要求的內容外,還應提供改造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型式實驗報告副本,必要時還應提供圖樣和計算資料。
4、電梯鑰匙使用保管制度、故障記錄、故障狀態(tài)救援操作規(guī)程等常規(guī)檢查制度。
5、歷年的檢驗報告、維修、保養(yǎng)記錄、自檢報告、操作人員資格證。
6、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檢驗申請。
二、應具備的現場條件:
1、清理機房、井道、轎頂、底坑等場所衛(wèi)生,不應有與電梯工作無關的物品和設備。
2、機房空氣溫度應保持在5—40℃之間,濕度應保持在電梯及檢驗所允許的范圍內。
3、電網輸入電壓應正常,電壓波動應在額定電壓值±7%的范圍內。
4、在電梯檢驗現場應拉警界線,并放置警示標志。
5、對驗收檢驗應準備好額定載重量150%的標準試重物(40只砝碼/噸)。
三、應配備的人員:
維保單位至少有2名專業(yè)人員(一名電氣專業(yè)、一名機械專業(yè))、使用單位一名電梯管理人員及一名操作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
第8篇 鍋爐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1. 準備有關鍋爐技術資料:
1.1鍋爐制造和安裝的技術資料;
1.2鍋爐使用登記證和鍋爐登記卡;
1.3鍋爐房記錄(包括:①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②交接班記錄;③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④設備檢修保養(yǎng)及改造記錄;⑤自控及保護裝置定期試驗記錄;⑥事故記錄;⑦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等);
1.4歷次的鍋爐檢驗資料,尤其是本次內部檢驗或修理、改造后的檢驗記錄和報告;
1.5最近一次安全閥、壓力表的檢定合格證書。
1.6鍋爐安全管理人員、司爐人員和水質化驗人員資格證。
2、鍋爐內部檢驗時應做好以下準備:
2.1提前停爐,放凈鍋爐內的水,打開鍋爐上的人孔、頭孔、手孔、檢查孔和灰門等一切門孔裝置,臥式燃油鍋爐的煙室門和回燃室檢查孔的磚塊,使鍋爐內部得到充分冷卻,并通風換氣;
2.2采取可靠措施隔斷受檢鍋爐與熱力系統(tǒng)相連的蒸汽、給水、排污等管道及煙、風道并切斷電源,對于燃油、燃氣的鍋爐還必須可靠隔斷油、氣來源并進行通風置換;
2.3清理鍋爐內的垢渣、爐渣、煙灰等污物;
2.4拆除妨礙檢查的汽水檔板、分離裝置及給水、排污裝置等鍋筒內件;
2.5對于需要登高檢驗作業(yè)(離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應搭腳手架;
2.6安全閥、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3、鍋爐外部檢驗應做好以下準備:
3.1受檢鍋爐外部應清掃干凈;
3.2受檢的鍋爐必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如還未啟動的鍋爐,應做好點火升壓準備,在檢驗人員到達現場時能夠升至工作壓力);
3.3輔機和附件自檢運行正常;
3.4各承壓部件無跑、冒、滴、漏現象;
3.5自控及保護裝置經自行試驗合格;
3.6安全閥、壓力表應經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4、鍋爐水壓試驗時應做好以下準備:
4.1清除受壓部件表面的煙灰和污物,對于需要重點進行檢查的部位還應拆除爐墻和保溫層,以利于觀察;
4.2臥式燃油鍋爐的煙室門和回燃室檢查孔的磚塊應打開;
4.3對不參加水壓試驗的連通部件(如鍋爐范圍以外的管道、安全閥等)應采取可靠的隔斷措施;
4.4與鍋爐連接的各個一次閥門應經檢查試驗合格;
4.5鍋爐應裝兩只在校驗合格期內的壓力表,其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1.5~3倍,精度應不低于1.5級;
4.6調試試壓泵,使之能確保壓力按照規(guī)定的速度緩慢上升;
4.7參加試驗的各個部件內都應上滿水,不得殘留氣體。
第9篇 起重機械配合現場檢驗制度
一、現場檢驗前需要準備的技術資料:
1、制造相關資料:
①裝箱單;②產品合格證(特殊起重機的相應部件應有相應合格證);③總圖,電器原理圖,電氣布線圖;④主要零部件易損件圖;⑤安裝使用維護保養(yǎng)說明書;⑥需現場拼接或技術改動的圖紙及技術要求;⑦必要時應提供的型式試驗報告。
2、安裝相關資料:
①必要時應提供承重基礎的驗收或證明文件;②完整規(guī)范的自檢報告;③安裝記錄;④移裝起重機械應有移裝合格證。
3、改造(大修)相關資料:
①改造(大修)清單及參照標準;②改造部分的計算書或依據;③改造(大修)更換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證、外協件圖紙及技術要求;④規(guī)定格式的自檢報告;⑤施工工藝文件;⑥試運轉記錄。
4、提供上一檢驗周期起重機檢驗報告;
5、在用起重機定期檢驗前應做全面維修保養(yǎng)并提供相應維修保養(yǎng)記錄。
二、應具備的現場條件:
1、清理起重機使用場所衛(wèi)生,不應有與起重機械工作無關的物品和設備。
2、電網輸入電壓應正常,電壓波動應在額定電壓值±7%的范圍內。
3、對驗收檢驗應準備好額定載重量150%的標準試重物(40只砝碼/噸)。
三、應配備的人員:
維保單位至少有2名專業(yè)人員(一名電氣專業(yè)、一名機械專業(yè))、使用單位一名起重機械管理人員及一名操作人員到現場配合檢驗。